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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硅集成电路芯片工厂设计规范 GB50809-2012
  • 消防产品 消防安全要求 XF1025-2012
  •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GB50650-2011(2022修订版)
  • 湿地公园设计标准 CJJT308-2021
  •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XF588-2012
  • 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428-2021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GB55033-2022
  •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55009-2021
  •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121号)
  • 供热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0-2021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 钢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6-2021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
  •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GB55002-2021
  • 木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5-2021
  •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GB55003-2021
  • 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13 号 )
  • 组合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4-2021
  •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7-2021
  • 注氮控氧防火装置 XF1206-2014
  • 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 GB55025-2022
  •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6-2022
  • 探火管式灭火装置 XF1167-2014
  •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7-2022
  • 消防给水·灭火-地方标准·答疑汇编(1000问)!
  • 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3-2021
  •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1-2021
  •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2-2021
  •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16280-2014
  •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GB51054-2014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XF835-2009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 XF1290-2016
  • 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175-2016
  •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16668-2010
  •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872-2014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2019修订版)
  •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
  •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 JGJ76-2019
  •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333-2013
  •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35181-2017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
  • 建筑制图标准 GBT50104-2010
  •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
  •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 GBT51402-2021
  • 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疏散距离有关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21〕1号)
  •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GBT50939-2013
  • 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 JGJT326-2014
  •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25-2010
  •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58-2008
  •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6-2015
  •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
  • 灭火器维修 XF95-2015
  •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2013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 建筑电气制图标准 GBT50786-2012
  •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2011
  •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50966-2014
  • 电子工程建设术语标准 GBT50780-2013
  •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2011
  • 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3-2011
  • 防火门监控器 GB29364-2012
  •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GB55032-2022
  •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 CJJT148-2010
  •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JGJ298-2013
  •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55030-2022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
  • 住宅性能评定标准 GBT50362-2022
  •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 GB55034-2022
  •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8-2021
  •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GB55021-2021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4-2022
  •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55019-2021
  • 关于《建规》第5.1.9条、第5.3.5条和第5.3.13条有关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07〕92
  • 关于消防电梯与楼梯间直通室外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5〕27号)
  • 关于对室内变电站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8〕4号)
  • 关于220V附建式变电站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9〕2号 )
  • 关于内衬风管、走道宽度、管道风速问题的复函(烟标〔2020〕31号)
  • 关于消防联动问题的复函
  • 关于独立前室加压送风的问题的复函
  • 关于疏散楼梯首层疏散走道宽度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20〕1号)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答
  • 关于咨询确认相关设计是否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复函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复函(民规〔2021〕1号)
  • 关于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研究论证的通知(建办科〔2021〕3号)
  • 关于石油库中控室等抗爆设计的复函(库规函〔2020〕第2号)
  • 关于“叠压供水泵吸水管上倒流防止器可不重设”的复函及通报
  • 关于《防排烟标准》第3.1.5条疑问的复函
  • 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建标〔2015〕3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31号)
  • 文物局 应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19号)
  • 关于咨询《地铁设计规范》有关地下区间隧道消火栓设置问题的复函
  • 关于《建规》第5.2.2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9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宜的复函(建办科函〔2021〕478号)
  • 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国卫办人口函〔2022〕21号)
  • 国家标准管理组关于“TCL小家电三期项目物流仓库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4〕52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建质[2013]171号)
  •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隧道消防验收事宜的复函(交办公路函〔2017〕558号)
  • 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
  • 关于“排水管道穿越卧室问题”的复函
  • 关于防火玻璃墙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13号)
  • 关于自动灭火系统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21号)
  • 关于系统选型等问题的复函
  • 关于防护区划分问题的复函
  • 关于细水雾灭火系统防护区等问题的复函
  • 关于“12.3.12-5 6款机械三通”问题的复函
  • 关于《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16)有关问题的咨询函的回复函
  • 关于“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太阳能系统的疑问”的复函
  • 【已废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 【已作废】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GA95-2007
  • 【已作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GA836-2009
  • 【已废止】1211灭火器报废规定 GA402-2002
  • 【已作废】火灾报警设备专业术语 GBT4718-2006
  • 【已作废】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57-94
  • 【已作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05
  • 【已作废】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GB50222-1995
  • 【已作废】轻便消防水龙 GA180-1998
  • 【已废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 【已作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 【已作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 【已作废】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07
  • 【已作废】干粉灭火剂第1部分BC干粉灭火剂 GB4066.1-2004
  • 【已作废】干粉灭火剂第2部分ABC干粉灭火剂 GB4066.2-2004
  • 【已作废】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年版)
  • 【已作废】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GB50867-201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GB5135.5-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通用阀门 GB5135.6-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GB5135.7-2003
  • 【已作废】饰面型防火涂料 GB12441-2005
  • 【已废止】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1
  • 【已作废】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50220-95
  • 【已作废】室内消火栓 GB3445-2005
  • 【已作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GB5135.9-2006
  • 【已作废】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
  • 【已作废】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 【已废止】灭火剂基本术语 GA51-1993
  • 【已废止】119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6282-1996
  • 【已作废】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1-2002
  • 【已废止】建筑材料燃烧或热解发烟量的测定方法(双室法) GBT16173-1996
  • 【已作废】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
  • 【已作废】钢结构防火涂料 GB14907-2002
  • 【已废止】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08
  • 【已作废】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318-2000
  • 【已废止】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 【已作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 【已作废】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
  • 【已作废】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
  • 【已作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
  • 【已作废】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
  •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GB55029-2022
  • 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 GB55023-2022
  • 特殊设施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8-2022
  •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2009
  •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 GB55035-2023
  • 洁净手术部通用技术要求 GBT42392-2023
  •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273-2022
  • 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试验导则 GBT25296-2022
  • 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 CJJ95-2013
  • 城镇燃气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50680-2012
  •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WS308-2019
  •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
  •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12-2013
  •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142-2014
  •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50293-2014
  •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80-98
  • 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GB50613-2010
  •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CJJT97-2003
  •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 GBT50546-2009
  •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用量标准 GBT50331-2002
  • 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50824-2013
  •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GB50413-2007
  •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55016-2021
  •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50106-2010
  •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2020修订版)
  • 办公建筑设计标准 JGJT67-2019
  • 城市快速道路设计规程 CJJ129-2009
  •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1-2015
  •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48-2014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 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92-2016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标准 TASC17-20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订版)
  • 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7-2019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棉纺织工厂设计标准 GBT50481-2019
  • 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国办函〔2020〕99号)
  • 天然气液化工厂设计标准 GB51261-2019
  • 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0-2019
  • 岩棉工厂设计标准 GBT51379-2019
  • 锦纶工厂设计标准 GBT50639-2019
  • 毛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052-2014
  • 多晶硅工厂设计规范 GB51034-2014
  • 冷轧带钢工厂设计规范 GB50930-2013
  • 涤纶工厂设计标准 GBT50508-2019
  • 麻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9-2009
  • 针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112-2015
  • 服装工厂设计规范 GB50705-2012(2023修订版)
  • 氨纶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9-2013
  • 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
  • 聚酯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2-2009
  •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GB50426-2016
  • 非织造布工厂技术标准 GB50514-2020
  • 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 GB51092-2015
  • 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443-2016
  • 城市容貌标准 GB50449-2008
  • 加气混凝土工厂设计规范 GB50990-2014
  • 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174-2010
  •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工程设计规范 GBT50980-2014
  • 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GB50117-2014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JGJT260-2011
  •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T10060-2011
  • 镇规划标准 GB50188-2007
  •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924-2014
  •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
  •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
  •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008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12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8-2011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
  •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BJ124-88
  •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GJ311-2013
  •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01-2010
  •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50162-92
  •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50087-2013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50264-2013
  •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23-2021
  • 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标准 建标170-2014
  •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316-2000(2008版)
  •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T 41-2014
  •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2014
  • 防烟排烟-地方标准答疑汇编(500问)
  • 详解《防排烟技术标准》与上海《防排烟设计标准》之异同
  • 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98-2014
  •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 GBT50114-2010
  •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JGJT229-2010
  •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15
  • 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 GB50320-2014
  • 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应急消〔2021〕170号)
  •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10-2021
  •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 GB50909-2014
  •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标准 GBT50700-2022
  • 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 GBT50759-2022
  • 农业建设项目验收技术标准 GBT51429-2022
  •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 复合地基技术规范 GBT50783-2012
  • 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 (试行 )
  •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550-2010
  •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2007
  •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1-2014
  •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2013
  • 膨胀蛭石防火板 JCT2341-2015
  • 建筑用陶瓷纤维防火板 JGT564-2018
  •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规程 JGJT216-2010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 GB50901-2013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52-2012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2009年版)
  • 锅炉房设计标准 GB50041-2020
  • 化学工业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 GB50873-2013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2018
  •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555-2010
  •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 CJJT34-2022
  •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CJJT216-2014
  •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GBT50218-2014
  • 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设计标准 GBT 51437-2021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 化学工程节水设计规范 GBT50977-2014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487-2008
  • 医药工艺用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913-2013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 GBT50632-2019
  •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50260-2013
  • 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 CJJ203-2013
  • 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 建标148-2010
  • 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88-2014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GB50336-2018
  •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 GBT50811-2012
  • 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 CJJ138-2010
  •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标准 GBT50604-2010
  • 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 GB50787-2012
  • 疗养院建筑设计标准 JGJT40-2019
  •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 CJJT75-2023
  •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 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60-2011
  • 城镇建设智能卡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918-2013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 GBT50876-2013
  •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 JGJ7-2010
  •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T50146-2014
  • 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结构技术规程 JGJ13-2014
  •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 建标184-2017
  • 铝合金门窗 GBT8478-2020
  • 蒸发冷却制冷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342-2014
  • 小型水电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GBT50964-2014
  •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GTD33-2012
  •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16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JGJT 334-2014
  •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310-2013
  • 消防水鹤 XF821-2009
  •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50112-2013
  • 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 GB50684-2011
  •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50429-2007
  •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
  •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GB50642-2011
  • 山东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DB37T2409-2021
  • 海南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46T527-2021
  • 关于印发《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的通知(冀建质安〔2021〕4号)
  • 海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DB46T526-2021
  • 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指南(2021年版)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
  • 新疆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解答(新勘设协函(2021)第05号)
  • 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指南(试行)
  • 上海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 DGTJ08-88-2021
  • 内蒙古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技术规程 DB15T1894-2020内蒙古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技
  •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
  •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
  •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防技术相关问题意见(赣建设协〔2020〕
  • 宁波市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2020年)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建筑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安全操作要求及明确气体灭火系统、消防车道、双速防排
  •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水利、水电、电力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晋建消字〔2022〕195号)
  • 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建筑篇(试行)
  •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建标〔2020〕61号))
  • 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 (试行)(合建消〔2021〕21号)
  • 2020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综合检查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
  •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
  • 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技术要点 (试行 )
  •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导则(试行)
  • 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第一册)(豫建设计[2022]214号)
  • 武汉市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等疑难问题解答(2021年版)
  • 湖南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处理意见
  • 川渝地区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指南(试行)
  •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解答(穗勘设协字〔2019〕14号)
  • 天津市城市综合体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DBT29-264-2019
  • 广州市密室逃脱、剧本类娱乐经营场所消防技术指引(试行)
  •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试行)
  • 江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 DB36T1086-2018
  • 吉林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DB22T2880-2018
  • 广东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JT15-110-2015
  • 江苏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2T186-2015
  •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1026-2013
  • 广州市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老旧小区既有建筑消防设计指引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消防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43T420-2008
  • 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 DB11791-2011
  • 云南省山地城镇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 贵州省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J52-062-2013
  •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505031-2004
  • 陕西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J61T93-2014
  • 海南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暂行)(琼公消〔2018〕第117号)
  • 有色金属企业节水设计标准 GB51414-2020
  • 工程测量标准 GB50026-2020
  • 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GBT 51366-2019
  •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T50328-2014
  • 应急照明 GBT42824-2023
  • 矿山电力设计标准 GB50070-2020
  • 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154-2020
  • 城市供水应急和备用水源工程技术标准 CJJT282-2019
  •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97-2019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5-2010
  • 埋地钢质管道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 GBT50538-2020
  • 建材工程术语标准 GBT50731-2019
  • 森林火情瞭望监测系统设计标准 GBT51425-2020
  • 建筑木结构用阻燃涂料 JGT572-2019
  •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304-2019
  • 智能变电站工程调试及验收标准 GBT51420-2020
  •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92-2018
  • 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标准 CJJT314-2022
  • 网络工程设计标准 GBT51375-2019
  •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 GB50495-2019
  •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50364-2018
  • 绿色校园评价标准 GBT51356-2019
  •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18
  • 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 GBT50379-2018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50185-2019
  •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GBT 51327-2018
  • 工程隔振设计标准 GB50463-2019
  •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建文〔2021〕16号)
  • httpswww.cabr-fire.comgf1579list-1579.htm
  • 嘉兴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质量手册(2022)
  •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12
  •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标准 GBT50511-2022
  •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 GB50383-201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5135.1-2019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GB5135.2-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3部分:水雾喷头 GB5135.3-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GB5135.4-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GB5135.5-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通用阀门 GB5135.6-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GB5135.7-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8部分:加速器 GB5135.8-2003
  • 消防手套 XF7-2004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GB5135.9-2018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 XF1157-2014
  •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XFT579-2005
  •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7
  • 石油储罐阻火器 GB5908-2005
  • 消防水枪 GB8181-2005
  • 消防软管卷盘 GB15090-2005
  •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5630-1995
  • 远控消防炮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7-2003
  •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19880-2005
  •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5506-2010
  • 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 GBT4327-2008
  • 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 XF211-2009
  •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XF703-2007
  •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XF632-2006
  • 消防梯 XF137-2007
  •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12978-2003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6806-2006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 火灾分类 GBT4968-2008
  • 消防泵 GB6245-2006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GB28184-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5部分:受理软件功能要求 GB26875.5-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6部分:信息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GB26875.6-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7部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GBT26875.7-2015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8部分:监控中心对外数据交换协议 GBT26875.8-2015
  •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 XF1061-2013
  • 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 GB50745-2012
  • 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4〕9号)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202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GB5135.10-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 GB5135.11-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3部分:水幕喷头 GB5135.13-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GB5135.14-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5部分:家用喷头 GB5135.15-200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6部分:消防洒水软管 GB5135.16-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7部分:减压阀 GB5135.17-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 GBT5135.18-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 GBT5135.19-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0部分:涂覆钢管 GBT5135.20-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1部分:末端试水装置 GB5135.21-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2部分:特殊应用喷头 GB5135.22-2019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3部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 XF480.3-2004
  •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 可供选择和附加的试验程序 GBT26784-2011
  • 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 GB15930-2007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5部分:荧光消防安全标志 XF480.5-2004
  •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16
  •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 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设计标准 GBT50779-2022
  • 建筑火灾荷载调查与统计分析方法 XFT1427-2017
  • 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规范 SYT6344-2017
  •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6部分:SEM微观形貌分析法 GBT16840.6-2012
  • 细水雾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26785-2011
  • 燃烧训练室技术要求 XFT1289-2016
  • 热不稳定物质动力学常数的热分析试验方法 GBT17802-2011
  • 电气火灾勘验方法和程序 第2部分:物证的溶解分离提取方法 GBT29180.2-2012
  • 推闩式逃生门锁通用技术要求 GB30051-2013
  • 火焰在垂直表面的横向蔓延试验方法 GBT28752-2012
  • 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XFT1245-2015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20
  • 消防训练安全要则 XFT967-2011
  •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GB13365-2005
  • 铺地纺织品静电性能参数及测量方法 XF96-1995
  • 消防吸水胶管 GB6969-2005
  • 消防安全工程 总则 GBT3159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1部分:计算方法的评估、验证和确认 GBT31593.1-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2部分:所需数据类型与信息 GBT31593.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3部分:火灾风险评估指南 GBT31593.3-2015
  • httpswww.cabr-fire.comgf1822list-1822.htm
  •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575-2010
  •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50059-2011 
  • 100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50697-2011
  • 1000kV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GB50993-2014
  •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48-2018
  • 安全色 GB2893-2008
  •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工厂设计规范 GB51136-2015
  • 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2-2013
  • 冰雪景观建筑技术标准 GB51202-2016
  •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GB50647-2011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1-2013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6-2019
  • 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 GB50515-2010 (2)
  • 地热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1-2013
  •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21734-2008
  • 电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814-2013
  • 电子工业废气处理工程设计标准 GB51401-2019
  • 发光二极管工厂设计规范 GB51209-2016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
  •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5-2013
  • 干法赤泥堆场设计规范 GB50986-2014
  • 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0-2013
  • 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 GB51017-2014
  •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50794-2012
  • 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1067-2014
  • 光纤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0945-2013
  • 航空工业工程设计规范 GB51170-2016
  •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0489-2009
  • 机械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GB51155-2016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 GB50881-2013
  •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厂设计规范 GB51122-2015
  • 间接蒸发冷水机组 JGT580-2022
  •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GB50212-2014
  •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GB50870-2013
  • 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 JGT236-2022
  • 卷帘门窗 JGT302-2022
  • 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9-2013
  • 矿山提升井塔设计规范 GB51184-2016
  • 冷库安全规程 GB28009-2011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7-2015
  • 连铸工程设计规范 GB50580-2010
  • 炼焦工艺设计规范 GB50432-2007
  • 铝加工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482-2009
  • 煤矿主要通风机站设计规范 GB50450-2008
  • 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 GB50435-2016
  •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 GB50349-2015
  • 铅锌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985-2014
  •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50574-2010
  • 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0957-2013
  •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GB10055-2007
  •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GB50447-2008
  •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 GB50687-2011
  •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
  • 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 GB50582-2010
  • 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 GB50360-2016
  •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 GB50954-2014
  •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
  •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GB50226-2007(2011年修订版)
  •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GB51194-2016
  •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GB51158-2015
  • 头部防护安全帽 GB2811-2019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83-2011
  • 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69-2016
  • 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376-2015
  •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 GB50800-2012
  • 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GB11652-2012
  • 冶金工业建设钻探技术规范 GB50734-2012
  • 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 GB51073-2014
  • 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1133-2015
  • 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1047-2014
  • 游乐设施安全防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28265-2012
  • 有色金属加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758-2012
  • 有色金属冶炼厂收尘设计规范 GB50753-2012
  • 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0317-2009
  • 装饰石材工厂设计规范 GB50897-2013
  • httpswww.cabr-fire.comgf1773list-1773.htm
  • 冶金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 GB51119-2015
  • 乳制品厂设计规范 GB50998-2014
  • 煤炭工业矿井节能设计规范 GB51053-2014
  •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6-2012
  • 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944-2013
  • 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
  • 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702-2011
  • 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GB50963-2014
  •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0052-2020
  • 电子工厂化学品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781-2012
  •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158-2006
  •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50689-2011
  • 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 GB51204-2016
  •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14050-2008
  • 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 GB50952-2013
  • 中药药品生产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1069-2014
  • 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950-2013
  • 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90-2011
  • 油田注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1-2014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6-2011
  • 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 GB50766-201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2014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GB50126-2008
  • 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883-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8-2010
  • 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规范 GB50882-2013
  •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GB50322-201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2014
  •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 GB14925-2010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2014
  •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2008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8-2018
  •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
  • 化纤工厂验收规范 GB50956-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049-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2-2012
  • ±800kV及以下直流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29-2012
  • 涤纶、锦纶、丙纶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95-201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重复)
  •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19517-2009
  •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13
  •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1-201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2014
  • 1000kV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35-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16
  • 1000kV构支架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34-2013
  •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27-2011
  •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GB51120-2015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9-2010
  •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69-2014
  •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 GB50424-2015
  •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1043-2014
  •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635-2010
  •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545-2010
  •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799-2012
  •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665-2011
  • 太阳能发电站支架基础技术规范 GB51101-2016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8380-2012
  • 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973-2014
  • 电磁波暗室工程技术规范 GB50826-2012
  •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8-2013
  • 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 GB51096-2015
  •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标准 GB50040-2020
  •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 GB50652-2011
  •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9-2002
  • 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 GB50896-2013
  • 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GB50863-2013
  • 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105-2015
  • 炼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39-2015
  • 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 GB50673-2011
  • 卡丁车场建设规范 GB19197-2003
  • 地下水封石洞油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996-2014
  •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GB50195-2013
  •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093-2013
  •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50288-2018
  • 粘胶纤维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750-2012
  • 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 建标193-2018
  • 住宅卫生间功能及尺寸系列 GBT11977-2008
  • 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 GBT3976-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
  • httpswww.cabr-fire.comgf2011list-2011.htm
  • 消防安全工程 第4部分:设定火灾场景和设定火灾的选择 GBT31593.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5部分:火羽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5-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6部分:烟气层的计算要求 GBT31593.6-2015
  • 脉冲气压喷雾水枪通用技术条件 XF534-2005
  •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XF63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7部分:顶棚射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7-2015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2部分:易燃固体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2-200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8部分:开口气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8-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9部分:人员疏散评估指南 GBT31593.9-2015
  • 离心泵名词术语 GBT7021-2019
  •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 CJJ11-2011(2019修订版)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3部分:易于自燃的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3-2
  • 监狱建筑设计标准 JGJ446-2018
  •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50688-2011(2019修订版)
  • 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 XFT1340-2016
  • 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技术标准 JGJT484-2019
  • 阻燃及耐火电缆 阻燃橡皮绝缘电缆分级和要求 XF535-2005
  • 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T51368-2019
  • 居住绿地设计标准 CJJ∕T294-2019
  • 植物园设计标准 CJJT300-2019
  • 动物园设计规范 CJJ267-2017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4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分级试验 XFT536.4-
  • 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 GBT51046-2014
  •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2012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5部分:固体氧化性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5-2
  •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13495.1-2015
  • 消防职业安全与健康 XFT620-2006
  • 电缆防火涂料 GB28374-2012
  • 沟槽式管路连接件技术规范 GBT36019-2018
  • 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6465-2021
  • 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 GBT36122-2018
  •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GBT40484-2021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指数测定方法 GBT803-2008ISO6184-2:1985
  • 气体灭火剂的毒性试验和评价方法 XFT636-2006
  •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软件通用技术要求 XFT847-2009
  • 材料的火灾场景烟气制取方法 XFT505-2004
  • 火灾烟气毒性危险评价方法—动物试验方法 XFT506-2004
  • 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 GB26755-2011
  •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GB26851-2011
  • 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 GB4065-1983
  •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283-2020(2020修订版)
  •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T50110-1987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47-2019
  •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T50163-1992
  •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1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 XF545.1-2005
  • 灭火器箱 XF139-2009
  • 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 GBT8625-2005
  •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GBT51345-2018
  • ±800kV直流换流站设计规范 GBT50789-2012(2022修订版)
  • 消防员单兵通信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XF1086-2013
  •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CJJT149-2021
  • 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 XF863-2010
  • 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 JGJT470-2019
  •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2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 XF545.2-2005
  • 消防摩托车 XF768-2008
  • 通用雷达站设计标准 GB51418-2020
  •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JGJ144-2019
  •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
  •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消防员护目镜 XF1273-2015
  •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13-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3部分:春秋制服 XF856.3-2009
  •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50013-2018
  • 火灾损失统计方法 XF185-2014
  • 数据中心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09-2020
  • 火灾信息报告规定 XFT1192-2014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2-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4部分:夏季制服 XF856.4-2009
  •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 GB51245-2017
  • 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技术规范 GB51195-2016
  • 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XFT720-2014
  •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GBT50155-2015
  • 火灾现场勘验规则 XF839-2009
  • 木结构设计标准 GB50005-2017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XF6-2004
  •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62-2015
  •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阻燃毛衣 XF1274-2015
  • 小型水电站施工安全标准 GB51304-2018
  •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XF621-2013
  • 有色金属工业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标准 GB50544-2022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32146.1-2015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气实验室 GBT32146.2-2015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 GBT32146.3-2015
  •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 GB50077-2017
  •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GBT50046-2018
  • 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 GBT3287-2011
  • 镇(乡)村文化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JGJ 156-2008
  • 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T390-2016
  •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 JGJT 251-2011
  •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GB36246-2018
  • 种植塑料大棚工程技术规范 GBT51057-2015
  •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554-2010
  • 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环境控制要求 GBT35428-2017
  • 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 CJJ179-2012
  • 公共厕所卫生规范 GBT17217-2021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 GB37489.3-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37489.1-2019
  • 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 GBT22412-2016
  • 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 GBT17748-2016
  •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GBT2447-2009
  •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J12-2013
  •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GBT51350-2019
  • 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 JGT544-2018
  • 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 JGJT 53-2011
  • 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GBT50708-2012
  •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155-2013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2部分:住宿场所 GB37489.2-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4部分:沐浴场所 GB37489.4-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GB37489.5-2019
  • 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 GBT19686-2015
  • 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GBT29906-2013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GBT22128-2019
  •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 GBT51435-2021
  • 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230-2010
  • 建筑保温砂浆 GBT20473-2021
  •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 GBT33598-2017
  • 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 JGJT436-2018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15763.2-2005
  •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83-2016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15763.3-2009
  • 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 GBT37915-2019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 GB15763.4-2009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
  •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T129-2012
  •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JGJT235-2011
  • 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标准 JGJT175-2018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JT304-2013
  •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10001.9-2021
  • 建筑用压型钢板 GBT12755-2008
  • 楼梯栏杆及扶手 JGT558-2018
  • 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 JGJT491-2021
  • 装配式建筑用墙板技术要求 JGT578-2021
  • 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 GBT50908-2013
  • 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GA38-2021
  •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10
  •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20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 JGJ367-2015
  •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 JGJ255-2012
  •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2020
  • 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NYT2776-2015
  •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2011
  • 单层防水卷材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T316-2013
  • 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 NYT1568-2007
  • 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JGJT331-2014
  •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JGJ142-2012
  •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214-2010
  • 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 JGT231-2018
  • 玻璃幕墙光热性能 GBT18091-2015
  • 小单元建筑幕墙 JGT216-2007
  •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JGJ103-2008
  • 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 JGJ345-2014
  •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 JGT455-2014
  •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176-2009
  •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T110-2017
  • 外墙保温用锚栓 JGT366-2012
  • 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2005
  • 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 TB10097-2019
  • 建筑外墙用腻子 JGT157-2009
  • 建筑用柔性仿石饰面材料 JGT540-2017
  •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
  •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与代码 GAT972-2011
  • 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单体燃烧试验 GBT20284-2006
  • 电缆或光缆在受火条件下火焰蔓延、热释放和产烟特性的试验方法 GBT31248-2014
  • 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环境试验方法 GBT25208-2010
  •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 GBT13347-2010
  •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191-2014
  • 养猪场消防管理规范
  •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 GBT16840.1-2008
  • 火幕墙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T969-2011
  •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 GB22370-2008
  • 保险柜耐火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6810-2006
  •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5464-2010ISO1182:2002
  • 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GBZ221-2009
  • 防火封堵材料 GB23864-2009
  • 消防接口 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 GB12514.1-2005
  • 消防接口 第2部分:内扣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2-2006
  • 消防接口 第3部分:卡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3-2006
  • 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 XF770-2008
  • 消防接口 第4部分:螺纹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4-2006
  • 消防车 消防要求和试验方法 XF39-2016
  • 火焰引燃家具和组件的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GBT27904-2011
  • 火灾原因调查指南 XFT812-2008
  • 消防头盔 XF44-2015
  • 导电、防静电塑料体积电阻率测试方法 GBT15662-1995
  • 粉尘云最小点火能测试方法双层振动筛落法(积分计算能量) GBT15929-1995
  •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16
  • 消防员现场紧急救护指南 XFT968-2011
  • 火场通信控制台 XFT875-2010
  •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2016
  •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2016
  •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XF869-2010
  •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 GBT51346-2019
  • 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 CJJT114-2007
  • 灭火毯 XF1205-2014
  •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GBT 50337-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6部分:执勤帽 XF856.6-2009
  •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 XF633-2006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 GB50925-2013
  • 哈龙灭火系统工况评定 XF982-2012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重复)
  • 阻燃铺地材料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XF495-2004
  •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GBT51149-2016
  •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GB50442-2008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15
  • 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 XF1264-2015
  •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1151-2016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
  • 防排烟系统性能现场验证方法热烟试验法 XFT999-2012
  •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7-2013
  •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2016修订版)
  • 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941-2011
  •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2012(2016修订版)
  • 火灾事故调查案卷制作 XFT1034-2012
  •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 CJT476-2015
  • 网栅隔断式烟热训练室技术要求 XF942-2011
  •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 GBT51077-2015
  •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 JGJ376-2015
  • 消防员心理训练指南 XFT1039-2012
  • 消防员呼救器 GB27900-2011
  •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 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 GBT27903-2011
  • 跨区域灭火救援指挥导则 XFT1041-2012
  • 消防基础数据平台接口规范 GAT1036-2012
  • 建筑倒塌事故救援行动规程 XFT1040-2013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架构及功能要求 GAT1038.1-2012
  • 消防员高空心理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943-2011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2部分:服务管理接口 GAT1038.2-2012
  • 阻燃装饰织物 XF504-2004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3部分:信息交换接口 GAT1038.3-2012
  • 物质热稳定性的热分析试验方法 GBT13464-2008
  • 消防应急救援通则 GBT29176-2012
  • 屋顶及屋顶覆盖制品外部对火反应试验方法 GBT30735-2014
  • 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 XFT623-2006
  • 不燃无机复合板 GB25970-2010
  • 水系灭火剂 GB17835-2008
  •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GB16808-2008
  • 灭火系统A类火试验用标准燃烧物 GBT31431-2015
  • 消防员接触式送受话器 GBT26129-2010
  • 消防球阀 XF79-2010
  • 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阻燃、防火、耐火性能的试验方法 XFT537-2005
  • 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 XF622-2013
  • 钼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GB51442-2022
  • 锑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GB51445-2021
  • 石油储罐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275-2015
  • 泵站设计标准 GB50265-2022
  • 移动式消防储水装置 XF1204-2014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GBT29315-2022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5部分:冬季制服 XF856.5-2009
  •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GB50497-2019
  • 道路交通事故被困人员解救行动指南 XFT1276-2015
  •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标准 GB51441-2022
  • 消防用无线电话机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XF14-1991
  • 云计算数据中心基本要求 GBT34982-2017
  • 阻燃篷布通用技术条件 XF91-1995
  • 看守所建筑设计标准 GB51400-2020
  • 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通用技术条件 XF97-1995
  • 建筑幕墙 GBT21086-2007
  • 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 XF229-1999
  • 建筑幕墙术语 GBT34327-2017
  • 关于废止部分消防工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公消〔2016〕390号)
  •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2018
  • 灭火救援装备储备管理通则 XF1282-2015
  •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GBT7588.1-2020
  • 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 XF1151-2014
  •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GBT51141-2015
  • 火灾现场照相规则 XFT1249-2015
  • 农业温室结构设计标准 GBT 51424-2022
  • 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475-2019
  • 消防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导则 XFT1250-2015
  •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CJJ 128-2017
  • 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 XF1288-2016
  •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标准 JGJT117-2019
  • 消防车用功率输出装置 GB32157-2015
  • 蓄冷型消防员降温背心 XF1265-2015
  •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手动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 GB32459-2015
  •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T16838-2021
  • 饰面型防火涂料 GB12441-2018
  • 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测定 辐射热源法 GBT11785-2005ISO9239-12002
  •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破拆机具通用技术条件 GB32460-2015
  • 软质阻燃聚氨酯泡沫塑料 XF303-2001
  • 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30-2019
  • 细水雾枪 XF1298-2016
  •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GBT25975-2018
  • 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7部分:易燃气雾剂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7-2013
  •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31-2020
  • 电气安装用阻燃PVC塑料平导管通用技术条件 XF305-2001
  • 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技术标准 CJJT285-2018
  • 火灾原因认定规则 XF1301-2016
  •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JGJT 480-2019
  • 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 GB30122-2013
  •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139-2020
  • 消防员照明灯具 GB30734-2014
  • 119接警调度工作规程 XFT1339-2017
  •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XFT1369-2016
  • 消防指挥调度网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命名规范 GAT1037-2013
  • 喷射无机纤维防火材料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XF817-2009
  • 消防船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2553-2005
  •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 XF494-2004
  • 消防搜救犬队建设标准 XFT1150-2014
  • 防火监控报警插座与开关 GB31252-2014
  • 构件用防火保护材料快速升温耐火试验方法 XFT714-2007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5部分:小功率异步电动机 GBT27905.5-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2部分:普通平板玻璃 GBT27905.2-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3部分:黑色金属制品 GBT27905.3-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4部分:电气线路 GBT27905.4-2011
  •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1部分:系统总体要求 XFT971.1-2011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1部分:配备指南 GB21976.1-2008
  •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2部分:便携式卫星站 XFT971.2-2011
  • 消防机器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XF892.1-2010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GB21976.2-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3部分:逃生梯 GB21976.3-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4部分:逃生滑道 GB21976.4-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5部分:应急逃生器 GB21976.5-2012
  • 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工作规则 XFT1270-2015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6部分:逃生绳 GB21976.6-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GB21976.7-2012
  • 长管空气呼吸器 XF1261-2015
  •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定方法 GBT12474-2008
  • 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190-2014
  •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8627-2007
  •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性能评价 GBZ24979-2010
  •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 燃烧热值的测定 GBT14402-2007ISO17162002
  • 对火反应试验 建筑制品在辐射热源下的着火性试验方法 GBT14523-2007ISO5657:19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1部分:溶剂提取法 GBT24572.1-2009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XF836-2016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2部分:直接顶空进样法 GBT24572.2-200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3部分:活性炭吸附法 GBT24572.3-2009
  • 关于对防火门监控器设置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7〕159号)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4部分:固相微萃取法 GBT24572.4-200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5部分:吹扫捕集法 GBT24572.5-2013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 GBZ24978-2010
  •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 火警受理系统 GB16281-2010
  •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 GBT34525-2017
  •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16
  •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XF1283-2015
  •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 GB51236-2017
  •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 GB51157-2016
  •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38-2015
  •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 JGJ64-2017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0526-2021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1部分:防火玻璃 GB15763.1-2009
  • 消防产品(自愿、强制)认证目录及认证依据、标准(2020)
  •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2015
  •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2015
  • 风电场设计防火规范 NB31089-2016
  • 低压二氧化碳气体惰化保护装置 GB36660-2018
  •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GB51298-2018
  •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
  • 钢结构防火涂料 GB14907-2018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160-2008(2018年版)
  • 消防产品目录(2022年修订本)
  • 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089-2018
  • 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58-2014
  •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0849-2014
  •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 GBT50504-2009
  • 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 建标190-2018
  • 地铁限界标准 CJJ/T96-2018
  •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50646-2020
  • 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 JGJT445-2018
  •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8163-2018
  • 机械工业厂房建筑设计规范 GB50681-2011
  • 答疑、解读汇总-《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50229-2019
  •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T141-2017
  • 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071-2014
  • 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987-2014
  • 水力发电厂消防设施运行维护规程 GBT36570-20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订版)
  • 通信机房防火封堵安全技术要求 YDT2199-2010
  • 化工用电气防火封堵材料 HGT4368-2012
  •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217-2018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29317-2021
  • 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应急消〔2021〕164号)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建标163-2013
  • 危险货物运输爆炸品的认可和分项试验方法 GBT14372-2013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 火炸药生产厂房设计规范 GB51009-2014
  • 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
  •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GB51143-2015(2021修订版)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2013
  • 舞台升降式刚性防火幕 WH0101-1996
  •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2013
  •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414-2018
  • 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289号)
  •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 展览建筑设计规范 JGJ218-2010
  • 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84-2012
  •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 灾区过渡安置点防火标准 GB51324-2019
  •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15
  • 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686-2011
  •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
  •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T47-2016
  • 城市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系统技术标准 GBT51293-2018
  • 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 CJJT81-2013
  • 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 JTS158-2019
  •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GB38031-2020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GB38032-2020
  •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18384-2020
  • 印制电路板工厂设计规范 GB51127-2015
  • [关于印发《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铁运2010
  • 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 GB51159-2016
  • 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 GB50906-2013
  •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14
  •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 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 JGJT212-2010
  • 被动式太阳能建筑技术规范 JGJT267-2012
  •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116-2009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20-2009
  • 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GB50994-2014
  •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58-2009
  •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3-2014
  •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 GBT38594-2020
  •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97
  •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87-2020
  • 100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T50832-2013
  •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GB51102-2016(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7章)压缩天然气供应站
  • 会展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33-2014
  •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123-2012
  • 高强钢结构设计标准 JGJT483-2020
  •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161-2022
  • 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T50283-1999
  •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50846-2012
  •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GB50332-2002
  • 住建部-消防突出问题的咨询回复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AQ4128-2019
  •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119-2008
  • 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GBT50893-2013
  •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50105-2010
  •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2011
  • 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40-2011
  •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
  •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
  •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
  •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GB14003-2005
  • 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 JGJ6-2011
  • 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343-2014
  •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2014
  •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13
  • 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1110-2015
  •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72-2008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GB50457-2019
  •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XFT1300-2016
  •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50174-2017
  •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14
  • 轻便消防水龙 XF180-2016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XF834-2009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565-2010
  •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16
  • 泡沫灭火剂 GB15308-2006
  • 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4351.1-2005
  • 手提式灭火器 第2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 GB4351.2-2005
  • 手提式灭火器 第3部分:检验细则 GBT4351.3-2005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XF480.1-2004
  •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2890-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常规消防安全标志 XF480.2-2004
  •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 GB15603-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4部分: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 XF480.4-2004
  •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 GBT42288-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6部分:搪瓷消防安全标志 XF480.6-2004
  •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2022
  •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
  • 建筑门窗无障碍技术要求 GBT41334-2022
  •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XF1131-2014
  • 规模猪场建设 GBT17824.1-2022
  • 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
  • 氧化铝厂工艺设计标准 GBT50530-2022
  •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规定 XF1203-2014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Y5067-2017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CNCA-C18-01:2020)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器产品(CNCA-C18-02:2020)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0)
  • 水域救援作业指南 XFT3001-2020
  • 搜救犬训导员职业技能要求 XFT3002-2020
  • 火灾调查车装备通用技术要求 XFT3003-2020
  • 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 XFT3004-2020
  •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XFT3005-2020
  • 灭火剂及防火阻燃产品快速检定技术要求 XFT3006-2020
  • F类火灾水系灭火剂 XF3007-2020
  • 消防员防蜂服 XF3008-2020
  • 救援三脚架 XF3009-2020
  • 消防用雷达生命探测仪 XF3010-2020
  • 逃生与救援用车窗玻璃电动击碎装置 XFT3011-2020
  •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 XFT3012-2020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常用标号 XFT3013-2020
  • 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1219-2017
  • 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1440-2021
  • 22项应急管理行业标准(应急管理部公告2020年第6号)
  • 关于消防救援领域行业标准以“XF”代号重新编号发布的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2020年第5号)
  •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50437-2007
  • 【已废止】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XF654-2006
  • 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 GBT39866-2021
  •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5824-2021
  • 系统门窗通用技术条件 GBT39529-2020
  •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2011
  • 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GBT51063-2014
  •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
  • 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1部分:性能化在设计中的应用 GBT31540.1-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2部分:火灾发生、发展及烟气的生成 GBT31540.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3部分:结构响应和室内火灾的对外蔓延 GBT31540.3-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4部分:探测、启动和灭火 GBT31540.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5部分:火灾烟气运动 GBT31540.5-2019
  •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3部分易燃气体 GB30000.3-2013
  • 外墙外保温用防火分隔条 JGT577-2022
  •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2019
  • 建筑幕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 GBT41336-2022
  • 人员密集场所电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 GBT41091-2021
  • 多重应用环境场所电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 GBT41092-2021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 CJT416-2012
  • 公路隧道泡沫-水喷雾灭火系统 JTT1392-2021
  • 惰化防爆指南 GBT37241-2018
  • 地铁安全疏散规范 GBT33668-2017
  •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5225-2019
  •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4208-2017
  • 关于实施国家标准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若干问题的通知(公消〔2007〕
  • 关于对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和烟花爆竹工程执行消防技术标准问题的批复(公消〔2011〕140号)
  • 关于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1〕350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适用情况的函(建法函〔2012〕163号)
  • 关于对工业用地内建设“使用功能为民用的建筑”如何审核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123号)
  • 关于明确适用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发电、变配电工程规模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259号)
  • 关于对如何认定典当行业经营场所使用性质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239号)
  • 关于对撬装式LNG加气装置消防审批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4〕67号)
  • 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消〔2015〕98号)
  • 省消防总队关于执行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公消〔201
  • 关于《建规》第8.5.1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7号)
  • 关于配电小间设置双切问题的复函(民规〔2020〕6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储能电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项的函(建办科函〔2021〕403号)
  • 关于加强汗蒸、洗浴等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
  • 关于超高层建筑地下区域消防电梯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5号)
  •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有关前置规划问题的通知(公消〔2018〕24号)
  • 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公消〔2018〕46号)
  • 关于执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消〔2018〕138号)
  • 关于对住宅建筑安全疏散问题的答复意见
  • 关于夹层疏散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8〕5号)
  •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
  • 关于足疗店消防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9〕1号)
  • 关于“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疏散距离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02号)
  • 关于咨询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顶部开固定窗问题的复函
  • 关于建筑高度等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2〕10号)
  • 关于咨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复函
  • 关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有关条款解释的复函
  • 关于咨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复函(烟标〔2019〕21号)
  • 关于GB51309备用照明设计的说明
  • 关于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20号)
  • 《冷库设计规范》管理组复函:冷库排烟设计解释
  • 关于答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关于地下停车库相关问题的函(沪消汽字〔2013〕第03号)
  • 关于规范第5.4.13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8号)
  • 超高层住宅建筑避难层设置问题的复函 (建规字〔2018〕6号)
  • 【已废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
  • 【已作废】船用消防接头 GBT2031-94
  • 【已作废】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 JGJ153-2007
  • 【已作废】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138-2001
  • 【已作废】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02
  • 【已废止】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
  • 【已废止】消火栓箱 GB14561-2003
  • 【已作废】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365-2005
  • 【已废止】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 【已废止】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 【已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第158号)
  • 【已废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 【已作废】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6-2003
  • 【已作废】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646-2011
  • 【已废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5135.1-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2部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GB5135.12-2006
  • 【已废止】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2013年修订版)
  • 【已废止】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87-2000
  • 【已作废】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06
  • 【已废止】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2010
  • 【已废止】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2010
  • 【已废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6年版)
  • 【已废止】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年版)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4-2003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2部分:剩磁法 GB16840.2-1997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3部分:成分分析法 GB16840.3-1997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4部分:金相法 GB16840.4-1997
  • 【已作废】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GB50494-2009
  • 【已作废】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 【已废止】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08
  • 【已作废】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19666-2005
  • 【已废止】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16838-2005
  • 【已废止】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6465-2011
  • 【已作废】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GB50788-2012
  • 【已作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0
  • 【已废止】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50161-2009
  • 【已废止】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 GB50779-2012
  • 【已作废】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 GB50340-2016
  • 【已废止】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 GBT50362-2005
  • 【已废止】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50344 -2004
  • 【已废止】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46-91
  • 【已废止】船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CBT3294-1998
  • 【已废止】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DLT5412-2009
  • 【已废止】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 GB50490-2009
  • 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 DB11T2103.5-20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6部分:密室逃脱类场所 DB11T2103.6-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4部分:大型商业综合体 DB11T2103.4-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养老机构 DB11T2103.2-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11T2103.1-2023
  • 宁夏民用建筑消防验收图集
  • 南京市地下电动汽车库防火设计导则
  • 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
  • 北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 DB11T3034-2023
  • 北京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 DB11T 3035-2023
  • 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释疑(第一期)(济建消字〔2023〕3号)
  • 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粤建市函〔2023〕138号)
  •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消防质量控制技术标准 DBJ43T393-2022
  •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苏建函消防〔2022〕506号 )
  • 山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DB14T2489-2022
  • 山东省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案例指引(2022)
  • 沈阳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查指南 (2022年版)(沈建发〔2022〕32号)
  • 黑龙江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黑建设〔2022〕8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暖通空调)(鲁建消技字〔2022〕4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气)(鲁建消技字〔2022〕1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鲁建消技字〔2022〕2号)
  •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黔建消通〔2022〕35号)
  • 成都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2版)
  • 大连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技术规程 DB2102T0053-2022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甘建消规〔2022〕3号)
  • 南宁市建筑工程消防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2)
  •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
  • 湖南省民宿建筑设计技术导则
  • 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DB37T4328-2021
  • 山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7T242-2021
  • 【已废止】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 钢结构加固设计标准 GB51367-2019
  • 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T110-2017
  • 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17
  •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 GBT51248-2017
  •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16
  • 地铁快线设计标准 CJJT298-2019
  • 沉管法隧道设计标准 GBT 51318-2019
  •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CJJT177-2017
  •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T429-2018
  •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T50050-2017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2018
  •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 GBT50165-2020
  •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7
  •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2-2016
  • 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 GB50611-2010
  •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GB51174-2017
  •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GB51222-2017
  • 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1-2017
  • 粮食钢板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T51239-2017
  •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 JGJT 397-2016
  • 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技术标准 JGJT426-2018
  •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3-2016
  • 无负压给水设备 CJT265-2016
  •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规范 GB51221-2017
  • 建筑节能基本术语标准 GBT51140-2015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 民用建筑能耗标准 GBT51161-2016
  •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51121-2015
  • 人工制气厂站设计规范 GB51208-2016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T50375-2016
  •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68-2016
  • 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 JGJ111-2016
  •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269-2017
  • 高压直流换流站设计规范 GBT51200-2016
  • 建筑同层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232-2016
  •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4-2016
  • 保温防火复合板应用技术规程 JGJT 350-2015
  •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354-2014
  •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T50805-2012
  • 村镇住宅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900-2016
  • 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 GBT50785-2012
  • 建筑变形缝装置 JGT372-2012
  •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76-2016
  •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GB51210-2016
  • 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 JGJT299-2013
  •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GB50751-2012
  • 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 JGT415-2013
  • 殡仪馆建设标准 建标181-2017
  • 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 JGJT280-2012
  •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77-2016
  •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
  •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703-2011
  •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182-2017
  • 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标准 建标179-2016
  •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78-2016
  • 煤炭工业建筑结构设计标准 GB50583-2020
  •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建标107-2008
  • 看守所建设标准 建标164-2013
  •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 建标172-2016
  • 城市防洪规划规范 GB51079-2016
  •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建标108-2008
  •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2007
  •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29-2014
  •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GB50091-2006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2012
  •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73-2016
  •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28-2010
  • 饰面人造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90-2013
  •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2010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2015
  • 安全网 GB5725-2009
  •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2016
  •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 GB50773-2012
  •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43-2010
  •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09-2008
  • 烧结厂设计规范 GB50408-2015
  • 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 建标145-2010
  •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1-2015
  • 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 GB50984-2014
  •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455-2019
  •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GB50988-2014
  •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GB50350-2015
  •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6-2005(2009年版)
  • 人造板生产热能中心工程设计规范 GB50879-2013
  •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 GB50025-2018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 GB51220-2017
  • 燃气采暖热水炉 GB25034-2020
  • 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 GB16154-2018
  • 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 GB51131-2016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894-2013
  • 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06-2017
  • 有色金属冶炼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919-2013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50869-2013
  •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 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1186-2016
  • 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 GB51185-2016
  •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2008
  • 抗爆间室结构设计规范 GB50907-2013
  • 钢筒仓技术规范 GB50884-2013
  •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15
  • 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 GB50868-2013
  •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144-2019
  • 挤压钢管工程设计规范GB50754-2012
  • 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荷载规范 GB51006-2014
  •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GB13476-2009
  • 高耸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1203-2016
  • 电池供电的应急疏散照明自动试验系统 GB26688-2011
  • 高耸结构设计标准 GB50135-2019
  •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
  •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
  • 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5856-2010
  • 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137-2015
  •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617-2010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2014
  •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17
  •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 GB50506-2009
  • 架空索道工程技术标准 GB50127-2020
  •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8621-2012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184-2011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GB50656-2011
  •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GB51171-2016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GB50618-2011
  • 通信高压直流电源设备工程设计规范 GB51215-2017
  • 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654-2011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 GB50373-2019
  •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464-2008
  •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 GB50715-2011
  •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2009
  • 有色金属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 GB51055-2014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GB5768.1-2009
  • 管井技术规范 GB50296-2014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 GB5768.4-2017
  •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50227-2017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
  • 车用电子警报器 GB8108-2014
  • 工业建筑振动控制设计标准 GB50190-2020
  • 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524-2010
  •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28-2010
  • 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422-2017
  • 混凝土电视塔结构技术规范 GB50342-2003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规范 GB50678-2011
  • 矿山井架设计标准 GB50385-2018
  • 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10-2014
  • 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 GB26538-2011
  • 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技术规范 GB51162-2016
  • 煤炭工业露天矿疏干排水设计规范 GB51173-2016
  • 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荷载规范 GB50959-2013
  • 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99-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16
  • 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 GB50584-2010
  • 电镀废水治理设计规范 GB50136-2011
  • 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 GB50819-2013
  •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2010
  • 天线工程技术规范 GB50922-2013
  •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 GB50513-2009
  •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GBT50878-2013
  • 聚氨酯防水涂料 GBT19250-2013
  • 建筑用塑料窗 GBT28887-2012
  •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 126-2015
  • 钢门窗 GBT20909-2017
  •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JGJT 14-2011
  • 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GB30982-2014
  • 全钒液流电池 安全要求 GBT34866-2017
  • 镀锌电焊网 GBT33281-2016
  •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JGT483-2015
  • 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 GB17790-2008
  • 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改〔2020〕8号)
  •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设计规范 GY5082-2010
  •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标准 JGJT423-2018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DBJT03-118-2020
  • 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 预拌砂浆 GBT25181-2019
  • 四川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消防设计指南(试行)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规定》
  • 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标准 JGJT 17-2020
  •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2018
  • 挤塑聚苯板(XPS)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GBT30595-2014
  •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 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设计规范 SHT3103-2019
  •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336-2016
  • 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 JGJT 157-2014
  •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23-2010
  •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标准 JGJT253-2019
  •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GBT15229-2011
  • 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341-2014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GBT11968-2020
  • 蒸压泡沫混凝土砖和砌块 GBT29062-2012
  • 蒸压粉煤灰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GBT36535-2018
  • 轻板结构技术标准 JGJT 486-2020
  • 轻型钢丝网架聚苯板混凝土构件应用技术规程 JGJT269-2012
  •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TSG T7001-2023
  • 电梯自行检测规则 TSG T7008-2023
  • 电化学储能电站检修规程 GBT42315-2023
  • 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4-2017
  • 大米加工企业设计规范 GBT42299-2023
  • 海上风力发电场设计标准 GBT 51308-2019
  •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 50344-2019
  •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JGJT60-2012
  •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124-9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 铁路隧道防灾疏散救援工程设计规范 TB10020-2017
  • 轻轨交通设计标准 GBT51263-2017
  •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XFT3019-2023
  • 超细干粉灭火剂 XF578-2023
  • 消防腰斧 XF630-2023
  • 消防用红外热像仪 XFT635-2023
  • 阻燃篷布 XFT91-2023
  • 消防安全标志牌 XF480-2023
  •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 XF494-2023
  • 防火刨花板 XFT87-2023
  • 泡沫灭火剂水生生物急性毒性试验方法 XFT3021-2023
  • 灭火剂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的测定方法 XFT3020-2023
  • 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NBT10881-2021
  • 门和卷帘的防烟性能试验方法 GBT41480-2022
  • 建筑疏散用门开门推杠装置 JGT290-2010
  •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
  • 石油化工钢结构防火保护技术规范 SH3137-2013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 GB50423-2013
  •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 GB50460-2015
  •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3-2010
  •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252-2016
  • 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693-2011
  •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3-2013
  •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50346-2011
  •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85-2011
  • 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721-2011
  •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035-2014
  • 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48-2011
  • 防洪标准 GB50201-2014
  •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7-2012
  • 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GB50737-2011
  • 刨花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27-2012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矿山电力设计标准 GB50070-2020</h1>

矿山电力设计标准 GB50070-2020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矿山电力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electric power in mine

GB 50070-2020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日期:2021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0年 第6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山电力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矿山电力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70-2020,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4.1.4、4.2.8、4.2.9、5.0.5、6.3.22、6.3.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2009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2月27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矿井井下,露天矿采矿场和排废场,电力牵引,选矿厂,主要固定设备。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删除了原规范第八章绕线转子异步电动机转子串电阻传动系统的相关内容,对井下配电电压、保护接地等重要条文做了增加和修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邮编:100120)。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叶四新 祝 坚 张安林 何建平
          冯 强 田 昱 许 涛 彭洪涛
          胡腾蛟 张占彪 马立江 王 坚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曾 涛 邵晓刚 李定明 于 旸
          孔凡平 赵 南 燕 金

1 总则

1.0.1 为在矿山电力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障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做到供配电可靠,节约能源、有利环保、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除石油矿山外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矿山电力设计。
1.0.3 矿山电力设计方案和装备水平应按矿山规模、工艺特点、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和地区供电条件合理确定。
1.0.4 矿山电力设计应根据矿山工程规模、服务年限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矿山电力建设近期和远期发展的关系,以近期为主,合理地兼顾远期建设。条件允许时,应使基本建设与生产用电设施相结合。
1.0.5 矿山电力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矿区变电所 mining area substation
    向整个矿区或部分矿区配电的变电所,其配电范围通常包括若干矿井、露天矿、选矿厂及其矿区行政、生产管理机构、辅助和附属企业等。
2.0.2 地面主变电所 surface main substation
    设在矿井或露天矿地面,接受、汇集本企业外部电源,具有完成企业内全部或部分负荷配电功能的企业变、配电中心。又称总降压变电所。
2.0.3 井下主变电所 underground main substation
    设置在井下主要开采水平的井底车场或运输大巷,接受引自矿井地面电源,具有完成本开采水平(或有时包括邻近开采水平)全部或局部范围负荷配电功能的井下变、配电中心。又称井下中央变电所。
2.0.4 采区变电所 working section substation
    向一个或多个井下采区范围负荷配电的变电所。
2.0.5 矿山资源综合利用电厂 plant of utilizing castoff or by-product in mine for generating electricity
    利用矿山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低热值废物以及煤层气等采矿副产品作为燃料生产电力、热力的企业。
2.0.6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mining electric apparatus for non-explosive atmospheres
    满足矿山特定安全要求,适用于井下正常无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电气设备。
2.0.7 井下主接地极 underground main earthed electrode
    设置在井下主、副水仓内的金属板式接地极。
2.0.8 井下局部接地极 underground local earthed electrode
    除主接地极外在井下集中或单个装有电气设备的地点设置的接地极。
2.0.9 井下保护导体 underground protective conductor
    为了井下电气安全设置的导体。
2.0.10 井下接地装置 underground earth device
    井下接地极、井下接地导体和井下接地母线的总和。其中含有井下主接地极的接地装置称为主接地装置,含有井下局部接地极的接地装置称为局部接地装置。
2.0.11 井下接地网 underground general earth network
    将井下多处分散的主接地装置、局部接地装置用接地导体连接,在井下一个或多个开采水平或井下局部区域范围构成相互间有良好导电性贯通的全部接地系统。
2.0.12 井下约定接触电压限值 underground conventional prospective touch voltage limit
    为保证人身安全,在井下环境允许无限定时间持续存在的预期接触电压的最大值。
条文说明
2.0.2~2.0.5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工术语 发电、输电及配电 变电站》GB/T2900.59,没有变(配)电所的术语,为保持标准的统一,变(配)电所均改为变电所。
2.0.9、2.0.10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气装置 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接地配置和保护导体》GB/T16895.3,对井下保护联结导体、井下PE导体和井下接地导体分别定义。用于电击防护时,井下保护导体包括井下保护联结导体、井下PE导体和井下接地导体。
2.0.12 本条为新增术语。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特低电压(ELV)限值》GB/T3805、《电击防护 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GB/T17045、《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GB16895.21的相关规定,增加井下约定接触电压限值的术语。

3 基本规定

3.0.1 矿山电力负荷应划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和三级负荷,负荷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下列情况应划分为一级负荷:
        1)井下有淹没危险环境矿井的主排水泵及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
        2)井下有爆炸或对人体健康有严重损害的危险环境矿井的主通风机;
        3)矿井经常升降人员的立井提升机;
        4)有淹没危险环境露天矿采矿场的排水泵或用井巷排水的排水泵;
        5)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应视为一级负荷的其他设备。
    2 下列情况应划分为二级负荷:
        1)大型矿山中除一级负荷外与矿物开采、运输、提升、加工及外运直接有关的单台设备或互相关联的成组设备;
        2)没有携带式照明灯具的井下固定照明设备,或地面一级负荷、大型矿山二级负荷工作场所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的应急照明设备;
        3)矿井通信和安全监控装置的电源设备;
        4)大型露天矿的疏干排水泵;
        5)铁路车站的信号电源设备;
        6)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应视为二级负荷的其他设备。
    3 不属于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的电力设备应划分为三级负荷。

3.0.2 矿山供电电源宜取自地区电力系统的变电所、矿区变电所、煤电联营的发电厂或矿区(矿山)自备电厂。当难以从上述变电所或电厂取得时,亦可从邻近企业变电所取得。
3.0.3 矿山供电电源和电源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一级负荷的矿山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中断供电,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且电源容量应至少保证矿山全部一级负荷电力需求,并宜满足矿山二级负荷电力需求。
    2 大、中型矿山宜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两回电源线路中的任一回中断供电时,另一回电源线路应保证供给全部一、二级负荷电力需求。
    3 无一级负荷的小型矿山,可由一回电源线路供电。
3.0.4 矿区(矿山)自备电源的设置,应依据地区电力发展规划、矿区总体规划、综合利用规划、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和环境、水资源保护等政策,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矿山处于远离电力系统的位置,或难以从电力系统取得全部所需电源;
    2 矿山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有足量可供发电的低热值废物或煤层气等采矿副产品作为燃料,适宜兴建矿山资源综合利用电厂;
    3 矿山或矿山附近有可靠的热负荷,具备集中供热条件,适合发展热电联产工程;
    4 具备发展其他分布式电源的条件。
3.0.5 矿山电源的供电电压宜采用10kV~110kV;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合理时,可采用其他等级电压。当两种电压经济技术指标相差不大时,宜采用较高等级电压。
3.0.6 矿山供电电压大于或等于20kV的矿山工程,矿山的一级配电电压宜采用10kV;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合理时,也可采用6kV或局部采用20kV及以上电压。
3.0.7 矿山地面主变电所的主变压器台数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中型矿山工程宜采用2台及以上;
    2 矿山一级负荷的两个电源均需经主变压器变压时,应采用2台及以上;
    3 无一级负荷的小型矿山工程可采用1台。
3.0.8 矿山地面主变电所的主变压器为2台及以上时,其中1台停止运行,其余变压器容量应能保证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的供电。
3.0.9 矿山6kV或10kV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应根据矿山对供电不间断的要求、单相接地故障电压对人身安全的影响、单相接地电容电流大小、单相接地过电压和对电气设备绝缘水平的要求等条件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6kV或10kV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不要求立即切除故障回路而需要维持故障回路短时期运行时,应采用不接地、高电阻接地或消弧线圈接地方式,并应将流经单相接地故障点的电流限制在10A以内;
    2 当6kV或10kV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要求迅速切除故障回路时,可采用低电阻接地方式,且应将流经单相接地故障点的电流限制在200A以内;
    3 向井下或露天矿采矿场和排废场供电的6kV或10kV系统不得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
3.0.10 矿井和露天矿地面主变电所和向井下或露天矿采矿场和排废场配电的其他变电所每回6kV或10kV馈出线上,应按下列规定装设单相接地保护:
    1 矿山6kV或10kV系统中性点采用不接地、高电阻接地或消弧线圈接地方式时,应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保护应动作于信号或跳闸;
    2 矿山6kV或10kV系统中性点采用低电阻接地方式时,应配置二段零序电流保护;第一段应为时限不超过0.5s的零序电流速断;第二段应为零序过电流保护,时限应与相间过电流保护相同。
3.0.11 矿山供配电系统内部耦合点的电磁兼容水平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环境 工厂低频传导骚扰的兼容水平》GB/T18039.4对第3类工厂电磁环境的电磁兼容水平要求。
    当配电系统内部耦合点供给对电源骚扰较敏感的设备、装置使用时,宜采取措施改善其局部电磁环境或使该设备、装置与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环境 工厂低频传导骚扰的兼容水平》GB/T18039.4对第1类或第2类工厂电磁环境的电磁兼容水平要求的电源连接。
3.0.12 矿山地面主变电所的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靠近负荷中心、进出线便利;
    2 应节约用地;
    3 不宜压占地下资源;
    4 应远离污秽及火灾、爆炸危险环境和噪声、振动环境;
    5 宜避开断层、滑坡、低洼、沉陷区等不良地质地带;
    6 距露天矿采矿场开采边界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与标准轨距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40m。
3.0.13 在选择矿山固定式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时,除应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架设在爆破作业区和未稳定的排废区内,并应与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
    2 宜利用井(矿)田境界、断层矿柱或其他矿柱;当无矿柱可利用时,线路宜减少通过矿井地表的路段长度和避免通过初期沉陷区。
    3 当受条件限制必须通过沉陷区时,应减少通过沉陷区的路段长度,并应使通过沉陷区两回电源线路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同杆(塔)架设的矿井电源线路不宜通过可能产生沉陷的地区和尚未稳定的沉陷地区。

条文说明
3.0.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是依据国家现行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关于负荷划分的有关规定制订的。负荷分级主要是从安全和经济损失两个方面来确定,安全包括了人身生命安全和生产过程、生产装备安全。对于中断供电将会产生人身伤害及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的用电负荷视为一级负荷;而对于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的负荷视为二级负荷。
    根据矿山行业的负荷特点,本标准对矿山通用负荷中的一级负荷做了较明确的规定,而对二级负荷只做了原则上的划定分级。不同行业矿山还可根据其自身特点,在本标准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具体地对负荷进行分类。
    矿山的一级负荷是指那些在危险环境下维持矿山人身生命安全和生产装备安全所必需的矿井主排水泵及采区排水泵、主通风机及载人立井提升机。矿井淹没事故将导致重大设备损失,且需很长时间才能恢复,故排水泵电力负荷应按最大涌水时的负荷考虑。当井下存在有爆炸性气体、爆炸性粉尘危险环境(例如煤矿井下)或存在当较长时间停止通风在井下可能形成对人体健康有严重损害环境时,矿井的主通风机和载人立井提升机因中断供电停止工作,容易引起滞留井下人员和因事故受困于立井提升容器内的人员心理恐慌并导致秩序混乱,增加了危险程度;而矿井的主通风机和载人立井提升机的电力负荷通常亦是维持排水作业正常进行所必要的电力负荷。
    各级负荷中维持其运行所必需的辅助用电设备亦属同级负荷。
3.0.3 这里矿山的双重电源是指分别来自不同电网的电源,或来自同一电网但在运行时电路互相之间联系很弱,或者来自同一个电网但其间的电气距离较远,一个电源系统任意一处出现异常运行或发生短路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仍能不中断供电,这样的电源都可视为双重电源。双重电源可同时工作,亦可一用一备。
3.0.4 利用煤矸石、煤泥等采矿废物或低热值燃料或煤层气发电是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形式。一般说来,可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发展与资源总量相匹配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这可有效减少采矿废物排放,改善矿区及其周边环境,从而可以较低成本发电,获取较好的企业和社会效益。但兴建此类电厂应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政策、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水资源保护政策。兴建此类电厂还应以相关地区制定的完整、可行的煤矸石等综合利用规划为依据,并将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与电力规划中各类电源项目统筹安排。综合利用发电厂的设备选型应根据燃料特性确定,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和就近消化的原则,优先建设大中型循环流化床锅炉—汽轮发电机组;限制分散建设以煤矸石为燃料的小型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厂。
    热电联产应以集中供热为前提,在此基础上,可以建设热电联产工程,取代分散供热的锅炉,以改善环境和节省能耗。
    分布式电源是指布置在电力负荷附近,能源利用效率高并与环境兼容,可提供电、热(冷)的发电装置。
3.0.8 矿山地面主变电所,亦称矿山总降压变电所,是作为整个矿井、露天矿的变配电中心。对于大型矿山,根据矿山接受外部电源地点是否集中,地面主变电所的数量有可能不止一个。
3.0.9 矿山6kV或10kV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的选择是具有综合性的技术问题,需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矿山6kV或10kV系统中性点采用不接地方式时且单相接地故障电流不大于10A时,电缆接地电弧电流自熄灭条件较好,单相接地故障不易转变为相间短路故障,对设备的损害程度低。而当单相接地故障电流大于10A时,需采取限制单相接地故障电流的措施,如采用消弧线圈接地方式、限制单台主变压器供电范围等措施。当发生单相接地故障且流经接地故障点的电流不大于10A时,故障电压(外露可导电部分和外界可导电部分与大地之间在故障情况下出现的电压)较低,可不切除故障回路而保持短时期运行,以提高供电连续性。我国矿山长期以来采用不接地、高电阻接地和消弧线圈接地方式,已具有较成熟运行经验。
    20世纪80年代后许多国家(包含中国)城市配电网结构发展和运行环境发生很大变化,配电网多条电缆同沟并行形成环网的馈电方式较为普遍。对用户供电可靠性不再需要依赖带单相接地故障长期运行来保障,而是要求快速、准确开断单相接地故障线路,避免单相接地电弧引发多相短路。
    低电阻接地方式的优点之一是减低单相间歇性弧光过电压、降低对电气设备和电缆绝缘水平的要求,提高网络和设备的可靠性等。采用不接地方式和消弧线圈接地方式,其间隙性弧光过电压倍数为3.5倍~4倍相电压(峰值),该弧光过电压对正常(标准)绝缘是无危险的,但由于种种原因会使电气设备绝缘老化,变为弱绝缘,并常将电缆线路的单相接地故障转化为相间故障。而采用低电阻接地方式,间隙性弧光过电压倍数为2倍~2.5倍。此外,采用低电阻的中性点接地方式,使得灵敏而有选择性地单相故障接地保护易于实现。由于矿山电网以电缆为主,单相接地故障多为持续性的,迅速切除故障回路同样有利电网安全运行。如采用双电源供电、设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等措施,仍可保持系统的高供电可靠性。多年来,一些国家已在地面和矿山电气工程中,采用低电阻的中性点接地方式。
    高压系统接地故障时产生的故障电压等于变电所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极电阻和高压系统中流经该接地极部分的接地故障电流的乘积。根据专家对3kV~66kV电网采用中性点经低电阻接地方式时若干问题的研究结果,对于电缆线路,当发生单相接地故障,实际流经变电所外露可导电部分接地极部分接地故障电流只是全部系统单相接地故障电流的一少部分,引起的电位升高较小。采用计算机仿真技术对矿井保护接地网中单相接地电流电压分布规律的研究得出的结论也证明单相接地电流大部分从电缆外皮返回电网,从而使高压系统接地故障时故障电压大为降低。针对北京四环以内地区10kV配电网接地方式对用户的影响问题进行研究,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在其编制的《北京城区10kV配电网中性点经小电阻接地方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结数年运行经验得出的评估结论是:北京供电公司10kV配电系统用小电阻接地系统在人身安全方面优于不接地或消弧线圈接地系统。
    根据全国电气工程标准技术委员会导体和电气设备选择分委员会的决定编制的“选型指南”草案推荐:对于6kV或10kV以电缆为主构成的工矿企业和公共设施的配电网,中性点宜采用接地电阻值为10Ω~500Ω,接地故障电流为15A~600A。
    在矿山6kV或10kV供配电网,中性点接地采用的是阻值为30Ω~500Ω的接地电阻。为了在故障时减少间隙性弧光过电压,应使故障点的阻性电流略大于电网容性电流,通常宜保持阻性和容性电流比为1.5~2.0。在此前提下,电阻不宜过小,以免产生的故障电流过大,同时也不至使产生的故障电压过大。考虑到井下和露天矿作业环境较差,且无论井下和露天矿采场的高、低压保护接地通常连在一起,在我国矿山6kV或10kV供配电网应用低阻接地系统尚缺少运行经验,故目前仍宜对单相接地电流的上限予以规定。本标准规定系统单相接地电流不超过200A,是从安全考虑。
    由于井下总接地网通常由数公里至数十公里长电力电缆外皮(或专用接地线)连接数量众多接地装置构成,加上采取等电位联结、快速切除单相接地故障等措施,当高压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只要故障电流和故障切除时间不超过本条和第3.0.10条、第4.2.8条的有关规定,产生的故障电压、接触电压和故障持续时间之间的关系是能保障人身安全的。即可以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气装置 第4-44部分:安全防护 电压骚扰和电磁骚扰防护》GB/T16895.10中高压系统接地故障时故障电压、接触电压与允许故障持续时间曲线规定的要求。如系统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100A,一般不需按上述曲线进行校核。如系统单相接地电容电流很大(超过100A),可在中性点接地电阻旁并联补偿电抗器,即采用阻抗接地方式。
    20kV系统的中性点接地方式,由于没有相关的规程规范也没有成熟的运行经验,本标准暂不做规定。
3.0.11 电磁兼容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劣化器件、设备或系统性能的电磁现象)的能力。电磁兼容水平是指预期加在工作于指定条件的装置、设备或系统上规定的最高电磁骚扰水平。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环境 工厂低频传导骚扰的兼容水平》GB/T18039.4,将电磁环境分为3类,当内部耦合点连接有频繁启动的大型电动机、变化迅速的负荷、焊接设备或大部分负荷经换流器供电,这类环境可视为3类工业环境。矿山供配电系统内部耦合点大体上符合该类工业环境条件,因而矿山配电系统内部耦合点电压与期望的理想正弦电压参数(幅值、频率、相位平衡及波形)偏移宜按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环境 工厂低频传导骚扰的兼容水平》GB/T18039.4对第3类工厂电磁环境的电磁兼容水平(电压变化、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电压不平衡、谐波和谐间波电压)的要求执行。由于矿山电气设备和装置对于各种类型的骚扰具有不同的敏感性,所以特定设备和装置,如地面照明设备,可根据实际骚扰水平,必要时可采取措施改善其局部电磁环境,有条件的采用第3类工厂电磁环境的电磁兼容水平;对于各种类型的骚扰特别敏感的个别设备可局部采用2类,甚至1类工厂电磁环境的电磁兼容水平。
    矿山接入公用电网的连接处谐波的允许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的规定执行。矿山接入公用电网的连接处电压波动和闪变的允许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2326的规定执行。

4 矿井井下

4.1 供配电系统
4.2 电气设备及其保护
4.3 电缆线路
4.4 电气设备硐室
4.5 照明
4.6 保护接地

4.1 供配电系统

4.1.1 井下变电所的设置应根据地面配电系统、井下生产规模和配电范围、排水方式和开采方法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下主变电所应设置在主要开采水平,作为该水平或若干个相邻开采水平的变、配电中心;井下主变电所宜设在主要开采水平井底车场且与主排水泵房相毗邻。
    2 井下主变电所宜由地面主变电所直接供电。
    3 负荷较大或距井下主变电所较远的采区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变电所等,可由矿井地面主变电所或设在矿井地面的其他变电所直接供电。
4.1.2 井下配电电压和电气设备电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下电力网的高压配电电压宜采用和地面高压电力网相同等级的配电电压,且应满足下列条件:
        1)井下有爆炸危险环境,不得大于10kV;
        2)井下无爆炸危险环境,宜采用10kV;当超过10kV时,应采取专门安全措施。
    2 井下电力网的低压配电电压宜采用380/660V或1140V,小型矿山可采用220/380V。
    3 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配电电压可采用1140V或3300V,超过3300V时应采取专门安全措施。
    4 手持电气设备电压不应大于127V。
    5 当安全需要时,可采用不大于36V电压。
4.1.3 井下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下有爆炸危险环境,应采用IT系统。
    2 井下无爆炸危险环境,宜采用IT系统;当采用220/380V时,也可采用TN-S系统。
    3 当采用IT系统时,配电系统电源端的带电部分应不接地或经高阻抗接地,且配电系统相导体和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第一次出现阻抗可忽略的故障时,故障电流不应大于5A。
4.1.4 井下变电所的电源及供电回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由地面引至井下主变电所和其他井下变电所的电力电缆,其总回路数不应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井下全部负荷。
    2 有一级负荷的井下主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变电所和其他变电所,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3 向大型矿井井下矿物开采、运输负荷配电的变电所,应采用双回路供电。

4.1.5 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变电所的供电电缆,应在架空线与电缆连接处装设避雷装置。
4.1.6 由地面向井下配电的线路和其他井下线路不得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4.1.7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宜采用移动变电站配电:
    1 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配电;
    2 由采区变电所等固定式变电所配电有困难或不经济时;
    3 独头大巷掘进配电、附近无适宜低压电源可利用时。
4.1.8 井下照明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巷道的固定式照明电压可采用220V或127V;
    2 天井以及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采用36V;
    3 采掘工作面应采用36V,当选择矿用防爆型灯具时可采用127V;
    4 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
条文说明
4.1.2 由于现代金属非金属矿山向大规模、高井深发展,大规模带来的是用电负荷增加,大型单体用电设备增加,高井深带来的是供电距离加大,6kV或10kV供电的质量及能力已经不能满足用电负荷增加及距离增加的要求,现在电气设备的发展小型化,已经可以制造出适应井下环境的设备,美国矿山的设计手册上为25kV,欧洲规范规定为33kV,因此规定最高井下电压为35kV,符合节能、经济供电要求。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属于无爆炸危险的矿山,所以本标准对无爆炸危险矿山的井下供电电压允许超过10kV,但需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
    当前,由于井下综采工作面的产量增大,负荷越来越大,采用1140V已无法满足要求,3300V已在井下大量使用,现在3300V在有些矿井已无法满足要求,所以本标准规定,在井下配电电压超过3300V时应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
4.1.3 本条对矿井井下低压系统的接地方式做出规定。井下具有潮湿、多尘、空间狭窄、有冒顶片帮危险等严酷环境条件,许多电气设备和系统具有移动性,因而井下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采用IT系统较为安全。对于矿井井下低压系统,还应有限制接地故障电流的要求,以降低接触电压。
    (1)一台变压器可以输出两种电压,即线电压和相电压,使低压配电系统简单;
    (2)三相对地电压不大于相电压。
    例如,由中国恩菲设计的赞比亚谦比西铜矿的主西矿体地下采矿的配电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为:11kV系统接地方式为直接接地系统,550V系统为直接接地系统,以及由沈阳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赞比亚谦比西铜矿的东南矿体地下采矿的配电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为:11kV系统接地方式为直接接地系统,550V系统为直接接地系统。
4.1.4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向井下馈电的线路不应少于两回路,并非单指某一个变电所直接从地面引接的电源回路数,而是包含井下主变电所和直接从地面引接电源的其他变电所全部下井电源线回路的总数。井下排水负荷,有的引自井下主变电所(如主排水泵),有的引自再下一级变电所(如下山排水泵)。当有一级负荷时,这些变电所均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4.1.6 井下为电缆网络,不论电缆或设备的故障,往往不是瞬时性的,一般重合成功率不高。井下环境较复杂,重合在故障线路上,可能造成事故扩大,对有爆炸危险的矿井尤其危险。故规定不得装设重合闸装置。

4.2 电气设备及其保护

4.2.1 井下电气设备类型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爆炸危险环境矿井,宜采用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2 有爆炸危险环境矿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3 井下不应采用油浸式电气设备。
4.2.2 井下主变电所和具有低压一级负荷变电所的配电变压器不得少于2台;当其中1台停止运行时,其余变压器应能承担全部负荷。
4.2.3 井下主变电所和直接从地面受电的其他变电所的电源进线、母线分段及馈出线应装设断路器。
4.2.4 除井下主变电所和直接从地面受电的变电所外,其他变电所高压断路器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电源进线变电所,应设置电源进线断路器;当两回电源同时送电时,母线应分段,并应设分段断路器;
    2 单电源进线的变电所,当变压器超过2台或有高压出线时,应装设进线断路器;
    3 馈出线应装设断路器。
4.2.5 井下变压器一、二次侧开关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爆炸危险环境矿井,变压器一次侧宜装设负荷开关;当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下时,可装设隔离开关熔断器;
    2 有爆炸危险环境矿井,变压器一次侧应装设断路器;
    3 变压器二次侧的总开关宜装设断路器。
4.2.6 井下高、低压线路应装设相间短路和过负荷保护。
4.2.7 当低压配电线路的短路保护电器为断路器时,被保护线路末端的最小短路电流不应低于断路器瞬时或短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5倍。
4.2.8 井下6kV或10kV系统单相接地保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6kV或10kV系统中性点采用不接地、高电阻接地或消弧线圈接地方式时,井下主变电所和直接从地面受电的变电所的高压馈出线上应装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接地保护应动作于跳闸或信号;向移动变电站供电的高压馈出线,应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保护应无时限地动作于跳闸。
    2 6kV或10kV系统中性点采用低电阻接地方式时,井下各级变电所高压馈线均应装设二段零序电流保护;其第一段应采用动作时限不长于0.3s的零序电流速断,直接向电动机、变压器和移动变电站供电的高压馈线应采用无时限的零序电流速断;第二段应采用零序过电流保护,时限应与相间过电流保护相同。
4.2.9 井下高、低压电气装置应设置电击防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下约定接触电压限值交流应取30V,直流应取70V。
    2 有爆炸危险环境矿井,低压配电IT系统应采取自动切断电源作为电击防护措施。当发生对外露导电部分或对地的单一接地故障时,防护装置应迅速切断故障线路。
    3 交流低压配电TN-S系统采取自动切断电源的电击防护措施时,供给额定电流不大于32A交流移动式设备的终端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保护器,剩余电流保护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
    4 采用SELV和PELV特低电压作为电击防护措施时,特低电压的上限值交流不应超过25V,直流不应超过60V。

4.2.10 直接从地面接受电源的井下变电所的接地母线应与其附近的下列井下外界可导电部分做等电位联结:
    1 排水、压缩空气、洒水等金属管路;
    2 沿井巷装设的金属结构。
4.2.11 非直接从地面接受电源的井下变电所和移动变电站,可在局部范围内将其接地母线与本标准第4.2.10条规定的外界可导电部分就近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条文说明
4.2.1 本条对井下电气设备类型选择做出了规定。
    1 矿用一般型设备是根据井下使用环境的一般特点而制造的,为封闭式结构,有较强的防潮、防滴溅的性能,外壳机械强度较高,导电部分不敞露,宜在井下选用。
    2 根据煤矿和其他有爆炸危险矿井的特点,设备选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或现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例如煤矿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3 井下采用带油的电气设备,增加了起火燃烧的危险。原则上只要有无油的设备供应,就不应选用带油的设备。
4.2.8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矿井6kV或10kV系统中性点一般采用不接地、高电阻接地或消弧线圈接地方式,由于井下环境恶劣,电缆线路长,发生单相接地的故障概率高。当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将产生较大的单相接地电容电流,可能引起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和雷管超前引爆等事故。要求单相接地保护具备选择性,是为了快速判断故障地点、减少故障范围,提高处理故障效率。
    移动变电站一般都深入采掘工作面,距离瓦斯和煤尘爆炸源较近,一旦单相接地电容电流过大或电缆绝缘被破坏,可能引起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和雷管超前引爆、瓦斯和煤尘等事故发生。因此,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出线,一旦发生单相接地或电缆绝缘破坏事故,就应切断电源,停止工作。
4.2.9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GB16895.21的规定,当发生第一次接地故障时可继续保持短时运行的前提条件是接地故障时预期接触电压不超过约定接触电压(在规定的外界影响条件下,允许无限时间持续存在的预期接触电压的最大值)50V;在连续发生故障时,必须具备按要求切断电源的保护措施;必须安装绝缘监测装置,在发生故障时,该装置应能发出可听和(或)可见的警告信号,以便迅速排除故障。如接地故障时预期接触电压超过50V,防护装置应有选择性地迅速切除单相接地故障。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特低电压ELV限值》GB3805-2008中表1的相关内容,在潮湿等环境下发生单故障时,交流稳态电压限值为33V。由于井下工作场所空间狭小、纵深很长且不断推进,存在空气潮湿、多尘,巷道和硐室可能有滴水和积水等井下特殊环境条件,加之采用的移动式和手持式设备较多,岩石、矿物冒落导致电缆和电气设备损伤概率较大等不利因素,井下人员遭受电击的危险和危害较地面正常环境大。因此本标准选定的井下环境约定接触电压限值为30V。根据本标准第四章第一节有关条款规定,井下低压配电采用系统电源端的带电部分不接地或经高阻抗接地的IT系统,接地故障电流小于5A,且系统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构架等均通过接地线接入井下总接地网接地,并做了等电位联结,因而发生第一次接地故障时预期接触电压不超过30V的条件通常易于满足。若系统个别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构架等的裸露可导电部件单个地或成组地单独接地而与系统电源端的带电部分经阻抗接地点之间无金属性导体连接时,需校核接地故障时预期接触电压是否超过30V。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2.10、4.2.11 如本标准第4.2.9条的条文说明,井下人员遭受电击的危险和危害较大,井下空间纵深长且断面狭小,工作人员接触电缆外皮、电气设备外露导电部分和沿巷道布置的外界可导电部分的概率较多,而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发生单相接地的概率和受到的电击危害更大。和地面电气工程一样,在井下亦应做等电位联结,使与地有紧密接触的各种金属管路、金属构架(如运输机机架等)与电气设备外壳等处于相近电位,可显著降低人体受电击时的接触电压,降低由地面引入的高电位,提高间接接触防护水平。做局部等电位联结(在局部范围内将可触及的可导电部分连接到一起)和辅助等电位联结(将某些场所内可触及的可导电部分连接到一起)可进一步降低人体受电击时的接触电压,是有效的电击防护措施。
    架线机车的回流钢轨不得用作等电位联结。

4.3 电缆线路

4.3.1 电力电缆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立井井筒或倾角45°及以上的井巷内,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应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2 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小于45°的井巷内,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应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3 移动变电站的电源电缆,应采用矿用监视型屏蔽橡套电缆;
    4 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宜采用聚氯乙烯绝缘或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
    5 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宜采用矿用橡套软电缆;
    6 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宜采用专用橡套电缆;
    7 重要电源回路、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电缆及有爆炸危险环境井下的低压电缆应采用铜芯电缆;
    8 井下所有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
4.3.2 照明电缆线路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式照明线路宜采用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
    2 移动式照明线路宜采用橡套电缆。
4.3.3 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或倾斜巷道内的电缆悬挂的高度和位置,应使电缆在矿车、机车掉道时或其他运输车辆运行时不致受到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运输机上或车辆正常运行的通道上。
    2 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应紧固在钢丝绳上,钻孔应加装金属套管。
    3 电缆与水管、风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在管道上方,且净距不得小于0.3m。
    4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压电缆应敷设在上方;高、低压电缆相互之间的净距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0.05m。
    5 电力电缆与信息电(光)缆,不宜敷设在巷道的同一侧,当条件受限制又需同侧敷设时,电力电缆应在下方,与电话、信号电缆的净距不得小于0.1m;电力电缆与信息电(光)缆在井筒内的敷设间距,不应小于0.3m。
    6 水平或倾斜巷道内的电缆悬挂点的间距,不得大于3m;立井电缆悬挂点的间距,不得大于6m。
4.3.4 除内铠装电缆外,电缆的铠装或金属外皮均应做防腐蚀处理。

4.4 电气设备硐室

4.4.1 井下主变电所硐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方式支护。当井下主变电所与主排水泵站毗邻布置时,其间应设置带有栅栏防火两用门的隔墙;井下主变电所和主排水泵站均应设有单独通至巷道的通路,通路上应装设向外开的栅栏防火两用门及防水密闭门,两道门的启闭不应互相妨碍,且不得妨碍交通;当无被水淹没可能时,应只设置栅栏防火两用门。
    主变电所硐室的地面,应比其出口处井底车场或大巷的底板高出0.5m。
4.4.2 主变电所内配电设备应预留备用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压配电设备的备用位置不应少于安装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2台;
    2 低压配电设备的备用回路数,宜按馈出线回路数的20%计算;
    3 配电变压器为2台及以上时,可不预留备用位置;当所内装设1台配电变压器时,宜预留1台备用位置。
4.4.3 采区变电所的出口应装设向外开的栅栏防火两用门,采区变电所和其他电气设备硐室的地面应高出其出口处巷道底板0.2m。
4.4.4 设有电机和变电设备的井下电气设备硐室,距硐室出口防火门5m内的巷道,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不得有滴水,电缆沟应有防积水措施。
4.4.5 移动变电站和成套配电设备必须安放在支护良好和便于操作的地点,同时应采取防滴水和机械损伤的措施。电气设备与机车车辆或输送机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0.7m。当移动电气设备设置在岔线上时,应设防止机车车辆驶入电气设备安放区段的挡车设施,工作面配电点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4.6 井下电气设备硐室的长度大于6m时,应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4.4.7 主变电所和需要值班的电气设备硐室应留有人员值班和存放消防器材的位置,不需值班的电气设备硐室应留有存放消防器材的空间。
4.4.8 装设电机和变、配电设备的硐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有人值班硐室的室内温度不应超过30℃,无人值班硐室的室内温度不得超过34℃。
4.4.9 巷道中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宜置于支护良好的壁龛内。
条文说明
4.4.1 栅栏防火两用门系采用防火材料制作,有可以向外开启的栅栏门,栅栏门上另附有可以遮盖栅栏部分的防火门。正常时开启防火的遮盖门,可以通风,可防止闲人进入;事故时,关闭防火遮盖部分,则可以隔绝内外,达到一定程度的防火目的。防火用的遮盖门应装在栅栏门向外的一侧。
    硐室高出巷道是为了防止巷道积水流入硐室内,发生水患时,可以利用巷道部分容积作为缓冲,以争取时间对硐室采取密封等措施。
    井底车场由于运输及排水要求,巷道都有一定的坡度,泛指井底车场,意义不够明确。更由于机电硐室在井底车场的位置各井也不一致,即使采用平均高程的概念,归算到硐室处的高差亦不一定合适。这个高差除了前述作用外,还要考虑硐室搬运设备进出的方便。故现在规定以硐室出口处井底车场(或大巷)的底板的高程为准。对一些涌水量大的矿井,排水设备很多,排水硐室加上变电所硐室,可以长达几十米,甚至百米。出口若在三个以上,此时可以按中间出口为准,以确定硐室室内高程。
4.4.2 随着生产的发展,井下主变电所要考虑有扩充的余地。投产后扩大硐室,不但工程量大,而且要影响生产,施工不便,故宜预留有足够的备用位置。本标准中只提出了最低限度的要求。如果矿井属于分期建设,对可以预见的发展,应根据实际需要,预留必要的位置。
4.4.3 采区变电所一般设在绕道内,出口处通常没有运输轨道,故以底板为准。
4.4.4 工作面的低压配电点,一般设在靠近工作面的巷道内或巷道旁的壁龛内。为减免电气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燃烧蔓延,配电点附近的支护,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如设备安置处所靠近的巷道壁是可燃性的矿层,还应隔以不燃性材料制成的背板,如水泥板等。
4.4.6 单口硐室无法进行对流通风,只能依靠扩散方式通风,而这种通风方式能力有限,因而将单口硐室长度限制为6m。
4.4.9 本条规定的固定装设的电力设备指照明变压器、开关、信号用设备等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目的是这类设备不应突出巷道表面,占用巷道的有效断面。

4.5 照明

4.5.1 下列地点应安装固定式照明装置:
    1 变电所、调度室、机车库、信号站和水泵房等安装机电设备的硐室;
    2 爆破器材库、候车室、保健室、井下修理间等;
    3 井底车场范围内的运输巷道、采区车场;
    4 有机车运行的主要运输巷道、有人行道的带式输送机巷道、有人行道的斜井、升降人员的绞车道、升降物料及人行交替使用的绞车道以及主要巷道交叉点等处;
    5 需经常有人值守的设置机电设备的处所、移动变电站等;
    6 风门、安全出口;
    7 溜井井口、天井井口等易发生危险的地点。
4.5.2 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的照明应使用与主机配套的灯具。
4.5.3 无爆炸危险环境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移动式电气照明。
4.5.4 井下照明线网宜由专用变压器供电。
4.5.5 照明灯具型式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爆炸危险环境矿井,宜采用矿用一般型灯具;井下爆破器材库,应采用矿用防爆型灯具或采用矿用一般型灯具库外透光照明方式。
    2 有爆炸危险环境矿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4.5.6 井下固定照明的照度标准不宜小于表4.5.6的规定。
表4.5.6 井下固定照明照度标准(lx)
条文说明
4.5.5 根据煤矿和其他有爆炸危险矿井的特点,照明灯具型式选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或现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例如,煤矿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4.5.6 近十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有必要也有条件提高井下照度标准。本条照度值修改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进行的,且根据井下特殊条件,适当调整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相应场所的照度标准。

4.6 保护接地

4.6.1 每一开采水平的井下接地装置之间应通过接地导体相互连接构成该开采水平的接地网。由地面经风井井筒或钻孔对井下部分电气设备分区供电时,可在其供电范围单独形成该分区接地网。
4.6.2 井下接地极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一开采水平主接地极不应少于2组,并宜分别设置于开采水平主、副水仓中。
    2 当下井电缆在钻孔中敷设时,主接地极可埋设在地面或设在井底水仓中或集水井内;加固钻孔的金属套管可作为主接地极中的一组。
    3 当没有排水水仓可利用时,主接地极应设置在井底水窝或专门开凿的集水井内。不得将两组主接地极置于一个集水井内。
    4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排水沟、积水坑或其他适当地点。
4.6.3 井下下列地点应设置局部接地装置:
    1 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
    2 单独设置的高压电气设备;
    3 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 连接高压电力电缆的接线盒。
4.6.4 当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时,井下接地网上任一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力设备与最近的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电缆芯线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Ω。
4.6.5 使用矿用电缆配电的移动式、手持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应采用配电电缆的接地芯线与井下接地网相连。
4.6.6 井下接地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式主接地极应采用镀锌钢板,其面积不应小于0.75m²,厚度不应小于5mm。
    2 板式局部接地极应采用镀锌钢板,其面积不应小于0.60m²,厚度不应小于3.5mm。
    3 管式局部接地极应采用镀锌钢管,其直径不应小于35mm,厚度不应小于3.5mm,长度不应小于1.5m,管上钻孔数量不应少于20个,孔的直径不应小于5mm;管内及管外应充填吸水材料;接地极应垂直埋入地下,埋深不应小于1.4m。
    4 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合理时,井下接地极亦可采用铜材或其他材料。
4.6.7 井下保护导体应按热稳定条件校验。固定敷设的裸导线或绝缘导线作为保护导体时,其材质和最小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下接地母线和连接井下主接地极的接地导体:
        1)铜质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50mm²;
        2)耐腐蚀扁钢截面积不应小于100mm²,厚度不应小于4mm;
        3)耐腐蚀钢绞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00mm²。
    2 不属于本条第1款规定范围的井下保护导体:
        1)铜质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²;
        2)耐腐蚀扁钢截面积不应小于50mm²,厚度不应小于4mm;
        3)耐腐蚀钢绞线截面积不应小于50mm²。
    3 连接小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井下保护导体可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mm²的铜质导线。

条文说明
4.6.1~4.6.3 井下接地装置由主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组成,接地导体可由专用接地扁钢或绞线、电缆的金属套、电缆接地芯线等导体构成。由于井下多水平开采时,几个水平之间在井下没有电气联系,如果各水平间接地装置需要互联,需要单独打巷道或钻孔,工程量较大,而且各个水平形成独立的接地网,只要接地电阻满足要求,就满足安全的要求。

5 露天矿采矿场和排废场

5.0.1 采矿场的供电线路不宜少于两回路,两班生产的采矿场或小型采矿场可采用一回路;排废场的供电线路可采用一回路。当采用两回路供电的线路时,每回路的供电能力不应小于全部负荷的70%;当采用三回路供电线路时,每回路的供电能力不应小于全部负荷的50%。
5.0.2 采矿场和排废场的高压电力网配电电压,宜采用6kV或10kV。当有大型采矿设备或采用连续开采工艺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时,可采用其他较高等级的电压。
5.0.3 当采用连续开采工艺时,移动式带式输送机的配电宜采用移动变电站或可移动的户外组合式配电装置。
5.0.4 连续开采工艺和非连续开采工艺的配电线路宜分别架设。
5.0.5 有淹没危险环境采矿场的排水泵或用井巷排水的排水泵应由双重电源供电。两回路供电线路中,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最大排水负荷。
5.0.6 采矿场和排废场供电线路的架设方式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沿采矿场边缘宜架设环形或半环形的供电线路;
    2 排废场可采用干线式供电线路;
    3 固定式供电线路与采矿场最终边界线之间的距离宜大于10m;
    4 当采矿场宽度较大且开采时间较长,架设在最终边界线以外不合理时,可架设在最终边界线以内。
5.0.7 采矿场内的高压电气设备和移动变电站宜采用横跨线或纵架线供电。横跨线或纵架线应采用移动式或半固定式线路,移动式线路应采用轻型电杆架设,横跨线的间距宜采用250m~300m。
5.0.8 在采矿场和排废场的架空供电线路上设置开关设备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环形或半环形线路的出口和需联络处应设置分段开关,且宜采用隔离开关;
    2 在横跨线或纵架线与环形线、半环形线或其他地面固定干线连接处应设置开关,开关宜采用户外高压真空断路器或其他断路器;
    3 高压电气设备或移动变电站与横跨线或纵架线连接处宜设置带短路保护的开关;
    4 移动式高压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应设置具有单相接地保护功能的开关设备。
5.0.9 采矿场内的架空线路宜采用钢芯铝绞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35mm2。排废场的架空线路宜采用铝绞线。由横跨线或纵架线向移动式设备供电时应采用矿用橡套软电缆。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拖曳电缆长度,不宜超过表5.0.9的数值。
表5.0.9 采矿场移动式电气设备拖曳电缆长度(m)
表5.0.9 采矿场移动式电气设备拖曳电缆长度(m)
    注:连续开采工艺的移动式电气设备拖曳电缆长度和有专用收、放电缆装置的移动式电气设备拖曳缆长度均不包括在本表内。
5.0.10 固定式架空照明线路宜采用铝绞线,移动式架空照明线路宜采用绝缘导线,移动式非架空照明线路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5.0.11 向移动式设备供电的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形式宜采用IT系统,向固定式设备供电的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形式宜采用TN-S、TT或IT系统。
5.0.12 露天矿山电气设备的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施》GB/T9089的有关规定。
5.0.13 采矿场和排废场低压电力网的配电电压可采用380/660V或220/380V,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压不得大于220V,照明电压宜采用220V或220/380V,行灯电压不应大于36V。
5.0.14 主接地极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矿场的主接地极不应少于2组,排废场主接地极可设1组;
    2 主接地极宜设在供电线路附近或其他土壤电阻率低的地方;
    3 有2组及以上主接地极时,当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后,在架空接地线上任一点所测得的对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移动式设备与架空接地线之间的接地线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5.0.15 接地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空接地线应采用标称截面积不小于50mm2的钢绞线或钢芯铝绞线,并应架设在配电线路最下层导线的下方,与导线任一点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m。
    2 移动式电气设备,应采用矿用橡套软电缆的专用接地芯线接地。
5.0.16 采矿场、排废场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可共用接地装置。
5.0.17 高土壤电阻率的矿山,可采用长效化学接地电阻降阻剂等措施。
5.0.18 向采矿场、排废场的移动设备供电的电源线路,宜采用带安全接地监视的拖曳电缆,拖曳电缆的接地保护芯线应进行电气连续性监测。
5.0.19 采矿场的架空供电线路上装设避雷装置的地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矿场配电线路与横跨线或纵架线的连接处;
    2 多雷地区矿山的高压电气设备与横跨线或纵架线的连接处;
    3 排废场高压电气设备与架空线的连接处。
5.0.20 夜间工作的采矿场和排废场,在下列地点应设置照明:
    1 凿岩机、移动式或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和水泵的工作地点;
    2 斜坡卷扬机道、人行梯和人行道;
    3 汽车运输的装卸车处、人工装卸车地点的排废场、卸车线;
    4 调车站、会让站。
5.0.21 挖掘机和穿孔机工作地点的照明宜利用设备附设的灯具。
5.0.22 露天矿的照度标准,不宜小于表5.0.22的规定。
表5.0.22 露天矿照度标准
表5.0.22 露天矿照度标准
条文说明
5.0.1 露天采矿场的用电设备经常移动,线路上的负荷经常变化。正常运行时各条线路上的负荷分配也是不平衡的。因此,在考虑导线允许载流量及电压损失时,两回路供电的线路,应按每回线路可以承担全部负荷的70%计算。当采用三回路供电线路时,按每回线路能承担全部负荷的50%计算。
5.0.3 采用连续开采工艺时移动式带式输送机的配电装置,有的设在机头上方,有的设在机头旁,为便于随机移设,宜采用移动变电站或可移动的户外组合式配电装置。
5.0.5 有淹没危险的露天采矿场排水负荷是露天矿最重要的负荷之一,其供电线路发生故障的概率也较大。为了供电可靠,当任一回路停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满足最大排水负荷的需要。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0.8 各种开关设置的原因如下:
    (1)分段开关仅用于环形或半环形线路的分段供电和线路的联络,不带电断开线路。
    (2)用于线路检修和移动线路时的操作。
    (3)为了在改换接电点时便于停送电操作,以及保护电气设备及线路。
    (4)用拖曳电缆供电的移动高压用电设备,易发生短路或单相接地故障,除在横跨线或纵架线处装设带短路保护的开关设备外,在其供电线路上还需装设具有单相接地保护的开关设备。
5.0.9 采矿场线路易受爆破的飞石撞击,横跨线或纵架线还需经常移动,钢芯铝绞线的机械强度高,可减少断线的机会。
5.0.11 移动设备一般都处于剥采的前沿,操作设备的人员安全条件相对不利。采用IT接地方式,在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故障电流小,接触电压相对也低,配合完善的漏电保护装置,人身安全可靠。如向固定设备供电的低压电网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时,建议采用TN-S或TT系统,是考虑矿山的工作环境差,避免因PEN线意外断线造成人身危害。
5.0.12 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采用IT系统时,当某部分设备发生单相接地故障,如果保护接地不能把预期接触电压限制在50V及以下时,保护装置必须能自动切断发生故障部分的电源。不同的预期接触电压时,保护装置允许最长切断时间也不同,其保护装置动作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现行标准《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施》GB/T9089的有关规定。
5.0.14 采矿场工作平盘是不断移动的,接地母线常采用架空敷设。和埋地的接地线相比,易受机械损伤。因此,敷设的主接地极不少于两组,当接地母线上任一点断线时,仍可和另一组主接地极相连。
5.0.18 拖曳电缆的接地保护导体开路,单相接地电流经挖掘机与地面接触部分的电阻(称挖掘机接触电阻)和大地流回。挖掘机接触电阻由挖掘机与地面接触部分的面积、土壤的电阻率有关,一般的采掘环境下,挖掘机接触电阻可达200Ω以上。此时,接触电压可达1500V以上,接触到这一电压的人员会受到严重伤害。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应对接地保护导体进行电气连续性监测。
5.0.19 露天采矿场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均接在横跨线或纵架线上。根据露天矿山现场运行经验证明,避雷器装在横跨线或纵架线与采矿场供电线路的连接处,可以对横跨线或纵架线上的设备有保护作用。在该处装设避雷器还可减少飞石对避雷器的损坏。
    第2款、第3款是为了直接保护高压电气设备不受雷电波的侵害。

6 电力牵引

6.1 一般规定
6.2 直流牵引变电所
6.3 直流牵引网

6.1 一般规定

6.1.1 矿山牵引网额定电压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标准轨距铁路宜采用直流1.5kV,也可采用单相工频交流10kV;
    2 地面窄轨铁路宜采用直流250V、550V或750V;
    3 井下窄轨铁路宜采用直流250V或550V;当运输距离长、运量大,在安全措施可靠时,大型矿井可采用直流750V;
    4 架线无轨胶轮车或架线电机车在主要进风巷可采用直流1.5kV,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6.1.2 直流牵引网的电压允许波动范围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表6.1.2 直流牵引网电压允许波动范围(V)
表6.1.2 直流牵引网电压允许波动范围(V)
6.1.3 牵引网宜采用单边供电方式。牵引电流或电压降较大的区段,牵引网可采用双边供电方式。
6.1.4 矿山电力牵引直流制区段和交流制区段衔接时,应确定电力机车在衔接站的引渡方式。
6.1.5 有爆炸危险环境矿井井下的架线式电机车或蓄电池电机车类型选取,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条文说明
6.1.1 目前我国工业企业标准轨距电气化铁路牵引采用的是1.5kV直流制。根据实践经验,年运量在20Mt以下,运距不长的山坡露天矿,或深度不大于100m的露天矿,采用直流1.5kV电力牵引是比较合适的。
    窄轨铁路项中所列的三个电压等级,目前普遍采用550V和250V。大型矿山,由于运量大、运距较长,直流550V电压难以满足要求,当接触导线最大弛度时距轨面高度、直流杂散电流对金属管道和设备的腐蚀等安全措施可靠时,可采用直流750V。
    当前国内高产高效矿井,大量使用以防爆柴油机为动力源的无轨辅助运输车辆,造成巷道废气浓度加剧、噪声增大,严重影响工人作业环境,并且在坡度大、坡道长的矿井使用大吨位无轨辅助运输车辆存在爬坡动力不足、下坡制动性差的严重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神华集团在补连塔矿进行了“矿井DC1500V架线供电系统设计研究”项目,在新掘2.8km井筒和辅运大巷5.7km段内,设计3座牵引变电所,其中地面变电所1座(房式),井下变电所2座。采用DC1500V架线供电,运行无轨架线车。现该项目已运行。矿用一般型DC1500V整流柜,DC1500V矿用隔爆变压器均已经取得安全标志。

6.2 直流牵引变电所

6.2.1 大型矿山牵引变电所宜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当一回线路故障时,另一回线路应能承担全部牵引负荷。小型矿山牵引变电所可设一回电源线路。
6.2.2 大型矿山牵引变电所应采用2台及以上整流设备;其中任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余整流设备应能承担全部负荷。小型矿山的牵引变电所可采用1台整流设备。
6.2.3 当牵引变电所的一次侧电压为35kV时,宜采用室内35kV配电装置。
6.2.4 标准轨距铁路牵引变电所的直流主接线,宜采用单母线加备用母线。窄轨铁路牵引变电所的直流主接线,可采用不分段的单母线。
6.2.5 标准轨距铁路牵引变电所的每段直流母线宜预留有一个备用馈出柜和至少一个备用馈出线位置。
6.2.6 牵引变电所直流出线开关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750V及以上的出线开关,应采用直流快速开关;
    2 550V的出线开关,宜采用空气断路器,也可采用直流快速开关;
    3 250V的出线开关,宜采用空气断路器。
6.2.7 牵引变电所直流快速开关和空气断路器脱扣器的瞬时动作电流整定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直流快速开关时,瞬时动作整定值不应小于线路上经常出现的短时最大负荷电流的1.3倍,不应大于线路上最小短路电流的0.77倍;
    2 当采用空气断路器时,其瞬时动作电流值不应小于线路上经常出现的短时最大负荷电流的1.25倍,不应大于线路上最小短路电流的0.8倍。
6.2.8 标准轨距铁路牵引变电所的主要馈出线,宜装设一次自动重合闸装置。
6.2.9 标准轨距铁路牵引变电所每段母线上的整流装置和直流配电装置,应设置直流接地速断保护,发生接地故障时保护应立即断开该段母线上所有整流设备的交、直流电源。
6.2.10 整流装置、直流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应接地。在接地电流流经直流接地继电器前的全部直流接地母、支线应与地绝缘,且不应与交流设备的接地母线、建筑物钢筋、金属管道及金属构件等金属连接。
6.2.11 牵引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流电压为1kV及以上的地面牵引变电所,不应大于0.5Ω;
    2 直流电压为1kV以下的地面牵引变电所,不应大于4Ω;
    3 井下牵引变电所,不应大于2Ω。
6.2.12 高土壤电阻率的矿山,可采用长效化学接地电阻降阻剂等措施。
6.2.13 直流设备与交流设备金属外壳的接地可共用一组接地极。
6.2.14 地面直流牵引变电所,应在母线上装设直流避雷装置;750V及以上或多雷地区的地面牵引变电所,应在每回出线装设直流避雷装置。
条文说明
6.2.1 大型矿山电力牵引属二级负荷,为保证生产,宜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该电源宜引自电源的不同母线段。
6.2.2 采用电机车作为运输手段的大型矿山,牵引供电直接关系着矿山的正常生产,其牵引负荷是比较重要的。因此,考虑其容量时应能保证其中1台整流设备故障后,其余整流设备可承担全部负荷。
    小型矿山可选用1台整流设备。
6.2.4 标准轨距铁路牵引变电所馈出线使用的快速开关,因跳闸频繁而需要经常检修;为保证供电,均设置备用快速开关。在馈出线开关检修时,通过备用母线能替代馈出回路的开关。
    窄轨铁路牵引变电所电压较低,负荷不大,馈出线不多,母线故障机会很少,采用简单接线方式即可满足运行要求。
6.2.6 直流馈出线开关,应能适应频繁开合、并有足够的断弧能力、且能快速动作。750V及以上的牵引网络,容量较大,电压较高,普通空气断路器满足不了要求,故需采用直流快速开关。250V网络电压较低,容量也小,选用空气断路器可以满足要求。
6.2.7 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开关能避开短时最大负荷电流,不致误动;并能可靠地切断短路电流。
    目前国内用得较多的DS7型快速开关,分闸电流整定值的最大误差为±15%,空气断路器的误差为±10%;计算误差均为±10%;再加储备系数5%;故直流快速开关定为1.3倍和0.77倍,空气断路器定为1.25倍和0.8倍。
6.2.9 750V及以上的直流系统,电压较高,容量较大,当发生直流接地短路时,接地电流可达数千安培。这样大的接地电流将使接触和跨步电压达到危险的程度。故当牵引变电所内发生接地故障时,应通过设在负母线总出口处的直流接地速断保护,及时地将所有接在该段母线上的整流设备,交直流两侧同时断开,以保证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6.2.10 接地速断保护的构成,是将整流装置、直流配电装置及其他直流部件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支架,用专用接线连接,经接地继电器后再与总接地体相连。为防止接地故障电流分散漫流,保证大部分能流经接地继电器,以达到可靠动作的目的,专用的直流接地线及前述设备和部件的外壳及支架,应与地进行适当绝缘。绝缘的水平,一般以限制散流值不超过接地故障电流值的10%,建议按2倍牵引变电所直流母线的额定电压加1000V考虑。


6.3 直流牵引网

6.3.1 直流牵引网的线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式线路的接触线,宜采用铜电车线、钢铝电车线或铝合金电车线;
    2 移动式线路的接触线,应采用铜电车线;
    3 地面架空敷设的加强线、馈电线、回流线和辅助回流线,宜采用铝绞线或钢芯铝绞线。
6.3.2 牵引网导线使用电流密度值的选择应符合表6.3.2的规定。
表6.3.2 牵引网导线使用电流密度值(A/mm)
表6.3.2 牵引网导线使用电流密度值(A/mm)
6.3.3 标准轨距铁路牵引网导线应根据外部条件和计算电流做温升校验。持续20min的最高温度,铜电车线不应大于100℃,钢铝电车线、铝合金电车线、钢芯铝绞线和铝绞线不应大于80℃。
6.3.4 标准轨距接触网的悬挂方式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下列情况宜选用季节调整的简单悬挂方式:
        1)行车速度小于或等于20km/h的线路;
        2)行车速度大于20km/h,但行车次数较少的线路;
        3)车库线路。
    2 下列情况宜选用带补偿的简单悬挂或季节调整链形悬挂方式:
        1)行车速度20km/h~30km/h的线路;
        2)半固定式线路。
    3 下列情况宜选用带补偿链形悬挂方式:
        1)行车速度大于30km/h的线路;
        2)固定式线路。
6.3.5 标准轨距铁路接触网移动式线路宜采用刚性简单悬挂。
6.3.6 窄轨铁路接触网的悬挂方式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下列情况宜采用单线刚性悬挂方式:
        1)行车速度小于10km/h的线路;
        2)行车速度为10km/h~20km/h且行车次数较少的线路;
        3)车库线路;
        4)移动式线路。
    2 下列情况宜采用单线弹性悬挂方式:
        1)行车速度为10km/h~20km/h的线路;
        2)行车速度大于20km/h,但行车次数较少的线路;
        3)井下主要线路。
    3 下列情况宜采用季节调整链形悬挂方式:
        1)行车速度大于20km/h的较长直线段;
        2)行车速度为10km/h~20km/h,但年温差为60℃及以上和行车次数较多的较长直线段。
6.3.7 标准轨距铁路接触线最大弛度时距轨面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编组站和有作业的站场内宜为6.0m。
    2 正弓受电的固定式及半固定式线路,当列车装载高度不超过4.8m时,宜为5.5m;当列车装载高度超过4.8m,但不超过5.3m时,宜为5.7m。
    3 旁弓受电的移动式线路宜为4.3m。
    4 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超过6.4m。
6.3.8 窄轨铁路接触线最大弛度时距轨面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下不行人的巷道不应低于1.9m,行人巷道不应低于2.0m;井底车场内从井底至乘车场一段不应低于2.2m;采用直流750V电压时,各限制高度宜增加0.1m~0.2m。
    2 选用平硐露天型电机车,硐内不应低于2.0m,硐外不应低于3.0m。
    3 选用露天型电机车的地面线路,宜采用4.2m。
    4 接触线与公路交叉处的高度,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必要时可以断开接触线。
6.3.9 桥梁、隧道等人工构筑物处的接触线最低高度可适当降低。但标准轨距铁路不得低于受电弓最低工作高度;窄轨铁路在桥梁下不得低于2.4m,隧道内不得低于1.9m。
6.3.10 直线区段的接触线应按“之”字形架设。标准轨距铁路“之”字形架设最大偏移值宜采用250mm~300mm,窄轨铁路“之”字形架设最大偏移值宜采用100mm~150mm。曲线区段的拉出值,应根据曲线半径及跨距等计算确定。
6.3.11 标准轨距铁路供电线路的供电范围应根据运输作业系统、线路负荷和线路长度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6.3.12 接触网应装设分区绝缘器或锚段关节,并应用分区开关联络。
6.3.13 接触网应在下列区域单独分段:
    1 装卸作业的线路;
    2 检查机车的线路;
    3 机车库的线路;
    4 专用线路;
    5 采矿场及排废场的每一段移动式线路;
    6 运送人员的站台线路;
    7 区间与站场之间的线路;
    8 平硐口内、外的线路;
    9 其他需要分段的线路。
6.3.14 装卸作业线路、检查机车的线路以及其他需要安全作业的线路,接触网的分段应采用带接地刀闸的分区开关。
6.3.15 机车由正弓过渡到旁弓的接触线,应设转换段。标准轨距铁路转换段的长度宜采用60m,且不应小于45m;窄轨铁路转换段的长度宜采用30m,且不应小于20m。
6.3.16 接触网的锚段长度应根据计算确定。标准轨距铁路直线区段接触网的锚段长度不宜大于表6.3.16-1规定的数值;窄轨铁路直线区段接触网的锚段长度不宜大于表6.3.16-2规定的数值。
表6.3.16-1 标准轨距铁路直线区段接触网锚段长度
表6.3.16-1 标准轨距铁路直线区段接触网锚段长度
    注:在长隧道内采用双边带补偿链形悬挂时,锚段长度可适当增加。
表6.3.16-2 窄轨铁路直线区段接触网锚段长度
表6.3.16-2 窄轨铁路直线区段接触网锚段长度
6.3.17 标准轨距铁路接触网电杆外缘与铁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于表6.3.17规定的数值。窄轨铁路接触网电杆外缘与机车及车辆边缘的净距,不应小于0.7m。
表6.3.17 标准轨距铁路接触网电杆外缘与铁路中心线的距离(m)
表6.3.17 标准轨距铁路接触网电杆外缘与铁路中心线的距离(m)
6.3.18 软横跨时电杆外缘与铁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本标准表6.3.17中规定的数值。
6.3.19 牵引网及受电弓带电部分,与桥梁、平硐、巷道、管道等接地部分的安全净距,不应小于0.2m。
6.3.20 接触网的金属杆及钢筋混凝土杆上所有金属构件,应通过接地线接在回流轨上;自动闭塞的区段,接地线宜通过火花间隙接在钢轨上。距接触网带电部分5m以内的其他金属设施均应单独设接地装置。
6.3.21 作为回流导体的钢轨,其轨端与回流轨之间应进行电气连接。每个轨端的连接电阻值,不应大于同型钢轨每公里电阻值的0.3%。回流轨之间宜每隔200m连接一次,线间宜每隔400m连接一次。
6.3.22 严禁利用有爆炸危险场所的轨道作回流导体。不应用作回流的钢轨和用作回流钢轨的连接处,必须装设两处可靠的轨道绝缘。第一绝缘点应设在分界处;第二绝缘点应设在爆炸危险场所以外,且与第一绝缘点的距离应大于一列车的长度。
6.3.23 采用电引爆的矿山,通向爆破区的轨道,在爆破期间严禁作为回流导体,并应采取在爆破期间内能断开轨道电流的安全措施。

6.3.24 地面牵引网应在下列地点装设防雷装置:
    1 馈电线与接触线连接处;
    2 机车库进口处;
    3 矿井平硐硐口;
    4 线路上每个独立区段内。
6.3.25 防雷装置宜采用角型放电间隔,接地线可接牵引网的回流钢轨。
条文说明
6.3.2 表中列出的“使用电流密度”是根据多年来国内实际经验数据和一些国外资料得来的。“使用电流密度”不同于电力系统的“经济电流密度”也不是“安全电流密度”,但较接近“安全电流密度”。粗略地可认为是直流安全电流密度的80%左右。
6.3.3 窄轨铁路牵引电流不大,运行时间短,选择导线时要考虑磨损。经过几种情况验算,导线都不会超过规定的最高温度值,故不做发热校检。
6.3.7 标准轨距铁路接触线最大弛度时距轨面最小高度(Hmin)按下式计算:
准轨距铁路接触线最大弛度时距轨面最小高度(Hmin)
    式中:HX——列车装载最大高度(mm);
               A——带电部分与装载物体间的空气间隙(mm),对1.5kV直流取A=200mm;

               σ——列车向上振动量(mm),标准轨距铁路限界规定σ=50mm。
    确定高度值时,尚应考虑接触线应处在受电弓工作高度范围之内。
6.3.8 窄轨接触线的高度,主要依据电机车受电弓的工作高度确定。用于井下250V和550V电机车的受电弓工作高度为1800mm~2200mm。当井下采用直流750V电压时,接触线最大弛度时距轨面最小高度满足在受电弓工作高度范围内的同时,可在第1款中规定的高度再增加0.1m~0.2m。
6.3.16 如遇较长隧道,因受空间限制下锚困难时,也可加长锚段。
6.3.20 牵引网的金属杆和钢筋混凝土电杆,以及与其直接连接而没有绝缘隔开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构件,应与钢轨可靠地进行连接,目的是在发生接地故障时,便于产生足够的故障电流,动作于保护线路的快速开关,而迅速的切除故障。
    对自动闭塞的区段,采用双轨轨道电路时,如接地线连接于钢轨上,将可能造成两条钢轨的对地电阻不平衡,产生电流差值,使信号机误动作,危及行车安全,故规定此区段的接地线宜通过火花间隙接至钢轨上。
    其他金属设施及构件,应单独接地,主要着眼于减免杂散电流的危害。
6.3.22 严禁利用有爆炸危险场所的轨道作回流导体,是为了防止因产生电火花等引起爆炸。回流电流绝对不准流入不准用作回流的钢轨,故需设两个绝缘点。因列车导电,所以两绝缘点的距离一定要大于一列车长度,否则有被列车将两绝缘点跨接而形成短路的危险。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6.3.23 采用电引爆的矿山,通向爆破区的轨道,在爆破期间严禁作为回流导体,并应采取在爆破期间内能断开轨道电流的措施,是为避免作为回流导体的轨道可能产生的杂散电流误触发电引爆装置,造成人员伤亡。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7 选矿厂

7.1 供配电系统
7.2 工艺流程控制

7.1 供配电系统

7.1.1 选矿厂的电源宜引自本企业地面主变电所;受条件限制时,亦可引自地区电力系统的变电所或其他变电所。大、中型选矿厂的电源进线不应少于两回路;任一电源进线回路故障时,其余回路应保证选矿厂全部一、二级用电负荷的电力需求。
7.1.2 高压供、配电电压等级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可采用35kV、20kV、10kV、6kV;低压配电电压宜采用380/660V,中、小型选矿厂可选用220/380V。
7.1.3 向大型选矿厂主要生产车间变电所供电的配电线路,不宜少于两回路,且宜采用放射式;供电距离较远的主要生产车间变电所和多级泵站变电所等主要负荷,宜采用双干线配电方式;辅助生产车间和生活用电负荷,可采用单干线配电方式。
7.1.4 高压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宜在各高压变电所集中设置,低压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可分散设置在车间变电所内。
7.1.5 同一生产流程区段的各种用电设备宜由同一母线段及线路供电。平行生产流程区段的用电设备宜由不同母线段及线路供电。平行生产流程区段的公用用电设备,在任一生产流程区段的电源中断时,宜能通过转换而获得电源。
7.1.6 车间变电所变压器的容量及台数,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中型选矿厂主要生产车间变电所宜设置2台及以上变压器;当1台变压器停止运行时,其余变压器宜能保证主要负荷或其中任一生产流程负荷。
    2 辅助车间变电所,可设置单台变压器,其容量宜预留不少于15%的裕量。
7.1.7 当低压配电电压采用660V时,其配电变压器低压侧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应采用IT系统;当低压配电电压采用380V时,其配电变压器低压侧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宜采用TN或TT系统。
7.1.8 当电动机启动不满足电力系统要求或工艺有调速要求时,大、中型选矿厂的半自磨机、球磨机宜采用变频传动。浮选用鼓风机、矿浆泵、尾矿输送泵应采用变频传动。
条文说明
7.1.2 20kV或35kV通常用作为选矿厂的供电电压;6kV或10kV通常作为供电和(或)配电电压。
    厂内高压配电电压的选择,应根据负荷的大小、高压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厂内电力线路的配电半径,以及所在地区电力系统的额定电压等级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尤其要考虑一定数量的大容量高压电动机额定电压的影响因素。
    当厂内高压配电电压确定后,对若干不同于高压配电电压的高压用电设备,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或采用集中的中间变压器或采用变压器-电动机组的配电方式。
    660V电压等级应用于矿山选矿厂低压配电系统可以带来扩大低压配电的范围,降低线路损耗,节省有色金属消耗,减少变电所数量等益处;与之相应的各类开关设备和电气产品也已相当齐全。特别是我国煤炭企业已有多年的使用运行经验,国外矿山应用更为普遍。故本次修订时提出“低压配电电压宜采用660V”,这将有利于节能和节约有色金属,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7.1.3 由电源变电所向主要生产车间变电所供电时,为了提高供电可靠性,一般采用放射式供电方式,对供电距离较远的主要生产车间或高压泵站等重要负荷,为了提高供电可靠性,并考虑到敷设配电线路的具体条件和困难,可采用双干线配电方式;对辅助生产车间和生活用电负荷,因属一般负荷,故采用单干线配电方式。
7.1.4 低压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分散设在车间变电所内的好处:一是减少车间变压器容量,二是减少变压器电源线路和变压器中的电能损耗。
7.1.5 本条规定的出发点是,当一台变压器或一回供电线路停止运行时,尽量减少停电范围,方便运行管理。
7.1.6 选择车间变电所变压器容量及台数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1)首先要满足不同级别用电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
    (2)配电接线宜与工艺流程相适应。
    (3)必要的备用容量。
    (4)变压器的经济运行。
7.1.7 目前,当低压配电电压采用380V时,我国大多数选矿厂的低压配电系统都采用电源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动力和照明合一方式。其优点是网络简单、投资也相应少一些,用户对此运行经验丰富,熟悉。随着电力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保护装置的日趋完善,容量较大回路的单相接地电流不易满足接地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度要求的问题已得到解决。
7.1.8 本条文为新增条款。
    半自磨机是部分利用矿石自身并部分利用钢球作为磨矿介质进行磨矿的设备,因其钢球消耗低,减少了铁污染,对浮选作业影响较小,流程简单,厂房面积少,建设周期缩短的优点,半自磨工艺在矿山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且设备越来越大。选矿工艺需要根据进入半自磨机的矿石量与特性及浮选对矿石细度的要求,对半自磨机进行转速控制调节,故推荐半自磨机采用变频调速。
    磨机是部分利用钢球作为磨矿介质进行磨矿的设备,球磨机磨矿效率最高的实际工作转速是其最佳工作转速。最佳工作转速一般受到三方面主要因素的影响:①磨矿介质即钢球的装入量;②给矿量大小;③矿料的机械性能。而且,适当降低转速,有利于提高单位能耗的生产率。为了综合考虑选矿厂的技术经济指标,球磨机的最佳转速一般通过试验确定,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调整。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推荐球磨机采用变频调速拖动,使其转速工作点在最佳工作转速,实现多碎少磨、降低磨矿成本、提高磨矿效率的最佳工作转速。
    采用加气式浮选机的浮选工艺过程,其浮选效率与加气量有关,故推荐浮选用鼓风机采用变频驱动。
    选矿厂磨矿分级系统,通过调节渣浆泵的转速,满足磨矿分级系统循环负荷变化的要求,以保证不同工况条件下磨矿分级系统稳定、高效的运行。实际生产中,磨矿分级系统的循环负荷随着工艺条件的变化(如给矿粒度、磨矿浓度、磨矿细度)而变化,因此,渣浆泵的流量也随之变化,使得渣浆泵电动机额定功率与实际需要矿浆(尾矿浆)流量的瞬时功率不相匹配。而磨矿分级系统的渣浆泵由于扬程高、流量大,电动机功率也大,电动机处于高耗能运行状态,采用变频调速装置对渣浆泵电动机实行变转速调节来调节流量,是满足工艺条件变化的一项非常有效的措施,不但节约电能,还减少了相应管路上阀门的维护量,提高了系统的自动化水平,降低了系统的噪声,改善了工作环境,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故规定矿浆、尾矿输送泵应采用变频调速方式。
    采用变频器的优点:
    (1)通过调节电动机转速实现自动控制,满足工艺要求,并为选矿厂优化控制配置必要的拖动一次设备。
    (2)节能、降低设备运行与维护费用。转速降低,电动机耗能减少,主设备及相应辅助设备如轴承等磨损较额定状况减轻,延长电动机、渣浆泵、阀门、管道的使用寿命,减少设备维修保养费用。
    (3)系统运行效率高。网侧功率因数在0.97以上,效率大于96%,减少因提高功率因数的补偿电容的投资,减少了无功功率损耗。
    (4)高压变频器的软启动、软停机功能以及共振频率跳转功能,可减少对电网及负载的冲击。
    (5)变频器调速属于高效调速方式,与其他低效调速方式如滑差调速方式液力耦合器、CST相比,不仅具有在调速时更加节能的优点,还具有在起动大容量电动机时对电网冲击最小的优点。


7.2 工艺流程控制

7.2.1 选矿厂的主要生产设备应按工艺流程分系统集中控制。处于连续物流线上的设备应纳入集中控制系统,该系统应按其相对独立的工艺流程划分。需要时,可按有相当贮矿能力的矿仓或料槽划分。
7.2.2 集中控制装置应具有集中和就地控制功能,且两种功能应能相互转换。集中控制时,机旁启动按钮应失效,但机旁停车按钮(开关)不应失效,或应另外设置标志明显、具有紧急停车功能的不自复按钮(开关)。
7.2.3 急停回路控制应采用硬接线。
7.2.4 影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的信号应接入控制系统。
7.2.5 采用集中控制方式时,应设置下列信号:
    1 启动预告信号;
    2 状态信号;
    3 主要生产工作站之间的联系信号;
    4 事故信号和紧急停车信号。
7.2.6 当采用集中控制方式时,控制系统应设置具有模拟显示和集中控制功能的装置。
7.2.7 工艺流程中主要生产流程设备(单元机组除外)的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实现集中控制时,正常启动宜采用逆矿物流方向依次或成组启动,也可采用顺矿物流方向依次或成组启动。当采用顺矿物流方向启动时,系统应具备转换为逆矿物流方向启动的功能。当采用有触点元件控制时,正常启动宜采用逆矿物流方向启动。
    2 正常停车时应先停给矿设备,再按顺矿物流方向依次逐台停车或分组停车。
7.2.8 具有单元机组的生产流程线,启动时应先启动单元机组,停车时应先停物料系统,后停单元机组。当单元机组以后的物料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中断其入口(加料)机械设备的运行,不得立即停止单元机组。
7.2.9 集中控制室宜设在主厂房外独立的建筑物内,也可设在主厂房内适宜的地点。
条文说明
7.2.1 本条中的“主要生产设备”系指:选矿厂中的碎矿、磨矿、选矿、过滤等生产设备,选煤厂中的原煤、重选、筛选、压滤、干燥、装车等系统中的生产设备。
    在我国电力电子元器件的制造技术已经相当成熟,计算机的硬件和控制系统的相关网络系统也已相当成熟、可靠,并已得到普遍应用。
    大、中型选矿厂控制装备水平,应采用网络结构,设置功能完备的控制主机、软件、大型显示终端及其他外围设备,信息采集应全面;小型选矿厂控制装备水平,应设中、小型控制主机和必要的外围设备。
7.2.2 无论在何种控制方式下,当岗位人员或巡视人员发现设备或现场有异常时,均可及时对现场机旁的事故停车按钮(非自复式)或检修开关等立即进行停车操作,以免事故扩大,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7.2.3 本条文为新增条款。设置急停控制回路,是为了保证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设备而及时停止设备,为保证控制回路可靠断开主回路装置,因此规定采用硬接线方式。当用电设备现场设置能可靠断开主回路的设备时,急停控制回路接线可采用其他方式。
7.2.4 本条文为新增条款。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信号是为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而设的措施,故将全部的安全信号必须纳入控制系统。
7.2.5 状态信号包括设备运行信号、翻板位置信号、闸门位置信号、料位信号、液位信号等。
7.2.6 采用集中控制方式时一般应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模拟显示和正常操作应由显示器和计算机操作来完成,可以与视频监控共用大屏幕监视系统,不宜另设其他模拟显示装置和操作台。模拟显示宜包括:设备运行信号,闸阀、闸门位置信号和必要的料位、液位信号等。本条不排除采用其他控制方式时,选择与其相应的显示装置和操作台。
7.2.7 正常启动采用顺矿物流向延时依次起动时,可减少机械空转时间,节省电能。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时,用软件编程实现顺矿物流或逆矿物流起动方式的转换是很方便的,故可根据需要选用其中一种控制方式。
7.2.8 由于破碎机、球(棒、自)磨机等较大型设备,一般均各自配有一套冷却、润滑或液压油系统等,从而构成了一套相对独立的单元机组控制保护系统,并配有相应的数字和模拟量信号接口。其启动和停车的制约条件较多,准备时间相对较长。它们不同于一般较单一的机械设备,因此不宜频繁开、停车。当其参与工艺生产流程联锁控制系统时,开车时应先启动,停车时应后停机。

8 主要固定设备

8.1 矿井提升机
8.2 矿井主通风机
8.3 矿井主排水泵
8.4 空气压缩机
8.5 带式输送机
8.6 货运架空索道

8.1 矿井提升机

8.1.1 提升机的供电电源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有关规定,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立井和副立井提升机,宜分别由直接从变电所馈出的两回专用线路供电,其中一回电源线路亦可引自另一邻近提升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2 提升机的控制设备、辅助用电设备供电电源的要求,应与提升机主回路用电设备供电电源的要求相同。
8.1.2 提升机宜选用交流变频传动方式。
8.1.3 提升电动机容量在1000kW及以上时宜采用低速直联形式。
8.1.4 提升机电气传动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
    1 具有四象限运行功能。
    2 根据提升工艺速度图实现速度和位置调节;在提升容器进入井筒终端减速区,提升机速度给定值根据减速行程确定。
    3 具有低速检查井筒及钢丝绳功能。
    4 设置功能完善的闸控系统和安全电路。安全电路及安全继电器(接触器)按冗余原则设置,超速等各重要保护项目及应急操作开关均分别接入不同的安全电路。
    5 设有保护和闭锁,并具有故障显示和诊断功能。除轻微故障作用于信号,其他故障保护和设在操作台、提升机房以及装、卸载处的应急操作开关均串联接入安全电路。
8.1.5 提升机电气传动控制系统中应设置下列主要保护和闭锁:
    1 变流器和电动机主回路短路、失压、过负荷、单相接地等故障保护;
    2 计算机及其他调节和控制装置故障保护;
    3 超速保护、井筒终端减速区过速保护;
    4 过卷和过放保护;
    5 测位及测速回路故障保护;
    6 运行过程中装卸载装置或操车装置误动作伸入井筒内保护;
    7 制动系统故障保护;
    8 润滑系统故障保护;
    9 缠绕式提升机的松绳保护;
    10 摩擦式提升机的滑绳保护;
    11 尾绳故障保护;
    12 错向保护;
    13 操纵手柄不在“0”位和工作制动手柄不在全抱闸位置不能解除安全制动的闭锁;
    14 未接到工作信号提升机不能启动的闭锁;
    15 机械制动转矩与主电机转矩的闭锁;
    16 箕斗卸载站受矿仓满仓闭锁;
    17 防止箕斗重复装载的闭锁。
8.1.6 超速、井筒终端减速区限速保护、过卷和过放等重要保护装置应各自按冗余原则设置。
8.1.7 提升机配备具有恒减速安全制动功能的液压制动系统时,当恒减速制动系统发生故障,制动系统应能立即转换为备用安全制动系统。
8.1.8 主井箕斗提升系统应配置定重装载设施,需要时宜增设定容装载设施,并宜采用提升系统全自动运行方式。
8.1.9 提升机电气传动系统宜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并应具有联网通信功能。
8.1.10 安装在井塔内的变流变压器应采用干式变压器。
8.1.11 由电力电子变流器作为电源装置的交、直流电气传动系统,电气设备宜按下列原则布置:
    1 采用落地提升机时,宜在提升机房靠近提升电动机端或靠近操作室端设置电控房。电控房可设计为一层或两层;当两层布置时,高低压配电装置、变流器、调节和控制装置、提升信号装置等宜布置在提升机大厅层,变流变压器、电抗器、快速开关等可布置在其下层。
    2 采用塔式提升机时,宜充分利用井塔内各层空间,并按功率流向的顺序从下至上依次布置高低压配电装置、变流变压器、变流器、电抗器、快速开关等,调节和控制装置、提升信号装置等宜布置在提升机大厅层。
    3 电气设备的通风机组,必要时可按维护、散热、降噪等规定用墙体隔开。
8.1.12 提升机的操作台宜设在带玻璃窗的与提升机大厅隔开的操作室内。两台提升机同层布置时,应设置各自相互隔开的操作室。
8.1.13 提升机的操作室和放置调节和控制装置的电气室宜配置空调。散热量较大的变流器室内宜采用柜内热风直接引出室外的措施。
8.1.14 每套提升系统应设置独立的提升信号系统,并应设备用提升信号装置。
8.1.15 提升信号系统应由专用的变压器供电。提升信号系统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20V;有爆炸危险环境的矿井,提升信号系统电源电压不应大于127V。
8.1.16 提升信号系统应与提升机电气传动系统及有关提升水平的装卸载装置或操车装置控制系统联锁。
8.1.17 提升信号系统应声光兼备,并应在下一次提升前,保留必要的光示信号。
条文说明
8.1.1 条文第1款中地面变电所包括矿井地面主变电所和其他工业场地变电所。
8.1.2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交流变频传动装置性价比的提高,绕线转子异步电动机转子串电阻传动系统已逐渐被淘汰,直流传动系统也在逐步淘汰中。
8.1.3 提升电动机采用低速直联形式可取消减速器,减少现场的维护工作量。当提升电动机容量在1000kW及以上时,设计成低速直联电动机较为经济合理,同时1000kW及以上提升系统的减速器无论制造难度还是故障率都将增加。
8.1.7 条文中的备用安全制动系统是指可实时转换的热备用系统。
8.1.8 在矿物较为松散、比重变化较大的场所宜增设定容监测装置。
8.1.14 备用信号装置应具备最基本的提升信号功能。

8.2 矿井主通风机

8.2.1 主通风机的供电电源要求应按本标准第8.1.1条的规定执行。
8.2.2 属一级负荷的主通风机宜设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8.2.3 主通风机电动机宜采用笼型电动机传动。当电动机容量较大、供电系统又需改善功率因数时,可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选用同步电动机传动。
8.2.4 采用调节叶片角度或反转实现反风运行的通风机,应根据反风运行的工况,校验反风时电动机的运行功率和启动条件。
8.2.5 当矿井需要改变电动机转速调节风量、风压,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合理时,宜采用交流变频传动系统。
8.2.6 大型主通风机传动系统宜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并应具有联网通信功能。

8.3 矿井主排水泵

8.3.1 当主排水泵房与井下主变电所毗邻时,主排水泵的高、低压变配电装置宜布置在井下主变电所内。
8.3.2 主排水泵电动机宜选用笼型电动机,并宜采用直接启动方式。当电网条件不允许时,可采用降压启动。
8.3.3 主排水泵电控系统宜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并应具有联网通信功能。
8.3.4 主排水泵站应设水仓水位信号,在低水位时应能自动停机,在超高和超低水位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8.3.5 采用潜水泵作为矿井主排水泵时,其供电及控制设备宜安装在地面。

8.4 空气压缩机

8.4.1 矿井空气压缩机站宜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
8.4.2 空气压缩机电控系统宜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并应具有联网通信功能。
8.4.3 矿井空气压缩机站电气和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的有关规定。

8.5 带式输送机

8.5.1 大、中型带式输送机的供电线路,宜采用两回电源线路供电。
8.5.2 大、中型带式输送机的电控系统应满足重载启动和可设定加速度的软启动要求,对下运带式输送机还应满足软制动要求。
8.5.3 需调速运行的大型带式输送机的传动装置宜采用交流变频传动系统。
8.5.4 带式输送机的驱动电机在经综合比较确定合理时,可采用永磁电动机。
8.5.5 带式输送机电控系统宜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并应具有联网通信功能。
8.5.6 矿山带式输送机和带式输送机运输线的配电、控制、保护、闭锁和信号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GB50431和《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8.5.4 本条为新增条款,由于采用永磁电机驱动系统可以去掉减速器直接驱动输送机,具有结构简单、噪声降低、安装方便、减少日常维护的优点,并且目前已有一些成功运行的实例和产品,因此增加此条。

8.6 货运架空索道

8.6.1 选择货运索道的传动方式时,应根据货运任务、电动机容量、力图、速度图等因素综合分析比较确定。当索道的力图变化复杂时,应采用可四象限运行的交流变频传动系统。
8.6.2 索道的控制系统除满足正常工作要求外,尚应满足下列运行要求:
    1 检查或更换钢丝绳时低速运行;
    2 消除索道线路故障时低速反转运行;
    3 索道制动过程应平稳、安全。
8.6.3 索道电气控制系统的保护、联锁和信号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电动机应设置短路、过载、接地故障及电源异常保护;
    2 应设置超速保护,制动型索道应设置双重超速保护;
    3 动力制动装置应设置电流失效保护;
    4 变流器应设置故障保护;
    5 制动系统及润滑系统应设置故障保护和联锁;
    6 尾部拉紧索道装置应设置极限位置保护;
    7 自动发斗装置的推动矿斗传动设备应与主电动机联锁或发出信号;
    8 有两个以上传动区段直接传送物料的索道,应有联锁;
    9 站口应设置事故紧急停车开关;
    10 条件允许时,出站口宜设置抱索器检查装置信号。
8.6.4 索道的支架及钢丝绳应设防雷接地装置。
条文说明
8.6.1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交流,变频传动装置性价比的提高,采用绕线转子异步电动机转子串电阻传动系统已逐渐被交流变频传动系统取代。所以取消了原规范绕线转子异步电动机转子串电阻传动系统的相关内容。
8.6.2 由于货运索道要求平稳起停,特别是紧急停车时也要求平稳、安全。要满足这一要求就必须在紧急制动时分级分段逐渐施加闸力,对制动油压系统则要求自动控制液压阀。因此,制动所需电源应可靠,需要时可用设备电源,保证在主电源中断供电时仍应有控制电源。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
    《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GB 50431
    《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施》GB/T 9089
    《电磁兼容 环境 工厂低频传导骚扰的兼容水平》GB/T 18039.4

最新修改于:202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