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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硅集成电路芯片工厂设计规范 GB50809-2012
  • 消防产品 消防安全要求 XF1025-2012
  •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GB50650-2011(2022修订版)
  • 湿地公园设计标准 CJJT308-2021
  •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XF588-2012
  • 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428-2021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GB55033-2022
  •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55009-2021
  •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121号)
  • 供热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0-2021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 钢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6-2021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
  •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GB55002-2021
  • 木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5-2021
  •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GB55003-2021
  • 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13 号 )
  • 组合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4-2021
  •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7-2021
  • 注氮控氧防火装置 XF1206-2014
  • 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 GB55025-2022
  •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6-2022
  • 探火管式灭火装置 XF1167-2014
  •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7-2022
  • 消防给水·灭火-地方标准·答疑汇编(1000问)!
  • 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3-2021
  •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1-2021
  •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2-2021
  •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16280-2014
  •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GB51054-2014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XF835-2009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 XF1290-2016
  • 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175-2016
  •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16668-2010
  •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872-2014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2019修订版)
  •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
  •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 JGJ76-2019
  •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333-2013
  •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35181-2017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
  • 建筑制图标准 GBT50104-2010
  •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
  •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 GBT51402-2021
  • 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疏散距离有关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21〕1号)
  •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GBT50939-2013
  • 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 JGJT326-2014
  •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25-2010
  •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58-2008
  •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6-2015
  •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
  • 灭火器维修 XF95-2015
  •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2013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 建筑电气制图标准 GBT50786-2012
  •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2011
  •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50966-2014
  • 电子工程建设术语标准 GBT50780-2013
  •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2011
  • 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3-2011
  • 防火门监控器 GB29364-2012
  •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GB55032-2022
  •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 CJJT148-2010
  •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JGJ298-2013
  •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55030-2022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
  • 住宅性能评定标准 GBT50362-2022
  •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 GB55034-2022
  •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8-2021
  •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GB55021-2021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4-2022
  •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55019-2021
  • 关于《建规》第5.1.9条、第5.3.5条和第5.3.13条有关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07〕92
  • 关于消防电梯与楼梯间直通室外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5〕27号)
  • 关于对室内变电站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8〕4号)
  • 关于220V附建式变电站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9〕2号 )
  • 关于内衬风管、走道宽度、管道风速问题的复函(烟标〔2020〕31号)
  • 关于消防联动问题的复函
  • 关于独立前室加压送风的问题的复函
  • 关于疏散楼梯首层疏散走道宽度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20〕1号)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答
  • 关于咨询确认相关设计是否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复函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复函(民规〔2021〕1号)
  • 关于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研究论证的通知(建办科〔2021〕3号)
  • 关于石油库中控室等抗爆设计的复函(库规函〔2020〕第2号)
  • 关于“叠压供水泵吸水管上倒流防止器可不重设”的复函及通报
  • 关于《防排烟标准》第3.1.5条疑问的复函
  • 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建标〔2015〕3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31号)
  • 文物局 应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19号)
  • 关于咨询《地铁设计规范》有关地下区间隧道消火栓设置问题的复函
  • 关于《建规》第5.2.2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9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宜的复函(建办科函〔2021〕478号)
  • 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国卫办人口函〔2022〕21号)
  • 国家标准管理组关于“TCL小家电三期项目物流仓库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4〕52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建质[2013]171号)
  •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隧道消防验收事宜的复函(交办公路函〔2017〕558号)
  • 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
  • 关于“排水管道穿越卧室问题”的复函
  • 关于防火玻璃墙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13号)
  • 关于自动灭火系统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21号)
  • 关于系统选型等问题的复函
  • 关于防护区划分问题的复函
  • 关于细水雾灭火系统防护区等问题的复函
  • 关于“12.3.12-5 6款机械三通”问题的复函
  • 关于《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16)有关问题的咨询函的回复函
  • 关于“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太阳能系统的疑问”的复函
  • 【已废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 【已作废】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GA95-2007
  • 【已作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GA836-2009
  • 【已废止】1211灭火器报废规定 GA402-2002
  • 【已作废】火灾报警设备专业术语 GBT4718-2006
  • 【已作废】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57-94
  • 【已作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05
  • 【已作废】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GB50222-1995
  • 【已作废】轻便消防水龙 GA180-1998
  • 【已废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 【已作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 【已作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 【已作废】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07
  • 【已作废】干粉灭火剂第1部分BC干粉灭火剂 GB4066.1-2004
  • 【已作废】干粉灭火剂第2部分ABC干粉灭火剂 GB4066.2-2004
  • 【已作废】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年版)
  • 【已作废】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GB50867-201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GB5135.5-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通用阀门 GB5135.6-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GB5135.7-2003
  • 【已作废】饰面型防火涂料 GB12441-2005
  • 【已废止】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1
  • 【已作废】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50220-95
  • 【已作废】室内消火栓 GB3445-2005
  • 【已作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GB5135.9-2006
  • 【已作废】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
  • 【已作废】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 【已废止】灭火剂基本术语 GA51-1993
  • 【已废止】119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6282-1996
  • 【已作废】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1-2002
  • 【已废止】建筑材料燃烧或热解发烟量的测定方法(双室法) GBT16173-1996
  • 【已作废】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
  • 【已作废】钢结构防火涂料 GB14907-2002
  • 【已废止】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08
  • 【已作废】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318-2000
  • 【已废止】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 【已作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 【已作废】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
  • 【已作废】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
  • 【已作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
  • 【已作废】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
  •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GB55029-2022
  • 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 GB55023-2022
  • 特殊设施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8-2022
  •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2009
  •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 GB55035-2023
  • 洁净手术部通用技术要求 GBT42392-2023
  •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273-2022
  • 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试验导则 GBT25296-2022
  • 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 CJJ95-2013
  • 城镇燃气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50680-2012
  •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WS308-2019
  •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
  •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12-2013
  •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142-2014
  •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50293-2014
  •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80-98
  • 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GB50613-2010
  •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CJJT97-2003
  •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 GBT50546-2009
  •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用量标准 GBT50331-2002
  • 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50824-2013
  •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GB50413-2007
  •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55016-2021
  •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50106-2010
  •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2020修订版)
  • 办公建筑设计标准 JGJT67-2019
  • 城市快速道路设计规程 CJJ129-2009
  •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1-2015
  •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48-2014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 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92-2016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标准 TASC17-20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订版)
  • 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7-2019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棉纺织工厂设计标准 GBT50481-2019
  • 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国办函〔2020〕99号)
  • 天然气液化工厂设计标准 GB51261-2019
  • 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0-2019
  • 岩棉工厂设计标准 GBT51379-2019
  • 锦纶工厂设计标准 GBT50639-2019
  • 毛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052-2014
  • 多晶硅工厂设计规范 GB51034-2014
  • 冷轧带钢工厂设计规范 GB50930-2013
  • 涤纶工厂设计标准 GBT50508-2019
  • 麻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9-2009
  • 针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112-2015
  • 服装工厂设计规范 GB50705-2012(2023修订版)
  • 氨纶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9-2013
  • 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
  • 聚酯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2-2009
  •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GB50426-2016
  • 非织造布工厂技术标准 GB50514-2020
  • 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 GB51092-2015
  • 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443-2016
  • 城市容貌标准 GB50449-2008
  • 加气混凝土工厂设计规范 GB50990-2014
  • 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174-2010
  •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工程设计规范 GBT50980-2014
  • 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GB50117-2014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JGJT260-2011
  •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T10060-2011
  • 镇规划标准 GB50188-2007
  •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924-2014
  •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
  •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
  •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008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12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8-2011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
  •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BJ124-88
  •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GJ311-2013
  •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01-2010
  •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50162-92
  •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50087-2013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50264-2013
  •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23-2021
  • 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标准 建标170-2014
  •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316-2000(2008版)
  •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T 41-2014
  •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2014
  • 防烟排烟-地方标准答疑汇编(500问)
  • 详解《防排烟技术标准》与上海《防排烟设计标准》之异同
  • 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98-2014
  •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 GBT50114-2010
  •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JGJT229-2010
  •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15
  • 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 GB50320-2014
  • 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应急消〔2021〕170号)
  •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10-2021
  •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 GB50909-2014
  •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标准 GBT50700-2022
  • 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 GBT50759-2022
  • 农业建设项目验收技术标准 GBT51429-2022
  •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 复合地基技术规范 GBT50783-2012
  • 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 (试行 )
  •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550-2010
  •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2007
  •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1-2014
  •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2013
  • 膨胀蛭石防火板 JCT2341-2015
  • 建筑用陶瓷纤维防火板 JGT564-2018
  •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规程 JGJT216-2010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 GB50901-2013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52-2012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2009年版)
  • 锅炉房设计标准 GB50041-2020
  • 化学工业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 GB50873-2013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2018
  •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555-2010
  •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 CJJT34-2022
  •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CJJT216-2014
  •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GBT50218-2014
  • 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设计标准 GBT 51437-2021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 化学工程节水设计规范 GBT50977-2014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487-2008
  • 医药工艺用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913-2013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 GBT50632-2019
  •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50260-2013
  • 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 CJJ203-2013
  • 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 建标148-2010
  • 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88-2014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GB50336-2018
  •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 GBT50811-2012
  • 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 CJJ138-2010
  •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标准 GBT50604-2010
  • 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 GB50787-2012
  • 疗养院建筑设计标准 JGJT40-2019
  •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 CJJT75-2023
  •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 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60-2011
  • 城镇建设智能卡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918-2013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 GBT50876-2013
  •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 JGJ7-2010
  •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T50146-2014
  • 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结构技术规程 JGJ13-2014
  •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 建标184-2017
  • 铝合金门窗 GBT8478-2020
  • 蒸发冷却制冷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342-2014
  • 小型水电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GBT50964-2014
  •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GTD33-2012
  •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16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JGJT 334-2014
  •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310-2013
  • 消防水鹤 XF821-2009
  •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50112-2013
  • 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 GB50684-2011
  •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50429-2007
  •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
  •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GB50642-2011
  • 山东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DB37T2409-2021
  • 海南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46T527-2021
  • 关于印发《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的通知(冀建质安〔2021〕4号)
  • 海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DB46T526-2021
  • 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指南(2021年版)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
  • 新疆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解答(新勘设协函(2021)第05号)
  • 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指南(试行)
  • 上海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 DGTJ08-88-2021
  • 内蒙古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技术规程 DB15T1894-2020内蒙古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技
  •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
  •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
  •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防技术相关问题意见(赣建设协〔2020〕
  • 宁波市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2020年)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建筑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安全操作要求及明确气体灭火系统、消防车道、双速防排
  •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水利、水电、电力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晋建消字〔2022〕195号)
  • 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建筑篇(试行)
  •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建标〔2020〕61号))
  • 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 (试行)(合建消〔2021〕21号)
  • 2020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综合检查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
  •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
  • 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技术要点 (试行 )
  •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导则(试行)
  • 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第一册)(豫建设计[2022]214号)
  • 武汉市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等疑难问题解答(2021年版)
  • 湖南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处理意见
  • 川渝地区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指南(试行)
  •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解答(穗勘设协字〔2019〕14号)
  • 天津市城市综合体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DBT29-264-2019
  • 广州市密室逃脱、剧本类娱乐经营场所消防技术指引(试行)
  •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试行)
  • 江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 DB36T1086-2018
  • 吉林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DB22T2880-2018
  • 广东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JT15-110-2015
  • 江苏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2T186-2015
  •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1026-2013
  • 广州市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老旧小区既有建筑消防设计指引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消防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43T420-2008
  • 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 DB11791-2011
  • 云南省山地城镇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 贵州省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J52-062-2013
  •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505031-2004
  • 陕西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J61T93-2014
  • 海南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暂行)(琼公消〔2018〕第117号)
  • 有色金属企业节水设计标准 GB51414-2020
  • 工程测量标准 GB50026-2020
  • 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GBT 51366-2019
  •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T50328-2014
  • 应急照明 GBT42824-2023
  • 矿山电力设计标准 GB50070-2020
  • 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154-2020
  • 城市供水应急和备用水源工程技术标准 CJJT282-2019
  •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97-2019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5-2010
  • 埋地钢质管道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 GBT50538-2020
  • 建材工程术语标准 GBT50731-2019
  • 森林火情瞭望监测系统设计标准 GBT51425-2020
  • 建筑木结构用阻燃涂料 JGT572-2019
  •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304-2019
  • 智能变电站工程调试及验收标准 GBT51420-2020
  •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92-2018
  • 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标准 CJJT314-2022
  • 网络工程设计标准 GBT51375-2019
  •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 GB50495-2019
  •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50364-2018
  • 绿色校园评价标准 GBT51356-2019
  •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18
  • 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 GBT50379-2018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50185-2019
  •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GBT 51327-2018
  • 工程隔振设计标准 GB50463-2019
  •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建文〔2021〕16号)
  • httpswww.cabr-fire.comgf1579list-1579.htm
  • 嘉兴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质量手册(2022)
  •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12
  •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标准 GBT50511-2022
  •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 GB50383-201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5135.1-2019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GB5135.2-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3部分:水雾喷头 GB5135.3-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GB5135.4-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GB5135.5-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通用阀门 GB5135.6-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GB5135.7-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8部分:加速器 GB5135.8-2003
  • 消防手套 XF7-2004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GB5135.9-2018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 XF1157-2014
  •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XFT579-2005
  •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7
  • 石油储罐阻火器 GB5908-2005
  • 消防水枪 GB8181-2005
  • 消防软管卷盘 GB15090-2005
  •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5630-1995
  • 远控消防炮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7-2003
  •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19880-2005
  •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5506-2010
  • 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 GBT4327-2008
  • 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 XF211-2009
  •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XF703-2007
  •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XF632-2006
  • 消防梯 XF137-2007
  •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12978-2003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6806-2006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 火灾分类 GBT4968-2008
  • 消防泵 GB6245-2006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GB28184-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5部分:受理软件功能要求 GB26875.5-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6部分:信息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GB26875.6-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7部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GBT26875.7-2015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8部分:监控中心对外数据交换协议 GBT26875.8-2015
  •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 XF1061-2013
  • 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 GB50745-2012
  • 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4〕9号)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202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GB5135.10-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 GB5135.11-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3部分:水幕喷头 GB5135.13-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GB5135.14-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5部分:家用喷头 GB5135.15-200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6部分:消防洒水软管 GB5135.16-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7部分:减压阀 GB5135.17-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 GBT5135.18-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 GBT5135.19-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0部分:涂覆钢管 GBT5135.20-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1部分:末端试水装置 GB5135.21-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2部分:特殊应用喷头 GB5135.22-2019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3部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 XF480.3-2004
  •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 可供选择和附加的试验程序 GBT26784-2011
  • 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 GB15930-2007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5部分:荧光消防安全标志 XF480.5-2004
  •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16
  •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 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设计标准 GBT50779-2022
  • 建筑火灾荷载调查与统计分析方法 XFT1427-2017
  • 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规范 SYT6344-2017
  •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6部分:SEM微观形貌分析法 GBT16840.6-2012
  • 细水雾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26785-2011
  • 燃烧训练室技术要求 XFT1289-2016
  • 热不稳定物质动力学常数的热分析试验方法 GBT17802-2011
  • 电气火灾勘验方法和程序 第2部分:物证的溶解分离提取方法 GBT29180.2-2012
  • 推闩式逃生门锁通用技术要求 GB30051-2013
  • 火焰在垂直表面的横向蔓延试验方法 GBT28752-2012
  • 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XFT1245-2015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20
  • 消防训练安全要则 XFT967-2011
  •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GB13365-2005
  • 铺地纺织品静电性能参数及测量方法 XF96-1995
  • 消防吸水胶管 GB6969-2005
  • 消防安全工程 总则 GBT3159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1部分:计算方法的评估、验证和确认 GBT31593.1-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2部分:所需数据类型与信息 GBT31593.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3部分:火灾风险评估指南 GBT31593.3-2015
  • httpswww.cabr-fire.comgf1822list-1822.htm
  •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575-2010
  •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50059-2011 
  • 100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50697-2011
  • 1000kV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GB50993-2014
  •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48-2018
  • 安全色 GB2893-2008
  •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工厂设计规范 GB51136-2015
  • 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2-2013
  • 冰雪景观建筑技术标准 GB51202-2016
  •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GB50647-2011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1-2013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6-2019
  • 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 GB50515-2010 (2)
  • 地热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1-2013
  •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21734-2008
  • 电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814-2013
  • 电子工业废气处理工程设计标准 GB51401-2019
  • 发光二极管工厂设计规范 GB51209-2016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
  •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5-2013
  • 干法赤泥堆场设计规范 GB50986-2014
  • 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0-2013
  • 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 GB51017-2014
  •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50794-2012
  • 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1067-2014
  • 光纤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0945-2013
  • 航空工业工程设计规范 GB51170-2016
  •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0489-2009
  • 机械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GB51155-2016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 GB50881-2013
  •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厂设计规范 GB51122-2015
  • 间接蒸发冷水机组 JGT580-2022
  •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GB50212-2014
  •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GB50870-2013
  • 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 JGT236-2022
  • 卷帘门窗 JGT302-2022
  • 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9-2013
  • 矿山提升井塔设计规范 GB51184-2016
  • 冷库安全规程 GB28009-2011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7-2015
  • 连铸工程设计规范 GB50580-2010
  • 炼焦工艺设计规范 GB50432-2007
  • 铝加工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482-2009
  • 煤矿主要通风机站设计规范 GB50450-2008
  • 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 GB50435-2016
  •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 GB50349-2015
  • 铅锌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985-2014
  •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50574-2010
  • 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0957-2013
  •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GB10055-2007
  •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GB50447-2008
  •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 GB50687-2011
  •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
  • 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 GB50582-2010
  • 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 GB50360-2016
  •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 GB50954-2014
  •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
  •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GB50226-2007(2011年修订版)
  •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GB51194-2016
  •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GB51158-2015
  • 头部防护安全帽 GB2811-2019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83-2011
  • 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69-2016
  • 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376-2015
  •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 GB50800-2012
  • 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GB11652-2012
  • 冶金工业建设钻探技术规范 GB50734-2012
  • 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 GB51073-2014
  • 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1133-2015
  • 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1047-2014
  • 游乐设施安全防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28265-2012
  • 有色金属加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758-2012
  • 有色金属冶炼厂收尘设计规范 GB50753-2012
  • 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0317-2009
  • 装饰石材工厂设计规范 GB50897-2013
  • httpswww.cabr-fire.comgf1773list-1773.htm
  • 冶金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 GB51119-2015
  • 乳制品厂设计规范 GB50998-2014
  • 煤炭工业矿井节能设计规范 GB51053-2014
  •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6-2012
  • 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944-2013
  • 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
  • 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702-2011
  • 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GB50963-2014
  •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0052-2020
  • 电子工厂化学品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781-2012
  •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158-2006
  •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50689-2011
  • 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 GB51204-2016
  •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14050-2008
  • 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 GB50952-2013
  • 中药药品生产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1069-2014
  • 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950-2013
  • 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90-2011
  • 油田注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1-2014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6-2011
  • 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 GB50766-201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2014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GB50126-2008
  • 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883-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8-2010
  • 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规范 GB50882-2013
  •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GB50322-201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2014
  •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 GB14925-2010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2014
  •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2008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8-2018
  •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
  • 化纤工厂验收规范 GB50956-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049-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2-2012
  • ±800kV及以下直流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29-2012
  • 涤纶、锦纶、丙纶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95-201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重复)
  •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19517-2009
  •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13
  •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1-201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2014
  • 1000kV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35-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16
  • 1000kV构支架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34-2013
  •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27-2011
  •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GB51120-2015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9-2010
  •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69-2014
  •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 GB50424-2015
  •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1043-2014
  •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635-2010
  •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545-2010
  •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799-2012
  •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665-2011
  • 太阳能发电站支架基础技术规范 GB51101-2016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8380-2012
  • 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973-2014
  • 电磁波暗室工程技术规范 GB50826-2012
  •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8-2013
  • 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 GB51096-2015
  •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标准 GB50040-2020
  •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 GB50652-2011
  •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9-2002
  • 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 GB50896-2013
  • 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GB50863-2013
  • 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105-2015
  • 炼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39-2015
  • 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 GB50673-2011
  • 卡丁车场建设规范 GB19197-2003
  • 地下水封石洞油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996-2014
  •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GB50195-2013
  •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093-2013
  •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50288-2018
  • 粘胶纤维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750-2012
  • 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 建标193-2018
  • 住宅卫生间功能及尺寸系列 GBT11977-2008
  • 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 GBT3976-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
  • httpswww.cabr-fire.comgf2011list-2011.htm
  • 消防安全工程 第4部分:设定火灾场景和设定火灾的选择 GBT31593.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5部分:火羽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5-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6部分:烟气层的计算要求 GBT31593.6-2015
  • 脉冲气压喷雾水枪通用技术条件 XF534-2005
  •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XF63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7部分:顶棚射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7-2015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2部分:易燃固体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2-200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8部分:开口气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8-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9部分:人员疏散评估指南 GBT31593.9-2015
  • 离心泵名词术语 GBT7021-2019
  •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 CJJ11-2011(2019修订版)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3部分:易于自燃的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3-2
  • 监狱建筑设计标准 JGJ446-2018
  •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50688-2011(2019修订版)
  • 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 XFT1340-2016
  • 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技术标准 JGJT484-2019
  • 阻燃及耐火电缆 阻燃橡皮绝缘电缆分级和要求 XF535-2005
  • 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T51368-2019
  • 居住绿地设计标准 CJJ∕T294-2019
  • 植物园设计标准 CJJT300-2019
  • 动物园设计规范 CJJ267-2017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4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分级试验 XFT536.4-
  • 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 GBT51046-2014
  •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2012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5部分:固体氧化性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5-2
  •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13495.1-2015
  • 消防职业安全与健康 XFT620-2006
  • 电缆防火涂料 GB28374-2012
  • 沟槽式管路连接件技术规范 GBT36019-2018
  • 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6465-2021
  • 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 GBT36122-2018
  •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GBT40484-2021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指数测定方法 GBT803-2008ISO6184-2:1985
  • 气体灭火剂的毒性试验和评价方法 XFT636-2006
  •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软件通用技术要求 XFT847-2009
  • 材料的火灾场景烟气制取方法 XFT505-2004
  • 火灾烟气毒性危险评价方法—动物试验方法 XFT506-2004
  • 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 GB26755-2011
  •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GB26851-2011
  • 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 GB4065-1983
  •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283-2020(2020修订版)
  •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T50110-1987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47-2019
  •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T50163-1992
  •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1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 XF545.1-2005
  • 灭火器箱 XF139-2009
  • 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 GBT8625-2005
  •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GBT51345-2018
  • ±800kV直流换流站设计规范 GBT50789-2012(2022修订版)
  • 消防员单兵通信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XF1086-2013
  •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CJJT149-2021
  • 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 XF863-2010
  • 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 JGJT470-2019
  •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2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 XF545.2-2005
  • 消防摩托车 XF768-2008
  • 通用雷达站设计标准 GB51418-2020
  •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JGJ144-2019
  •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
  •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消防员护目镜 XF1273-2015
  •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13-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3部分:春秋制服 XF856.3-2009
  •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50013-2018
  • 火灾损失统计方法 XF185-2014
  • 数据中心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09-2020
  • 火灾信息报告规定 XFT1192-2014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2-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4部分:夏季制服 XF856.4-2009
  •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 GB51245-2017
  • 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技术规范 GB51195-2016
  • 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XFT720-2014
  •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GBT50155-2015
  • 火灾现场勘验规则 XF839-2009
  • 木结构设计标准 GB50005-2017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XF6-2004
  •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62-2015
  •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阻燃毛衣 XF1274-2015
  • 小型水电站施工安全标准 GB51304-2018
  •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XF621-2013
  • 有色金属工业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标准 GB50544-2022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32146.1-2015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气实验室 GBT32146.2-2015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 GBT32146.3-2015
  •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 GB50077-2017
  •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GBT50046-2018
  • 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 GBT3287-2011
  • 镇(乡)村文化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JGJ 156-2008
  • 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T390-2016
  •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 JGJT 251-2011
  •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GB36246-2018
  • 种植塑料大棚工程技术规范 GBT51057-2015
  •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554-2010
  • 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环境控制要求 GBT35428-2017
  • 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 CJJ179-2012
  • 公共厕所卫生规范 GBT17217-2021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 GB37489.3-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37489.1-2019
  • 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 GBT22412-2016
  • 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 GBT17748-2016
  •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GBT2447-2009
  •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J12-2013
  •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GBT51350-2019
  • 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 JGT544-2018
  • 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 JGJT 53-2011
  • 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GBT50708-2012
  •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155-2013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2部分:住宿场所 GB37489.2-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4部分:沐浴场所 GB37489.4-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GB37489.5-2019
  • 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 GBT19686-2015
  • 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GBT29906-2013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GBT22128-2019
  •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 GBT51435-2021
  • 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230-2010
  • 建筑保温砂浆 GBT20473-2021
  •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 GBT33598-2017
  • 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 JGJT436-2018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15763.2-2005
  •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83-2016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15763.3-2009
  • 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 GBT37915-2019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 GB15763.4-2009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
  •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T129-2012
  •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JGJT235-2011
  • 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标准 JGJT175-2018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JT304-2013
  •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10001.9-2021
  • 建筑用压型钢板 GBT12755-2008
  • 楼梯栏杆及扶手 JGT558-2018
  • 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 JGJT491-2021
  • 装配式建筑用墙板技术要求 JGT578-2021
  • 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 GBT50908-2013
  • 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GA38-2021
  •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10
  •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20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 JGJ367-2015
  •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 JGJ255-2012
  •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2020
  • 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NYT2776-2015
  •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2011
  • 单层防水卷材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T316-2013
  • 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 NYT1568-2007
  • 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JGJT331-2014
  •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JGJ142-2012
  •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214-2010
  • 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 JGT231-2018
  • 玻璃幕墙光热性能 GBT18091-2015
  • 小单元建筑幕墙 JGT216-2007
  •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JGJ103-2008
  • 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 JGJ345-2014
  •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 JGT455-2014
  •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176-2009
  •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T110-2017
  • 外墙保温用锚栓 JGT366-2012
  • 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2005
  • 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 TB10097-2019
  • 建筑外墙用腻子 JGT157-2009
  • 建筑用柔性仿石饰面材料 JGT540-2017
  •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
  •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与代码 GAT972-2011
  • 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单体燃烧试验 GBT20284-2006
  • 电缆或光缆在受火条件下火焰蔓延、热释放和产烟特性的试验方法 GBT31248-2014
  • 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环境试验方法 GBT25208-2010
  •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 GBT13347-2010
  •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191-2014
  • 养猪场消防管理规范
  •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 GBT16840.1-2008
  • 火幕墙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T969-2011
  •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 GB22370-2008
  • 保险柜耐火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6810-2006
  •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5464-2010ISO1182:2002
  • 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GBZ221-2009
  • 防火封堵材料 GB23864-2009
  • 消防接口 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 GB12514.1-2005
  • 消防接口 第2部分:内扣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2-2006
  • 消防接口 第3部分:卡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3-2006
  • 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 XF770-2008
  • 消防接口 第4部分:螺纹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4-2006
  • 消防车 消防要求和试验方法 XF39-2016
  • 火焰引燃家具和组件的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GBT27904-2011
  • 火灾原因调查指南 XFT812-2008
  • 消防头盔 XF44-2015
  • 导电、防静电塑料体积电阻率测试方法 GBT15662-1995
  • 粉尘云最小点火能测试方法双层振动筛落法(积分计算能量) GBT15929-1995
  •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16
  • 消防员现场紧急救护指南 XFT968-2011
  • 火场通信控制台 XFT875-2010
  •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2016
  •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2016
  •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XF869-2010
  •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 GBT51346-2019
  • 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 CJJT114-2007
  • 灭火毯 XF1205-2014
  •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GBT 50337-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6部分:执勤帽 XF856.6-2009
  •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 XF633-2006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 GB50925-2013
  • 哈龙灭火系统工况评定 XF982-2012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重复)
  • 阻燃铺地材料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XF495-2004
  •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GBT51149-2016
  •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GB50442-2008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15
  • 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 XF1264-2015
  •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1151-2016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
  • 防排烟系统性能现场验证方法热烟试验法 XFT999-2012
  •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7-2013
  •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2016修订版)
  • 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941-2011
  •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2012(2016修订版)
  • 火灾事故调查案卷制作 XFT1034-2012
  •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 CJT476-2015
  • 网栅隔断式烟热训练室技术要求 XF942-2011
  •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 GBT51077-2015
  •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 JGJ376-2015
  • 消防员心理训练指南 XFT1039-2012
  • 消防员呼救器 GB27900-2011
  •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 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 GBT27903-2011
  • 跨区域灭火救援指挥导则 XFT1041-2012
  • 消防基础数据平台接口规范 GAT1036-2012
  • 建筑倒塌事故救援行动规程 XFT1040-2013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架构及功能要求 GAT1038.1-2012
  • 消防员高空心理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943-2011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2部分:服务管理接口 GAT1038.2-2012
  • 阻燃装饰织物 XF504-2004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3部分:信息交换接口 GAT1038.3-2012
  • 物质热稳定性的热分析试验方法 GBT13464-2008
  • 消防应急救援通则 GBT29176-2012
  • 屋顶及屋顶覆盖制品外部对火反应试验方法 GBT30735-2014
  • 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 XFT623-2006
  • 不燃无机复合板 GB25970-2010
  • 水系灭火剂 GB17835-2008
  •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GB16808-2008
  • 灭火系统A类火试验用标准燃烧物 GBT31431-2015
  • 消防员接触式送受话器 GBT26129-2010
  • 消防球阀 XF79-2010
  • 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阻燃、防火、耐火性能的试验方法 XFT537-2005
  • 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 XF622-2013
  • 钼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GB51442-2022
  • 锑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GB51445-2021
  • 石油储罐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275-2015
  • 泵站设计标准 GB50265-2022
  • 移动式消防储水装置 XF1204-2014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GBT29315-2022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5部分:冬季制服 XF856.5-2009
  •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GB50497-2019
  • 道路交通事故被困人员解救行动指南 XFT1276-2015
  •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标准 GB51441-2022
  • 消防用无线电话机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XF14-1991
  • 云计算数据中心基本要求 GBT34982-2017
  • 阻燃篷布通用技术条件 XF91-1995
  • 看守所建筑设计标准 GB51400-2020
  • 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通用技术条件 XF97-1995
  • 建筑幕墙 GBT21086-2007
  • 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 XF229-1999
  • 建筑幕墙术语 GBT34327-2017
  • 关于废止部分消防工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公消〔2016〕390号)
  •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2018
  • 灭火救援装备储备管理通则 XF1282-2015
  •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GBT7588.1-2020
  • 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 XF1151-2014
  •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GBT51141-2015
  • 火灾现场照相规则 XFT1249-2015
  • 农业温室结构设计标准 GBT 51424-2022
  • 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475-2019
  • 消防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导则 XFT1250-2015
  •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CJJ 128-2017
  • 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 XF1288-2016
  •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标准 JGJT117-2019
  • 消防车用功率输出装置 GB32157-2015
  • 蓄冷型消防员降温背心 XF1265-2015
  •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手动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 GB32459-2015
  •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T16838-2021
  • 饰面型防火涂料 GB12441-2018
  • 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测定 辐射热源法 GBT11785-2005ISO9239-12002
  •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破拆机具通用技术条件 GB32460-2015
  • 软质阻燃聚氨酯泡沫塑料 XF303-2001
  • 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30-2019
  • 细水雾枪 XF1298-2016
  •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GBT25975-2018
  • 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7部分:易燃气雾剂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7-2013
  •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31-2020
  • 电气安装用阻燃PVC塑料平导管通用技术条件 XF305-2001
  • 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技术标准 CJJT285-2018
  • 火灾原因认定规则 XF1301-2016
  •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JGJT 480-2019
  • 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 GB30122-2013
  •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139-2020
  • 消防员照明灯具 GB30734-2014
  • 119接警调度工作规程 XFT1339-2017
  •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XFT1369-2016
  • 消防指挥调度网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命名规范 GAT1037-2013
  • 喷射无机纤维防火材料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XF817-2009
  • 消防船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2553-2005
  •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 XF494-2004
  • 消防搜救犬队建设标准 XFT1150-2014
  • 防火监控报警插座与开关 GB31252-2014
  • 构件用防火保护材料快速升温耐火试验方法 XFT714-2007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5部分:小功率异步电动机 GBT27905.5-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2部分:普通平板玻璃 GBT27905.2-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3部分:黑色金属制品 GBT27905.3-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4部分:电气线路 GBT27905.4-2011
  •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1部分:系统总体要求 XFT971.1-2011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1部分:配备指南 GB21976.1-2008
  •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2部分:便携式卫星站 XFT971.2-2011
  • 消防机器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XF892.1-2010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GB21976.2-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3部分:逃生梯 GB21976.3-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4部分:逃生滑道 GB21976.4-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5部分:应急逃生器 GB21976.5-2012
  • 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工作规则 XFT1270-2015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6部分:逃生绳 GB21976.6-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GB21976.7-2012
  • 长管空气呼吸器 XF1261-2015
  •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定方法 GBT12474-2008
  • 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190-2014
  •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8627-2007
  •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性能评价 GBZ24979-2010
  •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 燃烧热值的测定 GBT14402-2007ISO17162002
  • 对火反应试验 建筑制品在辐射热源下的着火性试验方法 GBT14523-2007ISO5657:19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1部分:溶剂提取法 GBT24572.1-2009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XF836-2016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2部分:直接顶空进样法 GBT24572.2-200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3部分:活性炭吸附法 GBT24572.3-2009
  • 关于对防火门监控器设置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7〕159号)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4部分:固相微萃取法 GBT24572.4-200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5部分:吹扫捕集法 GBT24572.5-2013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 GBZ24978-2010
  •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 火警受理系统 GB16281-2010
  •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 GBT34525-2017
  •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16
  •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XF1283-2015
  •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 GB51236-2017
  •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 GB51157-2016
  •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38-2015
  •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 JGJ64-2017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0526-2021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1部分:防火玻璃 GB15763.1-2009
  • 消防产品(自愿、强制)认证目录及认证依据、标准(2020)
  •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2015
  •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2015
  • 风电场设计防火规范 NB31089-2016
  • 低压二氧化碳气体惰化保护装置 GB36660-2018
  •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GB51298-2018
  •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
  • 钢结构防火涂料 GB14907-2018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160-2008(2018年版)
  • 消防产品目录(2022年修订本)
  • 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089-2018
  • 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58-2014
  •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0849-2014
  •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 GBT50504-2009
  • 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 建标190-2018
  • 地铁限界标准 CJJ/T96-2018
  •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50646-2020
  • 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 JGJT445-2018
  •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8163-2018
  • 机械工业厂房建筑设计规范 GB50681-2011
  • 答疑、解读汇总-《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50229-2019
  •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T141-2017
  • 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071-2014
  • 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987-2014
  • 水力发电厂消防设施运行维护规程 GBT36570-20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订版)
  • 通信机房防火封堵安全技术要求 YDT2199-2010
  • 化工用电气防火封堵材料 HGT4368-2012
  •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217-2018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29317-2021
  • 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应急消〔2021〕164号)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建标163-2013
  • 危险货物运输爆炸品的认可和分项试验方法 GBT14372-2013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 火炸药生产厂房设计规范 GB51009-2014
  • 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
  •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GB51143-2015(2021修订版)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2013
  • 舞台升降式刚性防火幕 WH0101-1996
  •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2013
  •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414-2018
  • 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289号)
  •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 展览建筑设计规范 JGJ218-2010
  • 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84-2012
  •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 灾区过渡安置点防火标准 GB51324-2019
  •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15
  • 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686-2011
  •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
  •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T47-2016
  • 城市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系统技术标准 GBT51293-2018
  • 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 CJJT81-2013
  • 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 JTS158-2019
  •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GB38031-2020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GB38032-2020
  •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18384-2020
  • 印制电路板工厂设计规范 GB51127-2015
  • [关于印发《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铁运2010
  • 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 GB51159-2016
  • 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 GB50906-2013
  •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14
  •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 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 JGJT212-2010
  • 被动式太阳能建筑技术规范 JGJT267-2012
  •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116-2009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20-2009
  • 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GB50994-2014
  •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58-2009
  •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3-2014
  •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 GBT38594-2020
  •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97
  •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87-2020
  • 100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T50832-2013
  •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GB51102-2016(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7章)压缩天然气供应站
  • 会展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33-2014
  •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123-2012
  • 高强钢结构设计标准 JGJT483-2020
  •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161-2022
  • 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T50283-1999
  •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50846-2012
  •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GB50332-2002
  • 住建部-消防突出问题的咨询回复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AQ4128-2019
  •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119-2008
  • 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GBT50893-2013
  •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50105-2010
  •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2011
  • 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40-2011
  •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
  •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
  •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
  •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GB14003-2005
  • 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 JGJ6-2011
  • 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343-2014
  •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2014
  •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13
  • 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1110-2015
  •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72-2008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GB50457-2019
  •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XFT1300-2016
  •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50174-2017
  •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14
  • 轻便消防水龙 XF180-2016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XF834-2009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565-2010
  •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16
  • 泡沫灭火剂 GB15308-2006
  • 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4351.1-2005
  • 手提式灭火器 第2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 GB4351.2-2005
  • 手提式灭火器 第3部分:检验细则 GBT4351.3-2005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XF480.1-2004
  •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2890-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常规消防安全标志 XF480.2-2004
  •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 GB15603-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4部分: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 XF480.4-2004
  •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 GBT42288-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6部分:搪瓷消防安全标志 XF480.6-2004
  •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2022
  •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
  • 建筑门窗无障碍技术要求 GBT41334-2022
  •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XF1131-2014
  • 规模猪场建设 GBT17824.1-2022
  • 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
  • 氧化铝厂工艺设计标准 GBT50530-2022
  •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规定 XF1203-2014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Y5067-2017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CNCA-C18-01:2020)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器产品(CNCA-C18-02:2020)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0)
  • 水域救援作业指南 XFT3001-2020
  • 搜救犬训导员职业技能要求 XFT3002-2020
  • 火灾调查车装备通用技术要求 XFT3003-2020
  • 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 XFT3004-2020
  •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XFT3005-2020
  • 灭火剂及防火阻燃产品快速检定技术要求 XFT3006-2020
  • F类火灾水系灭火剂 XF3007-2020
  • 消防员防蜂服 XF3008-2020
  • 救援三脚架 XF3009-2020
  • 消防用雷达生命探测仪 XF3010-2020
  • 逃生与救援用车窗玻璃电动击碎装置 XFT3011-2020
  •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 XFT3012-2020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常用标号 XFT3013-2020
  • 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1219-2017
  • 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1440-2021
  • 22项应急管理行业标准(应急管理部公告2020年第6号)
  • 关于消防救援领域行业标准以“XF”代号重新编号发布的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2020年第5号)
  •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50437-2007
  • 【已废止】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XF654-2006
  • 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 GBT39866-2021
  •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5824-2021
  • 系统门窗通用技术条件 GBT39529-2020
  •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2011
  • 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GBT51063-2014
  •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
  • 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1部分:性能化在设计中的应用 GBT31540.1-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2部分:火灾发生、发展及烟气的生成 GBT31540.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3部分:结构响应和室内火灾的对外蔓延 GBT31540.3-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4部分:探测、启动和灭火 GBT31540.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5部分:火灾烟气运动 GBT31540.5-2019
  •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3部分易燃气体 GB30000.3-2013
  • 外墙外保温用防火分隔条 JGT577-2022
  •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2019
  • 建筑幕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 GBT41336-2022
  • 人员密集场所电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 GBT41091-2021
  • 多重应用环境场所电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 GBT41092-2021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 CJT416-2012
  • 公路隧道泡沫-水喷雾灭火系统 JTT1392-2021
  • 惰化防爆指南 GBT37241-2018
  • 地铁安全疏散规范 GBT33668-2017
  •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5225-2019
  •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4208-2017
  • 关于实施国家标准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若干问题的通知(公消〔2007〕
  • 关于对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和烟花爆竹工程执行消防技术标准问题的批复(公消〔2011〕140号)
  • 关于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1〕350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适用情况的函(建法函〔2012〕163号)
  • 关于对工业用地内建设“使用功能为民用的建筑”如何审核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123号)
  • 关于明确适用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发电、变配电工程规模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259号)
  • 关于对如何认定典当行业经营场所使用性质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239号)
  • 关于对撬装式LNG加气装置消防审批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4〕67号)
  • 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消〔2015〕98号)
  • 省消防总队关于执行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公消〔201
  • 关于《建规》第8.5.1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7号)
  • 关于配电小间设置双切问题的复函(民规〔2020〕6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储能电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项的函(建办科函〔2021〕403号)
  • 关于加强汗蒸、洗浴等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
  • 关于超高层建筑地下区域消防电梯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5号)
  •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有关前置规划问题的通知(公消〔2018〕24号)
  • 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公消〔2018〕46号)
  • 关于执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消〔2018〕138号)
  • 关于对住宅建筑安全疏散问题的答复意见
  • 关于夹层疏散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8〕5号)
  •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
  • 关于足疗店消防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9〕1号)
  • 关于“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疏散距离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02号)
  • 关于咨询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顶部开固定窗问题的复函
  • 关于建筑高度等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2〕10号)
  • 关于咨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复函
  • 关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有关条款解释的复函
  • 关于咨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复函(烟标〔2019〕21号)
  • 关于GB51309备用照明设计的说明
  • 关于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20号)
  • 《冷库设计规范》管理组复函:冷库排烟设计解释
  • 关于答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关于地下停车库相关问题的函(沪消汽字〔2013〕第03号)
  • 关于规范第5.4.13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8号)
  • 超高层住宅建筑避难层设置问题的复函 (建规字〔2018〕6号)
  • 【已废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
  • 【已作废】船用消防接头 GBT2031-94
  • 【已作废】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 JGJ153-2007
  • 【已作废】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138-2001
  • 【已作废】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02
  • 【已废止】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
  • 【已废止】消火栓箱 GB14561-2003
  • 【已作废】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365-2005
  • 【已废止】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 【已废止】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 【已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第158号)
  • 【已废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 【已作废】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6-2003
  • 【已作废】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646-2011
  • 【已废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5135.1-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2部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GB5135.12-2006
  • 【已废止】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2013年修订版)
  • 【已废止】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87-2000
  • 【已作废】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06
  • 【已废止】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2010
  • 【已废止】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2010
  • 【已废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6年版)
  • 【已废止】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年版)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4-2003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2部分:剩磁法 GB16840.2-1997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3部分:成分分析法 GB16840.3-1997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4部分:金相法 GB16840.4-1997
  • 【已作废】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GB50494-2009
  • 【已作废】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 【已废止】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08
  • 【已作废】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19666-2005
  • 【已废止】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16838-2005
  • 【已废止】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6465-2011
  • 【已作废】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GB50788-2012
  • 【已作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0
  • 【已废止】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50161-2009
  • 【已废止】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 GB50779-2012
  • 【已作废】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 GB50340-2016
  • 【已废止】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 GBT50362-2005
  • 【已废止】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50344 -2004
  • 【已废止】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46-91
  • 【已废止】船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CBT3294-1998
  • 【已废止】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DLT5412-2009
  • 【已废止】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 GB50490-2009
  • 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 DB11T2103.5-20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6部分:密室逃脱类场所 DB11T2103.6-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4部分:大型商业综合体 DB11T2103.4-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养老机构 DB11T2103.2-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11T2103.1-2023
  • 宁夏民用建筑消防验收图集
  • 南京市地下电动汽车库防火设计导则
  • 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
  • 北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 DB11T3034-2023
  • 北京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 DB11T 3035-2023
  • 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释疑(第一期)(济建消字〔2023〕3号)
  • 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粤建市函〔2023〕138号)
  •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消防质量控制技术标准 DBJ43T393-2022
  •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苏建函消防〔2022〕506号 )
  • 山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DB14T2489-2022
  • 山东省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案例指引(2022)
  • 沈阳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查指南 (2022年版)(沈建发〔2022〕32号)
  • 黑龙江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黑建设〔2022〕8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暖通空调)(鲁建消技字〔2022〕4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气)(鲁建消技字〔2022〕1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鲁建消技字〔2022〕2号)
  •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黔建消通〔2022〕35号)
  • 成都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2版)
  • 大连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技术规程 DB2102T0053-2022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甘建消规〔2022〕3号)
  • 南宁市建筑工程消防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2)
  •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
  • 湖南省民宿建筑设计技术导则
  • 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DB37T4328-2021
  • 山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7T242-2021
  • 【已废止】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 钢结构加固设计标准 GB51367-2019
  • 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T110-2017
  • 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17
  •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 GBT51248-2017
  •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16
  • 地铁快线设计标准 CJJT298-2019
  • 沉管法隧道设计标准 GBT 51318-2019
  •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CJJT177-2017
  •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T429-2018
  •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T50050-2017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2018
  •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 GBT50165-2020
  •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7
  •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2-2016
  • 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 GB50611-2010
  •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GB51174-2017
  •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GB51222-2017
  • 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1-2017
  • 粮食钢板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T51239-2017
  •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 JGJT 397-2016
  • 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技术标准 JGJT426-2018
  •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3-2016
  • 无负压给水设备 CJT265-2016
  •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规范 GB51221-2017
  • 建筑节能基本术语标准 GBT51140-2015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 民用建筑能耗标准 GBT51161-2016
  •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51121-2015
  • 人工制气厂站设计规范 GB51208-2016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T50375-2016
  •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68-2016
  • 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 JGJ111-2016
  •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269-2017
  • 高压直流换流站设计规范 GBT51200-2016
  • 建筑同层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232-2016
  •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4-2016
  • 保温防火复合板应用技术规程 JGJT 350-2015
  •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354-2014
  •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T50805-2012
  • 村镇住宅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900-2016
  • 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 GBT50785-2012
  • 建筑变形缝装置 JGT372-2012
  •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76-2016
  •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GB51210-2016
  • 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 JGJT299-2013
  •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GB50751-2012
  • 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 JGT415-2013
  • 殡仪馆建设标准 建标181-2017
  • 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 JGJT280-2012
  •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77-2016
  •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
  •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703-2011
  •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182-2017
  • 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标准 建标179-2016
  •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78-2016
  • 煤炭工业建筑结构设计标准 GB50583-2020
  •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建标107-2008
  • 看守所建设标准 建标164-2013
  •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 建标172-2016
  • 城市防洪规划规范 GB51079-2016
  •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建标108-2008
  •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2007
  •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29-2014
  •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GB50091-2006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2012
  •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73-2016
  •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28-2010
  • 饰面人造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90-2013
  •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2010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2015
  • 安全网 GB5725-2009
  •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2016
  •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 GB50773-2012
  •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43-2010
  •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09-2008
  • 烧结厂设计规范 GB50408-2015
  • 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 建标145-2010
  •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1-2015
  • 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 GB50984-2014
  •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455-2019
  •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GB50988-2014
  •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GB50350-2015
  •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6-2005(2009年版)
  • 人造板生产热能中心工程设计规范 GB50879-2013
  •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 GB50025-2018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 GB51220-2017
  • 燃气采暖热水炉 GB25034-2020
  • 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 GB16154-2018
  • 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 GB51131-2016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894-2013
  • 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06-2017
  • 有色金属冶炼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919-2013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50869-2013
  •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 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1186-2016
  • 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 GB51185-2016
  •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2008
  • 抗爆间室结构设计规范 GB50907-2013
  • 钢筒仓技术规范 GB50884-2013
  •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15
  • 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 GB50868-2013
  •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144-2019
  • 挤压钢管工程设计规范GB50754-2012
  • 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荷载规范 GB51006-2014
  •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GB13476-2009
  • 高耸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1203-2016
  • 电池供电的应急疏散照明自动试验系统 GB26688-2011
  • 高耸结构设计标准 GB50135-2019
  •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
  •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
  • 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5856-2010
  • 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137-2015
  •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617-2010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2014
  •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17
  •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 GB50506-2009
  • 架空索道工程技术标准 GB50127-2020
  •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8621-2012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184-2011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GB50656-2011
  •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GB51171-2016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GB50618-2011
  • 通信高压直流电源设备工程设计规范 GB51215-2017
  • 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654-2011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 GB50373-2019
  •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464-2008
  •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 GB50715-2011
  •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2009
  • 有色金属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 GB51055-2014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GB5768.1-2009
  • 管井技术规范 GB50296-2014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 GB5768.4-2017
  •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50227-2017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
  • 车用电子警报器 GB8108-2014
  • 工业建筑振动控制设计标准 GB50190-2020
  • 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524-2010
  •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28-2010
  • 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422-2017
  • 混凝土电视塔结构技术规范 GB50342-2003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规范 GB50678-2011
  • 矿山井架设计标准 GB50385-2018
  • 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10-2014
  • 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 GB26538-2011
  • 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技术规范 GB51162-2016
  • 煤炭工业露天矿疏干排水设计规范 GB51173-2016
  • 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荷载规范 GB50959-2013
  • 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99-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16
  • 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 GB50584-2010
  • 电镀废水治理设计规范 GB50136-2011
  • 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 GB50819-2013
  •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2010
  • 天线工程技术规范 GB50922-2013
  •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 GB50513-2009
  •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GBT50878-2013
  • 聚氨酯防水涂料 GBT19250-2013
  • 建筑用塑料窗 GBT28887-2012
  •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 126-2015
  • 钢门窗 GBT20909-2017
  •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JGJT 14-2011
  • 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GB30982-2014
  • 全钒液流电池 安全要求 GBT34866-2017
  • 镀锌电焊网 GBT33281-2016
  •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JGT483-2015
  • 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 GB17790-2008
  • 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改〔2020〕8号)
  •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设计规范 GY5082-2010
  •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标准 JGJT423-2018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DBJT03-118-2020
  • 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 预拌砂浆 GBT25181-2019
  • 四川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消防设计指南(试行)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规定》
  • 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标准 JGJT 17-2020
  •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2018
  • 挤塑聚苯板(XPS)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GBT30595-2014
  •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 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设计规范 SHT3103-2019
  •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336-2016
  • 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 JGJT 157-2014
  •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23-2010
  •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标准 JGJT253-2019
  •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GBT15229-2011
  • 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341-2014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GBT11968-2020
  • 蒸压泡沫混凝土砖和砌块 GBT29062-2012
  • 蒸压粉煤灰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GBT36535-2018
  • 轻板结构技术标准 JGJT 486-2020
  • 轻型钢丝网架聚苯板混凝土构件应用技术规程 JGJT269-2012
  •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TSG T7001-2023
  • 电梯自行检测规则 TSG T7008-2023
  • 电化学储能电站检修规程 GBT42315-2023
  • 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4-2017
  • 大米加工企业设计规范 GBT42299-2023
  • 海上风力发电场设计标准 GBT 51308-2019
  •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 50344-2019
  •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JGJT60-2012
  •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124-9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 铁路隧道防灾疏散救援工程设计规范 TB10020-2017
  • 轻轨交通设计标准 GBT51263-2017
  •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XFT3019-2023
  • 超细干粉灭火剂 XF578-2023
  • 消防腰斧 XF630-2023
  • 消防用红外热像仪 XFT635-2023
  • 阻燃篷布 XFT91-2023
  • 消防安全标志牌 XF480-2023
  •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 XF494-2023
  • 防火刨花板 XFT87-2023
  • 泡沫灭火剂水生生物急性毒性试验方法 XFT3021-2023
  • 灭火剂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的测定方法 XFT3020-2023
  • 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NBT10881-2021
  • 门和卷帘的防烟性能试验方法 GBT41480-2022
  • 建筑疏散用门开门推杠装置 JGT290-2010
  •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
  • 石油化工钢结构防火保护技术规范 SH3137-2013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 GB50423-2013
  •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 GB50460-2015
  •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3-2010
  •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252-2016
  • 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693-2011
  •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3-2013
  •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50346-2011
  •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85-2011
  • 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721-2011
  •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035-2014
  • 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48-2011
  • 防洪标准 GB50201-2014
  •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7-2012
  • 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GB50737-2011
  • 刨花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27-2012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 GB50506-2009 </h1>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 GB50506-2009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water saving for iron and steel enterprises

GB 50506-2009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17日

实施日期:2009年12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6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06-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3.0.5、3.0.7、3.0.10、3.0.15、6.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节水减排”为核心,认真贯彻“节约用水、合理使用水资源,减少排污、保护水资源”的指导思想,通过有针对性的钢铁企业调查和资料收集,总结近年来钢铁企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节水经验,广泛征求全国有关设计、科研、企业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学者和设计人员意见,召开多次专题技术研讨会,经编制组认真研究分析、多次修改,最终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水源,生产工序,循环水处理系统,软化水、除盐水系统,废水回收利用,雨水利用,防漏、防渗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建议和有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国家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街7号,邮政编码:100176),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设计研究院

              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钢铁总公司设计院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环保部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刘全金 阎国荣 任建平 曾昭成 江开伟 万焕堂 李良 尹君贤 张福林 杜长仁 刘欢 周光升 许志蕾 刘义 李增强 刘生沛 郭光平 舒宗汉 王泽慜 储瑞麟

    主要审查人:回克钢 于水利 熊家晴 张建华 郭颖 孙晓杰

条文说明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编制原则:以“节水减排”为核心,认真贯彻“节约用水、合理使用水资源,减少排污、保护水资源”的指导思想;广泛收集生产单位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生产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使纳入规范条文的内容成熟且行之有效;认真研究国内外近年来钢铁企业节水技术和经验,积极采纳国内外已有的科技成果和先进标准;体现企业加快改造或淘汰落后的耗水量大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促进节水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工序节水是节水源头,从节水技术角度明确推荐采用或逐步淘汰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在水源选择或开发上体现优先考虑地表水,其次是地下水,地表水中优先考虑海水、雨水、城市再生水,其次是河水、水库、湖泊等;企业自建废水处理回收系统是企业实现“零”排放、降低吨钢取水量的前提条件;贯彻和体现吨钢取水量作为钢铁企业节水的主要考核指标,吨钢生产用水量指标及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指标将作为参考考核指标。

    本规范编制工作从2005年4月启动,历经三年多时间完成。期间主要完成工作包括筹建编制组、编制工作大纲、调研及调研报告、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等。

    编制组筹建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的组织下完成,考虑到该规范是我国第一部节水规范,为使规范具有先进性、可操作性、可实施性,编制组由8家钢铁设计研究单位和6家钢铁企业组成。在设计单位选择上,重点考虑所选单位能涵盖钢铁企业所有设计领域,即采矿、选矿、原料场、烧结、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在钢铁企业选择上,重点考虑企业规模大小、地理位置、丰水贫水、节水技术和措施的应用及其取得成效等因素。

    编制规范第一手资料主要来自钢铁企业,在调研钢铁企业单位选择上主要考虑企业建设历史、地理位置、生产规模、产品结构、节水技术及措施的应用与开发、节水意识及其管理水平等,拟定对宝钢、武钢、鞍钢、本钢、济钢、邯钢、太钢、包钢等8个钢铁企业进行重点调研,完成了调研报告。

    征求意见稿编制始终贯彻“节约用水、合理使用水资源,减少排污、保护水资源”的指导思想,将“节水减排”贯穿规范整个章节。不用水、少用水、循环用水是节约用水、合理有效使用水资源的关键;同样,废水回用、减少排污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水质型水资源浪费的关键。征求意见稿内容除涵盖给排水专业节水设计范围外,还包含生产工序节水设计。生产工序节水章节内容约占整个规范内容的38%,是对钢铁企业各专业设计的通用规范。

    征求意见稿由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在网上发布征求意见,同时用信函方式邀请参编单位以外的设计单位、钢铁协会、企业有关专家对条文进行审查。编制组对征求意见阶段返回的110多条建议和意见进一步论证、达成共识,对规范中相关条文进行修改,最终形成送审稿。

    送审稿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组织召开审查会,邀请参编单位以外的钢铁企业、冶金设计院、大学等单位的8名专家进行评审,编制组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论证、确认,完善规范条文,形成报批稿。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取水定额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GB/T 18916.2-2002中规定的钢铁企业吨钢(吨产品)取水量定额指标,不适用于钢铁企业规划、设计采用的吨钢(吨产品)取水量控制指标。因此,本规范重新对钢铁企业吨钢(吨产品)取水量控制指标进行规定,作为钢铁企业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用水量的控制指标。

    吨钢(吨产品)取水量控制指标是在全国各地钢铁企业统计用水量的基础上,参考原建设部主持编制的以(84)城公字460号文件发布试行的《工业用水量定额(试行)》,并综合考虑企业规模大小、地理分布位置及其用水发展趋势、编制单位多年工程设计经验等因素确定的,是针对综合钢铁企业总体规划、总体设计吨钢取水量的控制指标。但对吨钢取水量在各生产工序中的分配,规范没有作明确规定。这主要考虑各生产工序不可能都建废水回用设施或都可以使用回用水以降低取水量。这会导致各生产工序单独设计时,较难准确控制吨钢取水量指标,有的工序吨钢取水量指标会偏高。

    本规范吨钢(吨产品)取水量统计计算方法仍采用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取水定额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GB/T 18916.2-2002的规定,除考虑生产用水外还包括生活用水,但以往钢铁企业统计用水量时一般不包括生活用水量。

    本规范在编制时没有将海水利用单列为一个章节来论述,主要考虑海水利用在钢铁企业业绩较少,技术不够成熟。但海水利用在其他行业应用较广,在钢铁企业应用应该很容易推广,只是时间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节水一般不受重视,考虑本规范为第一部节水设计规范,因此规范条文中定性规定较多,定量规定相对较少。

    鉴于本规范是初次编制,规范中吨钢(吨产品)取(用)水量控制指标需要在执行中证实和完善。及时跟踪了解规范使用情况、为完善修订规范搜集第一手资料是今后的主要工作。

    为了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编写了《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条文说明。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1 总则

1.0.1  为节约用水、减少排污、保护水资源、提高钢铁企业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钢铁企业,依据国家关于节约用水与水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钢铁企业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各个设计阶段。

1.0.3  钢铁企业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中应有节水内容,并应说明采用的节水工艺技术、设备、措施等。

1.0.4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应与当地城镇、工业、农业用水发展规划相结合,合理使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确保社会经济在有限水资源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

1.0.5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条阐述本规范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我国是一个缺水的国家,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1/4,是全球13个缺水国家之一。我国部分地区年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低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确定的1750m3用水紧张线。水资源紧缺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制约因素。

    随着我国钢铁工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钢铁企业的规模逐渐增大。1996年钢产量突破1亿t大关,成为全球第一大钢铁工业生产国。钢铁工业用水也成为国内5个高用水行业之一(其余为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棉印染产品和造纸产品)。5个高用水行业取水量约占全国工业取水量的2/3。为了缓和我国水资源贫乏的严峻现实,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2002年12月国家经贸委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钢铁联合企业等我国5个高用水行业的工业企业取水定额国家标准,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对钢铁企业等高用水行业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水资源紧缺同样成为钢铁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钢铁行业既是用水大户,又是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减少用水、节约水资源的同时,也应看到日益严重的水污染不仅恶化了河流的水生态系统,也造成了可用水资源浪费,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因此,节约用水、合理用水、减少排污、保护水资源,实现发展与环境的融合,是钢铁行业迫在眉睫的任务。

    统一规范钢铁企业工程建设节水规划和实施原则,提高节水设计水平、合理使用水资源,建设节水型和清洁生产型企业,以便在有限水资源条件下钢铁企业和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1.0.2  本条阐述本规范适用于钢铁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规划、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个设计阶段。

1.0.3  钢铁企业建设项目在进行规划、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设计时,应有节水内容。阐述所采用节水型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措施及其可行性;新建钢铁企业应进行水源可持续性利用的论证,排水对水源污染保护的论证;改、扩建钢铁企业应对现有水处理系统节水技术挖潜改造进行论述,宜做到增产不增或少增用水量,且排水量应相应减少。

    初步设计应有节水设计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措施,阐述节水工程的建设规模或分期建设规模。

1.0.4  应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结合当地城镇、工业、农业用水现状及其发展规划,合理、经济地进行钢铁企业节水设计,合理使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确保当地社会经济在有限资源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

2 术语

2.0.1  节水 water saving

    采用技术和管理手段,减少用水量、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排污、保护水资源,保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2  工序节水 water saving in process   

    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节水的工艺、技术、设备、措施。

2.0.3  节水设施 water saving facilities    

    以节水为目的的生产工艺设施、给水排水设施。

2.0.4  节水工程 water  saving  project    

    以节水为目的而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

2.0.5  一级强化处理 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    

    对废水进行混凝沉淀、过滤处理的工艺。

2.0.6  回用水 reclaimed water    

    废水直接或经处理后回收利用的水。

2.0.7  回用水量 reclaimed water volume    

    废水直接或经处理后实际回收利用的水量。

2.0.8  净化雨水 purified rainwater

    经净化处理后可利用的雨水。

2.0.9  废水回用工程 wastewater  reuse  project   

    废水的收集、输送、处理以及回用输配的工程。

2.0.10  雨水利用工程 rainwater utilization project   

    雨水的收集、输送、处理以及净化雨水输配的工程。

2.0.11  废水回用系统 wastewater reuse system    

    废水的收集、输送、处理以及回用输配等设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

2.0.12  雨水利用系统 rainwater utilization system    

    雨水的收集、输送、处理以及净化雨水的输配等设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

2.0.13  浓含盐废水 concentrated salt-containing wastewater    

    含盐量大于等于2000mg/L的工业废水。

2.0.14  浓含盐回用水 reused salt-containing wastewater    

    浓含盐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的回用水。

2.0.15  渗漏损失水 leakage water loss    

    水在处理、输配及使用过程中渗漏损失的水。

2.0.16  飘洒损失水 spray water loss    

    水在处理或使用过程中,喷溅或以水滴形式被空气带走的水。

2.0.17  蒸发损失水 evaporation water loss    

    水在处理、输配及使用过程中蒸发损失的水。

2.0.18  排污损失水 sewerage loss    

    水在处理、使用过程中,水中杂质或盐的浓度不断升高,为保持水质稳定,必须排掉的水。

2.0.19  吸附损失水 adsorption water loss    

    水在处理或使用过程中,被固体介质夹带或吸附而消耗掉的水。

3 基本规定

3.0.1  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中的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3.0.2  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中主体工程分期建设时,节水设施应总体规划。节水设施分期建设时,其投产时间不得滞后于主体工程分期建设投产时间,并不得缩小节水设施的建设规模。

3.0.3  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应采用先进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严禁采用落后的、被淘汰的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设备。

3.0.4  现有钢铁企业生产设施中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应通过改造逐步淘汰。

3.0.5  新建钢铁企业必须配套建设废水处理及其回用设施。

3.0.6  现有钢铁企业应随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或完善废水处理及其回用设施。

3.0.7  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严禁未达标废水排入受纳水体。

3.0.8  在满足用户用水条件时,应使用回用水。

3.0.9  各车间或机组生产用水对水质要求不同时,应采用分质供水,不宜将高质水用于低质水用户。

3.0.10  车间或机组产生的工业废水,应根据工业废水水质特性采用分质排水。不能直接排入厂区工业废水排水管网的特殊生产污水,必须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厂区工业废水管网。

3.0.11  新建钢铁企业厂区除循环供水系统外,厂区应按分质供水要求设计相应的供水管网。供水管网应分为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管网。生产给水管网可分为:工业新水给水管网,软化水给水管网,除盐水给水管网,回用水给水管网,浓含盐回用水给水管网。

3.0.12  现有钢铁企业及其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厂区供水管网,应按本规范第3.0.11条的规定逐步改造实施。

3.0.13  新建钢铁企业厂区应采用分流制排水方式。除循环供水系统外,厂区应按分质排水要求设计相应的排水管网。排水管网可分为:生活污水排水管网,工业废水排水管网,浓含盐废水排水管网,雨水排水管网。

3.0.14  现有钢铁企业及其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厂区排水管网,应按本规范第3.0.13条的规定逐步改造实施。

3.0.15  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应有完善的给排水计量设施。

3.0.16  给水排水构筑物应进行防渗漏处理。

3.0.17  生产车间、物料运输转运站等室内外地坪清洁卫生,宜采用洒水清扫地坪,洒水宜采用回用水。

3.0.18  生产工艺采用蒸汽间接加热装置时,蒸汽凝结水宜回收利用。

3.0.19  生产车间采暖宜选择热水循环采暖系统,热水换热站的蒸汽冷凝水应回收利用。当采用蒸汽采暖且蒸汽冷凝水量大于等于1.0m3 /h时,冷凝水宜回收利用。

3.0.20  生活用卫生器具应选用节水型器具。冲洗厕所用水宜采用符合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的回用水。

3.0.21  小型建筑物采暖、制冷采用空调机组时,宜采用风冷空调机组。

3.0.22  电气室、控制室等的空调,总冷负荷大于等于3000kW时宜设置集中制冷站。冷负荷较小或电气室布置分散时宜设置分散式空调系统,分散式空调宜采用风冷柜式空调机组。

3.0.23  吨钢(吨产品)取水量应作为钢铁企业用水的主要考核指标。

3.0.24  钢铁企业总体规划、设计的吨钢(吨产品)取水量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24的规定。

表3.0.24 钢铁企业总体规划、设计吨钢取水量控制指标

注:吨钢取水量指标不含采矿、选矿以及自备电厂等取水量。

3.0.25  钢铁企业新建、改扩建单体工程项目的吨钢(吨产品)用水量、取水量控制指标,宜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0.26  吨钢(吨产品)取水量应接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
     Vui——吨钢(吨产品)取水量(m3/吨钢);

      Q——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钢(产品)产量的设计值(t);

      Vi——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设计取水量总和(m3)。       

 Vi=Vi1+Vi2-Vi3        (3.0.26-2)

式中:
      Vi1——从自建或合建取水设施、市政供水工程等取水量总和(m3);

      Vi2——外购水(或水的产品)量总和(m3);

      Vi3——外供水(或水的产品)量总和(m3)。

    取水量、外购水量、外供水量等参数取值应以区域设计边界进出水管道一级计量设施的设计流量进行统计计算。

3.0.27  吨钢(吨产品)用水量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
     Vut——吨钢(吨产品)用水量(m3/吨钢);

      Vz——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的设计总用水量(m3)。

3.0.28  水的重复利用率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或

式中:
      Rt——水的重复利用率(%);

      Vr——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的设计重复利用水量(m3)。

3.0.29  废水回收利用率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
      Rh——废水回收利用率(%);

      Vzh——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的废水回用水总量(m3);

      Vzp——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的废水排水总量(m3)。  

条文说明

3.0.1  规定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以节水为目的的生产工艺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这是节水工程实施和管理的重要措施。一般生产工艺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紧密相关,如干熄焦、汽化冷却、煤气干法除尘等,都能做到与工艺主体设施同时建设;而给排水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存在间接关系,且投资大、直接效益较差,建设者重视不够,造成建设期滞后,致使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不同步,影响节水设施的实施。

3.0.3  国家每年定期发布“淘汰落后的高耗水工艺和设备(产品)目录”和“鼓励使用的节水工艺和设备(产品)目录”。设计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严格执行。

3.0.4  关于对钢铁企业现有落后的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设备进行改造的规定。

    钢铁企业现有的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设备,若属于生产主体工艺设施,应通过改造生产主体工艺逐步淘汰;若属于给排水设施,应随着生产主体工艺设施的改、扩建逐步改造淘汰,或在不影响生产主体工艺正常运行前提下逐步改造淘汰。

    企业自行改建时也应按本条规定进行。

3.0.5  规定新建钢铁企业必须配套建设废水处理及其回用设施。

    废水处理及其回用设施是工程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钢铁企业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排污、实现废水“零”排放、保护水资源的前提条件。因此,新建钢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

3.0.6  本条是关于现有钢铁企业配套建设废水处理及其回用设施的规定。

    目前,部分大中型现有钢铁企业已建废水处理及其回用设施,节约用水、减少排污、降低吨钢耗水量的效果明显。特别是严重缺水的地区,使企业在有限水资源的条件下,可进行扩建改造。但大部分中小型钢铁企业及个别大型企业只建有废水处理设施,没有建设废水回用设施,水的利用效率低、排污量大,使接纳水体严重污染。因此,本条规定现有钢铁企业在新建,改、扩建过程中,在建设或完善废水处理设施的同时,应建设或完善废水回用设施。

3.0.7  规定在钢铁企业建设项目设计中严禁未达标废水排入受纳水体。

    钢铁企业是用水大户,也是废水排放大户,废水不达标排放将严重污染受纳水体,造成水资源浪费。

3.0.8  规定水的用户应考虑使用回用水。

    钢铁企业各车间生产排水水质差别较大,相应废水处理后的回用水种类较多,依据各车间生产用水对水质的不同要求,充分利用不同水质的回用水,最大限度节约工业新水用量,是节水实施的有效途径。同时可减少不必要废水处理或废水深度处理的自耗水量和成本。

3.0.9  规定生产用水应采用分质供水。

    高质水在制备过程中自耗水量较大,因此,减少不必要的高质水用量是节水的有效措施。

3.0.10  规定工业废水应采用分质排水。

    工业废水分质排水,便于废水分质处理,以利回用水分质回用。一般酸碱废水、含重金属离子废水、高含油废水、酚氰废水等不能直接排放到工业废水管网,必须单独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到工业废水管网。

3.0.11  本条对新建钢铁企业分质供水管网做出最基本的分类规定,实际设计时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增减。现有钢铁企业供水管网应按本条规定逐步完善。

3.0.13  本条对新建钢铁企业分流制排水管网做出最基本的分类规定,实际设计时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增减。现有钢铁企业排水管网应按本条规定逐步完善。厂区排水采用分流制排水方式,除满足环保要求外,还便于废水收集、处理及回用。

3.0.15  本条规定钢铁企业建设项目应建设完善的给排水计量设施。

    给排水计量设施是企业节水管理、排水管理及其监控最基本的措施,使企业节水减排管理由定性管理转化为定量管理。

3.0.16  给排水设施中水处理构筑物土建设计应进行防渗漏处理,减少水处理过程中水的渗漏损失。

3.0.17  生产车间室内外地坪清洁卫生用水方式,不应使用水流直接冲洗地坪,应采用人工洒水清扫地坪。必须用水流直接冲洗地坪时,应考虑冲洗水的收集回用。冲洗用水宜采用回用水。

3.0.18  生产工艺采用蒸汽间接加热装置时,其蒸汽用量相对较大,使用点布置较集中,便于回收,因此,应尽量回收利用。

3.0.19  生产车间采暖宜采用热水循环采暖,设置集中热水换热站,蒸汽冷凝水接点少且集中,便于回收。采用冷凝水回收装置(近年来国内开发了几种性能较好的冷凝水回收装置),回收率一般在95%以上。对于较小的采暖系统,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蒸汽采暖,其蒸汽冷凝水也要尽量回收,以节省水的消耗。

    一般冷凝水回收机组容量最小为1.0m3/h,可以用于冷凝水量为0.5m3/h~1.0m3/h的采暖系统。采用性能较好的冷凝水回收装置,回收率可以达到90%。

3.0.22  分厂或区域的电气室、控制室及操作室等需要空调的建筑物总冷负荷大于等于3000kW时采用集中空调比较经济(大型机组的性能系数比较高,设置集中制冷站可以节省能源),冷负荷较小且建筑物布置分散时采用分散柜式空调比较经济(制冷站及管网投资比分散式要大)。分散式空调一般宜选用风冷柜式空调机组。

3.0.23  规定吨钢(吨产品)取水量为钢铁企业用水的主要考核指标。

    企业采用工序节水措施,如汽化冷却、干法除尘等,循环水量大大减少,但系统的直流水量或一次性耗水量并不像循环水量那样大幅度下降,致使水的重复利用率数值偏低,与工序节水实施不成比例,不能真正反映企业节水成效。

    同样,吨钢(吨产品)用水量指标中的用水量也包含循环水量,随着工序节水实施,反映了总生产用水量在降低,但不能反映总取水量的增减。如表1所示,该表为2004年冶金系统统计的16家钢铁企业用水技术经济指标,可以看出吨钢取水量与吨钢用水量没有直接关系,也不成比例,如钢厂A1与钢厂A2相比,吨钢用水量分别为141.2m3/吨钢、200.1m3/吨钢,而吨钢取水量分别为6.7m3/吨钢、4.1m3/吨钢;吨钢取水量与水的重复利用率总体上有一定趋势,但也不完全一致,如钢厂A11与钢厂A14相比,水的重复利用率分别为92.8%、93.9%,而吨钢取水量分别为7.8m3/吨钢、14.9m3/吨钢。

表1 2004年钢铁企业年用水量统计表 

    综上所述,吨钢(吨产品)取水量、吨钢(吨产品)用水量及水的重复利用率三项指标能真实反映企业节水成效的是吨钢(吨产品)取水量。因此,本规范规定吨钢(吨产品)取水量作为钢铁企业用水的主要考核指标,吨钢(吨产品)用水量指标及水的重复利用率指标将作为参考考核指标。

3.0.24  规定了钢铁企业吨钢(吨产品)取(用)水量控制指标。

    依据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取水定额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GB/T 18916.2-2002中规定的钢铁企业吨钢(吨产品)取水量定额指标,不适用于钢铁企业规划、设计采用的吨钢(吨产品)取水量控制指标。本规范重新对钢铁企业吨钢(吨产品)取水量控制指标进行规定,作为钢铁企业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用水量的控制指标。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对选定的具有代表性的8家钢铁企业进行用水量实际调研,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中可知,自2000年至2004年,统计吨钢取水量平均值由16.3m3/吨钢降到11.3m3/吨钢,二次平均(平均先进)值由10.0m3/吨钢降到6.8 m3/吨钢。吨钢取水量在逐年降低。

表2 部分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汇总表(m3/吨钢)

    在规范编制过程中,又从中国冶金统计报表获取2004年和2005年全国64家大中型钢铁企业年吨钢取水量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其中特殊钢铁企业6家。

    表3为2004年和2005年全国64家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统计分析表,其中2004年、2005年度吨钢取水量二次均值分别为5.86m3/吨钢、5.00m3/吨钢;能达到6m3/吨钢的企业占统计企业的47%,也就是说,现有钢铁企业已有47%的企业不用再改造就能达到吨钢取水量设计控制指标。只要适当进行节水设施改造,多半的钢铁企业可以达到6m3/吨钢的控制指标。目前,一些钢铁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改进,从加强管理到改造现有的水处理系统,已将吨钢取水量指标降低到了4m3/吨钢。

表3 全国64家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统计分析表(一)

    表4是按企业规模大小来统计吨钢取水量与企业规模的关系。从表4中可以看出,企业规模由小到大划分时,企业吨钢取水量变化并不大。主要原因在于:企业节水意识增强,节约用水、减少排污、废水回用等节水措施初见成效;小型规模企业产品结构单一,缺少产品深加工,企业生产用水量相对较小,表现为吨钢取水量并不高;大型规模企业多为综合性企业,产品结构齐全,产品深加工占有一定的比例,生产用水量较大,尽管管理水平较高,节水设施完善,废水回收利用率高,但吨钢取水量并不低。 

    由上所知,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指标不随企业规模大小而有较大变化,与企业规模大小不存在较大联系。本规范吨钢取水量控制指标不再按企业规模大小进行划分。

表4全国64家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统计分析表(二)

    表5为2004年和2005年全国6家特殊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统计分析表,其中2004年、2005年度吨钢取水量二次均值分别为7.21m3/吨钢、7.86m3/吨钢。将现有特殊钢铁企业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吨钢取水量设计控制指标设定为8m3/吨钢,能达到该指标的企业占统计企业的33%。

表5 全国6家特殊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统计表

    新建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高、节水设施完善、管理严格,较现有企业吨钢取水量控制指标可适当提高。因此,本规范对钢铁企业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取水量的控制指标,将按新建企业、现有企业来划分。

    综上所述,考虑规范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先进性、制约性、时效性等因素,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方针政策,本规范制定出钢铁企业建设项目吨钢(吨产品)取水量的控制指标。指标中对现有钢铁企业和新建钢铁企业总体规划、设计分别作出吨钢(吨产品)取水量规定,并对现有钢铁企业和新建钢铁企业的新建,改、扩建单项工程建设提出吨钢(吨产品)用水量、取水量的控制指标。

    钢铁企业总体规划、设计吨钢(吨产品)取水量控制指标,考虑了企业内部回用水综合利用。

    在新建、改扩建单项工程建设吨钢(吨产品)取水量控制指标中,将非该单体工程内部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制备的回用水量作为外购水量进行统计。因此,各单体工程吨钢(吨产品)取水量控制指标累计总值将大于钢铁企业总体规划、设计吨钢(吨产品)取水量控制指标。

    吨钢(吨产品)取水量控制指标可用于钢铁企业工程建设的方案、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各阶段对取水水源的可行性论证研究以及工程建设节水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可用于政府对当地城镇、工业、农业用水的发展规划论证。

3.0.26  关于吨钢(吨产品)取水量计算的规定。

    吨钢(吨产品)取水量计算,一般以年作为一个计量时间段。

    企业取水量中包含生活用水取水量。

    企业取水量中不包括企业自建的雨水利用、海水利用、厂区废水回用等工程的供水量。其中,厂区废水回用是企业废水回收利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的技术措施,回用水不属于取水量范围;自建的雨水利用工程、海水利用工程获得的水量是国家鼓励非传统水源开发利用的水源范围,国家鼓励企业开发利用,也不计入取水量范围。

    公式参数取值计算时,应注意取水量、外购水量、外供水量以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区域边界进出水管道一级计量设施的设计流量进行统计计算。

    一级计量设施的设计流量统计值非企业实际测得的用水量值,不是企业实际用水量。要使设计流量统计值尽可能接近企业实际用水量,在设计流量统计时就要考虑企业各用水对象年设计有效操作时间、用水过程中用水量的变化、因气候条件产生的用水量变化等因素。

    水量统计时,注意取水量与外购水量不应对同一种水重复计算.如利用市政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再生水,应计入市政供水工程取水量。

    外购水量是指企业外购水的产品水水量,如软化水、除盐水、蒸汽等自企业设计区域边界购入的外购水水量。

    外供水量是指企业向其他用水企业销售的水量,如工业水、生活水、软化水、除盐水、蒸汽、回用水等自企业设计区域边界外供销售的水量。

    企业以生产车间单项工程计算吨钢(吨产品)取水量时,上述取水量、外购水量、外供水量应以单项工程设计区域边界进出水管道一级计量设施的设计流量进行统计计算。

    关于企业吨产品取水量折合成吨钢取水量的计算方法如下:

  

3.0.27  关于吨钢(吨产品)用水量计算的规定。

    吨钢(吨产品)用水量计算,一般以年作为一个计量时间段,用水量中包含生活水用量。

    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的设计总用水量Vz为下列五部分用水量之和:

    循环用水量:各主、辅助生产车间工艺设备直接、间接冷却循环用水量及设备间接冷却闭路循环水系统的冷媒水用水量等循环水量。单位为m3。

    直流用水量:各主、辅助生产车间使用的工业新水、软化水、除盐水、过滤水、蒸汽、直流冷却水等生产用水量,其中包括:原料场洒水、泡渣用水、粉灰加湿、车间地坪洒水等一次性消耗用水量;锅炉房、化学水处理站等辅助生产车间制备产品水使用的水,不包含在该项中。单位为m3。

    辅助生产车间水的产品制备过程自用水量:软水、除盐水、蒸汽、热水等水的产品制备过程的自用水量。单位为m3。

    生活水用水量:职工生活、检化验、绿化等生活水用水量。单位为m3。

    其他:厂区地坪和道路洒水、洗车、绿化(使用非生活水时考虑)等用水。单位为m3。

    关于企业吨产品用水量折合成吨钢用水量的计算方法如下:

3.0.28  关于水的重复利用率计算的规定。

    水的重复利用率计算用水量中应包含生活水用量。

    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的设计重复利用水量Vr为下列两部分用水量之和:

    1  循环水系统中循环回用水量、串接使用水量,单位为m3。

    循环回用水量是指循环水系统供水量减去水在循环处理过程中损失水量的差值。

    循环处理过程中损失水量包括五种损失水量,即渗漏、飘洒、蒸发、排污、吸附。

    循环水系统向其他用水系统直接供水,使用后不再回到该循环水系统,该部分水量中超过设计排污水量的部分称之为循环水系统外供水量。为简化计算,循环水系统外供水量不应累计到损失水量中。因为循环水系统外供水量不属于排污水量,其进入其他用水系统后,相应减少了其他系统的补水量,因此,在企业计算重复利用水量时外供水量不属于损失水量计算范围。

    串接使用水量是指在一个循环水系统中上级用户使用后直接供给下级用户使用的循环水量。

    2  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回用或经处理后回用水水量,单位为m3 。 

    废水回用水量具体包含内容见本规范条文说明3.0.29条中回用水量统计说明。

3.0.29  废水回收利用率计算,一般以年作为一个计量时间段,水量中包含生活排水水量。

   废水排水总量(Vzp)为设计区域边界内各生产车间、公共辅助设施等总生产、生活设计排水量之和。排水量统计包括以下部分:

    区域设计边界各排水口设计排水量,单位为m3。

    当区域内建设废水回用处理站时,排入废水处理站的设计排水量,废水处理站的排水量不应再计入总排水量。单位为m3。

    各用水系统直接回收利用的不经处理的排水水量(如净环系统排污水直接被浊环系统回收利用的水量),其中不包括使用的循环水系统外供水量。单位为m3。

    废水回用水总量(Vzb)为各用水系统设计回用水用量之和。回用水量包括生产、生活使用的回用水。回用水量统计不包括使用外购回用水水量(如市政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等),外购回用水水量应属于取水量范围。回用水量统计包括以下部分:

    各用水系统利用经一级强化处理后的回用水水量,其中不包括深度处理设施利用的一级强化处理后的回用水水量。单位为m3。

    各用水系统利用一级强化处理后再经深度处理后的回用水水量,单位为m3。

    各用水系统直接回收利用不经处理的排水水量。其中不包括使用的循环水系统外供水量。单位为m3。

    生活污水进行单独处理后的回用水水量,单位为m3。

4 水源

4.0.1  钢铁企业的水源选择应统筹规划、开源节流、合理利用水资源,并应开发利用非传统水源。

4.0.2  新建钢铁企业应选择地表水作为生产水水源。

4.0.3  现有钢铁企业已利用地下水作为主要生产水水源的,应逐步开发地表水、非传统水源取代地下水。

4.0.4  钢铁企业宜利用城市污水再生水作为生产水水源。

4.0.5  钢铁企业宜回收利用雨水,雨水的收集设施、净化设施和储存设施应满足雨水回用的要求。

4.0.6  沿海地区新建的钢铁企业宜采用海水作为水源之一。

4.0.7  钢铁企业宜利用附近的大型水库作为水源,并应核算城镇、工业、农业用水量分配情况,进行水资源论证,确保用水安全。

4.0.8  尾矿库的澄清水应作为选矿厂生产水水源。

4.0.9  钢铁企业应将其排放的工业废水加以处理,回收利用。

4.0.10  原水净化应选择耗水量小的工艺、设备及技术。

4.0.11  原水净化过程中沉淀排出的污泥及过滤反洗水应进行浓缩、脱水处理,上清液和滤出水应回收利用。

条文说明

4.0.1  水源在钢铁企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尤其我国淡水资源不容乐观,有限的水资源面临着经济高速发展用水快速增长,供求的矛盾十分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水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利用,不但在节水方面下大力气,也要在开发新的水资源方面予以足够的重视,即节流和开源并举。

4.0.2  本条规定新建钢铁企业应选择地表水作为生产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地下水作为生产水水源。

    钢铁企业是用水大户,通常每日取水量在几万吨以上,特大型企业每日取水量在十万吨以上。一般地表水水源水量充沛,容易满足用水要求;地下水径流有限,可开采量受到限制,大量取水困难较大,开采范围大,取水构筑物多而分散,经济上也不尽合理,有些地下水埋深过大,抽水能耗增加,使取水成本提高。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地下水开采过量,某些地区已形成区域性漏斗,地下水形势相当严峻。因此,本条规定新建钢铁企业应以地表水作为生产水水源。

4.0.3  以地下水作为水源的钢铁企业,多是在无地表水或地表水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无奈选择,这样的钢铁企业今后应加大开发非传统水源的力度,寻求新的替代水源;如有条件者可取用海水,或以城市污水回用水替代地下水,工业废水的回收利用应立即提到日程上来,以减少地下水的取水量。

4.0.4  随着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越来越多,污水处理量具有相当规模,而且大多都同时建设了相应的污水回用处理设施,这些污水数量可观,每日流量稳定,水质方面只要用户提出要求,回用处理工艺流程完全可以满足作为循环水系统等补充水的水质要求,这为距离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较近的钢铁企业用水提供了较为可靠的来源。

    新建钢铁企业建厂时就应与城市有关部门密切协调,城市污水不仅可作为稳定的水源,也为钢铁企业节省水源设施和输水管线的投资提供了有利条件。

4.0.5  我国降雨量时空分布极不均匀,总的趋势是南多北少、东多西少,雨量多的地区恰是丰水区,雨量少的地区正是缺水区。我国雨季多集中在六、七、八月,其他季节雨量少,甚至可能不会形成径流,因此收集难度较大。雨水中的含砂量较大,必须经过沉淀、过滤等净化处理方可应用,加之贮存等一系列问题使得雨水的回收应用需经经济比较后酌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雨水可以加以局部利用,而作为水源的必备条件(长期稳定供给,保证率在95%以上)雨水则较难满足。

4.0.6  本条规定沿海地区新建钢铁企业宜将海水作为水源之一。

    海水作为钢厂冷却水加以利用在一些发达国家早有先例,日本在滨海的钢厂大多都不同程度地使用了海水,加古川钢厂海水利用率在45%以上。中国目前钢厂虽无应用实例,但在青岛、大连、天津、秦皇岛等地的电厂、碱厂等均已使用多年,仅青岛市年利用海水量即达7.7亿m3。

    我国是淡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海水利用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措施,也是钢铁用水总的发展趋势,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提出“大型钢铁企业应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这个布局性的变化与利用海水作为水源这一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解决水资源短缺应以“开源和节流”同时并举,钢铁企业利用海水作为冷却介质即是一种开源措施,它与节水同样重要。

    海水淡化是一项利用海水的重要技术,它是将海水中的盐分脱掉变成淡水再予以使用,海水淡化主要方法有蒸馏法、反渗透、电渗析等,海水淡化成本高,随着技术进步,新材料的应用,淡化设备造价降低,但每吨仍为5元~8元,这对于大宗用水的钢铁企业来说,仍会望而生畏。所以钢铁企业海水利用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将会以直流冷却、循环冷却方式为主。

    此外,海水利用面临着海水系统的设备和管道的腐蚀、结垢和海生物繁殖以及海水热污染等几个主要问题,因此相关设备、管道要选择耐腐蚀的材质。海水系统也要采取阻垢、防治海生物繁殖等技术措施,这些工作需要相关工艺专业密切配合。

4.0.7  我国水库大多是为农业灌溉或城市供水而修建的,专门为工业用水的较少,因此当采用水库水作为水源时,要核实水库库容,确保钢厂用水需求,钢厂宜将大型水库作为水源,中型水库库容上限虽可达上亿立方米,但要核算扣除农业、城镇等用水后水量是否满足钢厂要求,小型水库库容有限,不宜作为钢铁企业的主要水源。

4.0.8  有选矿工艺的钢铁企业为了堆存尾矿,需要建设有效库容相当于中、小型水库的尾矿库,尾矿库的澄清水水质通常较好,在正常的生产过程中回水率可达到70%左右,雨季的时候回水率会超过100%,故此应有效利用。

4.0.9  淡水资源短缺已成共识,现在不少企业为节水已将其排放的工业废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钢铁企业由于排放的工业废水数量可观,回收利用的价值更大,今后这种趋势必将继续下去。

4.0.10  水源水质净化的工艺流程选择应根据具体水质情况而定,高浊度水通常要采用混凝沉淀、过滤等方法;低浊度水则只经絮凝沉淀或过滤即可。总的原则是满足用水要求,尽力采用短流程处理方式。

4.0.11  本条规定水源地原水净化设施排泥或反洗排水应进行回收处理。

    原水净化设施一般就近建在水源取水地,并远离市政排水管网。若净化设施生产排水不回收利用,其排水就会直接排入水源地水体中,造成水源地水体被污染,影响水源供其他用户使用。 

5 生产工序

5.1 采矿
5.2 选矿
5.3 原料场
5.4 烧结和球团
5.5 焦化
5.6 炼铁
5.7 炼钢
5.8 轧钢
5.9 生产辅助车间
5.10 冶金石灰、轻烧白云石、耐火材料车间

5.1 采矿

5.1.1  对产尘点洒水喷雾降尘,应根据产尘量大小选用不同规格的喷雾器,不应用供水管直接洒水。

5.1.2  井下排出的地下水,其水质达到生产用水使用要求或经处理后达到生产用水使用要求时,宜作为生产水水源。

5.1.3  山坡露天矿的穿孔设备宜选用干式捕尘器。

5.1.4  集中供风的空气压缩机站宜选择风冷式空气压缩机。当选择水冷式空气压缩机时,应采用循环水冷却。

5.1.5  露天开采的辅助原料矿山,矿石破碎作业洗矿水应采用循环水。

条文说明

5.1.2  井下排出的矿坑水,水中固体悬浮物一般含量较大,pH值较高,为延长采矿设备和管网寿命,应进行处理后才能用作井下用水水源。

5.1.5  辅助原料矿山一般都建矿石破碎车间,其耗水量包括采装运和洗矿耗水量。洗矿用水量比例较大。洗矿不采用循环水时,吨矿岩耗水量在2m3~3.5m3。洗矿采用循环水时,耗水量可大大降低,如某厂石灰石矿吨矿岩耗水量为0.58m3~0.82m3。

5.2 选矿

5.2.1  选矿废水经处理后应回收利用。

5.2.2  选矿的循环水系统应分为直接循环水系统、间冷开式循环水系统,选矿厂水的重复利用率应达到90%。

5.2.3  球磨机、自磨机、浮选机、磁选机、破碎机、振动筛、分级机等主要工艺设备用水及冲洗地坪用水、湿式除尘用水等用户,宜采用直接循环水。

5.2.4  润滑站、球磨机、破碎机的设备冷却水应采用间冷开式循环水。

5.2.5  选矿厂的精矿、尾矿采用管道输送时,应提高浆体输送的浓度。

5.2.6  当浆体输送采用离心渣浆泵时,宜采用机械密封。

5.2.7  选矿厂的除尘宜采用干式除尘器。

5.2.8  精矿滤液应回收利用。

5.2.9  精矿输送管道的冲洗水应回收利用。

条文说明

5.2.1  选矿废水的回收利用应进行选矿废水处理的试验,以确定浓缩池的面积,保证选矿废水的回用满足选矿工艺的需要。

5.2.2  选矿厂的循环水利用率应达到90%,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92制定的。

5.2.5  提高浆体管道输送的浓度,可以达到节水、节能的效果。对于大、中型选矿厂,精矿输送的浓度宜大于50%;尾矿输送的浓度宜大于40%,当选矿厂的规模较小时,可以适当降低浓度。

     在确定管道输送浓度方案之前,应做管道输送试验,以确定临界管径、临界流速及阻力损失等设计参数。

5.2.6  渣浆泵的水封水量一般为输送流量的1%~2%,对于多级串联的渣浆泵,耗水量会很大,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机械密封可以保证输送系统的稳定,减少输送过程中的耗水量。

5.2.7  在选矿厂的破碎、筛分过程中需要除尘,采用干式除尘器可以降低耗水量,减少处理环节,节省运行费用。

5.2.8  精矿滤液包括选矿厂的精矿滤液和精矿管道输送终点站的滤液,应回收利用,如果滤液不能满足工艺对水质的要求,则要采取相应的水处理措施。

5.2.9  精矿输送管道的冲洗水,一次性水量较大,对于长距离输送管道更应该回收利用。当冲洗水的pH值较高时,应进行中和处理后回收利用。

5.3 原料场

5.3.1  原料场生产水水源宜采用回用水。各用水点宜设计量检测仪表。

5.3.2  原料场给水管网和喷头应合理布置,喷洒范围应能覆盖全部料堆并应减少水的飘洒损失。

5.3.3  原料场喷洒应实施分区控制作业,大中型原料场应采取主控室远程控制洒水。

5.3.4  原料场喷洒应选用高效节水型喷头。

5.3.5  大中型原料场宜设雨水收集设施,雨水处理后宜回收利用。

5.3.6  原料场地应采取防止废水渗漏的措施。

条文说明

5.3.1  原料场喷洒、加湿等作业用水一般被物料带走,对水质的要求是对下道工序不产生污染,可利用满足要求的回用水做水源。原料场喷洒、加湿等用水是按一定比例控制的,且用水为间断使用。因此,各用水点用水量应设计量设施进行监控,以减少物料吸附损失水量。

5.3.2  按原料场规模、地形、气象条件来合理布置管网、喷头的间距,达到降尘效果及最大限度减少飘洒损失水量。

5.3.3  原料场喷洒水实施分区控制作业,以便根据物料含水量和气象条件制定相应洒水制度,节省用水量。

5.3.4  淘汰老式喷头,选用新型节水喷头,使喷洒水雾达到降尘的最佳效果。

5.3.5  原料场占地面积大,汇集雨水量大,设收集、贮存雨水设施并回收利用,可减少回用水的用量。

5.3.6  原料场底部设渗水层,可以收集地表渗透水,又可减少因废水渗漏对地下水的污染。 

5.4 烧结和球团

5.4.1  混合机、造球机物料加湿搅拌用水宜采用回用水。

5.4.2  抽风机、环冷机、热筛等设备冷却用水应循环使用。

5.4.3  干式除尘器灰尘转运加湿、皮带输送机转运点水力除尘喷嘴等除尘用水,宜采用回用水。

5.4.4  混合机、造球机物料加湿搅拌用水,应设混合料含水率探头和自动调节供水阀进行控制。

条文说明

5.4.1  工艺用水是把精矿粉、燃料、溶剂等加湿混匀,其加水量视来料含水率而定,其添加水被混合料带走,在烧结过程中部分水量又被蒸发损失掉。因此,加湿搅拌用水宜采用回用水。

5.4.2  设备冷却后排水,仅水温有所升高,经回收冷却降温后可继续用做冷却用水等。

5.4.3  为减少工业废水回收处理设施和防止二次污染,烧结和球团厂采用干式除尘设备,局部产生粉尘点采用加湿和水力喷嘴降尘,其水量被粉尘带走送入料场或贮料斗内,加湿用水宜采用回用水。

5.4.4  合理控制烧结和球团混合料含水率,既可保证成品质量,又能降低物料吸附损失水量,达到节水要求。 

5.5 焦 化

5.5.1  熄焦工艺宜采用于熄焦技术和设备。

5.5.2  焦台补充熄焦水、贮煤场及其他装置的抑尘设施用水,应使用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回用水。抑尘设施应使用雾化喷嘴。

5.5.3  当采用湿法熄焦技术时,熄焦水应循环使用,其补充水应采用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回用水。

5.5.4  需要冷却的高温介质,应先与低温介质相互换热、充分利用介质余热后,再用水冷却。

5.5.5  煤、焦处理工艺除尘系统应采用干式除尘。

5.5.6  焦炉装煤、出焦及干熄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烟气需冷却后再除尘时,宜采用风冷。

条文说明

5.5.4  较高温度的工艺介质直接使用冷却水冷却,需要大量冷却水。而利用其余热,与较低温度的工艺介质换热,再用冷却水冷却,不仅节能,而且减少冷却水用量。例如,蒸氨塔底的蒸氨废水105℃,与原料氨水换热后为70℃,再用循环水冷却至40℃,可节约冷却水大约53.8%。

5.5.5  煤、焦处理工艺除尘系统,若采用湿式除尘方式,不仅增加水的消耗,而且还存在一些弊端,如备煤系统煤粉尘被水吸附后形成的污水更难治理;湿熄焦的除尘污水虽可处理后再用,但系统需防腐;干熄焦湿法除尘污水处理、再用困难,耗水量大,系统需防腐。

5.5.6  焦炉装煤、出焦及干熄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温度均较高,其中装煤和出焦时产生的烟气温度可达250℃,干熄焦过程炉顶焦罐处的烟气温度可达600℃,这些烟气在进入除尘器过滤前需要进行降温处理,以保护除尘器本体的正常运行。常用的冷却方式有水冷和风冷两种,采用风冷冷却方式可有效实现降温功能,因此,为节约用水,建议采用风冷冷却方式。 

5.6 炼铁

Ⅰ 一般规定

5.6.1  高炉炉渣粒化用水和铸铁机冷却用水,宜使用浓含盐回用水。

5.6.2  高炉煤气净化宜采用干法除尘技术。

5.6.3  高炉煤气余压发电装置和煤气管道中的凝结水、水封溢流水应回收处理。

Ⅱ 高炉炉体及热风炉

5.6.4  高炉炉体、热风炉阀门宜采用软化水、除盐水作为冷却水,并应采用间冷闭式循环水系统供水。

5.6.5  高炉炉体冷却宜采用冷却水分段升温,并宜采用串接用水方式。

5.6.6  无料钟炉顶冷却水系统应采用间冷闭式循环水系统。

5.6.7  高炉炉龄后期,炉壳喷洒水应回收循环使用,可设置独立的循环水处理系统。

Ⅲ 炉渣粒化

5.6.8  炉渣粒化系统宜进行封闭或加盖,蒸汽冷凝水应回收。

5.6.9  炉渣及粒化渣堆放过程中渗出的水和出干渣时炉渣喷淋冷却过程中渗出的水,应回收利用。

5.6.10  冲渣水循环系统溢流水不宜外排。

5.6.11  冲渣水循环系统的渣水输送泵,宜采用调速泵。

 Ⅳ 煤气清洗

5.6.12  当高炉煤气净化系统采用湿法除尘技术时,应采用二级除尘串接给水方式。

5.6.13  煤气预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小于等于97%时,水处理系统可设粗颗粒分离器去除大于等于60μm的大颗粒灰尘。

5.6.14  煤气除尘给水泵宜采用调速泵。

5.6.15  煤气清洗循环水系统溢流水不宜外排。

 Ⅴ 鼓风机

5.6.16  鼓风机驱动方式宜选用电动机驱动。

5.6.17  大型高炉鼓风机站、以蒸汽为动力的鼓风机站宜设置独立的循环冷却水系统。

5.6.18  鼓风机站设备冷却水系统可采用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沿海地区可利用海水作为冷却介质。

条文说明

Ⅰ 一般规定

5.6.1  高炉炉渣粒化、铸铁机冷却用水对水质、水温要求不高(悬浮物小于等于200mg/L、水温大于等于60℃、其他成分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消耗、蒸发量大,宜采用回用水,减少工业新水的用量。

5.6.2  高炉煤气采用干法除尘已在炉容小于等于1200m3的高炉上普遍使用,现已规划在4000级的高炉使用,是一项节水的工艺技术,但投资较高、维修费用也高,因此是否采用需进行环保、节水、技术、经济等多方面的比较后再决定。

5.6.3  高炉煤气透平余压发电机和煤气管道中都会产生凝结水,应设集水坑、排水泵将凝结水回收,回收的水经处理后可进入煤气清洗循环水系统。

Ⅱ  高炉炉体及热风炉

5.6.4  高炉炉体、热风炉热负荷高,采用软水、除盐水有利于提高传热效率,降低结垢的速度。间冷闭式循环水系统可防止空气污染(采用氮封)循环水,并可利用回水余压节能。

5.6.5  高炉炉体高,设计常采用分区冷却供水。如采用下区、上区串联供水,提高循环水的热负荷,可减少循环供水水量。串联供水方式对高质水(软水、除盐水)循环系统有利。

5.6.6  无料钟位于炉顶上,冷却水设置独立的密闭循环系统,采用水-水换热方式进行热量置换,采用管道过滤器去除悬浮物,可减少废水排放量,节约工业新水用量。

5.6.7  高炉炉龄后期,耐火材料被融蚀、变薄,炉壳温度升高,通常采用在炉壳洒水的办法来降低炉壳温度。由于洒水受到污染,因此宜设置独立的循环水系统。由于该系统使用时间在十几年后,因此设计应预留位置,待需要时再上设备。

Ⅲ  炉渣粒化

5.6.8  炉渣粒化的方法有多种:转鼓法、轮法、底滤法等。炉渣粒化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蒸汽,蒸汽中含有硫化氢,对人、钢构件都有不利影响,因此应加盖防止蒸汽四散飘逸。对蒸汽的处理,一是设烟囱排放到空中,二是设冷凝塔对蒸汽进行冷却,回收冷凝水。

5.6.9  炉渣含水率很高,一般为20%~30%,在堆放过程中,炉渣受到挤压会有水渗出。出干渣时,喷淋冷却水不会被全部吸收和蒸发,也有渗出,因此应设集水坑、排水泵对渗水进行回收利用。

5.6.10  冲渣水循环系统的补充水一般采用回用水,循环水水温远高于环境水温5℃以上,不允许外排。冲渣水循环系统蒸发、损失水量较大,属典型的亏水循环,因此只要系统设计合理,管理到位,完全可以做到不溢流。

5.6.11  渣水输送泵的输送能力与含渣量有关,含渣量越高、输送量越小,含渣量小,输送量大。为了系统的平衡,应采用调速泵和其他辅助措施(如回流管等),保证系统不溢流。

Ⅳ  煤气清洗

5.6.12  高炉煤气湿法除尘技术主要有两项:一文、二文除尘,塔式二级除尘。采用将二级除尘水加压送一级除尘的串接给水方式,可节省水量一半,使水处理构筑物规模也减少一半,节水、省投资。

5.6.13  高炉煤气中含有大量的颗粒状杂质,煤气的含尘量增加很多。这些杂质、烟尘一部分被重力(旋风)除尘器截留,其余的都要进入到煤气清洗水中,设置粗颗粒分离器,将大于等于60μm的大颗粒杂质分离出来,不仅减少了沉淀池负荷,而且也减少了污泥处理系统中泥浆泵、污泥脱水机的负荷。

5.6.14  高炉煤气量、压力是波动的,当压力小时,煤气量小;当压力大时,煤气量也大,这时喷淋除尘水量也应加大。如采用定速泵,煤气压力增大时,给水量减少,对除尘不利。

5.6.15  煤气清洗水水温较高,含有有害物质,不允许外排。该系统是直冷循环系统,因此只要系统设计合理、管理到位,完全可以做到不溢流。

V  鼓  风  机

5.6.16  鼓风机有两种原动机,一是电动机,二是汽轮机(以蒸汽为动力)。从节水、节能的角度应采用电动机。汽轮机的冷却水量是电动机冷却水量的40倍左右,小型汽轮机的效率较低,不宜采用。因此只有供电条件不具备,同时有可利用的蒸汽时,才考虑用汽轮机。 

5.7 炼 钢

Ⅰ 一般规定

5.7.1  炼钢连铸工艺设备的间接冷却水应采用有压回水。

5.7.2  电炉、钢包精炼炉、连铸机的事故冷却水流量不宜大于额定流量的30%,供水时间不宜超过30min。

Ⅱ 转炉炼钢

5.7.3  新建转炉的烟罩、烟道应采用汽化冷却,蒸汽应回收利用。

5.7.4  新建转炉和现有转炉改造时应采用干法除尘工艺。转炉的二次烟尘与车间内其他工艺设备产生的烟气与灰尘,宜采用干法除尘工艺。

5.7.5  转炉渣水淬应配置专用的水循环系统,其补充水应使用浓含盐回用水。

Ⅲ 电炉炼钢

5.7.6  电炉水冷炉壁与炉盖应采用管式水冷结构,不应采用箱式冷却结构。

5.7.7  电炉的烟道应采用汽化冷却,蒸汽应回收利用。

5.7.8  电炉冶炼产生的一、二次烟尘,应采用干法除尘技术。

Ⅳ 炉外精炼

5.7.9  钢包精炼炉的钢水罐盖应采用管式水冷结构,不应采用箱式水冷结构。

5.7.10  钢包精炼炉、常压或真空吹氧脱碳精炼装置等产生的烟尘除尘工艺,应采用干法除尘技术。

5.7.11  蒸汽喷射真空泵蒸汽冷凝用冷却水的进水温度不宜高于35℃,在气温较低的地区,可按32℃设计。

Ⅴ 连铸

5.7.12  连铸机(不含小方坯连铸机)的二次冷却应采用水雾化冷却方式,其用水量宜采用动态控制,循环供水泵宜采用变频控制。

5.7.13  连铸机的结晶器应采用软水或除盐水作为冷却介质,并应采用间冷闭式循环冷却供水系统。

条文说明

  I 一般规定

5.7.1  设备间接冷却系统有压回水比无压回水节水,以往炼钢工程设计中设备间接冷却系统采用无压回水的不少,这并非因为有压回水不能满足工艺设备的冷却要求,主要是为了观测水冷元件是否通水比较方便,现在可以采用检测仪表显示通水情况,故设备间接冷却系统均应采用有压回水,不仅节约用水,而且有利于稳定水质、改善环境、保障安全。

5.7.2  电炉、钢包精炼炉(LF)、连铸机的事故冷却水是指发生断电等供水事故时用水塔贮水临时供水,以防止高温水冷元件发生爆炸等恶性事故。以往设计中事故水的要求变化幅度较大,鉴于供水事故时,工艺设备也相应停止作业,高温水冷元件的热负荷大大降低,故按本条规定的事故水供应能力即可以满足要求。

Ⅱ  转炉炼钢

5.7.3  转炉烟气余热通过烟道汽化冷却回收利用已比较普遍,现在主要问题是提高蒸汽产量和利用效率。

5.7.4  转炉一次烟尘传统上采用湿法除尘系统,水耗量大,还需要庞大的污泥处理设施,上世纪80年代后期,国际上开始采用干法电除尘净化转炉一次烟尘,我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建设的大型转炉也开始采用干法电除尘,今后应积极推广干法除尘技术。

5.7.5  因转炉渣水淬系间歇性工作,冷却水不必上冷却塔冷却,配置专用的水循环系统可减少耗水量,也减少对其他冷却水水质的影响。

Ⅲ  炉外精炼

5.7.10  国内外近期建设的真空吹氧脱碳装置(VOD),大多已配置真空布袋过滤器净化烟气,实践证明是可行的。

5.7.11  蒸汽喷射真空泵冷凝器用冷却水,进水温度愈低,用水量愈小,而真空性能则愈好,故低温地区宜按进水温度32℃设计。

5.8 轧钢

Ⅰ 一般规定

5.8.1  轧钢车间主要设备冷却用水户应有调节和控制用水量的措施。

5.8.2  加热炉设计应减少或避免采用炉内水冷构件;必须采用水冷构件时,应减少暴露于高温的冷却面积;所有暴露高温炉内的炉底粱及其他水冷构件,应进行有效隔热包扎。

5.8.3  当功率小于等于1000kW时,电机宜采用自带风扇冷却,当功率大于1000kW时,电机宜采用水冷循环通风系统。

5.8.4  热轧带钢精轧机、冷轧轧机、冷轧平整机的废气排放,宜采用干式净化系统。 

Ⅱ  热轧

5.8.5  侧出料推钢式连续加热炉应采用无水冷出钢槽。

5.8.6  加热炉炉底水梁和立柱冷却宜采用汽化冷却,蒸汽应回收利用。

5.8.7  钢板及带钢的轧后冷却方式宜采用节水的层流冷却系统。

 Ⅲ  冷轧

5.8.8  立式退火炉的水淬冷却装置应采用双水淬槽结构,逆行串联冷却。

5.8.9  罩式退火炉冷却罩采用水喷淋冷却时,应采用波纹内罩。

5.8.10  轧机轧辊冷却宜采用高效多段控制的冷却液喷射系统。

5.8.11  生产机组废气排放净化系统的洗涤用水应设计为循环供水系统。

5.8.12  酸洗机组、热镀锌机组、脱脂机组、彩涂机组、修磨/抛光机组的热水漂洗段用水应采用冷凝水,热水漂洗段宜采用逆流串级漂洗工艺。

条文说明

Ⅰ  一般规定

5.8.1  轧机、轧辊、轧材冷却是轧钢车间的用水大户,生产过程中用水量变化比较大,应设计有调节功能,并能控制水处理站的供水能力。保证供水能力与工艺用水相一致。同时要减少和节约设备检修、换辊等间隙时间的用水。

5.8.2  加热炉可利用断面模数大的异形管(矩形、椭圆形等)或组合管(双管加热块等)加大横炉底管或支承管的间距,减少炉底管的数量。推钢式连续加热炉的预热段(炉温小于1000℃)应利用支承墙替代横炉底管支承纵炉底管,减少横炉底管数量;炉膛较宽的高温段横炉底管应采用T形支承,并利用炉外反力矩固定结减少炉底管面积。

5.8.3  小于1000kW的电机,采用自带风扇冷却一般能达到电机的冷却要求。功率大于1000kW的大型电机,一般自带风扇冷却很难达到冷却效果,采用水冷循环通风系统比较合理,且对电机的工作有益。

5.8.4  热轧带钢精轧机的废气净化排放系统,目前采用较多的是干式过滤净化系统,效果比较好,只有在清洗时使用少量的水,湿式净化系统采用的比较少,用水量大且污水要通过处理才能排放。冷轧轧机、平整机的乳化液废气净化排放目前世界上采用最多的是干式不锈钢过滤网净化系统,效果比较好,只有在清洗时使用少量的水或蒸汽。湿式净化系统效果很差,含乳化液的废水处理工艺比较复杂,投资也比较高,目前已很少采用湿式净化系统。

Ⅱ  热    轧

5.8.6  加热炉炉底水梁和立柱冷却宜采用汽化冷却,并应充分利用汽、水分离后的蒸汽。因汽化冷却的耗水量仅为水冷却的约1/30,可节省宝贵的水资源;而蒸汽是二次能源,1kg低压蒸汽折合热值约3976kJ,故应尽可能提高蒸汽压力,纳入全厂蒸汽动力管网,加以充分利用,以利节水节能。

5.8.7  钢板及带钢的轧后冷却是用水大户,用水量的变化与工艺密切相关,推荐采用水泵和水箱的联合供水方式,同时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水箱的溢流水量,将两块钢板之间间隙时间的供水量贮存在水箱,这样连续轧制两块最不利钢板时的间隙时间越长,供水泵的能力就越小,也越节能。但以上间隙时间是由轧制表决定的,因此必须以轧制表为设计依据,做到既满足工艺要求,又能节约用水。

Ⅲ  冷    轧

5.8.8  立式退火炉在布置空间允许的条件下,水淬冷却装置应采用双水淬槽结构,逆行串联冷却,以减少用水。由于水淬槽后的带钢温度一般为40℃~43℃,单水淬槽内水温受到限制,双水淬槽结构,逆行串联冷却,水温可以高于40℃~43℃,达到节水的目的。

5.8.9  罩式退火炉选用水喷淋冷却技术时,应采用波纹内罩,增加冷却面积,提高水流均匀性与冷却效率,以节省用水。波纹内罩是水喷淋冷却技术对应的设备,采用没有波纹的内罩容易偏流,冷却效果差。

5.8.10  将乳化液喷射梁的喷头沿轧辊宽度方向设计为与平直度测量仪相同的分段数,并和乳化液控制的先导阀一一对应连接。轧制时,通过比较目标值和每段测量值得出的偏差,由控制模型计算出每段的乳化液的设定流量,调节相对应段的乳化液先导阀,控制相应段的喷头的开闭,与轧制必需的基本流量(约1/3的额定流量)叠加来改变相应段的轧辊热凸度,从而达到高效多段控制,达到节水目的。

5.8.11  冷轧各机组的含酸碱废气净化排放系统,目前有部分生产厂对风量比较少的净化系统采用直流供水,溢流水排至水处理系统。这样耗水量比较大,且酸碱没有回收利用。采用循环系统时,当循环水达到一定浓度可以送到工艺段再利用,这样消耗水量很少。

5.9 生产辅助车间

5.9.1  制氧站、空压站和煤气加压站、锅炉房等生产辅助车间工艺设备应选用节水型设备,设备冷却用水应循环使用。

5.9.2  新建钢铁企业宜建设全厂性集中设置的生产辅助车间。

5.9.3  与主生产车间同步建设、分散设置的生产辅助车间,其循环冷却水系统宜与主生产车间循环水系统合建。

5.9.4  煤气加压机及冷却器的排水管道应设温度计,站区煤气管道排水器的排水应收集后集中处理。

5.9.5  接触煤气的循环水应与不接触煤气的设备冷却水的排水分流。

条文说明

5.9.1  氧气站、空压站、煤气加压站冷却水均为间接冷却方式,均可采用循环系统。大型氧气站冷却水用量大,可建立独立的循环水系统;空压站、煤气加压站则应视总图布置情况,可与工艺主车间一并考虑循环系统。

5.9.2  目前国内新建的钢铁企业多采用紧凑式布置方式,铁、钢、轧系统用氧、用气比较集中,所以建设全厂性集中的生产辅助车间是合理的。

5.9.3  有些钢铁企业由于耗量大的重点用户分散布置,其生产辅助间未能形成全厂集中方式,往往形成区域分散方式,这样的生产辅助间的循环水系统宜与主车间循环水系统统一考虑,特别是压缩空气站和煤气加压站等用水量不大的生产辅助间。

5.9.4、5.9.5  装设温度计的目的是为了观察并控制冷却水的流量,使之节水;煤气管道排水器的排水含有不少有害物质,集中处理实现有害、无害分流,有利于提高水的循环率。 

5.10 冶金石灰、轻烧白云石、耐火材料车间

5.10.1 采用水洗石灰石工艺时,洗石水应循环使用。

5.10.2 圆锥破碎机水封排出的水宜处理后循环使用。

5.10.3 石灰石原料、耐火原料贮运及其他需抑尘的场所,应采用雾化喷水。

5.10.4 等静压成型耐火材料生产车间冲洗橡皮模具用水应循环使用。

5.10.5 耐火制品外形加工的冷却切削刀具用水应循环使用。

5.10.6 冶金石灰、耐火材料各生产工序的除尘应采用干法除尘技术。

5.10.7 需要冷却各种炉窑排放的高温烟气时,宜采用空气冷却技术。

条文说明

5.10.2  耐火材料厂常采用圆锥破碎机制取制砖用骨料,其水封排水为浊水,又常常是唯一的浊水来源,循环利用的投资较高,需要综合考虑得失,故采用“宜处理后循环使用”。

5.10.4  等静压成型耐火材料时,采用加有黏结剂的混合散状料填充橡皮模具,2个~10个充实的橡皮模具放入砖笼中,再放进等静压液压缸中加压。橡皮模具上难免粘有耐火材料,如果带入液压缸内将对等静压机工作及使用寿命产生影响,故需要水冲洗,每冲洗一笼砖约耗水0.5m3,该部分水应在沉降滤清后重复使用。

5.10.5  加工耐火制品外形时都采用装有金刚砂轮的工具,由于高速磨削能产生高温而使金刚砂变质损坏,故需采用冷却液保持金刚砂磨(切)削功能。每台加工机械耗水量约1.0m3/h,该部分用水应在沉降滤清后重复使用。

5.10.6  耐火、冶金石灰、轻烧白云石各工段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多为水硬性粉尘,吸水后会发生化学变化而形成不溶于水的硬垢,易使除尘设备和管道结垢堵塞。

5.10.7  各种窑炉的烟气温度高,水冷冷却不仅耗水多,而且水质需要软化处理,投资大,管理复杂。

6 循环水处理系统

6.1 一般规定
6.2 间冷闭式循环水系统
6.3 间冷开式循环水系统
6.4 直冷循环水系统

6.1 一般规定

6.1.1  开式循环水系统浓缩倍数不应小于3。

6.1.2  根据工艺设备冷却用水水质要求,直冷开式循环水系统补充水种类应按回用水、间冷开式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工业新水、勾兑水的次序选择。

6.1.3  生产用水量大于等于2m3/h的连续用水户,其使用后的水应循环使用或回收利用。

6.1.4  设安全水塔的循环水系统应设置安全用水回收利用的设施。

6.1.5  循环水系统的排污水应采用压力排放,排放管上必须设置计量仪表。

6.1.6  循环水系统应设在线水质检测仪表,并应根据水质检测结果控制循环水系统排污量。当循环水池设有溢流管时,水池最高报警水位应低于水池溢流水位至少100mm。

6.1.7  循环水系统宜设全自动管道过滤器、旁通过滤器等过滤设施,过滤器反冲洗水应回收利用。

6.1.8  开式循环水系统吸水池有效容积不应小于5min的循环水系统供水水量。

6.1.9  同一循环水系统设有冷、热水池时,补充水宜补入冷水池,热水池与冷水池之间应设溢流孔或连通孔,并应满足冬季冷却塔停用时热水流至冷水池的要求。

6.1.10  循环水系统应采取水质稳定控制措施,水质稳定药剂投加宜采用自动投加方式。

6.1.11  过滤器的类型应根据处理水的水质确定,在技术可行时应采用高效节水型过滤设备。

6.1.12  冷却塔应采用除水效率高、通风阻力小、耐用的收水器。冷却塔进风口应采取防飘水措施。

6.1.13  循环水系统吸水池补充水管应设2根,1根应用于快速充水,充水时间不宜大于8h;另1根应用于正常补水,管径应按补充水量进行计算确定,补水管道应设计量仪表、自动控制阀,补水自动控制阀应根据循环水系统吸水池水位高低自动启闭。

6.1.14  水处理系统沉淀池排泥宜经二次浓缩后再送污泥脱水设备脱水。污泥脱水应选用效率高、脱水效果好的脱水设备。

6.1.15  循环系统的水泵轴封宜采用机械密封,法兰垫片应采用密封性能好的优质材料。

6.1.16  安全水塔宜设常溢流水设施,溢流水量按3d~5d将安全水塔内的水置换一次计算,溢流水应回收循环利用。

                                  

条文说明

6.1.1  提高浓缩倍数可减少排污水量,是循环水系统最有效的节水措施。本条对开路循环水系统浓缩倍数做出定量规定。

6.1.2  为减少工业新水用量,对直冷开式循环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选择做出此项规定。

6.1.3  钢铁企业占地面积大,用水户多,为尽量减少直流水用量,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做出此项规定。软水、除盐水作为设备冷却用水时应采用间冷闭式循环供水系统,以减少水在冷却过程中蒸发、飘洒、渗漏等损失。

6.1.4  在冷却设备供水系统事故时,安全水塔向冷却设备提供安全用水,用水系统应考虑回收安全水设施,不应排入厂区排水管网。

6.1.5  为控制循环水系统排污水,排污水管道上必须设置计量仪表,应根据电导率、氯离子或其他控制指标进行定量排污,以减少不必要排污。

6.1.6  循环水系统应根据在线检测仪表测得的参数进行自动控制补水、排污,保证水质稳定、减少排污、节约用水量。

6.1.7  循环系统设置过滤器的情况很多,反洗水量较大,应设回收池、输送泵、简易处理设施,尽量进行就地处理就近回收利用。

6.1.8  开式循环系统特别是直冷循环系统通常设有三级加压,各级之间不易做到水量完全平衡,各级吸水井设计一定量的调节容积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有效措施。

6.1.9  冷、热水池的输水泵设计输出水量是相对平衡的,但实际运行时很难实现,常造成冷、热水池不必要的水量溢流,相应地使整个系统补水量增加。为此,本条规定了采取防止各设施之间水量输送不平衡以及减少不必要溢流的有效措施。

6.1.10  本条规定循环水系统应采取水质稳定措施。循环水系统投加缓蚀阻垢剂等水质稳定药剂可提高循环水系统浓缩倍数,减少排污水量,是节水的有效措施。

6.1.11  过滤器的类型很多,要选择截污量大、出水水质好、反洗水量小的过滤设备和技术。如气水反冲洗、定水量反洗等。

6.1.12  水在冷却塔中除了蒸发损失以外,还会产生飘洒损失。因此,选择优质的冷却塔是节水的一项重要措施。

6.1.13  循环系统充水时充水量可大一些,以减少充水时间,而正常补水量则小得多,如采用一根管兼用,管径要加大很多,若关闭不及时或出现关闭不严,水量损失也大得多。

6.1.14  二次浓缩可提高泥浆浓度,减少脱水处理时间,提高脱水机工作效率。脱水机脱水效率高,可减少泥饼中吸附水含量。

6.1.15  泵的轴封是一个重要的漏水点,机械密封性能好、使用时间长、可减少水的渗漏损失。高质水循环系统水泵应采用机械密封,普通水质循环系统水泵在条件允许时宜采用机械密封。

6.1.16  安全水塔里的水,长期不用,受空气、蚊虫的污染会变质。发生停电事故时,变质的水进入循环水系统,会造成循环水系统的水质污染,使系统产生不必要的大量排污水。因此应考虑设常溢流水,避免水质污染,减少排污损失水量。

6.2 间冷闭式循环水系统

6.2.1  设备冷却用水水质为软化水、除盐水时,其循环供水系统应采用间冷闭式循环水系统。

6.2.2  间冷闭式循环水系统的冷却,宜根据气候和供水条件采用空冷器冷却方式;沿海地区宜采用海水冷却方式。

6.2.3  间冷闭式循环系统补水应设自动压力补水装置。

6.2.4  间冷闭式循环水系统的循环率应不小于99.5%。

条文说明

6.2.1  间冷闭式循环水系统可减少水的蒸发、渗漏、排污等水的损失,节约软化水、除盐水等高质水用量。

6.2.2  从节约淡水资源的角度,利用空冷、海水直流冷却方式,可减少水的蒸发损失,但投资较高,因此选择冷却方式应根据外部条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决定。

6.3 间冷开式循环水系统

6.3.1  当用水点多,且比较分散,输水管线较长时应采取有效的流量分配控制措施。

6.3.2  水泵工作台数的选择应根据用户数量、用水量变化的特点、供水的重要性进行配置,宜采用调速泵。

6.3.3  间冷开式冷却设备的选择应根据气象条件及冷却水温度要求,采用自然通风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不应采用冷却效率低、飘水损失大的冷却池、喷水池。

条文说明

6.3.1  为了避免末端用户无水可用,或压力不够,应考虑供水能力有足够的富裕,管网宜为环状。同时也要避免供水压力偏高,使用水量增加的现象。

6.3.2  用水户多,特别是间断用水户多、用水量波动大时,应考虑设置变频泵或用多台泵组合,尽量少打回流。

6.3.3  喷水池、冷却池占地面积大,冷却效果受气候影响,风吹飘洒损失水量较大,对环境有污染,应禁止使用。

6.4 直冷循环水系统

6.4.1  直冷循环水系统应根据用水方式、排水方式、水质的不同分别设置循环水系统。

6.4.2  厚板、热轧带钢的层流冷却水或淬火冷却水宜单设循环水处理设施。

6.4.3  设有多环节处理设施的直冷循环水系统,应采取保证水量平衡的技术措施。

6.4.4  直冷循环水系统的旋流池应设计可接纳事故回水的调节容积。

6.4.5  泥浆脱水机的滤液和冲洗水应回收利用。

条文说明

6.4.1  直冷循环水系统冷却水与被冷却对象(如高温烟气、炽热的铸坯、炽热的轧材等)直接接触,循环回水通常含有铁皮、粉尘、油等,应根据回水水质、回水标高、处理工艺等设置不同循环冷却水处理系统(如煤气清洗水系统,连铸机铸坯冷却水系统等),以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处理过程污水排放。

6.4.2  层流冷却水系统或淬火冷却水系统回水中含有的油、氧化铁皮等杂质数量很少,但为控制钢板的冷却速度,对冷却水量、水压控制要求很高,因此应单独设置冷却循环水处理系统,将部分循环回水经简单处理后循环使用。

6.4.3  在设有旋流池及其提升泵、平流池及其提升泵(或其他形式的处理构筑物)等多环节处理设施的直冷循环水系统中,各处理设施很难做到进出水量平衡,长时间运行易造成因吸水井水位偏低而停泵或水位过高而多余水溢流。为保证各设施之间水量平衡,每个处理设施提升泵出水联络管可增设回流至吸水井的管道,管道上可设由吸水井液位控制的自动阀,以调节进出水量,实现进出水量平衡。

6.4.4  连铸拉坯时发生停电事故,安全水塔的出水阀门打开,继续对铸坯进行冷却,冷却水经铁皮沟进入旋流池,此时旋流池提升泵也因停电不能启动,若无调节容积,会使旋流池泵站被淹,造成事故。 

7 软化水、除盐水系统

7.1 一般规定
7.2 软化水系统
7.3 除盐水系统

7.1 一般规定

7.1.1  软化水、除盐水处理工艺的选择,应根据原水水质和出水水质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选择节水型工艺流程。

7.1.2  软化水、除盐水处理系统应根据原水水质合理选择节水型预处理设施。

7.1.3  软化水、除盐水处理过程中各段产生的反冲洗排水应回收利用。

7.1.4  软化水、除盐水向各个系统的补水宜采用恒压变量自动控制。

7.1.5  新建钢铁企业软化水、除盐水设施宜集中建设,并宜靠近主要用水户。

7.1.6  软化水、除盐水系统的输水管道宜采用不锈钢管、塑料管、钢塑复合管等具有防腐性能的管道。

7.1.7  膜处理法制备软化水、除盐水时冬季宜对原水进行加热,加热热源宜利用余热。 

                                 

条文说明

7.1.1  软化水、除盐水处理系统的选择除满足节水要求外,还应考虑其他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综合选择。

7.1.3  后道工序的反冲洗排水水质较好可以作为前道工序的水源或冲洗用水,应尽量做到系统内消化,以便在节水的同时减少废水排放量。

7.1.4  一般软化水、除盐水都是根据工艺需求不定期不定量补充的,为了减少软化水、除盐水的浪费,降低补水管路的压力,宜采用恒压变量自动控制系统。常用的方式是变频装置和液力耦合器,可根据使用场所和水量大小确定采用的方式。

7.1.5  尽量靠近车间用水户,管线短、附件少是减少管路损耗的主要环节。

7.1.6  软化水、除盐水一般用水量较小,输水管道口径不大,采用优质管道可以减少水质污染及渗漏损失水量。

7.1.7  水温影响膜通量和脱盐率,温度越高水的黏度越低,扩散性增强,产水量增加,在同一压力时,温度每上升1℃产水量增加3%~4%;但另一方面,温度升高盐的扩散速度增大,脱盐率降低,因此,适当的水温至关重要,一般要求水温为15℃~35℃。冬季水温较低时,影响系统的产水率,可以通过加热或提高操作压力来提高产水率,但水量较大时消耗能源较多,因此,对原水的加热暂不做硬性规定,但在有余热可以利用时,应综合利用。

7.2 软化水系统

7.2.1  软化水处理系统应根据原水水质及成品水水质要求合理选择工艺流程,并应缩短流程,减少制水环节水的损耗。

7.2.2  软化水处理宜采用膜处理工艺。原水水质较好的地区可采用离子交换处理工艺。对于处理水量小于等于100m3/h的软化水处理设施宜采用一元化离子交换装置。

7.2.3  软化水处理设备应采用自动控制方式。

条文说明

7.2.2  离子交换处理工艺制备软化水时,再生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盐,排放大量浓含盐废水,不利于废水回收。而膜法处理工艺制备软化水是物理处理过程,排水只是在原有含盐量基础上浓缩,总含盐量不增加,排放浓含盐废水相对较少,有利于环保和废水回用。膜法处理工艺制备软化水是未来发展趋势,软化水处理设计时宜优先考虑膜法处理工艺。当膜法处理工艺制备软化水水质不能满足锅炉用水要求时,可增设离子交换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

    关于原水水质较好的地区,尤其在原水水质硬度较低的情况下,应从软化水处理和废水回用两个方面进行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软化水处理工艺流程,对于小规模的软化水制备可考虑采用一元化软水制备装置。

7.2.3  软化水处理设备应采用自动控制方式,以提高产水率和产水质量,控制再生和反洗排水量。处理工艺一般采用自动控制等,一元化软水制备装置常采用四通电磁阀控制、自动控制。 

7.3 除盐水系统

7.3.1  除盐水处理工艺宜采用膜处理工艺。

7.3.2  除盐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原水水质及成品水水质要求,选择合理的工艺流程。

7.3.3  二级反渗透排出的浓盐水应回收利用,可作为一级反渗透的进水。

7.3.4  一级反渗透排出的浓盐水宜回收利用。

7.3.5  超滤系统的反冲洗排水宜回用于预处理系统,预处理系统的反冲洗排水应回收利用。

7.3.6  超滤系统的产水率宜大于等于90%,一级反渗透系统的产水率宜大于等于75%,二级反渗透系统的产水率宜大于等于90%。

条文说明

7.3.1  本条规定除盐水处理工艺宜采用膜处理工艺。

     目前随着膜处理技术的提高,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逐渐降低,膜处理方式与离子交换方式相比,可以提高成品水产水率,减少酸碱废水处理产生的浓含盐废水量。因此,推荐采用全膜处理工艺,但有些改造项目受到现场条件的限制也可以采用半膜加混床的方式。

7.3.2  钢铁企业通常采用的除盐水电导率小于等于10μs/cm已能满足要求,一般采用的是一级超滤+两级反渗透工艺处理流程,对于一些对水质要求不很严格的用户也可采用一级超滤+一级反渗透。

7.3.3  二级反渗透排出的浓盐水含盐量一般低于其一级反渗透进水含盐量,因此,二级反渗透排出的浓盐水可作为一级反渗透进水。

7.3.4  一级反渗透排出的浓水含盐量较高,一般不宜在本系统回收利用。

7.3.5  超滤系统的反冲洗水悬浮物一般在20mg/L~30mg/L,预处理系统的反冲洗排水悬浮物一般在500mg/L~1000mg/L。

7.3.6  本条所规定的产水率主要是指采用一般地表水或地下水作为原水时规定的,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天然水的含盐量在几十到几千毫克每升范围内,反渗透的产水率一般都大于75%,有的甚至可以达到90%;若原水采用海水时产水率较低,一般在30%~50%,设计时应根据原水的水质情况确定回收率。 

8 废水回收利用

8.0.1  工业废水回收利用系统应包括工业废水排水管网、浓含盐废水排水管网、废水处理设施、回用水给水管网、浓含盐回用水给水管网等设施。

8.0.2  新建钢铁企业工程项目(生产车间)工业废水不应排入雨水排水管道。

8.0.3  新建钢铁企业工业废水、浓含盐废水应分别排至相应废水处理设施。现有钢铁企业工业废水、浓含盐废水混合排放时宜增设单独浓含盐废水排水管道。

8.0.4  当厂区排水管网的总排出口分散,且废水不能自流至废水处理站时,应分别建设提升泵站及有压排水管道;当现有厂区排水管网为生产排水与雨水的合流制排水管网时,提升泵站应设有雨水溢流的设施。

8.0.5  软化水、除盐水处理车间排放的浓含盐废水及废水处理站进行膜深度处理产生的浓含盐废水,应排入浓含盐废水排水管道。

8.0.6  浓含盐废水应单独处理,其产品水应单独由浓含盐回用水给水管道输送至用户。

8.0.7  新建钢铁企业厂区生活污水应单独收集、输送、处理和回用;当市政建有污水处理厂可按纳企业厂区生活污水时,企业厂区可不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当现有钢铁企业厂区排水采用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合流制排水时,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宜一起处理回用。

8.0.8  浓含盐回用水宜用于高炉炉渣处理、钢渣处理、燃煤锅炉房冲渣、原料场、烧结、粉灰加湿等用户。在浓含盐回用水不能被完全利用之前,上述用户不宜直接使用工业新水、工业废水及其回用水或其他系统的串级补充水。

8.0.9  工业废水经一级强化处理产生的回用水水量大于用户可直接使用的用水量或其水质中含盐量不能满足用户直接使用要求时,应进行部分或全部深度处理后回用。

8.0.10  废水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工业新水、软化水或除盐水的水质时,其出水应直接接入厂区相应的工业新水、软化水或除盐水供水管网。

条文说明

8.0.1  本条强调工业废水回用系统最基本的设施组成,并把厂区的工业废水排水管网也纳入废水回用系统,形成从收集、处理到输配、供给的完整独立废水回用系统。

    考虑浓含盐废水回用水盐含量较高,使用范围受限制,用量较少,多余废水必须排放。因此,本条规定废水回用系统单独设计浓含盐废水排水管网、浓含盐回用水管网,相应进行单独回收处理,以便控制浓含盐废水量,最大限度将浓含盐废水回收利用。

8.0.2  为使工业废水全部回收利用,并防止雨水排水收纳水体被工业废水污染,本条规定工业废水不得排入雨水排水管道。

8.0.3  软化水、除盐水制备车间离子交换工艺产生的再生废水或膜反渗透工艺产生的浓含盐废水,以及废水处理站当采用膜深度处理时产生的浓含盐废水,均应排入浓含盐废水排水管道,以便回收利用。

    该部分浓含盐废水即使只有部分回收利用,多余的水也不得排入全厂工业废水管道,应单独处理达标外排。

8.0.4  为最大限度回收利用厂区工业废水,厂区工业废水应全部排至废水处理站进行回收处理。现有钢铁企业排水管道排出厂区的主排水口一般布置较分散,且不能自流至废水处理站,回收设计时应考虑分别建提升泵站,并采用有压输送至废水处理站,以减少输水管网的渗漏损失。

    当现有厂区排水采用生产排水与雨水合流制排水时,为保证废水处理站处理设施运行平稳,排水提升泵站只考虑提升生产排水和少部分雨水送至废水处理站,多余雨水不进入废水处理站,而靠提升泵站雨水溢流设施外排。

8.0.5、8.0.6  浓含盐回用水用户较少,用量相对较小,水质要求不高。因此有针对性地进行浓含盐废水单独处理、单独输送,可有效控制浓含盐废水量及其回用水量,使该废水达到充分利用。要避免与其他废水混合处理,防止扩大浓含盐废水量或回用水产量,致使浓含盐回用水不能完全利用,而造成不必要的外排。

8.0.7  生活污水有机物含量较高,一般不宜和工业废水一起处理,应单独处理。考虑生活污水水量较小,当厂区外市政建有污水处理厂,并可接纳企业厂区生活排水时,可不考虑厂区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厂区生活污水可直接排入市政生活污水排水管网,由市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考虑现有厂区排水管网一般为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的合流制排水,改造实施分流制排放不现实。因此,在技术可行时,可考虑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一起处理回用。

8.0.8  浓含盐回用水水质相对较差,可使用的用户有限,一旦使用不完,多余部分只能外排。因此,能用浓含盐回用水的用户宜优先考虑浓含盐回用水的使用,只有浓含盐回用水不够用时才可考虑使用其他水质的水。

8.0.9  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如膜处理),可改善提高回用水水质(如制备工业新水、软化水、除盐水等),拓宽使用范围,使废水达到最大限度的回用。

8.0.10  废水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工业新水、软化水或除盐水的水质时,不必再单独敷设供水管网,应与厂区工业新水、软化水、除盐水供水管网合用。

9 雨水利用

9.0.1  钢铁企业宜自建雨水收集、储存、处理、输配等雨水利用设施。

9.0.2  雨水利用不宜作为主要供水水源。

9.0.3  雨水利用系统应由下列设施组成:

    1  雨水截洪沟、雨水管渠等雨水收集设施。

    2  雨水储水池或水塘、水库等雨水存储设施。

    3  雨水净化处理设施。

    4  净化雨水给水管道。

9.0.4  雨水不宜与工业废水混合处理。

9.0.5  雨水净化处理设施可根据地理条件建于钢铁企业生产区域外部。雨水存储设施至雨水净化处理设施应采用管道输送。

9.0.6  雨水净化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宜达到工业新水要求。

条文说明

9.0.1  多雨地区或严重缺水的地区应进行雨水资源开发利用。多雨地区的雨水水质较好,一般进行简易澄清+过滤处理即可用作工业新水使用;严重缺水地区进行雨水资源开发利用是水资源开发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具有长远意义。

    国家鼓励企业进行雨水资源开发利用,并不计入企业吨钢用水考核指标。因此,本条强调雨水利用设施是指企业自建雨水利用设施。对于地方政府建设的水库、湖泊、雨水引水工程等不属于企业雨水利用工程范围,地方政府提供的雨水是市政供水资源,是有偿使用的水资源,要计入企业吨钢用水考核指标。

9.0.2  从生产供水水源安全性考虑,因雨水受季节影响较大,不宜作为主要或唯一的供水水源。

9.0.3  本条规定了雨水利用系统最基本的设施组成。

9.0.4  雨水水质较好,处理工艺简单,成本低;而工业废水水质成分复杂,处理难度大、成本高。因此,二者不宜混合处理。

9.0.5  当雨水收集、储存设施距离企业较远时,雨水净化站可就近建于收集、储存的地区。储存、净化站、厂区三者之间的雨水或净化雨水输送应采用管道输送,不宜采用沟、渠输送,以减少雨水蒸发、渗漏等损失。

9.0.6  雨水净化站处理出水一般用作工业新水。考虑雨水量季节性较强,其净化设施一般不再考虑深度处理,以避免大量净化设备在非雨季节闲置。

10 防漏、防渗

10.1 给水
10.2 排水

10.1 给水

10.1.1  原水及净水厂制备清水应采用管道输送。

10.1.2  输配水管道宜采用钢管、球墨铸铁管及其他机械强度高、刚性好的非金属管道。钢管、球墨铸铁管内壁宜采用涂水泥砂浆或树脂防腐。水源地至净化水厂输水管道也可采用预应力钢筋(筒)混凝土管。球墨铸铁管及预应力钢筋(筒)混凝土管宜采用橡胶密封圈柔性接口。

10.1.3  循环水管道宜采用钢管。

10.1.4  输配水管网应采用低压输送,当特殊用户对水压要求较高时,应在用户使用范围内加压供给。

10.1.5  软水、除盐水供水泵轴封应采用机械密封,其他给水泵宜采用机械密封,法兰垫片材料应采用防渗漏、耐用的优质材料。

10.1.6  厂区输配水管道布置较集中时,宜设地下管廊、管沟或架空管廊。

10.1.7  埋地金属输配水管道应采取外防腐措施。

10.1.8  埋地输配水管道不宜敷设于道路下,当穿越主干道、铁路时应设防护套管。

10.1.9  输配水管道应设有计量、检漏设施,并应进行全厂计量、检测控制。

10.1.10  大中型工业储水池宜采用橡胶水池。

条文说明

10.1.1  对原水及净水厂制备清水输送方式的规定。

     水源地及设在水源地的净水厂一般距厂区较远,如采用渠道输送,水量的损失较严重,且很难保证水质不被污染,故要求采用管道输送,不应采用明渠输送。当必须采用暗渠(隧洞)输送时,必须采取防污染和防渗漏的措施。

10.1.2  对厂区输配水管道及水源地至厂区输水管道的材质及接口方式的规定。

     大口径(管径大于1200mm)管道宜采用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中等口径(管径在300mm~1200mm之间)管道宜采用塑料管和球墨铸铁管、钢衬塑管;小口径(管径小于300mm)管道宜采用塑料管、钢衬塑管。机械强度高、刚性好的非金属管道种类比较多,如玻璃钢管、PE管、PVC管等。

10.1.4  输配水管网的供水压力过高将导致管网水的漏损量增加。对局部水压要求较高的特殊用水户,可在用户内部单独加压供给,以避免不必要地提高外部整个管网的供水压力。

10.1.6  由于埋地管道的渗漏检测比较困难,在输配水管道较集中段,宜设地下管廊、管沟或架空管廊,便于管道渗漏点的发现和管道的维护。

10.1.8  埋地输配水管道敷设在主要道路下时,受道路路面荷载的影响,易破损漏水,且不易发现和检修。因此,不宜将输配水管道敷设在主要道路下。

10.1.9  对输配水管道计量、检漏设施设置的规定。

10.1.10  对大型储水池结构形式的规定。橡胶水池具有防漏、无伸缩缝、池形不受场地形状的影响等优点。 

10.2 排水

10.2.1  除雨水排水外,厂区排水应采用管道输送。

10.2.2  排水管道宜采用塑料排水管。塑料排水管应采用粘接或橡胶密封圈承插连接,橡胶密封圈应与管材相配套。

10.2.3  有压排水管道宜采用钢管或根据水质特性采用耐腐蚀塑料管、复合材料管。

10.2.4  当排水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时,管基宜设置带形管基,接口宜采用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或橡胶密封圈承插连接。

10.2.5  排水检查井井内、外壁应进行防渗漏处理。

10.2.6  除雨水外,排出厂区各排水口应设计量设施。

条文说明

10.2.1  厂区排水采用管道输送,可减少水量渗漏损失,提高排水回收率。以往只重视给水管道渗漏,不重视排水管道渗漏,当排水采用明渠、暗沟输送时水的渗漏量远远高于管道输送,造成水量浪费,因此本条作此规定。

10.2.2  对优先采用塑料排水管及接口方式的规定。塑料排水管具有耐腐蚀、柔韧性好、无泄漏、施工方便等优点。在设有废水回用处理设施的工程中,为减少废水的渗漏,宜采用塑料排水管。

10.2.4  对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管基及接口方式的规定。

10.2.6  对厂区各总排水口设排水计量设施的规定。

    厂区各总排水口设排水计量设施,便于排水定量管理,是节水措施之一。

附录A 钢铁企业各生产工序取(用)水量控制指标

A.1 采矿
A.2 选矿
A.3 原料场
A.4 烧结和球团
A.5 焦化
A.6 炼铁
A.7 炼钢
A.8 轧钢

A.1 采矿

A.1.1  露天矿取水量控制指标宜符合表A.1.1的规定。

表A.1.1 露天矿取水量控制指标

    注:露天矿产量以采剥的矿岩量计。

A.1.2  地下矿取水量控制指标宜符合表A.1.2的规定。

表A.1.2  地下矿(铁矿山)取水量指标

    注:地下矿产量以开采的矿石量计。

A.2 选矿

A.2.1  选矿设计中不同工艺流程相应的用水量控制指标(除特殊情况外)宜符合表A.2.1中的规定。

A.2.1 选矿厂用水量指标

 

    注:1  磁选包括弱磁、强磁、弱磁+强磁,单一弱磁时取小值,强磁、弱磁+强磁取大值。

           2 洗矿:采用筛洗、槽式洗矿机时取小值,采用圆筒洗矿机时取大值。

           3 矿产量以原矿计。

 

A.3 原料场

A.3.1  原料场用水量控制指标宜符合表A.3.1的规定。

表A.3.1 原料场用水量指标 

                             

A.4 烧结和球团

A.4.1  烧结和球团厂取(用)水量控制指标宜符合表A.4.1的规定。

表A.4.1 烧结和球团取(用)水量指标

A.5 焦化

A.5.1  焦化取(用)水量控制指标宜符合表A.5.1的规定。

表A.5.1 焦化厂取(用)水量指标

    注:1 根据现行行业标准《清洁生产标准  炼焦行业》HJ/T 126-2003的规定:一级为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2 取水量及用水量不包括发电工程项目取(用)水量。

                         

A.6 炼铁

A.6.1  炼铁取(用)水量控制指标宜符合表A.6.1的规定。

表A.6.1 炼铁取(用)水量指标

                          

A.7 炼钢

A.7.1  炼钢取(用)水量控制指标宜符合表A.7.1的规定。

表A.7.1 炼钢取(用)水量指标

                          

A.8 轧钢

A.8.1  轧钢取(用)水量控制指标宜符合表A.8.1的规定。

表A.8.1 轧钢取(用)水量指标

    注:1 “连退”产品指采用酸洗-轧机联合机组和连续退火机组生产的产品。

           2 “罩式炉”产品指采用酸洗-轧机联合机组和罩式炉、平整机生产的产品。

           3 “可逆轧机”产品指采用可逆轧机和罩式炉、平整机生产的产品。

           4 “热镀锌”产品指采用酸洗-轧机联合机组和连续热镀锌机组生产的产品。

           5 “电镀锌”产品指采用酸洗-轧机联合机组和连续退火机组、连续电镀锌机组生产的产品。

           6 “电镀锡”产品指采用酸洗-轧机联合机组和连续退火机组、连续电镀锡机组生产的产品。

           7 “彩涂”产品指采用酸洗-轧机联合机组和热镀锌机组、彩涂机组生产的产品。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取水定额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GB/T 18916.2-2002

    《清洁生产标准 炼焦行业》HJ/T 126-2003 

最新修改于:2024-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