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16838-2005
【已废止】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16838-2005
前言
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and severities for fire electronic products
GB 16838-2005
代替GB 16838-1997
2005-09-01发布 2006-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本标淮代替GB16838-1997《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在本标准的修订过程中,参照采用了GB/T 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1999《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6-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对电压暂降、短时中断的抗扰度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15;本版的4.15)。
与GB 16838-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16;本版的4.16)
——对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17;本版的4.17)
——对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18;本版的4.18)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19;本版的4.19)
——增加了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本版的4.20)
——对高温(运行)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1;本版的4.1)
——对高温(耐久)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2;本版的4.2)
——对低温(运行)试验进行丁修订(1997年版的4.3;本版的4.3)
——对低温(耐久)试验进行了修订(1997年版的4.4;本版的4.4)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淮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窦保东、王艳娥、刘美华、李海涛、仝瑞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6838-199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电子产品的环境试验方法和严酷等级。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安装场所使用的消防电子产品的环境试验,特殊场所安装使用的消防电子产品的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除特殊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GB/T 2422-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术语(eqv IEC 60068-5-2:1990)
GB/T 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idt IEC 60068-2-1:1990)
GB/T 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髙温(idt IEC 60068-2-2:1974)
GB/T 2423.3-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eqv IEC 60068-2-3:1984)
GB/T 2423.4-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eqv IEC 60068-2-30:1980)
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冲击(idt IEC 60068-2-27:1987)
GB/T 2423.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idt IEC 60068-2-6:1982)
GB/T 2423.19-19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Kc:接触点和连接件的二氧化硫试验方法
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2:1995)
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3:1995)
GB/T 17626.4-19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4:1995)
GB/T 17626.5-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5:1995)
GB/T 17626.6-19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idt IEC 61000-4-6:1996)
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木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11;1994)
3 总则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消防电子产品的检验提供统一的能再现的环境试验方法。
有关消防电子产品标准要根据产品可能遇到的环境条件,并从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综合分析后,对采用哪种试验方法(条件)和严酷等级作出具体规定。
3.1 试验分类
本标准所列试验分为两类。
Ⅰ类:运行试验
这类试验,主要是判定产品在环境试验条件下是否满足功能要求,目的是检验产品在使用环境中正常工作的能力和验证产品在这种环境下的抗干扰能力。产品在其试验过程中,均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Ⅱ类:耐久试验
这类试验,是为了加速正常使用环境条件対产品的影响,进一步判定产品的性能、考核试验环境对产品在非工作状态下产生的残留影响(非瞬时影响),目的是验证产品长时间承受使用环境的能力。
3.2 试验项目
本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见表1:
3.3 试验严酷等级的划分
对于每一项环境试验,应根据不同类型的产品,不同的安装使用场所选择合适的试验方法和严酷等级。本标准按产品类型及安装使用场所将产品划分为0、Ⅰ、Ⅱ、Ⅲ四个等级。
0级:安装在民用房屋或类似的住宅屋内的产品;
Ⅰ级:安装在商业或工业房屋内的系统控制、指示设备和供电设备等;
Ⅱ级:安装在商业或工业房屋内的各类火灾触发器件;
Ⅲ级:安装在户外的产品。
4 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4.1 高温(运行)试验4.2 高温(耐久)试验
4.3 低温(运行)试验
4.4 低温(耐久)试验
4.5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4.6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4.7 交变湿热(运行)试验
4.8 交变湿热(耐久)试验
4.9 二氧化硫(SO2)腐蚀(耐久)试验
4.10 冲击(运行)试验
4.11 碰撞(运行)试验
4.12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4.13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4.14 电压波动试验
4.15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的抗扰度试验
4.16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4.17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4.18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4.19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4.20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4.21 雨淋试验
4.1 高温(运行)试验
4.1.1 目的检验产品在高温环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4.1.2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 2423. 2中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进行。
本试验采用温度渐变方式,对散热试验样品应采用试验Bd,对非散热试验样品应采用试验Bd。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功能检测通常在条件试验的最后半小时进行,并在恢复期结束后再进行一次,对某些类型的产品(例如感温、感烟火灾探测器)允许其功能检测在特定的标准检验设备中进行。
4.1.3 严酷等级(见表2)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2423.2的相关规定。
4.2 高温(耐久)试验
4.2.1 目的检验产品承受长时间髙温老化作用的能力。
4.2.2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 2423.2-2001试验B:髙温试验方法进行。
本试验采用非散热试验样品试验(即试验Bb)。如果温度突变对试验样品没有损害,也可以采用试验Ba。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功能检测在条件试验恢复期结束后进行。
虽然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没有通电运行,但本试验要求应为样品提供短暂记忆存储器备用电池,以便在条件试验过程中存储器的内容不丢失。
4.2.3 严酷等级(见表3)

4.2.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2423, 2-2001第4章的规定。
4.3 低温(运行)试验
4.3.1 目的
检验产品在低温环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4.3.2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 2423.1-2001中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进行。
本试验采用温度渐变方式,对散热试验样品应采用试验Ad,对非散热试验样品应采用试验Ab。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功能检测通常在条件试验的最后半小时进行,并在恢复期结束后再进行一次。
4.3.3严酷等级(见表4)
4.3.4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2423.1相关规定。
4.4 低温(耐久)试验
4.4.1 目的
检验产品承受长时间低温作用的能力。
4.4.2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 2423. 1-2001中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进行。本试验采用非散热试验样品试验(即试验Ab)。如果温度突变对试验样品没有损害,也可以采用试验Aa。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功能检测在条件试验恢复期结束后进行。
4.4.3 严酷等级(见表5)
4.4.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2423.1相关规定。
4.5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4.5.1 目的
检验产品在相对湿度髙(无凝露)的环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4.5.2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 2423.3-1993中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进行。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功能检测通常在条件试验的最后半小时进行,并在恢复期结束后再进行一次。
4.5.3 严酷等级(见表6)
4.5.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2423.3-1993第2章规定。
4.6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4.6.1 目的
检验产品长时间承受实际使用环境中的湿度影响(如由于呼吸作用、电化学腐蚀等引起的电性能变 化)的能力。
4.6.2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 2423.3-1993中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进行。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功能检测应在恢复期结束后立即进行。
4.6.3 严酷等级(见表7)
4.6.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2423.3~1993第2章规定。
4.7 交变湿热(运行)试验
4.7.1 目的检验产品在相对湿度髙(有凝露)的环境中的抗干扰能力。
4.7.2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 2423.4-1993中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进行,按GB/T 2423.4-1993中第5.2的规定的变量循环且控制恢复条件。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功能检测应在条件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并在恢复期结束后再进行一次。如果有必要的话,功能检测也可以在最后一个循环周期髙温段的最后半小时进行。
4.7.3 严酷等级(见表8)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2423.4-1993第3章规定。
4.8 交变湿热(耐久)试验
4.8.1 目的检验产品长时间承受髙湿度和凝露作用的能力。
4.8.2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 2423.4-1993中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进行,按GB/T 2423.4-1993中第5.2的规定的变量循环且控制恢复条件。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功能检验应在恢复期结束后立即进行。
4.8.3 严酷等级(见表9)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2423. 4-1993第3章规定。
4.9 二氧化硫(SO2)腐蚀(耐久)试验
4.9.1 目的捡验产品承受大气污染之一的二氧化硫气体腐蚀作用的能力。
4.9.2 试验方法
除了增加相对湿度的严酷性以外,试验方法按GB/T 2423.19-1981中试验Kc:接触点和连接件的二氧化硫试验方法进行。
试验条件应保持试验样品表面温度在露点以上。在条件试验过程中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
试验后,试验样品立即置于温度为(40±2)℃、相对湿度小于50%的条件下干燥16h,然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1h〜2h,恢复期结束后进行功能检测。
4.9.3 严酷等级(见表10)

4.9.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2423.19-1981第3章规定。
4.10 冲击(运行)试验
4.10.1 目的
检验产品承受实际使用环境中可能发生的机械冲击的能力。
4.10.2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T 2423.5-1995中试验Ea:冲击试验方法进行。
本试验选取的冲击脉冲波形为正弦波。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功能检测在条件试验后进行。
4.10.3 严酷等级(见表11)
4.10.4 试验设备和测量系统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2423.5-1995第3章有关规定。
4.11 碰撞(运行)试验
4.11.1 目的
检验产品承受正常使用环境中可能发生的对产品表面所产生的机械碰撞的能力。
4.11.2 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两种不同的试验方法。
方法A是利用一只摆动锤头对试验样品进行碰撞试验,对试验样品的边缘产生瞬间的冲击作用。这种碰撞试验对于一些安装在天棚上的较小的试验样品尤其适合(例如点型感烟和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将试验样品按其正常的工作位置安装在试验设备(见图1)的钢性水平安装板上,并使样品处于正常监视状态,试验样品在试验前应至少通电15min。
调整碰撞试验设备,使锤头碰撞面的中心能够从水平方向碰撞试验样品,并对准试验样品上最易遭 受破坏的部位进行碰撞。功能检测应在条件试验后进行。方法B是利用一只半球形的锤子对试验样品各裸露面进行碰撞试验,这种试验适合较大的或安装在墙上的产品。
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4.11.3 严酷等级
试验方法A(见表12)
试验方法B(见表13)
对试验样品表面上的每个易损部件(如指示灯、显示器等)施加三次碰撞在进行试验时应小心进 行,以确保上一组(三次)碰撞的结果不对后续各组碰撞的结果产生影响,在认为可能产生影响时应不考虑发现的缺陷,取一新的试验样品,在同一位置重新进行试验,功能检测应在条件试验后进行。
4.11.4 试验设备
a)试验方法A所用的设备如下所述。
试验设备(见图1)主体是一个摆锤机构。摆锤的锤头由硬质铝合金AlCu4SiMg(经固溶、时效处 理)制成,外形为具有一个斜碰撞面的六面体。锤头的摆杆固定在带球轴承的钢轮毂上,球轴承装在硬钢架的固定钢轴上。硬钢架的结构应保证在未安装试样时能够使摆锤自由旋转。
锤头的外形尺寸为长94mm、宽76mm、高50rnm锤头斜切面与锤头纵轴之间的夹角为60°±1°,锤头的摆杆外径为(25±0.1)mm,壁厚为(1.6±0.1)mm。
锤头的纵轴距旋转轴线的径向距离为305mm,锤头的摆杆轴线要保证与旋转轴线垂直。外径为102mm,长为200mm的钢轮毂同心组装在直径为25mm的钢轴上。钢轴直径的精度取决于所用的轴承尺寸公差。在钢轮毂与摆杆相对的方向上装有两个外径为20mm、长为185mm的钢质配重臂,其 伸出长度为150mm。在两个配重臂上装一个位置可调的配重块,一便使锤头与配重臂平衡。在钢轮毂的一端上装一个厚为12mm、直径为150mm的铝合金滑轮,在滑轮上缠绕一条缆绳,缆绳的一端固定在滑轮上,另一端系上工作重锤。
安装试样的水平安装板由钢架克撑着。安装板可以上下调整,以便使锤头的碰撞面中心从水平方向碰撞试样,如图1所示,在使用实验设备时,首先要按图1调整试样和安装板的位置,调好后,把安装板固紧在钢架上,然后摘下工作重锤通过调整配重块平衡摆锤机构.调整平衡后,把摆杆拉到水平位置上,系上工作重锤,当摆锤机构释放时,工作重锤将使锤头旋转碰撞试样。工作重锤的质量为:
式中:r—滑轮的有效半径,当r为75mm时,工作重锤质量约为0.55kg,锤头质量约为0.79kg 。
b)试验方法B所用设备如下所述。
由弹簧操纵的碰撞试验仪器如图2所示。该仪器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主体、碰撞件及装卸和释放 弹簧的圆锥体。
主体包括机壳、碰撞件导引器、释放机构和所有钢性固定部分。
碰撞件包括锤头、锤轴和球形旋塞捏手。
锤头有一个半球形的聚酰胺面,半径是10mm。锤头被固定在锤轴上,当碰撞件在释放点时,从锤头顶到圆锥体前面的距离的近似值为表14中弹簧的压缩值。
当释放夹片在释放碰撞件的点上时,圆锥体弹簧受力约为5N。调节释放机构弹簧以便它们具有刚好足够的压力来保持释放夹片在预定的位置上。释放碰撞件所需的压力不能超过10N。
锤轴、锤头的结构及锤弹簧的调节是这样的,在锤头顶经过碰撞面前约1mm时,锤弹簧已经释放了它的所有势能。在其碰撞前的最后1mm的运行中,碰撞件只有动能,没有势能。此外,锤头顶经过碰撞面之后,若没有其他干扰,碰撞件至少再自由运行8mm。
4,12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4.12.1 目的检验产品在使用环境中承受振动的能力。

试验方法按GB/T 2423.10-1995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进行。
振动应在试验样品的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依次进行,其中的一个轴线应垂直于试验样品的正常安装平面。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对每个规定的功能方式(例如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或故障状态)施加一定频率范围(最小一最大一最小)的扫描循环(注:相应的产品标准必须指定所用的功能方式),功能检测在条件试验结束之后进行。
振动(运行)试验可与振动耐久试验结合进行,以使样品在每一轴线进行运行试验后进行耐久试验, 然后进行功能检测。
4.12.3 严酷等级(见表15)

4.12.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2423.10-1995第3章规定。
4.13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4,13.1 目的
检验产品长时间承受振动影响的能力。
4.13.2 实验方法
耐久振动试验方法按GB/T 2423.10-1995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进行。
振动将在试验样品的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依次进行,其中的一个轴线应垂直于试验样品的正常安装平面。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处于非通电状态。功能检测应在条件试验结束后进行。
振动(耐久)试验可与振动(运行)试验结合进行,以使样品在每一轴线进行运行试验后进人耐久试验,然后进行功能检测。
4.13.3 严酷等级(见表16)
4.13.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2423.10-1995第3章规定。
4.14 电压波动试验
4.14.1 目的检验产品在额定工作电压波动条件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4.14.2 试验方法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分别按额定工作电压升髙10%和降低15%(或按制造厂规定的额定工作电压的上、下限值)供电,在此条件下进行功能检测。
对于应用不同方式供电的产品,可与其他试验结合进行。
4.14.3 严酷等级(见表17)
4.14.4 试验设备

4.15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的抗扰度试验
4.15.1 目的检验产品在主电源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如主配电网络上,由于负载切换和保护元件的动作等)情况下的抗干扰能力。
4.15. 2 试验方法
试验布置遵循GB/T 17626.11-1999中第7章规定。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条件试验后进行功能检测。应按每一种选定的试验等级和持续时间组合,顺序进行三次跌落或中断试验,两次试验之间最小间隔10s,电源电压的突变发生在电压过零处(或优先选择45°、90°、135°、 180°、225°、270°和315°),对于三相系统,优先选择逐相试验。
4.15.3 严酷等级(见表18)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7626.11-1999第6章的规定。
4.16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4.16.1 目的检验产品对带静电人员、物体引起的静电放电现象的抗干扰性。
4.16.2 试验方法
在实验室进行的试验,试验配置遵循GB/T 17626.2-1998中7.1的规定,台式试验样品的试验简图见图3,柜式样品的试验简图见图4,静电放电发生器输出电流波形见图5,静电放电发生器电原理图见图6,静电放电发生器的放电电极见图7。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监视状态条件试验后进行功能检测。
a) 直接对试验样品施加放电
静电放电仅施加于操作人员正常使用试验样品时可能接触的点和面上。
静电放电发生器应保持与实施放电的表面垂直。对试验样品的导电表面实施接触放电;对试验样品的绝缘表面实施空气放电。对于表面涂漆的情况,应采用以下的操作程序:如设备制造厂家未说明漆膜为绝缘层,则发生器的电极应穿入漆膜,以便与导电层接触。如厂家指明漆膜是绝缘层,则应只进行空气放电。
试验应以单次放电的方式进行。在预选点上,至少施加十次单次放电(最敏感的极性)。连续单次 放电之间的时间间隔建议至少1s。在实施放电的时候,发生器的放电回路电缆应与受试设备的距离至 少应保持0.2m。
在接触放电的情况下,放电电极的顶端应在操作放电开关之前接触受试设备。
在空气放电的情况下,放电电极的圆形放电头应尽可能快地接近并触及受试设备(不要造成机械损 伤)。每次放电之后,应将静电放电发生器的放电电极从受试设备移开,然后重新触发发生器,进行新的单次放电,这个程序应当重复直至放电完成为止。
b) 间接施加的放电
对于放置于或安装在受试设备附近的物体的放电应用静电放电发生器对耦合板接触放电的方式进行模拟。
对在受试设备下面的水平耦合板,在受试设备每侧的一些点上,至少对水平耦合板施加10次单次放电(以最敏感的极性),在放电电极触及耦合板的情况下,应将静电放电发生器垂直于受试设备为 0.1m处(见图3)。
对于垂直耦合板,对耦合板的一个垂直边的中心至少施加十次单次放电(以最敏感的极性),应将尺寸为0.5mX0.5m的耦合板平行于受试设备放置且保持0.1m的距离。放电应施加在耦合板上,通过调整耦合板位置,使受试设备四面不同的位置都受到放电试验(见图3、图4)。
安装后试验的配置遵循GB/T 17626.2-1998中7.2的规定。
4.16.3 严酷等级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7626.2-1998第6章的规定。
4.17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4.17.1 目的检验产品在辐射电磁场环境下工作的抗干扰能力。
4.17.2 试验方法
试验布置按GB/T 17626.3-1998第7章规定,图8为典型的试验设施举例。图9为落地式试验设备的试验布置图,图10为台式试验样品的试验布置图。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监视状态。条件试验后进行功能检测。
首先使受试设备的一面与均匀域平面重合,用1kHz的正弦波对信号进行80%的幅度调制后,在80 MHZ〜1000MHz的频率范围内进行扫描。当需要时,可以暂停扫描以调整射频信号电平和振荡器波段开关和天线。扫描速度以不应超过1.5X10-3十倍频程/秒的速率缓慢变化。在频率范围内步进递增扫描时,应在校准点之间采用线性插入法以不超过基频的1%步长扫描。
每一频率点上扫描驻留时间不应短于试样操作和反应所需时间,敏感点(如时钟频率)应个别分析。应对试样的四个面分别进行试验。试样能以不同方向(如垂直或水平)放置使用时,各个侧面均应试验。对受试设备的每一侧面要在发射天线的两种极化状态下进行试验,一次在天线垂直极化位置,一次在天线水平极化位置。
4.17.3 严酷等级(见表20)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7626.3-1998第6章的规定。
4.18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4.18.1 目的检验产品经受感性负载瞬变产生的各种快速低能量脉冲干扰的适应性。
4.18.2 试验方法
在实验室进行的试验,试验配置遵循GB/T 17626.4-1998中6章的规定。
图11为AC电源线试验用耦合/去耦网络,图12为其他外连接线试验用电容耦合夹,图13为50Ω负载时单脉冲波形图,图14为快速瞬变脉冲群概略图,图15为电瞬变脉冲发生器电原理图。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监视状态,条件试验后进行功能检测。
用图11所示耦合/去耦网络对试验样品的电源线施加规定的电压及频率的正负极性瞬变脉冲电压;用图12所示电容耦合夹对试验样品的其他外接线施加规定的电压及频率的正负极性瞬变脉冲电压,每300ms施加瞬变脉冲电压15ms,每次施加瞬变脉冲电压的时间不少于1min。
4.18.3 严酷等级(见表21)
4.18.4 试验设备

4.19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4.19.1 目的检验产品对附近闪电或供电系统的电源切换及低电压网络、包括大容性负载切换等产生的浪涌(冲 击)干扰的适应性。
4.19.2 试验方法
验配置按GB/T 17626.5-1999第7章规定。
图16为交/直流线上电容耦合试验配置实例(线-线耦合),图17为交/直流线上电容耦合试验配置实例(线-地耦合),图18为交流线(三相)上电容耦合的试验配置示例(线L3-线L1耦合),图19为交流 线(三相)上电容耦合的试验配置示例(线L3-地耦合,信号发生器输出接地),图20为非屏蔽互连线试验配置示例、图21为非屏蔽不对称工作线路拭验配置示例,图22为非屏蔽对称工作线路试验配置示例。
在条件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监视状态。条件试验后进行功能检测。
按图16、图17、图18、图19所示对试验样品的交/直流线分别施加浪涌,按图20对非屏蔽互连线施加浪涌,按图21对非屏蔽不对称工作线路(传输频率较髙)施加浪涌,按图22对非屏蔽对称工作线路施加浪涌。
在选定的点上施加浪涌至少五次正极性、五次负级性,浪涌重复率最快为每分钟一次。
应按线-线和线-地的方式施加浪涌。进行线-地试验时,如果没有其他规定,试验电压必须依次地加 到每根线和地之间。
图23为开路电压波形,图24为短路电流波形。
4.19.3 严酷等级(见表22)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7626.5-1999中第6章的规定。
图25为组合波信号发生器的电原理图。
4.20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4.20.1 目的检验产品对电气和电子设备对来自9kHz〜80MHz频率范围内射频发射机电磁骚扰现象的抗干扰性。
4.20.2 试验方法
在实验室进行的试验,试验配置遵循GB/T 17626.6-1998中第7章的规定。
图26为单一受试设备试验布置图;图27为多单元系统的试验布置图;图28为选择注入法的规则。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监视状态。条件试验后进行功能检测。
依次将试验信号发生器连到每个耦合和去耦装置上,而其他不被激励的耦合装置的射频输人端口应端接50Ω电阻负载。
为了防止(高次或次)谐波干扰受拭设备,应使用滤波器。在拭验信号发生器后面可能要求用100 kHz髙通滤波器(HPF)。低通滤波器(LPF)的阻带特性应能充分抑制谐波以便不影响测量结果。在调整测量电平之前,应在试验信号发生器的后面插入这些滤波器。
对于来自试验配置的辐射应遵守有关干扰法规。当辐射的能量超过允许的电平时,应在屏蔽室内进行。
按试验程序设定的信号电平在150kHz〜80MHz频率范围内扫频,骚扰信号为1kHz正弦波调幅,调制幅度为80%。如果需要,暂停试验并调整射频信号电平或切换耦合装置。扫描速率不能超过1.5×10-3十倍频/秒,当扫描频率增加时,步长不应超过开始频率的1%。此后,步进的大小不应超过前一频率值的1%。在每一频率上的驻留时间,不应少于受试设备所需的运行和响应时间。对于敏感频率,例如,时钟频率及其谐波或主要感兴趣的频率应分别进行分析。
4.20.3 严酷等级(见表23)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7626.2-1998第6章的规定。
4.21 雨淋试验
4.21.1 目的检验产品防雨的能力。

试验用水为洁净的自来水,水温与试验样品的温度之差不应超出5℃。
在条件试验过程中试验样品应接通电源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条件试验后进行功能检测,并应对试验样品的任何注水口进行检查。试验期间,将试验样品安放在正常工作位置,完全裸露。水雾从垂直方向及与垂直方向成夹角方向向试验样品喷注。图29和图30为两种试验设备的试验简图,可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试验。图29为固定式雨淋试验设备。进行试验时,试验样品与喷孔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大于200mm,水流量为1.75L/min±5%,可用流量计测量,试验时间为10min。图30为手持式雨淋试验设备,且带有可移动的防护罩,进行试验时,试验样品与喷孔之间的最小距离为300mm〜500mm,水流量为(10土0.05) L/min,试验时间至少为5min。
4.21.3 严酷等级
本试验适用于安装在户外的产品。
4.21.4 试验设备
固定式雨淋试验设备。
手持式雨淋试验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