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金属护套无机矿物绝缘电缆及终端 JGT-2014
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金属护套无机矿物绝缘电缆及终端 JGT-2014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
金属护套无机矿物绝缘电缆及终端
Metal sheath inorganic mineral insulated cables and their terminations with a rated voltage not exceeding 0.6/1kV
(IEC 60702-1:2002 Mineral insulated cables and their terminations with a rated voltage not exceeding 750 V-Part 1:Cables,NEQ IEC 60702-2:2002 Mineral insulated cables and their terminations with a rated voltage not exceeding 750 V-Part 2:Terminations,NEQ)
JGT 313-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JGT 313-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2014-09-11发布2015-02-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G/T313-2011《额定电压750V及以下金属护套无机矿物绝缘电缆及终端》。
本标准与JG/T313-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额定电压750V及以下改为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并修改了成品电缆试验电压值(见6.4,2011年版5.5):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有关内容(见第2章,2011年版第2章);修改了耐火试验中的燃烧时间(见6.4.4,2011年版5.5.5);修改了绝缘厚度测量有关内容(见6.2.1、6.2.2,2011年版6.3.1);一增加了绝缘电阻型式检验的要求(见表11中序号2);一修改了检验分类中的检验类别(见表11);一增加了附录C中的电缆终端示意图,取消了电缆结构和直通接头示意图。
本标准参考IEC60702-1:2002《额定电压750V及以下矿物绝缘电缆及终端第1部分:电缆》(英文版)、IEC60702-2:2002《额定电压750V及以下矿物绝缘电缆及终端第2部分:终端》(英文版),与IEC 60702-1:2002、IEC60702-2;2002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胜武电缆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悉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二机电设备安装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国民、吴长顺、张荣生、汪浩、陈新民、徐学民、刘成俊、高永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G/T313-201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金属护套无机矿物绝缘电缆及终端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代号、规格和标记、一般规定、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布线用金属护套无机矿物绝缘电缆及终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59-2008 铜及铜合金带材
GB/T 2900.10-2013 电工术语电缆(IEC60050-461:2008,IDT)
GB/T3048.4-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4部分: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GB/T3048.5-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5部分:绝缘电阻试验
GB/T3048.8-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8部分:交流电压试验(IEC60060-1:1989,NEQ)
GB/T3956-2008电缆的导体(IEC60288:2004,IDT)
GB/T5019.10-2009 以云母为基的绝缘材料 第10部分:耐火安全电缆用云母带(IEC60371-3-8:1995 MOD)
GB/T6995.3-200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3部分: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GB/T6995.5-200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5部分:电力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
GB/T12706.1-2008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IEC 60502-1:2004 MOD)
GB/T3048.4-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4部分: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GB/T3048.5-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5部分:绝缘电阻试验
GB/T3048.8-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8部分:交流电压试验(IEC60060-1:1989,NEQ)
GB/T3956-2008电缆的导体(IEC60288:2004,IDT)
GB/T5019.10-2009 以云母为基的绝缘材料 第10部分:耐火安全电缆用云母带(IEC60371-3-8:1995 MOD)
GB/T6995.3-200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3部分: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GB/T6995.5-200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5部分:电力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
GB/T12706.1-2008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IEC 60502-1:2004 MOD)
GB/T13033.1-2007 额定电压750V及以下矿物绝缘电缆及终端第1部分电缆(IEC60702-1:2002,IDT)
GB/T19216.21-2003 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第21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电缆(IEC60331-21:1999,IDT)
JB/T8137 电线电缆交货盘YS/T649铜及铜合金挤制棒
GB/T19216.21-2003 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第21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电缆(IEC60331-21:1999,IDT)
JB/T8137 电线电缆交货盘YS/T649铜及铜合金挤制棒
BS6387:1994 在火灾条件下保持电路完整性的电缆的性能要求(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cables required to maintain circuit integrity under fire conditions)
3 术语和定义
GB/T2900.10-2013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金属护套无机矿物绝缘电缆 metal sheath inorganic mineral insulated cables
在同一金属护套内,由无机矿物带作绝缘层的单根或多根绞合的软铜线芯组成的电缆。
在同一金属护套内,由无机矿物带作绝缘层的单根或多根绞合的软铜线芯组成的电缆。
3.2 终端 termination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保证与该系统其他部分的电气连接并保持绝缘至连接点的装置,包括一个紧固在电缆末端的密闭金属套与专用接地端子。[GB/T2900.10-2013,461-10-01]
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保证与该系统其他部分的电气连接并保持绝缘至连接点的装置,包括一个紧固在电缆末端的密闭金属套与专用接地端子。[GB/T2900.10-2013,461-10-01]
3.3 标称值 nominal value
指定的量值并经常用于表格之中。
指定的量值并经常用于表格之中。
在本文件中,通常标称值引申出的量值在考虑规定公差下通过测量进行检验。[GB/T 12706.1-2008,3.1.1]
3.4 假设值 fictitious value
按GB/T12706.1-2008附录A计算方法所得的值。[GB/T 12706.1-2008,3.1.4]
按GB/T12706.1-2008附录A计算方法所得的值。[GB/T 12706.1-2008,3.1.4]
4 分类、代号、规格和标记
4.1 电压等级分类
电缆的额定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500V时,导体和导体之间的电压不应超过交流电压500V(有效值)。
使用0.6/1kV时,导体和铜护套及导体之间的电压不应超过交流电压0.6/1kV(有效值)。
4.2 代号
4.2.1 系列代号
金属护套无机矿物绝缘电缆Y金属护套无机矿物绝缘电缆终端YA
4.2.2 导体材料代号
铜导体 T
4.2.3 护套材料代号
钢护套 T
注:本标准适用钢护套。
注:本标准适用钢护套。
4.2.4 绝缘材料代号
无机矿物绝缘 W
4.2.5 护套外表面形式代号
光面 G
轧纹 ZW(可省略)
4.2.6 外护套材料代号
聚氯乙烯外套 V
聚烯烃外套 Y
聚氯乙烯外套 V
聚烯烃外套 Y
4.2.7 外护套燃烧特性代号
无卤低烟 WD
无卤低烟 WD
4.2.8 终端使用特性代号
具有防火性 F
带保护导体 J
具有防火性 F
带保护导体 J
4.3 规格和标记
4.3.1 电缆规格电缆规格示例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电缆规格




4.3.2 终端规格电缆终端示例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终端规格




4.3.3 标记方法
4.3.3.1 铜护套电缆的型号组成应符合下列的排列要求:
4.3.3.2 终端的型号组成应符合下列的排列要求:
4.3.4 电缆标记电缆标记示例见表3。


表3 电缆标记示例


4.3.5 终端标记电缆终端示例见表4。
表4 终端标记示例


5 一般规定
5.1 导体
导体应符合GB/T3956-2008中第1种和第2种导体的规定。
5.2 绝缘
绝缘由无机矿物合成云母带组成,应符合GB/T5019.10-2009中表4的规定。
5.3 填充物和带绝缘
为了使电缆圆整,在缆芯间的间隙被密实填充时,采用带绝缘绕包。填充物和带绝缘的材料应适合电缆的运行温度,并和电缆绝缘材料相容。
5.4 金属护套
材料应为普通退火铜或铜合金,护套应符合GB/T2059一2008中T2或TU2牌号带材的规定。
5.5 外护套
通常不具有外护套,需要时可在金属护套外挤包一层外护套,外护套材料特性要求及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3033.1-2007中8.1的规定。
5.6 电缆安装时的最小弯曲半径
电缆安装时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参见表B.1。
5.7 终端
终端本体与接地连接片,应采用铜或铜合金材质制成,并符合YS/T649的规定。电缆终端示意图见图C.1。
6 要求
6.1 导体
6.1.1 第2种导体的最少单线根数量应符合GB/T3956的要求。
6.1.2 第1种和第2种导体20℃时导体最大电阻应符合GB/T3956的要求。
6.2 绝缘
6.2.1 芯绝缘厚度
每根导体上应绕包无机矿物合成云母带,其平均厚度不应小于表A.1~表A.6规定的绝缘标称厚度的90%。
6.2.2 带绝缘厚度
在缆芯和铜护套之间应绕包带绝缘,其平均厚度不应小于表A.1~表A.6规定的带绝缘标称厚度的90%。
6.2.3 绝缘电阻
电缆的绝缘电阻(MΩ)与电缆长度的乘积不应小于100Ω·km。当电缆长度小于100m时,测量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000MΩ。
6.3 金属护套
6.3.1 厚度
6.3.1 厚度
护套的平均厚度不应小于表A.1~表A.6规定的标称厚度。
6.3.2 外径
护套外径的平均值应符合表A.1~表A.6规定的电缆标称外径,外径的公差为电缆标称外径的±5%。
6.3.3 直流电阻
铜护套在20℃的直流电阻不应大于表5~表8中20℃钢护套计算电阻的110%。
表5 1芯~19芯轧纹护套电缆在20℃时铜护套的计算电阻

表6(3+1)芯、(3+2)芯、(4+1)芯轧纹护套电缆在20℃时铜护套的计算电阻

表7 1芯~19芯光面护套电缆在20℃时铜护套的计算电阻

表8 (3+1)芯、(3+2)芯、(4+1)芯光面护套电缆在20℃时铜护套的计算电阻


表6(3+1)芯、(3+2)芯、(4+1)芯轧纹护套电缆在20℃时铜护套的计算电阻

表7 1芯~19芯光面护套电缆在20℃时铜护套的计算电阻

表8 (3+1)芯、(3+2)芯、(4+1)芯光面护套电缆在20℃时铜护套的计算电阻

6.4 成品电缆
6.4.1 电压试验
500V电缆施加交流电压2000V,0.6/1kV电缆施加交流电压3500V,施加交流电压持续时间15min不应击穿,整盘(圈)施加交流电压持续时间5min不应击穿。
6.4.2 弯曲性能
电缆按7.5.2规定的弯曲试验后,金属护套应无裂纹。500V电缆施加交流电压750V,0.6/1kV电缆施加交流电压1500V,持续时间15min不应被击穿。
6.4.3 压扁性能
电缆按7.5.3规定的压扁试验后,金属护套应无裂纹。500V电缆施加交流电压750V,0.6/1kV电缆施加交流电压1500V,试验持续时间15min不应被击穿。
6.4.4 耐火性能
电缆应符合GB/T19216.21-2003第6章规定的耐火试验步骤要求,试验时选用火焰温度为950℃~1000℃,燃烧时间为180min,同时应符合BS6387:1994第11章耐火性能规定的单纯耐火、耐火加水、耐火加机械振动在同一根试样上按C、W、Z的顺序进行试验后,线路应保持完整。
6.4.5 铜护套完整性
每根成品电缆在两端密封情况下,电缆应充入50kPa~100kPa的干燥空气或氮气,在气压均衡后3h,电缆任一端气压应不下降。
6.5 终端
6.5.1 电压试验
电缆安装终端后,500V电缆施加交流电压2000V,0.6/1kV电缆施加交流电压3500V,施加交流电压持续时间5min不应击穿。
6.5.2 绝缘电阻
电缆安装终端后,每根导体之间和每根导体与终端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MΩ。
6.5.3 接地连续性
终端的裸露导电部分与接地连接片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之间的电阻值不应大于0.1Ω。
7 电缆试验方法
7.1 一般规定
7.1.1 环境温度
试验环境温度应为(20±15)℃。
7.1.2 试验电压
试验电压应为频率在49Hz~61Hz的近似正弦波的交流电压,引用值为有效值。
7.2 导体
7.2.1 导体结构根数
用目测检测导体的结构和线芯根数,应符合6.1.1的要求。
7.2.2 直流电阻
按GB/T3048.4-2007第5章规定的方法测量每根电缆所有导体的电阻,应符合6.1.2的要求。
7.3 绝缘
7.3.1 芯绝缘厚度测量
带绝缘厚度测量结束后,小心取出绝缘线芯,用纸带测量绝缘线芯的外径和导体外径,然后计算芯绝缘平均厚度,三芯及以下每芯都测,超过三芯只要测任意三芯,以mm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应符合6.2.1的要求。
7.3.2 带绝缘厚度测量
截取长约500mm的成品电缆,小心去除外护套(如果有的话)和铜护套和绕包纤维层(如果有的话),注意不要松散带绝缘层,用纸带测量带绝缘外径,去除带绝缘,再测量缆芯外径,然后计算带绝缘平均厚度。以mm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应符合6.2.2的要求。
7.3.3 绝缘电阻测量
按GB/T3048.5-2007第6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注意当电缆端头剥除铜护套露出导体后,应采用热收缩塑料封头帽密封,测量值应符合6.2.3的要求。
7.4 金属护套
7.4.1 厚度测量
从电缆一端垂直电缆轴线截取试样,试样长度不应大于100mm。在展开的金属铜护套上,用一端为平面,另一端为球形的厚度测量仪进行测量。沿金属铜护套一周共测3点,3点间隔尽可能相等,取平均值作为护套的厚度,以mm为单位,测量到小数点后3位,并修约到小数点后2位作为护套平均厚度测量值,应符合6.3.1的要求。
7.4.2 外径测量
护套外径(不包括外护套)检测应在电缆批量产品的抽样品上进行。测量时应在电缆至少间隔1m左右的3个凸部垂直电缆轴线位置上进行,每个位置应在两个相互垂直的方向测量。平均外径测量结果取6个测量值的平均值。检测量具应使用带平测头的千分尺或等效的方法进行,测量值应符合6.3.2的要求。
轧纹金属护套无机矿物绝缘电缆的轧纹节距和深度不作考核。
7.4.3 直流电阻测量
按GB/T3048.4-2007第5章规定的方法测量电缆的护套直流电阻,并校正为20℃时的电阻数值,应符合6.3.3的要求。
7.5 成品电缆
7.5.1 电压试验
按GB/T3048.8-2007第6章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6.4.1的要求。
7.5.2 弯曲试验
7.5.2.1 试样长度1m,试验在专用弯曲试验机上进行。试验弯曲轮直径应符合表9规定,将试样电缆绕着相应的弯曲轮弯曲180°,为第一次弯曲,然后向反方向弯曲180°为第二次。对于电缆外径14mm及以下的反复弯曲二次;对于电缆外径14mm以上的反复弯曲一次。试样经弯曲试验后目测检查,试样的金属护套应无裂纹。
表9 试验弯曲轮直径

7.5.2.2 将经弯曲试验后的试样端部密封后,弯曲部分浸入水中1h后取出,在导体之间及全部导体和铜护套之间分别施加试验电压。试验结果应符合6.4.2的要求。
7.5.3 压扁试验
7.5.3.1 剥去外护套的电缆试样长度1m放在铁砧间压扁,每个铁砧应有一个不小于75mm×25mm的平面,铁砧的边缘应是一个不小于10mm的圆角。试样的轴线应与铁砧平面较长的一边平行。压扁后试样的厚度应等于试样铜护套标称外径与压扁系数的乘积,压扁系数应符合表10的规定。试样经压扁试验后目测检查,金属护套应无裂纹。
表10 压扁系数


7.5.3.2 将经压扁试验后的试样端部密封,压扁部分浸入水中1h后,在导体之间及全部导体和铜护套之间分别施加试验电压。试验结果应符合6.4.3的要求。
7.5.4 耐火试验
成品电缆按GB/T19216.21-2003第6章进行耐火试验,试验条件和结果应符合6.4.4的要求。
成品电缆按BS6387:1994第11章耐火性能规定在一根试样上进行C、W、Z三项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6.4.4的要求。
7.5.5 铜护套完整性检查
每根成品电缆两端施加带压力表的热收缩帽或类似的密封套,在任一端充人干燥空气或氮气,保持3h,观察两端压力表的状况,应符合6.4.5的要求。
7.6 终端
7.6.1 电压试验
按GB/T3048.8-2007第6章进行电压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6.5.1的要求。
7.6.2 绝缘电阻测量
用1000V兆欧表,在电缆每根导体之间和每根导体与终端之间检测绝缘电阻,应符合6.5.2的要求。
7.6.3 接地连续性试验
从成品电缆取试样(300±50)mm,两端与终端连接后放人炉中加热,试样加热至制造厂规定的最高温度高5℃~10℃时取出,冷却到室温后测量金属护套与终端接触长度上的电流和电压降,然后换算成电阻,应符合6.5.3的要求。
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例行检验、抽样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应符合表11的规定,如有外护套,根据其材料特性,依据GB/T13033.1-2007第8章的规定进行检测。
表11 检验项目


8.2 例行检验
8.2.1 组批和抽样规则
8.2.1.1 组批
以每天生产的产品所有制造长度为一个例行检验组批。
8.2.1.2 抽样规则
应在每一个例行检验组批中进行检验。如有特殊要求,按双方协议规定。
8.2.2 判定和复验规则
抽检产品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表11规定的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
抽检产品的检验项目若有一项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仍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3 抽样检验
8.3.1 组批和抽样规则
8.3.1.1 组批
以每天生产的产品所有制造长度为一个抽样检验组批。
8.3.1.2 抽样规则
应在每一个抽样检验组批中同一型号规格的制造长度电缆上随机抽取10%进行检验。如有特殊要求按双方协议规定。
8.3.2 判定和复验规则
抽检产品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表11规定的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
抽检产品的检验项目若有一项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仍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4 型式检验
8.4.1 检验规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产品转厂生产时;
b)产品的原材料、构造或生产工艺有改变时;
c)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正常生产满4年或累积产量(长度)达到1000km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b)产品的原材料、构造或生产工艺有改变时;
c)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正常生产满4年或累积产量(长度)达到1000km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8.4.2 抽样规则
型式检验应在供货之前,选取本标准所包含的一种类型电缆进行试验,检验样品应在出厂检验的合格批中抽取。
8.4.3 取样方法
型式检验应抽取同一类型型号中的电缆进行检验。
8.4.4 判定和复验规则
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表11规定的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
若有一项不合格时,应从该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若仍不合格时,则判定该类型号产品为不合格。
9 标志和标签
9.1 成品电缆标志
9.1.1 电缆护套(外护套)上应有制造厂商名称,产品型号规格及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标志可采用印刷标志,也可采用压痕标志。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
9.1.2 成品电缆标志应符合GB/T6995.3-2008第5章的规定。
9.1.3 电缆绝缘线芯标志应符合GB/T6995.5-2008第4章和第5章的规定。
9.2 终端标志
终端标志应有制造厂商名称、产品型号和规格、额定电压标志及适用电缆规格。
9.3 成品电缆附加标签
成盘电缆的电缆盘外侧及成圈电缆的附加标签应注明下列内容:
a)制造厂商名称和商标;
b)产品的型号及规格;
c)长度:m;
d)毛重:kg;
e)制造日期:年 月 日;
f)表示电缆盘正确旋转方向的符号;
g)标准编号。
b)产品的型号及规格;
c)长度:m;
d)毛重:kg;
e)制造日期:年 月 日;
f)表示电缆盘正确旋转方向的符号;
g)标准编号。
9.4 终端附加标签
终端包装箱外的附加标签应标明下列内容:
a)制造厂商名称;
b)产品的型号和规格;
c)数量;
d)毛重:kg;
e)制造日期:年 月 日;
f)标准编号。
b)产品的型号和规格;
c)数量;
d)毛重:kg;
e)制造日期:年 月 日;
f)标准编号。
10 包装、运输和贮存
10.1 包装
10.1.1 电缆应妥善包装在符合JB/T8137规定要求的电缆盘上交货。
10.1.2 电缆的两个端头应进行可靠密封,伸出盘外的电缆端头应加保护罩,伸出的长度不应小于300mm。
10.1.3 电缆应整齐卷绕并用适当的方法牢固地固定在电缆盘上。
10.1.4 重量不超过80kg的短段电缆允许成圈包装。
10.1.5 终端应在木箱或纸箱内整齐排列包装,箱体捆扎牢固。
10.1.6 允许由制造厂商和用户双方协商确定其他的包装方法。
10.2 运输
10.2.1 电缆运输中严禁从高处抛扔装有电缆的电缆盘,严禁机械损伤电缆。
10.2.2 严禁将几盘电缆盘同时吊装。在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上,电缆盘必须置平放稳,并用适当的方法固定,防止碰撞或翻倒。
10.2.3 终端的包装箱体,装卸运输中应防水,严禁掷抛。
10.3 贮存
成品电缆和终端应存放在通风和无有害气体的场所,不应露天存放,电缆盘不应平放。
附录A (规范性附录)电缆综合数据
各种电缆综合数据见表A.1~表A.6。
表A.1 1芯~19芯轧纹护套电缆综合数据


表A.2 (3+1)芯轧纹护套电缆综合数据

表A.3 (3+2)和(4+1)的五芯轧纹护套电缆综合数据

表A.4 1芯~19芯光面护套电缆综合数据

表A.5 (3+1)芯光面护套电缆综合数据

表A.6 (3+2)芯、(4+1)芯光面护套电缆综合数据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电缆安装时的最小弯曲半径
电缆安装时的最小弯曲半径见表B.1。
表B.1 电缆安装时的最小弯曲半径

附录C (资料性附录)电缆终端示意图
电缆终端示意图见图C.1。

图C.1 电缆终端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