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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硅集成电路芯片工厂设计规范 GB50809-2012
  • 消防产品 消防安全要求 XF1025-2012
  •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GB50650-2011(2022修订版)
  • 湿地公园设计标准 CJJT308-2021
  •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XF588-2012
  • 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428-2021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GB55033-2022
  •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55009-2021
  •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121号)
  • 供热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0-2021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 钢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6-2021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
  •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GB55002-2021
  • 木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5-2021
  •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GB55003-2021
  • 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13 号 )
  • 组合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4-2021
  •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7-2021
  • 注氮控氧防火装置 XF1206-2014
  • 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 GB55025-2022
  •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6-2022
  • 探火管式灭火装置 XF1167-2014
  •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7-2022
  • 消防给水·灭火-地方标准·答疑汇编(1000问)!
  • 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3-2021
  •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1-2021
  •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2-2021
  •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16280-2014
  •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GB51054-2014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XF835-2009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 XF1290-2016
  • 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175-2016
  •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16668-2010
  •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872-2014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2019修订版)
  •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
  •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 JGJ76-2019
  •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333-2013
  •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35181-2017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
  • 建筑制图标准 GBT50104-2010
  •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
  •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 GBT51402-2021
  • 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疏散距离有关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21〕1号)
  •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GBT50939-2013
  • 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 JGJT326-2014
  •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25-2010
  •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58-2008
  •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6-2015
  •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
  • 灭火器维修 XF95-2015
  •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2013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 建筑电气制图标准 GBT50786-2012
  •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2011
  •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50966-2014
  • 电子工程建设术语标准 GBT50780-2013
  •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2011
  • 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3-2011
  • 防火门监控器 GB29364-2012
  •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GB55032-2022
  •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 CJJT148-2010
  •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JGJ298-2013
  •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55030-2022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
  • 住宅性能评定标准 GBT50362-2022
  •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 GB55034-2022
  •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8-2021
  •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GB55021-2021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4-2022
  •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55019-2021
  • 关于《建规》第5.1.9条、第5.3.5条和第5.3.13条有关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07〕92
  • 关于消防电梯与楼梯间直通室外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5〕27号)
  • 关于对室内变电站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8〕4号)
  • 关于220V附建式变电站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9〕2号 )
  • 关于内衬风管、走道宽度、管道风速问题的复函(烟标〔2020〕31号)
  • 关于消防联动问题的复函
  • 关于独立前室加压送风的问题的复函
  • 关于疏散楼梯首层疏散走道宽度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20〕1号)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答
  • 关于咨询确认相关设计是否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复函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复函(民规〔2021〕1号)
  • 关于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研究论证的通知(建办科〔2021〕3号)
  • 关于石油库中控室等抗爆设计的复函(库规函〔2020〕第2号)
  • 关于“叠压供水泵吸水管上倒流防止器可不重设”的复函及通报
  • 关于《防排烟标准》第3.1.5条疑问的复函
  • 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建标〔2015〕3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31号)
  • 文物局 应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19号)
  • 关于咨询《地铁设计规范》有关地下区间隧道消火栓设置问题的复函
  • 关于《建规》第5.2.2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9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宜的复函(建办科函〔2021〕478号)
  • 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国卫办人口函〔2022〕21号)
  • 国家标准管理组关于“TCL小家电三期项目物流仓库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4〕52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建质[2013]171号)
  •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隧道消防验收事宜的复函(交办公路函〔2017〕558号)
  • 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
  • 关于“排水管道穿越卧室问题”的复函
  • 关于防火玻璃墙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13号)
  • 关于自动灭火系统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21号)
  • 关于系统选型等问题的复函
  • 关于防护区划分问题的复函
  • 关于细水雾灭火系统防护区等问题的复函
  • 关于“12.3.12-5 6款机械三通”问题的复函
  • 关于《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16)有关问题的咨询函的回复函
  • 关于“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太阳能系统的疑问”的复函
  • 【已废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 【已作废】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GA95-2007
  • 【已作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GA836-2009
  • 【已废止】1211灭火器报废规定 GA402-2002
  • 【已作废】火灾报警设备专业术语 GBT4718-2006
  • 【已作废】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57-94
  • 【已作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05
  • 【已作废】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GB50222-1995
  • 【已作废】轻便消防水龙 GA180-1998
  • 【已废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 【已作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 【已作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 【已作废】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07
  • 【已作废】干粉灭火剂第1部分BC干粉灭火剂 GB4066.1-2004
  • 【已作废】干粉灭火剂第2部分ABC干粉灭火剂 GB4066.2-2004
  • 【已作废】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年版)
  • 【已作废】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GB50867-201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GB5135.5-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通用阀门 GB5135.6-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GB5135.7-2003
  • 【已作废】饰面型防火涂料 GB12441-2005
  • 【已废止】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1
  • 【已作废】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50220-95
  • 【已作废】室内消火栓 GB3445-2005
  • 【已作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GB5135.9-2006
  • 【已作废】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
  • 【已作废】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 【已废止】灭火剂基本术语 GA51-1993
  • 【已废止】119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6282-1996
  • 【已作废】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1-2002
  • 【已废止】建筑材料燃烧或热解发烟量的测定方法(双室法) GBT16173-1996
  • 【已作废】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
  • 【已作废】钢结构防火涂料 GB14907-2002
  • 【已废止】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08
  • 【已作废】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318-2000
  • 【已废止】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 【已作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 【已作废】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
  • 【已作废】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
  • 【已作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
  • 【已作废】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
  •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GB55029-2022
  • 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 GB55023-2022
  • 特殊设施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8-2022
  •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2009
  •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 GB55035-2023
  • 洁净手术部通用技术要求 GBT42392-2023
  •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273-2022
  • 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试验导则 GBT25296-2022
  • 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 CJJ95-2013
  • 城镇燃气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50680-2012
  •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WS308-2019
  •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
  •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12-2013
  •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142-2014
  •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50293-2014
  •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80-98
  • 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GB50613-2010
  •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CJJT97-2003
  •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 GBT50546-2009
  •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用量标准 GBT50331-2002
  • 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50824-2013
  •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GB50413-2007
  •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55016-2021
  •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50106-2010
  •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2020修订版)
  • 办公建筑设计标准 JGJT67-2019
  • 城市快速道路设计规程 CJJ129-2009
  •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1-2015
  •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48-2014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 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92-2016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标准 TASC17-20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订版)
  • 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7-2019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棉纺织工厂设计标准 GBT50481-2019
  • 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国办函〔2020〕99号)
  • 天然气液化工厂设计标准 GB51261-2019
  • 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0-2019
  • 岩棉工厂设计标准 GBT51379-2019
  • 锦纶工厂设计标准 GBT50639-2019
  • 毛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052-2014
  • 多晶硅工厂设计规范 GB51034-2014
  • 冷轧带钢工厂设计规范 GB50930-2013
  • 涤纶工厂设计标准 GBT50508-2019
  • 麻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9-2009
  • 针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112-2015
  • 服装工厂设计规范 GB50705-2012(2023修订版)
  • 氨纶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9-2013
  • 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
  • 聚酯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2-2009
  •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GB50426-2016
  • 非织造布工厂技术标准 GB50514-2020
  • 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 GB51092-2015
  • 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443-2016
  • 城市容貌标准 GB50449-2008
  • 加气混凝土工厂设计规范 GB50990-2014
  • 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174-2010
  •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工程设计规范 GBT50980-2014
  • 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GB50117-2014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JGJT260-2011
  •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T10060-2011
  • 镇规划标准 GB50188-2007
  •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924-2014
  •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
  •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
  •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008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12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8-2011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
  •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BJ124-88
  •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GJ311-2013
  •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01-2010
  •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50162-92
  •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50087-2013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50264-2013
  •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23-2021
  • 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标准 建标170-2014
  •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316-2000(2008版)
  •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T 41-2014
  •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2014
  • 防烟排烟-地方标准答疑汇编(500问)
  • 详解《防排烟技术标准》与上海《防排烟设计标准》之异同
  • 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98-2014
  •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 GBT50114-2010
  •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JGJT229-2010
  •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15
  • 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 GB50320-2014
  • 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应急消〔2021〕170号)
  •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10-2021
  •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 GB50909-2014
  •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标准 GBT50700-2022
  • 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 GBT50759-2022
  • 农业建设项目验收技术标准 GBT51429-2022
  •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 复合地基技术规范 GBT50783-2012
  • 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 (试行 )
  •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550-2010
  •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2007
  •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1-2014
  •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2013
  • 膨胀蛭石防火板 JCT2341-2015
  • 建筑用陶瓷纤维防火板 JGT564-2018
  •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规程 JGJT216-2010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 GB50901-2013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52-2012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2009年版)
  • 锅炉房设计标准 GB50041-2020
  • 化学工业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 GB50873-2013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2018
  •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555-2010
  •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 CJJT34-2022
  •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CJJT216-2014
  •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GBT50218-2014
  • 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设计标准 GBT 51437-2021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 化学工程节水设计规范 GBT50977-2014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487-2008
  • 医药工艺用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913-2013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 GBT50632-2019
  •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50260-2013
  • 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 CJJ203-2013
  • 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 建标148-2010
  • 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88-2014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GB50336-2018
  •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 GBT50811-2012
  • 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 CJJ138-2010
  •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标准 GBT50604-2010
  • 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 GB50787-2012
  • 疗养院建筑设计标准 JGJT40-2019
  •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 CJJT75-2023
  •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 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60-2011
  • 城镇建设智能卡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918-2013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 GBT50876-2013
  •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 JGJ7-2010
  •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T50146-2014
  • 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结构技术规程 JGJ13-2014
  •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 建标184-2017
  • 铝合金门窗 GBT8478-2020
  • 蒸发冷却制冷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342-2014
  • 小型水电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GBT50964-2014
  •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GTD33-2012
  •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16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JGJT 334-2014
  •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310-2013
  • 消防水鹤 XF821-2009
  •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50112-2013
  • 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 GB50684-2011
  •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50429-2007
  •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
  •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GB50642-2011
  • 山东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DB37T2409-2021
  • 海南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46T527-2021
  • 关于印发《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的通知(冀建质安〔2021〕4号)
  • 海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DB46T526-2021
  • 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指南(2021年版)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
  • 新疆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解答(新勘设协函(2021)第05号)
  • 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指南(试行)
  • 上海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 DGTJ08-88-2021
  • 内蒙古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技术规程 DB15T1894-2020内蒙古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技
  •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
  •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
  •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防技术相关问题意见(赣建设协〔2020〕
  • 宁波市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2020年)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建筑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安全操作要求及明确气体灭火系统、消防车道、双速防排
  •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水利、水电、电力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晋建消字〔2022〕195号)
  • 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建筑篇(试行)
  •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建标〔2020〕61号))
  • 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 (试行)(合建消〔2021〕21号)
  • 2020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综合检查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
  •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
  • 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技术要点 (试行 )
  •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导则(试行)
  • 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第一册)(豫建设计[2022]214号)
  • 武汉市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等疑难问题解答(2021年版)
  • 湖南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处理意见
  • 川渝地区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指南(试行)
  •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解答(穗勘设协字〔2019〕14号)
  • 天津市城市综合体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DBT29-264-2019
  • 广州市密室逃脱、剧本类娱乐经营场所消防技术指引(试行)
  •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试行)
  • 江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 DB36T1086-2018
  • 吉林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DB22T2880-2018
  • 广东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JT15-110-2015
  • 江苏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2T186-2015
  •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1026-2013
  • 广州市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老旧小区既有建筑消防设计指引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消防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43T420-2008
  • 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 DB11791-2011
  • 云南省山地城镇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 贵州省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J52-062-2013
  •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505031-2004
  • 陕西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J61T93-2014
  • 海南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暂行)(琼公消〔2018〕第117号)
  • 有色金属企业节水设计标准 GB51414-2020
  • 工程测量标准 GB50026-2020
  • 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GBT 51366-2019
  •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T50328-2014
  • 应急照明 GBT42824-2023
  • 矿山电力设计标准 GB50070-2020
  • 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154-2020
  • 城市供水应急和备用水源工程技术标准 CJJT282-2019
  •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97-2019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5-2010
  • 埋地钢质管道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 GBT50538-2020
  • 建材工程术语标准 GBT50731-2019
  • 森林火情瞭望监测系统设计标准 GBT51425-2020
  • 建筑木结构用阻燃涂料 JGT572-2019
  •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304-2019
  • 智能变电站工程调试及验收标准 GBT51420-2020
  •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92-2018
  • 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标准 CJJT314-2022
  • 网络工程设计标准 GBT51375-2019
  •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 GB50495-2019
  •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50364-2018
  • 绿色校园评价标准 GBT51356-2019
  •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18
  • 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 GBT50379-2018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50185-2019
  •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GBT 51327-2018
  • 工程隔振设计标准 GB50463-2019
  •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建文〔2021〕16号)
  • httpswww.cabr-fire.comgf1579list-1579.htm
  • 嘉兴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质量手册(2022)
  •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12
  •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标准 GBT50511-2022
  •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 GB50383-201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5135.1-2019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GB5135.2-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3部分:水雾喷头 GB5135.3-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GB5135.4-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GB5135.5-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通用阀门 GB5135.6-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GB5135.7-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8部分:加速器 GB5135.8-2003
  • 消防手套 XF7-2004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GB5135.9-2018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 XF1157-2014
  •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XFT579-2005
  •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7
  • 石油储罐阻火器 GB5908-2005
  • 消防水枪 GB8181-2005
  • 消防软管卷盘 GB15090-2005
  •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5630-1995
  • 远控消防炮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7-2003
  •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19880-2005
  •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5506-2010
  • 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 GBT4327-2008
  • 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 XF211-2009
  •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XF703-2007
  •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XF632-2006
  • 消防梯 XF137-2007
  •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12978-2003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6806-2006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 火灾分类 GBT4968-2008
  • 消防泵 GB6245-2006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GB28184-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5部分:受理软件功能要求 GB26875.5-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6部分:信息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GB26875.6-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7部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GBT26875.7-2015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8部分:监控中心对外数据交换协议 GBT26875.8-2015
  •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 XF1061-2013
  • 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 GB50745-2012
  • 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4〕9号)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202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GB5135.10-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 GB5135.11-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3部分:水幕喷头 GB5135.13-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GB5135.14-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5部分:家用喷头 GB5135.15-200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6部分:消防洒水软管 GB5135.16-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7部分:减压阀 GB5135.17-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 GBT5135.18-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 GBT5135.19-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0部分:涂覆钢管 GBT5135.20-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1部分:末端试水装置 GB5135.21-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2部分:特殊应用喷头 GB5135.22-2019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3部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 XF480.3-2004
  •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 可供选择和附加的试验程序 GBT26784-2011
  • 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 GB15930-2007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5部分:荧光消防安全标志 XF480.5-2004
  •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16
  •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 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设计标准 GBT50779-2022
  • 建筑火灾荷载调查与统计分析方法 XFT1427-2017
  • 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规范 SYT6344-2017
  •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6部分:SEM微观形貌分析法 GBT16840.6-2012
  • 细水雾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26785-2011
  • 燃烧训练室技术要求 XFT1289-2016
  • 热不稳定物质动力学常数的热分析试验方法 GBT17802-2011
  • 电气火灾勘验方法和程序 第2部分:物证的溶解分离提取方法 GBT29180.2-2012
  • 推闩式逃生门锁通用技术要求 GB30051-2013
  • 火焰在垂直表面的横向蔓延试验方法 GBT28752-2012
  • 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XFT1245-2015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20
  • 消防训练安全要则 XFT967-2011
  •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GB13365-2005
  • 铺地纺织品静电性能参数及测量方法 XF96-1995
  • 消防吸水胶管 GB6969-2005
  • 消防安全工程 总则 GBT3159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1部分:计算方法的评估、验证和确认 GBT31593.1-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2部分:所需数据类型与信息 GBT31593.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3部分:火灾风险评估指南 GBT31593.3-2015
  • httpswww.cabr-fire.comgf1822list-1822.htm
  •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575-2010
  •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50059-2011 
  • 100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50697-2011
  • 1000kV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GB50993-2014
  •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48-2018
  • 安全色 GB2893-2008
  •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工厂设计规范 GB51136-2015
  • 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2-2013
  • 冰雪景观建筑技术标准 GB51202-2016
  •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GB50647-2011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1-2013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6-2019
  • 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 GB50515-2010 (2)
  • 地热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1-2013
  •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21734-2008
  • 电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814-2013
  • 电子工业废气处理工程设计标准 GB51401-2019
  • 发光二极管工厂设计规范 GB51209-2016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
  •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5-2013
  • 干法赤泥堆场设计规范 GB50986-2014
  • 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0-2013
  • 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 GB51017-2014
  •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50794-2012
  • 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1067-2014
  • 光纤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0945-2013
  • 航空工业工程设计规范 GB51170-2016
  •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0489-2009
  • 机械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GB51155-2016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 GB50881-2013
  •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厂设计规范 GB51122-2015
  • 间接蒸发冷水机组 JGT580-2022
  •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GB50212-2014
  •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GB50870-2013
  • 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 JGT236-2022
  • 卷帘门窗 JGT302-2022
  • 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9-2013
  • 矿山提升井塔设计规范 GB51184-2016
  • 冷库安全规程 GB28009-2011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7-2015
  • 连铸工程设计规范 GB50580-2010
  • 炼焦工艺设计规范 GB50432-2007
  • 铝加工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482-2009
  • 煤矿主要通风机站设计规范 GB50450-2008
  • 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 GB50435-2016
  •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 GB50349-2015
  • 铅锌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985-2014
  •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50574-2010
  • 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0957-2013
  •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GB10055-2007
  •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GB50447-2008
  •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 GB50687-2011
  •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
  • 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 GB50582-2010
  • 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 GB50360-2016
  •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 GB50954-2014
  •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
  •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GB50226-2007(2011年修订版)
  •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GB51194-2016
  •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GB51158-2015
  • 头部防护安全帽 GB2811-2019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83-2011
  • 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69-2016
  • 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376-2015
  •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 GB50800-2012
  • 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GB11652-2012
  • 冶金工业建设钻探技术规范 GB50734-2012
  • 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 GB51073-2014
  • 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1133-2015
  • 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1047-2014
  • 游乐设施安全防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28265-2012
  • 有色金属加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758-2012
  • 有色金属冶炼厂收尘设计规范 GB50753-2012
  • 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0317-2009
  • 装饰石材工厂设计规范 GB50897-2013
  • httpswww.cabr-fire.comgf1773list-1773.htm
  • 冶金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 GB51119-2015
  • 乳制品厂设计规范 GB50998-2014
  • 煤炭工业矿井节能设计规范 GB51053-2014
  •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6-2012
  • 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944-2013
  • 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
  • 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702-2011
  • 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GB50963-2014
  •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0052-2020
  • 电子工厂化学品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781-2012
  •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158-2006
  •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50689-2011
  • 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 GB51204-2016
  •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14050-2008
  • 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 GB50952-2013
  • 中药药品生产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1069-2014
  • 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950-2013
  • 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90-2011
  • 油田注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1-2014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6-2011
  • 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 GB50766-201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2014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GB50126-2008
  • 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883-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8-2010
  • 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规范 GB50882-2013
  •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GB50322-201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2014
  •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 GB14925-2010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2014
  •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2008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8-2018
  •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
  • 化纤工厂验收规范 GB50956-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049-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2-2012
  • ±800kV及以下直流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29-2012
  • 涤纶、锦纶、丙纶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95-201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重复)
  •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19517-2009
  •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13
  •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1-201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2014
  • 1000kV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35-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16
  • 1000kV构支架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34-2013
  •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27-2011
  •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GB51120-2015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9-2010
  •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69-2014
  •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 GB50424-2015
  •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1043-2014
  •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635-2010
  •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545-2010
  •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799-2012
  •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665-2011
  • 太阳能发电站支架基础技术规范 GB51101-2016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8380-2012
  • 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973-2014
  • 电磁波暗室工程技术规范 GB50826-2012
  •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8-2013
  • 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 GB51096-2015
  •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标准 GB50040-2020
  •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 GB50652-2011
  •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9-2002
  • 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 GB50896-2013
  • 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GB50863-2013
  • 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105-2015
  • 炼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39-2015
  • 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 GB50673-2011
  • 卡丁车场建设规范 GB19197-2003
  • 地下水封石洞油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996-2014
  •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GB50195-2013
  •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093-2013
  •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50288-2018
  • 粘胶纤维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750-2012
  • 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 建标193-2018
  • 住宅卫生间功能及尺寸系列 GBT11977-2008
  • 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 GBT3976-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
  • httpswww.cabr-fire.comgf2011list-2011.htm
  • 消防安全工程 第4部分:设定火灾场景和设定火灾的选择 GBT31593.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5部分:火羽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5-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6部分:烟气层的计算要求 GBT31593.6-2015
  • 脉冲气压喷雾水枪通用技术条件 XF534-2005
  •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XF63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7部分:顶棚射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7-2015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2部分:易燃固体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2-200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8部分:开口气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8-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9部分:人员疏散评估指南 GBT31593.9-2015
  • 离心泵名词术语 GBT7021-2019
  •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 CJJ11-2011(2019修订版)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3部分:易于自燃的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3-2
  • 监狱建筑设计标准 JGJ446-2018
  •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50688-2011(2019修订版)
  • 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 XFT1340-2016
  • 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技术标准 JGJT484-2019
  • 阻燃及耐火电缆 阻燃橡皮绝缘电缆分级和要求 XF535-2005
  • 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T51368-2019
  • 居住绿地设计标准 CJJ∕T294-2019
  • 植物园设计标准 CJJT300-2019
  • 动物园设计规范 CJJ267-2017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4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分级试验 XFT536.4-
  • 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 GBT51046-2014
  •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2012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5部分:固体氧化性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5-2
  •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13495.1-2015
  • 消防职业安全与健康 XFT620-2006
  • 电缆防火涂料 GB28374-2012
  • 沟槽式管路连接件技术规范 GBT36019-2018
  • 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6465-2021
  • 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 GBT36122-2018
  •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GBT40484-2021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指数测定方法 GBT803-2008ISO6184-2:1985
  • 气体灭火剂的毒性试验和评价方法 XFT636-2006
  •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软件通用技术要求 XFT847-2009
  • 材料的火灾场景烟气制取方法 XFT505-2004
  • 火灾烟气毒性危险评价方法—动物试验方法 XFT506-2004
  • 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 GB26755-2011
  •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GB26851-2011
  • 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 GB4065-1983
  •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283-2020(2020修订版)
  •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T50110-1987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47-2019
  •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T50163-1992
  •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1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 XF545.1-2005
  • 灭火器箱 XF139-2009
  • 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 GBT8625-2005
  •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GBT51345-2018
  • ±800kV直流换流站设计规范 GBT50789-2012(2022修订版)
  • 消防员单兵通信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XF1086-2013
  •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CJJT149-2021
  • 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 XF863-2010
  • 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 JGJT470-2019
  •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2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 XF545.2-2005
  • 消防摩托车 XF768-2008
  • 通用雷达站设计标准 GB51418-2020
  •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JGJ144-2019
  •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
  •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消防员护目镜 XF1273-2015
  •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13-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3部分:春秋制服 XF856.3-2009
  •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50013-2018
  • 火灾损失统计方法 XF185-2014
  • 数据中心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09-2020
  • 火灾信息报告规定 XFT1192-2014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2-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4部分:夏季制服 XF856.4-2009
  •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 GB51245-2017
  • 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技术规范 GB51195-2016
  • 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XFT720-2014
  •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GBT50155-2015
  • 火灾现场勘验规则 XF839-2009
  • 木结构设计标准 GB50005-2017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XF6-2004
  •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62-2015
  •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阻燃毛衣 XF1274-2015
  • 小型水电站施工安全标准 GB51304-2018
  •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XF621-2013
  • 有色金属工业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标准 GB50544-2022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32146.1-2015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气实验室 GBT32146.2-2015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 GBT32146.3-2015
  •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 GB50077-2017
  •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GBT50046-2018
  • 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 GBT3287-2011
  • 镇(乡)村文化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JGJ 156-2008
  • 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T390-2016
  •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 JGJT 251-2011
  •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GB36246-2018
  • 种植塑料大棚工程技术规范 GBT51057-2015
  •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554-2010
  • 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环境控制要求 GBT35428-2017
  • 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 CJJ179-2012
  • 公共厕所卫生规范 GBT17217-2021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 GB37489.3-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37489.1-2019
  • 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 GBT22412-2016
  • 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 GBT17748-2016
  •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GBT2447-2009
  •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J12-2013
  •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GBT51350-2019
  • 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 JGT544-2018
  • 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 JGJT 53-2011
  • 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GBT50708-2012
  •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155-2013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2部分:住宿场所 GB37489.2-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4部分:沐浴场所 GB37489.4-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GB37489.5-2019
  • 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 GBT19686-2015
  • 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GBT29906-2013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GBT22128-2019
  •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 GBT51435-2021
  • 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230-2010
  • 建筑保温砂浆 GBT20473-2021
  •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 GBT33598-2017
  • 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 JGJT436-2018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15763.2-2005
  •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83-2016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15763.3-2009
  • 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 GBT37915-2019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 GB15763.4-2009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
  •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T129-2012
  •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JGJT235-2011
  • 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标准 JGJT175-2018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JT304-2013
  •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10001.9-2021
  • 建筑用压型钢板 GBT12755-2008
  • 楼梯栏杆及扶手 JGT558-2018
  • 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 JGJT491-2021
  • 装配式建筑用墙板技术要求 JGT578-2021
  • 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 GBT50908-2013
  • 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GA38-2021
  •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10
  •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20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 JGJ367-2015
  •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 JGJ255-2012
  •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2020
  • 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NYT2776-2015
  •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2011
  • 单层防水卷材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T316-2013
  • 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 NYT1568-2007
  • 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JGJT331-2014
  •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JGJ142-2012
  •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214-2010
  • 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 JGT231-2018
  • 玻璃幕墙光热性能 GBT18091-2015
  • 小单元建筑幕墙 JGT216-2007
  •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JGJ103-2008
  • 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 JGJ345-2014
  •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 JGT455-2014
  •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176-2009
  •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T110-2017
  • 外墙保温用锚栓 JGT366-2012
  • 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2005
  • 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 TB10097-2019
  • 建筑外墙用腻子 JGT157-2009
  • 建筑用柔性仿石饰面材料 JGT540-2017
  •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
  •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与代码 GAT972-2011
  • 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单体燃烧试验 GBT20284-2006
  • 电缆或光缆在受火条件下火焰蔓延、热释放和产烟特性的试验方法 GBT31248-2014
  • 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环境试验方法 GBT25208-2010
  •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 GBT13347-2010
  •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191-2014
  • 养猪场消防管理规范
  •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 GBT16840.1-2008
  • 火幕墙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T969-2011
  •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 GB22370-2008
  • 保险柜耐火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6810-2006
  •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5464-2010ISO1182:2002
  • 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GBZ221-2009
  • 防火封堵材料 GB23864-2009
  • 消防接口 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 GB12514.1-2005
  • 消防接口 第2部分:内扣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2-2006
  • 消防接口 第3部分:卡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3-2006
  • 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 XF770-2008
  • 消防接口 第4部分:螺纹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4-2006
  • 消防车 消防要求和试验方法 XF39-2016
  • 火焰引燃家具和组件的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GBT27904-2011
  • 火灾原因调查指南 XFT812-2008
  • 消防头盔 XF44-2015
  • 导电、防静电塑料体积电阻率测试方法 GBT15662-1995
  • 粉尘云最小点火能测试方法双层振动筛落法(积分计算能量) GBT15929-1995
  •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16
  • 消防员现场紧急救护指南 XFT968-2011
  • 火场通信控制台 XFT875-2010
  •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2016
  •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2016
  •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XF869-2010
  •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 GBT51346-2019
  • 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 CJJT114-2007
  • 灭火毯 XF1205-2014
  •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GBT 50337-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6部分:执勤帽 XF856.6-2009
  •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 XF633-2006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 GB50925-2013
  • 哈龙灭火系统工况评定 XF982-2012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重复)
  • 阻燃铺地材料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XF495-2004
  •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GBT51149-2016
  •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GB50442-2008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15
  • 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 XF1264-2015
  •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1151-2016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
  • 防排烟系统性能现场验证方法热烟试验法 XFT999-2012
  •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7-2013
  •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2016修订版)
  • 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941-2011
  •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2012(2016修订版)
  • 火灾事故调查案卷制作 XFT1034-2012
  •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 CJT476-2015
  • 网栅隔断式烟热训练室技术要求 XF942-2011
  •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 GBT51077-2015
  •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 JGJ376-2015
  • 消防员心理训练指南 XFT1039-2012
  • 消防员呼救器 GB27900-2011
  •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 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 GBT27903-2011
  • 跨区域灭火救援指挥导则 XFT1041-2012
  • 消防基础数据平台接口规范 GAT1036-2012
  • 建筑倒塌事故救援行动规程 XFT1040-2013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架构及功能要求 GAT1038.1-2012
  • 消防员高空心理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943-2011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2部分:服务管理接口 GAT1038.2-2012
  • 阻燃装饰织物 XF504-2004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3部分:信息交换接口 GAT1038.3-2012
  • 物质热稳定性的热分析试验方法 GBT13464-2008
  • 消防应急救援通则 GBT29176-2012
  • 屋顶及屋顶覆盖制品外部对火反应试验方法 GBT30735-2014
  • 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 XFT623-2006
  • 不燃无机复合板 GB25970-2010
  • 水系灭火剂 GB17835-2008
  •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GB16808-2008
  • 灭火系统A类火试验用标准燃烧物 GBT31431-2015
  • 消防员接触式送受话器 GBT26129-2010
  • 消防球阀 XF79-2010
  • 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阻燃、防火、耐火性能的试验方法 XFT537-2005
  • 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 XF622-2013
  • 钼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GB51442-2022
  • 锑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GB51445-2021
  • 石油储罐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275-2015
  • 泵站设计标准 GB50265-2022
  • 移动式消防储水装置 XF1204-2014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GBT29315-2022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5部分:冬季制服 XF856.5-2009
  •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GB50497-2019
  • 道路交通事故被困人员解救行动指南 XFT1276-2015
  •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标准 GB51441-2022
  • 消防用无线电话机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XF14-1991
  • 云计算数据中心基本要求 GBT34982-2017
  • 阻燃篷布通用技术条件 XF91-1995
  • 看守所建筑设计标准 GB51400-2020
  • 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通用技术条件 XF97-1995
  • 建筑幕墙 GBT21086-2007
  • 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 XF229-1999
  • 建筑幕墙术语 GBT34327-2017
  • 关于废止部分消防工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公消〔2016〕390号)
  •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2018
  • 灭火救援装备储备管理通则 XF1282-2015
  •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GBT7588.1-2020
  • 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 XF1151-2014
  •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GBT51141-2015
  • 火灾现场照相规则 XFT1249-2015
  • 农业温室结构设计标准 GBT 51424-2022
  • 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475-2019
  • 消防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导则 XFT1250-2015
  •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CJJ 128-2017
  • 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 XF1288-2016
  •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标准 JGJT117-2019
  • 消防车用功率输出装置 GB32157-2015
  • 蓄冷型消防员降温背心 XF1265-2015
  •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手动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 GB32459-2015
  •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T16838-2021
  • 饰面型防火涂料 GB12441-2018
  • 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测定 辐射热源法 GBT11785-2005ISO9239-12002
  •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破拆机具通用技术条件 GB32460-2015
  • 软质阻燃聚氨酯泡沫塑料 XF303-2001
  • 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30-2019
  • 细水雾枪 XF1298-2016
  •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GBT25975-2018
  • 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7部分:易燃气雾剂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7-2013
  •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31-2020
  • 电气安装用阻燃PVC塑料平导管通用技术条件 XF305-2001
  • 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技术标准 CJJT285-2018
  • 火灾原因认定规则 XF1301-2016
  •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JGJT 480-2019
  • 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 GB30122-2013
  •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139-2020
  • 消防员照明灯具 GB30734-2014
  • 119接警调度工作规程 XFT1339-2017
  •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XFT1369-2016
  • 消防指挥调度网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命名规范 GAT1037-2013
  • 喷射无机纤维防火材料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XF817-2009
  • 消防船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2553-2005
  •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 XF494-2004
  • 消防搜救犬队建设标准 XFT1150-2014
  • 防火监控报警插座与开关 GB31252-2014
  • 构件用防火保护材料快速升温耐火试验方法 XFT714-2007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5部分:小功率异步电动机 GBT27905.5-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2部分:普通平板玻璃 GBT27905.2-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3部分:黑色金属制品 GBT27905.3-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4部分:电气线路 GBT27905.4-2011
  •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1部分:系统总体要求 XFT971.1-2011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1部分:配备指南 GB21976.1-2008
  •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2部分:便携式卫星站 XFT971.2-2011
  • 消防机器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XF892.1-2010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GB21976.2-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3部分:逃生梯 GB21976.3-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4部分:逃生滑道 GB21976.4-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5部分:应急逃生器 GB21976.5-2012
  • 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工作规则 XFT1270-2015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6部分:逃生绳 GB21976.6-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GB21976.7-2012
  • 长管空气呼吸器 XF1261-2015
  •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定方法 GBT12474-2008
  • 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190-2014
  •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8627-2007
  •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性能评价 GBZ24979-2010
  •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 燃烧热值的测定 GBT14402-2007ISO17162002
  • 对火反应试验 建筑制品在辐射热源下的着火性试验方法 GBT14523-2007ISO5657:19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1部分:溶剂提取法 GBT24572.1-2009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XF836-2016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2部分:直接顶空进样法 GBT24572.2-200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3部分:活性炭吸附法 GBT24572.3-2009
  • 关于对防火门监控器设置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7〕159号)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4部分:固相微萃取法 GBT24572.4-200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5部分:吹扫捕集法 GBT24572.5-2013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 GBZ24978-2010
  •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 火警受理系统 GB16281-2010
  •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 GBT34525-2017
  •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16
  •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XF1283-2015
  •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 GB51236-2017
  •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 GB51157-2016
  •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38-2015
  •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 JGJ64-2017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0526-2021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1部分:防火玻璃 GB15763.1-2009
  • 消防产品(自愿、强制)认证目录及认证依据、标准(2020)
  •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2015
  •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2015
  • 风电场设计防火规范 NB31089-2016
  • 低压二氧化碳气体惰化保护装置 GB36660-2018
  •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GB51298-2018
  •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
  • 钢结构防火涂料 GB14907-2018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160-2008(2018年版)
  • 消防产品目录(2022年修订本)
  • 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089-2018
  • 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58-2014
  •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0849-2014
  •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 GBT50504-2009
  • 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 建标190-2018
  • 地铁限界标准 CJJ/T96-2018
  •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50646-2020
  • 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 JGJT445-2018
  •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8163-2018
  • 机械工业厂房建筑设计规范 GB50681-2011
  • 答疑、解读汇总-《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50229-2019
  •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T141-2017
  • 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071-2014
  • 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987-2014
  • 水力发电厂消防设施运行维护规程 GBT36570-20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订版)
  • 通信机房防火封堵安全技术要求 YDT2199-2010
  • 化工用电气防火封堵材料 HGT4368-2012
  •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217-2018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29317-2021
  • 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应急消〔2021〕164号)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建标163-2013
  • 危险货物运输爆炸品的认可和分项试验方法 GBT14372-2013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 火炸药生产厂房设计规范 GB51009-2014
  • 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
  •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GB51143-2015(2021修订版)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2013
  • 舞台升降式刚性防火幕 WH0101-1996
  •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2013
  •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414-2018
  • 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289号)
  •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 展览建筑设计规范 JGJ218-2010
  • 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84-2012
  •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 灾区过渡安置点防火标准 GB51324-2019
  •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15
  • 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686-2011
  •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
  •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T47-2016
  • 城市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系统技术标准 GBT51293-2018
  • 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 CJJT81-2013
  • 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 JTS158-2019
  •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GB38031-2020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GB38032-2020
  •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18384-2020
  • 印制电路板工厂设计规范 GB51127-2015
  • [关于印发《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铁运2010
  • 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 GB51159-2016
  • 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 GB50906-2013
  •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14
  •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 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 JGJT212-2010
  • 被动式太阳能建筑技术规范 JGJT267-2012
  •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116-2009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20-2009
  • 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GB50994-2014
  •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58-2009
  •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3-2014
  •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 GBT38594-2020
  •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97
  •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87-2020
  • 100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T50832-2013
  •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GB51102-2016(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7章)压缩天然气供应站
  • 会展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33-2014
  •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123-2012
  • 高强钢结构设计标准 JGJT483-2020
  •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161-2022
  • 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T50283-1999
  •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50846-2012
  •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GB50332-2002
  • 住建部-消防突出问题的咨询回复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AQ4128-2019
  •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119-2008
  • 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GBT50893-2013
  •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50105-2010
  •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2011
  • 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40-2011
  •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
  •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
  •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
  •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GB14003-2005
  • 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 JGJ6-2011
  • 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343-2014
  •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2014
  •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13
  • 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1110-2015
  •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72-2008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GB50457-2019
  •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XFT1300-2016
  •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50174-2017
  •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14
  • 轻便消防水龙 XF180-2016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XF834-2009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565-2010
  •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16
  • 泡沫灭火剂 GB15308-2006
  • 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4351.1-2005
  • 手提式灭火器 第2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 GB4351.2-2005
  • 手提式灭火器 第3部分:检验细则 GBT4351.3-2005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XF480.1-2004
  •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2890-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常规消防安全标志 XF480.2-2004
  •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 GB15603-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4部分: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 XF480.4-2004
  •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 GBT42288-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6部分:搪瓷消防安全标志 XF480.6-2004
  •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2022
  •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
  • 建筑门窗无障碍技术要求 GBT41334-2022
  •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XF1131-2014
  • 规模猪场建设 GBT17824.1-2022
  • 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
  • 氧化铝厂工艺设计标准 GBT50530-2022
  •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规定 XF1203-2014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Y5067-2017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CNCA-C18-01:2020)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器产品(CNCA-C18-02:2020)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0)
  • 水域救援作业指南 XFT3001-2020
  • 搜救犬训导员职业技能要求 XFT3002-2020
  • 火灾调查车装备通用技术要求 XFT3003-2020
  • 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 XFT3004-2020
  •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XFT3005-2020
  • 灭火剂及防火阻燃产品快速检定技术要求 XFT3006-2020
  • F类火灾水系灭火剂 XF3007-2020
  • 消防员防蜂服 XF3008-2020
  • 救援三脚架 XF3009-2020
  • 消防用雷达生命探测仪 XF3010-2020
  • 逃生与救援用车窗玻璃电动击碎装置 XFT3011-2020
  •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 XFT3012-2020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常用标号 XFT3013-2020
  • 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1219-2017
  • 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1440-2021
  • 22项应急管理行业标准(应急管理部公告2020年第6号)
  • 关于消防救援领域行业标准以“XF”代号重新编号发布的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2020年第5号)
  •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50437-2007
  • 【已废止】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XF654-2006
  • 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 GBT39866-2021
  •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5824-2021
  • 系统门窗通用技术条件 GBT39529-2020
  •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2011
  • 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GBT51063-2014
  •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
  • 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1部分:性能化在设计中的应用 GBT31540.1-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2部分:火灾发生、发展及烟气的生成 GBT31540.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3部分:结构响应和室内火灾的对外蔓延 GBT31540.3-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4部分:探测、启动和灭火 GBT31540.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5部分:火灾烟气运动 GBT31540.5-2019
  •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3部分易燃气体 GB30000.3-2013
  • 外墙外保温用防火分隔条 JGT577-2022
  •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2019
  • 建筑幕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 GBT41336-2022
  • 人员密集场所电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 GBT41091-2021
  • 多重应用环境场所电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 GBT41092-2021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 CJT416-2012
  • 公路隧道泡沫-水喷雾灭火系统 JTT1392-2021
  • 惰化防爆指南 GBT37241-2018
  • 地铁安全疏散规范 GBT33668-2017
  •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5225-2019
  •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4208-2017
  • 关于实施国家标准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若干问题的通知(公消〔2007〕
  • 关于对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和烟花爆竹工程执行消防技术标准问题的批复(公消〔2011〕140号)
  • 关于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1〕350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适用情况的函(建法函〔2012〕163号)
  • 关于对工业用地内建设“使用功能为民用的建筑”如何审核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123号)
  • 关于明确适用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发电、变配电工程规模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259号)
  • 关于对如何认定典当行业经营场所使用性质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239号)
  • 关于对撬装式LNG加气装置消防审批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4〕67号)
  • 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消〔2015〕98号)
  • 省消防总队关于执行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公消〔201
  • 关于《建规》第8.5.1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7号)
  • 关于配电小间设置双切问题的复函(民规〔2020〕6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储能电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项的函(建办科函〔2021〕403号)
  • 关于加强汗蒸、洗浴等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
  • 关于超高层建筑地下区域消防电梯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5号)
  •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有关前置规划问题的通知(公消〔2018〕24号)
  • 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公消〔2018〕46号)
  • 关于执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消〔2018〕138号)
  • 关于对住宅建筑安全疏散问题的答复意见
  • 关于夹层疏散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8〕5号)
  •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
  • 关于足疗店消防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9〕1号)
  • 关于“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疏散距离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02号)
  • 关于咨询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顶部开固定窗问题的复函
  • 关于建筑高度等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2〕10号)
  • 关于咨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复函
  • 关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有关条款解释的复函
  • 关于咨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复函(烟标〔2019〕21号)
  • 关于GB51309备用照明设计的说明
  • 关于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20号)
  • 《冷库设计规范》管理组复函:冷库排烟设计解释
  • 关于答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关于地下停车库相关问题的函(沪消汽字〔2013〕第03号)
  • 关于规范第5.4.13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8号)
  • 超高层住宅建筑避难层设置问题的复函 (建规字〔2018〕6号)
  • 【已废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
  • 【已作废】船用消防接头 GBT2031-94
  • 【已作废】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 JGJ153-2007
  • 【已作废】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138-2001
  • 【已作废】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02
  • 【已废止】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
  • 【已废止】消火栓箱 GB14561-2003
  • 【已作废】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365-2005
  • 【已废止】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 【已废止】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 【已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第158号)
  • 【已废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 【已作废】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6-2003
  • 【已作废】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646-2011
  • 【已废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5135.1-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2部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GB5135.12-2006
  • 【已废止】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2013年修订版)
  • 【已废止】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87-2000
  • 【已作废】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06
  • 【已废止】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2010
  • 【已废止】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2010
  • 【已废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6年版)
  • 【已废止】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年版)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4-2003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2部分:剩磁法 GB16840.2-1997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3部分:成分分析法 GB16840.3-1997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4部分:金相法 GB16840.4-1997
  • 【已作废】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GB50494-2009
  • 【已作废】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 【已废止】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08
  • 【已作废】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19666-2005
  • 【已废止】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16838-2005
  • 【已废止】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6465-2011
  • 【已作废】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GB50788-2012
  • 【已作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0
  • 【已废止】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50161-2009
  • 【已废止】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 GB50779-2012
  • 【已作废】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 GB50340-2016
  • 【已废止】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 GBT50362-2005
  • 【已废止】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50344 -2004
  • 【已废止】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46-91
  • 【已废止】船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CBT3294-1998
  • 【已废止】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DLT5412-2009
  • 【已废止】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 GB50490-2009
  • 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 DB11T2103.5-20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6部分:密室逃脱类场所 DB11T2103.6-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4部分:大型商业综合体 DB11T2103.4-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养老机构 DB11T2103.2-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11T2103.1-2023
  • 宁夏民用建筑消防验收图集
  • 南京市地下电动汽车库防火设计导则
  • 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
  • 北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 DB11T3034-2023
  • 北京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 DB11T 3035-2023
  • 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释疑(第一期)(济建消字〔2023〕3号)
  • 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粤建市函〔2023〕138号)
  •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消防质量控制技术标准 DBJ43T393-2022
  •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苏建函消防〔2022〕506号 )
  • 山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DB14T2489-2022
  • 山东省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案例指引(2022)
  • 沈阳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查指南 (2022年版)(沈建发〔2022〕32号)
  • 黑龙江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黑建设〔2022〕8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暖通空调)(鲁建消技字〔2022〕4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气)(鲁建消技字〔2022〕1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鲁建消技字〔2022〕2号)
  •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黔建消通〔2022〕35号)
  • 成都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2版)
  • 大连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技术规程 DB2102T0053-2022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甘建消规〔2022〕3号)
  • 南宁市建筑工程消防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2)
  •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
  • 湖南省民宿建筑设计技术导则
  • 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DB37T4328-2021
  • 山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7T242-2021
  • 【已废止】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 钢结构加固设计标准 GB51367-2019
  • 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T110-2017
  • 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17
  •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 GBT51248-2017
  •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16
  • 地铁快线设计标准 CJJT298-2019
  • 沉管法隧道设计标准 GBT 51318-2019
  •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CJJT177-2017
  •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T429-2018
  •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T50050-2017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2018
  •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 GBT50165-2020
  •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7
  •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2-2016
  • 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 GB50611-2010
  •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GB51174-2017
  •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GB51222-2017
  • 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1-2017
  • 粮食钢板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T51239-2017
  •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 JGJT 397-2016
  • 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技术标准 JGJT426-2018
  •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3-2016
  • 无负压给水设备 CJT265-2016
  •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规范 GB51221-2017
  • 建筑节能基本术语标准 GBT51140-2015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 民用建筑能耗标准 GBT51161-2016
  •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51121-2015
  • 人工制气厂站设计规范 GB51208-2016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T50375-2016
  •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68-2016
  • 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 JGJ111-2016
  •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269-2017
  • 高压直流换流站设计规范 GBT51200-2016
  • 建筑同层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232-2016
  •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4-2016
  • 保温防火复合板应用技术规程 JGJT 350-2015
  •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354-2014
  •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T50805-2012
  • 村镇住宅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900-2016
  • 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 GBT50785-2012
  • 建筑变形缝装置 JGT372-2012
  •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76-2016
  •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GB51210-2016
  • 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 JGJT299-2013
  •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GB50751-2012
  • 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 JGT415-2013
  • 殡仪馆建设标准 建标181-2017
  • 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 JGJT280-2012
  •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77-2016
  •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
  •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703-2011
  •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182-2017
  • 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标准 建标179-2016
  •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78-2016
  • 煤炭工业建筑结构设计标准 GB50583-2020
  •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建标107-2008
  • 看守所建设标准 建标164-2013
  •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 建标172-2016
  • 城市防洪规划规范 GB51079-2016
  •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建标108-2008
  •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2007
  •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29-2014
  •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GB50091-2006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2012
  •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73-2016
  •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28-2010
  • 饰面人造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90-2013
  •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2010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2015
  • 安全网 GB5725-2009
  •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2016
  •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 GB50773-2012
  •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43-2010
  •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09-2008
  • 烧结厂设计规范 GB50408-2015
  • 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 建标145-2010
  •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1-2015
  • 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 GB50984-2014
  •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455-2019
  •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GB50988-2014
  •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GB50350-2015
  •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6-2005(2009年版)
  • 人造板生产热能中心工程设计规范 GB50879-2013
  •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 GB50025-2018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 GB51220-2017
  • 燃气采暖热水炉 GB25034-2020
  • 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 GB16154-2018
  • 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 GB51131-2016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894-2013
  • 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06-2017
  • 有色金属冶炼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919-2013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50869-2013
  •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 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1186-2016
  • 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 GB51185-2016
  •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2008
  • 抗爆间室结构设计规范 GB50907-2013
  • 钢筒仓技术规范 GB50884-2013
  •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15
  • 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 GB50868-2013
  •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144-2019
  • 挤压钢管工程设计规范GB50754-2012
  • 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荷载规范 GB51006-2014
  •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GB13476-2009
  • 高耸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1203-2016
  • 电池供电的应急疏散照明自动试验系统 GB26688-2011
  • 高耸结构设计标准 GB50135-2019
  •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
  •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
  • 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5856-2010
  • 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137-2015
  •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617-2010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2014
  •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17
  •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 GB50506-2009
  • 架空索道工程技术标准 GB50127-2020
  •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8621-2012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184-2011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GB50656-2011
  •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GB51171-2016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GB50618-2011
  • 通信高压直流电源设备工程设计规范 GB51215-2017
  • 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654-2011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 GB50373-2019
  •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464-2008
  •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 GB50715-2011
  •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2009
  • 有色金属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 GB51055-2014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GB5768.1-2009
  • 管井技术规范 GB50296-2014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 GB5768.4-2017
  •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50227-2017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
  • 车用电子警报器 GB8108-2014
  • 工业建筑振动控制设计标准 GB50190-2020
  • 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524-2010
  •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28-2010
  • 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422-2017
  • 混凝土电视塔结构技术规范 GB50342-2003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规范 GB50678-2011
  • 矿山井架设计标准 GB50385-2018
  • 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10-2014
  • 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 GB26538-2011
  • 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技术规范 GB51162-2016
  • 煤炭工业露天矿疏干排水设计规范 GB51173-2016
  • 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荷载规范 GB50959-2013
  • 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99-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16
  • 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 GB50584-2010
  • 电镀废水治理设计规范 GB50136-2011
  • 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 GB50819-2013
  •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2010
  • 天线工程技术规范 GB50922-2013
  •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 GB50513-2009
  •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GBT50878-2013
  • 聚氨酯防水涂料 GBT19250-2013
  • 建筑用塑料窗 GBT28887-2012
  •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 126-2015
  • 钢门窗 GBT20909-2017
  •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JGJT 14-2011
  • 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GB30982-2014
  • 全钒液流电池 安全要求 GBT34866-2017
  • 镀锌电焊网 GBT33281-2016
  •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JGT483-2015
  • 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 GB17790-2008
  • 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改〔2020〕8号)
  •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设计规范 GY5082-2010
  •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标准 JGJT423-2018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DBJT03-118-2020
  • 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 预拌砂浆 GBT25181-2019
  • 四川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消防设计指南(试行)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规定》
  • 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标准 JGJT 17-2020
  •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2018
  • 挤塑聚苯板(XPS)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GBT30595-2014
  •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 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设计规范 SHT3103-2019
  •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336-2016
  • 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 JGJT 157-2014
  •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23-2010
  •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标准 JGJT253-2019
  •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GBT15229-2011
  • 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341-2014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GBT11968-2020
  • 蒸压泡沫混凝土砖和砌块 GBT29062-2012
  • 蒸压粉煤灰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GBT36535-2018
  • 轻板结构技术标准 JGJT 486-2020
  • 轻型钢丝网架聚苯板混凝土构件应用技术规程 JGJT269-2012
  •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TSG T7001-2023
  • 电梯自行检测规则 TSG T7008-2023
  • 电化学储能电站检修规程 GBT42315-2023
  • 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4-2017
  • 大米加工企业设计规范 GBT42299-2023
  • 海上风力发电场设计标准 GBT 51308-2019
  •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 50344-2019
  •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JGJT60-2012
  •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124-9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 铁路隧道防灾疏散救援工程设计规范 TB10020-2017
  • 轻轨交通设计标准 GBT51263-2017
  •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XFT3019-2023
  • 超细干粉灭火剂 XF578-2023
  • 消防腰斧 XF630-2023
  • 消防用红外热像仪 XFT635-2023
  • 阻燃篷布 XFT91-2023
  • 消防安全标志牌 XF480-2023
  •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 XF494-2023
  • 防火刨花板 XFT87-2023
  • 泡沫灭火剂水生生物急性毒性试验方法 XFT3021-2023
  • 灭火剂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的测定方法 XFT3020-2023
  • 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NBT10881-2021
  • 门和卷帘的防烟性能试验方法 GBT41480-2022
  • 建筑疏散用门开门推杠装置 JGT290-2010
  •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
  • 石油化工钢结构防火保护技术规范 SH3137-2013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 GB50423-2013
  •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 GB50460-2015
  •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3-2010
  •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252-2016
  • 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693-2011
  •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3-2013
  •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50346-2011
  •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85-2011
  • 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721-2011
  •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035-2014
  • 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48-2011
  • 防洪标准 GB50201-2014
  •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7-2012
  • 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GB50737-2011
  • 刨花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27-2012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h1>

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silk factory

GB 50926-2013

主编部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4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丝绸工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丝绸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926-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7.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9月6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四川省纺织工业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根据我国丝绸行业发展现状,考虑到行业持续发展的需要,结合丝绸生产过程的特点,认真总结了我国最近二十年来建设丝绸工厂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丝绸生产技术的科技成果,广泛征求了有关丝绸工厂生产、设计、施工等有关专家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制丝、绢纺、丝织、丝绸印染工艺设计,总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空调、滤尘,电气,动力,仓储和附录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四川省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四川省纺织工业设计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莲下街34号,邮政编码:610021)。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四川省纺织工业设计院

    参编单位: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丝绸科学研究院

              吉林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

              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

    主要起草人:程敏  王耀荣  王艳  于洁  陈晓红 谢建强  徐华  凌蓉  秦德兵  黄飚 罗达天  余向阳  胡施利  周良才  杨柳 陈祥平  邓军

    主要审查人:李大川  李熊兆  陈建波  刘承彬  张锡余 王红霞  盛银凤  黄美  廖梦虎  刘华平 王泽泉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丝绸工厂设计规范》GB 50926-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以第151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大量资料查询和走访调查,整理了以往的设计资料,通过详细地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近几年在制丝工厂、绢纺工厂、丝织工厂、丝绸印染工厂工程建设中的实践经验,同时参照了现行行业标准《丝织工业企业工艺设计技术规范》FZJ 124-1997和《丝绸印染工业企业工艺设计技术规范》FZJ 125-1997的相关技术内容,并增加了绢纺工厂设计的相关内容。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丝绸工厂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本规范规定的参考。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丝绸工厂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要求,促进丝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桑蚕茧、柞蚕茧为主要原料的制丝、绢纺、丝织和丝绸印染工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

1.0.3  丝绸工厂设计应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推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1.0.4  丝绸工厂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满足技术进步和节能减排的要求。

1.0.5  丝绸工厂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规范的制订是以科学、技术和生产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规范的制订能推进制丝、绢纺、丝织、丝绸印染工厂工程设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的目的。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桑蚕茧、柞蚕茧为主要原料的制丝、绢纺、丝织和丝绸印染全过程的工程设计。化纤长丝仿真丝工艺没有制丝、绢纺工艺过程,在丝织和印染过程中与真丝绸的工艺生产也有较大区别,因此本规范不作为化纤长丝仿真丝工程设计的规范。

1.0.5  工厂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除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不得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相冲突。

2 术语

2.0.1  桑蚕丝    mulberry silk

    以桑蚕茧为原料加工而成的丝纤维。

2.0.2  柞蚕丝    tussah silk

    以柞蚕茧为原料加工而成的丝纤维。

2.0.3  制丝    silk making

    用桑蚕茧或柞蚕茧作原料制成生丝或柞蚕丝的工艺过程。

2.0.4  缫丝    silk reeling

    根据产品规格要求,把若干粒煮熟茧的茧丝离解,合并制成生丝的工艺过程。

2.0.5  自动缫    automatic reeling

    采用自动缫丝机缫丝的工艺过程。

2.0.6  绢纺    spun silk spinning

    把养蚕、制丝、丝织业中产生的疵茧、下脚料用精梳系统加工成纱线的工艺过程,又称绢丝纺。

2.0.7  丝    silk noil yarn

    将绢纺制绵阶段产生的落绵加工而成的短纤维纱。

2.0.8  丝织    silk weaving

    以生丝作经、纬丝,织制成丝织物的工艺过程。

2.0.9  生织    gum silk weaving

    经纬丝不经练染先制成坯绸,坯绸再经练染制成成品的工艺过程。

2.0.10  熟织    degummed silk weaving

    经纬丝在织造之前先经练染,,织物不需练染即为成品的工艺过程。

2.0.11  染色    dyeing

    对纤维和纤维制品施加色彩并使其具有耐水洗、日晒、摩擦等色牢度的加工过程。

2.0.12  印花    printing

    用染料或颜料在丝织物上形成图案的工艺过程。

2.0.13  整理    finishing

    在制丝工艺中,整理是指丝片经过平衡、检查、留绪、绞丝、称丝、配色、打包和成件等工艺过程,使丝片保持一定的外形;在印染工艺中,整理是指为改善纺织制品外观质量、手感和服用性能的加工处理过程。

2.0.14  烧毛    singeing

    在绢纺工艺中,通过火焰去除纱线或丝表面的毛羽、小糙粒和其他黏附的屑物,使纱线或丝表面光滑洁净、增加光泽的工艺过程。

条文说明

2.0.3  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纺织工程部分)》中,没有提“制丝”这个术语,采用的是“缫丝”术语。广义的“缫丝”是指用桑蚕茧或柞蚕茧作原料制成生丝或柞蚕丝的工艺过程,与“制丝”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也是丝绸工程设计领域约定俗成的术语。后来根据学者的意见,为了避免广义“缫丝”和狭义“缫丝”在概念上的混淆,不采用约定俗成的习惯用语,将广义“缫丝”改为“制丝”。


3 基本规定

3.1 设计原则
3.2 工艺流程
3.3 设备选择与配置
3.4 厂房柱网与设备排列
3.5 管道设计
3.6 车间运输

3.1 设计原则

3.1.1  工厂设计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并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的原则。

3.1.2  工厂设计应根据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原料、燃料性能和厂址条件等确定生产方法。

3.1.3  工厂设计应有利于降低原材料、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25的有关规定。

3.1.4  工厂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477的有关规定。

3.1.5  工厂设计应满足生产、施工、安装和技术改造的要求。

3.1.6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工艺生产要求。

条文说明

3.1.1  当同一产品有几种可供选择的生产工艺流程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靠的方案。工艺设计上的合理,就是要符合工艺流程,满足工艺设备的基本要求,保证人流、物流通畅;适用主要指的是满足生产,方便操作,便于设备安装维修,管理方便;安全则是要保证连续、稳定生产的安全,操作环境和人流物流的安全;经济是指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降低建设投资,为今后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打下良好基础。

    工艺设计的核心是合理选择技术方案、组织工艺流程和选择设备。选择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应符合丝绸厂生产工艺技术的发展趋势,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成熟可靠、安全适用。工艺设计应以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为支撑,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和可靠的工艺技术。丝绸工厂设计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技术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和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并应符合节能、环境影响、安全卫生等评估报告的要求。

3.2 工艺流程

3.2.1  工艺流程应根据原料特性、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指标、产量和生产设备的要求确定。

3.2.2  工艺流程应采用高能效、短流程、连续化、自动化程度高的工艺技术,应采用节材、节水、节能、减排的工艺。

3.2.3  工艺流程的选择应有适应性和灵活性,且应能满足产品多品种的要求,同时应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

3.2.4  工艺流程的选择应满足实现操作和运输的机械化、连续化及自动化的要求。

条文说明

3.2.1~3.2.3  丝绸工厂选择先进、合理、可靠的工艺流程,可以收到优质、低耗、高效、节能、减少污染的效果。在工艺设计时,既要符合主要品种工艺流程的需要,也要考虑能生产特殊品种的需要,满足工厂近期生产和远期规划的要求,以确保产品对市场需求的适应能力。


3.3 设备选择与配置

3.3.1  设备选型应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操作简单和维修方便的原则。

3.3.2  设备选型应满足产品加工工艺技术要求,设备配台应保证前后工序产量平衡。

3.3.3  设备选型应采用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的节能产品。

3.3.4  配置的设备应满足原料特性、产品品种及批量的变化、产品质量的要求。

条文说明

3.3.3  采用技术上先进,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且质量达标的设备,可以保证产品质量,降低劳动强度和原材料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减低基本建设和投产后的运行费用,降低水、电、汽消耗,减少环境污染,确保安全生产。


3.4 厂房柱网与设备排列

3.4.1  厂房柱网应根据采用的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及厂房结构形式确定,并应满足生产操作、设备维修、车间运输、结构合理、节约面积和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3.4.2  厂房柱网尺寸宜符合建筑构件模数的规定,柱网的种类宜少,形式宜简单。

3.4.3  柱网的选择应满足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及满足机械化、自动化运输的要求。

3.4.4  柱网选择应满足排湿、保温、采光和除尘等设计的要求。

3.4.5  柱网选择应满足空调送(回)风道、除尘风道及各种管线布置的要求。 

3.4.6  设备排列应符合工艺流程需要,各工段合理分区设置,且应衔接紧凑顺畅。应避免半制品运输迂回、交叉和逆流。

3.4.7  设备排列应满足生产操作、维修、车间运输及安全疏散的要求,设备布置应留有辅助作业和存放半成品、辅助材料的场地。

3.4.8  设备排列应满足组织生产、工人看台能力,且应便于巡回操作和生产管理。

3.4.9  设备排列宜符合自然光采光要求,宜保证自然光能均匀地照射到各机台工作面上。

条文说明

3.4.1  由于设备更新速度快,丝绸工厂生产设备的尺寸也不完全一致,所以柱网的选择以主要工艺设备为依据,根据厂房的结构形式确定。现多采用大跨度的厂房,有利于设备布置,也有利于以后设备的更新改造。


3.5 管道设计

3.5.1  工艺管道吊挂高度和定位,应满足生产要求和其他管道的布置,并应确保运输通道畅通。

3.5.2  输送管路应便于管道液体的输送、管路最短为宜,并应满足保温及管道冲刷的需要。

3.5.3  输送过程中容易产生沉淀物的管道,应在适当位置预留蒸汽或自来水冲洗管接口,并应采取防倒流措施。

3.5.4  吊挂管道应有3/1000~5/1000的倾斜度。

3.5.5  工艺管道宜采用明敷设方式,沿墙敷设的管道不应妨碍门窗的开启、采光及通风。

3.5.6  工艺管道不应穿越管道基础、风道、烟道等;管道不得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5.7  当多根管道上下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介质管道应在冷介质管道之上。

    2  无腐蚀介质管道应在腐蚀性介质管道之上。

    3  气体管道应在液体管道之上。

    4  金属管道应在非金属管道之上。

    5  保温管道应在不保温管道之上。

3.5.8  当多根管道靠墙面水平安装时,应将口径大的管道、常温管道、支管少的管道靠墙布置,将口径小的管道、热管道及支管多的管道布置在外。

3.5.9  当管道横穿通道时,其距地面净空高度不应低于2.2m,热介质管道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在人行道上空设置法兰和阀门。立管上的阀门宜距地面1.2m~1.5m,高于2.0m时,可设操作平台或用长柄、链条启闭阀门。

3.5.10  根据管道使用要求、人流及物流等情况,架空管道可布置成以下几种形式: 

    1  低支架  距离地面净空高度应在2.0m~2.5m,且不宜设置于厂区主干道及人流、物流集中的地区。

    2  中支架  距离地面净空高度应在2.5m~3.0m,应满足人行要求,且不宜设置于厂区主干道及物流集中的地区。

    3  高支架  距离地面净空高度应在4.5m~6.0m,且宜设置于厂区主干道及人流、物流集中的地区。

    4  当利用建筑物外墙敷设架空管道时,管道不应影响采光和门洞运输。

条文说明

    管道安装除按本节的规定要求外,还应执行各种管材相关的安装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如管道的伸缩补偿措施等具体技术规定。丝绸印染工艺管道包括各种染液、碱液、酸液、漂液等管道。管道输送有自流和泵输送两种方式。管材和阀门的选用及是否需要保温措施要根据输送介质的性质特点做相应选择。

    工艺管道宜采用明装的敷设方式,其优点是安装方便、便于检修和安装仪表、阀件及管件等,不足之处是占用空间、影响视觉美观。

3.6 车间运输

3.6.1  车间运输工具应根据运输对象特征及工艺要求、运输量的大小及频繁程度、运输距离远近等因素综合确定。车间运输宜采用机械化、半机械化的运输工具。

3.6.2  车间运输设备应安全可靠,坚固耐用,且应便于装卸及维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输车辆应结构紧凑、灵活轻便、刹车可靠。

    2  车轮轮缘应采用橡胶、塑料、尼龙等材料,且不得使用钢铁等硬质材料。

    3  电动运输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应封闭。

3.6.3  当采用吊轨运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轨道布置、载重、强度应满足生产和安全的要求。

    2  轨道端点应加装阻止器。

    3  装载装置应安全可靠,润滑部分应密封。

    4  车间吊轨运输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的有关规定。

3.6.4  多层厂房应采用电梯垂直运输方式。

3.6.5  车间运输工具种类和数量可根据生产规模、车间内运输量、运输工具的单位装载量、往返运输一次所需要的时间,以及其他因素确定。

3.6.6  车间地面应平坦、耐压、耐磨,印染车间地面宜耐腐蚀。

3.6.7  车间通道应满足车辆通行和转弯的要求。

条文说明

3.6.1  丝绸厂设计应随生产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采用机电一体化的连续生产线,尽量减少车间运输车辆。宜采用专业化、机械化和自动化的半制品运输车辆,以减轻工人劳动强度。

3.6.3  吊轨设计时,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同时应注意生产安全。吊轨的设计应和相应的运输车辆配合一致。

4 制丝工艺设计

4.1 工艺流程
4.2 设备选择与配置
4.3 厂房柱网与设备排列

4.1 工艺流程

4.1.1  工艺流程应根据制丝工艺原理、实际生产经验确定。工艺流程应适应原料茧性能和制丝生产要求,并应符合保证产品质量、产量和降低原料消耗的要求。

4.1.2  以桑蚕茧为原料制成生丝的工艺流程按产品包装形式可分为绞装和筒装工艺流程。桑蚕茧缫制成绞装生丝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1.1条执行。桑蚕茧缫制成筒装生丝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1.2条执行。

4.1.3  柞蚕茧根据采用的制丝机械形式不同,其制丝工艺流程可分为干缫制丝工艺和水缫制丝工艺。柞蚕茧干缫制丝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1.3条执行。柞蚕茧水缫制丝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A.1.4条执行。

条文说明

4.1.1  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缩短工艺流程,以减少工厂建设阶段以及建成投产后资金、人力资源的投入,确保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4.1.2、4.1.3  同一产品有几种可供选择的生产工艺流程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靠的方案。

4.2 设备选择与配置

4.2.1  设备选择应适应不同的原料茧特性及制丝生产各工序半制品、制成品加工技术要求。

4.2.2  制丝工厂的主要工艺设备可包括混茧机、剥茧机、筛茧机、选茧机(联合选剥茧机)、煮茧机、自动缫丝机、双宫丝自动缫丝机、真空给湿机、复摇机和络筒机等。

4.2.3  设备配台应根据建设规模,产品要求,设备性能,综合设备运转效率、停台率以及工艺条件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可按本规范第A.2.1条的规定选用,也可根据产品和采用的技术设备进行调整。

条文说明

4.2.3  在制丝设备配台时,缫丝、复摇设备的产能,是决定工厂生产能否正常进行的关键。设备配台时,可适当加大缫丝、复摇设备的配备,以利于适应市场变化要求,提高翻改产品的灵活性。设计中,设备产能应控制适度,避免配台过于宽松而导致基本建设投资增大、投产后的设备闲置。

    主机设备生产能力、设备配台的主要参数,系采用目前广泛使用的、水平比较先进的设备参数。设备配台时,可根据实际选用的设备适当调整。

4.3 厂房柱网与设备排列

4.3.1  制丝工厂厂房常用柱网尺寸可按表4.3.1的规定确定。

表4.3.1  制丝工厂厂房常用柱网尺寸(m)

4.3.2  厂房柱网的选择应首先满足缫丝机、复摇机(或络筒机)的排列,且应同时兼顾其他设备的特点。

4.3.3  煮茧、缫丝设备的排列应满足车间排汽要求。

4.3.4  制丝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可按本规范第A.3.1条选用,也可根据采用的设备进行调整。

条文说明

4.3.1  由于技术进步、工艺设备不断更新,机器设备的尺寸将会发生变化。在选择柱网尺寸时,也应予以充分考虑。

4.3.2  受占地面积限制,制丝工厂的主厂房也可采用多层厂房。为了有效利用厂房,平衡不同楼层的面积和机器设备排列,其柱网尺寸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

5 绢纺工艺设计

5.1 工艺流程
5.2 设备选择与配置
5.3 厂房柱网与设备排列

5.1 工艺流程

5.1.1  绢纺精练工艺流程应根据原料特性合理选择精练方法,不含油或含油量极少的上等原料可采用化学练法或酶制剂精练法,含油量中等的原料可采用化学练法,有蛹茧类、重油滞头、极差的长吐可采用腐化练法。绢纺精练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B.1.1条确定。

5.1.2  绢丝纺制绵工艺流程应根据工厂规模、原料特性、产品品质等选用,制绵工艺可分为圆梳制绵、精梳制绵、制绵新工艺、圆梳制绵和精梳制绵工艺相结合等几类。

5.1.3  精干绵配制混合绵的种数应根据工厂规模、产品品种、原料供应情况和制绵工艺等确定。采用圆梳制绵工艺加工,大中型厂的精干绵可配三种到四种混合绵,小型厂可配两种混合绵。采用精梳制绵工艺加工,不论工厂规模,宜配两种混合绵。

5.1.4  绢丝纺圆梳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B.1.2条确定。

5.1.5  绢丝纺精梳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B.1.3条确定。

5.1.6  绢丝纺圆梳和精梳相结合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B.1.4条确定。

5.1.7  绢丝纺新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B.1.5条确定。

5.1.8  绢丝纺后纺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B.1.6条确定。

5.1.9  丝纺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B.1.7条确定。

条文说明

5.1.1  绢纺原料精练的成效对绢丝质量、制绵及纺纱加工的顺利进行、企业的经济效益等尤为重要,因此绢纺精练工艺流程应根据不同的原料特性合理选择精练方法。条文中不含油的原料为削口茧、切茧;含油量极少的上等原料为一级、二级长吐;含油量中等的原料为三级、四级长吐或三级、四级滞头;重油滞头为等外级滞头,极差的长吐为等外级长吐。

5.1.2  绢纺制绵工艺可分为圆梳制绵、精梳制绵、制绵新工艺、圆梳制绵和精梳制绵工艺相结合等几类。绢纺制绵采用圆梳制绵工艺制得的精绵绵粒少,纺出的绢丝外观光洁,但缺点是手工操作多、工人劳动强度大、生产流程长、劳动效率低、绢丝疵点多等。采用精梳制绵工艺有生产流程短、工人劳动强度低、劳动效率高、绢丝疵点少、平均纺纱支数高等优点,缺点是绵粒多、纺出的绢丝外观洁净度差、烧毛损耗大、制成率低等。精梳制绵工艺较适合加工下等原料,纺制中低支绢丝或自用绢丝。采用圆梳制绵和精梳制绵工艺相结合,用圆梳工艺加工上等原料,用精梳工艺加工中下等原料,能发挥两种工艺在制成率和绢丝质量等方面各自的特点,可以得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制绵新工艺可用普通原料纺制高支绢丝,有工艺流程短、生产用工少的特点。

5.1.3  绢纺工厂采用圆梳工艺流程加工时,高、低档原料的梳折和精绵纤维长度差异较大,根据原料特性可多配几种混合绵,对合理利用原料比较有利。由于采用圆梳制绵的大中型工厂机台数多,原料耗用量大,有条件同时生产品种较多的绢丝,所以混合绵的种数可多些,小型工厂则应少些。绢纺工厂采用精梳制绵工艺加工时,因高、低档原料的梳折和精绵纤维长度差异不明显,所以,不论工厂规模大小,宜配两种混合绵。

5.2 设备选择与配置

5.2.1  绢纺精练设备现主要为非标设备,工厂自制设备应满足节水、节能的要求。

5.2.2  绢纺工厂主要工艺设备可包括开绵机、切绵机、圆梳机、延展机、制条机、并条机、延绞机、粗纱机、细纱机、梳绵机、理条机、精梳机、络筒机等。

5.2.3  设备配台应满足连续生产、产量平衡和品种调整的要求。前纺设备的产能宜比后纺设备产能大10%~15%。

5.2.4  设备配台应根据产品生产要求,综合设备运转效率、停台率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可按本规范第B.2.1、B.2.2、B.2.3条确定,也可根据产品和采用的技术设备进行调整。

条文说明

5.2.3  前纺设备的产能是制约绢纺厂纺纱生产的关键。适当加大前纺设备的产能,可以避免生产中发生半制品脱节现象,有利于适应市场变化要求,具有更改产品的灵活性。设计中设备产能控制适度为宜,避免过于增大,增加固定资产投资。

5.2.4  主要设备生产能力、设备配备的主要参数指目前广泛使用的、水平较先进的设备参数。该参数可根据实际选用的设备进行调整。

5.3 厂房柱网与设备排列

5.3.1  绢纺生产厂房常用柱网尺寸可按表5.3.1的规定确定。

表5.3.1  绢纺生产厂房常用柱网尺寸(m)

    注:绢纺精练生产厂房屋顶应带排气楼。

5.3.2  车间精干绵仓应靠近相应机台和工序,并应满足品种、分班使用要求。

5.3.3  绢纺设备排列间距可按本规范第B.3.1、B.3.2条确定,也可根据采用的设备进行调整。

6 丝织工艺设计

6.1 工艺流程
6.2 设备选择与配置
6.3 厂房柱网与设备排列

6.1 工艺流程

6.1.1  工艺流程应根据原料的种类和卷装形式,产品品种(生熟织物)和织物的经纬组织以及设备选型等具体情况确定,同时应确保工艺的先进合理,成熟可靠。

6.1.2  丝绸的织造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C.1.1条执行。

6.1.3  混纺型产品的织造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C.1.2条执行。

条文说明

6.1.1~6.1.3  丝织生产工艺流程依品种而定,不同产品因其原料的性能不同,生产工艺流程的选择不同,选择先进、合理、可靠的工艺流程可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达到高效、节能的效果。工艺流程的选择,在一定范围内应具备多品种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6.2 设备选择与配置

6.2.1  丝织工厂主要工艺设备可包括浸渍机、络丝机、络筒机、并丝机、捻丝机、倍捻机、烘干机、倒筒机、整经机、浆丝机、并轴机、结经机、分绞机、卷纬机、丝织机和验绸机等。

6.2.2  设备选型视产品方案而定,宜采用大卷装、宽幅、高效、智能化和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

6.2.3  设备应具有适应品种变化要求的灵活性。织造准备设备的产能宜比织造设备产能大10%~15%。

6.2.4  设备配台应根据产品生产要求,综合设备运转效率、停台率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可按本规范表C.2.1-1、表C.2.1-2的规定确定,也可根据产品和采用的技术设备进行调整。 

条文说明

6.2.2  选用的设备应与产品方案和设计规模相适应。具有连续化、自动化、大成形、大卷装的设备效率高,操作方便,质量稳定,可以减少半成品周转和搬运,减少机台配置。

6.2.3  因市场产品品种变化较快,生产企业要适应品种多元化的变化。因此在车间布局合理的前提下,织造准备设备要有一定的余量,以适应调整品种及小批量多品种的要求。一般产能余量掌握在10%~15%。对于单一的品种,结经机效率较高,适当地配置结经机可提高效率。

6.2.4  工艺设备配置数量应根据工艺流程、产品方案、产品的品质定位和设备的性能等确定的工艺参数进行计算。主要工艺参数有:筒子纱、经轴、织轴的卷装规格,经纬丝线支数、密度,布幅尺寸,上浆技术参数及设备车速等。不同设备的型号、性能、参数差异较大,设计时应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有关资料确定。

6.3 厂房柱网与设备排列

6.3.1  丝织生产厂房常用柱网尺寸可按表6.3.1的规定确定。

表6.3.1  丝织生产厂房常用柱网尺寸(m)

    注:当多层厂房采用预应力结构时,B方向柱距可选用18.0m、21.0m。

6.3.2  当采用多层厂房时,织布机宜布置在底层,络并捻、整经设备,可布置在楼上。

6.3.3  无梭织机车间的主通道宽度宜取3000mm~4000mm。

6.3.4  浆丝车间、浸渍间、定型间应与其他车间隔开。

6.3.5  准备车间在设备布置时,各工序之间宜留有半制品堆放场地。

6.3.6  丝织设备排列间距可按本规范第C.3.1条确定,也可根据采用的设备进行调整。

条文说明

6.3.1  由于设备更新速度快,丝织生产设备的尺寸也不完全一致,所以柱网的选择以主要工艺设备为依据,根据厂房的结构形式确定。采用大跨度的厂房,有利于设备布置,也有利于以后设备的更新改造。 

6.3.6  表C.3.1为主要设备排列间距,提供给设计人员参考。在设备装备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自动化运输要求更大的回旋空间,可依据采用的设备及车间运输条件进行调整。

7 丝绸印染工艺设计

7.1 工艺流程
7.2 设备选择与配置
7.3 厂房柱网与设备排列

7.1 工艺流程

7.1.1  工艺流程的确定应满足小批量、多品种的生产要求。

7.1.2  在选择工艺流程时,应采用先进、成熟、高效、低耗、流程短、环保的新工艺、新技术。

7.1.3  丝织物染整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D.1.1条执行。

条文说明
7.1.1~7.1.3  丝绸印染加工的选择性较大,选择先进、合理、可靠的工艺流程,可以收到优质、高效、节能、低成本、少污染的效果。工艺流程的选择既要符合主要品种的需要,也要考虑能生产其他品种,以满足企业近期生产和远期规划的要求。

7.2 设备选择与配置

7.2.1  丝绸印染设备应采用新型高效、节水、节能、低耗设备。

7.2.2  设备选型应满足前后道工序工艺设备的技术性能、规格的相互匹配。

7.2.3  设备配台应根据产品生产要求、综合设备运转效率、停台率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可按本规范第D.2.1条的规定确定,也可根据产品和采用的技术进行调整。

条文说明

7.2.1~7.2.3  选用设备应与设计规模相适应,具有设备连续化和机台高效率,操作和维护保养方便等特性,从而确保产品质量,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设备配台,染化料、水、电、汽单耗低,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环境污染,确保安全生产。

 

7.3 厂房柱网与设备排列

7.3.1  丝绸印染生产厂房常用柱网尺寸可按表7.3.1的规定确定。

表7.3.1  丝绸印染生产厂房常用柱网尺寸(m)

7.3.2  柱网选择应满足各种管线的布置和染化料的自动配料及输送要求。

7.3.3  柱网选择及设备排列应满足车间自然采光和通风排汽要求。

7.3.4  应按照工艺生产流程和特性划分车间,干、湿车间宜分隔开。

7.3.5  外形尺寸超过厂房跨度的连续生产设备应顺柱距方向排列。

7.3.6  设备的电源柜和控制箱的位置应靠近机台,在湿热车间,宜在设备旁设置单独的小间放置,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和通风措施。

7.3.7  丝绸印染设备排列可按本规范第D.3.1条的规定确定,也可根据采用的设备进行调整。

条文说明

7.3.1、7.3.2  表7.3.1列出的厂房柱网尺寸是常规柱网。印染加工的特点是根据加工的品种制定不同的工艺流程及选用不同的设备,厂房柱网尺寸应根据采用的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及厂房结构形式确定,与棉机织物印染多为连续化设备相比,丝绸织物染整设备多为单元间歇式设备,尤其在练漂和染色工序。因此设备排列及对厂房柱网的要求较为灵活简单。从工艺设计的角度来看,柱网尺寸越大、柱子数量越少,越便于机器的排列布置,但在确定柱网尺寸时,还应考虑建筑结构是否经济合理,施工难度是否可行,管道安装是否方便等因素,经过综合分析比较后决定。一般来讲,同一厂房车间柱网设置不宜过于繁杂,应满足生产数量最多、占地面积最大的主要设备的排列。当车间既有间歇设备又有连续设备时,柱网的选择宜以连续设备的外形宽度尺寸计算。由于目前一些新型染整设备的宽度较宽,在选择柱网尺寸时可采用较大的跨度,以方便设备的排列。

7.3.3  充分利用自然光有利于节能降耗,同时为避免光线对操作人或仪表产生不利影响,设备布置应背光操作。因条件受限、难以避免时,应尽可能做到缩短采用自然光的操作距离。

7.3.4~7.3.6  工艺设备排列合理与否,对生产有很大影响。设备排列不合理,不仅会影响车间面积的有效使用和劳动组织的合理安排,而且会造成半制品运输路线的迂回交叉,甚至危及操作人员的生产安全。因此设备排列要结合具体情况全面考虑,突出重点,尽量做到科学合理。丝绸印染加工间歇式设备较多,单机体量较小,排列相对灵活,主要从功能集聚和操作方便上考虑,如染色机集中布置,可方便染化料调配和输送及废水收集处理等。同时,当多台染色机共用脱水机时,将其布置于染色机的中间,使每台染色机中出来的湿布运输距离都可较短。

    丝绸织物染整设备既有间歇式又有连续式加工方式,其生产能力有较大差异。由于连续式设备较间歇式设备车速快,生产能力高,因此在连续式设备与间歇式设备的工序衔接处要留有一定的在制品堆放空间,如在烘干机、拉幅机、热定型机等机台前后以及整理后验布之前要留有足够的场地来堆放在制品。

8 总图设计

8.1 一般规定
8.2 总平面布置
8.3 竖向设计
8.4 厂区管线
8.5 厂区道路
8.6 厂区绿化
8.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8.1 一般规定

8.1.1  丝绸工厂的总图运输设计应根据工业布局和区域总体规划,围绕节约用地、节省投资、技术先进、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以及防火、安全、卫生等方面统一筹划合理布置。

8.1.2  总图运输设计,应利用城镇或邻近工业企业在交通运输、动力设施、消防扑救、综合利用和生活设施等方面的条件。

8.1.3 总图运输设计应依据可靠的设计基础资料确定总图方案。

8.1.4 厂外配套设施,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道路、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工程,应结合建厂地区条件,与相关部门协调后确定方案。

8.1.5 总图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厂区运输宜符合生产流程顺畅的要求,物料的运输路线应短捷、方便,并应避免大量货流与人流交叉干扰。

8.1.6 预留发展用地应合理规划。近期建设项目应集中布置,并应给后期工程和生产衔接创造良好条件。

条文说明

8.1.1  总图布置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安全卫生和防火等的规定和工厂所在地规划部门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关于节约用地国家有关部门发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其中对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均有控制指标要求,应严格执行。另外,工厂设计一般都要依据规划部门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进行设计,其中规定了工程强制性指标、规定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等,强制性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配套设施等)是必须满足的控制指标。再如防火间距、环境保护、卫生、安全、防地质灾害等也都有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也必须严格执行。

8.1.2、8.1.3  总图设计是一个复杂系统,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和制约,如城市(区域经济)规划、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管线入口、雨水排放、生产流程、生活服务设施、自然地质条件、安全、土地利用等。总图设计时应详细了解和搜集相关资料,依据可靠的建厂基础资料设计总图方案,并应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在满足总图经济指标要求的条件下,择优确定总图方案。

8.1.4  厂外配套设施工程的设计,常常受到建厂地区条件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制约,厂外工程应结合建厂地区条件,注意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确定设计方案。 

8.1.6  总平面布置应尽量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预留用地应注意工程近期布置合理,也应在企业扩建后能使企业功能分区合理。另外,市场变化带来的产品产量和品种的增加以及综合利用水平的提高等将引起工厂扩建的要求,总图布置方案应充分考虑到企业的这种发展要求。分期建设项目,应合理布置预留发展用地,近期建设项目应尽量集中布置,同时应充分考虑后期工程的衔接和生产联系。

8.2 总平面布置

8.2.1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规划基础上根据生产要求和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合理地确定厂区建(构)筑物、堆场、道路运输、工程管线、绿化等设施的平面及竖向关系。 

    2  宜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可按功能模块进行布置。厂前区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宜集中布置,并应控制用地规模。产生污染源的车间或场所宜位于厂区、生活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各辅助和附属设施宜靠近所服务的场所。

    3  在满足生产要求前提下,生产厂房宜合并,组合成联合厂房。

    4  货运交通、人员疏散、建(构)筑物间距等除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及《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5  制丝工厂与居住区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业卫生防护距离》GB 18080的有关规定。

    6  噪声较大的场所应采取噪声控制的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的有关规定。

8.2.2  主厂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厂房应布置在厂区地形、地质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段,并应满足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交通运输、工程管线布置等要求。

    2  绢纺厂、丝织厂单层锯齿厂房宜选择北偏东的天窗朝向。

    3  气楼式厂房宜采用南北朝向。

    4  单层无窗、多层厂房宜选择矩形布置。

8.2.3  仓储建筑物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仓库宜靠近原料准备车间,成品库宜靠近车间成品出口处。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可根据工厂规模合建或分设。制丝、绢纺的原料库附近宜有固定堆场。

    2  机物料仓库宜靠近主厂房,也可和车间的机物料库合建。

    3  仓储区应与厂内外道路运输相协调,并应避开人流集中地段。

    4  仓储区宜设专供货物运输的出入口。

8.2.4  动力设施和辅助建(构)筑物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房、煤场、渣场应布置在厂区边缘,并应布置在厂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燃油、燃气锅炉储罐区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2  厂区热力站宜靠近负荷中心,也可建在车间附房内。

    3  高压配电站宜结合进线方向在厂区独立设置,也可建在车间附房内。多层厂房宜布置在底层。

    4  空压站、制冷站宜靠近负荷中心,并应布置在散发烟尘场所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同时应与有防噪、防震要求的场所保持防护距离。空压站、制冷站应满足通风和采光的要求。

    5  给水建(构)筑物应集中布置,并应位于给水总管短捷和与主要用户支管连接较短的地段。

    6  机修、电修辅助生产部门可集中布置,附近宜有堆场。

    7  汽车库、停车场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有关规定。

8.2.5  行政管理设施布置应与区域规划相协调,宜布置在厂前区,并靠近区域规划道路。

8.2.6  当倒班宿舍同行政管理设施布置在同一区域时,应相对独立。

条文说明

8.2.1  工厂总平面布置应在规划基础上以生产工艺要求为中心,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做到流程合理、布局紧凑、用地节约、投资节省、管理方便,满足工厂整个生产系统安全有效地运行的要求,并为职工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总平面布置宜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非生产系统,根据功能区的相互关系进行布置。主厂房确定后,各种辅助和附属设施应靠近所服务的部门和车间,动力供应部门应接近负荷中心,以缩短管线、节约资源、降低能源损失。产生污染源的部门和车间应位于厂区和生活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以减少污染物对厂区和生活区的影响。改、扩建项目还要注意新建设工程应同现有的功能分区相协调和适应。

    厂区建(构)筑物在满足生产、安全、卫生、防火以及厂区工程管线敷设要求的条件下,应尽可能合并,体现“集中、联合、多层”布置原则,减少建(构)筑物间距占地面积,达到工厂外形简单、合理利用和节约集约用地目的。

    总平面布置中货运交通、人流疏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相关规定。

    总平面布置的设施与厂外建(构)筑物或其他设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相关规定。

    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2010中表4.2.10的规定。

    丝绸工厂的防护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业卫生防护距离》GB 18080关于丝绢纺织及精加工业的规定。

    缫丝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应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8.2.2  工厂的生产厂房一般体量都较大,并多采用联合厂房,所以应将厂房布置在地势平坦、地质均匀的条件较好地段。丝绸工厂的厂房一般选择为矩形,受到建厂地区场地条件限制时也可选择其他形式。

    绢纺、丝织工厂布置锯齿型厂房时应注意天窗采光朝向,为防止产生眩光和强烈日光直射车间影响生产,地处北纬地区的锯齿型厂房宜选择北偏东的天窗朝向。偏转角度与厂址地理纬度有关,厂址纬度和锯齿型厂房天窗朝向的关系可按表1确定。

表1  厂址纬度和锯齿型厂房天窗朝向的关系

8.2.3  工厂的原料库附近宜安排固定堆场,以利原料储存和周转。布置堆场时需注意堆垛与动力线的防火间距,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机物料仓库应按机物料消耗定额合理设置,可以和车间机物料库合建。

    仓储区与工厂运输方案联系密切。布置仓储设施时应与厂内外运输统一考虑,使之协调、方便、快捷,并尽可能避开人流集中地段,以保证交通运输安全。一般大中型工厂在仓储区宜专设供货物运输的出入口,将工厂内部区域的物流和人流分开,应避免交叉,以保证厂区道路运输安全和便于管理。

8.2.4  燃油、燃气锅炉的储罐区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的规定。汽车库、停车场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规定。

8.2.5、8.2.6  行政管理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布置,应体现集中布置原则,严格控制占地指标,避免过多占用土地。行政管理建筑一般布置在厂前区,应注意同周围建筑和道路相协调,起到美化城镇环境的作用。目前设计,将倒班宿舍和行政办公用房布置在同一区域的现象较多,应将其适当分隔,相对独立,避免相互干扰。

8.3 竖向设计

8.3.1  厂区竖向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建(构)筑物基础、雨水排除及土石方量平衡等因素,结合洪水、潮水及内涝水位,工程地质等自然条件综合确定,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的有关规定。

8.3.2  竖向布置方式和设计标高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向设计宜采用平坡式。当自然地面横坡较大时,附属和辅助建(构)筑物,可采用混合式或阶梯式竖向布置。台阶的划分宜与厂区功能分区一致。

    2  厂区内地面标高应与厂外地面标高相适应。厂区出入口的路面标高宜高于厂外路面标高。

    3  场地标高与坡度应满足厂区道路横坡、纵坡的要求,并应保证场地雨水迅速排除。

    4  厂房和主要辅助建筑物的室内地坪标高,宜高于室外地坪标高0.15m~0.30m。

条文说明

8.3.1  总图竖向设计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根据厂址自然地形及工程地质条件、生产工艺、运输方式、雨水排除及土石方量平衡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场地各建(构)筑物、道路、广场等的标高关系,确定竖向布置系统和方式,确定场地平整方案和合理组织场地排水。

8.3.2  竖向布置系统有平坡式和台阶式两类,布置方式有连续、重点、混合式三种。丝绸工厂为连续化生产及考虑到车间运输的需要,竖向设计宜采用平坡式连续竖向布置。在个别地形复杂地段,对附属和辅助建(构)筑物也可采用阶梯式、重点式或混合式竖向布置。台阶的划分应尽可能与功能分区一致。

    厂区标高设定应注意与厂外周围建筑和道路标高相协调一致,并应有利于厂区排水。

8.4 厂区管线

8.4.1  厂区管线布置应满足生产、施工、检修和安全生产要求。

8.4.2  管线宜平行或垂直于建筑物、道路中心线布置。主要管线宜靠近负荷中心。

8.4.3  厂区主要道路地下不宜布置管线。主要道路上方净空高度4.5m以内,不应有架空管线。

8.4.4  管线敷设方式应根据管线性质、自然条件、管理维护及工艺要求选用直埋、管沟或架空方式。

8.4.5  厂区管线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厂区管线是总平面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布置时应注意使厂区管线之间,以及管线与建(构)筑物、道路、绿化设施之间在平面和竖向上相协调,既要满足生产、施工、检修、安全等要求,又要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厂区各种管线的排列次序和布置间距等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相关规定。

    厂区主要道路上方架空管线的净空高度确定为4.5m,主要考虑现代大型运输车辆的通行及和我国目前主要道路净空高度要求保持一致。

8.5 厂区道路

8.5.1  厂区道路布置应满足交通运输、安装检修、消防、安全卫生、管线和绿化布置等要求,应与厂外道路有便捷的连接条件。

8.5.2  厂区道路宜与主要建筑物轴线平行或垂直成环状布置,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当个别地段做尽头式布置时,应设置回车场或回车道,回车场或回车道的形式及各部尺寸应按通过的车型确定,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8.5.3  汽车装卸站台的地点,应留有车辆停放和调车用地。当汽车平行于站台停放时,停车场宽度不应小于3.0m;当汽车垂直于站台停放时,停车场宽度不应小于10.5m;当汽车斜列60°停放时,停车场宽度不应小于8.5m;集装箱运输车进入厂区,最小回车场地宜为30.0m×30.0m,并应设置集装箱货柜装卸平台。

8.5.4  厂区道路宜采用城市型道路,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的有关规定。

8.5.5  厂区道路路面标高的确定,应与厂区竖向设计相协调,并满足室外场地及道路的雨水排放。

条文说明

8.5.1  厂区主次干道路设计,一般都采用城市型道路,很少采用公路型道路设计。城市型道路的横向有单双面坡、立道牙、雨水井排水。一般路面宽度大于或等于6m时,采用双坡、立道牙的城市型道路。路面宽度小于或等于4.5m时,采用单坡路面、立道牙的城市型道路。道路设计应考虑现代集装箱运输需要。丝绸工厂常用集装箱货柜长度为6m和12m两种,其宽度为2.4m,高度为2.5m。 

8.5.2  厂区道路的消防车道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中关于厂内消防车道的规定。消防车道和消防车道回车道或回车场的设置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关于消防车道的规定。

8.6 厂区绿化

8.6.1  厂区绿化应根据工厂的特点、环境保护、工业卫生、厂容景观等要求进行设计。

8.6.2  绿化应选择种植成本低,易于成长维护,抗菌抗烟尘能力强的树种、花种。

8.6.3  厂内道路弯道及交叉口附近的绿化设计,应符合行车视距的有关规定。

8.6.4  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及绿化占地面积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25以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8.6.1~8.6.4  厂区绿化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厂区绿地率由于各地区建厂条件不同,地方规划部门的要求也不尽相同。绿化布置应贯彻因地制宜、有利生产、保障安全、美化环境、节约用地、经济合理的原则,不应盲目追求花园式工厂设计,而造成土地浪费。厂区绿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和《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25的有关规定。


8.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8.7.1  总平面设计宜列出下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其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1  厂区占地面积(㎡)。

    2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3  总建筑面积(㎡)。

    4  露天堆场占地面积(㎡)。

    5  道路及广场用地面积(㎡)。

    6  绿化占地面积(㎡)。

    7  土石方工程量(m³)。

    8  容积率。

    9  建筑系数(%)。 

    10  绿地率(%)。

8.7.2  分期建设的工厂,在总图设计中除应列出本期工程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外,还应列出全部规划工程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条文说明

8.7.1  总图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规范给出10项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规定的相关方法计算。


9 建筑、结构

9.1 一般规定
9.2 生产厂房
9.3 建筑防火
9.4 生产辅助用房
9.5 生产厂房的主要建筑构造
9.6 结构选型
9.7 结构布置
9.8 设计荷载
9.9 地基基础

9.1 一般规定

9.1.1  建筑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并应满足采光、通风、排汽、保温、隔热、防结露、防腐蚀、消防、防水等要求。

9.1.2  地震区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不宜采用不规则结构。

9.1.3  建筑设计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新型建筑结构形式,并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

条文说明

9.1.1  丝绸印染工厂部分车间生产过程中散发较大量湿热气体,并含有腐蚀性介质,因此建筑设计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特点,重点解决车间内部排雾、防结露、防腐蚀等问题。

9.1.2  地震区的丝绸工厂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

9.1.3  建筑设计应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结合具体工程的规模、投资、所在地区的施工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9.2 生产厂房

9.2.1  生产厂房的建筑形式,应根据建厂地区条件和其他各种因素综合确定,经技术经济比较,可选用单层锯齿型厂房、无窗厂房、大跨度轻型钢结构厂房等。缫丝车间、丝绸印染车间可选用设有排气井的单层锯齿型厂房、气楼式单层厂房、气楼带排气井厂房或多层厂房。

9.2.2  制丝、绢纺精练、丝绸印染厂房不宜四周满设附房。

9.2.3  厂房围护结构应符合建筑热工设计要求,应防止车间过热和结露,并应根据建厂地区的气象条件满足节能要求。

9.2.4  制丝工厂厂房高度应根据设备运行、维修和输送方式等因素来确定。剥选茧车间厂房梁底高度可为4.0m~4.5m;煮茧车间和缫丝车间采用气楼式厂房风道梁底高度可为4.0m~4.5m,当采用自制加茧装置时,应按设备要求适当增加厂房净高;缫丝车间采用锯齿型厂房梁底高度可为4.0m~4.8m;单层无窗厂房及多层厂房室内净高宜为4.0m~4.5m;大跨度轻型钢结构梁底高度不宜小于6.0m。

9.2.5  织造车间单层锯齿型厂房梁底高度可为4.0m~4.2m,单层锯齿型厂房的浆纱车间梁底高度可为4.5m。单层无窗厂房及多层厂房室内净高可为4.2m~4.8m,大跨度轻型钢结构梁底不宜小于6.0m。若采用提花龙头织造,厂房净高可为5.5m~6.0m。

9.2.6  丝绸印染车间锯齿型厂房当设备平行锯齿天窗排列时,风道大梁或现浇单梁梁底高度宜为5.0m~5.5m,当设备垂直锯齿天窗排列时宜为6.0m~7.0m。气楼式厂房檐口高度不宜低于7.5m。当整理车间采用多层厂房时,厂房净高可为4.0m~4.5m。

9.2.7  生产厂房建筑防腐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车间气态、液态介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中的有关规定。

    2  厂房平面布置宜将有、无腐蚀介质作用的设备隔开,湿、干车间应隔开。具有同类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宜集中布置。

    3  有腐蚀性气体作用且相对湿度较大的室内墙面和钢筋混凝土构件表面,钢构件表面和柱、梁等构件表面应刷防腐涂料。

9.2.8  工厂生产车间采光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9.2.1  生产车间的建筑形式近年来发展变化很大,由于传统的锯齿形厂房造价高,工期长,已逐渐被单梁锯齿形厂房、无窗厂房、大跨度轻型钢结构厂房、气楼式单层厂房,气楼带排气井单层厂房等代替。选用中主要应围绕解决工厂的排雾、防结露等问题综合考虑。

9.2.3  关于建筑节能,国家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标准,生产厂房设计应积极贯彻执行。厂房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结合不同地区的气象条件,合理选择节能技术,并与工厂所在地区的气候相适应。防止车间由于维护结构设计不合理,产生过热和结露。应保证设计质量,使厂房设计既符合生产工艺要求,也满足建筑节能要求。

9.3 建筑防火

9.3.1  丝绸工厂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生产车间宜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划分防火分区。

9.3.2  丝绸印染工厂原料间、坯绸间、印花车间、整理车间、成品检验间等干燥性车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练漂、染色、皂洗等潮湿性车间应为丁类。生产厂房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9.3.3  滤尘室应布置在直接对外开门、窗的附房内或独立建筑物内。滤尘室不得兼作他用,滤尘室上部不应布置生产车间、辅助车间或生活间。当粉尘在滤尘室内空气中的浓度小于其爆炸下限的

25%时,应按丙类防火要求设计。

条文说明

9.3.1、9.3.2  工厂生产使用的原料及其制品具有可燃性,存在火灾危险。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工厂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和原料库、成品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多数属于丙类,建筑耐火等级要求不应低于二级。丝绸工厂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的厂房,在二级耐火条件下,除吊顶可用难燃体外,其他构件均应为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规定。

     丝绸工厂厂房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火墙、钢疏散梯等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相关规定执行。

9.3.3  考虑到滤尘室防爆、泄爆的需要,滤尘室应布置在直接对外开门、窗的附房内或独立建筑物内。考虑安全的要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或生活间与滤尘室隔离,不能布置在滤尘室上部。

9.4 生产辅助用房

9.4.1  生产附房宜与厂房结合,且宜布置在厂房两侧,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砌体结构或轻钢结构。

9.4.2  空调室的位置应结合风道的合理布局并应靠近负荷中心。空调室的进风部位不宜与厕所及散发其他不良气体和散发粉尘较多的房间相邻。钢筋混凝土的空调洗涤水池周围墙壁和底部应采取防水措施。总风道上部屋面及外围护墙体应按热工要求设计,并应做好防水汽渗透及保温措施。空调室应满足风机等设备的安装和检修要求,并应预留安装孔。

9.4.3  染化液调配间应靠近染色间,并应设置通风排气装置。室内地面,墙裙应采取防酸碱腐蚀的措施。易燃、有毒的溶剂不得储存在大空间开敞式的车间内。地面应耐洗刷、防滑并应设置排水坡度。

9.4.4  印花调浆间应靠外墙,并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设施,宜自然采光。地面、墙裙应防腐蚀,地面应耐洗刷、防滑并应设有排水坡度。

9.4.5  当压缩空气站布置于生产车间附房内时宜靠近用气负荷中心。建筑应采用隔声措施,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及《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的有关规定。

9.4.6  化验室、物理试验室根据工厂规模可附设在生产车间附房内,也可单独设置在厂级中心物理试验室、化验室。物理试验室、化验室宜南北向布置,且应设置通风、排气装置和排水地沟。

9.4.7  变配电室上、下层不应布置有水、汽的房间,并不宜与有水、汽的房间相贴邻。配电室应采取防止水、潮气及小动物侵入室内的措施。变配电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的有关规定。

9.4.8  热力站宜设置在生产车间附房内,且位置宜靠近供热负荷中心。室内应有通风设施,地面应有防止积水措施,门应向外开。

条文说明

9.4.1  工厂的生产附房,一般布置空调、滤尘、变配电、热力站和其他生产辅助设施。所以生产附房大多采用与生产厂房结合的形式,布置在厂房两侧或四周。这有利于生产辅助部门直接为生产服务。附房的建筑结构形式,可结合厂房结构和建厂地区的建设条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砌体结构或轻钢结构。

9.4.5  压缩空气站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压缩空气站内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的限制值。 

9.4.7  一般丝绸工厂的变配电室属于10kV及以下范围,丝绸工厂的变配电室土建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中关于所址选择、防火和对建筑的要求的规定。

9.5 生产厂房的主要建筑构造

9.5.1  生产厂房的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屋面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结构形式、建厂地区气候条件、屋面材料和天窗采光等要求综合考虑。

    2  锯齿型屋面坡度不应小于1:2.5,锯齿天沟宜采用外排水,锯齿型屋面天沟排水坡度不应小于0.5%。气楼式钢筋混凝土屋面坡度不应小于1:10,轻钢结构用于干燥生产车间的屋面坡度不应小于1:20。

    3  厂房屋面构造应设置隔汽层,并应设保温隔热层,屋面保温隔热应符合热工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4  腐蚀性气体排放口周围的屋面宜选用耐腐蚀材料或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

    5  当厂房高度超过6.0m时,应设置可直接达到屋面的垂直钢梯,当垂直钢梯的高度超过6.0m时,应设置护笼。

9.5.2  生产厂房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生产厂房的墙体应满足建筑热工设计要求。

    2  内墙面应平整光洁。有腐蚀性气体作用的车间,其墙面面层应选用耐腐蚀的材料;相对湿度较大的车间墙面面层宜选用有防水、防潮作用的建筑材料。

9.5.3  有设备出入车间的门应比通过的设备高、宽至少各超出0.6m。

9.5.4  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缫丝车间、绢纺精练车间以及练漂、染色车间的地面,应设置朝向排水沟或地漏的排泄坡面,排泄坡面的坡度不应小于1.0%,且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

    2  有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地面和设备基础,当进行防护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的有关规定。

    3  织造车间、整理车间宜采用耐磨的材料做地面面层。

9.5.5  地沟、地坑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宜减少沟道的长度、深度和交叉点,沟道宜避开设备基础,布置在设备之间的通道下面。

    2  地沟不应利用建筑物的承重墙基础兼作底板和侧壁。

    3  有液态介质腐蚀并经常用水冲洗地面的车间,电气动力配线和管道不宜设置地沟。

    4  有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地沟应采取防腐措施。

    5  湿陷性黄土地区地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的有关规定。

9.5.6  采光窗及天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的层数应根据地区气候条件,经热工计算确定。

    2  锯齿型厂房天窗应设置部分开启方便的窗扇,并应考虑擦窗要求。当采用电动开窗器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的措施。

    3  缫丝车间、绢纺精练车间、丝绸印染车间的天窗窗框材料,宜采用涂覆防腐蚀涂料的钢筋混凝土窗、塑钢窗或玻璃钢窗。

    4  轻钢结构屋面上的采光窗,应采用优质树脂、薄膜、玻纤复合材料组成的采光窗。

9.5.7  缫丝车间、绢纺精练车间、丝绸印染车间的排气井构造应力求简单、施工维护方便;井筒内壁应平整光滑、耐腐蚀,并应有防止雨水侵入车间和凝结水下滴的措施。沿锯齿或气楼屋脊设置的通长排气井应有隔板分隔,隔板间距不宜大于3.0m。

条文说明

9.5.1  本条规定了丝绸工厂主车间的建筑构造一般做法,其具体做法可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执行。

9.5.2  为了保护耕地、节约能源、推动墙体改革,应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作生产厂房的墙体材料。各省市已发布严禁使用黏土砖的文件,设计中应贯彻执行。

9.5.4  有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地面和设备基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中关于基础和地面的要求进行防护。

9.5.6  实践证明塑钢窗和玻璃钢窗耐腐蚀,方便适用。

9.6 结构选型

9.6.1  结构形式应结合厂址地形地质、当地气象条件、土地利用等建厂地区的施工条件和材料供应等条件确定。

9.6.2  厂房的结构体系应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及合理的传力途径,且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稳定性和耐久性。位于地震区时,还应有良好的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

9.6.3  丝绸厂房宜采用单层或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排架、框排架结构,也可采用单层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并宜符合下列结构形式:

    1  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排架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选用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大跨度钢筋混凝土结构两种结构形式。

        2)普通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和柱,风道可采用吊挂风道。

        3)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和大跨度预应力梁,风道可利用梁高采用梁侧风道或吊挂风道。

        4)单层普通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屋面轻钢结构。

        5)单层锯齿型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柱,钢筋混凝土三角形屋架与柱顶铰接。

    2  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可采用全框架结构和下层框架结构顶层轻钢结构两种结构形式。

        2)全框架结构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和柱,梁宜采用大跨度预应力梁。风道可采用梁侧风道或吊挂风道。

        3)下层框架结构、顶层轻钢结构可采用下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梁和柱及顶层轻钢结构。

    3  单层门式刚架轻钢结构宜采用多跨刚架双坡屋面,刚架中间柱与钢梁的连接可采用铰接。 

9.6.4  练、漂、染厂房结构形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 50426的有关规定。

9.6.5  当有可靠的技术依据时,厂房可采用满足工艺要求、经济合理的其他结构形式。

条文说明

9.6.3  印染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雾气,极易在室内屋顶结露形成滴水现象,厂址所处地域位置不同,气象条件各异,结露的情况也有较大的区别,结构体系的选用应考虑此类因素。

9.6.4  练、漂、染厂房结构形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 50426中关于结构设计的规定。

9.7 结构布置

9.7.1  钢筋混凝土厂房、轻钢结构厂房的变形缝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有关规定。

9.7.2  单层钢筋混凝土锯齿型排架主厂房、门式刚架结构主厂房与附房宜相互脱开,其间设伸缩缝或防震缝。

9.7.3  缫丝车间、绢纺精练车间、丝绸印染车间结构构件的防腐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9.7.1  丝绸工厂厂房结构设计应按已确定的厂房结构类型遵守相应的结构设计规范。


9.8 设计荷载

9.8.1  施工荷载、检修荷载、风荷载、屋面活荷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悬挂荷载应按实际情况确定。 

9.8.2  轻钢房屋钢结构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国家现行有关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的规定计算确定。

9.8.3  沟盖板的活荷载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缫丝、绢纺、丝织车间可取5kN/㎡;浆纱车间可取10kN/㎡。

    2  当沟道盖板上直接作用有设备荷载或有运输工具时,应按实际情况确定。

9.8.4  总风道底板活荷载标准值应按2.0kN/㎡取。当吊挂滤尘风道时按实际荷载确定。

9.8.5  吊挂镀锌钢板风道吊挂荷载值不宜低于0.4kN/㎡,并应按活荷载计算确定。当吊挂镀锌钢板风道及平顶时荷载值不宜低于0.8kN/㎡,采用其他材料风道及平顶时的吊挂荷载应按实际荷重调整确定。

9.8.6  楼层活荷载应按工艺要求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9.8.1  设计天沟板、风道底板、轻型厂房屋面时,除考虑均布活荷载外,还应另外验算在施工、检修时可能出现在最不利位置上,由人和工具自重形成的集中荷载。悬挂荷载应包括工艺、水、暖、电、通风、空调、滤尘等系统悬挂于结构构件上的管道和设备荷载。


9.9 地基基础

9.9.1  厂房基础的埋置深度应考虑相邻建筑物基础、设备基础、地下沟道、管线及冻深的影响。厂房内设备基础、管沟等宜与厂房柱基础分开。

9.9.2  当地下沟道深度大于建筑物基础时,两者之间的净距应根据建筑荷载大小、基础形式和土质情况确定。

9.9.3  工艺设备基础不均匀沉降量应小于工艺设备要求的允许值。

条文说明

9.9.2  当地下沟道埋置深度大于建筑物基础且两者之间的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合理的施工顺序和可靠的围护措施。

9.9.3  工艺设备基础应采取合理的形式和有效措施,防止产生过大的相对沉降差而影响生产。

10 给水排水

10.1 一般规定
10.2 水源与水处理
10.3 水量、水质、水压
10.4 给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10.5 消防给水系统
10.6 排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10.7 废水处理与回用

10.1 一般规定

10.1.1  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应遵循国家节约水资源、一水多用的原则,并应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给水及厂区排水要求。

10.1.2  水源选择应符合工厂所在地的水资源规划要求,并应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

10.1.3  给水工程设计宜结合工厂所在地的水源状况,采取分水质给水、废水处理回用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的有关规定。

10.1.4  厂区总进水口、车间进水口和主要用水点应设计量装置。

条文说明

10.1.1 工厂设计在满足生产要求的条件下,必须落实节水措施,降低水资源消耗和污水排放量,尽量做到分质梯级废水回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10.1.2 国家水资源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办法,对各地用水量都有严格的控制计划要求,所以水源选择和利用应符合项目所在地的水资源规划,工厂用水量需经地方有关部门批准。

10.1.3 为了达到综合利用水资源的目的,规范规定有多种水源可利用的地区,给水工程设计应在可能和经济合理的条件下,采取分水质给水方案,结合工艺上考虑分质梯级清洁废水回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水资源缺乏地区,应考虑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措施。雨水收集后可用于景观绿化用水或路面、停车场冲洗用水。

10.1.4 设置水计量装置的目的是便于企业加强水的定额管理,严格控制消耗、减少浪费、节约水资源。

10.2 水源与水处理

10.2.1  水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源水量应稳定可靠,水质应满足生产、生活等要求。

    2  采用城镇自来水为水源时,不能保证水量水压时应设水池、水塔或采取变频调速供水调节等设施。

    3  以地表水为水源,且消防用水利用天然水源时,地表水枯水流量保证率宜为90%~97%。

10.2.2  当水源水质达不到生产、生活要求时,应采取水处理措施。水处理设施和工艺应能满足用水量和水质要求。

条文说明

10.2.1  本条为水源选择基本规定。

    2  变频调速供水是一项供水节能措施,适用于水量、水压经常变化的场所。采用水泵变频供水,可实现恒压稳定供水,不致因水压过大而造成水资源的浪费。

    3  采用地表水为水源时,应考虑消防用水量的保证率,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地表水的枯水流量保证率不应低于97%。

10.3 水量、水质、水压

10.3.1  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用水量应依据生产工艺设备选型以及具体生产消耗按实际计算确定。

    2  辅助工程用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淋式空调的补充水率,宜按系统循环水量的0.5%~1.0%计算。

        2)空压机、制冷机的冷却水量应经计算确定。采用开式机械通风冷却塔循环冷却水的补充水率,宜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的有关要求确定。

        3)锅炉用水量应根据工艺用汽量及采暖用汽量经计算确定。

    3  厂区总的生活用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活用水量,可按每人每班30L~50L计算,小时变化系数应取1.5~2.5。

        2)食堂用水量,可按每人每班20L~25L计算,小时变化系数应取1.2~1.5。

        3)淋浴用水量,可按每人每班40L计算,连续供水时间应为1h。

    4  生活区、公用服务设施用水定额、未预见水量和管网漏失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的有关规定。

    5  消防用水量、水压及延续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10.3.2  生产、生活及辅助工程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丝用水水质要求应符合表10.3.2-1的规定。

表10.3.2-1  制丝用水水质要求

    2  丝绸印染生产用水水质标准应符合表10.3.2-2的规定。

表10.3.2-2  丝绸印染生产用水水质标准

    3  其他生产和喷淋(喷雾)空调水、直接蒸发冷却空调水水质应符合表10.3.2-3的规定。

表10.3.2-3  生产、喷淋(喷雾)空调水、直接蒸发冷却空调水水质标准

    4  生活饮用水、工业锅炉水和工业循环冷却水的水质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和《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的有关规定。

10.3.3  给水水压应根据生产、生活和辅助工程用水压力及厂区管网压力损失等通过计算确定。

条文说明

10.3.1  工艺用水量由于工艺设备的选择不同会有比较大的区别,计算时可依据各工艺设备的用水量累加后得到总量。

10.3.2  制丝和印染生产分别按照其各自的特点应符合生产用水水质标准,标准分别参考了《制丝手册》和现行国家标准《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 50426。喷淋(喷雾)、直接蒸发冷却空调水质要求参照了生活饮用水标准,工厂空调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工厂一般采用开放式喷淋(喷雾)或直接蒸发冷却空调,空调水随着送风系统进入车间,会被工人吸入身体。如果空调水不符合卫生标准,将对工人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生活饮用水、辅助工程等水质都有相关标准规定,如生活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

    工业循环冷却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的规定。

    锅炉用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的规定,各类型的锅炉应符合其相应的水质标准。

    污水处理再利用杂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的规定等。

    消防用水水质没有特殊要求。

    表10.3.2-1制丝用水水质分为标准值和许可值两类指标,这是考虑到各地区水源水质差异较大,污水处理时成本不同。

10.4 给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10.4.1  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系统设置应综合水源和生产、生活、空调、消防用水量及其水质、水压等要求确定。

    2  在以城镇自来水为水源,水量水压足够的条件下,可采用生产、生活和消防合并室外管网。

    3  当有多种水源可选择时,可采用分水质给水系统。

    4  热水供水系统宜根据热源情况单独设置。

10.4.2  给水管网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区给水与消防水合设的给水管网应呈环状布置,并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且向环状管网输水的干管不应少于两条。

    2  单独设置的生产、生活和空调给水管网可为枝状布置。

    3  生活饮用水配水管网应单独设置。

    4  室内给水管宜采用明管沿内墙架空敷设的方式,并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5  沿外墙架空敷设的给水管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采取防冻措施。

    6  当给水管穿越防火墙、变形缝等部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0.4.3  埋地给水管应具有耐腐性和能承受相应地面荷载的能力,可采用塑料给水管、带衬里的铸铁给水管或内外涂塑复合钢管;生产、空调、消防给水管可采用经防腐处理的焊接钢管、热镀锌钢管或内涂塑钢管。

10.4.4  室内生活给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采用塑料给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管及经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

条文说明

10.4.2  给水管网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因为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呈环状布置,但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或等于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制丝、绢纺、丝织、丝绸印染厂的实际消防用水量一般都大于15L/s,当厂区给水和消防给水合并管网设置时,应呈环状布置。

    2  一般单独布置的生产、生活、空调给水管网,只要不与消防水管网合并,可以采用树枝状布置。

    3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水质指标,已经达到了直接饮用水要求。为防止饮用水污染,保证饮用安全,生活饮用水系统管网应单独设立,不得与其他水联网。

    6  给水管布置应尽量避免穿越防火墙和建筑结构的变形缝。如果穿越防火墙,应有安全保护措施,一般采用保护套管;穿越建筑结构的变形缝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剪切变形装置。穿越基础时应留有洞口,管口上部净空高度不应小于建筑的沉降量(一般不宜小于0.1m),并应填充不透水的弹性材料。

10.5 消防给水系统

10.5.1  消防给水系统应根据企业规模、水源和水源供水能力等因素确定。当水源供水能力能保证消防用水的水压、水量时,可采用高压给水系统。

10.5.2  生产和消防共用蓄水池,应采取保证消防用水量不被挪用的措施。

10.5.3  消防给水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以及《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0.5.1  工厂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设消防水池、泵房、高位水箱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和喷淋灭火系统采用高位水箱及消防水泵结合供水。

10.5.2  工厂为了稳定供水和满足消防应急用水,往往都需要建蓄水池。有时为了简化供水系统设计,存在生产、生活、消防共用蓄水池的情况。根据防火规范的规定,要求必须采取消防用水量不被挪用的措施。蓄水池容量应按生产、生活、消防合用水量设计,并且生产、生活出水管口必须设在消防储水水位以上,以此保证消防用水不被挪用。

10.6 排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10.6.1  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系统应按“清污分流、分质排放”的原则设置,分系统就近排入城镇管网或废水处理站,废水宜回用。

    2  生产排水量应依据生产工艺按实际计算确定。

    3  生活排水量应按生活用水量的90%计算。

    4  厂区雨水排水量应根据工厂所在地气象资料通过计算确定。

10.6.2  排水管道的选择,应满足排放介质、建筑高度、抗震防火以及当地管道供应条件的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因地制宜合理选用。排水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废水室外排水管宜采用塑料管、混凝土管或钢筋混凝土管,宜采用埋地方式敷设。

    2  当室外排水管采用混凝土管或钢筋混凝土管时,应有不污染地下水的充分的措施保证;当厂区有污水处理设施时,应采用塑料管;当排水温度大于40°时,应采用耐热排水管。

    3  室内排水管(沟)与室外排水管的连接处应设水封装置,水封高度不应小于250mm。

条文说明

10.6.1  工厂的排水系统应按“清污分流、分别排放”的原则进行设置。一般可分为:生产、生活污水排水系统,清洁废水排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可以在工艺生产中设计成分质梯级废水回用系统。最终排出的清洁废水宜收集,经处理后作其他杂用水使用,以节约用水。排放的污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中经深度处理后可考虑作为中水回用。

10.6.2  室外埋地管应该根据当地的建材供应情况选用。由于塑料管重量轻、运输方便、不渗漏、施工简便,越来越受到欢迎,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用。厂区有污水处理设施时,如采用混凝土管,则由于管道渗漏,污水渗入地层,污染地下水,同时污水处理量会发生变化。在地下水位高的地区,雨水渗入污水管道系统,污水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影响处理效果,故应采用塑料管。埋地塑料管种类有实壁管、加筋管、双壁波纹管、缠绕管等,其环刚度应符合行业标准中埋地管的要求。

10.7 废水处理与回用

10.7.1  空调水和空压、制冷机冷却水应循环使用。清洁废水应采取收集、再利用的措施。

10.7.2  煮茧废水、缫丝废水、绢纺精练废水、丝绸印染废水的处理与回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25的有关规定。

10.7.3  回用水管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连接。

条文说明

10.7.1  为节约水资源,空调废水应经过滤后,循环使用。空压、制冷机的冷却水同样应循环使用,不应随意排放,以节约资源和减少对环境污染。

10.7.2  丝绸印染污水是比较难处理的工业污水之一,传统的厌氧好氧法处理成本较高,设计时可以多参考新研发的光化学催化氧化法等处理工艺,争取处理效果和经济性都合理。

10.7.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防止发生水质污染,回用水管必须采取防止误接、误用、误饮措施,保证生活用水的安全。

11 采暖通风与空调滤尘

11.1 一般规定
11.2 采暖
11.3 通风
11.4 空气调节
11.5 滤尘

11.1 一般规定

11.1.1  采暖通风与空调滤尘设计应满足生产和安全卫生要求,并应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原则。

11.1.2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11.1.3  制丝、绢纺、丝织厂各工序室内温湿度计算参数应分别符合表11.1.3-1、表11.1.3-2、表11.1.3-3的规定。

表11.1.3-1  制丝厂各工序室内温湿度计算参数

表11.1.3-2  绢纺厂各工序室内温湿度计算参数

表11.1.3-3  丝织厂各工序室内温湿度计算参数

    注:1  工厂辅助用房的室内空气参数应根据工艺及设备要求确定。

        2  冬季值班采暖温度各地区宜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11.1.4  丝绸印染工厂车间温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 50426的有关规定。

11.1.5  空调滤尘系统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1.1.2  室外空气设计参数是空调设计的基础。本规范规定室外空气的设计参数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规定的计算办法确定。

11.1.3  表11.1.3-1~表11.1.3-3所列温度和湿度的范围,是为适应各地不同情况而留有的伸缩余地,不是控制精度。

11.2 采暖

11.2.1  冬季缺热车间或车间值班采暖可采用热风采暖或散热器采暖。

11.2.2  生产、空调、采暖和生活用汽应自成系统。

11.2.3  采暖用蒸汽宜采用压力不超过0.3MPa表压的饱和蒸汽。

11.3 通风

11.3.1  煮茧、缫丝、绢纺精练、丝绸印染等生产车间的通风方式应根据当地的气象条件、车间建筑形式、工艺布置及工艺设备具体情况确定;应遵循自然通风为主、机械通风为辅的原则。

11.3.2  煮茧、缫丝、绢纺精练、丝绸印染等生产车间的通风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11.1.3条的规定,并应能将车间的热湿空气及时排出或采取防结露措施。

11.3.3  煮茧、缫丝、绢纺精练、丝绸印染等生产车间的排风应分为机台局部排风及车间全面排风两部分。对散热、散湿量较大的机台应采用局部排风,且应利用机台自然排气装置(排气罩、密闭罩)或局部机械排气设备单独排放,排风量应根据工艺设备提供的参数或局部散热量、散湿量确定。车间的全面排风应利用车间的建筑特点进行自然排风,且应采用拔气井、排气筒或避风气楼等装置进行自然排风;对严寒地区的生产车间、有特殊要求的场合及不具备自然排风条件的生产车间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对有有害气体散发的车间,车间的排风量应能保持车间负压。

11.3.4  煮茧、缫丝、绢纺精练、丝绸印染等生产车间的进风系统宜采用外墙低脚进风窗或门窗自然进风;当自然进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送风系统。外墙低脚进风窗宜设有防虫网及风量调节装置。

11.3.5  机械送风系统夏季可直接利用室外新风或经循环水蒸发冷却处理后送入车间;冬季严寒、寒冷及夏热冬冷地区应同时设置带空气加热装置的机械送风系统,且应利用室外新风及车间回风经加热装置加热提高送风温度,在散湿量大的场所宜增设局部热风加热装置。

11.3.6  煮茧、缫丝、绢纺精练、丝绸印染等生产车间内各工段的通风量应满足工艺和卫生要求,并应进行风量平衡计算,车间应保持微正压。

11.3.7  当设有机械排风时,空气调节系统宜设置热回收装置。

条文说明

11.3.1  本条说明车间内通风方式选择的原则。

11.3.2  本条说明生产车间通风设计应满足的要求和目的。

11.3.3  本条说明生产车间内的排风方式和具体要求。

11.3.4  本条说明生产车间内宜采用自然进风,以及进风的方式。为使冬季能关小进风量或关闭进风窗,进风窗应具备调节开启的功能。

11.4 空气调节

11.4.1  丝绸工厂生产车间的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11.1.3条的规定。

11.4.2  当空调区域以工艺设备发热量为主时,计算维护结构的传热量可采用逐时计算法,并应取计算综合最大值。

11.4.3  对温湿度要求不同的工艺段宜分别或独立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11.4.4  空调室应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轴流通风机或离心通风机。当采用吸入式空调室时,应选用全封闭型的电动机。通风机宜采用变频电动机。

11.4.5  空气洗涤器的喷排数,应按热湿交换要求确定,低速空调室风速宜取2m/s~3m/s,高速空调室风速宜取3m/s~5m/s。

11.4.6  空调系统补充加湿宜采用干蒸汽加湿器或喷雾风机。

11.4.7  空调系统加热宜选用光管加热器。

11.4.8  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小于人员所需新风量,以及补偿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所需风量两项中的较大值。

    2  人员所需新风量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³/h。

11.4.9  空气调节系统当用新风作冷源时,应最大限度地使用新风。

11.4.10  新风进口的面积应适应最大新风量的需要。进风口处应装设能严密关闭的阀门。进风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直接设在室外空气清洁的地点。

    2  应低于排风口。

    3  应避免进风、排风短路。

11.4.11  在风沙较大、烟灰严重和粉尘较多的地方,室外进风和车间回风应设置不同类型的空气过滤器。

11.4.12  空气调节系统应有排风出路并应进行风量平衡计算,室内的空气压力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要求空气清洁的车间,室内应保持正压,其压差值宜取5Pa~10Pa,但不应大于50Pa。

    2  放散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车间,室内应保持负压。

11.4.13  空调系统的送排风方式可分为:全面送排风、局部送排风、全面和局部相结合的混合送排风,应根据车间内的散热量、散湿量、灰尘和有害气体的区域或车间操作人员的岗位确定送排风方式。

11.4.14  送排风系统应根据送排风方式、送排风口的位置、车间气流流动情况,送风温度和车间空气温度的差值以及车间房屋的结构、形式、大小和车间内工艺设备的布置等合理组织气流,满足车间通风效果。

11.4.15  空气调节系统的风速,宜按表11.4.15的规定确定。

表11.4.15  空气调节系统的风速(m/s)

11.4.16  空气调节系统应根据车间对温湿度的要求合理利用一次回风。

11.4.17  空气调节系统宜采用自动控制系统,温湿度检测元件应设置在车间内温湿度有代表性的位置。

11.4.18  通风设备、风道、风管及配件等应根据其所处的环境和输送的介质温度、腐蚀性等,采用防腐蚀材料制作,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11.4.19  车间的通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接触腐蚀性气体的风管及柔性接管,可采用难燃材料制作。

条文说明

11.4.3  温湿度要求不同的工艺段宜分别或独立设置空气调节系统,便于调节和降低能耗。

11.4.8  本条和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规定一致,新风量的规定应严格执行。

11.4.10  新风进风口的风速满足最大新风量的需要时不大于5m/s。风口位置的设置要求是为了使送入室内的空气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而保持清洁。

11.4.11  含有风沙、烟灰、纤维尘的空气进入车间,将影响成纱质量,因此应设置空气过滤器。

11.4.17  丝绸工厂的空调能耗较大,采用空调自动控制系统,可以节约能源,提高车间内温湿度控制精度。

11.5 滤尘

11.5.1  生产过程中散发粉尘或丝尘的工段应设置滤尘系统。

11.5.2  车间内空气的含尘浓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相关规定。

11.5.3  选用滤尘器时应考虑滤尘效果,排出的过滤空气含尘浓度应小于1mg/m3,并可直接回入车间。

11.5.4  滤尘管道的风速应防止管道积尘,风速宜取10m/s~14m/s,滤尘管道应设置检查孔。

11.5.5  滤尘风机宜安装在第一级滤尘设备之后,可选用通用风机,并应附加10%的风量。

11.5.6  车间的防尘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477的有关规定。

12 电气

12.1 一般规定
12.2 供配电系统
12.3 照明
12.4 防雷和接地
12.5 通信和火灾报警

12.1 一般规定

12.1.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满足生产要求,并应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操作方便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12.1.2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技术性能可靠、节能环保的电气设备和材料。

条文说明

12.1.1、12.1.2  供配电系统设计,除应满足生产要求外,还应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操作方便、经济合理和节能降耗等要求。变配电系统应选择节能设备,正确选择装机容量,减少设备本身能耗,提高系统功率因数、治理谐波来提高供电质量等。供配电系统应选用高效、性能可靠的电气设备,以实现节能目标。

    对设备的选型,应优先采用节能的成套设备和定型产品,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节约能源政策和保证设计质量的根本措施。

12.2 供配电系统

12.2.1  丝绸工厂生产用电负荷应为三级负荷。消防设备用电负荷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12.2.2  供电电压等级与供电回路数应按生产规模、性质和用电容量,并结合当地电网的供电条件决定。丝绸工厂高压供电宜采用10kV供电,低压配电可采用220V/380V供电。

12.2.3  用电负荷计算宜采用需要系数法,消防负荷不应计入总负荷。

12.2.4  低压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车间配电所之间宜设置低压联络线。

    2  低压配电系统应与工艺生产系统相适应,同一生产线的各用电设备宜由同一(母线)回路供电。

    3  供配电系统宜在变配电所内设无功功率集中补偿装置并采取谐波治理措施。

    4  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有关规定。

12.2.5  变压器选择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压器的总容量、单台容量和台数应根据计算负荷及经济合理运行的原则确定。

    2  变压器应选择D,yn11结线组别的三相变压器。

    3  无防护外壳的干式变压器应安装在单独的变压器室。

    4  有防护外罩的干式变压器可与不带可燃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安装在同一房间内。

    5  油浸变压器应安装在单独的变压器室。

    6  当车间变电所与高压配电室不在同一处时,变压器的一次侧应设隔离电器。

    7  变压器选择和布置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的相关规定。

12.2.6  室内配电干线敷设方式宜采用电缆桥架敷设,在有腐蚀和特别潮湿场所采用的电缆桥架,应根据腐蚀介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室外宜采用电缆沟或直接埋地敷设。

条文说明

12.2.1  条文明确了丝绸工厂负荷分级的要求。

12.2.2  供电电压等级与供电回路数应按生产规模、性质和用电量,并结合地区电网的供电条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丝绸工厂高压一般采用10kV供电。丝绸工厂的消防负荷一般都不大,要从供电部门就近获得独立的第二电源可能性较小,即使能提供第二电源,投资也很大。因此,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遵循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选择自备应急电源。自备应急电源可以采用柴油发电机组。

12.2.3  一般情况,需要系数和用电设备的工作性质、设备台数、设备效率、负荷系数和供电系统的损耗等因素有关,而且与工厂的产品、工人的技能素质和管理等因素也有关。建议设计人员从设备供应商获得有关数据或经现场实测采集有关数据,再参照已有经验数据确定。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风机等消防负荷,仅在火灾发生时启动,而在火灾发生时,火灾区域的一般用电设备等非消防设备已消防联动切除其电源而停止运行,停止运行的负荷远大于消防负荷。因此,负荷计算时,消防负荷不应计入总负荷,但正常运行的消防负荷仍应计入(如消防电梯、正常点燃的应急照明等)。

12.2.4  丝绸工厂一般按负荷分布设车间变电所。为提高供电可靠性,减少电气故障造成的经济损失,条文规定相邻两个车间变电所之间宜设低压联络线,目的是保证检修用电的需要。

    丝绸工厂大量使用变频调速设备和照明荧光灯采用的电子镇流器等非线性用电设备,会产生谐波。谐波的主要危害表现为:对电动机的转子造成明显局部发热,缩短其使用寿命或被迫降容运行;对变压器产生附加损耗,从而引起过热,使绝缘介质老化加剧导致绝缘损坏,同时产生噪声;对并联补偿电容器,会使其吸收谐波电流而引发过载发热,严重时可引起谐波谐振,加剧电容器的老化和损坏;对断路器,会使开断能力降低,严重时某些断路器的磁吹线圈不能正常工作;对设备中的电子设备、继电保护、通信线路都可能造成影响。对谐波治理应根据谐波源采取对应措施,一般可有以下防治措施:

    (1)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三相配电变压器。

    (2)改变电容器组串联电抗器参数,或将电容器组的某些支路改为滤波器,或限制电容器组的投入容量,避免电力电容器组对谐波的放大等。

    (3)加装静止无功补偿装置(或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采用TCR、TCT或SR型静补装置时,其容性部分设计成滤波器。

    (4)改变变频器性能,实现谐波源互补配置。

    (5)厂房照明荧光灯采用电子式镇流器。

    (6)采用无源或有源滤波器等其他新型抑制谐波的措施。

    另外,工程中常采用无功功率补偿和谐波电流滤波组合在一起,组成LC电路,按计算无功功率和供电部门对功率因数的要求进行无功功率补偿。 

12.2.5  配变电所设计应根据下列主要因素:接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接近电源进线侧、设备运输方便、避开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设计方案。条文明确了变压器选择和布置的一般规定,同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的规定。

12.2.6  当前丝绸企业随着产品市场的变化,工艺设备选型和产品均容易变更,采用电缆桥架明敷设能适应各种产品、设备选型变更带来的配电线路的调整。另外电缆沟中易积水也不利于清洁。在有腐蚀和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防腐蚀型电缆桥架,如采用铝塑、玻璃钢材料及外表面涂防腐层等。室外宜采用电缆沟或直接埋地敷设。

12.3 照明

12.3.1  丝绸工厂生产车间的照明方式宜采用一般照明,验布和修布区域及漂染机台处宜采用混合照明。一般照明应采用节能型灯具,局部照明可根据用途及环境采用不同的光源。染色车间所设的对色光间,其光源应采用高辨色率光源。灯具的布置与安装应保证安全与维护方便。

12.3.2  车间作业区内的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5。

12.3.3  生产车间照度计算可采用利用系数法计算平均照度;单位指标法只适用于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车间照明宜按工序分区设照明配电箱。

12.3.4  车间内应设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标志等宜设置在安全出口的上部;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可明装,距地不宜大于2.5m。应急照明照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12.3.5  丝绸工厂的车间照度可按本规范中的表A.4.1、表B.4.1、表C.4.1、表D.4.1确定。

12.3.6  丝绸工厂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2.3.1  丝绸工厂的生产车间宜采用荧光灯及金属卤化物灯作为厂房一般照明。其光源显色指数高,能满足对识别颜色要求高的场所。一般场所宜选用光效高、寿命长的光源,在满足工艺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应优先采用节能型灯,同时照明灯具采用电子镇流器,可以提高照明线路功率因数,减少线路损耗。生产车间的厂房高度较高时,灯具的布置与安装应考虑安全与维护方便。

12.3.2  车间作业面应尽可能地均匀照亮,其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而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5,能满足生产要求。

12.3.3  生产车间的照度计算,应根据实际情况,用利用系数法计算平均照度;在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进行估算。车间照明按工序分区设照明配电箱,可方便操作及维护管理。

12.3.4  生产车间内工艺设备及辅助设备较多,室内人员流动线路复杂,为便于在事故情况或火灾发生时人员安全疏散及采取积极有效的消防灭火措施,车间内应设供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与转角处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设置疏散标志。应急疏散照明的电源应单独由车间低压配电房引来专用线路。

12.3.5  丝绸工厂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的照度标准是参照了现行国家标准《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 50426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等标准及各类工厂实际照度情况,经综合分析后确定的。

12.3.6  丝绸工厂的照明设计,本规范中未涉及事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

12.4 防雷和接地

12.4.1  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

12.4.2  低压配电接地形式宜采用TN系统,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当不同接地系统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应按最小值要求。

条文说明

12.4.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丝绸工厂的建筑物应按其年预计雷击次数的计算值确定该建筑物防雷级别,设置相应的防雷设施。丝绸工厂大多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和轻钢结构厂房,可利用建筑结构钢筋、钢结构柱作为避雷装置及引下线,降低工程投资。丝绸工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防雷与接地设计,本规范中未涉及事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规定。

12.4.2  本条规定丝绸工厂的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形式宜采用TN系统。TN系统按照中性线N和保护线PE的组合,分为TN-C、TN-C-S、TN-S三种接地系统,根据实际运行经验,通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采用设备的技术要求,选择TN-C-S、TN-S接地系统形式为宜。防雷接地、工作接地、保护接地、电子设备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并应采取等电位联结措施。

12.5 通信和火灾报警

12.5.1  在厂房内应设置与厂房内外联系的通信装置。

12.5.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12.5.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

条文说明

12.5.1  设置与内外部联系的通信装置有如下作用:

    1  作为正常的工作联系。 

    2  发生火灾时与外部联系,积极采取有效的消防灭火措施。

12.5.2  本条只规定了丝绸工厂应根据工厂类型、规模和场所设火灾报警系统。至于设区域、集中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没有明确规定,宜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规定保护对象分级标准,丝绸厂和不超过1000㎡的丙类物品仓库属于二级。依据保护级别规定,一般可设置区域火灾报警系统。在车间附房设置一台区域消防联动控制器,各防火分区设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报警按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并通过报警总线联动,切断非消防电源、关闭防火卷帘门等。大于1000㎡的原料和成品仓库属一级保护,应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宜采用感烟探测器实现自动报警,并联动启动消火栓泵、喷淋泵进行灭火。

12.5.3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中,丙类生产车间和仓库等场所属二级保护对象,其消防设备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为保证其供电可靠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

13 动力

13.1 蒸汽供热系统
13.2 蒸汽凝结水回收与利用
13.3 导热油供热系统
13.4 燃气
13.5 压缩空气
13.6 制冷

13.1 蒸汽供热系统

13.1.1  蒸汽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

    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区位,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2  应便于燃料储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

    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

    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区位。

    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在该季节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7  燃气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

    8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

    9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

13.1.2  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应设置在建筑物靠外墙部位,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 

13.1.3  锅炉房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的布置,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建筑物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13.1.4  锅炉烟风系统及设备、给水系统及设备选型和水处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有关规定。

13.1.5  锅炉设计负荷除应满足生产及辅助最大用汽量的需要,也应计入蒸汽相变带来的蒸汽损失量。

13.1.6  蒸汽管道设计应根据热力系统和锅炉工艺布置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布置应便于安装、操作和检修。

    2  管道宜沿墙和柱敷设。

    3  管道不应妨碍门、窗的启闭与影响室内采光。

    4  应满足仪表安装的要求。

    5  管道布置宜短捷、整齐。

13.1.7  厂区蒸汽管道的布置,应根据不同的蒸汽压力和温度,分别采用放射式干管送至车间。

13.1.8  锅炉房内连接相同参数锅炉的蒸汽管,宜采用单母管;常年不间断供汽的锅炉房,宜采用双母管。

13.1.9  锅炉的排污阀及其管道不应采用螺纹连接,锅炉排污管道应减少弯头。

13.1.10  蒸汽管道的低点和可能积水处,应装设疏水阀、放水阀。疏水阀的尺寸应根据其工作压差、最大排水量以及备用系数,由设计计算确定,且选型应符合节能要求。放水阀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20mm。蒸汽管道的高点应装设放气阀,放气阀公称直径可为15mm~20mm。

13.1.11  蒸汽管道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4272和《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的经济厚度计算方法确定,当散热损失超过规定值时,可按照最大允许热损失计算方法复核确定。

条文说明

13.1.1  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相关规定,根据其条文所述,对锅炉房位置、蒸汽管道布置做了如下修改:

    1  从技术、经济上考虑热能的利用效率,应布置在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区位。

    2  针对燃煤锅炉而言,根据燃煤锅炉的特点,燃料和灰渣有定时运输的需求,在锅炉房位置的确定上,应考虑方便其运输交通工具的进出,不妨碍工厂其他作业需求。人流的通道应尽量远离燃料、灰渣的运输通道,首先是从人员安全方面考虑,其次可以避免因燃料或灰渣的漏运,造成对人员环境的二次污染。

    3  主要考虑了现如今工业企业的发展比较迅速,增添设备的间隔较短,用汽量也随着增大,留有扩建余地可以保证企业在正常运行下增加企业规模。

    4  考虑了锅炉房运行环境的需求。

    5  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的地质构造和地震等级的不同,对于锅炉房这类建筑物,应布置在地质构造稳定的区位,但也要同时考虑企业所在地的地震等级划分,满足抗震设防的要求。锅炉附属设备和蒸汽管道的安装也应在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处理。 

    6  根据现目前国家对工厂企业的总体规划,各地区相应设置了规模不等的工业园区,减少了工业对居民的生活影响。但对于燃煤锅炉房,烟尘的排放仍是影响环境的一大因素,锅炉房的位置选择需要满足但不限于如下要求:

    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同时也要根据企业所在地的环境主管部门对企业各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批复进行调整,使烟尘、有害气体、噪声等影响降到最低。

    8  凝结水的回收方式主要取决于企业用汽设备的用汽方式和用汽点与锅炉房的相对位置。锅炉房的位置不宜与用汽点位置高差过大,尽量使用余压回收凝结水。

13.1.2  锅炉房作为独立的建筑物布置有困难,需要与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为确保安全,特规定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如工厂的办公室、仓库、会议室、浴室等)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和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

13.1.3  在锅炉房设计中,应充分听取委托单位的意见,针对工厂布局功能的要求,对建筑形式、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宜做到简洁合理。

13.1.5  本条的因蒸汽相变带来的蒸汽损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饱和蒸汽因温度压力变化,部分蒸汽相变为水介质,导致的蒸汽热能损失和量的损失。在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压降、温降和环境的影响,在选择锅炉容量时,考虑一定的富余量。

13.1.6  本条具体说明如下:

    1  该规定是指在蒸汽管道和锅炉设备布置时,应尽量做到便于安装、操作和维修。管道布置在设计时,宜采用地面明装形式,沿墙敷设和地面敷设时,应考虑阀门安装、操作和维修空间。阀门安装时,尽量放置于地面或有支撑平台的地方。

    2  该规定主要是指室外热力管道的安装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原有建筑或支撑平台进行敷设,室外热力管道的敷设应满足现行国家有关支吊架标准图集。

    3  该规定是热力管道安装的基本要求。

    4  该规定是指热力管道的室内室外安装时,应留有足够的空间安装仪表,且应有操作维修空间。在管道设计时,必须提前考虑各直径管道所配仪表的最大尺寸。

    5  该规定是指在热力管道设计时,根据空间特点,选择线路最短、管道布置最顺畅的方式,避免出现交叉打架的情况。

13.1.7  本条是指在蒸汽管道布置时,根据各用汽设备的需求,应按放射式干管布置,压力和温度需求高的设备用汽点接口靠近蒸汽始端,压力和温度需求最小的设备用汽接口则布置在干管最末端,从而利用蒸汽自身的阻力压降,降低人为的压力损失。

13.1.8  本条所提单母管、双母管是管径、材质等相同的管道,这样才能保证相同参数的蒸汽在汇聚一条主管道时,尽量避免蒸汽参数的波动,减少出口蒸汽对设备的冲击;对于常年供汽锅炉,如无检修期,则应采用管径、材质相同的两根管道,一根作为备用管道,如有固定检修期或固定月份的休产期,则也可以使用单母管。

13.1.9  本条是指螺纹连接的阀门和管道容易产生泄漏,故规定不应采用螺纹连接。排污管道中的弯头,容易造成污物的积聚,导致排污管道堵塞,故应减少弯头,保证管道的通畅。

13.1.11  本条是蒸汽管道保温厚度的计算规定。

13.2 蒸汽凝结水回收与利用

13.2.1  蒸汽管道凝结水管网的设计流量,应按照蒸汽管网的设计流量减去不回收的凝结水量计算。

13.2.2  蒸汽供热系统的凝结水应回收利用。加热油槽和有毒物质的凝结水严禁回收利用,并应在处理达标后排放。

13.2.3  高温蒸汽凝结水宜利用其二次蒸汽能量。不予回收的凝结水宜利用其热量。

13.2.4  回收的凝结水应符合锅炉给水水质净化标准的要求。对可能被污染的凝结水,应装设水质监测仪器和净化装置,且应经处理合格后再予以回收。

13.2.5  凝结水的回收系统宜采用闭式系统。

13.2.6  当采用加压系统回收凝结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凝结水回收装置的位置应按全厂负荷分布状况确定。

    2  当1个凝结水回收系统有几个凝结水回收装置时,凝结水泵的选择应符合并联运行的要求。

    3  每个凝结水回收装置内的水泵宜设置2台,其中1台备用。

    4  凝结水泵应设置自动启动和停止运行的装置。

    5  每个凝结水回收装置中宜设置1个凝结水回收器,常年不间断运行的系统宜设置2个凝结水回收器。当凝结水有被污染的可能时,应设置2个凝结水回收器且总有效容积范围宜为15min~20min的最大凝结水回收量。

条文说明

13.2.2  本条是指在不同工业企业中,由于使用的工艺技术不同,设备使用蒸汽的方式亦不相同。在开式加热系统中(如蒸煮),蒸汽加热后已不能回收利用,此时应排入企业的污水处理系统中。在加热油和有毒物质时,无论是采用闭式还是开式系统,均不能回收凝结水,并应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进行排放。

13.2.3  本条是根据国家现行节能减排政策所作出的规定。高温蒸汽凝结水由于其压力和温度都比较高,利用二次蒸发技术,使其变为饱和蒸汽,得到下一步的利用,减少直接回收的能量浪费。无毒无有害物质的凝结水,可以利用其热量,引入生活用水中,但均应满足相关用水指标。 

13.2.4  本条所指锅炉给水水质净化标准是指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中的相关规定。为了提高凝结水回收率,对可能被污染的凝结水,应设置水质监督仪器和净化设备,当回收的凝结水不符合锅炉给水水质标准时,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才能作为锅炉给水。

13.2.5、13.2.6  这两条是凝结水回收系统设计的选择依据。当用汽设备是闭式加热系统时,假如设备余压能够克服管道沿程阻力和局部阻力,能够克服高差阻力,则可以利用闭式余压凝结水回收系统;如不能克服,则应设置凝结水回收器和凝结水泵,采用加压方式回收凝结水。

13.3 导热油供热系统

13.3.1  导热油供热系统的设计应明确系统操作温度级数和操作温度,明确系统的工作压力和传热速率。

13.3.2  导热油种类的选择应根据加热系统的类型确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1  高温供热系统及运行温度高于200℃时,可采用导热油或耐高温合成油。

    2  中高温供热系统及运行温度在100℃~200℃时,可采用合成导热油。

    3  供热温度低于矿物油裂解温度时,可使用矿物导热油,且系统应设置定期清洗装置。 

    4  导热油应满足密度高、热含量高、热导性好、黏度和蒸汽压力低、凝固点低的要求。

    5  导热油应无毒、无腐蚀、不易燃易爆并应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13.3.3  导热油在管路中的流动状态,应满足湍流或核沸腾传热条件。

13.3.4  气液两相导热油供热系统,其管路设计应设置疏水器和水处理设备。

13.3.5  导热油供热系统的管路应采取保温措施,保温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且允许使用温度应高于导热油的最高温度。

13.3.6  锅炉房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条文说明

13.3  导热油供热系统

13.3.1  本条是导热油锅炉的选择依据。在设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艺需求的温度、温升要求,在选择导热油锅炉时,除了考虑传热介质的传热速率,同时也要考虑设备的安全性能。

13.3.2  本条是导热油种类选择的依据,根据不同工艺的温度要求,对导热油的品质也有不同的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1  高温供热系统及运行温度高于200℃时,推荐采用气液两相导热油或者耐高温合成油。高温导热油的选择,必须保证油在工作温度下不会发生焦化、分解和蒸发等现象。气液两相导热油是根据合成油不同成分的蒸发温度不同,利用相变释放的高温来提供设备所需的温度;高温合成油是指在工作温度下,性能稳定的合成油。

    2  中温供热系统及运行温度在100℃~200℃时,推荐采用合成导热油,该导热油能在中高温度下保持其原有的性能品质。

    3  本规定是指在供热温度低于矿物油裂解温度时,可选择矿物导热油,但必须设置定期清洗装置,避免因矿物油在高低温不断重复的环境下,出现的油渣堵塞管道或出现局部过热等危害安全的因素。

    4  本规定是选择导热油的基本原则。

    5  本规定是从环境保护和安全角度出发,也是导热油选择的基本原则。

13.3.3  本条是从强化传热的角度出发考虑的。在选择导热设备时,导热管应尽量选择内螺纹管道,创造出导热油湍流或核沸腾传热条件,强化传热,提高传热效率。

13.3.4  本条是根据气液两相导热油供热系统特点,规定管路设计应设置疏水器和水处理设备。在冷却气相介质后,废水的处理应经过水处理设备后,达到排放标准方能排放。

13.3.5  本条是油导热系统的保温措施。减少热能损耗,保温材料的耐热温度除了不应低于导热油最高油温外,还应满足不燃或难燃的消防要求。

13.4 燃气

13.4.1  燃气设备规定的燃气种类应与当地供应的燃气一致。

13.4.2  当燃气管道布置在独立、单层建筑物内时,燃气最高压力不应大于0.8MPa;当布置在其他地方时,燃气管道最高压力不应大于0.4MPa,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液化石油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应大于0.14MPa。

    2  管道井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应大于0.2MPa。

13.4.3  室内燃气管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3.4.1  本条是燃气设备选型的基本原则,也是从安全生产角度出发所作出的基本规定。当燃气设备铭牌上规定的燃气种类参数与当地的供气参数不一致时,应根据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增加加压装置或其他处理装置,以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13.5 压缩空气

13.5.1  压缩空气质量应满足工艺生产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  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GB/T 13277.1的有关规定。

13.5.2  压缩空气站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压缩空气站布置位置应距离车间近,且应靠近用气负荷中心。

    2  环境空气应清洁。

    3  应采光充足。

    4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的有关规定。

13.5.3  压缩空气房的设计应优先考虑自然通风,以使站房内工作地点的温度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

13.5.4  压缩空气机组可采用空冷与水冷两种冷却方式。机房通风有困难时,应优先选择水冷机组。

13.5.5  有卧式气缸的压缩机,应留有抽出活塞和活塞杆的水平距离;带有立式气缸的压缩机应留有立式气缸的空间高度。

13.5.6  压缩空气站机器间通道的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的有关规定。

13.5.7  压缩空气站的门窗应向外开启。压缩空气站出入口不宜少于2个,其中1个应为搬运设备用的大门。

13.5.8  储气罐宜安装在空气压缩站墙外露天场地上,基础应高出室外地坪,且宜采用立式储气罐,当有多台储气罐时宜单列布置。相邻两个储气罐之间的净空距离不宜小于1.0m,储气罐与压缩空气站外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m。储气罐的位置,应避开压缩空气站的门窗。

条文说明

13.5.1  在具体设计过程中,如用气设备有自身的用气等级要求,也可参照设备用气要求进行设备选型和压缩空气后期处理的系统设计,但需注意压缩空气后期处理设备的有效使用时间和处理标准。

13.5.2  本条是压缩空气站位置布置的基本原则。在设计过程中,宜采用集中供气的方式,在压缩空气站的布置位置选择时,应考虑如下几点因素: 

    1  明确用气负荷中心点,合理布置管路系统。

    2  根据空压机的运行方式特点,要求压缩空气站的空气应满足清洁要求,如不能满足,则应将吸气口布置于室外,减少因空气质量问题对设备的损害。

    3  压缩空气站要求采光充足,以满足设备安装和运行维护的要求。

13.5.3  本条主要是指空气冷却方式的压缩空气站进、排气口的设计准则。根据冷热空气的流动特点,进气口宜设置在机房外墙的下方,排气口则应设置在上方,进、排气口的大小尺寸,应根据设备的散热量进行计算。如自然通风条件可满足,则采取自然通风方式,否则就采用机械通风。根据具体设备的容量不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1)自由进、排气,进、排气方式采用开放式,可适用于小容量机组。

    (2)进气口采用开放式进气,排气管道通向室外方式,可适用中小型机组。

    (3)进、排气均采用专门管道连通室外,带走热量效果最佳,可适用于大型机组,也可适用于夏季炎热地区的中小型空压站。

    (4)对于总排气量小于10m3的小型空气压缩站,根据情况,可考虑室内进气方式。

13.5.4  本条是压缩机冷却形式的选择依据。在设计过程中,考虑系统简洁,优先选择空冷机组,如果机房通风有困难,则选择水冷机组。

13.5.5  本条是对活塞式压缩机的安装距离提出的设计要求。在设计时,除了考虑工作操作距离外,还应该考虑日后维修等设备检修的空间距离。

13.5.6  本条主要针对螺杆压缩机而言。在实际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场地情况和设备外形情况,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13.5.7  本条是从安全生产角度出发考虑的。空压机及附属设备属于压力容器设备,对于压缩空气站的设计,必须考虑其泄爆和人员撤离要求。门窗应向外开启。空气压缩站出入口不宜少于两个,一个为搬运设备用的大门,另一个为边门。

13.5.8  本条是空压机组的附属设备储气罐的选择及安装要求。储气罐宜室外安置,且应避开空气压缩站的门窗,以免影响自然采光与通风。

13.6 制冷

13.6.1  制冷方案、制冷系统及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13.6.2  在选择新工艺、新设备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

条文说明

13.6.2  针对目前市场上出现的新工艺、新设备,在设计选型时,除了应遵循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还应进行其经济性对比,进行选择。对于新型的技术设备,在选择时还应考虑其技术的成熟性和设备使用的实际效果,不宜单独追求高技术。


14 仓储

14.1 一般规定
14.2 原料库
14.3 半成品库、成品库
14.4 染化料库
14.5 危险品库
14.6 机物料库
14.7 其他仓库

14.1 一般规定

14.1.1  各类物资的储备应遵循保证生产、加快周转、合理储备、防止损失的原则,并应确定仓库面积。

14.1.2  仓库的类别和建筑形式应根据储存物质的性质来选择,各类仓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14.1.3  仓库布置应方便生产、方便运输,且应尽量靠近使用场所。

14.1.4  储存物料性质相同的仓库,宜合并设计建造。

14.1.5  仓库宜设计成多层仓库。危险品库应单独设立。

14.1.6  库内和库区货物的装卸运输,应主要采用机械运输。

14.1.7  仓库应满足防水、防潮、防虫害、防鼠,通风、保温等要求。

14.1.8  原料库、成品库层高宜为4.5m~6.0m,堆高宜为3.0m~4.0m。

条文说明

14.1.2  尽可能设计多层仓库,提高土地利用率。

14.1.7  根据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1996年12月18日颁布的《国家厂丝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为保全丝质,降低损耗,仓库应密封、防潮、防虫害,常温下库内相对湿度应为70%~75%,并具有良好的保温性。

14.2 原料库

14.2.1 原料库的贮存量应满足原料及时供应的需求,原料库贮存周期应根据生产周转情况、原料采购情况和运输条件综合确定。

14.2.2 原料库设计应满足通风换气、防潮、散湿、散热的要求,原料茧库应采取防鼠措施。

14.2.3 原料不得着地堆放,下面应设置0.3m高的木制或工程塑料制造的搁架。

14.2.4 多层仓库垂直运输可采用电梯、电动葫芦、吊车等设备。

14.2.5 原料库可采用荷重法计算建筑面积。库房建筑面积可按照本规范第E.0.1条的公式计算。

 

条文说明
14.2.1、14.2.5  在丝绸工厂设计中,制丝工厂的原料库主要是原料茧库,原料茧库储存周期为6个月~8个月,自行收烘茧的制丝厂,储存周期可超过8个月。绢纺厂原料库主要存放绢丝纤维,其储存周期为1个月到3个月。丝织厂的原料库主要存放厂丝,其储存周期为1个月到2个月。丝绸印染厂主要存放坯绸,其储存周期为9d~12d。

14.3 半成品库、成品库

14.3.1 半成品库、成品库的贮存量应按照半成品、成品的贮存周期、生产周转情况、销售情况和运输条件综合确定。

14.3.2 半成品库、成品库内应干燥洁净,且应避免日光直射。

14.3.3 半成品、成品不得直接堆置于地上。

14.3.4 半成品库、成品库可采用荷重法计算建筑面积。库房建筑面积可按照本规范第E.0.1条的公式计算。

条文说明

14.3.1、14.3.4  在丝绸工厂设计中,制丝工厂的成品库主要存放厂丝,其储存周期为12d~20d。绢纺厂成品库主要存放绢丝,其储存周期为1个月。丝织厂的成品库主要存放坯绸,其储存周期为12d~17d,丝绸印染厂成品库主要存放丝绸产品,其储存周期为10d~15d。

 

14.4 染化料库

14.4.1 染料贮存周期可按6个月计算,化工料可按2个月计算。

14.4.2 硫酸、盐酸、双氧水贮存周期,当地供应可按8d计算,外地供应可按20d计算。

14.4.3 染化料耗用量应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计算确定。

14.4.4 车间附房应设染化料中间库。

14.5 危险品库

14.5.1 易燃、易爆、有毒及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应贮存于危险品库内。

14.5.2 危险品库应设置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应远离厂前区和生产区。

14.5.3 危险品库内应干燥、通风、阴凉,且应配置可靠的消防设施及防爆设施。

14.5.4 危险品库内物品应按不同性质分间置放。 

14.5.5 危险品库面积宜为80m2~150m2。

14.5.6 储油罐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单独布置,并应设置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14.6 机物料库

14.6.1 机物料库内各种小件物品可采用层式货架贮存,人工存取的货架高度不宜超过2.5m。

14.6.2 机物料库内应设置橡胶辊贮存室。

14.6.3 机物料库内宜设置保管室。

14.7 其他仓库

14.7.1  润滑油库面积宜为20m2~30m2。

14.7.2  包装材料库及综合仓库的设置可根据企业规模情况确定。

附录A 制丝工艺

A.1  制丝生产工艺流程

A.1.1  绞装生丝制丝工艺流程:

A.1.2  筒装生丝制丝工艺流程:

A.1.3  柞蚕茧干缫制丝工艺流程:

A.1.4  柞蚕茧水缫制丝工艺流程:

A.2  制丝主要工艺参数

A.2.1  制丝工厂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可按表A.2.1确定。

表A.2.1  制丝工厂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 

A.3  制丝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

A.3.1  制丝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可按表A.3.1确定。

表A.3.1  制丝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m)

    注:1  选茧机两机中心距值为单面选茧机,如选用双面选茧机,应酌情加大。

        2  煮茧机的操作弄未考虑煮茧触蒸前处理设备场地。

A.4  制丝工厂照度

A.4.1  制丝工厂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照度可按表A.4.1确定。

表A.4.1  制丝工厂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照度

    注:1  统一眩光值是度量处于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数。

        2  一般显色指数是8个一组色试样的CIE1974特殊显色指数平均值。

附录B 绢纺工艺

B.1  绢纺主要工艺流程

B.1.1  绢纺精练工艺流程可按表B.1.1执行。

表B.1.1  绢纺精练工艺流程

    注:△为选择工序。

B.1.2  绢丝纺圆梳工艺流程:

    注:1  圆梳梳理道数应根据混合绵球的等级来确定。

        2  当采用皮圈牵伸粗纺机以及在纺制10tex以上的细纱时,可不用延绞。

B.1.3  绢丝纺精梳工艺流程:

    注:当采用皮圈牵伸粗纺机以及在纺制10tex以上的细纱时,可不用延绞。

B.1.4  绢丝纺圆梳和精梳相结合工艺流程:

    注:1  列举的工艺流程为常用的,也可采用圆梳落绵用精梳工艺单独加工。

        2  圆梳制得的精绵仍采用圆梳后续工艺流程纺制高支绢丝。

        3  当采用皮圈牵伸粗纺机以及在纺制10tex以上的细纱时,可不用延绞。

B.1.5  绢丝纺新工艺流程:

B.1.6  绢丝纺后纺工艺流程:

    注:烧毛应采用两道,如工厂自织绢丝,可采用一道烧毛。

B.1.7  丝纺工艺流程可符合下列要求:

B.2  绢纺主要工艺参数

B.2.1  绢纺精练车间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可按表B.2.1确定。

表B.2.1  绢纺精练车间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

B.2.2  绢丝纺车间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可按表B.2.2确定。

表B.2.2  绢丝纺车间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

B.2.3  丝纺车间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可按B.2.3确定。

表B.2.3  丝纺车间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

    注:设备技术参数以现有国产设备为准。

B.3  绢纺主要设备排列间距

B.3.1  绢纺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可按表B.3.1确定。

表B.3.1  绢纺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m)

B.3.2  丝纺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可按表B.3.2确定。

表B.3.2  丝纺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m)

B.4  绢纺工厂照度

B.4.1  绢纺工厂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照度可按表B.4.1确定。

表B.4.1  绢纺工厂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照度标准

    注:1  统一眩光值是度量处于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数。

        2  一般显色指数是8个一组色试样的CIE1974特殊显色指数平均值。

附录C 丝织工艺

C.1  丝织主要工艺流程

C.1.1  丝绸织造工艺流程可符合下列要求:

    1  生丝织物工艺流程:

    2  色丝织物工艺流程:

        1)条格桑蚕丝色织物生产工艺流程:

        2)多色纬提花桑蚕丝织物生产工艺流程:

    3  绉效应织物生产工艺流程:

    4  多经轴桑蚕丝织物生产工艺流程:

C.1.2  混纺型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可符合下列要求:

    1  绢丝织物工艺流程:

    2  长丝交织织物工艺流程:

    3  包芯纱织物工艺流程:

        1)纬向弹力织物工艺流程:

        2)经向和双向弹力织物工艺流程:

    4  花色线织物工艺流程:

C.2  丝织主要工艺参数

C.2.1  丝织工厂和绢纺织造工厂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可按表C.2.1-1、C.2.1-2确定。

表C.2.1-1  丝织工厂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

表C.2.1-2  绢丝织造工厂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

C.3  丝织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

C.3.1  丝织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可按表C.3.1确定。

表C.3.1  丝织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m)

C.4  丝织工厂照度

C.4.1  丝织工厂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照度可按表C.4.1确定。

表C.4.1  丝织工厂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照度

    注:1  统一眩光值是度量处于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数。

        2  一般显色指数是8个一组色试样的CIE1974特殊显色指数平均值。

附录D 丝绸印染工艺

D.1 丝绸印染主要工艺流程

D.1.1 丝绸织物染整工艺流程可为:

D.2 丝绸印染主要工艺参数

D.2.1 丝绸印染工厂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可按表D.2.1确定。

表D.2.1 丝绸印染工厂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

D.3 丝绸印染主要设备排列间距

D.3.1 丝绸印染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可按表D.3.1确定。

表D.3.1 丝绸印染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m)

D.4 丝绸印染工厂照度

D.4.1 丝绸印染工厂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照度可按表D.4.1确定。

表D.4.1 丝绸印染工厂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照度

注:1 统一眩光值是度量处于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数。

2 一般显色指数是8个一组色试样的CIE1974特殊显色指数平均值。

附录E 仓储面积

E.0.1  当采用荷重法计算建筑面积时,仓库建筑面积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S——仓库建筑面积(㎡);

          Q——原料的日贮存量(t/d);

          T——贮存周期(d);

          F——堆放密度(t/㎡)。

    材料堆放密度宜采用下列数据:

    1  堆茧比容90kg/㎡~100kg/m3,贮存一吨烘干茧,需要茧库的建筑面积为8.0㎡~8.5㎡。

    2  坯绸堆放密度可取0.24t/㎡。

    3  当使用单梁悬挂式吊车作运输工具时:采用绸包时,成品库为0.80t/㎡;采用纸箱或木箱时,成品库为0.40t/㎡~0.45t/㎡。

    4  其他情况时(人工堆垛):采用绸包时,成品库为0.60t/㎡;采用纸箱或木箱时,成品库为0.35t/㎡~0.40t/㎡。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 50029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

    《防洪标准》GB 5020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纺织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25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 50426

    《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477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

    《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427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

    《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压缩空气  第1部分:污染物净化等级》GB/T 13277.1

    《纺织业卫生防护距离》GB 18080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

最新修改于:202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