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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硅集成电路芯片工厂设计规范 GB50809-2012
  • 消防产品 消防安全要求 XF1025-2012
  •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GB50650-2011(2022修订版)
  • 湿地公园设计标准 CJJT308-2021
  •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XF588-2012
  • 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428-2021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GB55033-2022
  •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55009-2021
  •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121号)
  • 供热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0-2021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 钢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6-2021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
  •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GB55002-2021
  • 木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5-2021
  •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GB55003-2021
  • 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13 号 )
  • 组合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4-2021
  •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7-2021
  • 注氮控氧防火装置 XF1206-2014
  • 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 GB55025-2022
  •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6-2022
  • 探火管式灭火装置 XF1167-2014
  •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7-2022
  • 消防给水·灭火-地方标准·答疑汇编(1000问)!
  • 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3-2021
  •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1-2021
  •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2-2021
  •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16280-2014
  •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GB51054-2014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XF835-2009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 XF1290-2016
  • 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175-2016
  •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16668-2010
  •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872-2014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2019修订版)
  •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
  •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 JGJ76-2019
  •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333-2013
  •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35181-2017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
  • 建筑制图标准 GBT50104-2010
  •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
  •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 GBT51402-2021
  • 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疏散距离有关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21〕1号)
  •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GBT50939-2013
  • 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 JGJT326-2014
  •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25-2010
  •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58-2008
  •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6-2015
  •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
  • 灭火器维修 XF95-2015
  •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2013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 建筑电气制图标准 GBT50786-2012
  •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2011
  •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50966-2014
  • 电子工程建设术语标准 GBT50780-2013
  •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2011
  • 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3-2011
  • 防火门监控器 GB29364-2012
  •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GB55032-2022
  •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 CJJT148-2010
  •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JGJ298-2013
  •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55030-2022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
  • 住宅性能评定标准 GBT50362-2022
  •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 GB55034-2022
  •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8-2021
  •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GB55021-2021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4-2022
  •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55019-2021
  • 关于《建规》第5.1.9条、第5.3.5条和第5.3.13条有关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07〕92
  • 关于消防电梯与楼梯间直通室外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5〕27号)
  • 关于对室内变电站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8〕4号)
  • 关于220V附建式变电站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9〕2号 )
  • 关于内衬风管、走道宽度、管道风速问题的复函(烟标〔2020〕31号)
  • 关于消防联动问题的复函
  • 关于独立前室加压送风的问题的复函
  • 关于疏散楼梯首层疏散走道宽度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20〕1号)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答
  • 关于咨询确认相关设计是否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复函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复函(民规〔2021〕1号)
  • 关于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研究论证的通知(建办科〔2021〕3号)
  • 关于石油库中控室等抗爆设计的复函(库规函〔2020〕第2号)
  • 关于“叠压供水泵吸水管上倒流防止器可不重设”的复函及通报
  • 关于《防排烟标准》第3.1.5条疑问的复函
  • 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建标〔2015〕3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31号)
  • 文物局 应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19号)
  • 关于咨询《地铁设计规范》有关地下区间隧道消火栓设置问题的复函
  • 关于《建规》第5.2.2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9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宜的复函(建办科函〔2021〕478号)
  • 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国卫办人口函〔2022〕21号)
  • 国家标准管理组关于“TCL小家电三期项目物流仓库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4〕52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建质[2013]171号)
  •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隧道消防验收事宜的复函(交办公路函〔2017〕558号)
  • 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
  • 关于“排水管道穿越卧室问题”的复函
  • 关于防火玻璃墙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13号)
  • 关于自动灭火系统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21号)
  • 关于系统选型等问题的复函
  • 关于防护区划分问题的复函
  • 关于细水雾灭火系统防护区等问题的复函
  • 关于“12.3.12-5 6款机械三通”问题的复函
  • 关于《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16)有关问题的咨询函的回复函
  • 关于“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太阳能系统的疑问”的复函
  • 【已废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 【已作废】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GA95-2007
  • 【已作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GA836-2009
  • 【已废止】1211灭火器报废规定 GA402-2002
  • 【已作废】火灾报警设备专业术语 GBT4718-2006
  • 【已作废】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57-94
  • 【已作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05
  • 【已作废】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GB50222-1995
  • 【已作废】轻便消防水龙 GA180-1998
  • 【已废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 【已作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 【已作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 【已作废】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07
  • 【已作废】干粉灭火剂第1部分BC干粉灭火剂 GB4066.1-2004
  • 【已作废】干粉灭火剂第2部分ABC干粉灭火剂 GB4066.2-2004
  • 【已作废】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年版)
  • 【已作废】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GB50867-201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GB5135.5-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通用阀门 GB5135.6-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GB5135.7-2003
  • 【已作废】饰面型防火涂料 GB12441-2005
  • 【已废止】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1
  • 【已作废】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50220-95
  • 【已作废】室内消火栓 GB3445-2005
  • 【已作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GB5135.9-2006
  • 【已作废】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
  • 【已作废】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 【已废止】灭火剂基本术语 GA51-1993
  • 【已废止】119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6282-1996
  • 【已作废】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1-2002
  • 【已废止】建筑材料燃烧或热解发烟量的测定方法(双室法) GBT16173-1996
  • 【已作废】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
  • 【已作废】钢结构防火涂料 GB14907-2002
  • 【已废止】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08
  • 【已作废】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318-2000
  • 【已废止】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 【已作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 【已作废】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
  • 【已作废】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
  • 【已作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
  • 【已作废】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
  •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GB55029-2022
  • 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 GB55023-2022
  • 特殊设施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8-2022
  •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2009
  •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 GB55035-2023
  • 洁净手术部通用技术要求 GBT42392-2023
  •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273-2022
  • 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试验导则 GBT25296-2022
  • 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 CJJ95-2013
  • 城镇燃气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50680-2012
  •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WS308-2019
  •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
  •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12-2013
  •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142-2014
  •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50293-2014
  •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80-98
  • 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GB50613-2010
  •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CJJT97-2003
  •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 GBT50546-2009
  •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用量标准 GBT50331-2002
  • 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50824-2013
  •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GB50413-2007
  •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55016-2021
  •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50106-2010
  •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2020修订版)
  • 办公建筑设计标准 JGJT67-2019
  • 城市快速道路设计规程 CJJ129-2009
  •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1-2015
  •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48-2014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 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92-2016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标准 TASC17-20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订版)
  • 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7-2019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棉纺织工厂设计标准 GBT50481-2019
  • 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国办函〔2020〕99号)
  • 天然气液化工厂设计标准 GB51261-2019
  • 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0-2019
  • 岩棉工厂设计标准 GBT51379-2019
  • 锦纶工厂设计标准 GBT50639-2019
  • 毛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052-2014
  • 多晶硅工厂设计规范 GB51034-2014
  • 冷轧带钢工厂设计规范 GB50930-2013
  • 涤纶工厂设计标准 GBT50508-2019
  • 麻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9-2009
  • 针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112-2015
  • 服装工厂设计规范 GB50705-2012(2023修订版)
  • 氨纶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9-2013
  • 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
  • 聚酯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2-2009
  •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GB50426-2016
  • 非织造布工厂技术标准 GB50514-2020
  • 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 GB51092-2015
  • 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443-2016
  • 城市容貌标准 GB50449-2008
  • 加气混凝土工厂设计规范 GB50990-2014
  • 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174-2010
  •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工程设计规范 GBT50980-2014
  • 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GB50117-2014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JGJT260-2011
  •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T10060-2011
  • 镇规划标准 GB50188-2007
  •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924-2014
  •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
  •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
  •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008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12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8-2011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
  •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BJ124-88
  •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GJ311-2013
  •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01-2010
  •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50162-92
  •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50087-2013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50264-2013
  •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23-2021
  • 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标准 建标170-2014
  •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316-2000(2008版)
  •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T 41-2014
  •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2014
  • 防烟排烟-地方标准答疑汇编(500问)
  • 详解《防排烟技术标准》与上海《防排烟设计标准》之异同
  • 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98-2014
  •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 GBT50114-2010
  •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JGJT229-2010
  •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15
  • 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 GB50320-2014
  • 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应急消〔2021〕170号)
  •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10-2021
  •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 GB50909-2014
  •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标准 GBT50700-2022
  • 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 GBT50759-2022
  • 农业建设项目验收技术标准 GBT51429-2022
  •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 复合地基技术规范 GBT50783-2012
  • 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 (试行 )
  •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550-2010
  •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2007
  •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1-2014
  •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2013
  • 膨胀蛭石防火板 JCT2341-2015
  • 建筑用陶瓷纤维防火板 JGT564-2018
  •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规程 JGJT216-2010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 GB50901-2013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52-2012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2009年版)
  • 锅炉房设计标准 GB50041-2020
  • 化学工业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 GB50873-2013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2018
  •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555-2010
  •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 CJJT34-2022
  •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CJJT216-2014
  •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GBT50218-2014
  • 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设计标准 GBT 51437-2021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 化学工程节水设计规范 GBT50977-2014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487-2008
  • 医药工艺用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913-2013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 GBT50632-2019
  •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50260-2013
  • 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 CJJ203-2013
  • 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 建标148-2010
  • 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88-2014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GB50336-2018
  •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 GBT50811-2012
  • 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 CJJ138-2010
  •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标准 GBT50604-2010
  • 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 GB50787-2012
  • 疗养院建筑设计标准 JGJT40-2019
  •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 CJJT75-2023
  •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 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60-2011
  • 城镇建设智能卡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918-2013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 GBT50876-2013
  •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 JGJ7-2010
  •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T50146-2014
  • 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结构技术规程 JGJ13-2014
  •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 建标184-2017
  • 铝合金门窗 GBT8478-2020
  • 蒸发冷却制冷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342-2014
  • 小型水电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GBT50964-2014
  •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GTD33-2012
  •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16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JGJT 334-2014
  •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310-2013
  • 消防水鹤 XF821-2009
  •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50112-2013
  • 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 GB50684-2011
  •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50429-2007
  •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
  •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GB50642-2011
  • 山东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DB37T2409-2021
  • 海南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46T527-2021
  • 关于印发《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的通知(冀建质安〔2021〕4号)
  • 海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DB46T526-2021
  • 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指南(2021年版)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
  • 新疆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解答(新勘设协函(2021)第05号)
  • 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指南(试行)
  • 上海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 DGTJ08-88-2021
  • 内蒙古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技术规程 DB15T1894-2020内蒙古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技
  •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
  •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
  •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防技术相关问题意见(赣建设协〔2020〕
  • 宁波市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2020年)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建筑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安全操作要求及明确气体灭火系统、消防车道、双速防排
  •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水利、水电、电力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晋建消字〔2022〕195号)
  • 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建筑篇(试行)
  •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建标〔2020〕61号))
  • 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 (试行)(合建消〔2021〕21号)
  • 2020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综合检查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
  •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
  • 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技术要点 (试行 )
  •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导则(试行)
  • 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第一册)(豫建设计[2022]214号)
  • 武汉市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等疑难问题解答(2021年版)
  • 湖南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处理意见
  • 川渝地区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指南(试行)
  •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解答(穗勘设协字〔2019〕14号)
  • 天津市城市综合体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DBT29-264-2019
  • 广州市密室逃脱、剧本类娱乐经营场所消防技术指引(试行)
  •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试行)
  • 江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 DB36T1086-2018
  • 吉林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DB22T2880-2018
  • 广东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JT15-110-2015
  • 江苏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2T186-2015
  •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1026-2013
  • 广州市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老旧小区既有建筑消防设计指引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消防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43T420-2008
  • 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 DB11791-2011
  • 云南省山地城镇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 贵州省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J52-062-2013
  •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505031-2004
  • 陕西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J61T93-2014
  • 海南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暂行)(琼公消〔2018〕第117号)
  • 有色金属企业节水设计标准 GB51414-2020
  • 工程测量标准 GB50026-2020
  • 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GBT 51366-2019
  •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T50328-2014
  • 应急照明 GBT42824-2023
  • 矿山电力设计标准 GB50070-2020
  • 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154-2020
  • 城市供水应急和备用水源工程技术标准 CJJT282-2019
  •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97-2019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5-2010
  • 埋地钢质管道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 GBT50538-2020
  • 建材工程术语标准 GBT50731-2019
  • 森林火情瞭望监测系统设计标准 GBT51425-2020
  • 建筑木结构用阻燃涂料 JGT572-2019
  •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304-2019
  • 智能变电站工程调试及验收标准 GBT51420-2020
  •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92-2018
  • 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标准 CJJT314-2022
  • 网络工程设计标准 GBT51375-2019
  •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 GB50495-2019
  •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50364-2018
  • 绿色校园评价标准 GBT51356-2019
  •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18
  • 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 GBT50379-2018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50185-2019
  •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GBT 51327-2018
  • 工程隔振设计标准 GB50463-2019
  •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建文〔2021〕16号)
  • httpswww.cabr-fire.comgf1579list-1579.htm
  • 嘉兴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质量手册(2022)
  •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12
  •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标准 GBT50511-2022
  •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 GB50383-201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5135.1-2019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GB5135.2-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3部分:水雾喷头 GB5135.3-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GB5135.4-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GB5135.5-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通用阀门 GB5135.6-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GB5135.7-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8部分:加速器 GB5135.8-2003
  • 消防手套 XF7-2004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GB5135.9-2018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 XF1157-2014
  •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XFT579-2005
  •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7
  • 石油储罐阻火器 GB5908-2005
  • 消防水枪 GB8181-2005
  • 消防软管卷盘 GB15090-2005
  •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5630-1995
  • 远控消防炮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7-2003
  •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19880-2005
  •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5506-2010
  • 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 GBT4327-2008
  • 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 XF211-2009
  •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XF703-2007
  •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XF632-2006
  • 消防梯 XF137-2007
  •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12978-2003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6806-2006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 火灾分类 GBT4968-2008
  • 消防泵 GB6245-2006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GB28184-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5部分:受理软件功能要求 GB26875.5-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6部分:信息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GB26875.6-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7部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GBT26875.7-2015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8部分:监控中心对外数据交换协议 GBT26875.8-2015
  •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 XF1061-2013
  • 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 GB50745-2012
  • 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4〕9号)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202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GB5135.10-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 GB5135.11-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3部分:水幕喷头 GB5135.13-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GB5135.14-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5部分:家用喷头 GB5135.15-200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6部分:消防洒水软管 GB5135.16-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7部分:减压阀 GB5135.17-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 GBT5135.18-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 GBT5135.19-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0部分:涂覆钢管 GBT5135.20-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1部分:末端试水装置 GB5135.21-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2部分:特殊应用喷头 GB5135.22-2019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3部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 XF480.3-2004
  •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 可供选择和附加的试验程序 GBT26784-2011
  • 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 GB15930-2007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5部分:荧光消防安全标志 XF480.5-2004
  •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16
  •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 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设计标准 GBT50779-2022
  • 建筑火灾荷载调查与统计分析方法 XFT1427-2017
  • 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规范 SYT6344-2017
  •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6部分:SEM微观形貌分析法 GBT16840.6-2012
  • 细水雾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26785-2011
  • 燃烧训练室技术要求 XFT1289-2016
  • 热不稳定物质动力学常数的热分析试验方法 GBT17802-2011
  • 电气火灾勘验方法和程序 第2部分:物证的溶解分离提取方法 GBT29180.2-2012
  • 推闩式逃生门锁通用技术要求 GB30051-2013
  • 火焰在垂直表面的横向蔓延试验方法 GBT28752-2012
  • 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XFT1245-2015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20
  • 消防训练安全要则 XFT967-2011
  •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GB13365-2005
  • 铺地纺织品静电性能参数及测量方法 XF96-1995
  • 消防吸水胶管 GB6969-2005
  • 消防安全工程 总则 GBT3159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1部分:计算方法的评估、验证和确认 GBT31593.1-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2部分:所需数据类型与信息 GBT31593.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3部分:火灾风险评估指南 GBT31593.3-2015
  • httpswww.cabr-fire.comgf1822list-1822.htm
  •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575-2010
  •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50059-2011 
  • 100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50697-2011
  • 1000kV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GB50993-2014
  •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48-2018
  • 安全色 GB2893-2008
  •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工厂设计规范 GB51136-2015
  • 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2-2013
  • 冰雪景观建筑技术标准 GB51202-2016
  •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GB50647-2011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1-2013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6-2019
  • 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 GB50515-2010 (2)
  • 地热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1-2013
  •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21734-2008
  • 电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814-2013
  • 电子工业废气处理工程设计标准 GB51401-2019
  • 发光二极管工厂设计规范 GB51209-2016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
  •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5-2013
  • 干法赤泥堆场设计规范 GB50986-2014
  • 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0-2013
  • 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 GB51017-2014
  •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50794-2012
  • 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1067-2014
  • 光纤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0945-2013
  • 航空工业工程设计规范 GB51170-2016
  •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0489-2009
  • 机械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GB51155-2016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 GB50881-2013
  •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厂设计规范 GB51122-2015
  • 间接蒸发冷水机组 JGT580-2022
  •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GB50212-2014
  •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GB50870-2013
  • 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 JGT236-2022
  • 卷帘门窗 JGT302-2022
  • 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9-2013
  • 矿山提升井塔设计规范 GB51184-2016
  • 冷库安全规程 GB28009-2011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7-2015
  • 连铸工程设计规范 GB50580-2010
  • 炼焦工艺设计规范 GB50432-2007
  • 铝加工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482-2009
  • 煤矿主要通风机站设计规范 GB50450-2008
  • 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 GB50435-2016
  •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 GB50349-2015
  • 铅锌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985-2014
  •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50574-2010
  • 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0957-2013
  •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GB10055-2007
  •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GB50447-2008
  •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 GB50687-2011
  •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
  • 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 GB50582-2010
  • 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 GB50360-2016
  •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 GB50954-2014
  •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
  •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GB50226-2007(2011年修订版)
  •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GB51194-2016
  •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GB51158-2015
  • 头部防护安全帽 GB2811-2019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83-2011
  • 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69-2016
  • 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376-2015
  •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 GB50800-2012
  • 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GB11652-2012
  • 冶金工业建设钻探技术规范 GB50734-2012
  • 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 GB51073-2014
  • 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1133-2015
  • 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1047-2014
  • 游乐设施安全防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28265-2012
  • 有色金属加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758-2012
  • 有色金属冶炼厂收尘设计规范 GB50753-2012
  • 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0317-2009
  • 装饰石材工厂设计规范 GB50897-2013
  • httpswww.cabr-fire.comgf1773list-1773.htm
  • 冶金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 GB51119-2015
  • 乳制品厂设计规范 GB50998-2014
  • 煤炭工业矿井节能设计规范 GB51053-2014
  •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6-2012
  • 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944-2013
  • 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
  • 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702-2011
  • 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GB50963-2014
  •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0052-2020
  • 电子工厂化学品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781-2012
  •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158-2006
  •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50689-2011
  • 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 GB51204-2016
  •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14050-2008
  • 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 GB50952-2013
  • 中药药品生产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1069-2014
  • 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950-2013
  • 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90-2011
  • 油田注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1-2014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6-2011
  • 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 GB50766-201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2014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GB50126-2008
  • 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883-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8-2010
  • 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规范 GB50882-2013
  •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GB50322-201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2014
  •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 GB14925-2010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2014
  •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2008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8-2018
  •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
  • 化纤工厂验收规范 GB50956-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049-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2-2012
  • ±800kV及以下直流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29-2012
  • 涤纶、锦纶、丙纶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95-201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重复)
  •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19517-2009
  •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13
  •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1-201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2014
  • 1000kV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35-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16
  • 1000kV构支架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34-2013
  •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27-2011
  •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GB51120-2015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9-2010
  •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69-2014
  •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 GB50424-2015
  •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1043-2014
  •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635-2010
  •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545-2010
  •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799-2012
  •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665-2011
  • 太阳能发电站支架基础技术规范 GB51101-2016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8380-2012
  • 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973-2014
  • 电磁波暗室工程技术规范 GB50826-2012
  •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8-2013
  • 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 GB51096-2015
  •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标准 GB50040-2020
  •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 GB50652-2011
  •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9-2002
  • 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 GB50896-2013
  • 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GB50863-2013
  • 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105-2015
  • 炼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39-2015
  • 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 GB50673-2011
  • 卡丁车场建设规范 GB19197-2003
  • 地下水封石洞油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996-2014
  •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GB50195-2013
  •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093-2013
  •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50288-2018
  • 粘胶纤维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750-2012
  • 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 建标193-2018
  • 住宅卫生间功能及尺寸系列 GBT11977-2008
  • 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 GBT3976-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
  • httpswww.cabr-fire.comgf2011list-2011.htm
  • 消防安全工程 第4部分:设定火灾场景和设定火灾的选择 GBT31593.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5部分:火羽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5-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6部分:烟气层的计算要求 GBT31593.6-2015
  • 脉冲气压喷雾水枪通用技术条件 XF534-2005
  •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XF63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7部分:顶棚射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7-2015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2部分:易燃固体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2-200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8部分:开口气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8-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9部分:人员疏散评估指南 GBT31593.9-2015
  • 离心泵名词术语 GBT7021-2019
  •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 CJJ11-2011(2019修订版)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3部分:易于自燃的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3-2
  • 监狱建筑设计标准 JGJ446-2018
  •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50688-2011(2019修订版)
  • 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 XFT1340-2016
  • 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技术标准 JGJT484-2019
  • 阻燃及耐火电缆 阻燃橡皮绝缘电缆分级和要求 XF535-2005
  • 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T51368-2019
  • 居住绿地设计标准 CJJ∕T294-2019
  • 植物园设计标准 CJJT300-2019
  • 动物园设计规范 CJJ267-2017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4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分级试验 XFT536.4-
  • 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 GBT51046-2014
  •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2012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5部分:固体氧化性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5-2
  •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13495.1-2015
  • 消防职业安全与健康 XFT620-2006
  • 电缆防火涂料 GB28374-2012
  • 沟槽式管路连接件技术规范 GBT36019-2018
  • 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6465-2021
  • 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 GBT36122-2018
  •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GBT40484-2021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指数测定方法 GBT803-2008ISO6184-2:1985
  • 气体灭火剂的毒性试验和评价方法 XFT636-2006
  •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软件通用技术要求 XFT847-2009
  • 材料的火灾场景烟气制取方法 XFT505-2004
  • 火灾烟气毒性危险评价方法—动物试验方法 XFT506-2004
  • 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 GB26755-2011
  •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GB26851-2011
  • 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 GB4065-1983
  •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283-2020(2020修订版)
  •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T50110-1987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47-2019
  •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T50163-1992
  •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1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 XF545.1-2005
  • 灭火器箱 XF139-2009
  • 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 GBT8625-2005
  •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GBT51345-2018
  • ±800kV直流换流站设计规范 GBT50789-2012(2022修订版)
  • 消防员单兵通信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XF1086-2013
  •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CJJT149-2021
  • 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 XF863-2010
  • 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 JGJT470-2019
  •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2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 XF545.2-2005
  • 消防摩托车 XF768-2008
  • 通用雷达站设计标准 GB51418-2020
  •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JGJ144-2019
  •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
  •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消防员护目镜 XF1273-2015
  •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13-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3部分:春秋制服 XF856.3-2009
  •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50013-2018
  • 火灾损失统计方法 XF185-2014
  • 数据中心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09-2020
  • 火灾信息报告规定 XFT1192-2014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2-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4部分:夏季制服 XF856.4-2009
  •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 GB51245-2017
  • 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技术规范 GB51195-2016
  • 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XFT720-2014
  •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GBT50155-2015
  • 火灾现场勘验规则 XF839-2009
  • 木结构设计标准 GB50005-2017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XF6-2004
  •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62-2015
  •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阻燃毛衣 XF1274-2015
  • 小型水电站施工安全标准 GB51304-2018
  •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XF621-2013
  • 有色金属工业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标准 GB50544-2022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32146.1-2015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气实验室 GBT32146.2-2015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 GBT32146.3-2015
  •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 GB50077-2017
  •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GBT50046-2018
  • 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 GBT3287-2011
  • 镇(乡)村文化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JGJ 156-2008
  • 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T390-2016
  •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 JGJT 251-2011
  •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GB36246-2018
  • 种植塑料大棚工程技术规范 GBT51057-2015
  •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554-2010
  • 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环境控制要求 GBT35428-2017
  • 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 CJJ179-2012
  • 公共厕所卫生规范 GBT17217-2021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 GB37489.3-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37489.1-2019
  • 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 GBT22412-2016
  • 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 GBT17748-2016
  •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GBT2447-2009
  •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J12-2013
  •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GBT51350-2019
  • 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 JGT544-2018
  • 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 JGJT 53-2011
  • 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GBT50708-2012
  •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155-2013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2部分:住宿场所 GB37489.2-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4部分:沐浴场所 GB37489.4-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GB37489.5-2019
  • 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 GBT19686-2015
  • 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GBT29906-2013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GBT22128-2019
  •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 GBT51435-2021
  • 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230-2010
  • 建筑保温砂浆 GBT20473-2021
  •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 GBT33598-2017
  • 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 JGJT436-2018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15763.2-2005
  •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83-2016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15763.3-2009
  • 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 GBT37915-2019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 GB15763.4-2009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
  •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T129-2012
  •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JGJT235-2011
  • 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标准 JGJT175-2018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JT304-2013
  •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10001.9-2021
  • 建筑用压型钢板 GBT12755-2008
  • 楼梯栏杆及扶手 JGT558-2018
  • 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 JGJT491-2021
  • 装配式建筑用墙板技术要求 JGT578-2021
  • 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 GBT50908-2013
  • 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GA38-2021
  •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10
  •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20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 JGJ367-2015
  •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 JGJ255-2012
  •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2020
  • 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NYT2776-2015
  •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2011
  • 单层防水卷材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T316-2013
  • 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 NYT1568-2007
  • 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JGJT331-2014
  •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JGJ142-2012
  •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214-2010
  • 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 JGT231-2018
  • 玻璃幕墙光热性能 GBT18091-2015
  • 小单元建筑幕墙 JGT216-2007
  •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JGJ103-2008
  • 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 JGJ345-2014
  •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 JGT455-2014
  •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176-2009
  •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T110-2017
  • 外墙保温用锚栓 JGT366-2012
  • 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2005
  • 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 TB10097-2019
  • 建筑外墙用腻子 JGT157-2009
  • 建筑用柔性仿石饰面材料 JGT540-2017
  •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
  •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与代码 GAT972-2011
  • 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单体燃烧试验 GBT20284-2006
  • 电缆或光缆在受火条件下火焰蔓延、热释放和产烟特性的试验方法 GBT31248-2014
  • 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环境试验方法 GBT25208-2010
  •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 GBT13347-2010
  •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191-2014
  • 养猪场消防管理规范
  •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 GBT16840.1-2008
  • 火幕墙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T969-2011
  •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 GB22370-2008
  • 保险柜耐火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6810-2006
  •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5464-2010ISO1182:2002
  • 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GBZ221-2009
  • 防火封堵材料 GB23864-2009
  • 消防接口 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 GB12514.1-2005
  • 消防接口 第2部分:内扣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2-2006
  • 消防接口 第3部分:卡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3-2006
  • 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 XF770-2008
  • 消防接口 第4部分:螺纹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4-2006
  • 消防车 消防要求和试验方法 XF39-2016
  • 火焰引燃家具和组件的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GBT27904-2011
  • 火灾原因调查指南 XFT812-2008
  • 消防头盔 XF44-2015
  • 导电、防静电塑料体积电阻率测试方法 GBT15662-1995
  • 粉尘云最小点火能测试方法双层振动筛落法(积分计算能量) GBT15929-1995
  •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16
  • 消防员现场紧急救护指南 XFT968-2011
  • 火场通信控制台 XFT875-2010
  •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2016
  •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2016
  •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XF869-2010
  •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 GBT51346-2019
  • 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 CJJT114-2007
  • 灭火毯 XF1205-2014
  •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GBT 50337-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6部分:执勤帽 XF856.6-2009
  •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 XF633-2006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 GB50925-2013
  • 哈龙灭火系统工况评定 XF982-2012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重复)
  • 阻燃铺地材料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XF495-2004
  •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GBT51149-2016
  •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GB50442-2008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15
  • 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 XF1264-2015
  •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1151-2016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
  • 防排烟系统性能现场验证方法热烟试验法 XFT999-2012
  •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7-2013
  •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2016修订版)
  • 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941-2011
  •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2012(2016修订版)
  • 火灾事故调查案卷制作 XFT1034-2012
  •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 CJT476-2015
  • 网栅隔断式烟热训练室技术要求 XF942-2011
  •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 GBT51077-2015
  •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 JGJ376-2015
  • 消防员心理训练指南 XFT1039-2012
  • 消防员呼救器 GB27900-2011
  •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 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 GBT27903-2011
  • 跨区域灭火救援指挥导则 XFT1041-2012
  • 消防基础数据平台接口规范 GAT1036-2012
  • 建筑倒塌事故救援行动规程 XFT1040-2013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架构及功能要求 GAT1038.1-2012
  • 消防员高空心理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943-2011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2部分:服务管理接口 GAT1038.2-2012
  • 阻燃装饰织物 XF504-2004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3部分:信息交换接口 GAT1038.3-2012
  • 物质热稳定性的热分析试验方法 GBT13464-2008
  • 消防应急救援通则 GBT29176-2012
  • 屋顶及屋顶覆盖制品外部对火反应试验方法 GBT30735-2014
  • 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 XFT623-2006
  • 不燃无机复合板 GB25970-2010
  • 水系灭火剂 GB17835-2008
  •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GB16808-2008
  • 灭火系统A类火试验用标准燃烧物 GBT31431-2015
  • 消防员接触式送受话器 GBT26129-2010
  • 消防球阀 XF79-2010
  • 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阻燃、防火、耐火性能的试验方法 XFT537-2005
  • 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 XF622-2013
  • 钼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GB51442-2022
  • 锑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GB51445-2021
  • 石油储罐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275-2015
  • 泵站设计标准 GB50265-2022
  • 移动式消防储水装置 XF1204-2014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GBT29315-2022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5部分:冬季制服 XF856.5-2009
  •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GB50497-2019
  • 道路交通事故被困人员解救行动指南 XFT1276-2015
  •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标准 GB51441-2022
  • 消防用无线电话机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XF14-1991
  • 云计算数据中心基本要求 GBT34982-2017
  • 阻燃篷布通用技术条件 XF91-1995
  • 看守所建筑设计标准 GB51400-2020
  • 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通用技术条件 XF97-1995
  • 建筑幕墙 GBT21086-2007
  • 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 XF229-1999
  • 建筑幕墙术语 GBT34327-2017
  • 关于废止部分消防工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公消〔2016〕390号)
  •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2018
  • 灭火救援装备储备管理通则 XF1282-2015
  •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GBT7588.1-2020
  • 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 XF1151-2014
  •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GBT51141-2015
  • 火灾现场照相规则 XFT1249-2015
  • 农业温室结构设计标准 GBT 51424-2022
  • 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475-2019
  • 消防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导则 XFT1250-2015
  •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CJJ 128-2017
  • 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 XF1288-2016
  •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标准 JGJT117-2019
  • 消防车用功率输出装置 GB32157-2015
  • 蓄冷型消防员降温背心 XF1265-2015
  •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手动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 GB32459-2015
  •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T16838-2021
  • 饰面型防火涂料 GB12441-2018
  • 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测定 辐射热源法 GBT11785-2005ISO9239-12002
  •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破拆机具通用技术条件 GB32460-2015
  • 软质阻燃聚氨酯泡沫塑料 XF303-2001
  • 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30-2019
  • 细水雾枪 XF1298-2016
  •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GBT25975-2018
  • 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7部分:易燃气雾剂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7-2013
  •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31-2020
  • 电气安装用阻燃PVC塑料平导管通用技术条件 XF305-2001
  • 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技术标准 CJJT285-2018
  • 火灾原因认定规则 XF1301-2016
  •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JGJT 480-2019
  • 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 GB30122-2013
  •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139-2020
  • 消防员照明灯具 GB30734-2014
  • 119接警调度工作规程 XFT1339-2017
  •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XFT1369-2016
  • 消防指挥调度网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命名规范 GAT1037-2013
  • 喷射无机纤维防火材料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XF817-2009
  • 消防船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2553-2005
  •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 XF494-2004
  • 消防搜救犬队建设标准 XFT1150-2014
  • 防火监控报警插座与开关 GB31252-2014
  • 构件用防火保护材料快速升温耐火试验方法 XFT714-2007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5部分:小功率异步电动机 GBT27905.5-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2部分:普通平板玻璃 GBT27905.2-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3部分:黑色金属制品 GBT27905.3-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4部分:电气线路 GBT27905.4-2011
  •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1部分:系统总体要求 XFT971.1-2011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1部分:配备指南 GB21976.1-2008
  •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2部分:便携式卫星站 XFT971.2-2011
  • 消防机器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XF892.1-2010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GB21976.2-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3部分:逃生梯 GB21976.3-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4部分:逃生滑道 GB21976.4-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5部分:应急逃生器 GB21976.5-2012
  • 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工作规则 XFT1270-2015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6部分:逃生绳 GB21976.6-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GB21976.7-2012
  • 长管空气呼吸器 XF1261-2015
  •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定方法 GBT12474-2008
  • 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190-2014
  •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8627-2007
  •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性能评价 GBZ24979-2010
  •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 燃烧热值的测定 GBT14402-2007ISO17162002
  • 对火反应试验 建筑制品在辐射热源下的着火性试验方法 GBT14523-2007ISO5657:19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1部分:溶剂提取法 GBT24572.1-2009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XF836-2016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2部分:直接顶空进样法 GBT24572.2-200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3部分:活性炭吸附法 GBT24572.3-2009
  • 关于对防火门监控器设置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7〕159号)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4部分:固相微萃取法 GBT24572.4-200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5部分:吹扫捕集法 GBT24572.5-2013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 GBZ24978-2010
  •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 火警受理系统 GB16281-2010
  •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 GBT34525-2017
  •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16
  •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XF1283-2015
  •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 GB51236-2017
  •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 GB51157-2016
  •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38-2015
  •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 JGJ64-2017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0526-2021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1部分:防火玻璃 GB15763.1-2009
  • 消防产品(自愿、强制)认证目录及认证依据、标准(2020)
  •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2015
  •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2015
  • 风电场设计防火规范 NB31089-2016
  • 低压二氧化碳气体惰化保护装置 GB36660-2018
  •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GB51298-2018
  •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
  • 钢结构防火涂料 GB14907-2018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160-2008(2018年版)
  • 消防产品目录(2022年修订本)
  • 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089-2018
  • 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58-2014
  •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0849-2014
  •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 GBT50504-2009
  • 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 建标190-2018
  • 地铁限界标准 CJJ/T96-2018
  •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50646-2020
  • 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 JGJT445-2018
  •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8163-2018
  • 机械工业厂房建筑设计规范 GB50681-2011
  • 答疑、解读汇总-《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50229-2019
  •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T141-2017
  • 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071-2014
  • 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987-2014
  • 水力发电厂消防设施运行维护规程 GBT36570-20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订版)
  • 通信机房防火封堵安全技术要求 YDT2199-2010
  • 化工用电气防火封堵材料 HGT4368-2012
  •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217-2018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29317-2021
  • 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应急消〔2021〕164号)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建标163-2013
  • 危险货物运输爆炸品的认可和分项试验方法 GBT14372-2013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 火炸药生产厂房设计规范 GB51009-2014
  • 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
  •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GB51143-2015(2021修订版)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2013
  • 舞台升降式刚性防火幕 WH0101-1996
  •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2013
  •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414-2018
  • 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289号)
  •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 展览建筑设计规范 JGJ218-2010
  • 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84-2012
  •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 灾区过渡安置点防火标准 GB51324-2019
  •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15
  • 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686-2011
  •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
  •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T47-2016
  • 城市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系统技术标准 GBT51293-2018
  • 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 CJJT81-2013
  • 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 JTS158-2019
  •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GB38031-2020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GB38032-2020
  •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18384-2020
  • 印制电路板工厂设计规范 GB51127-2015
  • [关于印发《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铁运2010
  • 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 GB51159-2016
  • 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 GB50906-2013
  •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14
  •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 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 JGJT212-2010
  • 被动式太阳能建筑技术规范 JGJT267-2012
  •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116-2009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20-2009
  • 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GB50994-2014
  •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58-2009
  •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3-2014
  •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 GBT38594-2020
  •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97
  •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87-2020
  • 100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T50832-2013
  •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GB51102-2016(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7章)压缩天然气供应站
  • 会展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33-2014
  •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123-2012
  • 高强钢结构设计标准 JGJT483-2020
  •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161-2022
  • 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T50283-1999
  •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50846-2012
  •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GB50332-2002
  • 住建部-消防突出问题的咨询回复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AQ4128-2019
  •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119-2008
  • 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GBT50893-2013
  •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50105-2010
  •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2011
  • 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40-2011
  •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
  •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
  •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
  •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GB14003-2005
  • 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 JGJ6-2011
  • 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343-2014
  •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2014
  •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13
  • 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1110-2015
  •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72-2008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GB50457-2019
  •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XFT1300-2016
  •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50174-2017
  •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14
  • 轻便消防水龙 XF180-2016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XF834-2009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565-2010
  •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16
  • 泡沫灭火剂 GB15308-2006
  • 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4351.1-2005
  • 手提式灭火器 第2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 GB4351.2-2005
  • 手提式灭火器 第3部分:检验细则 GBT4351.3-2005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XF480.1-2004
  •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2890-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常规消防安全标志 XF480.2-2004
  •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 GB15603-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4部分: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 XF480.4-2004
  •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 GBT42288-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6部分:搪瓷消防安全标志 XF480.6-2004
  •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2022
  •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
  • 建筑门窗无障碍技术要求 GBT41334-2022
  •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XF1131-2014
  • 规模猪场建设 GBT17824.1-2022
  • 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
  • 氧化铝厂工艺设计标准 GBT50530-2022
  •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规定 XF1203-2014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Y5067-2017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CNCA-C18-01:2020)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器产品(CNCA-C18-02:2020)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0)
  • 水域救援作业指南 XFT3001-2020
  • 搜救犬训导员职业技能要求 XFT3002-2020
  • 火灾调查车装备通用技术要求 XFT3003-2020
  • 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 XFT3004-2020
  •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XFT3005-2020
  • 灭火剂及防火阻燃产品快速检定技术要求 XFT3006-2020
  • F类火灾水系灭火剂 XF3007-2020
  • 消防员防蜂服 XF3008-2020
  • 救援三脚架 XF3009-2020
  • 消防用雷达生命探测仪 XF3010-2020
  • 逃生与救援用车窗玻璃电动击碎装置 XFT3011-2020
  •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 XFT3012-2020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常用标号 XFT3013-2020
  • 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1219-2017
  • 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1440-2021
  • 22项应急管理行业标准(应急管理部公告2020年第6号)
  • 关于消防救援领域行业标准以“XF”代号重新编号发布的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2020年第5号)
  •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50437-2007
  • 【已废止】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XF654-2006
  • 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 GBT39866-2021
  •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5824-2021
  • 系统门窗通用技术条件 GBT39529-2020
  •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2011
  • 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GBT51063-2014
  •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
  • 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1部分:性能化在设计中的应用 GBT31540.1-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2部分:火灾发生、发展及烟气的生成 GBT31540.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3部分:结构响应和室内火灾的对外蔓延 GBT31540.3-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4部分:探测、启动和灭火 GBT31540.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5部分:火灾烟气运动 GBT31540.5-2019
  •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3部分易燃气体 GB30000.3-2013
  • 外墙外保温用防火分隔条 JGT577-2022
  •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2019
  • 建筑幕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 GBT41336-2022
  • 人员密集场所电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 GBT41091-2021
  • 多重应用环境场所电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 GBT41092-2021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 CJT416-2012
  • 公路隧道泡沫-水喷雾灭火系统 JTT1392-2021
  • 惰化防爆指南 GBT37241-2018
  • 地铁安全疏散规范 GBT33668-2017
  •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5225-2019
  •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4208-2017
  • 关于实施国家标准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若干问题的通知(公消〔2007〕
  • 关于对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和烟花爆竹工程执行消防技术标准问题的批复(公消〔2011〕140号)
  • 关于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1〕350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适用情况的函(建法函〔2012〕163号)
  • 关于对工业用地内建设“使用功能为民用的建筑”如何审核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123号)
  • 关于明确适用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发电、变配电工程规模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259号)
  • 关于对如何认定典当行业经营场所使用性质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239号)
  • 关于对撬装式LNG加气装置消防审批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4〕67号)
  • 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消〔2015〕98号)
  • 省消防总队关于执行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公消〔201
  • 关于《建规》第8.5.1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7号)
  • 关于配电小间设置双切问题的复函(民规〔2020〕6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储能电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项的函(建办科函〔2021〕403号)
  • 关于加强汗蒸、洗浴等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
  • 关于超高层建筑地下区域消防电梯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5号)
  •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有关前置规划问题的通知(公消〔2018〕24号)
  • 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公消〔2018〕46号)
  • 关于执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消〔2018〕138号)
  • 关于对住宅建筑安全疏散问题的答复意见
  • 关于夹层疏散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8〕5号)
  •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
  • 关于足疗店消防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9〕1号)
  • 关于“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疏散距离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02号)
  • 关于咨询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顶部开固定窗问题的复函
  • 关于建筑高度等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2〕10号)
  • 关于咨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复函
  • 关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有关条款解释的复函
  • 关于咨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复函(烟标〔2019〕21号)
  • 关于GB51309备用照明设计的说明
  • 关于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20号)
  • 《冷库设计规范》管理组复函:冷库排烟设计解释
  • 关于答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关于地下停车库相关问题的函(沪消汽字〔2013〕第03号)
  • 关于规范第5.4.13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8号)
  • 超高层住宅建筑避难层设置问题的复函 (建规字〔2018〕6号)
  • 【已废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
  • 【已作废】船用消防接头 GBT2031-94
  • 【已作废】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 JGJ153-2007
  • 【已作废】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138-2001
  • 【已作废】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02
  • 【已废止】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
  • 【已废止】消火栓箱 GB14561-2003
  • 【已作废】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365-2005
  • 【已废止】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 【已废止】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 【已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第158号)
  • 【已废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 【已作废】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6-2003
  • 【已作废】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646-2011
  • 【已废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5135.1-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2部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GB5135.12-2006
  • 【已废止】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2013年修订版)
  • 【已废止】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87-2000
  • 【已作废】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06
  • 【已废止】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2010
  • 【已废止】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2010
  • 【已废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6年版)
  • 【已废止】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年版)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4-2003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2部分:剩磁法 GB16840.2-1997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3部分:成分分析法 GB16840.3-1997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4部分:金相法 GB16840.4-1997
  • 【已作废】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GB50494-2009
  • 【已作废】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 【已废止】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08
  • 【已作废】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19666-2005
  • 【已废止】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16838-2005
  • 【已废止】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6465-2011
  • 【已作废】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GB50788-2012
  • 【已作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0
  • 【已废止】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50161-2009
  • 【已废止】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 GB50779-2012
  • 【已作废】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 GB50340-2016
  • 【已废止】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 GBT50362-2005
  • 【已废止】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50344 -2004
  • 【已废止】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46-91
  • 【已废止】船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CBT3294-1998
  • 【已废止】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DLT5412-2009
  • 【已废止】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 GB50490-2009
  • 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 DB11T2103.5-20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6部分:密室逃脱类场所 DB11T2103.6-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4部分:大型商业综合体 DB11T2103.4-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养老机构 DB11T2103.2-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11T2103.1-2023
  • 宁夏民用建筑消防验收图集
  • 南京市地下电动汽车库防火设计导则
  • 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
  • 北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 DB11T3034-2023
  • 北京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 DB11T 3035-2023
  • 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释疑(第一期)(济建消字〔2023〕3号)
  • 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粤建市函〔2023〕138号)
  •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消防质量控制技术标准 DBJ43T393-2022
  •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苏建函消防〔2022〕506号 )
  • 山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DB14T2489-2022
  • 山东省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案例指引(2022)
  • 沈阳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查指南 (2022年版)(沈建发〔2022〕32号)
  • 黑龙江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黑建设〔2022〕8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暖通空调)(鲁建消技字〔2022〕4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气)(鲁建消技字〔2022〕1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鲁建消技字〔2022〕2号)
  •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黔建消通〔2022〕35号)
  • 成都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2版)
  • 大连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技术规程 DB2102T0053-2022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甘建消规〔2022〕3号)
  • 南宁市建筑工程消防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2)
  •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
  • 湖南省民宿建筑设计技术导则
  • 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DB37T4328-2021
  • 山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7T242-2021
  • 【已废止】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 钢结构加固设计标准 GB51367-2019
  • 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T110-2017
  • 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17
  •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 GBT51248-2017
  •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16
  • 地铁快线设计标准 CJJT298-2019
  • 沉管法隧道设计标准 GBT 51318-2019
  •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CJJT177-2017
  •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T429-2018
  •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T50050-2017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2018
  •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 GBT50165-2020
  •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7
  •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2-2016
  • 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 GB50611-2010
  •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GB51174-2017
  •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GB51222-2017
  • 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1-2017
  • 粮食钢板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T51239-2017
  •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 JGJT 397-2016
  • 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技术标准 JGJT426-2018
  •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3-2016
  • 无负压给水设备 CJT265-2016
  •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规范 GB51221-2017
  • 建筑节能基本术语标准 GBT51140-2015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 民用建筑能耗标准 GBT51161-2016
  •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51121-2015
  • 人工制气厂站设计规范 GB51208-2016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T50375-2016
  •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68-2016
  • 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 JGJ111-2016
  •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269-2017
  • 高压直流换流站设计规范 GBT51200-2016
  • 建筑同层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232-2016
  •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4-2016
  • 保温防火复合板应用技术规程 JGJT 350-2015
  •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354-2014
  •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T50805-2012
  • 村镇住宅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900-2016
  • 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 GBT50785-2012
  • 建筑变形缝装置 JGT372-2012
  •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76-2016
  •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GB51210-2016
  • 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 JGJT299-2013
  •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GB50751-2012
  • 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 JGT415-2013
  • 殡仪馆建设标准 建标181-2017
  • 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 JGJT280-2012
  •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77-2016
  •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
  •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703-2011
  •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182-2017
  • 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标准 建标179-2016
  •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78-2016
  • 煤炭工业建筑结构设计标准 GB50583-2020
  •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建标107-2008
  • 看守所建设标准 建标164-2013
  •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 建标172-2016
  • 城市防洪规划规范 GB51079-2016
  •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建标108-2008
  •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2007
  •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29-2014
  •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GB50091-2006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2012
  •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73-2016
  •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28-2010
  • 饰面人造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90-2013
  •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2010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2015
  • 安全网 GB5725-2009
  •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2016
  •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 GB50773-2012
  •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43-2010
  •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09-2008
  • 烧结厂设计规范 GB50408-2015
  • 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 建标145-2010
  •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1-2015
  • 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 GB50984-2014
  •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455-2019
  •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GB50988-2014
  •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GB50350-2015
  •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6-2005(2009年版)
  • 人造板生产热能中心工程设计规范 GB50879-2013
  •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 GB50025-2018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 GB51220-2017
  • 燃气采暖热水炉 GB25034-2020
  • 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 GB16154-2018
  • 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 GB51131-2016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894-2013
  • 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06-2017
  • 有色金属冶炼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919-2013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50869-2013
  •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 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1186-2016
  • 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 GB51185-2016
  •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2008
  • 抗爆间室结构设计规范 GB50907-2013
  • 钢筒仓技术规范 GB50884-2013
  •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15
  • 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 GB50868-2013
  •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144-2019
  • 挤压钢管工程设计规范GB50754-2012
  • 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荷载规范 GB51006-2014
  •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GB13476-2009
  • 高耸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1203-2016
  • 电池供电的应急疏散照明自动试验系统 GB26688-2011
  • 高耸结构设计标准 GB50135-2019
  •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
  •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
  • 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5856-2010
  • 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137-2015
  •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617-2010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2014
  •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17
  •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 GB50506-2009
  • 架空索道工程技术标准 GB50127-2020
  •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8621-2012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184-2011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GB50656-2011
  •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GB51171-2016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GB50618-2011
  • 通信高压直流电源设备工程设计规范 GB51215-2017
  • 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654-2011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 GB50373-2019
  •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464-2008
  •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 GB50715-2011
  •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2009
  • 有色金属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 GB51055-2014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GB5768.1-2009
  • 管井技术规范 GB50296-2014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 GB5768.4-2017
  •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50227-2017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
  • 车用电子警报器 GB8108-2014
  • 工业建筑振动控制设计标准 GB50190-2020
  • 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524-2010
  •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28-2010
  • 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422-2017
  • 混凝土电视塔结构技术规范 GB50342-2003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规范 GB50678-2011
  • 矿山井架设计标准 GB50385-2018
  • 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10-2014
  • 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 GB26538-2011
  • 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技术规范 GB51162-2016
  • 煤炭工业露天矿疏干排水设计规范 GB51173-2016
  • 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荷载规范 GB50959-2013
  • 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99-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16
  • 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 GB50584-2010
  • 电镀废水治理设计规范 GB50136-2011
  • 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 GB50819-2013
  •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2010
  • 天线工程技术规范 GB50922-2013
  •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 GB50513-2009
  •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GBT50878-2013
  • 聚氨酯防水涂料 GBT19250-2013
  • 建筑用塑料窗 GBT28887-2012
  •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 126-2015
  • 钢门窗 GBT20909-2017
  •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JGJT 14-2011
  • 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GB30982-2014
  • 全钒液流电池 安全要求 GBT34866-2017
  • 镀锌电焊网 GBT33281-2016
  •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JGT483-2015
  • 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 GB17790-2008
  • 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改〔2020〕8号)
  •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设计规范 GY5082-2010
  •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标准 JGJT423-2018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DBJT03-118-2020
  • 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 预拌砂浆 GBT25181-2019
  • 四川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消防设计指南(试行)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规定》
  • 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标准 JGJT 17-2020
  •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2018
  • 挤塑聚苯板(XPS)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GBT30595-2014
  •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 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设计规范 SHT3103-2019
  •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336-2016
  • 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 JGJT 157-2014
  •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23-2010
  •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标准 JGJT253-2019
  •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GBT15229-2011
  • 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341-2014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GBT11968-2020
  • 蒸压泡沫混凝土砖和砌块 GBT29062-2012
  • 蒸压粉煤灰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GBT36535-2018
  • 轻板结构技术标准 JGJT 486-2020
  • 轻型钢丝网架聚苯板混凝土构件应用技术规程 JGJT269-2012
  •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TSG T7001-2023
  • 电梯自行检测规则 TSG T7008-2023
  • 电化学储能电站检修规程 GBT42315-2023
  • 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4-2017
  • 大米加工企业设计规范 GBT42299-2023
  • 海上风力发电场设计标准 GBT 51308-2019
  •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 50344-2019
  •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JGJT60-2012
  •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124-9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 铁路隧道防灾疏散救援工程设计规范 TB10020-2017
  • 轻轨交通设计标准 GBT51263-2017
  •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XFT3019-2023
  • 超细干粉灭火剂 XF578-2023
  • 消防腰斧 XF630-2023
  • 消防用红外热像仪 XFT635-2023
  • 阻燃篷布 XFT91-2023
  • 消防安全标志牌 XF480-2023
  •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 XF494-2023
  • 防火刨花板 XFT87-2023
  • 泡沫灭火剂水生生物急性毒性试验方法 XFT3021-2023
  • 灭火剂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的测定方法 XFT3020-2023
  • 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NBT10881-2021
  • 门和卷帘的防烟性能试验方法 GBT41480-2022
  • 建筑疏散用门开门推杠装置 JGT290-2010
  •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
  • 石油化工钢结构防火保护技术规范 SH3137-2013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 GB50423-2013
  •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 GB50460-2015
  •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3-2010
  •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252-2016
  • 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693-2011
  •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3-2013
  •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50346-2011
  •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85-2011
  • 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721-2011
  •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035-2014
  • 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48-2011
  • 防洪标准 GB50201-2014
  •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7-2012
  • 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GB50737-2011
  • 刨花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27-2012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T429-2018</h1>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T429-2018

前言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Safety standard for prevention of frequent accidents in construction

JGJ/T429-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02-14发布 2018-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84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429-2018,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2月14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坍塌;5高处坠落;6物体打击;7机械伤害;8触电;9起重伤害;10其他易发事故。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69号,邮政编码:400080)。
    本标准主编单位: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
    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
    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重庆新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财信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琨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于海祥 徐延凯 杨光余 周雪梅 叶宝明 赵永囤 龚文璞 孙永刚 姚金柯 石立国 张昭雄 余南华 张定高 王峰 胡宁 赵树生 陈志龙 谭建国 邹云嵘 肖正直 余斌 祝方平 冯波 叶飞 孟露 张超 黎金亮 刘群 张意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应惠清 耿洁明 焦安亮 赵安全 阎琪 吴纪东 管小军 陈双全 王凯晖 马奉公 刘源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JGJ/T 429-2018,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2月14日以第1845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易发事故防范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内外先进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应用本标准时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应用者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 总则

1.0.1 为预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易发、频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防治安全管理。
1.0.3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条是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是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中,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治管理及技术规定,零散地分布于各类专业技术标准中,本标准对施工现场易发、频发的事故进行系统、全面辨识,提出了总体要求和主要预防措施。
    本标准所指的易发事故,是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历年的施工安全事故统计结果,按事故发生频率高、死亡人数占比大的原则确定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的规定,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主要涉及以下14种易发事故,分别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爆炸、放炮、中毒和室息。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上述易发事故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占总事故数量的85%以上,其中高处坠落就占45%左右,故上述伤害事故是事故预防的重点。
    本标准属于安全管理标准的范畴,其条文直接针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潜在事故的预防作出规定。事故防治所涉及技术条款繁多,本标准强调底线意识,对预防事故的管理及技术措施提出主要的控制措施,既便于行业监管,又便于施工企业内控管理。
1.0.2 本条是本标准适用的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1.0.3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管理的内容涉及面相当广泛,相关的各级标准较多,事故防治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 1 施工危险源 construction hazard
    建筑工程施工相关活动中,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根源、状态、行为,或其组合。
2.0.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divisional works and sub-divisional works with major hazard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2.0.3 坍塌 collapse
    基坑(槽)、边坡、桩孔、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建筑、钢筋、模板、预制构件等在外力或地基不均匀沉降作用下,超过自身的承载力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伤害事故。
2.0.4 高处坠落 high falling
    在高处作业过程中人员坠落而造成的伤害事故。
2.0.5 物体打击 object striking
    上下交叉作业中,上层物件坠落打击人体造成的伤害事故。
2.0.6 机械伤害 mechanical injury
    施工机具部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伤害事故。
2.0.7 触电 electric shock
    配变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设施的电流经过人体造成的伤害事故。
2.0.8 起重伤害 hoisting injury
    各种起重作业以及起重机械安拆、检修、试验过程中发生的挤压、撞击、坠落、坠物打击及起重机械倾覆等造成的伤害事故。
2.0.9 淹溺 drowning
    施工现场人员淹没于水中,由于窒息造成的伤害事故。
2.0.10 冒顶片帮 roof falling and rib spalling
    隧道在开挖、衬砌过程中因开挖或支护不当,顶部或侧壁大面积垮塌造成的伤害事故。侧壁在岩土压力作用下变形,破坏而脱落的现象称为片帮,顶部垮落的现象称为冒顶。
2.0.11 透水 water inrush
    在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止水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透过裂隙、土层、塌陷区等各种通道失去控制涌入施工工作面,造成的伤害事故。在基坑施工中亦称为管涌,在地下隧道施工亦称为突水。
2.0.12 爆炸 explosion
    火药与炸药在运输、储藏的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的伤害事故,或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引起化学性爆炸造成的伤害事故。
2.0.13 放炮 shot firing
    爆破施工、建(构)筑物拆除施工中,进行放炮作业造成的伤害事故。
2.0.14 中毒和窒息 poisoning and suffocation
   有毒有害气体或作业空间缺氧造成的中毒、缺氧窒息和中毒性窒息等伤害事故。

条文说明
2.0.1本条参考了国家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 28001-2011中“危险源”的名词解释:“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危险源是一个安全管理的概念,在建筑施工领域,危险源主要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2.0.3 坍塌主要指临时结构物及岩土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承载力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包括土石塌方、支架坍塌、堆置物坍塌和建筑物坍塌。车辆的倒塌伤害属于车辆伤害事故,起重机械的倒塌伤害属于起重伤害事故,隧道和涵洞的坍塌属于冒顶片帮事故。
2.0.4 根据施工现场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可分为临边和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2.0.5 本条中的物件主要是指建筑施工中的建筑材料、工具、零部件等。车辆、机械设备、起重作业、坍塌和爆破引发的物体对人体的打击事故分别属于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坍塌事故和放炮事故。
2.0.6 机械伤害主要指施工机具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伤、飞出等引发的人身伤害。车辆和起重机械引发的伤害事故分别属于车辆伤害事故和起重伤害事故。
2.0.8 起重作业发生的坠落是指人员在离地面大于2m高度进行起重机的安拆、检修等作业时发生的坠落。
2.0.11 在建筑施工领域所发生的透水事故中,承压水处理不当所造成的危害最为直接、最为广泛。承压水造成的透水事故主要表现为坑底突涌、开挖面突涌、异常管涌等。
2.0.14 中毒性室息一般是指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后,使血液的运氧能力或组织的利用氧能力发生障碍,导致组织缺氧而窒息,造成的伤害事故。

3 基本规定

3.0.1 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应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根据项目规模足额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2 施工前应对施工过程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对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进行分析,并应进行危险源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制定控制措施。
3.0.3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依据风险评估报告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预防潜在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图纸和安全验算结果,并应进行论证、审查。
3.0.4 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
3.0.5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逐级进行人场安全教育及岗位能力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从业准入条件,持证上岗。
3.0.6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包括工程概况、安全技术要求、风险状况、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3.0.7 施工单位应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应定期检查。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3.0.8 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以及脚手架、模板支撑架等施工临时设施、临边与洞口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按程序审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0.9 施工现场在危险作业场所应设置警戒区,在警戒区周边应设置警戒线及警戒标识,并应设置安全防护和逃生设施,作业期间应有安全警戒人员在现场值守。
3.0.10 机具设备、临时用电设施、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建筑及安全防护设施等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及防护用品应进行进场验收,用于施工临时设施中的主要受力构件和周转材料,使用前应进行复验。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建筑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0.11 复工前应全面检查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临时用电设施、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建筑及安全防护设施等,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3.0.12 特种设备进场应有许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使用前应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0.13 施工现场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及特征进行监测。
3.0.14 施工现场应熟悉掌握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3.0.15 工程项目的工期应根据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确定,严禁随意改变合理工期。

条文说明
3.0.1 本条从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方面对预防安全事故作出了原则性规定。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进行配备。
3.0.2、3.0.3 施工现场需根据施工对象分解施工工序,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有针对性地编制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3.0.4  本条所指的专人监督是针对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未按专项方案实施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严重的需停工。
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3.0.5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需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证。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需进行企业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教育的企业,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电梯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电焊工、爆破作业人员、瓦斯监测员、潜水员等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
3.0.6 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不同分为:建设单位对总承包方的安全交底、设计单位对总承包方的安全技术交底、总承包方对专业分包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专业分包队伍对职工和劳务分包者的安全技术交底等。
3.0.8 在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措施时,要明确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的悬挂数量、悬挂地点等详细的警示标志悬挂方案。根据施工进度的要求,需要调整安全防护设施时,要严格审批签字程序,不得私自拆除。
3.0.10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 50870-2013“对涉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及防护用品,需进行进场验收,并按各专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进行复验”的规定制定。脚手架、模板支撑架、操作平台以及其他非标准临时结构和设施在投入使用前,需经各参建单位验收合格,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0.12 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根据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所列的目录,建筑施工所涉及的特种设备主要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起重机。建筑施工常用特种设备如表1所示。
表1建筑施工常用特种设备目录
3.0.13 根据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应对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人工挖孔桩、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爆破与拆除等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控监测,并明确监测部位,编制监测方案,采取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按设定的监测报警值实施施工监测。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和项目、监测人员配备、监测方法、主要仪器设备及精度、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率及监测报警值、数据处理和信息反馈、异常情况下的处理措施。监测报警值宜以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进行控制。
3.0.14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施工现场应熟悉并掌握上述应急预案。
3.0.15 忽视质量安全、违背施工科学规律、盲目压缩工期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合理工期的确定需充分考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施工现场要杜绝在已施工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前拆除支撑体系、超前使用预埋体系等不安全行为。缩短工期应充分依托技术进步,采取先进可靠的施工工艺。
 

4 坍塌

4.1 一般规定
4.2 基坑工程
4.3 边坡工程
4.4 挖孔桩工程
4.5 脚手架工程
4.6 模板工程
4.7 操作平台
4.8 临时建筑
4.9 钢围堰工程
4.10 装配式建筑工程
4.11 拆除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整齐稳固,严禁超高。模板、钢管、木方、砌块等堆放高度不应大于2m,钢筋堆放高度不应大于1.2m,堆积物应采取固定措施。
4.1.2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应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并应进行安全技术分析,保证其在设计规定的使用工况下保持整体稳定性。
4.1.3 楼板、屋面等结构物上堆放建筑材料、模板、小型施工机具或其他物料时,应控制堆放数量、重量,严禁超过原设计荷载,必要时可进行加固。
4.1.4 在边坡、基坑、挖孔桩等地下作业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和支护结构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配合设计单位采用动态设计法,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方法及预防风险措施。
4.1.5 施工现场应进行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泄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应采取有组织堵水、排水和疏水措施,并应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
4.1.6 当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和桩孔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并应编制降水专项施工方案。
4.1.7 施工现场物料不宜堆置在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当需堆置时,堆置的重量和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支护结构、土质情况按设计要求进行确定,且不宜小于1.5m。
4.1.8  高度超过2m的竖向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绑扎过程中及绑扎完成后,在侧模安装完成前,应采取有效的侧向临时支撑措施。
4.1.9 较厚大的筏板、楼板、屋面板等混凝土构件钢筋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固定钢筋的稳固的定位与支撑件,上层钢筋网上堆放物料严禁超载。
4.1.10 各种安全防护棚上严禁堆放物料,使用期间棚顶严禁上人。
 

条文说明
4.1.1 本条明确了施工现场物料堆放的高度,为了防止因堆料超高而造成的坍塌伤人事故,钢管、钢筋的堆放可用钢管或型钢搭设的专业堆放架进行堆放。
4.1.2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先设计后施工是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
本条所指的建筑施工临时结构主要是指模板及支撑系统、脚手架、基坑、边坡、操作平台、临时建筑等。
4.1.5 施工场地内的排水系统规划是为了及时将地表水排走,防止水的冲刷、浸泡造成土方破坏或边坡塌方。本条参考《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的规定制定。
4.1.7 基坑边缘、边坡坡顶,桩孔边堆放的物料、机具造成附加荷载增大,直接影响施工安全。当现场不可避免地需要堆土、堆料、放置机具时,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4.1.8 本条是为预防高大钢筋笼绑扎过程中坍塌而提出的技术规定。
4.1.9 本条规定是为了预防在厚大筏板、楼板、屋面板等混凝土构件的钢筋工程作业时,因集中堆放物料超载导致失稳坍塌。
4.1.10 本条根据近几年发生的高空防护棚违规堆放材料或上人导致的防护棚结构坍塌事故的教训总结制定。
 

4.2 基坑工程

4.2.1 基坑支护施工、使用时间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时应进行基坑安全评估,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2.2 基坑施工应按设计规定的顺序和参数进行开挖和支护,并应分层、分段、限时、均衡开挖。
4.2.3 自然放坡的基坑,其坡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的规定。
4.2.4 采取支护措施的基坑,应按设计规定的支护方式及时进行支护。支护结构施工前应进行试验性施工,并应将试验结果反馈设计单位,及时调整设计方案、施工方法。
4.2.5 锚杆(索)施工前应进行现场抗拉拔试验,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试验。
4.2.6 基坑支护结构应在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并在锚杆(索)、钢支撑按设计要求施加预应力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4.2.7 施工过程中,严禁设备或重物碰撞支撑、腰梁、锚杆等基坑支护结构,亦不得在基坑支护结构上放置或悬挂重物。
4.2.8 拆除支护结构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2.9 基坑支护采用内支撑时,应按先撑后挖、先托后拆的顺序施工,拆撑、换撑顺序应满足设计工况要求,并应结合现场支护结构内力和变形的监测结果进行。内支撑应在坑内梁、板、柱结构及换撑结构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对称拆除。
4.2.10 基坑开挖及支护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壁的稳定情况。基坑底部应满铺垫层,贴紧围护结构。
4.2.11 当基坑下部的承压水影响基坑安全时,应采取坑底土体加固或降低承压水头等治理措施。
4.2.12 基坑施工应收集天气预报资料,遇降雨时间较长、降雨量较大时,应提前对已开挖未支护基坑的侧壁采取覆盖措施,并应及时排除基坑内积水。
4.2.13 基坑开挖、支护及坑内作业过程中,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规定实施监测,并应定期对基坑及周边环境进行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条文说明
4.2.1 本条规定超年限基坑进行安全评估和加固,是为了防止施工单位因停工等忽略基坑设计使用年限。基坑长时间暴露会使开挖地层软化渗水、钢构件锈蚀、锚杆(索)的锚固预应力失效,这些因素将导致基坑支护严重失效,引发安全生产事故。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应及时进行基坑安全评估,采取加固措施或立即回填。
4.2.2 本条对基坑的开挖提出了总体要求,土方分层、分段、限时、均衡开挖,是为了保证坑边、支护结构受力连续均匀,防止坍塌。
4.2.3 自然放坡适用于地质条件较好、土质均匀、场地具备放坡空间且无地下水的基坑。采用放坡施工时,其关键是设置合理的坡率。如土方开挖时坡率控制不好,出现开挖深度大于设计深度或基坑坑壁坡率大于设计值的情况,将会导致基坑坑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容易出现坑壁坍塌。施工中坡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的规定。
4.2.4 支护结构是传递岩土体荷载、确保基坑稳定的重要施工措施。支护结构种类繁多,包括土钉墙支护、重力式水泥土墙、地下连续墙、灌注排桩围护墙、板桩围护墙、型钢水泥土搅拌墙、锚杆以及内支撑等,支护结构的选择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经设计计算确定,且支护结构变形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不管采取何种支护形式,应确保支护结构的构造形式、尺寸、承载力等符合设计要求。规定试验性施工是参照行业标准《建筑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的相关规定制定的。支护结构施工与场地的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进行试验性施工,可以获取更真实详细的地质水文资料及施工参数,确保基坑施工的安全性。根据工程情况,对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工程或地质条件复杂的情况,不应在原位进行试成槽;对于要求较低的工程可原位试成槽。
4.2.5 锚杆或锚索施工前应通过现场抗拉拔试验确定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的合理性,施工完成后应按规定的取样比例实施抗拉拔试验,以确定锚固的有效性。锚杆或锚索的抗拉拔基本试验和验收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规定进行。
4.2.6 基坑下层土方开挖需要上层支护结构达到设计规定的混凝土强度和预应力后方可进行,否则会造成支护结构破坏而导致基坑失稳,引起坍塌。基坑的支护结构多种多样,对不同支护形式的基坑开挖有不同要求。
    1 采用混凝土支护结构时,应在混凝土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
    2 采用钢支撑支护时,应在质量验收并按设计要求施加预应力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
    3 采用锚杆(索)支护的基坑,预应力锚杆(索)应对预应力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并应在锚杆(索)承载力、灌浆体龄期达到设计规定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
    4 采用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的基坑,应在达到设计规定的墙身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
4.2.7 本条是为了防止设备或重物破坏支护结构而引发坍塌事故。
4.2.10 基坑底部施工时,设计单位通常只规定在永久结构的底板外延10cm范围铺设垫层,周边的暴露土层可能会受水浸泡,土层强度降低,导致基坑蠕动挤压变形,引发事故,故本条规定基坑底部应将垫层满铺,抵紧围护墙体,使基底土体免受水浸泡。
4.2.13 基坑工程的安全监测是提前发现坍塌事故苗头的重要技术保障。
 

4.3 边坡工程

4.3.1 边坡工程应按先设计后施工、边施工边治理边监测的原则进行切坡、填筑和支护结构的施工。
4.3.2 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半逆作法施工,未经设计许可严禁大开挖、爆破作业。切坡作业时,严禁先切除坡脚,并不得从下部掏采挖土。
4.3.3 边坡开挖后应及时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护结构施工或采取封闭措施。边坡应在支护结构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并在锚杆(索)按设计要求施加预应力后,方可开挖或填筑下一级土方。
4.3.4 每级边坡开挖前,应清除边坡上方已松动的石块及可能崩塌的土体。
4.3.5 边坡爆破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爆破震动影响边坡及邻近建(构)筑物稳定。
4.3.6 边坡坡顶应采取截、排水措施,未支护的坡面应采取防雨水冲刷措施。
4.3.7 边坡开挖前应设置变形监测点,定期监测边坡变形。边坡塌滑区有重要建(构)筑物的一级边坡工程施工时,应对坡顶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地表裂缝和坡顶建(构)筑物变形进行监测。
条文说明
4.3.5 边坡爆破施工时,爆破产生的有害效应会影响周边建(构)筑物、管线、行人及其他设施的安全,并对边坡自身的稳定产生影响,需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4.4 挖孔桩工程

4.4.1 挖孔桩的施工应考虑建设场地现状、工程地质条件、地下水位、相邻建(构)筑物基础形式及埋置深度等影响。护壁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当采用混凝土护壁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桩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4.4.2 抗滑桩在土石层变化处和滑动面处不得分节开挖,并应及时加固护壁内滑裂面。
4.4.3 基础桩当桩净距小于2.5m时,应采用间隔开挖。相邻排桩跳孔开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不得小于4.5m。抗滑桩应间隔开挖,相邻桩孔不得同时开挖。相邻两孔中的一孔浇筑混凝土时,另一孔内不得有作业人员。
4.4.4 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周边1m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4.4.5 桩孔每次开挖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且不得超过1m。混凝土护壁应随挖随浇,上节护壁混凝土强度达到3MPa后,方可进行下节土方开挖施工。
4.4.6 当采用混凝土护壁时,护壁模板拆除应在灌注混凝土24h后进行,当护壁有孔洞、露筋、漏水现象时,应及时补强。
4.4.7 孔内作业时,孔口应设专人看守,孔内作业人员应检查护壁变形、裂缝、渗水等情况,并与孔口人员保持联系,发现异常应立即撤出。
4.4.8 孔口提升支架应根据跨度、提升重量进行设计计算,各杆件应连接牢固,并应设置剪刀撑。
 

条文说明
4.4.1~4.4.3 支挡抗滑桩是为边坡稳定设置的支护结构,桩周土体本身不稳定,桩孔开挖过程中护壁承受周围土压力,还将抵抗边坡滑动方向的推力。相比基础桩,抗滑桩在开挖过程中诱发桩孔坍塌的不利因素更为突出,因此其护壁应加强设计,施工中应严格执行跳孔开挖的施工工艺。
4.4.4 本条关于挖孔桩孔口堆载的规定参照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的规定制定。
4.4.5下层土方开挖时上层护壁混凝土的最低强度3MPa,是参照行业标准《大直径扩底灌注桩技术规程》JGJ/T 225-2010的规定制定。
4.4.8 本条是对挖孔桩孔口提升支架防坍塌提出的技术规定。

4.5 脚手架工程

4.5.1 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桥式脚手架等应根据实际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
4.5.2 脚手架应按设计计算和构造要求设置能承受压力和拉力的连墙件,连墙件应与建筑结构和架体连接牢固。连墙件设置间距应符合相关标准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脚手架使用中,严禁任意拆除连墙件。
4.5.3 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件的安装应随架体升高及时在规定位置处设置,不得滞后安装;
    2 当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2步时,在上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应采取临时拉结措施。
4.5.4 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体拆除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不得上下层同时拆除;
    2 连墙件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不得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架体;
    3 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端高度大于2步时,应增设临时拉结件。
4.5.5 脚手架应按相关标准的构造要求设置剪刀撑或斜撑杆、交叉拉杆,并应与立杆连接牢固,连成整体。
4.5.6 脚手架作业层应在显著位置设置限载标志,注明限载数值。在使用过程中,作用在作业层上的人员、机具和堆料等严禁超载。
4.5.7 当采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架体高度、架体宽度、架体支承跨度、水平悬挑长度、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规定。
    2 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其构造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并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在使用工况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在升降工况时,附墙支座上应设具有防倾、导向功能的结构装置。
    3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具有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功能的结构装置。升降时应设专人对脚手架作业区域进行监护,每提升一次都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
    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建筑物连接处的混凝土强度应由设计计算确定,且不得低于10MPa。
    5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按产品设计性能指标规定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不得超载堆放物料。
4.5.8 严禁将模板支撑架、缆风绳、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台及大型设备的附着件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条文说明
4.5.2、4.5.3 连墙件作为确保脚手架平面外抗侧刚度最重要的构配件,是保证脚手架稳定性的“灵魂”。按标准中规定的构造要求以及方案设计要求设置了一定数量的连墙件后,架体的平面外稳定性大幅提升,且连墙件的设置密度直接关系到立杆的计算长度。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使用中随意拆除连墙件、架体搭设中滞后安装连墙件、架体拆除中超前拆除连墙件等做法,均会造成架体的平面外刚度大幅削弱,造成该处立杆计算长度骤增,稳定性急剧下降,造成极大安全隐患。
4.5.7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通过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撑桁架、附墙支座将双排脚手架设置于空中而形成的工具式脚手架或升降式作业平台。架体整体性能、附墙支座的可靠性、防倾和防坠等安全装置的配置应严格符合相关标准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上述构造及性能要求提出了基本要求,施工中应严格执行。

4.6 模板工程

4.6.1 模板及支撑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施工中,模板支撑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构造要求进行搭设。
4.6.2 模板支撑架构配件进场应进行验收,构配件及材质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的钢管或型钢作模板支撑架,亦不得使用竹、木材和钢材混搭的结构。所采用的扣件应进行复试。
4.6.3 满堂钢管支撑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杆地基应坚实、平整,土层场地应有排水措施,不应有积水,并应加设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当支撑架支撑在楼板等结构物上时,应验算立杆支承处的结构承载力,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 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3 扫地杆离地间距、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 水平杆应按步距沿纵向和横向通长连续设置,不得缺失。在立杆底部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水平杆和扫地杆应与相邻立杆连接牢固。
    5 架体应均匀、对称设置剪刀撑或斜撑杆、交叉拉杆,并应与架体连接牢固,连成整体,其设置跨度、间距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6 顶部施工荷载应通过可调托撑向立杆轴心传力,可调托撑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插入立杆长度不应小于150mm,螺杆外径与立杆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应大于3mm。
    7 支撑架高宽比超过3时,应采用将架体与既有结构连接、扩大架体平面尺寸或对称设置缆风绳等加强措施。
    8 桥梁满堂支撑架搭设完成后应进行预压试验。
4.6.4 采用立柱纵横梁搭设的梁柱式支撑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柱之间应根据其受力和结构特点设置水平和斜向连接系,连接系的设置应满足立柱长细比及稳定性计算的要求;
    2 纵梁之间应设置可靠的连接,当采用贝雷梁时,其两端及支承位置均应设置通长横向连接系,且其间距不应大于9m;
    3 跨越道路或通航水域的支撑架应设置防撞设施和交通标志。
4.6.5 当桥梁采用移动模架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架在首孔梁浇筑位置就位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预压试验;
    2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及每完成一孔梁的施工,应随时检查模架的关键受力部位和支撑系统,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 模架在移动过孔时的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5,移动过孔时应监控模架的运行状态;
    4 模架横向移动和纵向移动过孔时,应解除作用于模架上的全部约束,纵向移动时两侧承重钢梁应保持同步。
4.6.6 当桥梁采用挂篮进行悬臂浇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挂篮制作加工完成后应进行试拼装,并应按最大施工组合荷载的1.2倍进行荷载试验;
    2 挂篮行走滑道应铺设平顺,锚固应稳定,行走前应检查行走系统、吊挂系统和模板系统等;
    3 挂篮应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要求后移动,墩两侧挂篮应对称平稳移动,就位后应立即锁定,每次就位后应经检查验收。
4.6.7 液压爬模的防坠装置应灵敏、可靠,其下坠制动距离不得大于50mm。爬模装置爬升时,承载体受力处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得低于10MPa。
4.6.8 当采用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压提升系统所需的千斤顶和支承杆的数量和布置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支承杆的直径、规格应与所使用的千斤顶相适应;
    2 提升架、操作平台、料台和吊脚手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
    3 模板的滑升速度、混凝土出模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
4.6.9 支撑架的地基基础、架体结构应根据方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6.10 支撑架严禁与施工起重设备、施工脚手架等设施、设备连接。
4.6.11 支撑架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构配件。
4.6.12 模板作业层应在显著位置设置限载标志,注明限载数值,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允许荷载。
4.6.13 大模板竖向放置应保证风荷载作用下的自身稳定性,同时应采取辅助安全措施。
4.6.14 竖向模板应在吊装就位后及时进行拼接、对拉紧固,并应设置侧向支撑或缆风绳等确保模板稳固的措施。
4.6.15 支撑架在使用过程中应实施监测,出现异常或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并经处理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6.16 在浇筑混凝土作业时,支撑架下部范围内严禁人员作业、行走或停留。
4.6.17 混凝土浇筑顺序及支撑架拆除顺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进行。

条文说明
4.6.1 当采用满堂钢管支撑架时,现行安全技术标准对立杆稳定性计算的规定已考虑了满堂架的整体构造的影响,可不进行整体稳定性计算。当采用立柱纵横梁搭设的梁柱式支撑架时,应进行架体的整体稳定性计算,且整体稳定性系数不应小于5.0。
4.6.2 受力钢管及扣件等构配件的质量对于模板支撑架的整体稳定性和承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场的构配件应提供产品标识、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并按相关标准的规定对其表面观感(弯曲、变形、锈蚀、裂纹等)、几何尺寸、焊接质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抽检应留下记录。
    采用钢管扣件搭设的模板支撑架,扣件螺栓拧紧力矩是否达标是影响架体安全性能的重要因素,《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对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明确提出了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的规定,并规定对梁底扣件应进行100%检查。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对扣件抽检数量和合格判定准则给出了具体规定。对扣件式钢管支架的扣件进行复试的规定,在行业标准《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2013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中均有明确提及。
4.6.3 关于满堂支撑架的最大立杆间距与水平杆步距、扫地杆离地最大距离、立杆顶部最大自由外伸长度、剪刀撑间距、架体最大高宽比等构造要求,在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标准中均有相关规定,架体设计与搭设操作中应严格执行。在分析大量的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基础上发现,支撑架纵、横向水平杆和扫地杆设置不连续或某一方向缺失是导致立杆失稳的重要原因。
对桥梁满堂支撑架提出预压要求是参照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的规定制定的,预压的荷载强度、加载顺序以及合格判定条件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194的规定执行。预压试压可充分检验支架的安全性能,提前发现架体的搭设缺陷。
4.6.4 本条第2款规定梁柱式支撑架纵梁间设置连接系是为了增强平行梁片组的整体稳定性。
4.6.5、4.6.6 移动模架和挂篮的相关规定参照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的规定制定。
4.6.8 液压滑动模板支承杆的直径、规格应与所使用的千斤顶相适应。第一批插入千斤顶的支承杆其长度类型不得少于4种,两相邻接头高差不应小于1,同一高度上支承杆接头数不应大于总量的1/4。
4.6.11 满堂钢管支撑架使用期间,不能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和连墙件。
4.6.13 为防止大模板在风荷载作用下倒塌伤人,大模板竖向放置时应满足自稳角的要求,自稳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标准》JGJ/T74的规定。
 

4.7 操作平台

4.7.1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悬挑长度不宜大于5m,其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可靠设置在主体结构上。
4.7.2 斜拉式悬挑操作平台应在平台两侧各设置两道斜拉钢丝绳;支承式悬挑操作平台应在下部设置不少于两道斜撑;悬臂式操作平台应采用型钢梁或桁架梁作为悬挑主梁,不得使用脚手架钢管。
4.7.3 落地式操作平台应设置连墙件和剪刀撑。
4.7.4 操作平台投入使用时,应在平台的明显位置处设置限载标志,物料应及时转运,不得超重与超高堆放。
条文说明
4.7.14.7.4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对各类操作平台给出了设计和构造要求,对移动式操作平台、落地式操作平台、悬挑式操作平台的平面尺寸、最大高度、高宽比以及最大施工荷载均给出了明确要求,操作平台在设计和使用中应严格遵守。

4.8 临时建筑

4.8.1 施工现场供人员使用的临时建筑应稳定、可靠,应能抵御大风、雨雪、冰雹等恶劣天气的侵袭,不得采用钢管、毛竹、三合板、石棉瓦等搭设简易的临时建筑物,不得将夹芯板作为活动房的竖向承重构件使用。临时建筑层数不宜超过2层。
4.8.2 临时建筑布置不得选择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山洪等危险地段和低洼积水区域,应避开河沟、高边坡、深基坑边缘。
4.8.3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的地基基础应稳固。严禁在临时建筑基础及其影响范围内进行开挖作业。
4.8.4 围挡宜选用彩钢板等轻质材料,围挡外侧为街道或行人通道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4.8.5 弃土及物料堆放应远离围挡,围挡外侧应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货物等警示标志。严禁在施工围挡上方或紧靠施工围挡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
4.8.6 餐厅、资料室应设置在临时建筑的底层,会议室宜设在临时建筑的底层。
4.8.7 在影响临时建筑安全的区域内堆置物不得超重堆载,严禁堆土、堆放材料、停放施工机械,并不应有强夯、混凝土输送等振动源产生的振动影响。
4.8.8 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在组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活动房使用荷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允许荷载。
4.8.9 搭设在空旷、山脚处的活动房应采取防风、防洪和防暴雨等措施。
4.8.10 临时建筑严禁设置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和拆除期间可能倒塌覆盖的范围内。

条文说明
4.8.4 现场临时围挡的做法有很多种,选择轻质材料是为了确保施工人员和行人的安全。
4.8.6 本条规定了人员密集、荷载大的房间设置在底层,主要考虑临时建筑的结构安全。

4.9 钢围堰工程

4.9.1 钢围堰应对内外侧壁、斜撑及内撑、围檩等受力构件及连接焊缝进行设计计算,并应对围堰整体稳定性和抗倾覆进行计算。
4.9.2 钢围堰内基础施工时,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围堰支撑,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
4.9.3 钢围堰在使用过程中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监测点布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值进行监测,出现构配件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
4.9.4 钢围堰抽水过程中应进行观察,并应进行围堰变形监测。
4.9.5 施工过程中应监测水位变化,钢围堰内外的水头差应在设计范围内。洪水来临前应完成封底混凝土浇筑。
4.9.6 严禁任意加高围堰高度。
4.9.7 水上钢围堰应设置水上作业警示标志和防护栏,夜间河道作业区域应布置警示照明灯;在靠近航道处的作业区应设置防止船舶撞击的装置。
 
条文说明
4.9.6 当施工工况发生变化确需加高围堰高度时,应重新进行方案设计并经专家论证。

4.10 装配式建筑工程

4.10.1 预制混凝土剪力墙等平板式构件应采用设置侧向护栏或其他固定措施的专用运输架进行运输,或采用专用运输车进行运输。超高、超宽、形状特殊部品的运输和堆放应有专项安全保护措施。
4.10.2 施工现场应根据预制构件规格、品种、使用部位、吊装顺序绘制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预制构件应统一分类存放于专门设置的构件存放区,并应放置于专用存放架上或采取侧向支撑措施,存放架应具有足够抗倾覆稳定性能。构件堆放层数不宜大于3层。存放区的场地应平整、排水应畅通,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4.10.3 预制剪力墙、柱安装应设置可靠的临时支撑体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装就位、吊钩脱钩前,应设置工具式斜撑等形式的临时支撑;
    2 斜撑与地面的夹角宜为45°~60°,其支撑点距离板底的距离不宜小于构件高度的2/3,且不应小于构件高度的1/2;
    3 高大剪力墙等构件宜在构件下部增设一道斜撑;
    4 斜撑应在同层结构施工完毕、现浇段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拆除。
4.10.4 预制梁、楼板安装应设置可靠的临时支撑体系,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
4.10.5 预制构件与吊具应在校准定位完毕及临时支撑安装完成后进行分离。现浇段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或结构单元未形成稳定体系前,不应拆除临时支撑系统。
4.10.6 预制构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规定的部品组装顺序。

条文说明
4.10.1 预制混凝土剪力墙等构件的长度与宽度远大于厚度,正立放置自身稳定性较差,因此运输时应采用带侧向护栏或其他固定措施的专用运输架,以满足运输时道路及施工现场场地不平整、颠簸情况下构件不发生倾覆的要求。
4.10.2 现场堆放的预制构件如不采取可靠的存放措施将存在倾覆的可能。本条是对预制构件存放提出的防倾覆技术措施。构件存放区严禁工人非工作原因在存放区长时间逗留、休息,工人如在预制外墙板之间的间隙中休息,遇扰动等原因引起墙板倾覆,易造成人体挤压伤害;预制构件不应以不稳定状态放置于边坡上;不得采用未加任何侧向支撑的方式放置预制墙板、楼梯等构件。
4.10.4 预制梁、楼板的临时支撑应能可靠地承受混凝土构件的自重和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及风荷载;需充分考虑后期受力状态与临时架设稳定性,采取工具式单顶可调钢支撑等形式的支撑体系。

4.11 拆除工程

4.11.1 对建筑物实施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4.11.2 大型破碎机械不得上结构物进行拆除,应在结构物侧面进行拆除作业。当起重机械需在桥面或楼(屋)面上进行吊装作业时,应对承载结构进行承载力计算。
4.11.3 当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框架结构应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拆除。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应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4.11.4 梁式桥宜采用逆序拆除,不得采用机械破坏墩柱造成整体坍塌等危险方式进行拆除。桥跨结构应根据结构特点按一定顺序方向拆除,当跨数较多时,不应随意拆除形成单独跨。简支梁桥拆除过程应保证梁体稳定,T形梁、工形梁应进行临时支撑加固。
4.11.5 拆除后的混凝土块件和预制构件的存放场地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并应采取固定措施,堆放牢靠。堆放场地临近道路边时,应有隔离措施,并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灯。
4.11.6 结构拆除过程中应保证剩余结构的稳定。
4.11.7 从事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根据爆破拆除等级,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爆破拆除作业。爆破拆除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爆破拆除作业范围和相应级别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11.8 爆破拆除工程的预拆除施工中,不应拆除影响结构稳定的构件。
4.11.9 当采用支架法进行结构拆除时,应采用可靠的支撑系统。
条文说明
    本节参照行业标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16和《城市梁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CJJ 248-2016的规定制定。
4.11.5 本条是为了预防拆除后的构件因堆放不牢固或堆放场地承载力不足发生沉降,导致倒塌。

5 高处坠落

5.1 一般规定
5.2 基坑工程
5.3 脚手架工程
5.4 模板工程
5.5 钢筋及混凝土工程
5.6 门窗工程
5.7 吊装与安装工程
5.8 垂直运输设备

5.1 一般规定

5.1.1 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和基槽的周边、边坡的坡顶、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边、雨棚与挑檐边、楼梯口、楼梯平台、梯段边、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周边、各种垂直运输设备的停层平台两侧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上下梯道和坡道的周边等临边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立杆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底端应固定牢固;
    2 防护栏杆的立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应确保防护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部位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1kN的外力作用,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立杆间距;
    3 防护栏杆应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或采用其他材料封闭,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时,网间连接应牢固、严密;
    4 对坡度大于25°的屋面,防护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5m;
    5 栏杆下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5.1.2 洞口作业场所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或直径为500mm~1500mm时,应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
    2 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或直径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防护栏杆,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3 外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800mm的窗洞及框架结构在浇筑完混凝土未砌筑墙体时的洞口,应设置防护栏杆;
    4 洞口盖板宜采用工具化盖件,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1kN的集中荷载和不小于2kN/m2的均布荷载;
    5 洞口应设置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5.1.3 电梯井口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1.5m,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mm,并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2 在电梯施工前,电梯井道内应每隔2层且不大于10m加设一道安全平网,安装和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
    3 电梯井内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5.1.4 操作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铺平并绑牢或扣紧,严禁出现大于150mm探头板,并应布置登高扶梯。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并有自锁功能。移动式操作平台移动时以及悬挑式操作平台调运或安装时,平台上不得站人。
5.1.5 安全网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规定,安装和使用安全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网安装应系挂安全网的受力主绳,与支撑件的拉结应牢固,其间距和张力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系挂网格绳,安装完毕应进行检查、验收;
    2 安全网安装或拆除作业应根据现场条件采取防坠落安全措施;
    3 不得将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安全平网使用。
5.1.6 凡在2m以上的悬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及其使用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 6095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带除应定期检验外,使用前尚应进行检查;织带磨损、灼伤、酸碱腐蚀或出现明显变硬、发脆,以及金属部件磨损出现明显缺陷或受到冲击后发生明显变形的,应及时报废;
    2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应扣牢在牢固的物体上;
    3 缺少或不易设置安全带吊点的工作场所宜设置安全带母索;
    4 安全带的安全绳不得打结使用,安全绳上不得挂钩;
    5 安全带的各部件不得随意更换或拆除;
    6 安全绳有效长度不应大于2m,有两根安全绳的安全带,单根绳的有效长度不应大于1.2m;
    7 安全绳不得用作悬吊绳;安全绳与悬吊绳不得共用连接器,新更换安全绳的规格及力学性能应符合要求,并应加设绳套。
5.1.7 高处作业应设置专门的上下通道,攀登作业人员应从专门通道上下。上下通道应根据现场情况选用钢斜梯、钢直梯、人行塔梯等,各类梯道安装应牢固可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固定式直梯攀登高度超过3m时,宜加设护笼;当攀登高度超过8m时,应设置梯间平台;
    2 人行塔梯顶部和各平台应满铺防滑板,并应固定牢固,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当高度超过5m时,应与建筑结构间设置连墙件;
    3 上下直梯时,人员应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4 单梯不得垫高使用,直梯如需接长,接头不得超过1处;
    5 使用折梯时,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6 同一梯子上不得有两人同时作业;
    7 脚手架操作层上不得使用梯子作业。
5.1.8 高处作业不得使用座板式吊具或自制吊篮。
5.1.9 作业场地应有采光照明设施。
5.1.10 遇有冰、霜、雨、雪等天气的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

条文说明
5.1.1 本条是对所有临边作业(即通常所说的“五临边”)安全防护栏杆设置提出的基本规定,后续条文凡涉及临边作业的,防护栏杆设置均执行本条的规定。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式。防护栏杆宜以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
5.1.2 本条给出了施工现场各类洞口(即通常所说的“四口”)
的封盖规定,实际操作中,应根据洞口的大小和位置采取不同的围挡和封盖措施。
5.1.3 根据《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对电梯井门应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其高度应在1.5m~1.8m范围内。
5.1.6 安全绳有效长度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安全绳专门用于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悬吊绳发生断裂时,安全绳才发挥保护作业人员安全的作用。
5.1.7 人行塔梯是指采用脚手架钢管搭设而成由立杆、水平杆、斜杆和梯步、平台、栏杆组成的塔架形梯道。人行塔梯宜采用由碗扣式、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搭设而形成的模数化、定型化梯道,也可采用专业厂家的定型产品。高架桥等大型构件作业场所上下宜采用人行塔梯。
5.1.8 座板式单人吊具的使用虽有国家标准《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23525-2009,但其仅适用于对建筑物清洗、粉饰、养护,采用座板式单人吊具进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具有危险性。本条规定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的规定。

5.2 基坑工程

5.2.1 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周边应安装防护栏杆。
5.2.2 作业人员严禁沿坑壁、支撑或乘坐运土工具上下基坑,应设置专用斜道、梯道、扶梯、入坑踏步等攀登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设置专用梯道时,梯道应设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
    2 梯道的搭设及使用应符合本标准第5.1.7条的规定;
    3 当采用坡道代替梯道时,应加设间距不大于400mm的防滑条等防滑措施。
5.2.3 降水井、开挖孔洞等部位应按本标准第5.1.2条的规定设置防护盖板或防护栏杆,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2.4 当基坑施工设置栈桥、作业平台时,应设置临边防护栏杆。
5.2.5 支撑拆除施工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和作业空间,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条文说明
5.2.1 栏杆立柱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以下500mm~700mm,立柱离基坑顶边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当基坑周边采用桩板支护时,钢管立柱插打在桩板外侧。

5.3 脚手架工程

5.3.1 脚手架作业层上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铺平;
    2 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不宜大于150mm;当距离大于150mm时,应采取封闭防护措施;
    3 工具式钢脚手板应有挂钩,并应带有自锁装置与作业层横向水平杆锁紧,不得浮放;
    4 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竹笆脚手板两端应与水平杆绑牢,作业层相邻两根横向水平杆间应加设间水平杆,脚手板探头长度不应大于150mm。
5.3.2 脚手架作业层上防护栏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扣件式和普通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应在外侧立杆0.6m及1.2m高处搭设两道防护栏杆;
    2 承插型盘扣式和高强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应在外侧立杆0.5m及1.0m高的立杆节点处搭设两道防护栏杆;
    3 防护栏杆下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4 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均应设置在外立杆内侧。
5.3.3 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并应与架体绑扎牢固。
5.3.4 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下宜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不大于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5.3.5 当遇6级及以上大风、雨雪、浓雾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作业以及脚手架上的施工作业。雨雪、霜后脚手架作业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夜间不得进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5.3.6 搭设和拆除脚手架作业应有相应的安全设施,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

条文说明
5.3.1 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的铺设是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规定。特别应注意的是,作业层边缘与建筑物之间的间隙大于150mm时,极易发生坠落事故,应采取封闭防护措施,如将横向水平杆向建筑物伸出或设置悬挑内平台铺设脚手板等。
5.3.2 本条所指的普通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是指立杆采用Q235级钢管,立杆碗扣节点模数为600mm的传统WDJ脚手架;高强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是指立杆采用Q345级钢管,立杆碗扣节点模数为500mm的CUPLOK脚手架

5.4 模板工程

5.4.1 上下模板支撑架应设置专用攀登通道,不得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5.4.2 模板安装和拆卸时,作业人员应有可靠的立足点,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高处搭设与拆除柱模板及悬挑结构的模板,应设置操作平台;
    2 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3 悬空安装大模板时,应在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不得站人和行走;
    4 拆模高处作业时,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4.3 当模板上有预留孔洞时,应在安装后及时将孔洞覆盖。
5.4.4 翻模、爬模、滑模等工具式模板应设置操作平台,上下操作平台间应设置专用攀登通道。
条文说明
5.4.2本条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的相关规定制定。

5.5 钢筋及混凝土工程

5.5.1当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需悬空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和上下通道,不得攀爬钢筋骨架。
5.5.2 当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边柱和悬空梁等构件的钢筋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5.5.3 当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作业。在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高处绑扎柱钢筋,应搭设操作平台。
5.5.4 在高处进行预应力张拉操作前,应搭设操作平台。
5.5.5 当临边浇筑高度2m及以上的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应设置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5.5.6 当浇筑储仓或拱形结构时,应自下而上交圈封闭,并应搭设脚手架。
5.5.7 当在特殊情况下悬空绑扎钢筋或浇筑混凝土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条文说明
5.5.2 本条所述的操作部位比一般的建筑结构内部钢筋绑扎操作部位更具有高处坠落的危险性,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5.5.3 根据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一2016的规定,操作平台应按方案设计要求进行组装使用,作业面的四周应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5.5.5 距地(或楼层)2m以上的混凝土浇筑作业部位主要包括:框架、过梁、雨棚和小平台等混凝土构件或悬挑的混凝土梁、檐、外墙和边柱等构件。

5.6 门窗工程

5.6.1 门窗作业时,应有防坠落措施。操作人员在无安全防护措施时,不得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作业;当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施焊作业时,不得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5.6.2 当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且无外脚手架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5.6.3 当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条文说明
5.6.1~5.6.3 外墙门窗作业是高处坠落的易发部位,应严格按标准要求采取防坠落措施。

5.7 吊装与安装工程

5.7.1 起重吊装悬空作业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结构吊装应设置牢固可靠的高处作业操作平台或操作立足点;
    2 操作平台外围应设置防护栏杆;
    3 操作平台面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应铺平绑牢,不得出现探头板;
    4 人员上下高处作业面应设置爬梯,梯道的构造应符合本标准第5.1.7条的规定。
5.7.2 钢结构构件的吊装,应搭设用于临时固定、焊接、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并应随构件同时起吊就位,吊装就位的钢构件应及时连接。
5.7.3 钢结构安装宜在施工层搭设水平通道,通道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
5.7.4 钢结构或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安装作业层应设置供作业人员系挂安全带的安全绳。
5.7.5 在轻质型材等屋面上作业,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轻质型材板前,应采取在梁下张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
5.7.6 当吊装屋架、梁、柱等大型混凝土预制构件时,应在构件上预先设置登高通道和操作平台等安全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在操作平台上进行就位、灌浆等操作。当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或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操作人员应在操作平台上进行操作。
5.7.7 吊装作业中,当利用已安装的构件或既有结构构件作为水平通道时,临空面应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并应设置连续的钢丝绳、钢索作安全绳。
5.7.8 装配式建筑预制外墙施工所使用的外挂脚手架,其预埋挂点应经设计计算,并应设置防脱落装置,作业层应设置操作平台。
5.7.9 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吊装就位后,应采用移动式升降平台或爬梯进行构件顶部的摘钩作业,也可采用半自动脱钩装置。
5.7.10 安装管道时,应有已完结构或稳固的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的结构构件及安装中的管道上作业或通行。
 
条文说明
5.7.1 本条是对起重吊装作业安全防护提出的原则上的一般规定,具体防护规定根据吊装类型和作业条件按本节后续条文执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对起重吊装作业也提出了设置高处作业操作平台的要求。
5.7.2 根据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的规定,钢结构的吊装,钢构件在地面组装为宜,所设置的高空安全防护设施(如操作平台、操作立足点、防护栏杆、安全带拴挂点等)也应一并设置。
5.7.4 近几年装配式建筑大量推广,对于装配式框架结构尤其是钢框架结构,在预制构件的起吊安装层,作业人员需在已安装构件间通行或作业,此时水平梁板结构尚未安装完毕,作业人员个体高处作业的坠落隐患凸显。为确保悬空作业安全,需通过设置供作业人员拴挂安全带的空中安全母索(图1)和防坠安全平网的方式,对高坠事故进行主动防御。
5.7.7 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给出了利用钢丝绳或钢索作为临边防护安全绳时的构造措施。
5.7.8 作业人员在施工预制外墙时,外脚手架的设置能为其提供操作平台及有效安全防护措施。装配式外墙施工一般采用外挂脚手架,其架体由三角形钢牛腿、水平操作钢平台及立面钢防护网组成。外挂脚手架的挂点事前安装于预制外墙上,在预制外墙吊装前,先通过预留孔穿过螺栓将三角形钢牛腿与外墙进行连接,再将外挂脚手架与外墙固定,一并吊装就位。首层外墙吊装施工完成后,通过起重设备将挂架各单元吊装置于挂点的槽口内,形成上层结构施工的操作平台及防护措施,随着施工的进程,挂架可逐步向上提升。
5.7.9 预制构件吊装就位后,作业人员到构件顶部的摘钩作业也属于高处作业。为确保高处作业安全并提高功效,可采用移动式升降平台进行摘钩作业,既方便又安全;当采用简易人字梯等工具进行登高摘钩作业时,应安排专人对梯子进行监护。采用半自动脱钩装置,能有效减少人工高空摘钩的工作量。

5.8 垂直运输设备

5.8.1 各种垂直运输设备的停层平台除两侧应按临边作业要求设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立网外,平台口还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楼层防护门,并应设置防外开装置和连锁保护装置。停层平台应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固。
5.8.2 物料提升机应设置刚性停层装置,各层联络应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并应采用断绳保护装置和安全停层装置。物料提升机通道中间,应分别设置隔离设施。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
5.8.3 施工升降机层门应与吊笼连锁,并应确保吊笼底板距楼层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大于150mm时,层门方能开启。当层门关闭时,人员不得进出。
5.8.4 施工升降机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的措施,上下运行行程内应无障碍物。吊笼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荷载应均匀分布。
5.8.5 吊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篮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吊篮》GB/T 19155的有关规定,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且应使用专业厂家制作的定型产品,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不得使用自行制作的吊篮;
    2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的作业人员应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3 吊篮内操作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使用要求,吊篮中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安全绳不得与吊篮任何部位连接;
    4 吊篮的安全锁应完好有效,不得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的安全锁。
 

条文说明
5.8.2 本条根据《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第七条制定。
5.8.3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26557-2011第5.5.5.1条的规定,以及近几年施工升降机坠落伤人事故的教训总结制定。
5.8.4 本条根据《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第八条制定。

6 物体打击

6.0.1 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应处于上层作业的坠落半径之外,在坠落半径内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6.0.2 下列部位自建筑物施工至二层起,其上部应设置安全防护棚:
    1 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的进出通道口);
    2 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的影响范围内的通行道路和集中加工场地;
    3 起重机的起重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
6.0.3 安全防护棚宜采用型钢和钢板搭设或采用双层木质板搭设,并应能承受高空坠物的冲击。防护棚的覆盖范围应大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的影响范围。
6.0.4 短边边长或直径小于或等于500mm的洞口,应采取封堵措施。
6.0.5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帽》GB 2811的规定。
6.0.6 高处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均应预先撤除或固定。
所存物料应堆放平稳,随身作业工具应装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清扫干净。作业人员传递物件应明示接稳信号,用力适当,不得抛掷。
6.0.7 临边防护栏杆下部挡脚板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操作平台或脚手架作业层当采用冲压钢脚手板时,板面冲孔内切圆直径应小于25mm。
6.0.8 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底层应采取可靠封闭措施。
6.0.9 人工挖孔桩孔口第一节护壁井圈顶面应高出地面不小于200mm,孔口四周不得堆积弃渣、无关机具和其他杂物。挖孔作业人员的上方应设置护盖,吊弃渣斗不得装满,出渣时孔内作业人员应位于护盖下。吊运块状岩石前,孔内作业人员应出孔。
6.0.10 临近边坡的作业面、通行道路,当上方边坡的地质条件较差,或采用爆破方法施工边坡土石方时,应在边坡上设置阻拦网、插打锚杆或覆盖钢丝网进行防护。
6.0.11 拆除或拆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拆除或拆卸作业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
    2 不得上下同时拆除;
    3 物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堆放结构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不得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 拆除或拆卸作业应设置警戒区域,并应由专人负责监护警戒;
    5 拆除工程中,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构配件应向下传递或用绳递下,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散碎材料应采用溜槽顺槽溜下。
6.0.12施工现场人员不应在起重机覆盖范围内和有可能坠物的地方逗留、休息。

条文说明
6.0.1 关于高处坠落半径,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的规定为:当高处作业高度在2m~5m时,坠落半径为3m;当高处作业高度在5m~15m时,坠落半径为4m;当高处作业高度在15m~30m时,坠落半径为5m;当高处作业高度大于30m时,坠落半径为6m。
6.0.2 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的影响范围内的集中加工场所主要指受场地限制,距离建筑物较近的搅拌区、钢筋加工区等。
6.0.3 关于通道口防护棚的覆盖范围,其宽度不应小于通道口宽度,长度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设置,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下时长度不应小于3m,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时长度不应小于5m。当坠落物体的冲击力较大时,单层的木质板可能被冲破,达不到防护效果,故建议设置定型化钢防护棚或双层防护棚。
6.0.6 本条根据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的规定制定,同时根据实践经验增加了作业人员传递物件要明示接稳信号、作业用力适当的规定。
6.0.7 控制作业层上脚手板和挡脚板的空隙是为了防止小物件从间隙中坠落。脚手板上非圆孔洞的内切圆直径,是指孔洞最大内切圆的直径。
6.0.11 对本条第4款所述警戒区域说明如下: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拆装、脚手架搭设或拆除、桩基作业处、钢模板安装拆除、预应力钢筋张拉处以及建筑物拆除处周围等应设置警戒区。设置的警戒区应由专人负责警戒,严禁非作业人员穿越警戒区或在其中停留。
 

7 机械伤害

7.0.1 施工现场应制定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7.0.2 机械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7.0.3 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及各种安全信息装置应齐全有效。
7.0.4 施工机械进场前应查验机械设备证件、性能和状况,并应进行试运转。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并应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7.0.5 大型机械设备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应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其安装、试机、拆卸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前应经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
7.0.6 操作人员应根据机械保养规定进行机械例行保养,机械应处于完好状态,并应进行维修保养记录。机械不得带病运转,检修前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7.0.7 清洁、保养、维修机械或电气装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等机械停稳后再进行操作。严禁带电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维修。
7.0.8 在机械使用、维修过程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
7.0.9 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上岗前应进行检查。
7.0.10 施工现场应为机械提供道路、水电、机棚及停机场地等必备的作业条件,夜间作业应提供充足的照明。
7.0.11 机械行驶的场内道路应平整坚实,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多台机械在同一区域作业时,前后、左右应保持安全距离。
7.0.12 机械在临近坡、坑边缘及有坡度的作业现场(道路)行驶时,其下方受影响范围内不得有任何人员。
7.0.13 土石方机械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悬挂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 机械回转作业时,配合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需在安全距离以内工作时,应将机械停止并制动;
    3 拖式铲运机作业中,人员不得上下机械设备、传递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
    4 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不得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
    5 土方运输车辆的行驶坡度不应大于10°;
    6 强夯机械的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时,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锤。从坑中提锤时,挂钩人员不得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7.0.14 混凝土搅拌机料斗提升时,人员不得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在料斗下进行清理或检修时,应将料斗提升至上止点,并应采用保险销锁牢或用保险链挂牢。
7.0.15 小型机具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型机具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操作说明书;
    2 小型机具应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台账,并应按要求使用、维修和保养;
    3 作业人员应了解所用机具性能,并应熟悉掌握其安全操作常识,施工中应正确佩戴各类安全防护用品;
    4 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83.1的规定,并应配备安全隔离变压器、漏电保护器、控制箱和电源连接器;
    5 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稳定的地方使用电动或气动工具,当需使用时,应有专人监护;
    6 木工圆盘锯机上的旋转锯片应带有护罩,平刨应设置护手装置;
    7 齿轮传动、皮带传动、连轴传动的小型机具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7.0.16 小型起重机具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千斤顶应垂直安装在坚实可靠的基础上,底部宜采用垫木等垫平;
    2 行走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电动葫芦不得超载起吊,起吊过程中,手不得握在绳索与吊物之间;
    3 不得使用2台以上手拉葫芦同时起吊重物;
    4 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不得在传动中用手拉或脚踩钢丝绳。作业中,不得跨越卷扬机钢丝绳。卷筒剩余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
7.0.17 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设备,应进行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大风、碰撞等措施。
 

条文说明
    本章参照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的规定制定,对防治机械伤害的安全管理给出了统一的规定,同时对易引发机械伤害的各类施工机械使用注意事项进行了逐一规定。
7.0.4 建筑施工现场所涉及的机械设备种类繁多,对于机械设备证件要求各不相同,普通的机械设备主要查验其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特种设备主要查验其特种设备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制造监督证明、备案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和自检说明书。
7.0.12 本条主要考虑机械对坡、坑作业人员造成伤害,以及机械在有坡度的作业现场(道路)行驶时对下方的作业人员、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影响范围包括临近坡、坑部位以及作业现场(道路)坡道下方部位。
 

8 触电

8.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应经审核和批准。
8.0.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应由建筑电工完成。电工应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应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8.0.3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电气设备前应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设备不得带缺陷运转;
    2 应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
    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应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上锁;
    4 移动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后进行;
    5 当遇有临时停电、停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应关闭电源。
8.0.4 施工现场临时配电线路应采用三相四线制电力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电缆应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电缆线路应采用五芯电缆;
    2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3 地下埋设电缆应设防护管,与开挖作业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2m;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不得使用裸线,并应沿墙或电杆作绝缘固定,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4 配电线路应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5 配电线路中的保护零线除应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应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6 通往水上的岸电应采用绝缘物架设,电缆线应留有余量,作业过程中不得挤压或拉拽电缆线。
8.0.5 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除应在末级开关箱内加漏电保护器外,还应在总配电箱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形成两级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柜应装设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的可见分断点;
    2 配电箱、开关箱应选用专业厂家定型、合格产品,并应使用3C认证的成套配电箱技术;
    3 配电箱、开关箱应设置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瓦斯、烟气、潮湿及其他有害介质的场所;
    4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应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应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应与金属电器安装板作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应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应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5 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应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作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应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作电气连接;
    6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应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
    7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不得采用插头和插座作活动连接;
    8 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和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应由专人负责。
8.0.6 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不得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应装设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不得设置分路开关;
    2 各种施工机具和施工设施应做好保护零线连接;
    3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滑动模板、爬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需设置避雷装置的物料提升机及其他高耸临时设施,除应连接PE线外,还应进行重复接地;
    4 对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应同时作重复接地;
    5 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应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8.0.7 水上或潮湿地带的电缆线应绝缘良好,并应具有防水功能,电缆线接头应经防水处理。
8.0.8 施工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作业环境条件选择适应的照明器具,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 使用行灯电源电压不大于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3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应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应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
    4 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8.0.9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8.0.10 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当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绝缘隔离防护措施。
 
条文说明
8.0.4 采用TN-S制接零保护系统的配电线路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是防止触电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
    根据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规定,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设宜选用无铠装电缆。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应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8.0.5 本条根据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规定,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系统作出了“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基本规定,并给出了防止触电事故的主要技术措施。
    关于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符合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对配电系统的检查、维修人员应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应按规定佩戴绝缘鞋、手套,应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应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8.0.6 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应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基本技术要求。
8.0.10 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以及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等针对设备类别、类型分别给出了施工临时设施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的相关规定。
 

9 起重伤害

9.0.1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应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应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持证上岗。起重司机操作证应与操作机型相符,并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起重机作业应设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一人不得同时兼顾信号指挥和司索作业。
9.0.2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9.0.3 起重机械安拆、吊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起重机械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
9.0.4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起重机械进场组装后应履行验收程序,填写安装验收表,并经责任人签字,在验收前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9.0.5 起重机械的辅助构件、附墙件应由原制造厂家或具有相应能力的专业厂家制造。安装起重设备的地基基础、起重机设备附着处应经过承载力验算并满足使用说明书要求。起重机械的起吊能力应按最不利工况进行计算,索具、卡环、绳扣等的规格应根据计算确定。吊索具系挂点位置和系挂方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设计无规定时应经计算确定。
9.0.6 起重机械安装所采用的螺栓、钢楔或木楔、钢垫板、垫木和电焊条等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起重作业前应检查起重设备的钢丝绳及端部固接方式、滑轮、卷筒、吊钩、索具、卡环、绳环和地锚、缆风绳等,所有索具设备和零部件应符合安全要求。
9.0.7 起重机械的变幅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各种行程限位开关以及滑轮和卷筒的钢丝绳防脱装置、吊钩防脱钩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有效,严禁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9.0.8 吊装大、重、新结构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前应先进行试吊。
9.0.9 高空吊装预制梁、屋架等大型构件时,应在构件两端设溜绳,作业人员不得直接推拉被吊运物。
9.0.10 双机抬吊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两机位应协同起吊和就位,起吊速度应平稳缓慢。
9.0.11 门式起重机、架桥机、行走式塔式起重机等轨道行走类起重机械应设置夹轨器和轨道限位器。轨道的基础承载力、宽度、平整度、坡度、轨距、曲线半径等应满足说明书和设计要求。
9.0.12 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塔式起重机基础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应在地基验收合格后安装;基础应设置排水设施;
    2 塔式起重机附着处的承载力应满足塔式起重机技术要求,附着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3 塔式起重机的高强螺栓应由专业厂家制造,高强螺栓不得进行焊接;安装高强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业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预紧;
    4 塔式起重机顶升加节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顶升前,应将回转下支座与顶升套架可靠连接,并应将塔式起重机配平;顶升时,不得进行起升、回转、变幅等操作;顶升结束后,应将标准节与回转下支座可靠连接;
    5 塔式起重机加节后需进行附着的,应按先安装附着装置、后顶升加节的顺序进行。拆除作业时,应先降节,后拆除附着装置。
9.0.13 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升降机应安装防坠安全器,防坠安全器应在1年有效标定期内使用,不得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的防坠安全器;
    2 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每3个月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额定载重量坠落试验;
    3 升降机额定载重量、额定乘员数标牌应置于吊笼醒目位置,并应安装超载保护装置;
    4 不得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5 施工升降机每3个月应进行一次1.25倍额定载重量的超载试验,制动器性能应安全可靠;
    6 施工升降机应设置附墙架,附墙架应采用配套标准产品,附墙架与结构物连接方式、角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当标准附墙架产品不满足施工现场要求时,应对附墙架另行设计;
    7 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9.0.14 装配式建筑施工应根据预制构件的外形、尺寸、重量,采用专用吊架配合预制构件吊装。
9.0.15 在装配式构件、大模板等待吊装构件上设置的吊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环应采用HPB300级钢筋或Q235圆钢制作,不得采用冷加工钢筋制作,且每个吊环按2个截面计算,采用HPB300级钢筋时,吊环应力不应大于65N/mm2,采用Q235圆钢时,吊环应力不应大于50N/mm2;当一个构件上设有4个吊环时,应按3个吊环进行计算;
    2 吊环锚入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深度不应小于30倍吊环钢筋直径,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
    3 装配式吊环与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时应采用双螺母。
9.0.16 当多台起重机械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采取防撞的安全技术措施。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且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9.0.17 吊装作业区域四周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构件起吊时,所有人员不得站在吊物下方,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9.0.18 起重机械起吊的构件上不应有人、浮置物、悬挂物件,吊运易散落物件或吊运气瓶时,应使用专用吊笼。起重机严禁采用吊具载运人员。
9.0.19 吊运作业时,吊运材料应绑扎牢固,细长物件不得单点起吊。吊运散料时应使用料斗,严禁使用钢丝绳绑扎吊运。
9.0.20 被吊重物应确保在起重臂的正下方,严禁斜拉、斜吊,严禁吊装起吊重量不明、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
9.0.21 起重吊装作业的操作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运重物起升或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
    2 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作业;
    3 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进行增大幅度方向的动作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4 起重机回转未停稳时,不得反向动作。
9.0.22 暂停作业时,吊装作业中未形成稳定体系的部分,必须采取临时固定措施。临时固定的构件,应在完成永久固定后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
9.0.23 在风速达到9m/s及以上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在风速达到12m/s及以上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吊装作业。
9.0.24 雨雪后进行吊装时,应清理积水、积雪,并应采取防护措施,作业前应先试吊。
 

条文说明
9.0.1 本条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省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9.0.2 起重机械应实行一体化管理,即制造、安装、维保应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完成。
9.0.3 采用起重拔杆等非常规起重设备且单件重量超过100kN的起重吊装工程,以及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9.0.4 本条是对建筑起重机械提出的进场要求。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规定,属于特种设备的起重机,产权单位应按规定持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资料,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起重拔杆等需现场组装的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使用单位应从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备案。
9.0.5 起重机作业现场地面承载力应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要求,当现场地面承载力不满足规定时,或起重机在暗沟、地下管道、防空洞等上面作业时,可采用铺设路基箱等方式提高承载力。
    重物的吊点位置和设置方式(兜吊或预设吊耳、吊环、吊杆等)应经结构设计单位确定或同意。吊索与重量物之间的水平夹角应符合专项方案的规定,且不宜小于45°。
9.0.6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穿绕应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要求,其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重要用途钢丝绳》GB 8918及《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GB/T20118的有关规定,其维护、检验和报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的规定,当钢丝绳达到该标准规定的报废条件时,应以报废。
    起重机械不应选用铸造吊钩,吊钩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规定的报废条件时,应予报废。钢丝绳卷筒、滑轮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规定的报废条件时,应予报废地锚在起重拔杆、缆索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作业中,不但能固定卷扬机,而且常用地锚来固定拖拉绳、缆风绳、导向滑轮等,地锚要经过设计计算,埋设后还应经过试拉检验。
    地锚在起重拔杆、缆索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作业中,不但能固定卷扬机,而且常用地锚来固定拖拉绳、缆风绳、导向滑轮等,地锚要经过设计计算,埋设后还应经过试拉检验。
    钢丝绳或索具的端部固接通常采用编结和绳夹两种方式,其连接紧固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的要求,当采用编结固定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20倍绳径,且不应小于300mm;当采用绳夹固定时,绳夹规格应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应少于3个,间距不应小于绳径的6倍,绳夹夹座应安放在长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
9.0.7 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详细列出了各种类型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的配备要求,行程限位开关在极限位置应保留足够的安全越程。滑轮、卷筒所设置的钢丝绳防脱装置与滑轮或卷筒轮缘最外缘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直径的20%,卷筒两端的凸缘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9.0.8 试吊是为了检验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装置的可靠性、吊物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通常先将吊物吊离地面200mm~300mm后停止起吊,进行观察。
9.0.13 施工升降机属于事故多发的载人起重机械。根据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的原因分析,本条从防坠器的使用、强制坠落试验、超载保护装置、行程限位开关的使用、超载制动试验和附墙架设置等方面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作出相关规定。其中,每3个月应实施的强制坠落试验和超载制动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10054的相关规定执行。
9.0.14 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如采用传统的吊运方式起吊,可能会导致吊点破坏、构件开裂,严重的甚至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施工现场对预制外墙、楼梯、预制楼板的吊装需设置专用的扁担分配梁、吊架等,一方面构件在吊装工况下处于正常受力状态,另一方面工人安装操作方便、高效、安全。  
9.0.15 本条参照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0、《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标准》JGJ/T74的规定,对吊环的材质、构造和连接方式作出规定。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预制混凝土构件宜采用内埋式螺母、内埋式吊杆或预留吊装孔等预置式吊具。
 

10 其他易发事故

10.1 淹溺
10.2 冒顶片帮
10.3 透水
10.4 爆炸和放炮
10.5 中毒和室息

10.1 淹溺

10.1.1 基坑和顶管工程施工时,应采取防淹溺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坑、顶管工作井周边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避免坑内出现大面积、长时间积水;
    2 采用井点降水时,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完工后应及时回填降水井;
    3 对场地内开挖的槽、坑、沟及未竣工建筑内修建的蓄水池、化粪池等坑洞,当积水深度超过0.5m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10.1.2  地下水丰富地带的人工挖孔桩工程,或在雨季施工的挖孔桩工程,应采取场地截水、排水措施,下孔作业前应配备抽水设备及时排除孔内积水,井底抽水作业时,人员不得下孔作业。渗水量过大时,应采取降水措施。
10.1.3 隧道及竖井、斜井施工应采取排水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内反坡排水应根据距离、坡度、水量和设备情况确定反坡排水方案。抽水设备排水能力应大于排水量的20%,并应有备用台数;
    2 隧道内顺坡排水应设置排水沟,其沟断面应满足隧道排水需要;
    3 膨胀岩、土质地层、围岩松软地段应铺砌水沟或用管槽排水;
    4 遇渗漏水面积或水量突然增加,应立即停止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5 竖井应边掘进边排水,涌水量较大地段应分段截排水;
    6 竖井、斜井的井底应设置排水泵站,排水泵站应设置在铺设排水管的井身附近,并留有增加水泵的余地;
    7 抽水设备应有备用电源;
    8 水箱、集水坑处应设置警示标志,并对设备进行挡护。
10.1.4 围堰施工过程及围堰内作业过程中,应监控水位水情变化,根据施工区实测水位和水情预报、海事预报等信息做好相应水情变化应对工作。筑岛围堰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0.7m以上。
10.1.5 钢板桩工程施工应采取防止淹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水位较高时,应采用止水、导水、排水等措施;
    2 施工过程中对钢板桩围护结构桩间等薄弱部位应设专人监视;若出现少量渗漏,应及时处理,并先堵漏后开挖;当出现大量涌水时,应及时抽排水,并回填干砌片石,注浆加固,待排除渗漏后再开挖。
10.1.6 桥梁工程水上施工作业应采取防止淹溺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上作业平台周边应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平台应满铺脚手板,人员上下通道应设安全网,并应设置多条安全通道;
    2 水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佩戴救生衣,穿防滑鞋,并应配备救生船、救生绳、救生梯、救生网等救生工具;上下游应设置浮绳,并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固定式防水灯,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
    3 应做好雨水水情通报工作,收集气象、水文信息,并应在河流上游设置水位尺,安排专人负责水情预报、预警、信号传递,遇到水位发生上涨时,应每小时通报一次,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0.1.7 潜水施工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潜水员应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2 现场应配备急救箱及相应的急救器具;
    3 应控制潜水最大深度并采取减压措施;
    4 应严格控制潜水员的作业时间和替换周期;
    5 潜水员下水作业时应有专人值守。
 

条文说明
10.1.1 基坑工程施工中,场地内雨季容易积水,为防止溺水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基坑周边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井点降水是基坑降水的常用措施,降水井口也是淹溺事故的易发场所,因此应在使用过程中设置警示标志,使用后及时回填,消除隐患。
10.1.2 抽干井底水后,应把潜水泵提升至井面后,方能下孔作业。

10.2 冒顶片帮

10.2.1 在隧道工程施工中应制定预防冒顶片帮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交底培训。
10.2.2 穿越特殊不良地质或围岩自稳性差的地段的隧道,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超前支护或预加固处理,并应对加固效果进行验证。
10.2.3 隧道拱顶或侧墙穿越洞穴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洞穴进行填充,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洞身开挖。
10.2.4 隧道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开挖,各开挖工序应相互衔接,应按监控结果进行施工方法调整,并应根据围岩的等级控制每循环进尺。
10.2.5 开挖工作面爆破后,应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并应按先机械后人工的顺序找顶,确认安全后,其他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10.2.6 隧道工作面开挖后应按要求及时施作初期支护,并应封闭成环,严禁岩层裸露时间过长,Ⅲ、Ⅳ、V级围岩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3.5m。施工中应随时观察支护各部位,当支护变形或损坏时,作业人员应及时撤离现场。
10.2.7 隧道初期支护结构施工应确保锚杆、超前小导管、锁脚锚杆、钢拱架、喷射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10.2.8 隧道开挖过程中应及时收集、验证地质资料,根据围岩地质变化情况和环境工况变化情况,并结合监控量测反馈信息,及时调整支护参数,并选择相匹配的开挖方法和步序。必要时应实施物探、钻探等措施探明地质情况,并应制定相应措施。
10.2.9 隧道仰拱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仰拱开挖前应完成钢架锁脚锚杆施作;
    2 Ⅳ级及以上围岩仰拱每循环开挖长度不得大于3m,仰拱应分段一次整幅浇筑,不得分幅施作,并应根据围岩情况严格限制分段长度;
    3 仰拱与掌子面的距离,Ⅲ级围岩不得超过90m,Ⅳ级围岩不得超过50m,V级及以上围岩不得超过40m;
    4 仰拱开挖后应立即施作初期支护,并应与拱墙初期支护封闭成环。
10.2.10 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地段隧道的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二次衬砌距掌子面的距离,对Ⅳ级围岩不得大于90m,对V级及以上围岩不得大于70m。
10.2.11 隧道施工应编制专项监控量测方案,明确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值,并应按方案实施监控量测,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采取处置措施并确保监测数据正常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严禁盲目冒进。
10.2.12 软弱围岩隧道开挖掌子面至二次衬砌之间应设置逃生通道,并应随开挖进尺不断前移。逃生通道的承载力、刚度应满足安全要求,逃生通道距离开挖掌子面不得大于20m,通道内径不宜小于0.8m。
 

条文说明
10.2.1 本标准所述冒顶片帮事故防治主要针对采取矿山法施工的隧道工程。隧道施工前应编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等要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结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条件、围岩类别、隧道埋深、隧道断面尺寸和长度、环境工况、施工设备、工期要求等确定合理的开挖工法、开挖方式及施工步序。对隧道穿越浅埋段、特殊不良地质段、环境工况复杂段,应编制超前预探、监控量测等信息法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并应编制针对冒顶片帮安全事故的现场快速处置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10.2.2 隧道在穿越浅埋地段、偏压、围岩自稳性差的软弱破碎地层等特殊不良地质段时,为稳定开挖面,应结合围岩地质条件、环境工况、开挖方法等,对地层进行预支护和预加固措施,如:地面砂浆锚杆、超前锚杆或小钢管、管棚钢架超前支护、超前小导管预注浆、超前围岩预注浆加固、帷幕注浆固结等。洞身开挖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预加固或超前支护,施工完成后可按分析法、检查孔法、声波检测法等对加固效果进行验证。
10.2.3 隧道拱顶、侧墙穿越洞穴前,应结合地勘资料采取超前地质预探等手段对洞穴分布情况进一步探明,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填充,经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洞身开挖。
10.2.4 隧道开挖应按设计规定的方法进行,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和埋深情况采取全断面法、台阶法、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法、中隔壁法、双侧壁导坑法等。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开挖方法和步序。
10.2.5 受围岩层理、节理、构造、爆破强度的影响,爆破后有些围岩是处于松动悬吊状态,若不处理随时有可能发生冒顶片帮。此项工作应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并指定专人安全警戒,根据现场情况用撬棍或机械处理。
10.2.8 地勘资料受布置钻孔密度等因素影响,围岩类型的实际变化与设计规定往往有出入,若有局部地质构造则出入更大。准确掌握地质情况,选择相匹配的施工方法是必要的。隧道穿越浅埋地段、偏压地段、围岩自稳性差等特殊不良地质地段时,应严格按信息法施工原则,动态调整相关支护参数及开挖参数,严格控制循环进尺及起爆药量及爆破震速。当围岩节理、裂隙发生变化,或现场出现冒水、冒泥、顶钻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上报,通过专项论证、改进安全支护措施和支护参数后再进行施工。
10.2.11 在隧道施工中监测点的布置应由设计单位配合施工方确定。钢拱架搭设完成后应在拱顶及两侧布置临时监测点,及时监测并保存数据,观察钢拱架变形情况。初期支护封闭成环后应及时布置监测点,观察拱顶沉降及水平收敛情况。

10.3 透水

10.3.1 当隧道穿越富水地层、岩溶地质、地下采空区等不良地质段时,施工中应制定防止透水事故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应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
10.3.2 隧道施工前应对可能出现透水地段地表上方河流、池塘及地下排水管线、岩溶区、地下采空区等进一步进行详细调查、分析,掌握涌水量、补给方式、分布范围、变化规律及水质成分等,并对地下水对施工的影响进行评价,制定治理措施。
10.3.3 隧道工程施工穿越含水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时组织物探、钻探、钎探、监测工作。应观测记录岩层产状、岩性、构造、裂隙、岩溶的发育、钻孔涌水及充填情况,做好预报工作。
10.3.4 穿越富水底层的隧道开挖及支护各道工序应紧密衔接,应采用对围岩扰动小的掘进方式,钻爆作业应控制起爆药量和循环进尺,并结合监控量测信息,及时施作二次衬砌。
10.3.5 当发生强降雨可能造成地下工程透水补给时,应暂停隧道施工作业,待检查无误后再进洞作业。
10.3.6 隧道工程施工应设置照明设施,隧道进出道路应修整平整。
10.3.7 地下水位以下的基坑、顶管或挖孔桩施工,应根据地质钻探资料和工程实际情况,采取降水或抗渗维护措施。当有地下承压水时,应事先探明承压水头和不透水层的标高和厚度,并对坑底土体进行抗浮托能力计算,当不满足抗浮托要求时,应采取措施降低承压水头。
 
条文说明
10.3.1 隧道穿越富水地层、岩溶地质、地下采空区等不良地质段时,应结合设计文件、水文地质资料、现场调查、开挖方法等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开挖施工工艺流程,超前地质预探、监控量测等技术措施,制定透水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快速处置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相关人员、设备、物资等,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10.3.2 隧道穿越富水区前应进一步调查地表及地下水对施工的影响,必要时应进行水文地质补勘,按“防、排、堵、截”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措施,可采用超前钻孔或辅助坑道排水、超前小导管预堵水、超前围岩预注浆堵水、井点降水及深井降水等治理方式。
10.3.3 隧道工程施工穿越含水层时,应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挖、先治后挖”的原则组织施工,切实做好超前地质预探。洞身开挖接近富水段前,当掘进工作面有明显出水征兆、接近溶洞、导水断层、导水裂隙、接近采空区时,应进行超前地质预探,以准确掌握穿越含水地层的具体状态,为制定治水方案提供可靠依据。超前预探可采用地质雷达结合钻孔预探方式,钻孔位置、长度、角度等设置应能充分探明开挖面前方地下水的分布及变化情况并进行涌水预报,以指导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并尽快组织实施。对于水患不大、可采用堵、疏、排、截等的综合治理措施;对于水患大、补给充分、裂隙特别发育、范围较广的,应采用分段或全段超前预注浆等措施,严禁顶水作业。盲目揭穿隔水层,一是可能造成透水事故;二是给后期治水带来很大的困难,其结果是成本高、效果差、工期长。
10.3.4 隧道穿越富水区应遵循“防、排、堵、截”的治水原则。地段水的治理实施完成后,洞身开挖及初期支护、二次衬砌各道工序应紧密衔接,确保稳妥穿越富水层。
10.3.5 对于已经揭穿的干溶洞、大的裂隙,还未进行堵、疏、排、截等处理和二衬施工的,发生强降雨时,应加强观测,必要时暂停施工作业。

10.4 爆炸和放炮

10.4.1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和储存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规定执行。严禁使用不合格、自制、来路不明的爆炸物及爆破器材;当日剩余的爆炸物品应经现场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清点后由爆破员或安全员退回仓库储存,并应进行退库登记,严禁私自带回宿舍或私自储存。
10.4.2 施工现场气瓶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瓶应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使用时应安装减压器,不得倾倒或暴晒;
    2 乙炔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
    3 气瓶应分类存放,氧气瓶和乙炔瓶放置间距应大于5m,气瓶到动火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4 不得以氢气瓶充装氧气,也不得用氧气瓶充装乙炔气;
    5 不得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作为气动工具的动力源。
10.4.3 有瓦斯或粉尘爆炸危险的隧道施工时,应采取防止瓦斯或粉尘爆炸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配置专职的瓦斯监测员,并应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2 进入隧道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应满足防爆要求;
    3 爆破时应使用煤矿许用的瞬发或毫秒雷管;使用的毫秒雷管的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得使用秒、半秒延期电雷管和导爆管雷管;
    4 应进行全隧道和各工区的施工通风设计,并应根据爆破排烟量、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以及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风量,布设通风设施;
    5 爆破前应对作业面20m以内进行洒水降尘,爆破作业面20m以内,瓦斯浓度应低于1%;
    6 瓦斯隧道施工期间,应建立瓦斯通风监控、检测的组织系统,测定气象参数、瓦斯浓度、风速、风量等参数。
10.4.4 从事爆破工作的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应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10.4.5 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项目前,应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
10.4.6 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大型土石方爆破、水下爆破、重要设施附近及其他环境复杂、技术要求高的爆破工程应编制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其他爆破工程可编制爆破说明书,并应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
10.4.7 经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爆破作业单位应于施工前3d发布公告,并应在作业地点周围张贴,施工公告应明确工程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爆破作业时限等。
10.4.8 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爆破作业应设警戒区和警戒哨岗,配备警戒人员和警戒设施,警戒人员应与爆破指挥部信息畅通。起爆前应撤出人员并应发出声光等警示信号;起爆后检查人员应在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方可进入爆破警戒区范围内进行检查,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由爆破指挥部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非检查人员不得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2 钻孔装药作业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指挥、爆破员操作,并应按爆破设计方案进行网络连接。钻孔装药应拉稳药包提绳,配合送药杆进行。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发生卡塞时,应采用长送药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得使用任何工具冲击和积压。
    3 长度小于300m的隧道,起爆站应设在洞口侧面50m以外,其余隧道洞内起爆站距爆破位置不得小于300m。
    4 盲炮检查应在爆破15min后实施,发现盲炮应立即设立安全警戒,及时报告并由原爆破人员处理。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爆破网络应置于短路状态。

条文说明
10.4.1 爆破器材的运输、存储、保管不善或因验收、发放、废品销毁制度执行不严格引起外露,都会造成意外爆炸事故,其管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规定执行。
10.4.3 市政隧道瓦斯检测主要依据现行行业标准《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10120和《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的规定进行有害气体的监控、检测。低瓦斯工区可用便携式瓦检仪检测,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除用便携式瓦检仪检测外,尚应配置高浓度瓦检仪和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配备救护队。

10.5 中毒和窒息

10.5.1 在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狭小或密闭的缺氧空间作业前,应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根据检测结果及时通风或排风,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管道、烟道、涵洞施工前,应强制送风,且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并应保持空气流通;
    2 当挖孔桩开挖深度超过5m或有特殊要求时,下孔作业前,应采取机械送风,送风量不应小于25L/s;
    3 当隧道施工独头掘进长度超过15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每人供应新鲜空气量不应小于3m3/min,风速不得大于6m/ s,全断面开挖时风速不应小于0.15m/s,导洞内不得小于0.15m/s,风管出口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15m;作业前应检测有毒有害气体;
    4 作业过程中,应监测作业场所空气中氧含量的变化,作业环境空气中氧含量不得小于19.5%;
    5 不得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10.5.2 在狭小或密闭空间进行电焊、油漆、明火等作业时,应保持空气流通。
10.5.3 在密闭容器内使用氩气、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应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氧含量不得小于19.5%。
10.5.4 在已确定为缺氧作业环境的场所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1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缺氧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2 作业人员应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不得使用过滤式面具;
    3 当存在因缺氧而坠落的危险时,作业人员应使用安全带,并在适当位置可靠地安装必要的安全绳网设备;
    4 在每次作业前,应检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带,发现异常应立即更换,不得勉强使用;
    5 在作业人员进入缺氧作业场所前和离开时应清点人数。
10.5.5 当进行钻探、挖掘隧道等作业时,应采用试钻等方法进行预测调查。当发现有硫化氢、二氧化碳或甲烷等有害气体逸出时,应先确定处理方法,调整作业方案,再进行作业。
10.5.6 在通风条件差的地下管道、烟道、涵洞等作业场所,当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将灭火器放置牢固。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有效期应符合说明书要求,放置灭火器的位置应设立明显的标志。
10.5.7 施工现场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同时应保持房间通风。冬季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毯取暖。
 

条文说明
10.5.1 在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狭小或密闭的缺氧空间作业时,按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作业开始前,应准确测定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氧含量,并做好记录。同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所采取措施的要点及效果。
    关于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作如下说明:
    1 粉尘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5以上的游离SiO2的粉尘不大于2mg;10%以下的游离SiO2的矿物性粉尘不大于4mg;
    2 按体积计的二氧化碳浓度不大于0.5%;一氧化碳浓度不大30mg/m3;氮氧化物折算成NO2的浓度不大于5mg/m3。
10.5.2 燃烧、电焊会消耗氧气,可导致密闭空间氧含量降低,存在窒息的风险。
10.5.4 缺氧作业场所至少要安排一名监护者持续进行监护。监护人员应密切监视作业状况,不得离岗,并保证通信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10.5.5 采取试钻措施,是为了防止作业人员因上述气体逸出而导致缺氧中毒。
10.5.6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2006的规定制定,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防止二氧化碳意外泄出。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 《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
    2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
    3 《安全帽》GB2811
    4 《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83.1
    5 《安全网》GB5725
    6 《安全带》GB6095
    7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8 《高处作业吊篮》GB/T19155
    9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
    10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

最新修改于:2024-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