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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硅集成电路芯片工厂设计规范 GB50809-2012
  • 消防产品 消防安全要求 XF1025-2012
  •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GB50650-2011(2022修订版)
  • 湿地公园设计标准 CJJT308-2021
  •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XF588-2012
  • 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428-2021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GB55033-2022
  •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55009-2021
  •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121号)
  • 供热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0-2021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 钢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6-2021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
  •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GB55002-2021
  • 木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5-2021
  •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GB55003-2021
  • 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13 号 )
  • 组合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4-2021
  •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7-2021
  • 注氮控氧防火装置 XF1206-2014
  • 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 GB55025-2022
  •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6-2022
  • 探火管式灭火装置 XF1167-2014
  •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7-2022
  • 消防给水·灭火-地方标准·答疑汇编(1000问)!
  • 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3-2021
  •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1-2021
  •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2-2021
  •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16280-2014
  •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GB51054-2014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XF835-2009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 XF1290-2016
  • 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175-2016
  •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16668-2010
  •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872-2014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2019修订版)
  •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
  •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 JGJ76-2019
  •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333-2013
  •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35181-2017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
  • 建筑制图标准 GBT50104-2010
  •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
  •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 GBT51402-2021
  • 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疏散距离有关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21〕1号)
  •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GBT50939-2013
  • 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 JGJT326-2014
  •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25-2010
  •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58-2008
  •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6-2015
  •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
  • 灭火器维修 XF95-2015
  •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2013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 建筑电气制图标准 GBT50786-2012
  •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2011
  •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50966-2014
  • 电子工程建设术语标准 GBT50780-2013
  •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2011
  • 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3-2011
  • 防火门监控器 GB29364-2012
  •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GB55032-2022
  •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 CJJT148-2010
  •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JGJ298-2013
  •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55030-2022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
  • 住宅性能评定标准 GBT50362-2022
  •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 GB55034-2022
  •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8-2021
  •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GB55021-2021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4-2022
  •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55019-2021
  • 关于《建规》第5.1.9条、第5.3.5条和第5.3.13条有关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07〕92
  • 关于消防电梯与楼梯间直通室外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5〕27号)
  • 关于对室内变电站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8〕4号)
  • 关于220V附建式变电站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9〕2号 )
  • 关于内衬风管、走道宽度、管道风速问题的复函(烟标〔2020〕31号)
  • 关于消防联动问题的复函
  • 关于独立前室加压送风的问题的复函
  • 关于疏散楼梯首层疏散走道宽度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20〕1号)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答
  • 关于咨询确认相关设计是否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复函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复函(民规〔2021〕1号)
  • 关于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研究论证的通知(建办科〔2021〕3号)
  • 关于石油库中控室等抗爆设计的复函(库规函〔2020〕第2号)
  • 关于“叠压供水泵吸水管上倒流防止器可不重设”的复函及通报
  • 关于《防排烟标准》第3.1.5条疑问的复函
  • 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建标〔2015〕3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31号)
  • 文物局 应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19号)
  • 关于咨询《地铁设计规范》有关地下区间隧道消火栓设置问题的复函
  • 关于《建规》第5.2.2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9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宜的复函(建办科函〔2021〕478号)
  • 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国卫办人口函〔2022〕21号)
  • 国家标准管理组关于“TCL小家电三期项目物流仓库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4〕52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建质[2013]171号)
  •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隧道消防验收事宜的复函(交办公路函〔2017〕558号)
  • 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
  • 关于“排水管道穿越卧室问题”的复函
  • 关于防火玻璃墙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13号)
  • 关于自动灭火系统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21号)
  • 关于系统选型等问题的复函
  • 关于防护区划分问题的复函
  • 关于细水雾灭火系统防护区等问题的复函
  • 关于“12.3.12-5 6款机械三通”问题的复函
  • 关于《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16)有关问题的咨询函的回复函
  • 关于“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太阳能系统的疑问”的复函
  • 【已废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 【已作废】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GA95-2007
  • 【已作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GA836-2009
  • 【已废止】1211灭火器报废规定 GA402-2002
  • 【已作废】火灾报警设备专业术语 GBT4718-2006
  • 【已作废】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57-94
  • 【已作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05
  • 【已作废】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GB50222-1995
  • 【已作废】轻便消防水龙 GA180-1998
  • 【已废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 【已作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 【已作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 【已作废】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07
  • 【已作废】干粉灭火剂第1部分BC干粉灭火剂 GB4066.1-2004
  • 【已作废】干粉灭火剂第2部分ABC干粉灭火剂 GB4066.2-2004
  • 【已作废】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年版)
  • 【已作废】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GB50867-201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GB5135.5-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通用阀门 GB5135.6-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GB5135.7-2003
  • 【已作废】饰面型防火涂料 GB12441-2005
  • 【已废止】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1
  • 【已作废】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50220-95
  • 【已作废】室内消火栓 GB3445-2005
  • 【已作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GB5135.9-2006
  • 【已作废】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
  • 【已作废】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 【已废止】灭火剂基本术语 GA51-1993
  • 【已废止】119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6282-1996
  • 【已作废】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1-2002
  • 【已废止】建筑材料燃烧或热解发烟量的测定方法(双室法) GBT16173-1996
  • 【已作废】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
  • 【已作废】钢结构防火涂料 GB14907-2002
  • 【已废止】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08
  • 【已作废】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318-2000
  • 【已废止】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 【已作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 【已作废】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
  • 【已作废】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
  • 【已作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
  • 【已作废】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
  •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GB55029-2022
  • 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 GB55023-2022
  • 特殊设施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8-2022
  •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2009
  •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 GB55035-2023
  • 洁净手术部通用技术要求 GBT42392-2023
  •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273-2022
  • 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试验导则 GBT25296-2022
  • 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 CJJ95-2013
  • 城镇燃气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50680-2012
  •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WS308-2019
  •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
  •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12-2013
  •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142-2014
  •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50293-2014
  •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80-98
  • 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GB50613-2010
  •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CJJT97-2003
  •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 GBT50546-2009
  •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用量标准 GBT50331-2002
  • 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50824-2013
  •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GB50413-2007
  •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55016-2021
  •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50106-2010
  •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2020修订版)
  • 办公建筑设计标准 JGJT67-2019
  • 城市快速道路设计规程 CJJ129-2009
  •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1-2015
  •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48-2014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 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92-2016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标准 TASC17-20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订版)
  • 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7-2019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棉纺织工厂设计标准 GBT50481-2019
  • 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国办函〔2020〕99号)
  • 天然气液化工厂设计标准 GB51261-2019
  • 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0-2019
  • 岩棉工厂设计标准 GBT51379-2019
  • 锦纶工厂设计标准 GBT50639-2019
  • 毛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052-2014
  • 多晶硅工厂设计规范 GB51034-2014
  • 冷轧带钢工厂设计规范 GB50930-2013
  • 涤纶工厂设计标准 GBT50508-2019
  • 麻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9-2009
  • 针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112-2015
  • 服装工厂设计规范 GB50705-2012(2023修订版)
  • 氨纶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9-2013
  • 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
  • 聚酯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2-2009
  •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GB50426-2016
  • 非织造布工厂技术标准 GB50514-2020
  • 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 GB51092-2015
  • 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443-2016
  • 城市容貌标准 GB50449-2008
  • 加气混凝土工厂设计规范 GB50990-2014
  • 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174-2010
  •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工程设计规范 GBT50980-2014
  • 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GB50117-2014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JGJT260-2011
  •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T10060-2011
  • 镇规划标准 GB50188-2007
  •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924-2014
  •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
  •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
  •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008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12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8-2011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
  •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BJ124-88
  •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GJ311-2013
  •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01-2010
  •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50162-92
  •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50087-2013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50264-2013
  •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23-2021
  • 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标准 建标170-2014
  •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316-2000(2008版)
  •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T 41-2014
  •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2014
  • 防烟排烟-地方标准答疑汇编(500问)
  • 详解《防排烟技术标准》与上海《防排烟设计标准》之异同
  • 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98-2014
  •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 GBT50114-2010
  •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JGJT229-2010
  •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15
  • 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 GB50320-2014
  • 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应急消〔2021〕170号)
  •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10-2021
  •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 GB50909-2014
  •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标准 GBT50700-2022
  • 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 GBT50759-2022
  • 农业建设项目验收技术标准 GBT51429-2022
  •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 复合地基技术规范 GBT50783-2012
  • 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 (试行 )
  •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550-2010
  •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2007
  •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1-2014
  •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2013
  • 膨胀蛭石防火板 JCT2341-2015
  • 建筑用陶瓷纤维防火板 JGT564-2018
  •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规程 JGJT216-2010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 GB50901-2013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52-2012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2009年版)
  • 锅炉房设计标准 GB50041-2020
  • 化学工业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 GB50873-2013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2018
  •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555-2010
  •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 CJJT34-2022
  •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CJJT216-2014
  •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GBT50218-2014
  • 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设计标准 GBT 51437-2021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 化学工程节水设计规范 GBT50977-2014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487-2008
  • 医药工艺用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913-2013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 GBT50632-2019
  •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50260-2013
  • 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 CJJ203-2013
  • 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 建标148-2010
  • 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88-2014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GB50336-2018
  •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 GBT50811-2012
  • 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 CJJ138-2010
  •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标准 GBT50604-2010
  • 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 GB50787-2012
  • 疗养院建筑设计标准 JGJT40-2019
  •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 CJJT75-2023
  •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 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60-2011
  • 城镇建设智能卡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918-2013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 GBT50876-2013
  •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 JGJ7-2010
  •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T50146-2014
  • 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结构技术规程 JGJ13-2014
  •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 建标184-2017
  • 铝合金门窗 GBT8478-2020
  • 蒸发冷却制冷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342-2014
  • 小型水电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GBT50964-2014
  •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GTD33-2012
  •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16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JGJT 334-2014
  •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310-2013
  • 消防水鹤 XF821-2009
  •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50112-2013
  • 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 GB50684-2011
  •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50429-2007
  •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
  •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GB50642-2011
  • 山东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DB37T2409-2021
  • 海南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46T527-2021
  • 关于印发《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的通知(冀建质安〔2021〕4号)
  • 海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DB46T526-2021
  • 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指南(2021年版)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
  • 新疆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解答(新勘设协函(2021)第05号)
  • 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指南(试行)
  • 上海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 DGTJ08-88-2021
  • 内蒙古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技术规程 DB15T1894-2020内蒙古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技
  •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
  •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
  •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防技术相关问题意见(赣建设协〔2020〕
  • 宁波市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2020年)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建筑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安全操作要求及明确气体灭火系统、消防车道、双速防排
  •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水利、水电、电力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晋建消字〔2022〕195号)
  • 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建筑篇(试行)
  •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建标〔2020〕61号))
  • 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 (试行)(合建消〔2021〕21号)
  • 2020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综合检查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
  •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
  • 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技术要点 (试行 )
  •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导则(试行)
  • 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第一册)(豫建设计[2022]214号)
  • 武汉市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等疑难问题解答(2021年版)
  • 湖南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处理意见
  • 川渝地区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指南(试行)
  •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解答(穗勘设协字〔2019〕14号)
  • 天津市城市综合体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DBT29-264-2019
  • 广州市密室逃脱、剧本类娱乐经营场所消防技术指引(试行)
  •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试行)
  • 江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 DB36T1086-2018
  • 吉林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DB22T2880-2018
  • 广东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JT15-110-2015
  • 江苏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2T186-2015
  •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1026-2013
  • 广州市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老旧小区既有建筑消防设计指引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消防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43T420-2008
  • 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 DB11791-2011
  • 云南省山地城镇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 贵州省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J52-062-2013
  •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505031-2004
  • 陕西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J61T93-2014
  • 海南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暂行)(琼公消〔2018〕第117号)
  • 有色金属企业节水设计标准 GB51414-2020
  • 工程测量标准 GB50026-2020
  • 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GBT 51366-2019
  •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T50328-2014
  • 应急照明 GBT42824-2023
  • 矿山电力设计标准 GB50070-2020
  • 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154-2020
  • 城市供水应急和备用水源工程技术标准 CJJT282-2019
  •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97-2019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5-2010
  • 埋地钢质管道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 GBT50538-2020
  • 建材工程术语标准 GBT50731-2019
  • 森林火情瞭望监测系统设计标准 GBT51425-2020
  • 建筑木结构用阻燃涂料 JGT572-2019
  •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304-2019
  • 智能变电站工程调试及验收标准 GBT51420-2020
  •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92-2018
  • 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标准 CJJT314-2022
  • 网络工程设计标准 GBT51375-2019
  •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 GB50495-2019
  •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50364-2018
  • 绿色校园评价标准 GBT51356-2019
  •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18
  • 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 GBT50379-2018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50185-2019
  •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GBT 51327-2018
  • 工程隔振设计标准 GB50463-2019
  •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建文〔2021〕16号)
  • httpswww.cabr-fire.comgf1579list-1579.htm
  • 嘉兴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质量手册(2022)
  •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12
  •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标准 GBT50511-2022
  •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 GB50383-201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5135.1-2019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GB5135.2-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3部分:水雾喷头 GB5135.3-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GB5135.4-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GB5135.5-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通用阀门 GB5135.6-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GB5135.7-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8部分:加速器 GB5135.8-2003
  • 消防手套 XF7-2004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GB5135.9-2018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 XF1157-2014
  •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XFT579-2005
  •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7
  • 石油储罐阻火器 GB5908-2005
  • 消防水枪 GB8181-2005
  • 消防软管卷盘 GB15090-2005
  •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5630-1995
  • 远控消防炮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7-2003
  •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19880-2005
  •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5506-2010
  • 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 GBT4327-2008
  • 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 XF211-2009
  •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XF703-2007
  •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XF632-2006
  • 消防梯 XF137-2007
  •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12978-2003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6806-2006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 火灾分类 GBT4968-2008
  • 消防泵 GB6245-2006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GB28184-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5部分:受理软件功能要求 GB26875.5-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6部分:信息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GB26875.6-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7部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GBT26875.7-2015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8部分:监控中心对外数据交换协议 GBT26875.8-2015
  •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 XF1061-2013
  • 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 GB50745-2012
  • 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4〕9号)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202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GB5135.10-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 GB5135.11-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3部分:水幕喷头 GB5135.13-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GB5135.14-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5部分:家用喷头 GB5135.15-200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6部分:消防洒水软管 GB5135.16-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7部分:减压阀 GB5135.17-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 GBT5135.18-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 GBT5135.19-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0部分:涂覆钢管 GBT5135.20-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1部分:末端试水装置 GB5135.21-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2部分:特殊应用喷头 GB5135.22-2019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3部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 XF480.3-2004
  •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 可供选择和附加的试验程序 GBT26784-2011
  • 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 GB15930-2007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5部分:荧光消防安全标志 XF480.5-2004
  •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16
  •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 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设计标准 GBT50779-2022
  • 建筑火灾荷载调查与统计分析方法 XFT1427-2017
  • 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规范 SYT6344-2017
  •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6部分:SEM微观形貌分析法 GBT16840.6-2012
  • 细水雾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26785-2011
  • 燃烧训练室技术要求 XFT1289-2016
  • 热不稳定物质动力学常数的热分析试验方法 GBT17802-2011
  • 电气火灾勘验方法和程序 第2部分:物证的溶解分离提取方法 GBT29180.2-2012
  • 推闩式逃生门锁通用技术要求 GB30051-2013
  • 火焰在垂直表面的横向蔓延试验方法 GBT28752-2012
  • 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XFT1245-2015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20
  • 消防训练安全要则 XFT967-2011
  •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GB13365-2005
  • 铺地纺织品静电性能参数及测量方法 XF96-1995
  • 消防吸水胶管 GB6969-2005
  • 消防安全工程 总则 GBT3159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1部分:计算方法的评估、验证和确认 GBT31593.1-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2部分:所需数据类型与信息 GBT31593.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3部分:火灾风险评估指南 GBT31593.3-2015
  • httpswww.cabr-fire.comgf1822list-1822.htm
  •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575-2010
  •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50059-2011 
  • 100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50697-2011
  • 1000kV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GB50993-2014
  •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48-2018
  • 安全色 GB2893-2008
  •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工厂设计规范 GB51136-2015
  • 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2-2013
  • 冰雪景观建筑技术标准 GB51202-2016
  •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GB50647-2011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1-2013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6-2019
  • 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 GB50515-2010 (2)
  • 地热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1-2013
  •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21734-2008
  • 电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814-2013
  • 电子工业废气处理工程设计标准 GB51401-2019
  • 发光二极管工厂设计规范 GB51209-2016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
  •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5-2013
  • 干法赤泥堆场设计规范 GB50986-2014
  • 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0-2013
  • 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 GB51017-2014
  •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50794-2012
  • 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1067-2014
  • 光纤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0945-2013
  • 航空工业工程设计规范 GB51170-2016
  •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0489-2009
  • 机械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GB51155-2016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 GB50881-2013
  •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厂设计规范 GB51122-2015
  • 间接蒸发冷水机组 JGT580-2022
  •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GB50212-2014
  •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GB50870-2013
  • 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 JGT236-2022
  • 卷帘门窗 JGT302-2022
  • 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9-2013
  • 矿山提升井塔设计规范 GB51184-2016
  • 冷库安全规程 GB28009-2011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7-2015
  • 连铸工程设计规范 GB50580-2010
  • 炼焦工艺设计规范 GB50432-2007
  • 铝加工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482-2009
  • 煤矿主要通风机站设计规范 GB50450-2008
  • 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 GB50435-2016
  •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 GB50349-2015
  • 铅锌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985-2014
  •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50574-2010
  • 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0957-2013
  •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GB10055-2007
  •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GB50447-2008
  •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 GB50687-2011
  •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
  • 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 GB50582-2010
  • 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 GB50360-2016
  •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 GB50954-2014
  •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
  •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GB50226-2007(2011年修订版)
  •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GB51194-2016
  •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GB51158-2015
  • 头部防护安全帽 GB2811-2019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83-2011
  • 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69-2016
  • 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376-2015
  •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 GB50800-2012
  • 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GB11652-2012
  • 冶金工业建设钻探技术规范 GB50734-2012
  • 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 GB51073-2014
  • 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1133-2015
  • 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1047-2014
  • 游乐设施安全防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28265-2012
  • 有色金属加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758-2012
  • 有色金属冶炼厂收尘设计规范 GB50753-2012
  • 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0317-2009
  • 装饰石材工厂设计规范 GB50897-2013
  • httpswww.cabr-fire.comgf1773list-1773.htm
  • 冶金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 GB51119-2015
  • 乳制品厂设计规范 GB50998-2014
  • 煤炭工业矿井节能设计规范 GB51053-2014
  •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6-2012
  • 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944-2013
  • 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
  • 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702-2011
  • 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GB50963-2014
  •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0052-2020
  • 电子工厂化学品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781-2012
  •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158-2006
  •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50689-2011
  • 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 GB51204-2016
  •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14050-2008
  • 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 GB50952-2013
  • 中药药品生产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1069-2014
  • 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950-2013
  • 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90-2011
  • 油田注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1-2014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6-2011
  • 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 GB50766-201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2014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GB50126-2008
  • 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883-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8-2010
  • 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规范 GB50882-2013
  •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GB50322-201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2014
  •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 GB14925-2010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2014
  •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2008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8-2018
  •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
  • 化纤工厂验收规范 GB50956-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049-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2-2012
  • ±800kV及以下直流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29-2012
  • 涤纶、锦纶、丙纶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95-201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重复)
  •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19517-2009
  •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13
  •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1-201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2014
  • 1000kV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35-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16
  • 1000kV构支架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34-2013
  •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27-2011
  •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GB51120-2015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9-2010
  •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69-2014
  •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 GB50424-2015
  •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1043-2014
  •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635-2010
  •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545-2010
  •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799-2012
  •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665-2011
  • 太阳能发电站支架基础技术规范 GB51101-2016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8380-2012
  • 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973-2014
  • 电磁波暗室工程技术规范 GB50826-2012
  •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8-2013
  • 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 GB51096-2015
  •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标准 GB50040-2020
  •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 GB50652-2011
  •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9-2002
  • 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 GB50896-2013
  • 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GB50863-2013
  • 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105-2015
  • 炼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39-2015
  • 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 GB50673-2011
  • 卡丁车场建设规范 GB19197-2003
  • 地下水封石洞油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996-2014
  •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GB50195-2013
  •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093-2013
  •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50288-2018
  • 粘胶纤维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750-2012
  • 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 建标193-2018
  • 住宅卫生间功能及尺寸系列 GBT11977-2008
  • 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 GBT3976-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
  • httpswww.cabr-fire.comgf2011list-2011.htm
  • 消防安全工程 第4部分:设定火灾场景和设定火灾的选择 GBT31593.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5部分:火羽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5-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6部分:烟气层的计算要求 GBT31593.6-2015
  • 脉冲气压喷雾水枪通用技术条件 XF534-2005
  •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XF63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7部分:顶棚射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7-2015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2部分:易燃固体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2-200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8部分:开口气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8-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9部分:人员疏散评估指南 GBT31593.9-2015
  • 离心泵名词术语 GBT7021-2019
  •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 CJJ11-2011(2019修订版)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3部分:易于自燃的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3-2
  • 监狱建筑设计标准 JGJ446-2018
  •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50688-2011(2019修订版)
  • 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 XFT1340-2016
  • 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技术标准 JGJT484-2019
  • 阻燃及耐火电缆 阻燃橡皮绝缘电缆分级和要求 XF535-2005
  • 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T51368-2019
  • 居住绿地设计标准 CJJ∕T294-2019
  • 植物园设计标准 CJJT300-2019
  • 动物园设计规范 CJJ267-2017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4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分级试验 XFT536.4-
  • 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 GBT51046-2014
  •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2012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5部分:固体氧化性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5-2
  •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13495.1-2015
  • 消防职业安全与健康 XFT620-2006
  • 电缆防火涂料 GB28374-2012
  • 沟槽式管路连接件技术规范 GBT36019-2018
  • 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6465-2021
  • 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 GBT36122-2018
  •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GBT40484-2021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指数测定方法 GBT803-2008ISO6184-2:1985
  • 气体灭火剂的毒性试验和评价方法 XFT636-2006
  •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软件通用技术要求 XFT847-2009
  • 材料的火灾场景烟气制取方法 XFT505-2004
  • 火灾烟气毒性危险评价方法—动物试验方法 XFT506-2004
  • 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 GB26755-2011
  •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GB26851-2011
  • 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 GB4065-1983
  •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283-2020(2020修订版)
  •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T50110-1987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47-2019
  •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T50163-1992
  •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1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 XF545.1-2005
  • 灭火器箱 XF139-2009
  • 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 GBT8625-2005
  •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GBT51345-2018
  • ±800kV直流换流站设计规范 GBT50789-2012(2022修订版)
  • 消防员单兵通信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XF1086-2013
  •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CJJT149-2021
  • 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 XF863-2010
  • 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 JGJT470-2019
  •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2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 XF545.2-2005
  • 消防摩托车 XF768-2008
  • 通用雷达站设计标准 GB51418-2020
  •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JGJ144-2019
  •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
  •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消防员护目镜 XF1273-2015
  •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13-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3部分:春秋制服 XF856.3-2009
  •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50013-2018
  • 火灾损失统计方法 XF185-2014
  • 数据中心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09-2020
  • 火灾信息报告规定 XFT1192-2014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2-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4部分:夏季制服 XF856.4-2009
  •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 GB51245-2017
  • 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技术规范 GB51195-2016
  • 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XFT720-2014
  •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GBT50155-2015
  • 火灾现场勘验规则 XF839-2009
  • 木结构设计标准 GB50005-2017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XF6-2004
  •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62-2015
  •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阻燃毛衣 XF1274-2015
  • 小型水电站施工安全标准 GB51304-2018
  •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XF621-2013
  • 有色金属工业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标准 GB50544-2022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32146.1-2015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气实验室 GBT32146.2-2015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 GBT32146.3-2015
  •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 GB50077-2017
  •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GBT50046-2018
  • 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 GBT3287-2011
  • 镇(乡)村文化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JGJ 156-2008
  • 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T390-2016
  •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 JGJT 251-2011
  •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GB36246-2018
  • 种植塑料大棚工程技术规范 GBT51057-2015
  •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554-2010
  • 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环境控制要求 GBT35428-2017
  • 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 CJJ179-2012
  • 公共厕所卫生规范 GBT17217-2021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 GB37489.3-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37489.1-2019
  • 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 GBT22412-2016
  • 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 GBT17748-2016
  •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GBT2447-2009
  •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J12-2013
  •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GBT51350-2019
  • 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 JGT544-2018
  • 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 JGJT 53-2011
  • 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GBT50708-2012
  •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155-2013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2部分:住宿场所 GB37489.2-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4部分:沐浴场所 GB37489.4-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GB37489.5-2019
  • 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 GBT19686-2015
  • 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GBT29906-2013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GBT22128-2019
  •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 GBT51435-2021
  • 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230-2010
  • 建筑保温砂浆 GBT20473-2021
  •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 GBT33598-2017
  • 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 JGJT436-2018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15763.2-2005
  •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83-2016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15763.3-2009
  • 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 GBT37915-2019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 GB15763.4-2009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
  •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T129-2012
  •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JGJT235-2011
  • 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标准 JGJT175-2018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JT304-2013
  •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10001.9-2021
  • 建筑用压型钢板 GBT12755-2008
  • 楼梯栏杆及扶手 JGT558-2018
  • 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 JGJT491-2021
  • 装配式建筑用墙板技术要求 JGT578-2021
  • 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 GBT50908-2013
  • 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GA38-2021
  •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10
  •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20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 JGJ367-2015
  •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 JGJ255-2012
  •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2020
  • 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NYT2776-2015
  •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2011
  • 单层防水卷材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T316-2013
  • 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 NYT1568-2007
  • 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JGJT331-2014
  •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JGJ142-2012
  •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214-2010
  • 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 JGT231-2018
  • 玻璃幕墙光热性能 GBT18091-2015
  • 小单元建筑幕墙 JGT216-2007
  •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JGJ103-2008
  • 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 JGJ345-2014
  •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 JGT455-2014
  •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176-2009
  •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T110-2017
  • 外墙保温用锚栓 JGT366-2012
  • 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2005
  • 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 TB10097-2019
  • 建筑外墙用腻子 JGT157-2009
  • 建筑用柔性仿石饰面材料 JGT540-2017
  •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
  •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与代码 GAT972-2011
  • 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单体燃烧试验 GBT20284-2006
  • 电缆或光缆在受火条件下火焰蔓延、热释放和产烟特性的试验方法 GBT31248-2014
  • 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环境试验方法 GBT25208-2010
  •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 GBT13347-2010
  •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191-2014
  • 养猪场消防管理规范
  •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 GBT16840.1-2008
  • 火幕墙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T969-2011
  •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 GB22370-2008
  • 保险柜耐火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6810-2006
  •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5464-2010ISO1182:2002
  • 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GBZ221-2009
  • 防火封堵材料 GB23864-2009
  • 消防接口 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 GB12514.1-2005
  • 消防接口 第2部分:内扣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2-2006
  • 消防接口 第3部分:卡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3-2006
  • 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 XF770-2008
  • 消防接口 第4部分:螺纹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4-2006
  • 消防车 消防要求和试验方法 XF39-2016
  • 火焰引燃家具和组件的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GBT27904-2011
  • 火灾原因调查指南 XFT812-2008
  • 消防头盔 XF44-2015
  • 导电、防静电塑料体积电阻率测试方法 GBT15662-1995
  • 粉尘云最小点火能测试方法双层振动筛落法(积分计算能量) GBT15929-1995
  •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16
  • 消防员现场紧急救护指南 XFT968-2011
  • 火场通信控制台 XFT875-2010
  •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2016
  •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2016
  •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XF869-2010
  •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 GBT51346-2019
  • 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 CJJT114-2007
  • 灭火毯 XF1205-2014
  •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GBT 50337-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6部分:执勤帽 XF856.6-2009
  •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 XF633-2006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 GB50925-2013
  • 哈龙灭火系统工况评定 XF982-2012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重复)
  • 阻燃铺地材料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XF495-2004
  •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GBT51149-2016
  •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GB50442-2008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15
  • 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 XF1264-2015
  •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1151-2016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
  • 防排烟系统性能现场验证方法热烟试验法 XFT999-2012
  •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7-2013
  •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2016修订版)
  • 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941-2011
  •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2012(2016修订版)
  • 火灾事故调查案卷制作 XFT1034-2012
  •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 CJT476-2015
  • 网栅隔断式烟热训练室技术要求 XF942-2011
  •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 GBT51077-2015
  •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 JGJ376-2015
  • 消防员心理训练指南 XFT1039-2012
  • 消防员呼救器 GB27900-2011
  •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 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 GBT27903-2011
  • 跨区域灭火救援指挥导则 XFT1041-2012
  • 消防基础数据平台接口规范 GAT1036-2012
  • 建筑倒塌事故救援行动规程 XFT1040-2013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架构及功能要求 GAT1038.1-2012
  • 消防员高空心理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943-2011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2部分:服务管理接口 GAT1038.2-2012
  • 阻燃装饰织物 XF504-2004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3部分:信息交换接口 GAT1038.3-2012
  • 物质热稳定性的热分析试验方法 GBT13464-2008
  • 消防应急救援通则 GBT29176-2012
  • 屋顶及屋顶覆盖制品外部对火反应试验方法 GBT30735-2014
  • 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 XFT623-2006
  • 不燃无机复合板 GB25970-2010
  • 水系灭火剂 GB17835-2008
  •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GB16808-2008
  • 灭火系统A类火试验用标准燃烧物 GBT31431-2015
  • 消防员接触式送受话器 GBT26129-2010
  • 消防球阀 XF79-2010
  • 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阻燃、防火、耐火性能的试验方法 XFT537-2005
  • 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 XF622-2013
  • 钼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GB51442-2022
  • 锑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GB51445-2021
  • 石油储罐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275-2015
  • 泵站设计标准 GB50265-2022
  • 移动式消防储水装置 XF1204-2014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GBT29315-2022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5部分:冬季制服 XF856.5-2009
  •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GB50497-2019
  • 道路交通事故被困人员解救行动指南 XFT1276-2015
  •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标准 GB51441-2022
  • 消防用无线电话机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XF14-1991
  • 云计算数据中心基本要求 GBT34982-2017
  • 阻燃篷布通用技术条件 XF91-1995
  • 看守所建筑设计标准 GB51400-2020
  • 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通用技术条件 XF97-1995
  • 建筑幕墙 GBT21086-2007
  • 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 XF229-1999
  • 建筑幕墙术语 GBT34327-2017
  • 关于废止部分消防工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公消〔2016〕390号)
  •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2018
  • 灭火救援装备储备管理通则 XF1282-2015
  •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GBT7588.1-2020
  • 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 XF1151-2014
  •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GBT51141-2015
  • 火灾现场照相规则 XFT1249-2015
  • 农业温室结构设计标准 GBT 51424-2022
  • 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475-2019
  • 消防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导则 XFT1250-2015
  •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CJJ 128-2017
  • 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 XF1288-2016
  •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标准 JGJT117-2019
  • 消防车用功率输出装置 GB32157-2015
  • 蓄冷型消防员降温背心 XF1265-2015
  •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手动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 GB32459-2015
  •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T16838-2021
  • 饰面型防火涂料 GB12441-2018
  • 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测定 辐射热源法 GBT11785-2005ISO9239-12002
  •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破拆机具通用技术条件 GB32460-2015
  • 软质阻燃聚氨酯泡沫塑料 XF303-2001
  • 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30-2019
  • 细水雾枪 XF1298-2016
  •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GBT25975-2018
  • 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7部分:易燃气雾剂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7-2013
  •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31-2020
  • 电气安装用阻燃PVC塑料平导管通用技术条件 XF305-2001
  • 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技术标准 CJJT285-2018
  • 火灾原因认定规则 XF1301-2016
  •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JGJT 480-2019
  • 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 GB30122-2013
  •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139-2020
  • 消防员照明灯具 GB30734-2014
  • 119接警调度工作规程 XFT1339-2017
  •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XFT1369-2016
  • 消防指挥调度网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命名规范 GAT1037-2013
  • 喷射无机纤维防火材料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XF817-2009
  • 消防船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2553-2005
  •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 XF494-2004
  • 消防搜救犬队建设标准 XFT1150-2014
  • 防火监控报警插座与开关 GB31252-2014
  • 构件用防火保护材料快速升温耐火试验方法 XFT714-2007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5部分:小功率异步电动机 GBT27905.5-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2部分:普通平板玻璃 GBT27905.2-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3部分:黑色金属制品 GBT27905.3-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4部分:电气线路 GBT27905.4-2011
  •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1部分:系统总体要求 XFT971.1-2011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1部分:配备指南 GB21976.1-2008
  •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2部分:便携式卫星站 XFT971.2-2011
  • 消防机器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XF892.1-2010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GB21976.2-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3部分:逃生梯 GB21976.3-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4部分:逃生滑道 GB21976.4-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5部分:应急逃生器 GB21976.5-2012
  • 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工作规则 XFT1270-2015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6部分:逃生绳 GB21976.6-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GB21976.7-2012
  • 长管空气呼吸器 XF1261-2015
  •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定方法 GBT12474-2008
  • 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190-2014
  •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8627-2007
  •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性能评价 GBZ24979-2010
  •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 燃烧热值的测定 GBT14402-2007ISO17162002
  • 对火反应试验 建筑制品在辐射热源下的着火性试验方法 GBT14523-2007ISO5657:19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1部分:溶剂提取法 GBT24572.1-2009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XF836-2016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2部分:直接顶空进样法 GBT24572.2-200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3部分:活性炭吸附法 GBT24572.3-2009
  • 关于对防火门监控器设置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7〕159号)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4部分:固相微萃取法 GBT24572.4-200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5部分:吹扫捕集法 GBT24572.5-2013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 GBZ24978-2010
  •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 火警受理系统 GB16281-2010
  •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 GBT34525-2017
  •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16
  •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XF1283-2015
  •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 GB51236-2017
  •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 GB51157-2016
  •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38-2015
  •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 JGJ64-2017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0526-2021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1部分:防火玻璃 GB15763.1-2009
  • 消防产品(自愿、强制)认证目录及认证依据、标准(2020)
  •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2015
  •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2015
  • 风电场设计防火规范 NB31089-2016
  • 低压二氧化碳气体惰化保护装置 GB36660-2018
  •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GB51298-2018
  •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
  • 钢结构防火涂料 GB14907-2018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160-2008(2018年版)
  • 消防产品目录(2022年修订本)
  • 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089-2018
  • 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58-2014
  •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0849-2014
  •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 GBT50504-2009
  • 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 建标190-2018
  • 地铁限界标准 CJJ/T96-2018
  •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50646-2020
  • 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 JGJT445-2018
  •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8163-2018
  • 机械工业厂房建筑设计规范 GB50681-2011
  • 答疑、解读汇总-《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50229-2019
  •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T141-2017
  • 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071-2014
  • 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987-2014
  • 水力发电厂消防设施运行维护规程 GBT36570-20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订版)
  • 通信机房防火封堵安全技术要求 YDT2199-2010
  • 化工用电气防火封堵材料 HGT4368-2012
  •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217-2018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29317-2021
  • 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应急消〔2021〕164号)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建标163-2013
  • 危险货物运输爆炸品的认可和分项试验方法 GBT14372-2013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 火炸药生产厂房设计规范 GB51009-2014
  • 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
  •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GB51143-2015(2021修订版)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2013
  • 舞台升降式刚性防火幕 WH0101-1996
  •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2013
  •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414-2018
  • 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289号)
  •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 展览建筑设计规范 JGJ218-2010
  • 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84-2012
  •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 灾区过渡安置点防火标准 GB51324-2019
  •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15
  • 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686-2011
  •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
  •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T47-2016
  • 城市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系统技术标准 GBT51293-2018
  • 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 CJJT81-2013
  • 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 JTS158-2019
  •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GB38031-2020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GB38032-2020
  •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18384-2020
  • 印制电路板工厂设计规范 GB51127-2015
  • [关于印发《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铁运2010
  • 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 GB51159-2016
  • 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 GB50906-2013
  •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14
  •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 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 JGJT212-2010
  • 被动式太阳能建筑技术规范 JGJT267-2012
  •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116-2009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20-2009
  • 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GB50994-2014
  •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58-2009
  •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3-2014
  •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 GBT38594-2020
  •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97
  •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87-2020
  • 100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T50832-2013
  •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GB51102-2016(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7章)压缩天然气供应站
  • 会展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33-2014
  •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123-2012
  • 高强钢结构设计标准 JGJT483-2020
  •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161-2022
  • 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T50283-1999
  •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50846-2012
  •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GB50332-2002
  • 住建部-消防突出问题的咨询回复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AQ4128-2019
  •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119-2008
  • 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GBT50893-2013
  •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50105-2010
  •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2011
  • 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40-2011
  •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
  •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
  •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
  •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GB14003-2005
  • 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 JGJ6-2011
  • 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343-2014
  •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2014
  •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13
  • 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1110-2015
  •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72-2008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GB50457-2019
  •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XFT1300-2016
  •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50174-2017
  •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14
  • 轻便消防水龙 XF180-2016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XF834-2009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565-2010
  •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16
  • 泡沫灭火剂 GB15308-2006
  • 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4351.1-2005
  • 手提式灭火器 第2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 GB4351.2-2005
  • 手提式灭火器 第3部分:检验细则 GBT4351.3-2005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XF480.1-2004
  •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2890-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常规消防安全标志 XF480.2-2004
  •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 GB15603-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4部分: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 XF480.4-2004
  •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 GBT42288-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6部分:搪瓷消防安全标志 XF480.6-2004
  •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2022
  •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
  • 建筑门窗无障碍技术要求 GBT41334-2022
  •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XF1131-2014
  • 规模猪场建设 GBT17824.1-2022
  • 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
  • 氧化铝厂工艺设计标准 GBT50530-2022
  •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规定 XF1203-2014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Y5067-2017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CNCA-C18-01:2020)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器产品(CNCA-C18-02:2020)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0)
  • 水域救援作业指南 XFT3001-2020
  • 搜救犬训导员职业技能要求 XFT3002-2020
  • 火灾调查车装备通用技术要求 XFT3003-2020
  • 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 XFT3004-2020
  •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XFT3005-2020
  • 灭火剂及防火阻燃产品快速检定技术要求 XFT3006-2020
  • F类火灾水系灭火剂 XF3007-2020
  • 消防员防蜂服 XF3008-2020
  • 救援三脚架 XF3009-2020
  • 消防用雷达生命探测仪 XF3010-2020
  • 逃生与救援用车窗玻璃电动击碎装置 XFT3011-2020
  •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 XFT3012-2020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常用标号 XFT3013-2020
  • 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1219-2017
  • 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1440-2021
  • 22项应急管理行业标准(应急管理部公告2020年第6号)
  • 关于消防救援领域行业标准以“XF”代号重新编号发布的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2020年第5号)
  •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50437-2007
  • 【已废止】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XF654-2006
  • 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 GBT39866-2021
  •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5824-2021
  • 系统门窗通用技术条件 GBT39529-2020
  •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2011
  • 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GBT51063-2014
  •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
  • 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1部分:性能化在设计中的应用 GBT31540.1-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2部分:火灾发生、发展及烟气的生成 GBT31540.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3部分:结构响应和室内火灾的对外蔓延 GBT31540.3-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4部分:探测、启动和灭火 GBT31540.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5部分:火灾烟气运动 GBT31540.5-2019
  •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3部分易燃气体 GB30000.3-2013
  • 外墙外保温用防火分隔条 JGT577-2022
  •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2019
  • 建筑幕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 GBT41336-2022
  • 人员密集场所电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 GBT41091-2021
  • 多重应用环境场所电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 GBT41092-2021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 CJT416-2012
  • 公路隧道泡沫-水喷雾灭火系统 JTT1392-2021
  • 惰化防爆指南 GBT37241-2018
  • 地铁安全疏散规范 GBT33668-2017
  •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5225-2019
  •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4208-2017
  • 关于实施国家标准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若干问题的通知(公消〔2007〕
  • 关于对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和烟花爆竹工程执行消防技术标准问题的批复(公消〔2011〕140号)
  • 关于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1〕350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适用情况的函(建法函〔2012〕163号)
  • 关于对工业用地内建设“使用功能为民用的建筑”如何审核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123号)
  • 关于明确适用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发电、变配电工程规模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259号)
  • 关于对如何认定典当行业经营场所使用性质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239号)
  • 关于对撬装式LNG加气装置消防审批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4〕67号)
  • 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消〔2015〕98号)
  • 省消防总队关于执行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公消〔201
  • 关于《建规》第8.5.1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7号)
  • 关于配电小间设置双切问题的复函(民规〔2020〕6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储能电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项的函(建办科函〔2021〕403号)
  • 关于加强汗蒸、洗浴等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
  • 关于超高层建筑地下区域消防电梯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5号)
  •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有关前置规划问题的通知(公消〔2018〕24号)
  • 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公消〔2018〕46号)
  • 关于执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消〔2018〕138号)
  • 关于对住宅建筑安全疏散问题的答复意见
  • 关于夹层疏散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8〕5号)
  •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
  • 关于足疗店消防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9〕1号)
  • 关于“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疏散距离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02号)
  • 关于咨询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顶部开固定窗问题的复函
  • 关于建筑高度等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2〕10号)
  • 关于咨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复函
  • 关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有关条款解释的复函
  • 关于咨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复函(烟标〔2019〕21号)
  • 关于GB51309备用照明设计的说明
  • 关于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20号)
  • 《冷库设计规范》管理组复函:冷库排烟设计解释
  • 关于答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关于地下停车库相关问题的函(沪消汽字〔2013〕第03号)
  • 关于规范第5.4.13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8号)
  • 超高层住宅建筑避难层设置问题的复函 (建规字〔2018〕6号)
  • 【已废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
  • 【已作废】船用消防接头 GBT2031-94
  • 【已作废】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 JGJ153-2007
  • 【已作废】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138-2001
  • 【已作废】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02
  • 【已废止】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
  • 【已废止】消火栓箱 GB14561-2003
  • 【已作废】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365-2005
  • 【已废止】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 【已废止】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 【已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第158号)
  • 【已废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 【已作废】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6-2003
  • 【已作废】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646-2011
  • 【已废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5135.1-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2部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GB5135.12-2006
  • 【已废止】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2013年修订版)
  • 【已废止】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87-2000
  • 【已作废】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06
  • 【已废止】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2010
  • 【已废止】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2010
  • 【已废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6年版)
  • 【已废止】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年版)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4-2003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2部分:剩磁法 GB16840.2-1997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3部分:成分分析法 GB16840.3-1997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4部分:金相法 GB16840.4-1997
  • 【已作废】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GB50494-2009
  • 【已作废】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 【已废止】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08
  • 【已作废】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19666-2005
  • 【已废止】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16838-2005
  • 【已废止】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6465-2011
  • 【已作废】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GB50788-2012
  • 【已作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0
  • 【已废止】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50161-2009
  • 【已废止】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 GB50779-2012
  • 【已作废】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 GB50340-2016
  • 【已废止】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 GBT50362-2005
  • 【已废止】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50344 -2004
  • 【已废止】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46-91
  • 【已废止】船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CBT3294-1998
  • 【已废止】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DLT5412-2009
  • 【已废止】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 GB50490-2009
  • 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 DB11T2103.5-20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6部分:密室逃脱类场所 DB11T2103.6-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4部分:大型商业综合体 DB11T2103.4-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养老机构 DB11T2103.2-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11T2103.1-2023
  • 宁夏民用建筑消防验收图集
  • 南京市地下电动汽车库防火设计导则
  • 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
  • 北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 DB11T3034-2023
  • 北京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 DB11T 3035-2023
  • 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释疑(第一期)(济建消字〔2023〕3号)
  • 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粤建市函〔2023〕138号)
  •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消防质量控制技术标准 DBJ43T393-2022
  •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苏建函消防〔2022〕506号 )
  • 山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DB14T2489-2022
  • 山东省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案例指引(2022)
  • 沈阳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查指南 (2022年版)(沈建发〔2022〕32号)
  • 黑龙江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黑建设〔2022〕8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暖通空调)(鲁建消技字〔2022〕4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气)(鲁建消技字〔2022〕1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鲁建消技字〔2022〕2号)
  •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黔建消通〔2022〕35号)
  • 成都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2版)
  • 大连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技术规程 DB2102T0053-2022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甘建消规〔2022〕3号)
  • 南宁市建筑工程消防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2)
  •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
  • 湖南省民宿建筑设计技术导则
  • 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DB37T4328-2021
  • 山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7T242-2021
  • 【已废止】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 钢结构加固设计标准 GB51367-2019
  • 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T110-2017
  • 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17
  •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 GBT51248-2017
  •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16
  • 地铁快线设计标准 CJJT298-2019
  • 沉管法隧道设计标准 GBT 51318-2019
  •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CJJT177-2017
  •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T429-2018
  •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T50050-2017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2018
  •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 GBT50165-2020
  •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7
  •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2-2016
  • 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 GB50611-2010
  •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GB51174-2017
  •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GB51222-2017
  • 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1-2017
  • 粮食钢板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T51239-2017
  •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 JGJT 397-2016
  • 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技术标准 JGJT426-2018
  •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3-2016
  • 无负压给水设备 CJT265-2016
  •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规范 GB51221-2017
  • 建筑节能基本术语标准 GBT51140-2015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 民用建筑能耗标准 GBT51161-2016
  •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51121-2015
  • 人工制气厂站设计规范 GB51208-2016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T50375-2016
  •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68-2016
  • 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 JGJ111-2016
  •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269-2017
  • 高压直流换流站设计规范 GBT51200-2016
  • 建筑同层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232-2016
  •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4-2016
  • 保温防火复合板应用技术规程 JGJT 350-2015
  •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354-2014
  •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T50805-2012
  • 村镇住宅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900-2016
  • 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 GBT50785-2012
  • 建筑变形缝装置 JGT372-2012
  •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76-2016
  •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GB51210-2016
  • 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 JGJT299-2013
  •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GB50751-2012
  • 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 JGT415-2013
  • 殡仪馆建设标准 建标181-2017
  • 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 JGJT280-2012
  •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77-2016
  •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
  •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703-2011
  •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182-2017
  • 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标准 建标179-2016
  •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78-2016
  • 煤炭工业建筑结构设计标准 GB50583-2020
  •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建标107-2008
  • 看守所建设标准 建标164-2013
  •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 建标172-2016
  • 城市防洪规划规范 GB51079-2016
  •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建标108-2008
  •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2007
  •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29-2014
  •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GB50091-2006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2012
  •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73-2016
  •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28-2010
  • 饰面人造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90-2013
  •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2010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2015
  • 安全网 GB5725-2009
  •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2016
  •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 GB50773-2012
  •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43-2010
  •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09-2008
  • 烧结厂设计规范 GB50408-2015
  • 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 建标145-2010
  •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1-2015
  • 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 GB50984-2014
  •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455-2019
  •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GB50988-2014
  •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GB50350-2015
  •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6-2005(2009年版)
  • 人造板生产热能中心工程设计规范 GB50879-2013
  •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 GB50025-2018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 GB51220-2017
  • 燃气采暖热水炉 GB25034-2020
  • 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 GB16154-2018
  • 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 GB51131-2016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894-2013
  • 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06-2017
  • 有色金属冶炼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919-2013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50869-2013
  •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 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1186-2016
  • 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 GB51185-2016
  •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2008
  • 抗爆间室结构设计规范 GB50907-2013
  • 钢筒仓技术规范 GB50884-2013
  •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15
  • 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 GB50868-2013
  •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144-2019
  • 挤压钢管工程设计规范GB50754-2012
  • 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荷载规范 GB51006-2014
  •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GB13476-2009
  • 高耸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1203-2016
  • 电池供电的应急疏散照明自动试验系统 GB26688-2011
  • 高耸结构设计标准 GB50135-2019
  •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
  •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
  • 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5856-2010
  • 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137-2015
  •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617-2010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2014
  •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17
  •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 GB50506-2009
  • 架空索道工程技术标准 GB50127-2020
  •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8621-2012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184-2011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GB50656-2011
  •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GB51171-2016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GB50618-2011
  • 通信高压直流电源设备工程设计规范 GB51215-2017
  • 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654-2011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 GB50373-2019
  •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464-2008
  •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 GB50715-2011
  •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2009
  • 有色金属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 GB51055-2014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GB5768.1-2009
  • 管井技术规范 GB50296-2014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 GB5768.4-2017
  •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50227-2017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
  • 车用电子警报器 GB8108-2014
  • 工业建筑振动控制设计标准 GB50190-2020
  • 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524-2010
  •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28-2010
  • 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422-2017
  • 混凝土电视塔结构技术规范 GB50342-2003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规范 GB50678-2011
  • 矿山井架设计标准 GB50385-2018
  • 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10-2014
  • 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 GB26538-2011
  • 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技术规范 GB51162-2016
  • 煤炭工业露天矿疏干排水设计规范 GB51173-2016
  • 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荷载规范 GB50959-2013
  • 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99-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16
  • 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 GB50584-2010
  • 电镀废水治理设计规范 GB50136-2011
  • 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 GB50819-2013
  •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2010
  • 天线工程技术规范 GB50922-2013
  •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 GB50513-2009
  •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GBT50878-2013
  • 聚氨酯防水涂料 GBT19250-2013
  • 建筑用塑料窗 GBT28887-2012
  •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 126-2015
  • 钢门窗 GBT20909-2017
  •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JGJT 14-2011
  • 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GB30982-2014
  • 全钒液流电池 安全要求 GBT34866-2017
  • 镀锌电焊网 GBT33281-2016
  •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JGT483-2015
  • 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 GB17790-2008
  • 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改〔2020〕8号)
  •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设计规范 GY5082-2010
  •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标准 JGJT423-2018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DBJT03-118-2020
  • 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 预拌砂浆 GBT25181-2019
  • 四川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消防设计指南(试行)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规定》
  • 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标准 JGJT 17-2020
  •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2018
  • 挤塑聚苯板(XPS)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GBT30595-2014
  •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 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设计规范 SHT3103-2019
  •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336-2016
  • 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 JGJT 157-2014
  •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23-2010
  •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标准 JGJT253-2019
  •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GBT15229-2011
  • 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341-2014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GBT11968-2020
  • 蒸压泡沫混凝土砖和砌块 GBT29062-2012
  • 蒸压粉煤灰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GBT36535-2018
  • 轻板结构技术标准 JGJT 486-2020
  • 轻型钢丝网架聚苯板混凝土构件应用技术规程 JGJT269-2012
  •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TSG T7001-2023
  • 电梯自行检测规则 TSG T7008-2023
  • 电化学储能电站检修规程 GBT42315-2023
  • 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4-2017
  • 大米加工企业设计规范 GBT42299-2023
  • 海上风力发电场设计标准 GBT 51308-2019
  •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 50344-2019
  •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JGJT60-2012
  •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124-9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 铁路隧道防灾疏散救援工程设计规范 TB10020-2017
  • 轻轨交通设计标准 GBT51263-2017
  •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XFT3019-2023
  • 超细干粉灭火剂 XF578-2023
  • 消防腰斧 XF630-2023
  • 消防用红外热像仪 XFT635-2023
  • 阻燃篷布 XFT91-2023
  • 消防安全标志牌 XF480-2023
  •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 XF494-2023
  • 防火刨花板 XFT87-2023
  • 泡沫灭火剂水生生物急性毒性试验方法 XFT3021-2023
  • 灭火剂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的测定方法 XFT3020-2023
  • 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NBT10881-2021
  • 门和卷帘的防烟性能试验方法 GBT41480-2022
  • 建筑疏散用门开门推杠装置 JGT290-2010
  •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
  • 石油化工钢结构防火保护技术规范 SH3137-2013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 GB50423-2013
  •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 GB50460-2015
  •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3-2010
  •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252-2016
  • 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693-2011
  •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3-2013
  •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50346-2011
  •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85-2011
  • 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721-2011
  •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035-2014
  • 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48-2011
  • 防洪标准 GB50201-2014
  •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7-2012
  • 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GB50737-2011
  • 刨花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27-2012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2018</h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2018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GB 50210-201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8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83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10-2018,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6.1.11、6.1.12、7.1.12、11.1.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2月8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抹灰工程;5.外墙防水工程;6.门窗工程;7.吊顶工程;8.轻质隔墙工程;9.饰面板工程;10.饰面砖工程;11.幕墙工程;12.涂饰工程;13.裱糊与软包工程;14.细部工程;15.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新增了外墙防水工程一章;新增了保温层薄抹灰工程一节;将原饰面板(砖)工程一章分成饰面板工程、饰面砖工程两章;将吊顶工程分成整体面层吊顶工程、板块面层吊顶工程和格栅吊顶工程;涂饰工程和裱糊与软包工程新增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删除了木门窗制作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相关条文;幕墙工程列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其验收内容、检验方法、检查数量由各幕墙技术标准规定。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北京希凯世纪建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熊伟  邸小坛  龚万森  孟小平 张元勃  张仁瑜  李爱新  袁欣平 剪爱森 吴俊书 辛建林 殷晓梅 赵振林 谢瑜昱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饶钢  吴兆军  朱希斌  张云龙 陶乐然  胡耀林  霍瑞琴  黄圻 刘宴山  秦珩  黄小坤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本标准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配套使用。
1.0.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发布以来,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在科技和经济领域的快速发展,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要求和审美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标准是在2001版标准的基础上修编的,同时,考虑了近十几年来建筑装饰装修领域发展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法。
1.0.2 本条所述新建、扩建、改建及既有建筑包括住宅工程,但不包括古建筑和保护性建筑。既有建筑是指已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建筑。
1.0.4 建筑地面工程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执行。

2 术语

2.0.1 建筑装饰装修 building decoration
    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 基体 primary structure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 基层 base course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细部 detail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2.0.5 整体面层吊顶 integral layer ceiling
    面层材料接缝不外露的吊顶。
2.0.6 板块面层吊顶 board surface ceiling
    面层材料接缝外露的吊顶。
2.0.7 格栅吊顶 grille ceiling
    由条状或点状等材料不连续安装的吊顶。

条文说明
2.0.1 建筑装饰装修过去还有几种习惯性叫法,如建筑装饰、建筑装修、建筑装潢等,比较混乱。“建筑装饰”和“建筑装潢”词意偏重于表面处理,“建筑装修”一词则不仅包含表面处理,还包含基层处理,龙骨设置等处理过程。本标准采用“建筑装饰装修”一词包含了“建筑装饰”、“建筑装修”和“建筑装潢”,而且在本标准作出定义后实际使用越来越广泛。

3 基本规定

3.1 设计
3.2 材料
3.3 施工

3.1 设计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进行设计,并应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防火、环保、节能、减排等有关规定。建筑装饰装修耐久性应满足使用要求。
3.1.3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由施工单位完成的深化设计应经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确认。
3.1.4 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由检测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6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条文说明
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施工和验收的基础,应严格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单位完成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完成的深化设计等。
3.1.4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行业。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为公众营造出了舒适的居住和活动空间,已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在装饰装修活动中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甚至相当危险的做法。例如,随意拆改承重墙、楼板等主体和承重结构。为了保证建筑装饰装修活动本身不危及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特将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3.2 材料

3.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3.2.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可统一划分检验批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性能检验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2.5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标准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更高要求时应按合同执行。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获得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扩大一倍,且仅可扩大一次。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3.2.6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验时,或对材料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验。
3.2.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3.2.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条文说明
3.2.3 有些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没有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不具备强制性要求,故作为一般条文。
3.2.5 对进场材料进行复验,是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采取的一种确认方式,有助于避免不合格材料用于装饰装修工程,也有助于解决提供样品与供货质量不一致的问题。本标准各章的第一节“一般规定”明确规定了需要复验的材料及项目。在确定项目时,考虑了保证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关于抽样数量的规定是最低要求,为了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在抽取样品时应首先选取有疑问的样品,也可以由双方商定增加抽样数量。抽样方法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相关规定。
3.2.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大量的木质材料,包括木材和各种各样的人造木板,这些材料不经防火处理往往达不到防火要求。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防火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也有相关规定。设计人员按上述标准给出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处理方法后,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进行选材和处理,不得调换材料或减少处理步骤。

3.3 施工

3.3.1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3.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
3.3.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不得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
3.3.4 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改主体结构和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
3.3.5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3.6 施工单位应建立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等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3.3.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
3.3.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3.3.9 墙面采用保温隔热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隔热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3.3.10 管道、设备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和电气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3.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气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直接埋设电线。
3.3.12 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记录,记录应包含隐蔽部位照片。施工质量的检验批验收应有现场检查原始记录。
3.3.13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3.3.1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3.3.1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条文说明
3.3.3 为了避免装饰装修施工中随意拆改承重墙等不规范甚至相当危险的做法,导致建筑物安全度降低,或影响建筑物的主要使用功能,制定本条。
3.3.5 为了避免装饰装修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制定本条。
3.3.7 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是影响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基层有油污可能导致抹灰工程和涂饰工程出现脱层、起皮等质量问题;基体或基层强度不够可能导致饰面层脱落,甚至造成坠落伤人的严重事故。为了保证质量,避免返工,特制定本条。
3.3.8 一般来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效果很难用语言准确、完整地表述出来,某些施工质量问题也需要有一个更直观的评判依据。因此,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制作样板间、样板件或封存材料样板。样板间适用于宾馆客房、住宅、写字楼办公室等工程,样板件适用于外墙饰面或室内公共活动场所,主要材料样板是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采用的壁纸、涂料、石材等涉及颜色、光泽、图案花纹等难以描述的材料。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应由建设方、施工方、供货方等有关各方确认。

4 抹灰工程

4.1 一般规定
4.2 一般抹灰工程
4.3 保温层薄抹灰工程
4.4 装饰抹灰工程
4.5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保温层薄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一般抹灰包括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粉刷石膏等抹灰;保温层薄抹灰包括保温层外面聚合物砂浆薄抹灰;装饰抹灰包括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和假面砖等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包括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
4.1.2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4.1.3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砂浆的拉伸粘结强度;
    2 聚合物砂浆的保水率。
4.1.4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2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抹灰面积每30㎡计为1间。
4.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4.1.7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并对基层进行处理。
4.1.8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不低于㎡0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9 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4.1.10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沾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4.1.11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

条文说明
4.1.1 本标准将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两级,抹灰等级应由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技术、经济条件和装饰美观的需要来确定,并在施工图中注明。根据国内装饰抹灰的实际情况,本标准保留了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项目,但水刷石浪费水资源,并对环境有污染,应尽量减少使用。
4.1.4 经调研,实际操作中加强的方法各不相同,采用加钢丝网、玻璃纤维布的加强措施能有效控制收缩裂缝,两种方法中加钢丝网的加强效果较好。在房屋结构的布局发生改变时,装饰隔墙一般采用钢龙骨封硅钙板的工艺做法,此隔墙与原结构混凝土墙或二次结构墙的交接处裂缝通病较为突出,抹灰时通常的加强措施是加钢丝网,但此常规工艺无法确保抹灰层及基层不同收缩产生的张力,导致抹灰层裂缝的出现,甚至抹灰层上的面饰如面砖或石材的缝亦会因较大的应力发生开裂,此情况下应增大钢丝网搭接的宽度至少200mm以上。抹灰层的粘结性与基层工艺也息息相关,应增加对基层拉毛甩浆的隐蔽验收。
4.1.5 室外抹灰一般是上下层连续作业,两层之间是完整的装饰面,没有层与层之间的界限,如果按楼层划分检验批,不便于检查。另一方面各建筑物的体量和层高不一致,即使是同一建筑其层高也不完全一致,按楼层划分检验批量的概念难确定。因此,规定室外按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每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1.7 实际过程中如门窗缝隙过大会造成堵塞不严或产生收缩裂缝,因此缝隙较大时应在砂浆中掺入少量麻刀嵌塞,使其塞缝严密。
4.1.10 经调研现场发现,如墙面抹灰时根部有明显积水会造成烂根,必须保证其墙角根部无积水,早期养护时应及时将根部的积水扫除。
4.1.11 经调研发现,混凝土(包括预制混凝土)顶棚基体抹灰,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抹灰层脱落的质量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如北京市为解决混凝土顶棚基体表面抹灰层脱落的质量问题,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不得在混凝土顶棚基体表面抹灰,用腻子找平即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2 一般抹灰工程

Ⅰ 主控项目

4.2.1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4.2.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或进行界面处理。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2.3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2.4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和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4.2.5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2.6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4.2.7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2.8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9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10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0的规定。
表4.2.10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1 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2  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条文说明
4.2.3 抹灰厚度过大时,容易产生起鼓、脱落等质量问题;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由于吸水和收缩性不一致,接缝处表面的抹灰层容易开裂,上述情况均应采取加强措施,以切实保证抹灰工程的质量。
4.2.4 抹灰工程的质量关键是粘结牢固,无开裂、空鼓与脱落。如果粘结不牢,出现空鼓、开裂、脱落等缺陷,会降低对墙体的保护作用,且影响装饰效果。经调研分析,抹灰层之所以出现开裂、空鼓和脱落等质量问题,主要原因是基体表面清理不干净,如:基体表面尘埃及疏松物、隔离剂和油渍等影响抹灰粘结牢固的物质未彻底清除干净;基体表面光滑,抹灰前未作毛化处理;抹灰前基体表面浇水不透,抹灰后砂浆中的水分很快被基体吸收,使砂浆中的水泥未充分水化生成水泥石,影响砂浆粘结力;砂浆质量不好,使用不当;一次抹灰过厚,干缩率较大等,都会影响抹灰层与基体的粘结牢固。

4.3 保温层薄抹灰工程

Ⅰ 主控项目
4.3.1 保温层薄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4.3.2 基层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基层含水率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3.3 保温层薄抹灰及其加强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3.4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和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4.3.5 保温层薄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3.6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4.3.7 保温层薄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3.8 保温层薄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3.9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3.10 保温层薄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10的规定。
表4.3.10 保温层薄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4.3.10 保温层薄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
4.3.1 我国建筑外墙保温节能要求北京等寒冷地区采用外保温外墙,保温层薄抹灰工程做法大量应用,已经有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 J 144、《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  149、《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 158等。

4.4 装饰抹灰工程

Ⅰ 主控项目
4.4.1 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4.4.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或进行界面处理。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4.3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4.4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应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4.4.5 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槎痕迹;
    2 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3 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
    4 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应无掉角、脱皮和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4.6 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4.4.7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4.8 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4.8的规定。
表4.4.8 装饰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4.4.8 装饰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4.5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Ⅰ 主控项目
4.5.1 清水砌体勾缝所用砂浆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4.5.2 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材料应粘结牢固、无开裂。
    检验方法:观察。
Ⅱ 一般项目
4.5.3 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5.4 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应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

5 外墙防水工程

5.1 一般规定
5.2 砂浆防水工程
5.3 涂膜防水工程
5.4 透气膜防水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本章适用于外墙砂浆防水、涂膜防水和透气膜防水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5.1.2 外墙防水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外墙防水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4 雨后或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
5.1.3 外墙防水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防水砂浆的粘结强度和抗渗性能;
    2 防水涂料的低温柔性和不透水性;
    3 防水透气膜的不透水性。
5.1.4 外墙防水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外墙不同结构材料交接处的增强处理措施的节点;
    2 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预埋件及收头等部位的节点;
    3 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及附加层。
5.1.5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墙防水工程每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1.6 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检查不得小于10㎡,节点构造应全数进行检查。

条文说明
5.1.1 外墙渗漏水在南方多雨水地区比较严重,影响使用。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制定了外墙防水工程质量验收内容。

5.2 砂浆防水工程

Ⅰ 主控项目
5.2.1 砂浆防水层所用砂浆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2.2 砂浆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和预埋件等部位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2.3 砂浆防水层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检查雨后或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5.2.4 砂浆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及防水层各层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得有空鼓。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Ⅱ 一般项目
5.2.5 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和麻面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
5.2.6 砂浆防水层施工缝位置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方案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2.7 砂浆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5.3 涂膜防水工程

Ⅰ 主控项目
5.3.1 涂膜防水层所用防水涂料及配套材料的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3.2 涂膜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预埋件等部位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3.3 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检查雨后或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5.3.4 涂膜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应粘结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
Ⅱ 一般项目
5.3.5 涂膜防水层表面应平整,涂刷应均匀,不得有流坠、露底、气泡、皱折和翘边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
5.3.6 涂膜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针测法或割取20mm×20mm实样用卡尺测量。

5.4 透气膜防水工程

Ⅰ 主控项目
5.4.1 透气膜防水层所用透气膜及配套材料的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4.2 透气膜防水层在变形缝、门窗洞口、穿外墙管道和预埋件等部位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4.3 透气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法:检查雨后或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5.4.4 防水透气膜应与基层粘结固定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
Ⅱ 一般项目
5.4.5 透气膜防水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皱折、伤痕、破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
5.4.6 防水透气膜的铺贴方向应正确,纵向搭接缝应错开,搭接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5.4.7 防水透气膜的搭接缝应粘结牢固、密封严密;收头应与基层粘结固定牢固,缝口应严密,不得有翘边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6 门窗工程

6.1 一般规定
6.2 木门窗安装工程
6.3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6.4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6.5 特种门安装工程
6.6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和特种门安装,以及门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金属门窗包括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和涂色镀锌钢板门窗等;特种门包括自动门、全玻门和旋转门等;门窗玻璃包括平板、吸热、反射、中空、夹层、夹丝、磨砂、钢化、防火和压花玻璃等。
6.1.2 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特种门及其配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施工记录。
6.1.3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人造木板门的甲醛释放量;
    2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和抗风压性能。
6.1.4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和锚固件;
    2 隐蔽部位的防腐和填嵌处理;
    3 高层金属窗防雷连接节点。
6.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和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和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6.1.7 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及相邻洞口的位置偏差进行检验。同一类型和规格外门窗洞口垂直、水平方向的位置应对齐,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垂直方向的相邻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10mm;全楼高度小于30m的垂直方向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15mm,全楼高度不小于30m的垂直方向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20mm;
    2 水平方向的相邻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10mm;全楼长度小于30m的水平方向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15mm,全楼长度不小于30m的水平方向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20mm。
6.1.8 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
6.1.9 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6.1.10 当金属窗或塑料窗为组合窗时,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6.1.11 建筑外门窗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采用射钉固定。
6.1.12 推拉门窗扇必须牢固,必须安装防脱落装置。

6.1.13 特种门安装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6.1.14 门窗安全玻璃的使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规定。
6.1.15 建筑外窗口的防水和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6.1.1 本标准主要是针对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所以修订时取消了木门窗的加工制作环节的相关内容,使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门窗工程验收详细检验方法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 205进行。
6.1.5 本条规定了门窗工程检验批划分的原则,即进场门窗应按品种、类型、规格各自组成检验批,并规定了各种门窗组成检验批的不同数量。
    本条所称门窗品种通常是指门窗的制作材料,如实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等;门窗类型是指门窗的功能或开启方式,如平开窗、立转窗、自动门,推拉门等;门窗规格指门窗的尺寸。
6.1.6 本条对各种检验批的检查数量作出规定。考虑到对高层建筑的外窗各项性能要求应更为严格,故每个检验批的检查数量增加一倍。此外,由于特种门的重要性明显高于普通门,数量则较之普通门为少,为保证特种门的功能,规定每个检验批抽样检查的数量应比普通门加大。
6.1.7 本条规定了安装门窗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查,除检查单个门窗洞口尺寸外,还对成排或成列的门窗洞口进行拉通线检查。若相邻的上下左右洞口中线偏差过大,会影响建筑的整体美观性。
6.1.8 安装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我国标准历来规定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其原因主要是防止门窗框受挤压变形和表面保护层受损。木门窗安装也宜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如果采用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则应注意避免门窗框在施工中受损、受挤压变形或受到污染。
6.1.10 组合门窗拼樘料不仅起连接作用,而且是组合窗的重要受力部件,故对其材料应严格要求,其规格、尺寸、壁厚等应由设计给出,并应使组合窗能够承受该地区的瞬时风压值。
6.1.11 砌体中砖、砌块以及灰缝的强度较低,在砌体上用射钉安装门窗受冲击容易破碎,门窗安装固定不牢固,会脱落伤人毁物,出现安全问题。故规定在砌体上安装门窗时严禁采用射钉固定,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6.1.12 没有安装防脱落装置的推拉门窗扇容易脱落,危及安全,为了保证推拉门窗安装后使用的安全性,特将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6.1.13 特种门窗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主要有:《人行自动门用传感器》JG/T 310、《人行自动门安全要求》JG 305、《卷帘门窗》JG/T 302、《彩钢整板卷门》JG/T 306、《平开玻璃门用五金件》JG/T 326、《防火门》GB 12955、《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 17565。
6.1.14 随着国家对施工及使用安全的重视,安全玻璃越来越多地用于门窗工程,特提出对安全玻璃的使用要求。为了兼顾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安全玻璃的使用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不再单独提出要求。

6.2 木门窗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6.2.1 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2.2 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及饰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及性能检验报告。
6.2.3 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6.2.4 木门窗框的安装应牢固。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2.5 木门窗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6.2.6 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Ⅱ 一般项目
6.2.7 木门窗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刨痕和锤印。
    检验方法:观察。
6.2.8 木门窗的割角和拼缝应严密平整。门窗框、扇裁口应顺直,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6.2.9 木门窗上的槽和孔应边缘整齐,无毛刺。
    检验方法:观察。
6.2.10 木门窗与墙体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严寒和寒冷地区外门窗(或门窗框)与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充保温材料。
    检验方法: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2.11 木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和密封条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6.2.12 平开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12的规定。
表6.2.12 平开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平开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平开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
6.2.2 饰面质量会影响木材的含水率。现行国家标准《木门窗》GB/T 29498将门窗按表面饰面分为:涂饰门窗和覆面门窗,并对漆膜和各种覆面材料的外观质量及理化性能均提出了要求。
6.2.5 在正常情况下,当门窗扇关闭时,门窗扇的上端本应与下端同时或上端略早于下端贴紧门窗的上框。所谓“倒翘”通常是指当门窗扇关闭时,门窗扇的下端已经贴紧门窗下框,而门窗扇的上端由于翘曲未能与门窗的上框贴紧,尚有离缝的现象。
6.2.6 考虑到材料的发展,本标准将门窗五金件统一称为配件。门窗配件不仅影响门窗功能,也有可能影响安全,故本标准将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及功能列为主控项目。
6.2.12 表中除给出允许偏差外,对装配配合缝隙等给出了尺寸限值。考虑到所给尺寸限值是一个范围,故不再给出允许偏差。本表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木门窗》GB/T 29498的内容修订。

6.3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6.3.1 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金属门窗的防雷、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2 金属门窗框和附框的安装应牢固。预埋件及锚固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3 金属门窗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应安装防止扇脱落的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6.3.4 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Ⅱ 一般项目
6.3.5 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应无锈蚀、擦伤、划痕和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型材的表面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
6.3.6 金属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不应大于50N。
    检验方法:用测力计检查。
6.3.7 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8 金属门窗扇的密封胶条或密封毛条装配应平整、完好,不得脱槽,交角处应平顺。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6.3.9 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6.3.10 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10的规定。
表6.3.10 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续表6.3.10
6.3.11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11的规定。
表6.3.11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6.3.12 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3.12的规定。
表6.3.12 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
6.3.5 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 8478的相关内容新增了材料表面处理和外观质量的要求。
6.3.6 本条参照国家现行标准《铝合金门窗》GB/T 8478和《推拉不锈钢窗》JG/T 41、《钢门窗》GB/T 20909制定。
6.3.12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钢门窗》GB/T 20909的内容修订。

6.4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6.4.1 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和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塑料门》GB/T 28886和《建筑用塑料窗》GB/T 28887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4.2 塑料门窗框、附框和扇的安装应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mm~200mm,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600mm。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4.3 塑料组合门窗使用的拼樘料截面尺寸及内衬增强型钢的形状和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承受风荷载的拼樘料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其两端应与洞口固定牢固。窗框应与拼樘料连接紧密,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600mm。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吸铁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6.4.4 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应采用聚氨酯发泡胶填充,发泡胶填充应均匀、密实。发泡胶成型后不宜切割。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4.5 滑撑铰链的安装应牢固,紧固螺钉应使用不锈钢材质。螺钉与框扇连接处应进行防水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4.6 推拉门窗扇应安装防止扇脱落的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
6.4.7 门窗扇关闭应严密,开关应灵活。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
6.4.8 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使用应灵活,功能应满足各自使用要求。平开窗扇高度大于900mm时,窗扇锁闭点不应少于2个。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Ⅱ 一般项目
6.4.9 安装后的门窗关闭时,密封面上的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密封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条应连续完整,装配后应均匀、牢固,应无脱槽、收缩和虚压等现象;密封条接口应严密,且应位于窗的上方。
    检验方法:观察。
6.4.10 塑料门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不应大于80N;滑撑铰链的开关力不应大于80N,并不应小于30N;
    2 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不应大于100N。
    检验方法:观察;用测力计检查。
6.4.11 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颜色应均匀一致。可视面应无划痕、碰伤等缺陷,门窗不得有焊角开裂和型材断裂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6.4.12 旋转窗间隙应均匀。
    检验方法:观察。
6.4.13 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6.4.14 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4.14的规定。
表6.4.14 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6.4.14 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续表6.4.14
续表6.4.14
条文说明
6.4.2 固定片或膨胀螺钉的安装位置应尽量靠近铰链位置,以便将窗扇通过铰链传至窗框的力直接传递给墙体,但决不可将固定片或膨胀螺钉安装在中竖梃和中横梃的档头上,并且还要与其保持至少150mm的距离,以避免与紧固螺钉呈垂直方向的中梃或部分外框的膨胀受到阻碍,使塑料窗安装后不能自由胀缩。
    根据塑料门窗的抗风压值,用内衬增强型钢的型材进行简支梁试验,可以得出,固定片与墙体连接时,其间距不应超过600mm。在东南沿海地区,为了防止窗框变形导致的雨水渗漏,根据设计要求,可以适当缩小固定片间距,以不大于400mm为宜。
6.4.3 拼樘料的作用不仅是连接多樘窗,而且起着重要的固定作用。故本标准从安全角度,对拼樘料作出了严格要求。
6.4.4 塑料门窗的线性膨胀系数较大,由于温度升降易引起门窗变形或在门窗框与墙体间出现裂缝,为了防止上述现象,特规定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伸缩性能较好的闭孔弹性材料填嵌,并用密封胶密封。采用闭孔材料则是为了防止材料吸水导致连接件锈蚀,影响安装强度。
6.4.5 为了保证窗的安装强度,防止窗扇脱落,安装滑撑(摩擦铰链)时,紧固螺钉必须使用不锈钢材质,且螺钉应与框扇增强型钢可靠连接。使用不锈钢螺钉是因为普通螺钉与不锈钢的摩擦铰链由于材质不同产生的电位差会使螺钉锈蚀,最终导致窗扇脱落,给安全带来隐患。
    为了防止雨水顺螺钉进入框扇内腐蚀增强型钢,螺钉与框扇连接处应进行防水密封处理。
6.4.6 塑料门窗的热膨胀系数较大,当门窗遇冷收缩时,门窗扇容易脱落,故要求推拉门窗扇安装防脱落装置。
6.4.8 平开窗扇高度大于900mm时,锁闭点太少,窗扇两端易翘曲变形,影响窗的密封性能。增加锁闭点可保证窗扇在关闭状态下受力均衡,达到应有的密封性能。
6.4.10 本条是参照塑料门窗产品标准制定的。设置开关力上限是为了保证门窗开关的灵活性,滑撑铰链设置下限是为了防止刮风时风力导致门窗扇与框的大力撞击。

6.5 特种门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6.5.1 特种门的质量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验报告。
6.5.2 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5.3 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特种门,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启动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观察。
6.5.4 特种门的安装应牢固。预埋件及锚固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5.5 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性能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Ⅱ 一般项目
6.5.6 特种门的表面装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6.5.7 特种门的表面应洁净,应无划痕和碰伤。
    检验方法:观察。
6.5.8 推拉自动门的感应时间限值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5.8的规定。
表6.5.8 推拉自动门的感应时间限值和检验方法
表6.5.8 推拉自动门的感应时间限值和检验方法
6.5.9 人行自动门活动扇在启闭过程中对所要求保护的部位应留有安全间隙。安全间隙应小于8mm或大于25mm。
    检验方法:用钢直尺检查。
6.5.10 自动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5.10的规定。
表6.5.10 自动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6.5.10 自动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6.5.11 自动门切断电源,应能手动开启,开启力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5.11的规定。
表6.5.11 自动门手动开启力和检验方法
表6.5.11 自动门手动开启力和检验方法
注:1 推拉自动门和平开自动门为双扇时,手动开启力仅为单扇的测值;
       2 平开自动门在没有风力情况测定;
       3 重叠推拉着力点在门扇前、侧结合部的门扇边缘。

条文说明
6.5.9、6.5.10 参照现行行业标准《人行自动门安全要求》JG 305的有关内容编制。
6.5.11 本条参照现行行业标准《自动门》JG/T 177的有关内容编制。

6.6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6.6.1 玻璃的层数、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6.6.2 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检查。
6.6.3 玻璃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6.6.4 镶钉木压条接触玻璃处应与裁口边缘平齐。木压条应互相紧密连接,并应与裁口边缘紧贴,割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6.6.5 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检验方法:观察。
6.6.6 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应与玻璃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Ⅱ 一般项目
6.6.7 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和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
    检验方法:观察。
6.6.8 腻子及密封胶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及密封胶边缘与裁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检验方法:观察。
6.6.9 密封条不得卷边、脱槽,密封条接缝应粘接。
    检验方法:观察。

条文说明
6.6.1 修订条文,除设计上有特殊要求,为保护镀膜玻璃上的镀膜层及发挥镀膜层的作用,特对镀膜玻璃的安装位置及朝向作出要求: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应朝向室内。双层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磨砂玻璃朝向室内是为了防止磨砂层被污染并易于清洁。
6.6.7 为防止门窗的框、扇型材胀缩、变形时导致玻璃破碎,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

7 吊顶工程

7.1 一般规定
7.2 整体面层吊顶工程
7.3 板块面层吊顶工程
7.4 格栅吊顶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整体面层吊顶、板块面层吊顶和格栅吊顶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整体面层吊顶包括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和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水泥纤维板和木板等为整体面层的吊顶;板块面层吊顶包括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和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塑料板、玻璃板和复合板等为板块面层的吊顶;格栅吊顶包括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和木龙骨等为骨架,以金属、木材、塑料和复合材料等为格栅面层的吊顶。
7.1.2 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7.1.3 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
7.1.4 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风管严密性检验;
    2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 埋件;
    4 吊杆安装;
    5 龙骨安装;
    6 填充材料的设置;
    7 反支撑及钢结构转换层。
7.1.5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吊顶面积每30m²计为1间。
7.1.6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7.1.7 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7.1.8 吊顶工程的木龙骨和木面板应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
7.1.9 吊顶工程中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腐处理。
7.1.10 安装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7.1.11 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吊杆长度大于1500m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或采用型钢支架。
7.1.12 重型设备和有振动荷载的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7.1.13 吊顶埋件与吊杆的连接、吊杆与龙骨的连接、龙骨与面板的连接应安全可靠。
7.1.14 吊杆上部为网架、钢屋架或吊杆长度大于2500mm时,应设有钢结构转换层。
7.1.15 大面积或狭长形吊顶面层的伸缩缝及分格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
7.1.1 本章适用于龙骨加面板的吊顶工程。原吊顶分类采用暗龙骨、明龙骨的分类方法,但吊顶面板与龙骨形式相比较对装饰效果的影响更大。为了便于指导工程质量验收,现按照面板形状及装饰效果的不同,采用新的分类方式,分为整体面层吊顶、板块面层吊顶、格栅吊顶。
7.1.4 为了既保证吊顶工程的使用安全,又做到竣工验收时不破坏饰面,吊顶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非常重要,本条所列各款均应提供由监理工程师签名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1.8 由于发生火灾时,火焰和热空气迅速向上蔓延,防火问题对吊顶工程是至关重要的,顶棚使用木质材料装饰装修时应慎重。吊顶工程采用木质材料的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相关规定,未经防火处理的木质材料的燃烧性能达不到该标准的要求。
7.1.11 吊顶反支撑,即吊顶系统中承受向上荷载的反向支撑装置。是为了解决因吊杆过长造成吊顶系统不稳定(向上变形及横向变形)而采取的构造措施。吊顶反支撑通常用刚性材料制作,或用斜向支撑加以固定。
7.1.12 龙骨主要是固定面板,小型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箅子等可以固定在面板上,但如果把3kg以上的灯具、投影仪等重型设备和电扇、音箱等有震动荷载的设备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可能会造成脱落伤人事故。为了保证吊顶工程的使用安全,特将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7.1.14 吊顶上部的网架或钢屋架不宜打孔装吊杆,以免影响结构安全,故设置钢结构转换层装吊杆;吊杆长度大于2500mm时吊杆会过长不稳定,需要设置钢结构转换层。吊杆与管道等设备相遇或吊顶造型复杂时,也可设置钢结构转换层。钢结构转换层应进行结构承载力计算。
7.1.15 大面积或狭长形的整体面层吊顶、密拼缝处理的板块面层吊顶,吊顶面层材料因温、湿度变化易引起起拱、裂缝或破损现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缝或分格缝;当设计未明确且吊顶面积大于100m2或长度方向大于15m时,宜根据吊顶造型及尺寸合理设置分缝位置。遇到建筑变形缝处时,吊顶宜根据建筑变形量设计变形缝尺寸及构造。

7.2 整体面层吊顶工程

Ⅰ 主控项目
7.2.1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2.2 面层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7.2.3 整体面层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面板的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2.4 吊杆和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和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2.5 石膏板、水泥纤维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
Ⅱ 一般项目
7.2.6 面层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2.7 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箅子和检修口等设备设施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7.2.8 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应无翘曲和锤印。木质龙骨应顺直,应无劈裂和变形。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2.9 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2.10 整体面层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2.10的规定。
表7.2.10 整体面层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7.2.10 整体面层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7.3 板块面层吊顶工程

Ⅰ 主控项目
7.3.1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3.2 面层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面层材料为玻璃板时,应使用安全玻璃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7.3.3 面板的安装应稳固严密。面板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7.3.4 吊杆和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和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5 板块面层吊顶工程的吊杆和龙骨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7.3.6 面层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面板与龙骨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3.7 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箅子和检修口等设备设施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7.3.8 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平整、吻合、颜色一致,不得有划伤和擦伤等表面缺陷。木质龙骨应平整、顺直,应无劈裂。 
    检验方法:观察。
7.3.9 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3.10 板块面层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10的规定。
表7.3.10 板块面层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7.3.10 板块面层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7.4 格栅吊顶工程

Ⅰ 主控项目
7.4.1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4.2 格栅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7.4.3 吊杆和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和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4.4 格栅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格栅的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7.4.5 格栅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栅条角度应一致,边缘应整齐,接口应无错位。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4.6 吊顶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箅子和检修口等设备设施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格栅的套割交接处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7.4.7 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平整、吻合、颜色一致,不得有划伤和擦伤等表面缺陷。木质龙骨应平整、顺直,应无劈裂。
    检验方法:观察。
7.4.8 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4.9 格栅吊顶内楼板、管线设备等表面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吊顶内各种设备管线布置应合理、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
7.4.10 格栅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4.10的规定。
表7.4.10 格栅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7.4.10 格栅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8 轻质隔墙工程

8.1 一般规定
8.2 板材隔墙工程
8.3 骨架隔墙工程
8.4 活动隔墙工程
8.5 玻璃隔墙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和玻璃隔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板材隔墙包括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增强水泥板和混凝土轻质板等隔墙;骨架隔墙包括以轻钢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纸面石膏板、人造木板、水泥纤维板等为墙面板的隔墙;玻璃隔墙包括玻璃板、玻璃砖隔墙。
8.1.2 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8.1.3 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
8.1.4 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 木龙骨防火和防腐处理;
    3 预埋件或拉结筋;
    4 龙骨安装;
    5 填充材料的设置。
8.1.5 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轻质隔墙面积每30m2计为1间。
8.1.6 板材隔墙和骨架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活动隔墙和玻璃隔墙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检查。
8.1.7 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8.1.8 民用建筑轻质隔墙工程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规定。

条文说明
8.1.1 本章所规定轻质隔墙是指非承重轻质内隔墙。轻质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种类和隔墙的构造方法很多,本章将其归纳为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四种类型。加气混凝土砌块、空心砌块及各种小型砌块等砌体类轻质隔墙不在本章范围内。
    板材隔墙是指不需设置隔墙龙骨,由隔墙板材自承重,将预制或现制的隔墙板材直接固定于建筑主体结构上的隔墙工程。目前这类轻质隔墙的应用范围很广,使用的隔墙板材通常分为复合板材、单一材料板材、空心板材等类型。常见的隔墙板材如金属夹芯板、预制或现制的钢丝网水泥板、石膏夹芯板、石膏水泥板、石膏空心板、泰柏板(舒乐舍板)、增强水泥聚苯板(GRC板)、加气混凝土条板、水泥陶粒板等。随着建材行业的技术进步,这类轻质隔墙板材的性能会不断提高,板材的品种也会不断变化。
    骨架隔墙是指在隔墙龙骨两侧安装墙面板以形成墙体的轻质隔墙。这一类隔墙主要是由龙骨作为受力骨架固定于建筑主体结构上。目前大量应用的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就是典型的骨架隔墙。龙骨骨架中根据隔声或保温设计要求可以设置填充材料,根据设备安装要求安装一些设备管线等。龙骨常见的有轻钢龙骨系列、其他金属龙骨以及木龙骨。墙面板常见的有纸面石膏板、人造木板、防火板、金属板、水泥纤维板以及塑料板等。
    活动隔墙是指推拉式活动隔墙、可拆装的活动隔墙等。这一类隔墙大多使用成品板材及其金属框架、附件在现场组装而成,金属框架及饰面板一般不需再做饰面层。也有一些活动隔墙不需要金属框架,完全是使用半成品板材现场加工制作成活动隔墙。
8.1.3 轻质隔墙施工要求对所使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进场复验。目的是避免对室内空气环境造成污染。
8.1.4 轻质隔墙工程中的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是这一分项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条规定了轻质隔墙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其中设备管线安装的隐蔽工程验收属于设备专业施工配合的项目,要求在骨架隔墙封面板前,对骨架中设备管线的安装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封面板。
8.1.6 活动隔墙在大空间多功能厅室中经常使用,由于这类内隔墙是重复及动态使用,必须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和灵活性。因此,每个检验批抽查的比例有所增加。
    玻璃隔墙或玻璃砖砌筑隔墙在轻质隔墙中用量一般不是很大,但是有些玻璃隔墙的单块玻璃面积比较大,其安全性就很突出,因此,要对涉及安全性的部位和节点进行检查,而且每个检验批抽查的比例也有所提高。
8.1.7 轻质隔墙与顶棚或其他材料墙体的交接处容易出现裂缝,因此,要求轻质隔墙的这些部位采取防裂缝的措施。

8.2 板材隔墙工程

Ⅰ 主控项目
8.2.1 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和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验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验报告。
8.2.2 安装隔墙板材所需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2.3 隔墙板材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8.2.4 隔墙板材所用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施工记录。
8.2.5 隔墙板材安装应位置正确,板材不应有裂缝或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Ⅱ 一般项目
8.2.6 板材隔墙表面应光洁、平顺、色泽一致,接缝应均匀、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8.2.7 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8.2.8 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8的规定。
表8.2.8 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8.3 骨架隔墙工程

Ⅰ 主控项目
8.3.1 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和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验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8.3.2 骨架隔墙地梁所用材料、尺寸及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骨架隔墙的沿地、沿顶及边框龙骨应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3.3 骨架隔墙中龙骨间距和构造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骨架内设备管线的安装、门窗洞口等部位加强龙骨的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填充材料的品种、厚度及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3.4 木龙骨及木墙面板的防火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3.5 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8.3.6 墙面板所用接缝材料的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Ⅱ 一般项目
8.3.7 骨架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应均匀、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8.3.8 骨架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8.3.9 骨架隔墙内的填充材料应干燥,填充应密实、均匀、无下坠。
    检验方法:轻敲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3.10 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10的规定。
表8.3.10 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续表8.3.10
续表8.3.10
条文说明
8.3.2 龙骨体系沿地面、顶棚设置的龙骨及边框龙骨,是隔墙与主体结构之间重要的传力构件,要求这些龙骨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垂直平整,交接处平直,位置准确。由于这是骨架隔墙施工质量的关键部位,故应作为隐蔽工程项目加以验收。
8.3.3 目前我国的轻钢龙骨主要有两大系列,一种是仿日本系列,一种是仿欧美系列。这两种系列的构造不同,仿日本龙骨系列要求安装贯通龙骨并在竖向龙骨竖向开口处安装支撑卡,以增强龙骨的整体性和刚度,而仿欧美系列则没有这项要求。在对龙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可根据设计选用不同龙骨系列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符合设计要求。
    骨架隔墙在有门窗洞口、设备管线安装或其他受力部位,应安装加强龙骨,增强龙骨骨架的强度,以保证在门窗开启使用或受力时隔墙的稳定。
    一些有特殊结构要求的墙面,如曲面、斜面等,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龙骨安装。

8.4 活动隔墙工程

Ⅰ 主控项目
8.4.1 活动隔墙所用墙板、轨道、配件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人造木板甲醛释放量、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8.4.2 活动隔墙轨道应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8.4.3 活动隔墙用于组装、推拉和制动的构配件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推拉应安全、平稳、灵活。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手扳检查;推拉检查。
8.4.4 活动隔墙的组合方式、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Ⅱ 一般项目
8.4.5 活动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光滑、洁净,线条应顺直、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8.4.6 活动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8.4.7 活动隔墙推拉应无噪声。
    检验方法:推拉检查。
8.4.8 活动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4.8的规定。
表8.4.8 活动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8.4.8 活动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
8.4.3 推拉式活动隔墙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由于滑轨推拉制动装置的质量问题而使得推拉使用不灵活,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质量问题,本条规定了要进行推拉开启检查,应该推拉平稳、灵活。

8.5 玻璃隔墙工程

Ⅰ 主控项目
8.5.1 玻璃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板隔墙应使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验报告。
8.5.2 玻璃板安装及玻璃砖砌筑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8.5.3 有框玻璃板隔墙的受力杆件应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玻璃板安装橡胶垫位置应正确。玻璃板安装应牢固,受力应均匀。
    检验方法:观察;手推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5.4 无框玻璃板隔墙的受力爪件应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爪件的数量、位置应正确,爪件与玻璃板的连接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推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5.5 玻璃门与玻璃墙板的连接、地弹簧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8.5.6 玻璃砖隔墙砌筑中埋设的拉结筋应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数量、位置应正确。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 一般项目
8.5.7 玻璃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洁净、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
8.5.8 玻璃隔墙接缝应横平竖直,玻璃应无裂痕、缺损和划痕。
    检验方法:观察。
8.5.9 玻璃板隔墙嵌缝及玻璃砖隔墙勾缝应密实平整、均匀顺直、深浅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8.5.10 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5.10的规定。
表8.5.10 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8.5.10 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
8.5.6 玻璃砖砌筑隔墙中应埋设拉结筋,拉结筋要与建筑主体结构或受力杆件有可靠的连接;玻璃板隔墙的受力边也要与建筑主体结构或受力杆件有可靠的连接,以充分保证其整体稳定性,保证墙体的安全。

9 饰面板工程

9.1 一般规定
9.2 石板安装工程
9.3 陶瓷板安装工程
9.4 木板安装工程
9.5 金属板安装工程
9.6 塑料板安装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适用于内墙饰面板安装工程和高度不大于24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外墙饰面板安装工程的石板安装、陶瓷板安装、木板安装、金属板安装、塑料板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9.1.2 饰面板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饰面板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验报告;
    4 满粘法施工的外墙石板和外墙陶瓷板粘结强度检验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9.1.3 饰面板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室内用花岗石板的放射性、室内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
    2 水泥基粘结料的粘结强度;
    3 外墙陶瓷板的吸水率;
    4 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陶瓷板的抗冻性。
9.1.4 饰面板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龙骨安装;
    3 连接节点;
    4 防水、保温、防火节点;
    5 外墙金属板防雷连接节点。
9.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饰面板面积每30㎡计为1间;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工程每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9.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9.1.7 饰面板工程的防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条文说明
9.1.1 饰面板工程采用的石板有花岗石、大理石、板石和人造石材(实体面材);采用的瓷板有抛光板和磨边板两种,单块面积不大于1.2m²且不小于0.5m²;陶板主要包括陶板、异形陶板、陶土百叶;金属饰面板有钢板、铝板等品种;塑料板主要包括塑料贴面装饰板、覆塑装饰板、有机玻璃板材等。复合板包含在相应主导材料中。

9.2 石板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9.2.1 石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9.2.2 石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9.2.3 石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材质、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石板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9.2.4 采用满粘法施工的石板工程,石板与基层之间的粘结料应饱满、无空鼓。石板粘结应牢固。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检查外墙石板粘结强度检验报告。
Ⅱ 一般项目
9.2.5 石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应无裂痕和缺损。石板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
9.2.6 石板填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填缝材料色泽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9.2.7 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石板安装工程,石板应进行防碱封闭处理。石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9.2.8 石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9.2.9 石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9的规定。
表9.2.9 石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9.2.9 石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9.3 陶瓷板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9.3.1 陶瓷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验报告。
9.3.2 陶瓷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9.3.3 陶瓷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材质、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陶瓷板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9.3.4 采用满粘法施工的陶瓷板工程,陶瓷板与基层之间的粘结料应饱满、无空鼓。陶瓷板粘结应牢固。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检查外墙陶瓷板粘结强度检验报告。
Ⅱ 一般项目
9.3.5 陶瓷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应无裂痕和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
9.3.6 陶瓷板填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填缝材料色泽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9.3.7 陶瓷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7的规定。
表9.3.7 陶瓷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9.3.7 陶瓷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9.4 木板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9.4.1 木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木龙骨、木饰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9.4.2 木板安装工程的龙骨、连接件的材质、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木板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9.4.3 木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应无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
9.4.4 木板接缝应平直,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9.4.5 木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9.4.6 木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4.6的规定。
表9.4.6 木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9.4.6 木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9.5 金属板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9.5.1 金属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验报告。
9.5.2 金属板安装工程的龙骨、连接件的材质、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板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9.5.3 外墙金属板的防雷装置应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可靠接通。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 一般项目
9.5.4 金属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9.5.5 金属板接缝应平直,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9.5.6 金属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9.5.7 金属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5.7的规定。
表9.5.7 金属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9.5.7 金属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9.6 塑料板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9.6.1 塑料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塑料饰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验报告。
9.6.2 塑料板安装工程的龙骨、连接件的材质、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塑料板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9.6.3 塑料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应无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
9.6.4 塑料板接缝应平直,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9.6.5 塑料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9.6.6 塑料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6.6的规定。
表9.6.6 塑料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9.6.6 塑料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0 饰面砖工程

10.1 一般规定
10.2 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
10.3 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

10.1 一般规定

10.1.1 本章适用于内墙饰面砖粘贴和高度不大于100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采用满粘法施工的外墙饰面砖粘贴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0.1.2 饰面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饰面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外墙饰面砖施工前粘贴样板和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报告;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施工记录。
10.1.3 饰面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室内用花岗石和瓷质饰面砖的放射性;
    2 水泥基粘结材料与所用外墙饰面砖的拉伸粘结强度;
    3 外墙陶瓷饰面砖的吸水率;
    4 严寒及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饰面砖的抗冻性。
10.1.4 饰面砖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基层和基体;
    2 防水层。
10.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砖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饰面砖面积每30㎡计为1间;
    2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砖工程每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0.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10.1.7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前,应在待施工基层上做样板,并对样板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 110的规定。
10.1.8 饰面砖工程的防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条文说明
10.1.1 饰面砖主要包括陶瓷砖、釉面陶瓷砖、陶瓷锦砖、玻化砖、劈开砖等。外墙饰面砖粘贴比内墙饰面砖粘贴要求更高,将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单列为一节,有利于细化外墙饰面砖粘贴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10.1.3 本条仅规定对人身健康和结构安全有密切关系的材料指标进行复验。天然石材中花岗石和瓷质饰面砖的放射性较高,故规定对室内用花岗石和瓷质饰面砖的放射性进行复验。
10.1.7 为了避免大面积粘贴外墙饰面砖后出现饰面砖粘结强度不达标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本条规定现场粘贴外墙饰面砖施工前,在每种类型的基层上各粘贴饰面砖制作样板件,对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防患于未然,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判定在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 110有明确的规定。

10.2 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0.2.1 内墙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10.2.2 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填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2.3 内墙饰面砖粘贴应牢固。
    检验方法:手拍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0.2.4 满粘法施工的内墙饰面砖应无裂缝,大面和阳角应无空鼓。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Ⅱ 一般项目
10.2.5 内墙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应无裂痕和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
10.2.6 内墙面凸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0.2.7 内墙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0.2.8 内墙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8的规定。
表10.2.8 内墙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0.2.8 内墙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
10.2.4 内墙饰面砖阳角空鼓、开裂、破损是我国常见的工程质量问题,阳角处普遍存在粘结料不饱满和空鼓,饰面砖45°拼阳角缝形成的锐角容易破损,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内墙饰面砖阳角粘贴阳角条的方法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难题,值得借鉴。其他部位的内墙饰面砖边角局部空鼓对整体牢固度影响不大,在目前没有有效解决办法的情况下只要求距边10mm以内的大面无空鼓。

10.3 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0.3.1 外墙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10.3.2 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填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3.3 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伸缩缝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0.3.4 外墙饰面砖粘贴应牢固。
    检验方法:检查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10.3.5 外墙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Ⅱ 一般项目
10.3.6 外墙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应无裂痕和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
10.3.7 饰面砖外墙阴阳角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10.3.8 墙面凸出物周围的外墙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0.3.9 外墙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0.3.10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用水平尺检查。
10.3.11 外墙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11的规定。
表10.3.11 外墙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0.3.11 外墙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
10.3.2 现行行业标准《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对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填缝材料及施工方法都有明确的规定。
10.3.4 外墙饰面砖脱落危及人身安全,应有足够的粘结强度,保证牢固可靠。

11 幕墙工程

11.1 一般规定
11.2 玻璃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11.3 金属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11.4 石材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11.5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11.1 一般规定

11.1.1 本章适用于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人造板材幕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玻璃幕墙包括构件式玻璃幕墙、单元式玻璃幕墙、全玻璃幕墙和点支承玻璃幕墙。
11.1.2 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热工性能计算书、设计变更文件、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 幕墙工程所用材料、构件、组件、紧固件及其他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 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抽查合格证明;国家批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检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检验报告;
    5 后置埋件和槽式预埋件的现场拉拔力检验报告;
    6 封闭式幕墙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及层间变形性能检验报告; 
    7 注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分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 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接地点之间的电阻检测记录;
    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 幕墙构件、组件和面板的加工制作检验记录;
    11 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12 张拉杆索体系预拉力张拉记录;
    13 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11.1.3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 石材、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木纤维板、纤维水泥板和石材蜂窝板的抗弯强度;严寒、寒冷地区石材、瓷板、陶板、纤维水泥板和石材蜂窝板的抗冻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3 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剥离粘结性试验;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4 中空玻璃的密封性能;
    5 防火、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
    6 铝材、钢材主受力杆件的抗拉强度。
11.1.4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锚栓及连接件;
    2 构件的连接节点;
    3 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4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
    5 隐框玻璃板块的固定;
    6 幕墙防雷连接节点;
    7 幕墙防火、隔烟节点;
    8 单元式幕墙的封口节点。
11.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单位工程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 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11.1.6 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验收内容、检验方法、检查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和《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336的规定。
11.1.7 幕墙及其连接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当幕墙构架立柱的连接金属角码与其他连接件采用螺栓连接时,应有防松动措施。
11.1.8 玻璃幕墙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时,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11.1.9 不同金属材料接触时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
11.1.10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注胶应在洁净的专用注胶室进行,且养护环境、温度、湿度条件应符合结构胶产品的使用规定。
11.1.11 幕墙的防火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11.1.12 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1.1.13 幕墙的变形缝等部位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条文说明
11.1.1 由金属构件与各种板材组成的悬挂在主体结构上、不承担主体结构荷载与作用的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称为建筑幕墙。按建筑幕墙的面板可将其分为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人造板材幕墙及组合幕墙等。按建筑幕墙的安装形式又可将其分为散装建筑幕墙、半单元建筑幕墙、单元建筑幕墙、小单元建筑幕墙等。
11.1.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4项标准协调会会议纪要的函”(建标标便[2005]8号)的要求:“各类幕墙验收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划分原则放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具体每个项目的验收内容、检验方法、检查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验收内容、检查方法、检查数量等放入各专业幕墙技术规范”,修订了本条。
11.1.8 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所采用的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是保证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全性的关键材料。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有单、双组分之分,单组分硅酮结构密封胶靠吸收空气中水分而固化,因此,单组分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固化时间较长,一般需要14d~21d,双组分固化时间较短,一般为7d~10d。硅酮结构密封胶在完全固化前,其粘结拉伸强度是很弱的,因此,玻璃幕墙构件在打注结构胶后,应在温度20℃、湿度50%以上的干净室内养护,待完全固化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幕墙工程使用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应选用具备规定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的产品,在使用前必须对幕墙工程选用的铝合金型材、玻璃、双面胶带、硅酮耐候密封胶、塑料泡沫棒等与硅酮结构密封胶接触的材料做相容性试验和粘结剥离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打胶。
11.1.12 为了保证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可靠,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的数量、位置和方法进行埋设,埋设位置应正确。施工过程中如将预埋件的防腐层损坏,应按设计要求重新对其进行防腐处理。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11.2 玻璃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11.2.1 玻璃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应包括下列项目:
    1 玻璃幕墙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和组件质量;
    2 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
    3 玻璃幕墙主体结构上的埋件;
    4 玻璃幕墙连接安装质量;
    5 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玻璃托条;
    6 明框玻璃幕墙的玻璃安装质量;
    7 吊挂在主体结构上的全玻璃幕墙吊夹具和玻璃接缝密封;
    8 玻璃幕墙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点;
    9 玻璃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
    10 玻璃幕墙防水效果;
    11 金属框架和连接件的防腐处理;
    12 玻璃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安装质量;
    13 玻璃幕墙防雷。
11.2.2 玻璃幕墙工程一般项目应包括下列项目:
    1 玻璃幕墙表面质量;
    2 玻璃和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
    3 明框玻璃幕墙的外露框或压条;
    4 玻璃幕墙拼缝;
    5 玻璃幕墙板缝注胶;
    6 玻璃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
    7 玻璃幕墙安装偏差。

条文说明
11.2.1、11.2.2 参照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和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确定玻璃幕墙工程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11.3 金属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11.3.1 金属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应包括下列项目:
    1 金属幕墙工程所用材料和配件质量;
    2 金属幕墙的造型、立面分格、颜色、光泽、花纹和图案;
    3 金属幕墙主体结构上的埋件;
    4 金属幕墙连接安装质量;
    5 金属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
    6 金属框架和连接件的防腐处理;
    7 金属幕墙防雷;
    8 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
    9 金属幕墙防水效果。
11.3.2 金属幕墙工程一般项目应包括下列项目:
    1 金属幕墙表面质量;
    2 金属幕墙的压条安装质量;
    3 金属幕墙板缝注胶;
    4 金属幕墙流水坡向和滴水线;
    5 金属板表面质量;
    6 金属幕墙安装偏差。

条文说明
11.3.1、11.3.2 参照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和现行行业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确定石材幕墙工程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11.4 石材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11.4.1 石材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应包括下列项目:
    1 石材幕墙工程所用材料质量;
    2 石材幕墙的造型、立面分格、颜色、光泽、花纹和图案;
    3 石材孔、槽加工质量;
    4 石材幕墙主体结构上的埋件;
    5 石材幕墙连接安装质量;
    6 金属框架和连接件的防腐处理;
    7 石材幕墙的防雷;
    8 石材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
    9 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
    10 石材表面和板缝的处理;
    11 有防水要求的石材幕墙防水效果。
11.4.2 石材幕墙工程一般项目应包括下列项目:
    1 石材幕墙表面质量;
    2 石材幕墙的压条安装质量;
    3 石材接缝、阴阳角、凸凹线、洞口、槽;
    4 石材幕墙板缝注胶;
    5 石材幕墙流水坡向和滴水线;
    6 石材表面质量;
    7 石材幕墙安装偏差。

条文说明
11.4.1、11.4.2 参照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和现行行业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确定石材幕墙工程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11.5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11.5.1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主控项目应包括下列项目:
    1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和组件质量;
    2 人造板材幕墙的造型、立面分格、颜色、光泽、花纹和图案;
    3 人造板材幕墙主体结构上的埋件;
    4 人造板材幕墙连接安装质量;
    5 金属框架和连接件的防腐处理;
    6 人造板材幕墙防雷;
    7 人造板材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
    8 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
    9 有防水要求的人造板材幕墙防水效果。
11.5.2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一般项目应包括下列项目:
    1 人造板材幕墙表面质量;
    2 板缝;
    3 人造板材幕墙流水坡向和滴水线;
    4 人造板材表面质量;
    5 人造板材幕墙安装偏差。

条文说明
11.5.1、11.5.2 参照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和现行行业标准《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336确定人造板材幕墙工程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12 涂饰工程

12.1 一般规定
12.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12.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12.4 美术涂饰工程

12.1 一般规定

12.1.1 本章适用于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美术涂饰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水性涂料包括乳液型涂料、无机涂料、水溶性涂料等;溶剂型涂料包括丙烯酸酯涂料、聚氨酯丙烯酸涂料、有机硅丙烯酸涂料、交联型氟树脂涂料等;美术涂饰包括套色涂饰、滚花涂饰、仿花纹涂饰等。
12.1.2 涂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涂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 施工记录。
12.1.3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墙面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涂饰面积每30㎡计为1间。
12.1.4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涂饰工程每100㎡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2 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12.1.5 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用腻子找平或直接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 既有建筑墙面在用腻子找平或直接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用溶剂型腻子找平或直接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在用乳液型腻子找平或直接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 找平层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找平层的粘结强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298的规定;
    5 厨房、卫生间墙面的找平层应使用耐水腻子。
12.1.6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为5℃~35℃。
12.1.7 涂饰工程施工时应对与涂层衔接的其他装修材料、邻近的设备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以避免由涂料造成的沾污。
12.1.8 涂饰工程应在涂层养护期满后进行质量验收。

条文说明
12.1.1 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场所不同(如房间的墙面与安全通道的墙面)或由于造价不同(如普通宾馆与五星级宾馆),对涂饰工程的外观质量要求还是有明显区别的,因此本章在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和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一般规定”中分为“普通涂饰”和“高级涂饰”两个级别提出要求。
12.1.2 涂饰工程所选用的建筑涂料,其检验报告各项性能应符合下列标准的技术指标,如果适用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还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检验报告。
    1 《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GB/T 9755
    2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GB/T 9756
    3 《溶剂型外墙涂料》GB/T 9757
    4 《复层建筑涂料》GB/T 9779
    5 《饰面型防火涂料》GB 12441
    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
    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
    8 《外墙柔性腻子》GB/T 23455
    9 《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醇酸木器涂料》GB/T 23995
    10 《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金属板涂料》GB/T 23996
    11 《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聚氨酯木器涂料》GB/T 23997
    12 《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4408
    1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4410
    14 《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JG/T 24
    15 《外墙无机建筑涂料》JG/T 26
    16 《建筑外墙用腻子》JG/T 157
    17 《弹性建筑涂料》JG/T 172
    18 《建筑内外墙用底漆》JG/T 210
    19 《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298
    20 《水溶性内墙涂料》JC/T 423
    21 《交联型氟树脂涂料》HG/T 3792
    22 《室内用水性木器涂料》HG/T 3828
12.1.5 基层处理的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涂饰工程的最终质量,故本章将基层处理作为涂饰工程的一个工序来看待。对基层进行处理的做法一般包括清理、涂刷抗碱封闭底漆或界面剂、用腻子找平等。如果采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粉刷石膏等材料对基层进行找平,则不属于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工序,而应该按一般抹灰工程进行验收。
    不同类型的涂料对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的要求不同,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参照国际一般做法规定为不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基层含水率控制在10%以下时涂饰质量较好,同时,国内外建筑涂料产品标准对基层含水率的要求均在10%左右,故规定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基层含水率不大于10%。

12.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2.2.1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2.2.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12.2.3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开裂、起皮和掉粉。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2.2.4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标准第12.1.5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12.2.5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2.5的规定。
表12.2.5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表12.2.5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12.2.6 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2.6的规定。
表12.2.6 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表12.2.6 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12.2.7 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2.7的规定。
表12.2.7 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表12.2.7 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12.2.8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12.2.9 墙面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2.9的规定
表12.2.9 墙面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2.2.9 墙面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
12.2.5 薄涂料与产品标准适用范围的“薄质涂层”相对应,适用的国家现行标准有《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GB/T 9755、《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GB/T 9756、《溶剂型外墙涂料》GB/T 9757、《外墙无机建筑涂料》JG/T 26等。
    厚涂料适用的现行行业标准有《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JG/T 24、《弹性建筑涂料》JG/T 172等。虽然薄涂料和厚涂料一般都做成平涂效果,但对装饰效果的要求有区别,薄涂料要求涂层更为平整、细腻、光滑,而厚涂料则侧重于质感,因此分为两类提出要求。
    复层涂料大多做成凹凸花纹或点状花纹,其中主涂层的厚度在1mm以上,形成较强的立体感。复层涂料适用的现行国家标准主要有《复层建筑涂料》GB/T 9779。

12.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2.3.1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2.3.2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12.3.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开裂、起皮和反锈。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2.3.4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标准第12.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12.3.5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3.5的规定。
表12.3.5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表12.3.5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12.3.6 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3.6的规定。
表12.3.6 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表12.3.6 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12.3.7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12.3.8 墙面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3.8的规定。
表12.3.8 墙面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2.3.8 墙面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2.4 美术涂饰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2.4.1 美术涂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2.4.2 美术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开裂、起皮、掉粉和反锈。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2.4.3 美术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标准第12.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2.4.4 美术涂饰工程的套色、花纹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Ⅱ 一般项目
12.4.5 美术涂饰表面应洁净,不得有流坠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12.4.6 仿花纹涂饰的饰面应具有被模仿材料的纹理。
    检验方法:观察。
12.4.7 套色涂饰的图案不得移位,纹理和轮廓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12.4.8 墙面美术涂饰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4.8的规定。
表12.4.8 墙面美术涂饰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2.4.8 墙面美术涂饰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3 裱糊与软包工程

13.1 一般规定
13.2 裱糊工程
13.3 软包工程

13.1 一般规定

13.1.1 本章适用于聚氯乙烯塑料壁纸、纸质壁纸、墙布等裱糊工程和织物、皮革、人造革等软包工程的质量验收。
13.1.2 裱糊与软包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
    1 裱糊与软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饰面材料的样板及确认文件;
    3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 饰面材料及封闭底漆、胶粘剂、涂料的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13.1.3 软包工程应对木材的含水率及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
13.1.4 裱糊工程应对基层封闭底漆、腻子、封闭底胶及软包内衬材料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裱糊前,基层处理应达到下列规定:
    1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抹灰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 粉化的旧墙面应先除去粉化层,并在刮涂腻子前涂刷一层界面处理剂;
    3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8%;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 石膏板基层,接缝及裂缝处应贴加强网布后再刮腻子;
    5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空鼓、酥松、裂缝和泛碱;腻子的粘结强度不得小于0.3MPa;
    6 基层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应达到本标准第4.2.10条高级抹灰的要求;
    7 基层表面颜色应一致;
    8 裱糊前应用封闭底胶涂刷基层。
13.1.5 同一品种的裱糊或软包工程每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可按裱糊或软包面积每30㎡计为1间。
13.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裱糊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间,不足5间时应全数检查;
    2 软包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间,不足10间时应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13.1.1 软包工程包括不带内衬软包、带内衬软包,不带内衬软包也称为硬包。
13.1.2 近些年,随着人们对环保认识的逐步提高,对空气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装修材料释放的有害物质越来越重视,大多数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检测已成为型式检验的常规项目,检测技术也越来越完善。故要求对饰面材料及封闭底漆、胶粘剂、涂料的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进行检查。
13.1.3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规定了装饰装修材料的有害物质复验内容,要求室内用人造木板必须测定甲醛释放量。对木材含水率进行复验主要是为了防止木材变形。
13.1.4 基层质量直接影响裱糊质量,如腻子有粉化、起皮,或基层含水率过高,将会导致壁纸、墙布起泡、空鼓;如不封闭基层,则基层泛碱会导致壁纸、墙布变色;基层颜色不一致,对遮盖性不好的壁纸墙布,会导致表面颜色的不一致;基层的表面平整度将会直接影响裱糊后的视觉效果,甚至会有放大缺陷的作用。故要求裱糊基层的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应达到本标准第4.2.10条高级抹灰的要求。

13.2 裱糊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3.2.1 壁纸、墙布的种类、规格、图案、颜色和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验报告。
13.2.2 裱糊工程基层处理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2.10条高级抹灰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3.2.3 裱糊后各幅拼接应横平竖直,拼接处花纹、图案应吻合,应不离缝、不搭接、不显拼缝。
    检验方法:距离墙面1.5m处观察。
13.2.4 壁纸、墙布应粘贴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空鼓和翘边。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Ⅱ 一般项目
13.2.5 裱糊后的壁纸、墙布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波纹起伏、气泡、裂缝、皱折;表面色泽应一致,不得有斑污,斜视时应无胶痕。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3.2.6 复合压花壁纸和发泡壁纸的压痕或发泡层应无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3.2.7 壁纸、墙布与装饰线、踢脚板、门窗框的交接处应吻合、严密、顺直。与墙面上电气槽、盒的交接处套割应吻合,不得有缝隙。
    检验方法:观察。
13.2.8 壁纸、墙布边缘应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
    检验方法:观察。
13.2.9 壁纸、墙布阴角处应顺光搭接,阳角处应无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
13.2.10 裱糊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3.2.10的规定。
表13.2.10 裱糊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3.2.10 裱糊工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
13.2.5 裱糊后外观质量直接影响整体装饰效果,故提出质量要求。
13.2.7 细化了壁纸、墙布与其他交接物的接缝要求。
13.2.9 明确了阴角应搭接,且搭接应顺光;阳角应包角压实。主要是为了墙面裱糊后的整体美观。
13.2.10 为了保证裱糊质量,使验收的可操作性更强,将对墙面基层的平整度、垂直度和阴阳角方正要求作为裱糊工程的最终验收要求。如果前面对基层的验收不严,可能会导致裱糊工程的验收不合格。

13.3 软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3.3.1 软包工程的安装位置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3.3.2 软包边框所选木材的材质、花纹、颜色和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13.3.3 软包衬板材质、品种、规格、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面料及内衬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图案及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13.3.4 软包工程的龙骨、边框应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
13.3.5 软包衬板与基层应连接牢固,无翘曲、变形,拼缝应平直,相邻板面接缝应符合设计要求,横向无错位拼接的分格应保持通缝。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Ⅱ 一般项目
13.3.6 单块软包面料不应有接缝,四周应绷压严密。需要拼花的,拼接处花纹、图案应吻合。软包饰面上电气槽、盒的开口位置、尺寸应正确,套割应吻合,槽、盒四周应镶硬边。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3.3.7 软包工程的表面应平整、洁净、无污染、无凹凸不平及皱折;图案应清晰、无色差,整体应协调美观、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13.3.8 软包工程的边框表面应平整、光滑、顺直,无色差、无钉眼;对缝、拼角应均匀对称、接缝吻合。清漆制品木纹、色泽应协调一致。其表面涂饰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12章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3.3.9 软包内衬应饱满,边缘应平齐。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3.3.10 软包墙面与装饰线、踢脚板、门窗框的交接处应吻合、严密、顺直。交接(留缝)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13.3.11 软包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3.3.11的规定。
表13.3.11 软包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3.3.11 软包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
13.3.5 新增“相邻板面接缝应符合设计要求”。因软包新工艺的出现,使得整体拼装式软包墙面越来越多,相邻板面的接缝成为新增验收项目,接缝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的直线度(特别是错位拼接的直线度)应符合本标准第13.3.11条中允许偏差的要求。
13.3.6 主要针对软包饰面上的电气槽、盒等需要套割安装的装置,对其孔洞的质量要求。四周镶嵌硬边,主要是为了保证孔洞与装置的吻合,并防止交接处软包面料绷压不紧,起毛、翘起。
13.3.8 新增了“边框表面应光滑、无色差、无钉眼;对缝、拼角应均匀对称”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证边框的表面质量,使软包整体更加协调、美观。
13.3.10 主要是针对整体拼装式软包墙面,会涉及与装饰线和踢脚板、门窗框的交接,特参照裱糊的相应内容对软包墙面提出要求。

14 细部工程

14.1 一般规定
14.2 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
14.3 窗帘盒和窗台板制作与安装工程
14.4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
14.5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14.6 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

14.1 一般规定

14.1.1 本章适用于固定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和窗台板制作与安装、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花饰制作与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4.1.2 细部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14.1.3 细部工程应对花岗石的放射性和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复验。
14.1.4 细部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 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
14.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类制品每50间(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4.1.6 橱柜、窗帘盒、窗台板、门窗套和室内花饰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护栏、扶手和室外花饰每个检验批应全数检查。

条文说明
14.1.1 橱柜、窗帘盒、窗台板、门窗套、护栏、扶手、花饰等制作与安装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本章不限定材料的种类,以利于创新和提高装饰装修水平。
14.1.2 验收时检查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有利于强化设计的重要性,为验收提供依据,避免口头协议造成扯皮。材料进场验收、复验、隐蔽工程验收、施工记录是施工过程控制的重要内容,是工程质量的保证。
14.1.3 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过高会污染室内环境,进行复验有利于核查是否符合要求。
14.1.6 护栏和扶手安全性十分重要,故每个检验批的护栏和扶手要全数检查。

14.2 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4.2.1 橱柜制作与安装所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性能、有害物质限量及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14.2.2 橱柜安装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4.2.3 橱柜的造型、尺寸、安装位置、制作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橱柜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4.2.4 橱柜配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14.2.5 橱柜的抽屉和柜门应开关灵活、回位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Ⅱ 一般项目
14.2.6 橱柜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4.2.7 橱柜裁口应顺直、拼缝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14.2.8 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2.8的规定。
表14.2.8 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4.2.8 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
14.2.5 橱柜抽屉、柜门开闭频繁,应灵活、回位正确。

14.3 窗帘盒和窗台板制作与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4.3.1 窗帘盒和窗台板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性能、有害物质限量及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14.3.2 窗帘盒和窗台板的造型、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窗帘盒和窗台板的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4.3.3 窗帘盒配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Ⅱ 一般项目
14.3.4 窗帘盒和窗台板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4.3.5 窗帘盒和窗台板与墙、窗框的衔接应严密,密封胶缝应顺直、光滑。
    检验方法:观察。
14.3.6 窗帘盒和窗台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3.6的规定。
表14.3.6 窗帘盒和窗台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4.3.6 窗帘盒和窗台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
14.3.1 窗帘盒有木材、塑料、金属等多种材料做法,窗台板有天然石材、水磨石等多种材料做法。

14.4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4.4.1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花纹、颜色、性能、有害物质限量及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14.4.2 门窗套的造型、尺寸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Ⅱ 一般项目
14.4.3 门窗套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4.4.4 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4.4的规定。
表14.4.4 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4.4.4 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4.5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4.5.1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验报告。
14.5.2 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14.5.3 护栏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4.5.4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4.5.5 栏板玻璃的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Ⅱ 一般项目
14.5.6 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4.5.7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5.7的规定。
表14.5.7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4.5.7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
14.5.4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关系到人身安全,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安装,安装应牢固可靠。

14.6 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4.6.1 花饰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性能、有害物质限量及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14.6.2 花饰的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4.6.3 花饰的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Ⅱ 一般项目
14.6.4 花饰表面应洁净,接缝应严密吻合,不得有歪斜、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4.6.5 花饰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4.6.5的规定。
表14.6.5 花饰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4.6.5 花饰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5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5.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
15.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应按本标准附录A划分。
15.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格式记录。
15.0.4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格式记录。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抽查样本均应符合本标准主控项目的规定;
    2 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本标准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本标准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15.0.5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格式记录,分项工程中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15.0.6 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备本标准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 应具备表15.0.6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检验项目的合格报告;
    3 观感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表15.0.6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项目表
表15.0.6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项目表
15.0.7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格式记录。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本标准第15.0.6条的规定进行核查。
    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15.0.8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15.0.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
15.0.10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条文说明
15.0.2 本标准附录A列出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12个子分部工程及其44个分项工程的名称,本标准第4章到第14章分别对前11个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提出要求。每章第1节是对子分部工程的一般规定,第2节及以后各节是对各个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
    本次修订对标准验收的范围和章节设置做了如下调整;
    1 “门窗工程”删去了木门窗制作;
    2 增加了“外墙防水工程”;
    3 “细部工程”删去了“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
15.0.4 本标准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是否能够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标准,因此只有一个合格标准。在把握这个合格标准的严格程度时,编制组综合考虑了安全的需要、装饰效果的需要、技术的发展和目前施工的整体水平。本标准将涉及安全、主要使用功能、节能、环保等起决定作用的项目列为“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大部分为外观质量要求,不涉及使用安全。考虑到目前我国装饰装修施工水平参差不齐,而某些外观质量问题返工成本高、效果不理想,故允许有20%以下的抽查样本存在既不影响使用功能也不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但是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本标准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15.0.7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分部工程验收和子分部工程验收均应按该标准附录的格式记录。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验收时,直接按照该标准附录的格式记录即可,但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时,应对该标准附录的格式稍加修改,“分项工程名称”应改为“子分部工程名称”,“检验批数”应改为“分项工程数”。
    本条明确规定: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因此,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时,应将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结论进行汇总,不必再对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但应对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和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报告及观感质量进行核查。
15.0.8 有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除一般要求外,还会提出一些特殊的要求,如音乐厅、剧院、电影院、会堂等建筑对声学、光学有很高的要求;大型控制室、计算机房等建筑在屏蔽、绝缘方面需特别处理;一些实验室和车间有超净、防霉、防辐射等要求。为满足这些特殊要求,设计人员往往采用一些特殊的装饰装修材料和工艺。此类工程验收时,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按设计对特殊要求进行检测和验收。
15.0.9 许多案例说明,如长期在空气污染严重,通风状况不良的室内居住或工作,会导致许多健康问题,轻者出现头痛、嗜睡、疲惫无力等症状;重者会导致支气管炎、癌症等疾病,此类病症被国际医学界统称为“建筑综合征”。而劣质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散发出的有害气体是导致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我国政府逐步加强了对室内环境问题的管理,并正在将有关内容纳入技术法规。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规定要对氡、甲醛、氨、苯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控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均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附录A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表A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表A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B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表B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表B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2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6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
7 《建筑用塑料门》GB/T 28886
8 《建筑用塑料窗》GB/T 28887
9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
10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T 110
11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
12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
1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
14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336
15 《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298

最新修改于:2024-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