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非金属材料暴露在火焰源时的燃烧性试验方法清单 GB/T11020-2005/IEC 60707:1999
固体非金属材料暴露在火焰源时的燃烧性试验方法清单 GB/T11020-2005/IEC 60707:1999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固体非金属材料暴露在火焰源时的燃烧性
试验方法清单
Flammability of solid non-metallic meterials when exposed to flame sources List of test methods
(IEC 60707:1999,IDF)
GB/ T 11020-2005/IEC 60707:1999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26日
施行时间:2006年04月01日
固体非金属材料暴露在火焰源时的燃烧性
试验方法清单
Flammability of solid non-metallic meterials when exposed to flame sources List of test methods
(IEC 60707:1999,IDF)
GB/ T 11020-2005/IEC 60707:1999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26日
施行时间:2006年04月01日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 60707:1999《固体非金属材料暴露在火焰源时的燃烧性 试验方法清单》(英文版)。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b)删除第 2章中的最后一句“IEC及 ISO成员要继续做好现行有效国际标准的登记工作”;
c)删除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IEC指南104:1997”;
d)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和引言;
e)删除国际标准的参考文献。
本标准代替GB/T 11020-1989《测定固体电气绝缘材料暴露在引燃源后燃烧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 11020-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炽热棒——水平试样法(BH法)”(1989年版的第7章);
——增加了“软性试样垂直燃烧试验”和“泡沫塑料水平燃烧试验”(见第4章);
——改进了试验火焰和燃烧性等级的分类(见第3、5章)。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绝缘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BTS/T C51)归口。
本标准由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莹、马林泉。
本标准于1989年3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所列的试验方法适用于表观密度不小于250kg/m3的固体非金属材料(表观密度按ISO 845:1988测定),并用来初步表征这些材料暴露在火焰引燃源时的特性。试验结果可用来检验材料特性的稳定性和表示材料在研制方面的进展情况以及为各种材料的相对比较和分级创造条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5169.16-2002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6部分: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IEC 60695-11-10:1999,IDT)
GB/T 5169.17-2002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7部分:500W火焰试验方法(IEC 60695-11-20:1999,IDT)
ISO 845 :1988 泡沫塑料和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
ISO 9772 :1994 泡沫塑料 小试样小火焰水平燃烧特性的测定
ISO 9773 :1990 塑料 软性试样小火焰垂直燃烧特性的测定
IEC 60695-11-3:2000 着火危险试验 第11-3部分:火焰试验 500W 火焰设备和验证试验方法
IEC 60695-11-4:2000 着火危险试验 第11-4部分:火焰试验 50W 火焰设备和验证试验方法
3 定义、符号和缩写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标准化50W标称试验火焰 standardized 50W nominal test flame
符合IEC 60695-11-4:2000规定的火焰。
3.2 标准化500W标称试验火焰 standardized 50W nominal test flame
符合IEC 60695-11-3:2000规定的火焰。
3.3 HB
GB/T 5169.16-2002中规定的水平燃烧试验,使用标准化50W标称试验火焰。
3.4 V
GB/T 5169.16-2002中规定的垂直燃烧试验,使用标准化50W标称试验火焰。
3.5 5V
GB/T 5169.17-2002中规定的燃烧试验,使用标准化500W标称试验火焰。
3.6 VTM
ISO 9773:1990中规定的软性试样的垂直燃烧试验。
3.7 FH
ISO 9772:1994中规定的泡沫塑料的水平燃烧试验。
4 试验方法
材料应按照GB/T 5169.16-2002中HB或V燃烧试验规定的步骤进行试验,使用标准化50W标称试验火焰。材料应按照GB/T 5169.17-2002中5V燃烧试验规定的步骤进行试验,使用标准化500W标称试验火焰。
材料应按照ISO 9773:1990中软性试样垂直燃烧试验规定的步骤进行试验。
若材料的表观密度小于250kg/m3,应按照ISO 9772:1994中泡沫塑料水平燃烧试验规定的步骤进行试验。
5 要求和分级
材料可按照所引用的标准中指明的判断标准分为表1所示的等级。
表1 燃烧性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