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GA38-2021
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GA38-2021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Security requirements for banking business area
GA 38-2021
2021-03-24 发布
2021-09-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A 38-2015《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 745-2017《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858-2010《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部分代替GA1003-2012《银行自助服务亭安全防范要求》、GA 1280-2015《自动柜员机安全防范要求》,与上述文件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增加了部分术语(见3.1、3.3、3.12.2、3.12.3、3.12.4,3.13,3.14、3.16,3.19,3.20);
2)更改了部分术语(见3.12、3.12.1、3.21、3.22,GA 858-2010的3.2、3.1、GA 38-2015的3.5、3.11);
3)删除了部分术语(见GA 38-2015的3.8、3.12和GA 745-2017的3.3);
4)更改了建设原则(见5.1,GA 38-2015的4.1.1和GA 858-2010的5.1.1);
5)更改了选址要求(见5.2,GA745-2017的5.1和GA 858-2010的5.1.3);
6)更改了资料管理要求(见5.3,GA 858-2010的5.1.2);
7)增加了管道防护要求(见5.5);
8)更改了设备防护要求(见5.6,GA 745-2017的6.2.5);
9)增加了电子防护系统的校时要求(见5.9);
10)增加了联网报警的主传输通道优先使用有线网络,主通道故障时自动切换到备用报警通道的要求[见5.12e)];
11)更改了业务库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信息存储时间的要求[见5.12g),GA 858-2010的5.3.2.9];
12)增加了防盗报警控制器应安装在防护区域内并具有防破坏报警功能要求[见5.12h)];
13)删除了启动报警装置时可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的要求(见GA 38-2015的4.3.2.7);
14)更改了图像的浏览、回放与下载权限管理要求[见5.13f),GA858-2010的5.3.3.2];
15)删除了其他区域可根据现场情况可安装摄像机的要求[GA 38-2015的4.3.3.1f)];
16)更改了业务库视频图像信息存储时间要求[见5.13h),GA 858-2010的5.3.3.11];
17)更改了业务库声音复核对讲信息存储时间要求(见5.15,GA 858-2010的5.3.5.3);
18)增加了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安全要求[见5.14a)~c)];
19)增加视音频同步时间偏差要求(见5.15);
20)增加了防爆安检系统要求(见5.16);
21)增加了不在非现金区人工办理现金等业务的要求(见6.1.3);
22)删除了营业场所现金区宜设卫生间的要求(见GA 38-2015的4.1.5);
23)删除了营业场所外围围墙的要求(见GA 38-2015的4.2.1.1);
24)更改了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邻墙体的要求(见6.2.1.1.1,GA 38-2015的4.2.1.2);
25)更改了玻璃幕墙高度要求(见6.2.1.1.2,GA 38-2015的4.2.1.2);
26)增加了防爆膜的性能要求[见6.2.1.1.2 d)、6.2.2.2 d)及附录B];
27)更改了现金业务区墙体要求(见6.2.1.2.2,GA 38-2015的4.3.1.3.2);
28)更改了卷帘门的要求[见6.2.2.1、7.3.3b),GA 38-2015的4.2.2.1、4.4.1a)和GA 745-2017的6.3b)];
29)更改了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地面、平台或走道高差5m以下窗户的加强要求(见6.2.2.2,GA 38-2015的4.2.2.2);
30)更改了钢板结构柜台的长度及安装要求[见6.2.3.1 b),GA 38-2015的4.2.3.1 b)];
31)更改了透明防护板的性能要求[见6.2.3.2a),GA38-2015的4.2.3.2 a)];
32)更改了收银槽防护钢板的要求[见6.2.3.3c),GA 38-2015的4.2.3.3 c)];
33)更改了柜台整体防护性能要求(见6.2.3.4,GA 38-2015的4.2.3.4);
34)增加了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道不设通往其他区域的出入口的要求(见6.2.4);
35)增加了现金业务区、办公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的要求(见6.3.3)
36)增加了客户活动区、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连接通道安装声音复核装置的要求(见6.3.4.2);
37)删除了自助设备加钞区安装声音复核装置的要求(见GA38-2015的4.3.5.3);
38)删除了远程柜员系统要求(见GA38-2015的4.4.4);
39)增加了银行自助设备客户操作区环境照度要求(见7.2.6);
40)增加了加钞间墙体上不安装非现金类银行自助设备的要求(见7.3.2.3);
41)更改了现金类银行自助设备上、下箱体人侵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及要求(见7.4.1.1,GA 745-2017的7.1.1);
42)删除了自助设备加钞区宜安装声音复核装置的要求(见GA 38-2015的4.3.5.3);
43)更改了业务库的载货电梯和楼梯的位置要求(见8.2.2,GA 858-2010的5.1.6);
44)更改了防控隔离门的要求(见8.2.4,GA 858-2010的5.2.1.10);
45)增加了守库室、清分整点间的实体防护要求(见8.2.5);
46)增加了任何形式的加钞间、银行自助设备、箱柜等均不能代替业务库使用的要求(见8.2.6);
47)增加了银行业务库库房送排风装置的防护要求(见8.3.1.5);
48)更改了业务库四类库房的建设要求(见8.3.4.1,GA 858-2010的5.2.4.1);
49)增加了异地守库的四类业务库房安装防控隔离门的要求(见8.3.4.3);
50)增加了库房墙体及回廊外墙内侧安装振动探测器的要求(见8.4.1.2);
51)增加了清分整点间安装紧急报警装置的要求(见8.4.1.3);
52)增加了三类以上业务库的防控隔离门内外应设两个独立防区的要求(见8.4.1.4);
53)增加了业务库中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及防控隔离门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的要求(见8.4.3.1);
54)增加了防控隔离门安装全双工模式语音对讲装置的要求(见8.4.4.1);
55)增加了库房、守库室、清分整点间、交接区、装卸区、通道、回廊等区域安装声音复核装置要求(见8.4.4.2);
56)更改了本地守库室的位置要求(见8.5.1.1,GA 858-2010的5.4.1);
57)更改了本地守库室的墙体及门窗要求(见8.2.5、8.5.1.2,GA 858-2010的5.4.2、5.4.3);
58)增加了本地守库室内外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的要求(见 8.5.1.7);
59)更改了本地守库室内的配置要求(见8.5.1.6,GA 858-2010的5.4.6);
60)增加了本地守库室实时接收报警等安防信息的要求(见8.5.1.8);
61)增加了本地守库室对防控隔离门以外的防区进行布撤防操作要求(见8.5.1.9);
62)增加了本地守库室内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的要求(见8.5.1.10);
63)更改了异地守库要求(见8.5.2,GA 858-2010的5.3.6.1);
64)更改了清分整点间的要求(见8.5.3,GA 858-2010的5.3.3.6);
65)增加了交接区、装卸区的位置要求(见8.5.4.1、8.5.4.2);
66)更改了保管箱库房的要求(见9.1.2、9.1.3,GA 38-2015的4.4.2.5、4.4.2.6);
67)更改了库房内安装入侵探测器要求(见9.2.1,GA 38-2015的4.4.2.3);
68)增加了保管箱库出入口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要求(见9.2.3);
69)增加了联网监控中心安全防范要求(见10);
70)增加了数据中心安全防范要求(见11.1);
71)增加了数据机房安全防范要求(见11.2);
72)增加了设备间墙体要求(见11.3.1);
73)更改了设备间门的要求(见11.3.2,GA 38-2015的4.4.3.1);
74)增加了设置在现金业务区内的设备间要求(见11.3.3);
75)更改了设备间窗户的要求(见11.3.4,GA 38-2015的4.4.3.2);
76)删除了设备间内安装空调或通风设施的要求(见GA38-2015的4.4.3.4)。
本文件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北京市公安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起草人:张佐良、袁鹤、邱日祥、刘旭、任骥、艾劲松、宋金磊、王健力、刘呈、姜慎威、孙帆、顾岩、杨华书、赵小兵、赵稳。
引言
按照国家标准化改革的要求,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根据当前技术发展和相关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专家对GA 38-2015《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 745-2017《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 858-2010《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GA 1003-2012《银行自助服务亭安全防范要求》、GA 1280-2015《自动柜员机安全防范要求》等标准进行整合,整合后的标准代替GA 38-2015、GA 745-2017、GA 858-2010,部分替代GA 1003-2012、GA 1280-2015,成为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银行安全防范要求》,是银行营业场所、自助设备、自助银行、业务库、保管箱库、联网监控中心、数据中心、数据机房、设备间等重点防范场所和部位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审批验收、日常检查、安全评估的依据。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体安全防范要求和营业场所、自助设备、自助银行、业务库、保管箱库、联网监控中心、数据中心、数据机房、设备间等重点防范场所和部位的安全防范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与管理,其他金融机构、保安押运公司的相关安全防范系统建设与管理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99.2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 10409 防盗保险柜(箱)
GB 12899 手持式金属探测仪通用技术规范
GB 15208.1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 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
GB/T 16676 银行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
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T 28181 公共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32581 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B/T 37078-2018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B 37481-2019 金库门通用技术要求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A/T 73--2015 机械防盗锁
GA 165-2016 防弹透明材料
GA/T 501 银行保管箱
GA 576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A 667-2020 防爆炸透明材料
GA/T 841 基于离子迁移谱技术的痕量毒品/炸药探测仪通用技术要求
GA 844-2018 防砸透明材料
GA 1051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
GA/T 1067 基于拉曼光谱技术的液体物品安全检查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GA 1081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GA/T 1323 基于荧光聚合物传感技术的痕量炸药探测仪通用技术要求
GA/T 1337 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安全性要求
GA/T 1343 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
GA 1383 报警运营服务规范
GA/T 1499-2018 卷帘门安全性要求
GA/T 1499-2018 卷帘门安全性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全防范 security
综合运用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等多种手段,预防、延迟、阻止人侵、盗窃、抢劫、破坏、爆炸、暴力袭击等事件的发生。
[来源:GB 50348-2018,2.0.1]
3.2 银行营业场所 banking business area
银行为客户提供现金存取、有价证券和贵金属交易、支付结算等服务的物理区域以及与之相通的办公区、库房、通道等。
3.2.1 现金业务区 cash area
银行营业场所内办理现金、有价证券、贵金属收付和展示等业务的物理空间。
3.2.2 非现金业务区 non-cash area
银行营业场所内办理非现金业务的物理区域。
3.3 银行自助设备 self-service bank device
银行提供给客户自行完成存款、取款、转账、缴费、开户、信息查询等业务的专用设备,包括现金类银行自助设备(如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自动存取款一体机等自动柜员机以及外币兑换机等)和非现金类银行自助设备(如查询机、票据打印机、开卡机等)。
3.3.1 前加钞式 front-loading mode
银行自助设备钞箱开启面与客户操作面同向的应用模式。
3.3.2 后加钞式 rear-loading mode
银行自助设备钞箱开启面与客户操作面反向的应用模式。
3.3.3 大堂式 in-hall mode
银行自助设备设置在银行营业场所客户活动区或在银行营业场所以外的建筑物内公共区域的应用模式。
3.3.4 穿墙式 through-the-wall mode
银行自助设备设置在建筑实体内,客户操作面穿出墙体的应用模式。
3.4 自助银行 self-service bank
由银行自助设备、客户活动区、客户操作区和加钞间等组成,供客户自行完成存款、取款、转账、缴费、信息查询等业务的独立物理空间。
3.4.1 银行自助服务亭 bank self-service kiosk
由底座、顶板、侧板等组成的一种不依附于任何建筑的独立装置,客户使用设置在其中的银行自助设备自行完成存款、取款、转账、缴费、信息查询等业务,是离行式自助银行的一种特殊应用模式。
注:俗称银亭。
3.5 在行式 in-bank mode
银行自助设备或自助银行设置在银行营业场所区域内的应用模式。
3.6 离行式 off-bank mode
银行自助设备或自助银行设置在银行营业场所区域以外的应用模式。
3.7 加钞间 cash replenishment room
用于自助设备现金装卸、维护等操作的独立封闭的物理空间。
3.8 加钞区 cash replenishment area
无独立加钞间的银行自助设备装卸现金或进行维护时临时形成的物理区域。
3.9 客户操作区 customer operating area
客户操作银行自助设备时所处的物理区域。
3.10 客户活动区 customer waiting and servicing area
客户在银行营业场所内等候和办理业务的物理区域。
3.11 业务库 commercial vault zone
库房及与之相连的装卸区、交接区、清分整点间、守库室、通道、周界等物理区域。
3.11.1 库房 vault
银行存放本外币现金、贵金属、有价单证以及其他有价值品等实物的物理空间。
3.11.2 金库门 vault door
安装在库房出入口的具有一定防破坏能力的专用门。
[来源:GB 37481-2019,3.1]
3.11.3 防控隔离门 isolation door for protecting and controlling vault
通往金库门的唯一通道的门。
3.11.4 清分整点间 cash-proesscing room
业务库内用于现金清分的物理空间。
3.12 本地守库 local vault monitoring
守库人员在业务库内的守库室对库房进行现场值守。
3.13 异地守库 offsite vault monitoring
守库人员在业务库以外的守库室采用入侵和紧急报警、出入口控制、视频监控、语音对讲等技术手段对业务库进行非现场值守。
3.14 保管箱库 safe-deposit boxes vault
银行存放保管箱的物理空间。
3.15 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 protecting cabin of seIf-service bank device
安装在单体银行自助设备操作面前方,为客户提供独立操作空间且具有一定防护能力的装置,由舱体、舱门、锁具、控制系统等组成。
3.16 联网监控中心 monitoring center of security network system
利用网络技术接收处理安全防范系统信息、管理控制系统设备的处所。
3.17 接处警中心 alarm responding center
接收并处置报警事件的处所。
3.18 数据中心 data center
银行总行为集中放置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建筑场所,包括机房区、动力区以及辅助区。
3.19 数据机房 data equipment room
银行分行及同级机构集中放置电子信息设备的物理空间。
3.20 设备间 equipment room
银行营业场所、业务库集中放置安全技术防范设备主机、IT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的物理空间。
3.21 安全防范管理平台 security management platform;SMP
对安全防范系统的各子系统及相关信息系统进行集成,实现实体防护系统、电子防护系统和人力防范资源的有机联动、信息的集中处理与共享应用、风险事件的综合研判、事件处置的指挥调度、系统和设备的统一管理与运行维护等功能的硬件和软件组合。
[来源:GB 50348-2018,2.0.16]
3.22 砌体墙 masonry wall
用实心砖、多孔砖、空心砖以及各类混凝土(如加气混凝土、砂加气混凝土、陶粒混凝土)砌块等和砂浆通过一定的砌筑方法砌筑而成的墙。
4 重点防范场所和部位
下列场所和部位确定为银行重点防范场所和部位:
a)银行营业场所;
b)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
c)银行业务库;
d)保管箱库;
e)联网监控中心;
f)数据中心、数据机房、设备间。
5 总体要求
5.1 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应贯彻坚持标准、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保安全、生态环保的原则。安全防范系统应与银行场所建设统筹规划、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
5.2 银行营业场所、业务库、自助银行应选择治安环境良好的区域,远离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业务库库房墙体不得临街或直接对外建筑。
5.3 银行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的管理应符合相关保密要求。
5.4 银行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与要求应符合本文件及GB 50348的有关规定,电子防护系统中报警、视音频联网功能应符合GB/T 16676、GB/T 28181的相关规定。供电、防雷与接地、布线等设计应符合GB 50348的相关规定。
5.5 银行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加钞间与外界相通横截面积大于或等于40000m㎡的管道应采用钢筋网防护,钢筋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00mm×100mm,并与管道主体牢固连接。
5.6 存放在现金业务区或加钞间的数字录像机、防盗报警控制器等设备应置于专用机柜或刚性防护体内锁闭管理。
5.7 银行安全防范系统建设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应符合相关国家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使用的产品应有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
5.8 电子防护系统中的任何一个子系统出现故障,都不应影响其他子系统的正常工作。
5.9 电子防护系统应具有校时功能,系统内的时间偏差应小于或等于5s,系统时钟与北京时间偏差应小于或等于30s。
5.10 电子防护系统应配备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应保证市电断电后视频监控系统正常工作时间大于或等于2h(离行式自助设备除外);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正常工作时间应大于或等于8h;锁具采用断电开启方式的出入口控制系统正常工作时间应大于或等于48h。当市电断电后,系统应向联网监控中心发送断电报警信息。系统配备的备用电源应能自动切换,切换时不应改变系统工作状态。
5.11 应按照GA 1081的规定对安全防范系统定期进行检查、测试、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5.12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周界入侵探测应有连续的警戒线,不应有盲区。
b)不同技术原理的入侵探测器不应接入同一防区,不同功能物理区域的入侵探测器不应接入同一防区。
c)紧急报警防区应设置不少于2路的独立防区且24h不可撤防,每路防区安装的紧急报警装置不应多于4个。紧急报警信号接入接处警中心的同时,应将相应部位的视音频信号发送到联网监控中心;紧急报警装置应有防误触发措施,触发后应自锁。
d)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具备防破坏和故障检测报警功能,应能实现入侵探测器和防盗报警控制器的防拆报警,应能对报警信号传输线路故障进行报警。
e)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有两种及以上联网报警传输方式,联网报警的主传输通道应优先使用有线网络,主通道故障时应能自动切换到备用报警通道,采用公共电话网作为联网报警的传输通道时,不应在公共电话网通讯线路上挂接其他通信设施。
f)入侵探测器应能与相应部位的辅助照明、视频监控及声音复核等设备联动,触发报警后,应能根据各防区不同要求联动一个或多个声、光报警装置。系统应及时准确地将报警位置、视频图像等信息发送到联网监控中心或接处警中心。
g)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布防、撤防、报警等信息的存储时间应大于或等于30d,其中业务库的存储时间应大于或等于90d。
h)防盗报警控制器应安装在防护区域内,并具有防破坏报警功能。
i)其他要求应符合GB/T32581的相关规定。
5.13 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视频图像数据应保证图像信息的原始完整性和对监视目标的时效性,其记录、存储、回放的单路图像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1280×720,单路显示帧率应大于或等于25fps;联网传输的图像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352×288,帧率应大于或等于15fps。
b)视频图像应叠加时间、日期、位置等信息,字符叠加不应影响图像记录效果。
c)视频监控系统应保持24h运行状态,营业期间采取连续录像,非营业期间采取报警事件触发录像,并应有报警预录像功能,预录像时间应大于或等于10s。
d)数字录像设备应具备硬盘故障、图像丢失报警功能,重启后所有设置及保存信息不应丢失。
e)在环境光照条件不能满足监控要求的区域应增加照明装置,保证图像回放清晰可见。
f)监控图像的浏览、回放与下载应有权限限制。
g)视频画面不应显示人员操作密码信息。
h)视频监控图像、声音复核等信息的存储时间应大于或等于30d;业务库及确定为反恐重点目标的,视频图像信息存储时间应大于或等于90d。
5.14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符合GB/T 37078-2018中3级及以上安全等级的要求;
b)系统应实时监测出入口控制点执行装置的启闭状态,当出入口被强制开启时应有指示、警示及日志记录;
c)系统应具有开放超时、本地警示功能;
d)当供电不正常、断电时,系统的密钥信息及记录信息不应丢失;
e)系统出现出入口非授权开启、胁迫开启、断电、控制主机被破坏等异常情况时,应能及时将异常信息报送联网监控中心;
f)采用生物特征识别系统的,应符合生物特征识别相关标准要求;
g)系统应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
h)其他要求应符合GB/T 37078-2018的相关规定。
5.15 声音复核/对讲系统采集的音频信息应与相对应的视频图像信息同步记录,同步时间偏差应小于或等于1s。
5.16 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应能对易燃易爆、枪支弹药、管制器具、腐蚀有毒、放射性、毒品、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等禁限带物品进行有效的探测识别、显示记录和分析报警。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的信息应与联网监控中心联网,安全检查设备应能向联网监控中心实时发送检测数据、检测信息、设备状态等信息,并能与安检区的相关视频图像关联存储。
5.17 安全防范管理平台、联网监控中心、接处警中心应符合GB 50348、GB/T 16676、GB/T 28181、GA1383的相关规定。
5.18 银行安全防范设施的配置应按照附录A所列相关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配置。
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
6.1.1 银行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应配置防卫器材。客户活动区应配备保安员,保安员上岗时应着防护装备并配备防卫器材。
6.1.2 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以外展示的贵金属样品应为仿真品,并应明显标注。
6.1.3 非现金业务区不应人工办理现金、有价证券、贵金属收付和展示等业务。
6.1 一般要求
6.2.1 墙体要求
6.2.1.1 与外界相邻墙体要求
6.2.1.1.1 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邻的墙体应采用符合建筑设计规范的钢筋混凝土墙、砌体墙、装配式墙等。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采用公称厚度4mm以上、强度大于或等于Q235的钢板加固或代替,并与建筑物的主体结构牢固连接。
6.2.1.1.2 与外界地面、平台或走道高差5m以下墙体为玻璃幕墙的,除应安装入侵探测器外,同时至少采取以下一种防护措施:
a)使用GA844-2018中A级及以上的防砸透明材料或GA165-2016中3级及以上防弹透明材料作幕墙;
b)内侧安装钢筋防护栏,栏杆钢筋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00mm×250mm;
c)安装卷帘窗,窗体强度应符合GA/T1499-2018中乙级及以上的要求;
d)玻璃幕墙内侧粘贴防爆膜,防爆膜厚度应大于或等于0.275mm,防爆膜的性能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6.2.1.2 现金业务区墙体要求
6.2.1.2.1 现金业务区墙体应与建筑上下楼板相接。层高超过3.5m应在顶部采用钢筋网防护,钢筋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50mm×150mm,并与建筑主体可靠连接,确保现金业务区相对封闭。
6.2.1.2.2 现金业务区墙体应为厚度大于或等于160m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达不到要求的,应在符合6.2.1.1.1要求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之一加强防护:
a)采用钢板防护,在墙体内侧加装公称厚度大于或等于4mm的钢板,钢板强度应在Q235及以上;
b)采用钢筋网防护,钢筋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50mm×150mm,并与建筑主体可靠连接;
c)采用钢筋网抹灰防护,钢筋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6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50mm×150mm,抹灰厚度应大于或等于40mm,水泥砂浆强度应大于或等于M5。
6.2.2 门、窗要求
6.2.2.1 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防盗安全门,门体强度应符合GB17565-2007中乙级及以上的要求,锁具应符合GA/T 73-2015中B级及以上的要求。供客户进出的出入口门体采用其他形式(旋转门、普通玻璃门等)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应加装不低于GA/T 1499-2018中乙级及以上要求的卷帘门。
6.2.2.2 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地面、平台或走道高差5m以下的窗户内侧应安装入侵报警探测器。可以开启的窗户,窗扇开启的洞口宽度应小于或等于150mm,内侧应安装钢筋防护栏,钢筋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00mmx250mm;不可以开启的窗户或玻璃幕墙,应采取下列防护措施之一:
a)安装钢筋防护栏,钢筋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00mm×250mm;
b)符合GA844-2018要求的防砸透明材料;
c)符合GA165-2016要求的防弹透明材料;
d)普通玻璃幕墙内侧粘贴厚度大于或等于0.275mm的防爆膜,防爆膜的性能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6.2.2.3 现金业务区墙体上不应设置窗户。需设通风口的,通风口与外界地面、平台或走道高差应大于或等于2.5m,通风口的尺寸应小于或等于200mm×200mm(或直径小于或等于200mm),并应在通
风口内外侧均加装钢筋防护栏,钢筋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50mm×50 mm,相邻通风口中心间距应大于或等于600mm。
6.2.3 现金柜台要求
6.2.3.1 柜台主体(以下简称柜体)结构形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a)柜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选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在C20及以上,中间应用符合GB/T 1499.2相关规定的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2mm热轧带肋钢筋加强,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50mm;柜体厚度应大于或等于240mm,高度应大于或等于800mm,柜体钢筋网应与地面或墙面牢固连接。
b)柜体采用钢板结构的,柜体前后两面应采用公称厚度大于或等于8mm的钢板,钢板强度应在Q235及以上,钢板中间应用钢结构加强支撑(在高度及宽度方向小于或等于400mm的间隔上应用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mm的热轧带肋钢筋或公称厚度大于或等于5mm的角钢支撑)并联接成柜体。单个柜体的长度应小于或等于1800mm、高度应大于或等于800mm、厚度应大于或等于240mm,柜体与地面或墙面应采用连接螺栓的方式在其内部牢固连接,所有螺栓连接的位置应隐藏、不易被拆卸,柜体每个连接面的螺栓数量应大于或等于4个、螺栓规格M12及以上、埋入地面(或墙体)的深度应大于或等于100mm。
c)采用其他结构的,防护能力应满足附录C的要求。
6.2.3.2 透明防护板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透明防护板的防弹性能应达到GA165-2016中3级A类及以上的要求,防砸性能应达到GA 844-2018中A级P类及以上的要求。
b)单块透明防护板宽度应小于或等于1800mm,高度应大于或等于1200mm,单块面积应小于或等于4㎡;透明防护板以上未及顶部分应安装钢筋防护栏封至顶部,防护栏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50mm×150mm。
c)透明防护板应采用整片式安装,不应采用多块拼接或错位安装方式。
d)透明防护板的着弹面应朝向客户活动区,应至少三面嵌人框架,嵌入深度应大于或等于40mm,其下边与柜台台面平齐或嵌入台面;框架立柱应与地面和房顶牢固连接,框架应采用规格不小于[10槽钢或采用L63×5角钢,采用其他型材做框架时,其强度应不低于上述型材。
e)透明防护板上不应开孔。
6.2.3.3 收银槽应符合下列要求:
a)收银槽长度应小于或等于300mm,宽度应小于或等于200mm,深度应小于或等于150mm(以槽底计算);
b)收银槽底部为方形的,上部应安装推拉盖板;
c)应在靠近柜员侧加装钢板(公称厚度大于或等于6mm、强度在Q235及以上)或防弹钢板[能阻挡1979年式轻型冲锋枪、1951年B式7.62mm手枪弹(钢芯)]进行加强防护,加强钢板的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00mm、高度大于或等于150mm。
6.2.3.4 现金柜台不应嵌入其他设备破坏柜台的整体防护性能,与柜体连接的其他附属零部件应在现金柜台设计时统筹安排。
6.2.4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要求
现金业务区出入口应安装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应符合GA 576的相关规定。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连接通道不应有通往其他区域的出入口。
6.2 实体防范要求
6.3.1 入侵和紧急报警要求
6.3.1.1 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与外界地面及平台或走道高差5m以下的窗户和玻璃幕墙、自助设备加钞间、设备间、现金业务区等部位应安装入侵探测器。
6.3.1.2 现金业务区的每个柜台均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非现金业务区应至少安装1路紧急报警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位置。紧急报警信号应发送到接处警中心。
6.3.2 视频监控要求
6.3.2.1 银行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监视、记录出入营业场所人员情况和营业场所出入口周边监控范围内情况,监控范围20m以内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往来人员的面部特征、车辆号牌等,监控范围50m以内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往来人员体貌特征、车型等。
6.3.2.2 应实时监视、记录运钞车停靠、款箱装卸及交接全过程,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6.3.2.3 现金业务区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监视、记录现金、贵金属等交易全过程和人员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每个现金柜台柜员操作全过程、客户的面部特征。
6.3.2.4 非现金业务区、客户活动区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监视、记录人员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人员的体貌特征,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6.3.2.5 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连接通道内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监视、记录人员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体貌特征及活动情况。
6.3.3 出入口控制要求
现金业务区、自助设备加钞间、设备间、办公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记录人员的出入信息。
6.3.4 声音复核/对讲要求
6.3.4.1 现金业务区柜台应安装全双工模式的对讲装置,并能连续记录交易过程的对话内容,音质应清晰可辨。
6.3.4.2 现金业务区、非现金业务区、客户活动区、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的连接通道应安装声音复核装置,应能持续清晰记录环境声音。
6.3 电子防范要求
7.1.1 银行自助设备的应用模式
根据银行自助设备与银行营业场所之间位置关系、安装方式以及加钞方式等不同,现金类银行自助设备的应用模式分为七类,应符合表1的要求。

7.1.2 自助银行的应用模式
根据自助银行与银行营业场所之间位置关系,自助银行的应用模式分为在行式和离行式两种,银行自助服务亭是一种特殊的离行式自助银行。
7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7.2.1 银行自助设备和银行自助服务亭的安全性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7.2.2 银行自助设备均应与地面牢固连接(在行大堂式银行自助设备除外)。设置在车站、码头、市场等无法与地面牢固连接的银行自助设备,应安装位移探测装置,对自助设备的非正常移动探测报警。
7.2.3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电源总开关应设在客户活动区以外的隐蔽位置,客户活动区、客户操作区不应设置电源插座及网络接口。银行自助设备的各种外接线缆、接插件均应置于封闭的刚性防护体内。
7.2.4 设置在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安全提示和24h服务电话应通过银行自助设备的电子屏幕显示或播放,不应在银行自助设备机身、周围墙体上粘贴、喷涂各类告示。
7.2.5 大堂式银行自助设备在进行现金装卸和设备维护时,应设置临时警戒线,配备安保力量进行警戒。
7.2.6 银行自助设备客户操作区的环境照度应大于或等于300lx。
7.2.7 加钞间、自助银行客户操作区应安装应急照明装置。
7.1 应用模式分类
7.3.1 银行自助设备实体防范要求
7.3.1.1 银行应在银行自助设备操作面前方采用“一米线”、挡板、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等方式设置相对独立的客户操作区。
7.3.1.2 穿墙式后加钞银行自助设备客户操作面朝向室外公共区域的,应为客户提供独立封闭操作空间或加装符合GA/T1337要求的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
7.3.1.3 穿墙式后加钞银行自助设备应设置加钞间(加钞区在现金业务区内的除外),银行自助设备与安装墙体的缝隙应小于或等于5mm。
7.3.2 加钞间实体防范要求
7.3.2.1 加钞间的墙体及顶部防护措施应符合6.2.1.2的要求,加钞间不应设窗户。
7.3.2.2 加钞间的门体强度应符合GB 17565-2007 中乙级及以上的要求,锁具应符合GA/T73-2015中B级及以上的要求。
7.3.2.3 非现金类银行自助设备不应在加钞间墙体上穿墙安装。
7.3.3 自助银行实体防范要求
除应符合7.3.1、7.3.2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自助银行现金类自助设备应采用穿墙式后加钞设备;
b)在行式自助银行与银行营业场所客户活动区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门体强度符合GB 17565-2007中乙级及以上要求,锁具符合GA/T73-2015中B级及以上要求的防盗安全门或符合GA/T 1499-2018中乙级及以上要求的卷帘门。
7.3.4 银亭实体防范要求
银亭的地基、底座、防护墙板、顶板、框架、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单客户操作区客户活动面积应大于或等于1㎡,多客户操作区相互之间应采用非透明复合材料板隔离或采用不透明处理措施。
7.2 一般要求
7.4.1 入侵和紧急报警要求
7.4.1.1 现金类银行自助设备的上、下箱体内均应安装入侵探测器,对撬、砸等暴力破坏事件进行探测报警,报警装置应设置为24h独立防区。
7.4.1.2 加钞间内应安装人侵探测器,对发生的非法入侵事件进行探测报警。
7.4.1.3 加钞间内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紧急报警信号应发送到接处警中心。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为24h独立防区。
7.4.1.4 银亭四周墙体应安装入侵探测器,对撬、挖、砸、冲击等破坏应能够产生声或光报警信号。
7.4.1.5 银亭设备区内应设置烟感、浸水探测器,当发烟浓度达到烟感探测器的报警限值、地面浸水超过5mm时,应发出报警信号。
7.4.2 视频监控要求
7.4.2.1 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对交易时客户的正面图像、进/出钞图像、自助设备使用环境进行实时监视和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客户的面部特征、清晰显示进/出钞过程、客户交易操作过程和自助设备周边区域人员的活动状况。
7.4.2.2 加钞区和加钞间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监视、记录现金装卸、日常维护及人员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操作情况。
7.4.2.3 自助银行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监视、记录出入自助银行人员情况和自助银行出入口周边监控范围内情况,监控范围20m内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往来人员的面部特征、车辆号牌等,监控范围50m内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往来人员体貌特征、车型等。
7.4.2.4 应实时监视、记录运钞车停靠、款箱装卸及交接全过程,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7.4.2.5 银亭外侧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控范围应覆盖银亭四周5m内区域。
7.4.3 出入口控制要求
加钞间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记录人员的出入信息。
7.4.4 声音复核/对讲要求
7.4.4.1 银行自助设备(在行大堂式自助设备除外)的客户操作区应安装全双工模式的语音对讲装置,与联网监控中心进行双向语音通话,通话应清晰且能连续记录。
7.4.4.2 客户操作区、加钞间应安装声音复核装置,声音复核系统能连续记录现场声音。
7.3 实体防范要求
根据业务库房核定库存现金量的大小,将业务库分为一、二、三、四类,一类库的库存现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二类库的库存现金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三类库的库存现金在80万元(含)~1000万元;四类库的库存现金在80万元以下。
7.4 电子防范要求
8.2.1 库房的底部、顶部及内墙不应有给水、排水、空调冷凝水管道、燃气管道等。库房建设应进行防水处理,不应有渗水现象。
8.2.2 业务库的电梯与楼梯应建于防控隔离门之外.
8.2.3 业务库采用单路供电时应自备应急电源,其供电系统总闸装置应有保护措施,并置于有效监控范围内。
8.2.4 防控隔离门的门体强度应符合GB17565-2007中乙级及以上的要求,锁具应符合GA/T73-2015中B级及以上的要求。实行异地守库的业务库的防控隔离门在与守库室网络中断或出入口控制系统通讯故障时,应能实现本地启闭,联网监控中心应能监测到断网报警信息。
8.2.5 守库室、清分整点间的墙体应符合6.2.1.1.1的要求,出入口应安装防盗安全门,门体强度应符合GB 17565-2007中乙级及以上的要求,锁具应符合GA/T 73-2015中B级及以上的要求。
8.2.6 加钞间和任何形式的银行自助设备、箱柜均不应代替业务库存放银行营业终了的本外币现金、贵金属、有价单证以及其他有价值品等实物。
8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
8.3.1 一类库房实体防范要求
8.3.1.1 库房的墙、顶板、底板应为六面钢筋混凝土全现浇结构。
8.3.1.2 墙、顶板、底板应选用C50及以上的商品混凝土。
8.3.1.3 墙、顶板、底板厚度应大于或等于240mm,应配双层双向网状排列的符合GB/T 1499.2、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4mm的热轧带肋钢筋,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50mm。
8.3.1.4 应配置金库门,应选用防护等级达到GB37481-2019中规定的B级及以上的金库门。
8.3.1.5 库房送排风装置应在墙内预埋外低内高的“S”型转弯,通过墙体出口处离地面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500mm,孔径应小于或等于200mm(或边长小于或等于200mm、面积不大于31400m㎡的方形孔),出口应设钢筋网保护。防护网的钢筋应与墙体牢固连接,钢筋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应小于或等于50mm×50mm,通风孔之间的间距应大于或等于600mm。
8.3.1.6 地下库应设置回廊,回廊净宽应大于或等于600mm,回廊应贯通。
8.3.1.7 地下业务库的库房外应设置排水措施。
8.3.1.8 库房为二层以上多层库体结构时,其立柱纵向与横向中心轴线的间距、库房落地层的单位负荷能力,非落地层的单位负荷能力、每层梁下净高等应符合建筑设计和使用要求。
8.3.1.9 出入库房应设置无观察盲区的唯一通道,并设置防控隔离门。
8.3.2 二类库房实体防范要求
8.3.2.1 应符合8.3.1.1、8.3.1.3~8.3.1.5、8.3.1.7~8.3.1.9的要求。
8.3.2.2 墙、顶板、底板应选用C40及以上的商品混凝土。
8.3.3 三类库房实体防范要求
8.3.3.1 库房的墙、顶板、底板为六面钢筋混凝土全现浇结构或装配整体式结构,且应符合8.3.1.5、8.3.1.7~8.3.1.9的要求。
8.3.3.2 墙、顶板、底板应选用C30及以上的商品混凝土。
8.3.3.3 墙、顶板、底板厚度应大于或等于240mm,应配符合GB1499.2、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2mm的热轧带肋钢筋,双层双向网状排列,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50mm。
8.3.3.4 应配置金库门,应选用防护等级达到GB37481-2019中规定的A级及以上级别的金库门。
8.3.4 四类库房实体防范要求
8.3.4.1 库房的墙、顶板、底板采用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应符合8.3.3.2、8.3.3.3的要求,使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板拼装的库体应安装牢固,拼装部位的强度与库板的强度应一致,使用GB10409规定的普通手工工具应不能从外部拆卸。
8.3.4.2 应配置抗破坏性能达到GB37481-2019中规定的A级及以上级别的金库门,金库门上配置的锁具应符合GB37481-2019的相关规定。
8.3.4.3 实行异地守库的,应安装防控隔离门。
8.1 业务库分类
8.4.1 入侵和紧急报警要求
8.4.1.1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墙体、周界等部位的入侵事件,触发报警后,守库室、联网监控中心或接处警中心均应有声光显示,并能准确显示报警位置及联动相应位置的视频图像。
8.4.1.2 库房墙体及回廊外墙内侧应安装振动探测器,探测范围应覆盖整个库体,振动报警防区应24h不可撤防。库房内应安装覆盖整个区域的两种及以上探测原理的复合探测器。
8.4.1.3 库房、清分整点间、守库室等区域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紧急报警信号应发送到守库室、接处警中心、联网监控中心。启动紧急报警装置时应同时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
8.4.1.4 三类及以上业务库的防控隔离门内外应设置成两个独立控制防区,实行分区报警、撤布防管理。
8.4.2 视频监控要求
8.4.2.1 库房、守库室、清分整点间、交接区、装卸区、通道、回廊、载货电梯、周界等区域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系统应保证24h开启。在作业期间进行实时不间断录像、非作业期间应能在触发报警时,自动启动照明、录音、录像,系统应能实时监视人员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人员的体貌特征,显示监视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8.4.2.2 库房内的监控图像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库内人员活动的全过程和库内所有存放物品。库房内监控图像的浏览与回放、下载应有权限限制。
8.4.2.3 库房出入口视频监控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入库人员开启库门、进出库房的过程及面部特征,密码区域应进行视频遮挡。
8.4.3 出入口控制要求
8.4.3.1 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及防控隔离门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记录人员的出入信息。
8.4.3.2 实行异地值守的,防控隔离门的出入口控制装置应具有远程控制和实时授权的功能。
8.4.3.3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能对入库日期、入库时间段进行设置。
8.4.4 声音复核/对讲要求
8.4.4.1 防控隔离门应安装与守库室或联网监控中心联通的全双工对讲模式的语音对讲装置,音质应清晰可辨。
8.4.4.2 库房、守库室、清分整点间、交接区、装卸区、通道、回廊等区域应安装声音复核装置。声音复核装置应能清晰探测和记录现场的语音和撬、挖、凿、锯等动作发出的声音。
8.2 一般要求
8.5.1 本地守库室要求
8.5.1.1 守库室应设置在防控隔离门外。
8.5.1.2 守库室窗户应安装符合GA 165-2016中3级及以上的防弹透明材料或GA844-2018中A级及以上的防砸透明材料,或在内侧安装钢筋防护栏,钢筋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00mm×250mm,防护栏采用内藏螺栓方式安装,安装螺栓的规格应大于或等于M12、间距应小于或等于250mm。
8.5.1.3 守库室门应安装可视对讲装置。
8.5.1.4 守库室外应装照明灯,开关应设在守库室内。
8.5.1.5 守库室内应配有应急照明设备和自卫器材、给排风设备、温控设施、卫生间等。
8.5.1.6 守库室应配备紧急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声音复核装置和对外联络的通讯设备,紧急报警装置启动时应能同时触发现场声、光报警。所有信息均应接入联网监控中心,紧急报警还应接入接处警中心。
8.5.1.7 守库室内、外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监视、记录人员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人员的体貌特征,显示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和枪弹交接存放情况。
8.5.1.8 守库室应能实时接收业务库区的报警、视频、出入口控制、声音复核信息。
8.5.1.9 守库室应能对防控隔离门以外的报警防区进行布防和撤防操作,应能控制业务库照明启、闭。
8.5.1.10 守库室内的枪弹专用保险柜应符合GA1051的相关规定。
8.5.2 异地守库室要求
8.5.2.1 实行异地守库的业务库应符合8.1~8.4要求。
8.5.2.2 守库室墙体、门应符合8.2.5、8.5.1.3的要求。守库室窗户离地面的高度低于5m时,应安装符合 GA 165-2016的防弹透明材料或符合GA844-2018的防砸透明材料或在内侧安装钢筋防护栏。防护栏钢筋的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00mm×250mm,窗户开启的洞口宽度应小于或等于150mm。
8.5.2.3 守库室应符合8.5.1.5~8.5.1.8要求。
8.5.2.4 守库室应能接收业务库的布防、撤防、报警等信息;能对库区的视频监控进行浏览,监视图像应能清楚显示库区内人员活动情况,显示图像帧率应不小于15fps;能实时显示库区出入口控制的工作状态;能对防控隔离门进行远程授权,并记录防控隔离门开闭情况。
8.5.2.5 库房内部、清分整点场地的视、音频回放、远程监听应有权限限制。
8.5.2.6 守库室应配备与业务库连接的语音对讲装置,应能与值守的业务库现场进行远程实时通话。
8.5.2.7 守库室应配备不间断电源(UPS电源),UPS电源的容量应保证在市电断电后电子防护系统和守库室应急照明能正常工作2h以上。
8.5.2.8 实行异地守库的业务库,应制定应急预案并组建应急备勤小组。
8.5.3 清分整点间要求
8.5.3.1 与外界相通的窗户应不能开启,窗户应安装符合GA165-2016中3级及以上防弹透明材料或GA844-2018中A级及以上的防砸透明材料。需设置通风口的,通风口与室内地面高差应大于或等于2500mm,通风口的尺寸应小于或等于200mm×200mm(或直径小于或等于200mm),并应在通风口内外侧均加装钢筋防护栏,钢筋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50mm×50mm,相邻通风口中心间距应大于或等于600mm。
8.5.3.2 清分整点间内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和声音复核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启动时应能同时触发现场声、光报警。
8.5.3.3 清分整点间内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时监视区域内的人员及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人员的体貌特征,显示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8.5.3.4 清分整点间每个清分台都应有视频监控装置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交接、清点、打捆等操作的全过程。
8.5.3.5 出入口的门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记录人员的出入信息。
8.5.4 交接区、装卸区要求
8.5.4.1 交接区应设置在防控隔离门外。
8.5.4.2 装卸区应相对封闭,不应在公共区域进行交接和装卸。
8.5.4.3 交接区、装卸区和载货电梯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该区域人员活动及运钞车停放、护卫、提款箱交接等全过程。
8.3 实体防范要求
9.1 实体防范要求
9.1.1 库房墙体不应与公共场所相邻。库房的底部、顶部及内墙不应有给水、排水、空调冷凝水管道、燃气管道等。库房建设应进行防水处理,不应有渗水现象。
9.1.2 使用普通材料作外箱板的银行保管箱应放置在达到8.3.3要求的库房内使用。库房送排风装置应在墙内预埋外低内高的“S”型转弯,通过墙体出口处离地面距离不应低于2500mm,孔径应小于或等于200mm(或边长小于或等于200mm、面积小于或等于314c㎡的方形孔),出口应设钢筋网保护。防护网的钢筋应与墙体牢固连接,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应小于或等于50mm×50mm,通风孔之间的间距应大于或等于600mm。保管箱应符合GA/T501的相关规定。
9.1.3 使用复合材料作外箱板的银行保管箱,其外箱板、门体防破坏极限应符合GB 37481-2019中B级及以上要求,应放置在墙体符合6.2.1.1.1要求、门体强度达到GB 17565-2007规定的乙级及以上、锁具达到GA/T73-2015中B级及以上要求的防盗安全门的房间内。
9.2 电子防范要求
9.2.1 库房墙体应安装振动探测器,探测范围应覆盖整个库体,振动报警防区应24h不可撤防。库房内还应安装覆盖整个区域的两种及以上探测原理的复合探测器。
9.2.2 保管箱库客户等待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库房内(看物间除外)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及声音复核装置。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清晰显示人员库内活动的全过程和库内物品。
9.2.3 保管箱库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记录客户及银行工作人员的出入信息。
9.2.4 保管箱库看物间应安装语音对讲装置,语音对讲装置应能与联网监控中心联网或本地对讲。
8.4 电子防范要求
10.1 一般要求
联网监控中心应7×24h值守,每班值守不应少于2人,并配备防卫器材。
10.2 实体防范要求
10.2.1 联网监控中心的选址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强震源和强噪声源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避开发生火灾危险程度高的区域和电磁场干扰区域。监控中心和辅助配置房不应布置在用水区域的垂直下方,围护结构的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少尘等要求。
10.2.2 墙体应符合6.2.1.1.1的要求,出入口应安装防护强度符合GB 17565-2007中乙级及以上要求的防盗安全门,防盗锁应符合GA/T73-2015中B级及以上的要求且具有从内部应急开启功能。
10.2.3 联网监控中心窗户距地面的高度低于5m时,应安装符合GA165-2016的防弹透明材料或符合GA844-2018的防砸透明材料或在内侧安装钢筋防护栏。防护栏钢筋的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00mm×250mm,窗户开启的洞口宽度应小于或等于150mm。
10.2.4 联网监控中心应安装空调或通风设施,设通风口的,通风口应符合6.2.2.3的要求,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人员的安全舒适。
10.3 电子防范要求
10.3.1 出入口应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及可视对讲装置,记录人员的出入信息。
10.3.2 联网监控中心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应能将紧急报警信号发送至接处警中心。
10.3.3 出入口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应能清晰显示监控中心出入口外部区域的人员体貌特征及活动情况。
10.3.4 联网监控中心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应能清晰显示和记录监控中心内人员活动的情况。
10.3.5 联网监控中心应安装声音复核装置,能清晰记录人员的谈话内容。
10.3.6 联网监控中心应能监测到断网报警信息。
8.5 其他重点部位安全防范要求
11.1 数据中心安全防范要求
11.1.1 数据中心的机房区、动力区、辅助区等区域之间应进行独立设置,不应有给水、排水、空调冷凝水管道、燃气管道。
11.1.2 数据中心周界应设置围墙、金属栅栏等设施并进行封闭管理。围墙、金属栅栏外侧高度应大于或等于2m,安装周界入侵探测报警装置。数据中心的周界出入口应设置符合GA/T1343的车辆阻挡装置。
11.1.3 数据中心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设置门卫室,配备门卫人员,室内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
11.1.4 数据中心应独立设置联网监控中心,联网监控中心安全防范要求应满足第10章的要求。
11.1.5 数据中心的机房区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设置在独立的区域。
b)机房的出入口应安装门体强度符合GB17565-2007中乙级及以上要求的防盗安全门,防盗锁应符合GA/T73-2015中B级及以上的要求且具有从内部应急开启功能;机房窗户与外界地面、平台或走道高差5m以下的,机房窗户内侧应安装钢筋防护栏,防护栏钢筋的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00mm×250mm;窗扇开启的洞口宽度应小于或等于150mm。
c)入口应设置查验门岗、配备防爆安检系统,并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基本要求见附录D)。防爆安检系统在重要时段或重大活动期间应增配符合GA/T 841、GA/T 1323的痕量炸药探测仪及符合GA/T 1067的危险液体检查仪,正常情况下应至少配置下列检测筛查禁限带物品的设备之一:
1)符合GB 15210相关规定的通过式金属探测门;
2)符合GB 15208.1的通道式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3)符合GB12899的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d)机房区内应安装入侵和紧急报警装置,对非法入侵事件及紧急事件进行报警。
e)主要通道、主控室、设备间、视频查阅室等重要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进行无盲区监控,回放录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活动情况。
f)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记录人员的出入情况。
g)机房的供电、接地防雷、消防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11.1.6 动力区的防范应符合下列要求:
a)发电机房、变配电室、电池室、动力站房、油库应安装入侵探测器,对非法入侵事件进行探测报警;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记录人员的出入情况。
b)区域内部及出入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回放图像应清晰显示门口人员的活动情况及动力区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11.2 数据机房安全防范要求
11.2.1 数据机房应独立设置。
11.2.2 数据机房的出入口应安装门体强度符合GB 17565-2007中乙级及以上要求的防盗安全门,防盗锁应符合GA/T 73-2015中B级及以上的要求且具有从内部应急开启功能。机房窗户与外界地面、平台或走道高差5m以下的,机房窗户内侧应安装钢筋防护栏,防护栏钢筋的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00mm×250mm;窗扇开启的洞口宽度应小于或等于150mm。
11.2.3 数据机房内应安装入侵探测器和紧急报警装置。
11.2.4 数据机房的主要通道、主控室、设备间、视频查阅室等重要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进行无盲区监控,回放录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和活动情况。
11.2.5 数据机房的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记录人员的出入情况。
11.3 设备间安全防范要求
11.3.1 设备间的墙体应符合6.2.1.1.1的要求。
11.3.2 设备间的出入口应安装门体强度符合GB 17565-2007中乙级及以上要求的防盗安全门,防盗锁应符合GA/T73-2015中B级及以上的要求且具有从内部应急开启功能。
11.3.3 设置在现金业务区内的设备间,可采用一般建筑墙体和普通门、窗。
11.3.4 设备间设有窗户的,窗户内侧应安装钢筋防护栏,钢筋防护栏钢筋的公称直径应大于或等于14mm,网格间距应小于或等于100mm×250mm,窗扇开启宽度应小于或等于150mm。
11.3.5 应安装入侵探测器,对非法入侵事件进行探测报警。
11.3.6 设备间内、外均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设备间内及出入口的情况。
11.3.7 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对进入人员进行控制和记录。
9 保管箱库安全防范要求
银行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应符合表A.1的规定。






10 联网监控中心安全防范要求
B.1 防爆膜(又称玻璃安全膜),透光率应大于或等于85%。
B.2 将膜贴于小于或等于12mm厚的单层玻璃上,应能阻挡1964年式7.62mm手枪在距离样品3m处发射的1964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且膜无开裂现象。
11 数据中心、数据机房、设备间安全防范要求
C.1 其他结构形式的柜体的防护能力至少应达到:
a)能够承受150gTNT(1.55g/cm³~1.60g/cm³)炸药贴面爆炸,按照GA 667-2020中6.5.5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后,柜体不应产生穿透性孔洞,背面无飞溅物;
b)能够有效防护1979式轻型冲锋枪在距离枪口5m处发射1951年B式7.62mm手枪弹(钢芯)的射击,子弹及其破片不应穿透柜体;
c)使用GB10409中的A类破坏工具,在15min净工作时间内不能打开一个38c㎡的洞口。
C.2 柜台验收前,施工方应提供柜台施工过程中的加工图纸、材料清单、施工过程照片、材料采购证明等资料。
C.3 验收时使用1mm精度的卷尺测量柜台台面的外形尺寸并与图纸比对。若柜台采用其他轻质结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报告中柜台结构应与上述资料一致。
附录A(规范性) 银行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要求
D.1 加强对安检人员的专业培训,掌握判别简易爆炸装置的技能;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确保安全。
D.2 安检员通过安全检查设备发现有疑似禁止携带物品或无法判断性质的可疑物品的,应立即提示手检员指出可疑物所在包裹。手检员根据提示,请携带可疑物品访客配合对包裹进行检查,对经初步检查仍未排除可疑的进行复查。手检员对访客人身安检时发现可疑物品的,要立即提示其他安检员,共同进行检查,对经初步检查仍未排除可疑的进行复查。复查时,由一名手检员负责检查物品,另一名安检员负责警戒、监控物品携带者,防止物品携带者突然离开或采取其他不法行为。复查时应当做到:
a)对受检人员及其携带物品采取人、物分离措施进行控制,并视情及时启动处置预案,派出增援人员。
b)复查可疑物品时,将可疑物品放在安全位置,不得让物品携带者自行翻拿。
c)开包开箱检查时,侧对物品携带者,使其能通视自己的物品;检查包内物品前应当先仔细观察,再自上而下按顺序拿取物品,不得掏底取物或将物品直接倒出。
d)安检指挥员要协调指挥其他安检人员继续做好安检工作,严防未经安检进入。
e)检查过程中,避免损坏或者遗失财物;复查结束,未发现异常,应协助受检人恢复原状。
D.3 复查后初步认定可疑物品属于禁限带物品的,应当做到:
a)安检指挥员告知访客该物品属于限制携带物品,并按规定劝导访客自弃该物品或携带该物品离开或暂存于指定地点。若初步认定可疑物品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违禁品的,立即报告安检指挥员,并根据物品性质,采取放人危险品储存设备(如防爆球/罐等)合理方式,对物品进行控制,确保人、物分离,并通知当地公安专业力量进行鉴别及处置。
b)访客拒不接受的,拒绝其进入;对强行进入或扰乱安检现场秩序的,安检人员应当进行制止;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报告民警到场处理。
D.4 应当建立安检查获物品台账,逐一、如实登记查获物品名称、种类、数量、查获时间、查获人、物主信息以及处理情况等,并按照以下要求妥善移交被查获的禁止、限制携带物品:
a)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器具等国家法律规定的违禁品,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b)对放射性、腐蚀性、毒害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及医疗废物等国家法律规定的违禁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交由环保、卫生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