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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硅集成电路芯片工厂设计规范 GB50809-2012
  • 消防产品 消防安全要求 XF1025-2012
  •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 GB50650-2011(2022修订版)
  • 湿地公园设计标准 CJJT308-2021
  •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XF588-2012
  • 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428-2021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GB55033-2022
  •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55009-2021
  •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121号)
  • 供热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0-2021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 钢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6-2021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
  •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GB55002-2021
  • 木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5-2021
  •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GB55003-2021
  • 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13 号 )
  • 组合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4-2021
  • 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7-2021
  • 注氮控氧防火装置 XF1206-2014
  • 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 GB55025-2022
  •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6-2022
  • 探火管式灭火装置 XF1167-2014
  •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7-2022
  • 消防给水·灭火-地方标准·答疑汇编(1000问)!
  • 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3-2021
  •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1-2021
  •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2-2021
  •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16280-2014
  •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GB51054-2014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装置 XF835-2009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 XF1290-2016
  • 幼儿园建设标准 建标175-2016
  •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16668-2010
  •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872-2014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2019修订版)
  •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
  •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 JGJ76-2019
  •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333-2013
  •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35181-2017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
  • 建筑制图标准 GBT50104-2010
  •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
  •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 GBT51402-2021
  • 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疏散距离有关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21〕1号)
  •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GBT50939-2013
  • 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 JGJT326-2014
  •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25-2010
  •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58-2008
  •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6-2015
  •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
  • 灭火器维修 XF95-2015
  •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2013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 建筑电气制图标准 GBT50786-2012
  •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2011
  •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50966-2014
  • 电子工程建设术语标准 GBT50780-2013
  •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2011
  • 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3-2011
  • 防火门监控器 GB29364-2012
  •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GB55032-2022
  •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 CJJT148-2010
  •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JGJ298-2013
  •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GB55030-2022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
  • 住宅性能评定标准 GBT50362-2022
  •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 GB55034-2022
  •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8-2021
  •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GB55021-2021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4-2022
  •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55019-2021
  • 关于《建规》第5.1.9条、第5.3.5条和第5.3.13条有关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07〕92
  • 关于消防电梯与楼梯间直通室外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5〕27号)
  • 关于对室内变电站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8〕4号)
  • 关于220V附建式变电站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9〕2号 )
  • 关于内衬风管、走道宽度、管道风速问题的复函(烟标〔2020〕31号)
  • 关于消防联动问题的复函
  • 关于独立前室加压送风的问题的复函
  • 关于疏散楼梯首层疏散走道宽度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20〕1号)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答
  • 关于咨询确认相关设计是否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要求的复函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复函(民规〔2021〕1号)
  • 关于做好建筑高度大于250米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研究论证的通知(建办科〔2021〕3号)
  • 关于石油库中控室等抗爆设计的复函(库规函〔2020〕第2号)
  • 关于“叠压供水泵吸水管上倒流防止器可不重设”的复函及通报
  • 关于《防排烟标准》第3.1.5条疑问的复函
  • 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建标〔2015〕3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31号)
  • 文物局 应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19号)
  • 关于咨询《地铁设计规范》有关地下区间隧道消火栓设置问题的复函
  • 关于《建规》第5.2.2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9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宜的复函(建办科函〔2021〕478号)
  • 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国卫办人口函〔2022〕21号)
  • 国家标准管理组关于“TCL小家电三期项目物流仓库防火设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4〕52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建质[2013]171号)
  •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隧道消防验收事宜的复函(交办公路函〔2017〕558号)
  • 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
  • 关于“排水管道穿越卧室问题”的复函
  • 关于防火玻璃墙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13号)
  • 关于自动灭火系统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21号)
  • 关于系统选型等问题的复函
  • 关于防护区划分问题的复函
  • 关于细水雾灭火系统防护区等问题的复函
  • 关于“12.3.12-5 6款机械三通”问题的复函
  • 关于《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16)有关问题的咨询函的回复函
  • 关于“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太阳能系统的疑问”的复函
  • 【已废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 【已作废】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GA95-2007
  • 【已作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GA836-2009
  • 【已废止】1211灭火器报废规定 GA402-2002
  • 【已作废】火灾报警设备专业术语 GBT4718-2006
  • 【已作废】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57-94
  • 【已作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05
  • 【已作废】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GB50222-1995
  • 【已作废】轻便消防水龙 GA180-1998
  • 【已废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 【已作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 【已作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 【已作废】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07
  • 【已作废】干粉灭火剂第1部分BC干粉灭火剂 GB4066.1-2004
  • 【已作废】干粉灭火剂第2部分ABC干粉灭火剂 GB4066.2-2004
  • 【已作废】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年版)
  • 【已作废】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GB50867-201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GB5135.5-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通用阀门 GB5135.6-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GB5135.7-2003
  • 【已作废】饰面型防火涂料 GB12441-2005
  • 【已废止】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1
  • 【已作废】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50220-95
  • 【已作废】室内消火栓 GB3445-2005
  • 【已作废】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GB5135.9-2006
  • 【已作废】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
  • 【已作废】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01
  • 【已废止】灭火剂基本术语 GA51-1993
  • 【已废止】119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6282-1996
  • 【已作废】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1-2002
  • 【已废止】建筑材料燃烧或热解发烟量的测定方法(双室法) GBT16173-1996
  • 【已作废】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
  • 【已作废】钢结构防火涂料 GB14907-2002
  • 【已废止】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08
  • 【已作废】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318-2000
  • 【已废止】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 【已作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 【已作废】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
  • 【已作废】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
  • 【已作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
  • 【已作废】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2009
  •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GB55029-2022
  • 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 GB55023-2022
  • 特殊设施工程项目规范 GB55028-2022
  •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2009
  •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 GB55035-2023
  • 洁净手术部通用技术要求 GBT42392-2023
  •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273-2022
  • 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试验导则 GBT25296-2022
  • 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 CJJ95-2013
  • 城镇燃气工程基本术语标准 GBT50680-2012
  •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WS308-2019
  •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
  • 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12-2013
  •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142-2014
  •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50293-2014
  •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80-98
  • 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GB50613-2010
  •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CJJT97-2003
  •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 GBT50546-2009
  •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用量标准 GBT50331-2002
  • 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50824-2013
  •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GB50413-2007
  •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55016-2021
  •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50106-2010
  •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2020修订版)
  • 办公建筑设计标准 JGJT67-2019
  • 城市快速道路设计规程 CJJ129-2009
  •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1-2015
  •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48-2014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 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92-2016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标准 TASC17-20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订版)
  • 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7-2019
  •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 棉纺织工厂设计标准 GBT50481-2019
  • 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国办函〔2020〕99号)
  • 天然气液化工厂设计标准 GB51261-2019
  • 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0-2019
  • 岩棉工厂设计标准 GBT51379-2019
  • 锦纶工厂设计标准 GBT50639-2019
  • 毛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052-2014
  • 多晶硅工厂设计规范 GB51034-2014
  • 冷轧带钢工厂设计规范 GB50930-2013
  • 涤纶工厂设计标准 GBT50508-2019
  • 麻纺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9-2009
  • 针织工厂设计规范 GB51112-2015
  • 服装工厂设计规范 GB50705-2012(2023修订版)
  • 氨纶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9-2013
  • 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6-2013
  • 聚酯工厂设计规范 GB50492-2009
  •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GB50426-2016
  • 非织造布工厂技术标准 GB50514-2020
  • 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 GB51092-2015
  • 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443-2016
  • 城市容貌标准 GB50449-2008
  • 加气混凝土工厂设计规范 GB50990-2014
  • 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174-2010
  •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工程设计规范 GBT50980-2014
  • 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GB50117-2014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JGJT260-2011
  •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T10060-2011
  • 镇规划标准 GB50188-2007
  •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924-2014
  •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
  •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
  •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008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12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8-2011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
  •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BJ124-88
  •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GJ311-2013
  •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01-2010
  •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50162-92
  •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50087-2013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50264-2013
  •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23-2021
  • 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标准 建标170-2014
  •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316-2000(2008版)
  •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T 41-2014
  •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2014
  • 防烟排烟-地方标准答疑汇编(500问)
  • 详解《防排烟技术标准》与上海《防排烟设计标准》之异同
  • 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98-2014
  •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 GBT50114-2010
  •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 JGJT229-2010
  •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15
  • 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 GB50320-2014
  • 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应急消〔2021〕170号)
  •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10-2021
  •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 GB50909-2014
  • 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标准 GBT50700-2022
  • 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 GBT50759-2022
  • 农业建设项目验收技术标准 GBT51429-2022
  •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 复合地基技术规范 GBT50783-2012
  • 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 (试行 )
  •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550-2010
  •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2007
  •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1-2014
  •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367-2013
  • 膨胀蛭石防火板 JCT2341-2015
  • 建筑用陶瓷纤维防火板 JGT564-2018
  •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规程 JGJT216-2010
  •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 GB50901-2013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
  •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52-2012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2009年版)
  • 锅炉房设计标准 GB50041-2020
  • 化学工业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 GB50873-2013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2018
  •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555-2010
  •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 CJJT34-2022
  •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CJJT216-2014
  •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 GBT50218-2014
  • 风光储联合发电站设计标准 GBT 51437-2021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 化学工程节水设计规范 GBT50977-2014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487-2008
  • 医药工艺用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913-2013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 GBT50632-2019
  •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50260-2013
  • 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 CJJ203-2013
  • 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 建标148-2010
  • 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CJJ88-2014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GB50336-2018
  • 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 GBT50811-2012
  • 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 CJJ138-2010
  •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评价标准 GBT50604-2010
  • 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 GB50787-2012
  • 疗养院建筑设计标准 JGJT40-2019
  •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 CJJT75-2023
  •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 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60-2011
  • 城镇建设智能卡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918-2013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 GBT50876-2013
  •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 JGJ7-2010
  •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T50146-2014
  • 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结构技术规程 JGJ13-2014
  •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 建标184-2017
  • 铝合金门窗 GBT8478-2020
  • 蒸发冷却制冷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342-2014
  • 小型水电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GBT50964-2014
  •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GTD33-2012
  •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16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JGJT 334-2014
  •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310-2013
  • 消防水鹤 XF821-2009
  •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50112-2013
  • 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 GB50684-2011
  •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50429-2007
  •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
  • 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 GB50642-2011
  • 山东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DB37T2409-2021
  • 海南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46T527-2021
  • 关于印发《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的通知(冀建质安〔2021〕4号)
  • 海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 DB46T526-2021
  • 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指南(2021年版)
  • 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
  • 陕西省建筑防火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
  • 新疆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解答(新勘设协函(2021)第05号)
  • 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指南(试行)
  • 上海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标准 DGTJ08-88-2021
  • 内蒙古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技术规程 DB15T1894-2020内蒙古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技
  •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
  •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
  •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防技术相关问题意见(赣建设协〔2020〕
  • 宁波市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2020年)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建筑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安全操作要求及明确气体灭火系统、消防车道、双速防排
  •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水利、水电、电力工程)(甘建消〔2020〕383号)
  • 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晋建消字〔2022〕195号)
  • 云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导则-建筑篇(试行)
  •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建标〔2020〕61号))
  • 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 (试行)(合建消〔2021〕21号)
  • 2020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综合检查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
  •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
  • 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技术要点 (试行 )
  •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导则(试行)
  • 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第一册)(豫建设计[2022]214号)
  • 武汉市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等疑难问题解答(2021年版)
  • 湖南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处理意见
  • 川渝地区建筑防烟排烟技术指南(试行)
  •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解答(穗勘设协字〔2019〕14号)
  • 天津市城市综合体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DBT29-264-2019
  • 广州市密室逃脱、剧本类娱乐经营场所消防技术指引(试行)
  • 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试行)
  • 江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 DB36T1086-2018
  • 吉林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DB22T2880-2018
  • 广东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JT15-110-2015
  • 江苏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2T186-2015
  •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1026-2013
  • 广州市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老旧小区既有建筑消防设计指引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消防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43T420-2008
  • 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 DB11791-2011
  • 云南省山地城镇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 贵州省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J52-062-2013
  •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505031-2004
  • 陕西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J61T93-2014
  • 海南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暂行)(琼公消〔2018〕第117号)
  • 有色金属企业节水设计标准 GB51414-2020
  • 工程测量标准 GB50026-2020
  • 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GBT 51366-2019
  •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T50328-2014
  • 应急照明 GBT42824-2023
  • 矿山电力设计标准 GB50070-2020
  • 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154-2020
  • 城市供水应急和备用水源工程技术标准 CJJT282-2019
  •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97-2019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5-2010
  • 埋地钢质管道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 GBT50538-2020
  • 建材工程术语标准 GBT50731-2019
  • 森林火情瞭望监测系统设计标准 GBT51425-2020
  • 建筑木结构用阻燃涂料 JGT572-2019
  •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T304-2019
  • 智能变电站工程调试及验收标准 GBT51420-2020
  •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92-2018
  • 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标准 CJJT314-2022
  • 网络工程设计标准 GBT51375-2019
  •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 GB50495-2019
  •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50364-2018
  • 绿色校园评价标准 GBT51356-2019
  •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2018
  • 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 GBT50379-2018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50185-2019
  •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GBT 51327-2018
  • 工程隔振设计标准 GB50463-2019
  •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建文〔2021〕16号)
  • httpswww.cabr-fire.comgf1579list-1579.htm
  • 嘉兴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质量手册(2022)
  •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12
  • 煤矿井巷工程施工标准 GBT50511-2022
  •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 GB50383-201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5135.1-2019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GB5135.2-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3部分:水雾喷头 GB5135.3-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GB5135.4-2003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雨淋报警阀 GB5135.5-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通用阀门 GB5135.6-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 GB5135.7-201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8部分:加速器 GB5135.8-2003
  • 消防手套 XF7-2004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9部分: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喷头 GB5135.9-2018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 XF1157-2014
  •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XFT579-2005
  •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7
  • 石油储罐阻火器 GB5908-2005
  • 消防水枪 GB8181-2005
  • 消防软管卷盘 GB15090-2005
  •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5630-1995
  • 远控消防炮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7-2003
  •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19880-2005
  •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5506-2010
  • 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 GBT4327-2008
  • 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 XF211-2009
  •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XF703-2007
  •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XF632-2006
  • 消防梯 XF137-2007
  •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GB12978-2003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6806-2006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
  • 火灾分类 GBT4968-2008
  • 消防泵 GB6245-2006
  •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GB28184-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5部分:受理软件功能要求 GB26875.5-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6部分:信息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GB26875.6-2011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7部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GBT26875.7-2015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8部分:监控中心对外数据交换协议 GBT26875.8-2015
  •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 XF1061-2013
  • 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 GB50745-2012
  • 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4〕9号)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202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部分:压力开关 GB5135.10-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 GB5135.11-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3部分:水幕喷头 GB5135.13-2006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4部分:预作用装置 GB5135.14-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5部分:家用喷头 GB5135.15-2008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6部分:消防洒水软管 GB5135.16-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7部分:减压阀 GB5135.17-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8部分:消防管道支吊架 GBT5135.18-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 GBT5135.19-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0部分:涂覆钢管 GBT5135.20-2010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1部分:末端试水装置 GB5135.21-2011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2部分:特殊应用喷头 GB5135.22-2019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3部分:蓄光消防安全标志 XF480.3-2004
  •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 可供选择和附加的试验程序 GBT26784-2011
  • 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 GB15930-2007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5部分:荧光消防安全标志 XF480.5-2004
  •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16
  •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 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设计标准 GBT50779-2022
  • 建筑火灾荷载调查与统计分析方法 XFT1427-2017
  • 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规范 SYT6344-2017
  •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6部分:SEM微观形貌分析法 GBT16840.6-2012
  • 细水雾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26785-2011
  • 燃烧训练室技术要求 XFT1289-2016
  • 热不稳定物质动力学常数的热分析试验方法 GBT17802-2011
  • 电气火灾勘验方法和程序 第2部分:物证的溶解分离提取方法 GBT29180.2-2012
  • 推闩式逃生门锁通用技术要求 GB30051-2013
  • 火焰在垂直表面的横向蔓延试验方法 GBT28752-2012
  • 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XFT1245-2015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20
  • 消防训练安全要则 XFT967-2011
  •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GB13365-2005
  • 铺地纺织品静电性能参数及测量方法 XF96-1995
  • 消防吸水胶管 GB6969-2005
  • 消防安全工程 总则 GBT3159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1部分:计算方法的评估、验证和确认 GBT31593.1-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2部分:所需数据类型与信息 GBT31593.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3部分:火灾风险评估指南 GBT31593.3-2015
  • httpswww.cabr-fire.comgf1822list-1822.htm
  •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575-2010
  •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50059-2011 
  • 100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50697-2011
  • 1000kV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GB50993-2014
  •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48-2018
  • 安全色 GB2893-2008
  •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工厂设计规范 GB51136-2015
  • 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2-2013
  • 冰雪景观建筑技术标准 GB51202-2016
  •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GB50647-2011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1-2013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6-2019
  • 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 GB50515-2010 (2)
  • 地热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1-2013
  •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21734-2008
  • 电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814-2013
  • 电子工业废气处理工程设计标准 GB51401-2019
  • 发光二极管工厂设计规范 GB51209-2016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4-2013
  •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5-2013
  • 干法赤泥堆场设计规范 GB50986-2014
  • 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0-2013
  • 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范 GB51017-2014
  •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50794-2012
  • 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1067-2014
  • 光纤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0945-2013
  • 航空工业工程设计规范 GB51170-2016
  •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0489-2009
  • 机械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GB51155-2016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 GB50881-2013
  • 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厂设计规范 GB51122-2015
  • 间接蒸发冷水机组 JGT580-2022
  •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 GB50212-2014
  •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GB50870-2013
  • 建筑用电供暖散热器 JGT236-2022
  • 卷帘门窗 JGT302-2022
  • 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9-2013
  • 矿山提升井塔设计规范 GB51184-2016
  • 冷库安全规程 GB28009-2011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7-2015
  • 连铸工程设计规范 GB50580-2010
  • 炼焦工艺设计规范 GB50432-2007
  • 铝加工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482-2009
  • 煤矿主要通风机站设计规范 GB50450-2008
  • 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 GB50435-2016
  •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 GB50349-2015
  • 铅锌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985-2014
  •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50574-2010
  • 生物液体燃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0957-2013
  •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GB10055-2007
  •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GB50447-2008
  •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 GB50687-2011
  •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
  • 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 GB50582-2010
  • 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 GB50360-2016
  •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工程设计规范 GB50954-2014
  •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
  •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GB50226-2007(2011年修订版)
  •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GB51194-2016
  •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GB51158-2015
  • 头部防护安全帽 GB2811-2019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83-2011
  • 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69-2016
  • 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376-2015
  •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 GB50800-2012
  • 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GB11652-2012
  • 冶金工业建设钻探技术规范 GB50734-2012
  • 医药工业仓储工程设计规范 GB51073-2014
  • 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1133-2015
  • 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1047-2014
  • 游乐设施安全防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28265-2012
  • 有色金属加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758-2012
  • 有色金属冶炼厂收尘设计规范 GB50753-2012
  • 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0317-2009
  • 装饰石材工厂设计规范 GB50897-2013
  • httpswww.cabr-fire.comgf1773list-1773.htm
  • 冶金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 GB51119-2015
  • 乳制品厂设计规范 GB50998-2014
  • 煤炭工业矿井节能设计规范 GB51053-2014
  •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6-2012
  • 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944-2013
  • 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
  • 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702-2011
  • 硫酸、磷肥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GB50963-2014
  •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0052-2020
  • 电子工厂化学品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781-2012
  •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158-2006
  •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50689-2011
  • 建筑电气工程电磁兼容技术规范 GB51204-2016
  •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GB14050-2008
  • 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 GB50952-2013
  • 中药药品生产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1069-2014
  • 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950-2013
  • 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90-2011
  • 油田注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1-2014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6-2011
  • 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 GB50766-201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2014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GB50126-2008
  • 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883-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8-2010
  • 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规范 GB50882-2013
  •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 GB50322-201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2014
  •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 GB14925-2010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2014
  •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0-2008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8-2018
  •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2012
  • 化纤工厂验收规范 GB50956-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049-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2-2012
  • ±800kV及以下直流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29-2012
  • 涤纶、锦纶、丙纶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695-201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重复)
  •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19517-2009
  •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13
  •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1-201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2014
  • 1000kV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35-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16
  • 1000kV构支架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34-2013
  •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727-2011
  •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2010
  •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验收规范 GB51120-2015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9-2010
  •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69-2014
  •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 GB50424-2015
  •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1043-2014
  •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635-2010
  •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545-2010
  •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799-2012
  •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665-2011
  • 太阳能发电站支架基础技术规范 GB51101-2016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8380-2012
  • 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973-2014
  • 电磁波暗室工程技术规范 GB50826-2012
  •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8-2013
  • 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 GB51096-2015
  •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标准 GB50040-2020
  •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 GB50652-2011
  •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9-2002
  • 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 GB50896-2013
  • 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GB50863-2013
  • 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105-2015
  • 炼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39-2015
  • 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 GB50673-2011
  • 卡丁车场建设规范 GB19197-2003
  • 地下水封石洞油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996-2014
  •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GB50195-2013
  •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093-2013
  •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50288-2018
  • 粘胶纤维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750-2012
  • 公共美术馆建设标准 建标193-2018
  • 住宅卫生间功能及尺寸系列 GBT11977-2008
  • 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 GBT3976-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
  • httpswww.cabr-fire.comgf2011list-2011.htm
  • 消防安全工程 第4部分:设定火灾场景和设定火灾的选择 GBT31593.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5部分:火羽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5-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6部分:烟气层的计算要求 GBT31593.6-2015
  • 脉冲气压喷雾水枪通用技术条件 XF534-2005
  •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XF63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7部分:顶棚射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7-2015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2部分:易燃固体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2-200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8部分:开口气流的计算要求 GBT31593.8-2015
  • 消防安全工程 第9部分:人员疏散评估指南 GBT31593.9-2015
  • 离心泵名词术语 GBT7021-2019
  •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 CJJ11-2011(2019修订版)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3部分:易于自燃的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3-2
  • 监狱建筑设计标准 JGJ446-2018
  •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50688-2011(2019修订版)
  • 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 XFT1340-2016
  • 养老服务智能化系统技术标准 JGJT484-2019
  • 阻燃及耐火电缆 阻燃橡皮绝缘电缆分级和要求 XF535-2005
  • 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GBT51368-2019
  • 居住绿地设计标准 CJJ∕T294-2019
  • 植物园设计标准 CJJT300-2019
  • 动物园设计规范 CJJ267-2017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4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分级试验 XFT536.4-
  • 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 GBT51046-2014
  •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2012
  •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5部分:固体氧化性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5-2
  •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13495.1-2015
  • 消防职业安全与健康 XFT620-2006
  • 电缆防火涂料 GB28374-2012
  • 沟槽式管路连接件技术规范 GBT36019-2018
  • 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6465-2021
  • 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 GBT36122-2018
  • 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GBT40484-2021
  •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指数测定方法 GBT803-2008ISO6184-2:1985
  • 气体灭火剂的毒性试验和评价方法 XFT636-2006
  •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软件通用技术要求 XFT847-2009
  • 材料的火灾场景烟气制取方法 XFT505-2004
  • 火灾烟气毒性危险评价方法—动物试验方法 XFT506-2004
  • 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 GB26755-2011
  •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GB26851-2011
  • 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 GB4065-1983
  •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283-2020(2020修订版)
  • 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T50110-1987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47-2019
  •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T50163-1992
  •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1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 XF545.1-2005
  • 灭火器箱 XF139-2009
  • 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 GBT8625-2005
  •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GBT51345-2018
  • ±800kV直流换流站设计规范 GBT50789-2012(2022修订版)
  • 消防员单兵通信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XF1086-2013
  •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CJJT149-2021
  • 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 XF863-2010
  • 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 JGJT470-2019
  •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2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 XF545.2-2005
  • 消防摩托车 XF768-2008
  • 通用雷达站设计标准 GB51418-2020
  •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JGJ144-2019
  •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352-2019
  •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消防员护目镜 XF1273-2015
  •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13-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3部分:春秋制服 XF856.3-2009
  •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50013-2018
  • 火灾损失统计方法 XF185-2014
  • 数据中心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09-2020
  • 火灾信息报告规定 XFT1192-2014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2-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4部分:夏季制服 XF856.4-2009
  •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 GB51245-2017
  • 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技术规范 GB51195-2016
  • 消防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XFT720-2014
  •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GBT50155-2015
  • 火灾现场勘验规则 XF839-2009
  • 木结构设计标准 GB50005-2017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XF6-2004
  •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62-2015
  •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阻燃毛衣 XF1274-2015
  • 小型水电站施工安全标准 GB51304-2018
  •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XF621-2013
  • 有色金属工业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标准 GB50544-2022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32146.1-2015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气实验室 GBT32146.2-2015
  • 检验检测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第3部分:食品实验室 GBT32146.3-2015
  •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 GB50077-2017
  •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GBT50046-2018
  • 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 GBT3287-2011
  • 镇(乡)村文化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JGJ 156-2008
  • 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T390-2016
  •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 JGJT 251-2011
  •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GB36246-2018
  • 种植塑料大棚工程技术规范 GBT51057-2015
  •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554-2010
  • 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环境控制要求 GBT35428-2017
  • 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 CJJ179-2012
  • 公共厕所卫生规范 GBT17217-2021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 GB37489.3-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37489.1-2019
  • 普通装饰用铝塑复合板 GBT22412-2016
  • 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 GBT17748-2016
  •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 GBT2447-2009
  •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J12-2013
  •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GBT51350-2019
  • 轻钢龙骨式复合墙体 JGT544-2018
  • 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 JGJT 53-2011
  • 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GBT50708-2012
  •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155-2013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2部分:住宿场所 GB37489.2-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4部分:沐浴场所 GB37489.4-2019
  •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GB37489.5-2019
  • 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 GBT19686-2015
  • 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GBT29906-2013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GBT22128-2019
  •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 GBT51435-2021
  • 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230-2010
  • 建筑保温砂浆 GBT20473-2021
  •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 GBT33598-2017
  • 住宅建筑室内装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 JGJT436-2018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15763.2-2005
  •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83-2016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15763.3-2009
  • 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 GBT37915-2019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 GB15763.4-2009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
  •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T129-2012
  •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JGJT235-2011
  • 自流平地面工程技术标准 JGJT175-2018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JT304-2013
  •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10001.9-2021
  • 建筑用压型钢板 GBT12755-2008
  • 楼梯栏杆及扶手 JGT558-2018
  • 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 JGJT491-2021
  • 装配式建筑用墙板技术要求 JGT578-2021
  • 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 GBT50908-2013
  • 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GA38-2021
  •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10
  •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20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 JGJ367-2015
  •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 JGJ255-2012
  •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2020
  • 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NYT2776-2015
  •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2011
  • 单层防水卷材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T316-2013
  • 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 NYT1568-2007
  • 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 JGJT331-2014
  •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JGJ142-2012
  •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214-2010
  • 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 JGT231-2018
  • 玻璃幕墙光热性能 GBT18091-2015
  • 小单元建筑幕墙 JGT216-2007
  •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JGJ103-2008
  • 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 JGJ345-2014
  •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 JGT455-2014
  •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176-2009
  •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T110-2017
  • 外墙保温用锚栓 JGT366-2012
  • 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2005
  • 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 TB10097-2019
  • 建筑外墙用腻子 JGT157-2009
  • 建筑用柔性仿石饰面材料 JGT540-2017
  •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
  •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与代码 GAT972-2011
  • 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单体燃烧试验 GBT20284-2006
  • 电缆或光缆在受火条件下火焰蔓延、热释放和产烟特性的试验方法 GBT31248-2014
  • 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环境试验方法 GBT25208-2010
  •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 GBT13347-2010
  •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191-2014
  • 养猪场消防管理规范
  •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宏观法 GBT16840.1-2008
  • 火幕墙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T969-2011
  • 家用火灾安全系统 GB22370-2008
  • 保险柜耐火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6810-2006
  •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5464-2010ISO1182:2002
  • 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GBZ221-2009
  • 防火封堵材料 GB23864-2009
  • 消防接口 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 GB12514.1-2005
  • 消防接口 第2部分:内扣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2-2006
  • 消防接口 第3部分:卡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3-2006
  • 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 XF770-2008
  • 消防接口 第4部分:螺纹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 GB12514.4-2006
  • 消防车 消防要求和试验方法 XF39-2016
  • 火焰引燃家具和组件的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GBT27904-2011
  • 火灾原因调查指南 XFT812-2008
  • 消防头盔 XF44-2015
  • 导电、防静电塑料体积电阻率测试方法 GBT15662-1995
  • 粉尘云最小点火能测试方法双层振动筛落法(积分计算能量) GBT15929-1995
  •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16
  • 消防员现场紧急救护指南 XFT968-2011
  • 火场通信控制台 XFT875-2010
  •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2016
  •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2016
  •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XF869-2010
  •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 GBT51346-2019
  • 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 CJJT114-2007
  • 灭火毯 XF1205-2014
  •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GBT 50337-2018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6部分:执勤帽 XF856.6-2009
  •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 XF633-2006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 GB50925-2013
  • 哈龙灭火系统工况评定 XF982-2012
  •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重复)
  • 阻燃铺地材料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XF495-2004
  •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GBT51149-2016
  •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GB50442-2008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15
  • 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 XF1264-2015
  •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1151-2016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
  • 防排烟系统性能现场验证方法热烟试验法 XFT999-2012
  •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7-2013
  •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2016修订版)
  • 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941-2011
  •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2012(2016修订版)
  • 火灾事故调查案卷制作 XFT1034-2012
  •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 CJT476-2015
  • 网栅隔断式烟热训练室技术要求 XF942-2011
  •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 GBT51077-2015
  •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 JGJ376-2015
  • 消防员心理训练指南 XFT1039-2012
  • 消防员呼救器 GB27900-2011
  •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 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 GBT27903-2011
  • 跨区域灭火救援指挥导则 XFT1041-2012
  • 消防基础数据平台接口规范 GAT1036-2012
  • 建筑倒塌事故救援行动规程 XFT1040-2013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架构及功能要求 GAT1038.1-2012
  • 消防员高空心理训练设施技术要求 XF943-2011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2部分:服务管理接口 GAT1038.2-2012
  • 阻燃装饰织物 XF504-2004
  • 消防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 第3部分:信息交换接口 GAT1038.3-2012
  • 物质热稳定性的热分析试验方法 GBT13464-2008
  • 消防应急救援通则 GBT29176-2012
  • 屋顶及屋顶覆盖制品外部对火反应试验方法 GBT30735-2014
  • 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 XFT623-2006
  • 不燃无机复合板 GB25970-2010
  • 水系灭火剂 GB17835-2008
  •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GB16808-2008
  • 灭火系统A类火试验用标准燃烧物 GBT31431-2015
  • 消防员接触式送受话器 GBT26129-2010
  • 消防球阀 XF79-2010
  • 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阻燃、防火、耐火性能的试验方法 XFT537-2005
  • 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 XF622-2013
  • 钼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GB51442-2022
  • 锑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GB51445-2021
  • 石油储罐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275-2015
  • 泵站设计标准 GB50265-2022
  • 移动式消防储水装置 XF1204-2014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GBT29315-2022
  •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5部分:冬季制服 XF856.5-2009
  •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GB50497-2019
  • 道路交通事故被困人员解救行动指南 XFT1276-2015
  •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标准 GB51441-2022
  • 消防用无线电话机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XF14-1991
  • 云计算数据中心基本要求 GBT34982-2017
  • 阻燃篷布通用技术条件 XF91-1995
  • 看守所建筑设计标准 GB51400-2020
  • 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墙通用技术条件 XF97-1995
  • 建筑幕墙 GBT21086-2007
  • 火灾报警设备图形符号 XF229-1999
  • 建筑幕墙术语 GBT34327-2017
  • 关于废止部分消防工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公消〔2016〕390号)
  •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26-2018
  • 灭火救援装备储备管理通则 XF1282-2015
  •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GBT7588.1-2020
  • 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 XF1151-2014
  •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GBT51141-2015
  • 火灾现场照相规则 XFT1249-2015
  • 农业温室结构设计标准 GBT 51424-2022
  • 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475-2019
  • 消防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导则 XFT1250-2015
  •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CJJ 128-2017
  • 七氟丙烷泡沫灭火系统 XF1288-2016
  •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标准 JGJT117-2019
  • 消防车用功率输出装置 GB32157-2015
  • 蓄冷型消防员降温背心 XF1265-2015
  •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手动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 GB32459-2015
  •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T16838-2021
  • 饰面型防火涂料 GB12441-2018
  • 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测定 辐射热源法 GBT11785-2005ISO9239-12002
  • 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破拆机具通用技术条件 GB32460-2015
  • 软质阻燃聚氨酯泡沫塑料 XF303-2001
  • 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30-2019
  • 细水雾枪 XF1298-2016
  •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GBT25975-2018
  • 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7部分:易燃气雾剂分级试验方法 XFT536.7-2013
  •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31-2020
  • 电气安装用阻燃PVC塑料平导管通用技术条件 XF305-2001
  • 一体化预制泵站工程技术标准 CJJT285-2018
  • 火灾原因认定规则 XF1301-2016
  •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 JGJT 480-2019
  • 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 GB30122-2013
  •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GJT139-2020
  • 消防员照明灯具 GB30734-2014
  • 119接警调度工作规程 XFT1339-2017
  •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XFT1369-2016
  • 消防指挥调度网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命名规范 GAT1037-2013
  • 喷射无机纤维防火材料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XF817-2009
  • 消防船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2553-2005
  •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 XF494-2004
  • 消防搜救犬队建设标准 XFT1150-2014
  • 防火监控报警插座与开关 GB31252-2014
  • 构件用防火保护材料快速升温耐火试验方法 XFT714-2007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5部分:小功率异步电动机 GBT27905.5-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2部分:普通平板玻璃 GBT27905.2-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3部分:黑色金属制品 GBT27905.3-2011
  • 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 第4部分:电气线路 GBT27905.4-2011
  •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1部分:系统总体要求 XFT971.1-2011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1部分:配备指南 GB21976.1-2008
  • 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2部分:便携式卫星站 XFT971.2-2011
  • 消防机器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XF892.1-2010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GB21976.2-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3部分:逃生梯 GB21976.3-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4部分:逃生滑道 GB21976.4-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5部分:应急逃生器 GB21976.5-2012
  • 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工作规则 XFT1270-2015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6部分:逃生绳 GB21976.6-2012
  •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GB21976.7-2012
  • 长管空气呼吸器 XF1261-2015
  •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定方法 GBT12474-2008
  • 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190-2014
  •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GBT8627-2007
  •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性能评价 GBZ24979-2010
  •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 燃烧热值的测定 GBT14402-2007ISO17162002
  • 对火反应试验 建筑制品在辐射热源下的着火性试验方法 GBT14523-2007ISO5657:19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1部分:溶剂提取法 GBT24572.1-2009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XF836-2016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2部分:直接顶空进样法 GBT24572.2-200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3部分:活性炭吸附法 GBT24572.3-2009
  • 关于对防火门监控器设置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7〕159号)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4部分:固相微萃取法 GBT24572.4-2009
  • 火灾现场易燃液体残留物实验室提取方法 第5部分:吹扫捕集法 GBT24572.5-2013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评价 GBZ24978-2010
  •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 火警受理系统 GB16281-2010
  • 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 GBT34525-2017
  •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16
  •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XF1283-2015
  •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 GB51236-2017
  • 物流建筑设计规范 GB51157-2016
  •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38-2015
  •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 JGJ64-2017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0526-2021
  •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1部分:防火玻璃 GB15763.1-2009
  • 消防产品(自愿、强制)认证目录及认证依据、标准(2020)
  •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2015
  •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2015
  • 风电场设计防火规范 NB31089-2016
  • 低压二氧化碳气体惰化保护装置 GB36660-2018
  •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GB51298-2018
  •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
  • 钢结构防火涂料 GB14907-2018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160-2008(2018年版)
  • 消防产品目录(2022年修订本)
  • 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089-2018
  • 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58-2014
  •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0849-2014
  •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 GBT50504-2009
  • 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 建标190-2018
  • 地铁限界标准 CJJ/T96-2018
  •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50646-2020
  • 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 JGJT445-2018
  •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8163-2018
  • 机械工业厂房建筑设计规范 GB50681-2011
  • 答疑、解读汇总-《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50229-2019
  •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T141-2017
  • 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071-2014
  • 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987-2014
  • 水力发电厂消防设施运行维护规程 GBT36570-20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订版)
  • 通信机房防火封堵安全技术要求 YDT2199-2010
  • 化工用电气防火封堵材料 HGT4368-2012
  •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217-2018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29317-2021
  • 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应急消〔2021〕164号)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建标163-2013
  • 危险货物运输爆炸品的认可和分项试验方法 GBT14372-2013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
  • 火炸药生产厂房设计规范 GB51009-2014
  • 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
  •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GB51143-2015(2021修订版)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2013
  • 舞台升降式刚性防火幕 WH0101-1996
  •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2013
  •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414-2018
  • 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289号)
  •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
  • 展览建筑设计规范 JGJ218-2010
  • 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84-2012
  •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 灾区过渡安置点防火标准 GB51324-2019
  •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15
  • 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686-2011
  •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
  •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T47-2016
  • 城市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系统技术标准 GBT51293-2018
  • 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 CJJT81-2013
  • 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 JTS158-2019
  •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GB38031-2020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GB38032-2020
  •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18384-2020
  • 印制电路板工厂设计规范 GB51127-2015
  • [关于印发《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铁运2010
  • 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 GB51159-2016
  • 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 GB50906-2013
  •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14
  •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2008
  • 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 JGJT212-2010
  • 被动式太阳能建筑技术规范 JGJT267-2012
  •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116-2009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2016年版)
  •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20-2009
  • 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GB50994-2014
  •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58-2009
  •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3-2014
  •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 GBT38594-2020
  •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97
  •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87-2020
  • 100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T50832-2013
  •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GB51102-2016(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7章)压缩天然气供应站
  • 会展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33-2014
  •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123-2012
  • 高强钢结构设计标准 JGJT483-2020
  •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161-2022
  • 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T50283-1999
  •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 GB50846-2012
  •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GB50332-2002
  • 住建部-消防突出问题的咨询回复
  •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AQ4128-2019
  •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119-2008
  • 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GBT50893-2013
  •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50105-2010
  •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2011
  • 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 CJJ40-2011
  •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
  •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
  •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
  •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GB14003-2005
  • 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 JGJ6-2011
  • 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343-2014
  •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2014
  •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13
  • 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1110-2015
  •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72-2008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GB50457-2019
  •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XFT1300-2016
  •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50174-2017
  •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14
  • 轻便消防水龙 XF180-2016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XF834-2009
  •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51142-2015(替代《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8章)
  •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565-2010
  •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16
  • 泡沫灭火剂 GB15308-2006
  • 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4351.1-2005
  • 手提式灭火器 第2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 GB4351.2-2005
  • 手提式灭火器 第3部分:检验细则 GBT4351.3-2005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 XF480.1-2004
  •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2890-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常规消防安全标志 XF480.2-2004
  •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 GB15603-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4部分: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标志 XF480.4-2004
  •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 GBT42288-2022
  • 消防安全标志通用技术条件 第6部分:搪瓷消防安全标志 XF480.6-2004
  •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2022
  •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
  • 建筑门窗无障碍技术要求 GBT41334-2022
  •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XF1131-2014
  • 规模猪场建设 GBT17824.1-2022
  • 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
  • 氧化铝厂工艺设计标准 GBT50530-2022
  •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规定 XF1203-2014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Y5067-2017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CNCA-C18-01:2020)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器产品(CNCA-C18-02:2020)
  •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0)
  • 水域救援作业指南 XFT3001-2020
  • 搜救犬训导员职业技能要求 XFT3002-2020
  • 火灾调查车装备通用技术要求 XFT3003-2020
  • 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 XFT3004-2020
  •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XFT3005-2020
  • 灭火剂及防火阻燃产品快速检定技术要求 XFT3006-2020
  • F类火灾水系灭火剂 XF3007-2020
  • 消防员防蜂服 XF3008-2020
  • 救援三脚架 XF3009-2020
  • 消防用雷达生命探测仪 XF3010-2020
  • 逃生与救援用车窗玻璃电动击碎装置 XFT3011-2020
  •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 XFT3012-2020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常用标号 XFT3013-2020
  • 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51219-2017
  • 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1440-2021
  • 22项应急管理行业标准(应急管理部公告2020年第6号)
  • 关于消防救援领域行业标准以“XF”代号重新编号发布的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2020年第5号)
  •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50437-2007
  • 【已废止】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XF654-2006
  • 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 GBT39866-2021
  •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GBT5824-2021
  • 系统门窗通用技术条件 GBT39529-2020
  •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2011
  • 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GBT51063-2014
  •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
  • 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1部分:性能化在设计中的应用 GBT31540.1-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2部分:火灾发生、发展及烟气的生成 GBT31540.2-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3部分:结构响应和室内火灾的对外蔓延 GBT31540.3-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4部分:探测、启动和灭火 GBT31540.4-2015
  •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5部分:火灾烟气运动 GBT31540.5-2019
  •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3部分易燃气体 GB30000.3-2013
  • 外墙外保温用防火分隔条 JGT577-2022
  •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411-2019
  • 建筑幕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 GBT41336-2022
  • 人员密集场所电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 GBT41091-2021
  • 多重应用环境场所电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 GBT41092-2021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 CJT416-2012
  • 公路隧道泡沫-水喷雾灭火系统 JTT1392-2021
  • 惰化防爆指南 GBT37241-2018
  • 地铁安全疏散规范 GBT33668-2017
  •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5225-2019
  •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4208-2017
  • 关于实施国家标准GB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若干问题的通知(公消〔2007〕
  • 关于对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和烟花爆竹工程执行消防技术标准问题的批复(公消〔2011〕140号)
  • 关于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1〕350号)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适用情况的函(建法函〔2012〕163号)
  • 关于对工业用地内建设“使用功能为民用的建筑”如何审核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123号)
  • 关于明确适用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发电、变配电工程规模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259号)
  • 关于对如何认定典当行业经营场所使用性质的答复意见(公消〔2013〕239号)
  • 关于对撬装式LNG加气装置消防审批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14〕67号)
  • 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消〔2015〕98号)
  • 省消防总队关于执行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公消〔201
  • 关于《建规》第8.5.1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7号)
  • 关于配电小间设置双切问题的复函(民规〔2020〕6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储能电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事项的函(建办科函〔2021〕403号)
  • 关于加强汗蒸、洗浴等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
  • 关于超高层建筑地下区域消防电梯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5号)
  •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有关前置规划问题的通知(公消〔2018〕24号)
  • 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公消〔2018〕46号)
  • 关于执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消〔2018〕138号)
  • 关于对住宅建筑安全疏散问题的答复意见
  • 关于夹层疏散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8〕5号)
  •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
  • 关于足疗店消防设计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9〕1号)
  • 关于“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疏散距离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02号)
  • 关于咨询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顶部开固定窗问题的复函
  • 关于建筑高度等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2〕10号)
  • 关于咨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复函
  • 关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有关条款解释的复函
  • 关于咨询《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的复函(烟标〔2019〕21号)
  • 关于GB51309备用照明设计的说明
  • 关于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7〕20号)
  • 《冷库设计规范》管理组复函:冷库排烟设计解释
  • 关于答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关于地下停车库相关问题的函(沪消汽字〔2013〕第03号)
  • 关于规范第5.4.13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8号)
  • 超高层住宅建筑避难层设置问题的复函 (建规字〔2018〕6号)
  • 【已废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
  • 【已作废】船用消防接头 GBT2031-94
  • 【已作废】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 JGJ153-2007
  • 【已作废】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138-2001
  • 【已作废】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50335-2002
  • 【已废止】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
  • 【已废止】消火栓箱 GB14561-2003
  • 【已作废】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365-2005
  • 【已废止】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 【已废止】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 【已废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第158号)
  • 【已废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 【已作废】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6-2003
  • 【已作废】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646-2011
  • 【已废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5135.1-2003
  • 【已作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2部分: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GB5135.12-2006
  • 【已废止】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2013年修订版)
  • 【已废止】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87-2000
  • 【已作废】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06
  • 【已废止】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2010
  • 【已废止】冷库设计规范 GB50072-2010
  • 【已废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6年版)
  • 【已废止】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年版)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4-2003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
  • 【已作废】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2部分:剩磁法 GB16840.2-1997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3部分:成分分析法 GB16840.3-1997
  • 【已作废】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 第4部分:金相法 GB16840.4-1997
  • 【已作废】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GB50494-2009
  • 【已作废】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 【已废止】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08
  • 【已作废】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19666-2005
  • 【已废止】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16838-2005
  • 【已废止】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6465-2011
  • 【已作废】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GB50788-2012
  • 【已作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0
  • 【已废止】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50161-2009
  • 【已废止】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 GB50779-2012
  • 【已作废】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 GB50340-2016
  • 【已废止】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 GBT50362-2005
  • 【已废止】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50344 -2004
  • 【已废止】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46-91
  • 【已废止】船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CBT3294-1998
  • 【已废止】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DLT5412-2009
  • 【已废止】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 GB50490-2009
  • 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 DB11T2103.5-20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6部分:密室逃脱类场所 DB11T2103.6-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4部分:大型商业综合体 DB11T2103.4-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养老机构 DB11T2103.2-2023
  •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11T2103.1-2023
  • 宁夏民用建筑消防验收图集
  • 南京市地下电动汽车库防火设计导则
  • 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
  • 北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 DB11T3034-2023
  • 北京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 DB11T 3035-2023
  • 济南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释疑(第一期)(济建消字〔2023〕3号)
  • 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粤建市函〔2023〕138号)
  •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消防质量控制技术标准 DBJ43T393-2022
  •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苏建函消防〔2022〕506号 )
  • 山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DB14T2489-2022
  • 山东省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案例指引(2022)
  • 沈阳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查指南 (2022年版)(沈建发〔2022〕32号)
  • 黑龙江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黑建设〔2022〕8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暖通空调)(鲁建消技字〔2022〕4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气)(鲁建消技字〔2022〕1号)
  •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疑难解析)(鲁建消技字〔2022〕2号)
  •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黔建消通〔2022〕35号)
  • 成都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2版)
  • 大连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技术规程 DB2102T0053-2022
  • 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甘建消规〔2022〕3号)
  • 南宁市建筑工程消防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2)
  •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
  • 湖南省民宿建筑设计技术导则
  • 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DB37T4328-2021
  • 山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7T242-2021
  • 【已废止】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 钢结构加固设计标准 GB51367-2019
  • 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T110-2017
  • 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
  •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17
  •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 GBT51248-2017
  •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16
  • 地铁快线设计标准 CJJT298-2019
  • 沉管法隧道设计标准 GBT 51318-2019
  •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CJJT177-2017
  •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 JGJT429-2018
  •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T50050-2017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2018
  •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 GBT50165-2020
  •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7
  •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2-2016
  • 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 GB50611-2010
  •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GB51174-2017
  •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GB51222-2017
  • 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1-2017
  • 粮食钢板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T51239-2017
  • 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 JGJT 397-2016
  • 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技术标准 JGJT426-2018
  •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GBT51233-2016
  • 无负压给水设备 CJT265-2016
  •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规范 GB51221-2017
  • 建筑节能基本术语标准 GBT51140-2015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 民用建筑能耗标准 GBT51161-2016
  •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51121-2015
  • 人工制气厂站设计规范 GB51208-2016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T50375-2016
  •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68-2016
  • 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 JGJ111-2016
  •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269-2017
  • 高压直流换流站设计规范 GBT51200-2016
  • 建筑同层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232-2016
  •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4-2016
  • 保温防火复合板应用技术规程 JGJT 350-2015
  • 体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354-2014
  •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T50805-2012
  • 村镇住宅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50900-2016
  • 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 GBT50785-2012
  • 建筑变形缝装置 JGT372-2012
  • 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76-2016
  •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GB51210-2016
  • 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 JGJT299-2013
  •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GB50751-2012
  • 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 JGT415-2013
  • 殡仪馆建设标准 建标181-2017
  • 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 JGJT280-2012
  •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77-2016
  •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
  •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703-2011
  •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建标182-2017
  • 综合社会福利院建设标准 建标179-2016
  •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78-2016
  • 煤炭工业建筑结构设计标准 GB50583-2020
  •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建标107-2008
  • 看守所建设标准 建标164-2013
  •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 建标172-2016
  • 城市防洪规划规范 GB51079-2016
  •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建标108-2008
  •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2007
  •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29-2014
  •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GB50091-2006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2012
  •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73-2016
  • 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128-2010
  • 饰面人造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90-2013
  •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2010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2015
  • 安全网 GB5725-2009
  •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2016
  •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 GB50773-2012
  •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43-2010
  •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建标109-2008
  • 烧结厂设计规范 GB50408-2015
  • 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 建标145-2010
  •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1-2015
  • 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 GB50984-2014
  •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455-2019
  •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GB50988-2014
  •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GB50350-2015
  •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6-2005(2009年版)
  • 人造板生产热能中心工程设计规范 GB50879-2013
  •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 GB50025-2018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 GB51220-2017
  • 燃气采暖热水炉 GB25034-2020
  • 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 GB16154-2018
  • 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 GB51131-2016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894-2013
  • 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06-2017
  • 有色金属冶炼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919-2013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50869-2013
  •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
  • 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 GB51186-2016
  • 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 GB51185-2016
  •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2008
  • 抗爆间室结构设计规范 GB50907-2013
  • 钢筒仓技术规范 GB50884-2013
  •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15
  • 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 GB50868-2013
  •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GB50144-2019
  • 挤压钢管工程设计规范GB50754-2012
  • 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荷载规范 GB51006-2014
  •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GB13476-2009
  • 高耸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1203-2016
  • 电池供电的应急疏散照明自动试验系统 GB26688-2011
  • 高耸结构设计标准 GB50135-2019
  •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
  •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
  • 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5856-2010
  • 电子工业废水废气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137-2015
  •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617-2010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2014
  • 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17
  • 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 GB50506-2009
  • 架空索道工程技术标准 GB50127-2020
  • 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28621-2012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184-2011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GB50656-2011
  •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GB51171-2016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 GB50618-2011
  • 通信高压直流电源设备工程设计规范 GB51215-2017
  • 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654-2011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 GB50373-2019
  • 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464-2008
  •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 GB50715-2011
  •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2009
  • 有色金属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 GB51055-2014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GB5768.1-2009
  • 管井技术规范 GB50296-2014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 GB5768.4-2017
  •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GB50227-2017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
  • 车用电子警报器 GB8108-2014
  • 工业建筑振动控制设计标准 GB50190-2020
  • 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524-2010
  •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28-2010
  • 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422-2017
  • 混凝土电视塔结构技术规范 GB50342-2003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规范 GB50678-2011
  • 矿山井架设计标准 GB50385-2018
  • 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10-2014
  • 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 GB26538-2011
  • 重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技术规范 GB51162-2016
  • 煤炭工业露天矿疏干排水设计规范 GB51173-2016
  • 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荷载规范 GB50959-2013
  • 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99-201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16
  • 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 GB50584-2010
  • 电镀废水治理设计规范 GB50136-2011
  • 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 GB50819-2013
  •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2010
  • 天线工程技术规范 GB50922-2013
  •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 GB50513-2009
  •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GBT50878-2013
  • 聚氨酯防水涂料 GBT19250-2013
  • 建筑用塑料窗 GBT28887-2012
  •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 126-2015
  • 钢门窗 GBT20909-2017
  •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JGJT 14-2011
  • 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GB30982-2014
  • 全钒液流电池 安全要求 GBT34866-2017
  • 镀锌电焊网 GBT33281-2016
  •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JGT483-2015
  • 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 GB17790-2008
  • 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改〔2020〕8号)
  •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设计规范 GY5082-2010
  •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标准 JGJT423-2018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DBJT03-118-2020
  • 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 预拌砂浆 GBT25181-2019
  • 四川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消防设计指南(试行)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规定》
  • 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标准 JGJT 17-2020
  •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2018
  • 挤塑聚苯板(XPS)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GBT30595-2014
  •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 石油化工中心化验室设计规范 SHT3103-2019
  •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336-2016
  • 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 JGJT 157-2014
  •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23-2010
  •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标准 JGJT253-2019
  •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GBT15229-2011
  • 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341-2014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GBT11968-2020
  • 蒸压泡沫混凝土砖和砌块 GBT29062-2012
  • 蒸压粉煤灰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GBT36535-2018
  • 轻板结构技术标准 JGJT 486-2020
  • 轻型钢丝网架聚苯板混凝土构件应用技术规程 JGJT269-2012
  •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TSG T7001-2023
  • 电梯自行检测规则 TSG T7008-2023
  • 电化学储能电站检修规程 GBT42315-2023
  • 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4-2017
  • 大米加工企业设计规范 GBT42299-2023
  • 海上风力发电场设计标准 GBT 51308-2019
  •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 50344-2019
  •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JGJT60-2012
  •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124-9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 铁路隧道防灾疏散救援工程设计规范 TB10020-2017
  • 轻轨交通设计标准 GBT51263-2017
  •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XFT3019-2023
  • 超细干粉灭火剂 XF578-2023
  • 消防腰斧 XF630-2023
  • 消防用红外热像仪 XFT635-2023
  • 阻燃篷布 XFT91-2023
  • 消防安全标志牌 XF480-2023
  • 消防用防坠落装备 XF494-2023
  • 防火刨花板 XFT87-2023
  • 泡沫灭火剂水生生物急性毒性试验方法 XFT3021-2023
  • 灭火剂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的测定方法 XFT3020-2023
  • 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NBT10881-2021
  • 门和卷帘的防烟性能试验方法 GBT41480-2022
  • 建筑疏散用门开门推杠装置 JGT290-2010
  •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
  • 石油化工钢结构防火保护技术规范 SH3137-2013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 GB50423-2013
  •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 GB50460-2015
  •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3-2010
  •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252-2016
  • 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693-2011
  •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3-2013
  •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50346-2011
  •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85-2011
  • 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721-2011
  •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035-2014
  • 化学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648-2011
  • 防洪标准 GB50201-2014
  •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7-2012
  • 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GB50737-2011
  • 刨花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27-2012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 GB51185-2016</h1>

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 GB51185-2016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

Code for mine seismic design of coal industry

GB 51185-2016

主编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7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27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85-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2.1.1、2.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18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调查总结了国内外大地震的经验教训,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研讨,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岩土工程、总平面与场外道路、井下工程、矿井地面工程、选煤厂工程、供配电与综合信息化、给排水供热与瓦斯储配。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编制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滏河北大街114号,邮政编码:05603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

                     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唐山开滦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宗祥  蒋莼秋  邵一谋  任爱国  张国欢 任保利  杨义龙  冯冠学  李义才  张晓四 宋刚  马中成  路中科  郭大林  张宝宝 孟健  孔凡平  张泊  吴睿  陶友山 吴影  李玉瑾  郑捷  谢自强  彭成荣 卢溢洪  胡仕俸  张庆福  文宗强  黄春刚

    主要审查人:王步云  耿建平  周本刚  王志杰  李德春 李丁  崔元瑞  李书兴  董继斌  陈宏 夏军武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GB 51185-2016,已由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18日以第1276号公告批准发布。

    为便于使用本规范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煤炭工业矿井抗震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照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防震减灾法,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合理抗震设防、减轻地震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结合煤炭工业的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矿井、选煤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及设施的抗震设计。

1.0.3  抗震设防烈度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或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确定。矿井、选煤厂工程应根据工业场地所在位置选择抗震设防烈度。

1.0.4  矿井、选煤厂工程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重点突出,相互协调,有利震后恢复。

    2  防止大震时发生淹没矿井、火灾及爆炸等地震次生灾害。

    3  保证逃生通道及其水、电、通风设施安全。

1.0.5  矿井、选煤厂工程宜结合其功能及特征,采用抗震设计的新概念、新理念进行设计。

1.0.6  矿井、选煤厂工程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不能反映煤炭企业抗震能力的全部,尤其是井巷工程的抗震要求。仅从设计方面来看,现有抗震设计规范也不能适应大地震震害的控制。

1.0.2  要求处于抗震设防区的所有矿井工程均应进行抗震设计。

1.0.3  我国绝大部分城镇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可在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中查到,但煤矿企业一般在边远地区或城镇的交界区域,不在本条中涵盖或当地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及场地,应经国家有关地质部门认可具有地震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价,其评价文件可作为设计依据,服务年限超过50年的大型矿井、选煤厂,应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

    根据矿井、选煤厂的工业场地所在位置,可参照《我国主要城市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特征及基本周期分区和地震危险性特征分区》的地震动参数,确定工业场地的抗震设防烈度。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4  矿井、选煤厂抗震设计,应从矿井、选煤厂整体出发,提高综合抗震能力,挖掘抗震潜力。要合理设计、合理施工、合理使用,用较少的资金提高工程的整体抗震能力,这是综合抗震设计的原则。

    对组成矿井生产的井下工程、地面工程、设备及设施等进行抗震设防分类,同时应从场地选择、结构选型、材料选用、地震作用及构造措施等方面统筹确定相应的抗震措施,形成矿井整体的抗震能力。

1.0.5  矿井工程的抗震设计根据矿井、选煤厂使用功能的特点,可采用隔震、消能减震设计来减轻地震震害的影响。改进结构体系,可采用轻型钢结构或膜结构来减小地震作用。

2 基本规定

2.1 设防分类
2.2 结构体系
2.3 隔震与消能
2.4 材料与施工

2.1 设防分类

2.1.1  矿井、选煤厂工程抗震设防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工程,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工程,应为重点设防类(乙类)。

    2  除乙类、丁类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工程应为标准设防类(丙类)。

    3  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的,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的工程,应为适度设防类(丁类),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2.1.2  矿井、选煤厂工程抗震设防分类,应根据行业特点、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恢复的难易程度,按表2.1.2确定。

表2.1.2  矿井、选煤厂工程抗震设防分类

    注:1  未列出矿井、选煤厂工程均为丙类。

        2  矿井工程的行政公共建筑等抗震设防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和《煤矿矿井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 50592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条文说明

2.1.1  矿井、选煤厂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编写的。

    矿井中的生命线工程指涉及矿井生产及人身安全的六大系统的工程和矿区救灾系统的工程,如矿井的提升、通风、供电、供水、通信和瓦斯排放等系统的工程。本条为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2.1.2  抗震设防分类表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选煤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 50583和《煤矿矿井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 50592编制的。不同抗震设防分类的工程联合时,能分成独立结构单元的可按结构单元确定抗震设防分类,结构单元连在一起不能分的按较高的抗震设防分类确定。

    针对目前许多矿井由于场地限制,主斜井驱动机直接安装在筛分车间顶层,此种情况筛分车间应按提升系统中的乙类建筑设防。

    对于划为乙类而规模较小的矿井工程,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对原采用砌体结构的小型乙类矿井工程改为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可按丙类设防。

    矿井道路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和支挡工程等抗震设计和抗震措施设计,应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中规定的抗震设防目标和抗震设防措施等级划分原则执行。

    本规范抗震设防分类与公路工程有差别,为了方便使用,统一矿井道路工程抗震设防设计原则,参照行业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时,矿井主要道路宜按公路工程一级公路标准抗震设防考虑,一般道路宜按二级公路标准抗震设防考虑,其他道路按照三、四级公路标准抗震设防执行。本条为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2.2 结构体系

2.2.1  矿井、选煤厂工程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

    2  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

    3  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

    4  对薄弱部位应采取提高抗震能力措施。

2.2.2  矿井、选煤厂工程结构体系,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多道抗震防线。

    2  有合理的刚度和承载力分布;避免因局部削弱或突变形成薄弱部位,产生过大的应力集中或塑性变形集中。

    3  不宜采用自重大的悬臂结构。

    4  结构在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宜相近。

2.2.3  矿井、选煤厂工程在地震作用时,结构的抗震支撑系统应能保证结构的整体性和稳定性,并应能可靠传递水平地震作用。

条文说明

2.2.1、2.2.2  按抗震概念设计的基本要求选择的结构体系,可大大降低工程的破坏。设计中抗震结构体系应通过综合分析,采用经济合理的类型。结构的选型受材料和施工条件的制约,这是一个综合的技术经济问题。


2.3 隔震与消能

2.3.1  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可用于对抗震安全性和使用功能有较高要求的矿井、选煤厂工程。

2.3.2  抗震设防分类为乙类的矿井、选煤厂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时,宜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

    2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

2.3.3  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

条文说明

2.3.2  应积极推动防震减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提高工程抗震设防能力。

    重点推广应用隔震消能体系、轻钢结构和钢结构。

    据有关资料记录,1994年1月17日,在美国洛杉矶发生的大地震中,该市相距不远的两家医院,一个采取了隔震措施,地震时医师护士照常工作,毫无问题;另一个正常设计未采取隔震措施,地震时损失严重。1996年2月3日,云南丽江发生7级强烈地震,距震中不远的四川省西昌市国税局六层宿舍楼,采用了隔震措施。地震发生时,楼中居民只感到轻微晃动,而相邻一栋四层按常规抗震设计的楼房,楼中居民感觉摇晃得十分厉害。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8级地震,震中烈度达11度,受此次地震影响的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地震烈度达到9度,在该县采用了橡胶隔震垫的三栋六层砖混结构楼房却完好无损,楼内住户震感很小。隔震新技术经受住了此次地震考验,效果良好。隔震消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值得在高烈度地震区煤矿建筑的乙类工程中大力推广应用。

    我国已经有采用隔震消能措施的建筑。21世纪90年代初汕头市一栋八层框架结构商住楼,是我国第一栋采取隔震措施的住宅房屋。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在第90层设置了两台各重250t的阻尼器,台湾“101”大楼采用了一种呈球状重600t的调频阻尼器。

2.4 材料与施工

2.4.1  矿井、选煤厂工程抗震结构和给水排水、供配电设施及重要的机械设备的安装对材料和施工质量有特别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2.4.2  矿井、选煤厂工程中滑模施工、大跨度施工等特殊施工方法,应经设计认可后再施工。

2.4.3  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规定。

条文说明

2.4.1  材料和施工质量对于抗震能力有重大影响,应引起重视。单纯依靠设计提出保证施工质量的要求是不够的,应另制定相应的地震区保证材料和施工质量的专门规程。良好的建筑施工质量是保障建筑结构地震安全的重要措施。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2.4.2  矿井、选煤厂工程中井塔、筒仓等需滑模施工的工程,大跨度栈桥及大直径筒仓仓上建筑等工程,其特殊施工方法与原设计初衷有很大关系,所以这些特殊的施工方法应经设计认可后方可施上,并应选用有相应资质并有施工经验的单位施工。

3 岩土工程

3.1 一般规定
3.2 液化评价
3.3 震陷评价
3.4 活动断裂

3.1 一般规定

3.1.1  选择建设场地时,应对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地质等进行调查、测绘、勘探与测试工作,并应初步评价地震对建设场地的影响。

3.1.2  岩土工程勘察应对建设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进行分析与评价,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1144的规定,对建设场地应划分抗震有利、一般、不利或危险的地段。

3.1.3  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场地,应进行地震效应的分析与评价;本规范表2.1.2中除井下工程以外的乙类工程和丙类中的高大建筑工程,当其处于6度区时,应提高至7度进行液化判别。

条文说明

3.1.2  矿井、选煤厂建设场地多在山区或老采空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及老采空塌陷区等不良地质作用在地震力作用下更易发生、复活或再次塌陷,影响建设工程的安全。故本条中“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不仅包括正常情况,还应包括在地震力作用下的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

3.1.3  考虑到井下工程与地基土层的液化评价无关,故本条规定不包括本规范表2.1.2中的井下工程;关于丙类中的高大建筑工程,一般都是煤矿矿井与选煤厂中的重要地面建筑工程,在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1144第8.5.3条列出了宜实测覆盖层厚度的建筑工程,如下:

    (1)高度大于或等于30m的井架,高度大于或等于60m的井塔。

    (2)高度大于或等于100m的烟囱。

    (3)直径大于或等于25m的筒仓或容量大于或等于0.1Mt的半地下储仓。

    (4)直径大于或等于120m或跨度大于或等于90m的大型储煤场。

    (5)高度大于或等于30m的选煤厂主厂房,跨度大于或等于30m且起重机吨位大于或等于50t的单层厂房。

    上述可认为是本规范所指的高大建筑工程。

3.2 液化评价

3.2.1  饱和土地震液化的初步判别除应计及其地形地貌、地下水性质、土的灵敏度、颗粒组成等因素外,还宜结合静力触探、相对密度等其他成熟的方法进行判别。初步判别有液化可能时,应做进一步判别。

3.2.2  饱和砂土和一般饱和粉土的液化判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饱和黄土的液化判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1144的规定。

3.2.3  地震液化的危害程度除应计及液化等级外,尚应根据场地地形地貌特征,可液化土层的埋藏深度、厚度与有效覆盖压力,土的颗粒组成、级配与相对密度,以及地下水性质、水位变化与补给排泄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3.2.4  对历史上发生过地震液化的场地,应重新分析与评价其再次发生液化的可能性,并应补充勘探与测试;对倾斜场地或液化土层临空时,还应评价土层液化引起滑动的可能性。

条文说明

3.2.3  场地地震液化危害程度的综合分析与评价是液化评价的重要内容,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涉及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一些勘察单位却往往忽视此内容。综合分析与评价应在单点、单孔液化计算的基础上注意下列三个层次的内容:

    (1)对每个标准贯入试验点进行单独判别(俗称逐点判别),即分析单个计算点的液化情况(当标准贯入锤击数小于或等于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时应判为液化),可采用图和表的形式列出各液化计算点的深度分布,进而确定液化土层的深度分布情况。

    (2)按标准贯入试验孔计算液化指数,分析液化判别勘探孔及液化等级的平面分布情况,必要时进行液化等级的分区。

    (3)对液化场地危害程度的综合评价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尤其对复杂或特殊的建设场地,不能简单地根据“液化等级”确定其液化危害程度,还应考虑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如倾斜场地或液化土层临空时就有可能造成液化后的土层失稳或滑动,其危害程度远大于液化本身,勘察技术人员应给予高度重视。

3.3 震陷评价

3.3.1  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厚层软土分布区,应根据现行行业标准《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GJ 83进行分析与评价;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9度的厚层软土分布区,其天然地基的可行性应进行专门研究。

3.3.2  采用天然地基的建筑结构,当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时,应进行专门的震陷分析与计算。

3.3.3  煤矿采空区的震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1044的规定。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地区,应计及地震对其已经稳定的老采空区的震陷影响;对抗震设防烈度9度的乙类和丙类中的高大建筑工程,其采空区的稳定性应进行专门研究。

条文说明

3.3.2  厚层软土由于其承载力低、变形大等特点,一般不能作为乙类及丙类中高大建筑工程的天然地基,需进行地基处理;当作为天然地基使用时,应准确估算其震陷量。目前较为被大家认可的准确估算震陷量的方法有“模量软化法”和“震陷系数总和法”,此两种方法的试验测试和计算都比较麻烦,多见于研究领域,一般的地基勘察工作不多用[大多数勘察单位也不具备其设备(如动三轴)能力]。关于“模量软化法”和“震陷系数总和法”估算震陷量的方法及公式由于比较烦琐,此处未列出,勘察技术人员可参考相关文献或资料。当设计采取地基处理方法消除震陷时应满足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此时不需再进行震陷量的准确估算。

    一般厚层软土地基上的丙类工程,当其对沉降无特殊要求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 83执行,见表1:

表1  地震震陷量估算值(mm)

    当地基土实际条件仅符合表1中一个条件时可适当减小震陷量,两个条件都不符合时可不考虑震陷量对地面工程的影响。

3.4 活动断裂

3.4.1  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工业场地,应进行活动断裂的专项勘察,并应查明断裂的位置和类型,同时应分析其活动性并评价活动断裂对矿井及选煤厂工程的影响。对重点矿井建设项目还应进行建设场地的专项“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3.4.2  矿井及选煤厂工程可不避让非活动断裂,但当非活动断裂上的土层覆盖厚度小且破碎带发育时,应按不均匀地基处理。

3.4.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忽略发震断裂的错动对矿井及选煤厂工程的影响:

    1  抗震设防烈度小于7度。

    2  非活动断裂。

    3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8度且隐伏断裂上的土层覆盖厚度大于60m,或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且隐伏断裂上的土层覆盖厚度大于90m。

3.4.4  对不符合本规范第3.4.3条条件的矿井及选煤厂工程,应避开主断裂带,其避让距离不宜小于表3.4.4的规定。

表3.4.4  发震断裂的最小避让距离(m)

    注:1  避让距离指断裂边缘距拟建地面建筑工程的距离,计算时应扣除断裂带的宽度。

        2  适用于道路桥梁工程中的大桥及其大桥以下工程类别。

条文说明

3.4.1  场地内或其附近存在活动断裂时应进行专项勘察,一是因为活动断裂的性质及鉴别不是场地地基勘察的内容,二是我国“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是由专门的勘查单位(如各省的地震勘察院等)来完成的;这些专项勘察的结论也是地基勘察的依据。

3.4.3  对本条第1款说叫如下:

    一些规范规定为“抗震设防烈度小于8度”。考虑到目前对地震的研究程度不高,难以准确判定;另外从近年来发生的大地震来看,很多7度区发生了9度甚至10度区才发生的严重后果,故本款规定“抗震设防烈度小于7度”。

3.4.4  本条规定“对不符合本规范第3.4.3条条件的矿井及选煤厂工程,应避开主断裂带,其避让距离不宜小于表3.4.4的规定”。这里需要说明的,一是应避开主断裂带,并不是所有的断裂段;二是当矿井巷道工程确实无法避开时,应在断裂带处及两侧采取结构或构造措施,确保断裂错动后仍能保证人员出逃。

4 总平面与场外道路

4.1 场地选择
4.2 总平面布置
4.3 道路与桥梁

4.1 场地选择

4.1.1  矿井、选煤厂建设场地的选择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处理或避让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采空区沉陷、活动断层带、地裂等不良地质作用。

    2  不宜位于防洪标准低于矿井、选煤厂的水库下游地段,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防止淹没井口和场地的次生灾害发生的措施。

4.1.2  工业场地的选择不应影响震后及时供水。

条文说明

4.1.1  本条进一步强调井口和工业场地的选择必须安全可靠。

4.1.2  本条是为了震后能够及时供水而制订的。

4.2 总平面布置

4.2.1  设防分类为乙、丙类的地面工程宜布置在场地内对抗震有利地段。

4.2.2  矿井主变电所及大于或等于35kV的场地变电所应单独布置,进出线杆位与邻近地面工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该地面工程的檐口高度。

4.2.3  人员密集的行政、公共工程附近,应利用公用场地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4.2.4  除井口房外,与用作安全出口的井筒硐口邻近的工程,应采取防倒塌措施。

4.2.5  水塔的突出外缘与邻近乙类工程和人员出入密集工程间的距离,应大于水塔高度的1/2。砌体烟囱与邻近乙类工程和人员出入密集工程间的距离,应大于烟囱高度的1/3。

4.2.6  砌体围墙与室外重要设备凸出外缘、消防通道路面边缘间的距离,应大于围墙的高度。

4.2.7  场地内的供水、供配电、通风、压风等主要管路,宜设置在道路两侧。

条文说明

4.2.1  本条所述的设防分类是根据本规范表2.1.2确定的。

4.2.2  为避免建筑结构的倒塌影响到变电所进出线杆的安全,保证震后能够及时接线供电,制订了本条规定。

4.2.3  本条是为了地震时便于人员安全疏散制订的。

4.2.4~4.2.6  这几条是为震后能够保证救援通道的畅通而制订的。

4.2.7  为便于震后管线能够及时抢修制订本条,排水主干管的敷设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相应调整。

4.3 道路与桥梁

4.3.1  矿井道路及桥梁桥位选择,应利用对抗震有利的地段,宜绕避下列地段:

    1  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段。

    2  地震时可能塌陷的暗河、溶洞等岩溶地段。

    3  已采空的煤矿采空区和规划拟采煤将产生新的采空区地段。

    4  河床内基岩具有倾向河槽的构造软弱面被深切的地段。

    5  发震断层地段。

4.3.2  矿井道路路线必须通过发震断层时,宜布设在其破碎带较窄的部位;当路线必须平行于发震断层时,宜布设在断层的下盘上。路线设计宜采用低填浅挖的设计方案。

4.3.3  桥梁工程场地范围内有发震断裂时,应进行发震断裂对工程影响的评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本规范第3.4.3条时,可不计及发震断裂错动对桥梁的影响。

    2  不能满足本规范第3.4.3条时,宜采取下列措施:

        1)单跨跨径超过150m的特大桥应避开主断裂,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9度地区,其避开主断裂的距离为桥墩边缘至主断裂带边缘宜分别大于300m和500m;

        2)中小桥梁宜采用跨径较小便于修复的结构,当桥位无法避开发震断裂时,宜将全部墩台布置在断层的同一下盘上。

4.3.4  矿井道路及其桥梁、涵洞、支挡等工程,应根据抗震设防类别和地震作用进行相应的抗震设计。

4.3.5  矿井道路(公路)工程及其桥梁、隧道、涵洞、支挡等工程抗震及抗震措施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和《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的规定。

条文说明

4.3.1~4.3.4  矿井道路主要为矿井生产、生活、消防救护、安全卫生等要求而设,一般属汽车专用公路性质,为矿井建设的配套工程和附属工程。

    矿井主要道路指矿井进场公路、运煤公路、货运公路,以及区内矿井主工业场地至其他主要矿井井口场地、至矿(厂)点之间的联系道路等主要生产、辅助生产道路。

    矿井一般道路指主工业场地通往风井场地的道路、通往矸石周转场地的排矸道路、通往爆炸材料库场地的道路、通往邻近矿井场地的铁路装车站场等辅助生产道路。

    矿井其他道路指主要道路、一般道路以外的其他辅助生产道路,如至高位水池、场外变电站、塌陷区治理区的道路等。

    矿井道路等级划分和主要技术标准的选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的规定。桥涵分类按桥梁多孔跨径总长或单孔跨径长度,可分为特大桥、大桥、中桥、小桥和涵洞五类,见表2。

表2  桥涵分类表

    表2中单孔跨径是指标准跨径;梁式桥、板式桥以两桥墩中心线之间桥中心线长度或桥墩中线与桥台台背前缘线之间桥中心线长度为标准跨径;拱式桥和涵洞以净跨径为标准跨径。

    梁式桥、板式桥的多孔跨径总长为多孔标准跨径的总长;拱式桥为两岸桥台内起拱线间的距离;其他形式桥梁为桥面系车道长度。

    管涵及箱涵无论管径或孔径大小、孔数多少,均称为涵洞。

5 井下工程

5.1 一般规定
5.2 井巷支护
5.3 安全出☐
5.4 井下主排水
5.5 提升设施

5.1 一般规定

5.1.1  井巷工程应避开活动断层。

5.1.2  井筒应选择在基岩稳定、表土层相对较薄,且工程地质条件好的地段,并应避开危险地段。

5.1.3  井口附近岩质边坡高度超过30m、土质边坡高度超过15m的边坡工程,应进行抗震专项设计。

条文说明

5.1.1  活动断层为晚第四纪以来有活动的断层。矿区总体划分井田时,应以活动断层作为井田的自然边界;井田内应以活动断层作为采区边界;井巷工程应绕避该种断层。

5.1.2  对井筒抗震不利的危险地段包括大构造带、岩溶发育地段、掩覆老采空区地段等。

5.1.3  对于岩质边坡高度大于30m、土质边坡高度大于15m的边坡工程,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3的规定外,尚应进行专项设计,采取有效、可靠的加强措施。

5.2 井巷支护

5.2.1  立井井筒支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地表以下30m内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地表以下50m内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5.2.2  斜井井筒、平硐支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埋深20m内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埋深30m内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5.2.3  风硐及安全出口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5.2.4  井下巷道在穿过断层和破碎带时,宜采用拱形断面,并宜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5.2.5  斜井和平硐的硐口应设置硐门。端墙与硐门连接段应整体灌注或在其连接缝处加设短钢筋。

条文说明

5.2.1  1976年唐山地震调查的31个立井井筒,支护材料有砖、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等,井筒直径3.0m~7.5m不等,穿过地层有表土层、饱和砂土层及基岩,无一发生严重破坏,发生破坏部位深度一般距离地表较浅,破坏深度普遍小于20m,破坏深度超过50m的仅有4个。因此加强立井井筒浅部的井壁结构强度是有必要的。

5.2.2  斜井及平硐的加强支护深度范围可根据立井井筒确定,考虑斜井、平硐井口以上一般具有一定范围的上覆岩层,故适当减少加强支护的深度范围。本条中所指埋深为相对井口底板标高的埋深。

5.3 安全出口

5.3.1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梯子间应采用折返式布置。

5.3.2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作为安全出口的立井井筒应每隔200m设置一个休息点,非冻结段休息点可采用在井壁上开凿壁龛的形式,冻结段休息点可采用扩大梯子间平台的形式。

条文说明

5.3.2  非冻结段休息点壁龛一般应采用拱形断面,长一般为2.0m,宽一般为1.5m,高度不小于1.8m;冻结段休息点采用扩大梯子间平台形式的,扩大平台的面积不小于3m2,单层扩大梯子间平台有难度的可采用多层扩大平台的形式。


5.4 井下主排水

5.4.1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井下主排水泵房的布置,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涌水量大小,预留一台或两台水泵位置。

5.4.2  向下水平延伸的矿井,宜保留上水平的排水工程设施。

5.4.3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宜在正常排水系统的基础上,另外配置具有独立供电系统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泵。

条文说明

5.4.1  地震后矿井井下涌水量会骤然增加,唐山地震也证实了这一点。据多个矿井统计,震后涌水量是震前的1.44倍~5.07倍。因此震后增加临时排水设备是必要的。

5.4.3  本规范第5.4.1条是在主排水泵房设计时考虑留有方便增加临时排水设备的条件,一旦震后涌水量增加可迅速增加排水设备形成排水能力。本条系参考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考虑到高烈度震后矿井有突水的可能,在设计时考虑安装一定数量的潜水泵设备作为抗灾排水系统,当涌水量增加后该系统可立即投入运行,既节省了安装临时设备的工作量,更重要的是能赢得可贵的排水时间,且潜水泵设备不怕水淹,在水淹的情况下仍能继续工作,可避免淹井或延缓淹井,为人员撤离和抗灾赢得时间,同时也为快速恢复生产创造条件。本条规定与本规范第5.4.1条不重复设置。

5.5 提升设施

5.5.1  地震设防区,全立井开拓、井深超过500m的矿井,副井只有一套提升设备时,应设置交通罐提升设备,并应满足应急提升要求。

5.5.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矿井提升设备采用多绳提升机时,宜采用落地式布置。

5.5.3  提升机房的桥式起重机应具有防坠落措施。

5.5.4  罐笼或箕斗宜采取平卧进入井塔的安装方式。

条文说明

5.5.2  就井塔设计而言,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时,土建也能满足要求。但从唐山地震情况来看,井架的破坏程度要比井塔轻,恢复起来快,相对也容易一些。因此,本条建议在高地震烈度区条件具备时宜优先考虑落地式钢井架方案。

5.5.3  从唐山地震情况来看,震后大部分提升机房因起重机坠落,导致设备被砸坏。如果能采取防止起重机从轨道上坠落的保护措施,那么就可避免或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

6 矿井地面工程

6.1 一般规定
6.2 井架
6.3 井塔
6.4 提升机房
6.5 井☐房

6.1 一般规定

6.1.1  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8度时,矿井的乙类工程应按高于本地区基本抗震设防烈度一度进行结构地震作用计算,以及构件截面抗震验算,并应采取相应抗震构造措施。

6.1.2  地面工程地基和基础型式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除岩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的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高度的1/15。

    2  桩基础埋置深度(不计桩长)不宜小于建筑高度的1/18。

    3  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不宜放置在性质截然不同的地基上,且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

6.1.3  危险地段不得建造乙类和丙类工程,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消除危险因素的措施。

6.1.4  地面工程平面及竖向布置宜简单、均匀、规则、对称,质量分布和刚度比宜均匀,不宜错层。

6.1.5  地面工程体型复杂或刚度有突变时,宜设置防震缝或采取构造措施。

6.1.6  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应可靠连接,并应计及其对主体结构的不利影响。

6.1.7  布置在楼层上的设备支架应进行抗震设计。

条文说明

6.1.1  针对矿井工程中的乙类工程都是相对比较重要的生命线工程,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8度的低烈度区,震后的恢复生产及对财产、人员生命安全的保护相对较高,对此类建筑本规范提出在抗震设防烈度下提高一度进行设计。

    根据唐山地震矿井工程的破坏程度调研情况分析,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时,采用布置规则的建筑或抗震性能较好的构筑物如井架、井塔,地震损坏较小,设计时可不再提高标准。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高烈度区,本身的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已经很高,对矿井工程中的乙类工程适当提高抗震构造措施。

    唐山原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区,1976年发生了7.8级大地震;汶川原为7度区,2008年发生了8.0级大地震,震中烈度高达10度~11度,人员伤亡大、恢复经费多。地震后两地均提高到8度地震区。

    中国工程院召开的汶川地震重建研讨会建议:中小学、幼儿园、老人院等单位应达到大震可修,医院、通信、消防、救灾等单位要达到大震不坏。

6.1.3  地震时建筑结构破坏,除了地震波直接引起结构破坏外,还与场地条件有关。因此选择有利于抗震的建筑场地,是减轻震害的首要因素。建设场地的划分按本规范第3.1.2条分为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乙类工程是矿井工程中的生命线工程,因此严禁建在危险地段。

6.2 井架

6.2.1  井架应采用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

6.2.2  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区的多绳提升井架,宜采用双斜撑式钢井架。

6.2.3  双斜撑钢井架的立架宜采用吊挂式,立架下端可与井口水平框架采用水平约束、竖向可滑动的连接方式。

6.2.4  井架的抗震等级应按表6.2.4确定。

表6.2.4  井架的抗震等级

    注:重点设防类(乙类)井架抗震等级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从表中选取。

6.2.5  井架应按两个主轴方向进行地震作用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震设防烈度6度时,可不进行水平地震作用计算。

    2  抗震设防烈度7度、8度时,应进行水平地震作用计算。

    3  抗震设防烈度9度时,井架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并应将其与水平地震作用进行不利组合。

6.2.6  井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仅计算水平地震作用时,截面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式要求:

S≤R/γRE             (6.2.6-1)

    2  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截面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式要求:

S≤R                    (6.2.6-2)

    式中:S——地震作用的结构构件内力设计值;

          R——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设计值;

          γRE——承载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规定。

    3  井架按线弹性分析时,水平地震作用可不与竖向地震同时作用。在罕遇地震作用下,计算弹塑性极限使用状态的地震作用时,应计算水平地震作用与竖向地震同时存在的可能性,且水平地震作用的分项系数可取1.3,竖向地震的分项系数可取0.5。

    4  计算地震作用时,提升工作荷载的分项系数可取1.3,重力荷载的分项系数可取1.2,其他荷载可取1.0。

    5  井架高度大于60m,9度地震设防及强台风地区,计算风荷载的分项系数可取0.2。

6.2.7  计算地震作用时井架水平位移值不应大于H/600。

    注:H——井架高度,为井颈顶面至上天轮轴心的距离(m)。

6.2.8  井架应进行地震作用下的稳定性验算,倾覆稳定应按下式验算:

MG/MQ≥1.3               (6.2.8)

    式中:MG——抗倾覆力矩;

          MQ——倾覆力矩。

6.2.9  井架与相邻建筑结构之间应设防震缝。井架防震缝最小宽度应符合表6.2.9的规定。

表6.2.9  井架防震缝最小宽度(mm)

    注:1  表中括号内为防震缝最小宽度,h为与井架相邻的建筑结构高度。

        2  与井口房贴建的井架,尚应按地震作用产生的位移调整其与井口房间距。

        3  混合提升井架,应按箕斗提升井架选取防震缝宽度。

6.2.10  钢井架斜撑的基础不宜与提升机房的基础连接。在地震作用下,基础底部不宜存在零应力区。

6.2.11  钢井架斜撑基础的地脚螺栓应进行抗震验算,斜撑基础表面应配抗裂钢筋。

条文说明

6.2.1  开滦煤矿15座钢井架位于9度~11度区,在没有抗震设防的情况下都经受住了强烈地震的考验,这主要是由于钢井架设计时是由断绳荷载控制,具有结构自重轻、地震惯性力小、材料强度高、延性好的优点。

    从唐山地震情况来看,井架的破坏程度要比井塔轻,恢复起来快,也容易一些。因此,建议在高地震烈度区除因场地布置、设备条件等限制外,宜优先考虑落地式钢井架方案。

6.2.2  多绳单斜撑钢井架是斜撑采用铰接支撑于立架之上,相对于双斜撑钢井架刚度较小,在受水平荷载作用下变形较大。单斜撑井架立架落于井颈上,而斜撑基础落于天然地基上,在地震过程地表产生竖向位移时受力复杂,易倾斜,所以本条规定对于多绳提升钢井架,宜采用双斜撑形式。

6.2.3  双斜撑形式多绳提升钢井架结构,立架的结构形式主要有两种:吊挂式和非吊挂式。吊挂式是立架吊挂于斜撑上部横梁之下,下端与井颈脱开,但是限制立架底部的水平位移。非吊挂式是立架落于井颈上,上部与斜架脱开,结构体系是独立的。

    通过对不同烈度的吊挂式井架进行计算,地震作用和立架的自重产生的内力远小于钢丝绳破断荷载产生的内力,不会增加斜撑的杆件截面,而且立架杆件处于受拉状态,而非吊挂式立架在地震作用下杆件处于压弯状态,所以吊挂式抗震性能和经济性均较好。

6.2.5  钢井架的抗震性能较好,抗震设防烈度6度时,可不进行水平地震作用计算,但是在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8度时,对于混凝土井架、桁架式单绳钢井架、多绳单斜撑钢井架立架部分杆件为地震力控制,应进行水平地震作用计算。

    在高地震烈度下,竖向地震作用中上部可产生拉力。因此井架的竖向地震作不可忽视,应在抗震验算时考虑。

6.2.7  根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容器与罐道梁之间的最小间隙值为40mm(钢罐道)、50mm(木罐道)。在地震作用下井架结构变形较大可能导致间隙过小,无法迅速恢复提升。

6.2.9  由于井架和相邻建筑结构型式不同、高度不同、刚度不同、自振周期也不同,在地震作用下井架和相邻建筑之间很容易互相碰撞而产生破坏。因此,井架与相邻建筑之间必须设防震缝,基础宜脱开。本条在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基础上作了简化,并与井塔的防震缝在要求形式上作了统一。

6.2.10  井架与提升机房是结构形式完全不同的两个独立建构筑物,在地震作用下动力表现形式完全不同,如钢井架斜撑的基础与提升机房的基础连接受力比较复杂,应脱开。

    井架斜撑与基础一般为铰接连接,当底部存在较大的零应力区时基础容易发生倾斜并导致与斜撑连接部位破坏。当存在零应力区时,面积不应超过基础底面积的15%。在基础设计时应使外荷载相对于基础形心的偏心距尽量小,并校核受压边缘的压力是否满足承载力要求。

6.2.11  在唐山矿11度区,大地震时4个50mm的钢井架斜撑基础柱脚螺栓一个剪断,三个拔出70mm~130mm,斜撑柱脚螺栓拔出,基础开裂比较普遍。

6.3 井塔

6.3.1  井塔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且井塔高度大于60m时,宜采用钢结构。

6.3.2  抗震设防区井塔的高度不宜超过表6.3.2的规定。

表6.3.2  井塔的高度(m)

    注:1  井塔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2  筒体包括筒体、筒-框型及筒中筒结构。

        3  按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适用的最大高度。

6.3.3  井塔的抗震等级应按表6.3.3确定。

表6.3.3  井塔的抗震等级

    注:1  重点设防类(乙类)井塔抗震等级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从表中选取。

        2  当建筑场地为Ⅰ类时,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减少1度确定抗震等级,抗震等级为四级时不再降低。

        3  超过本表上限时,应采取比对应抗震等级更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

6.3.4  钢筋混凝土井塔宜采用矩形布置,平面可对称于井筒中心线,竖向宜上下一致。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8度时,提升大厅不宜采用悬挑结构。

6.3.5  钢筋混凝土井塔宜采用筒体结构,除底层及提升大厅外,各楼层的竖向间距宜均匀布置。

6.3.6  井塔与贴建建筑结构之间应设防震缝,防震缝最小宽度应符合表6.3.6的规定;贴建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时,防震缝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00mm;贴建建筑结构为钢结构时,防震缝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50mm。

表6.3.6  井塔防震缝宽度(mm)

    注:h为贴建的建筑结构高度。

6.3.7  井塔应按两个主轴方向进行地震作用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和8度时,应进行水平地震作用计算。

    2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井塔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并应将其与水平地震作用进行不利组合。

6.3.8  井塔地震作用计算和结构抗震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规定。

6.3.9  柱在底层不应中断,壁板、钢支撑应双向布置,且宜竖向连续。

6.3.10  钢筋混凝土井塔壁板上的门窗洞口宜上下对齐,洞边距端部不宜小于1000mm。

6.3.11  钢筋混凝土井塔壁板宜设壁柱,壁板厚度不宜小于层高的1/35或柱间宽度的1/35,其厚度不应小于250mm。壁板厚度不满足条件时应进行稳定验算,壁板应双层双向配筋。

6.3.12  井塔各层楼板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套架及提升孔处楼板开洞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口周边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50mm,单层单向配筋率不宜小于0.3%,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且宜采用双层双向配筋。

    2  洞口边缘宜设置边梁、暗梁。暗梁纵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根数不应少于4根。

6.3.13  混凝土结构井塔梁与柱或壁柱的节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纵向受拉钢筋在柱或壁柱中的锚固长度和柱纵向受拉钢筋在基础中的锚固长度,应为laE+5d。

    2  梁、柱端箍筋加密区,箍筋最大间距应为8d且不大于100mm,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

    3  梁柱连接点处节点核心区,箍筋最大间距应为8d,且直径不应小于10mm。一级、二级、三级框架节点核心区配箍特征值分别不宜小于0.12、0.10和0.08,且体积配箍率分别不宜小于0.6%、0.5%和0.4%。

    注:d为纵向钢筋直径。

6.3.14  钢结构井塔的节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与柱连接应采用柱贯通型,框架梁宜采用悬臂梁端与柱刚性连接,梁的现场拼接可采用栓焊连接或全螺栓连接。

    2  应加厚梁柱节点域的腹板厚度或增设水平和斜向加劲肋。

    3  钢井塔的钢梁应与楼板牢固连接。

条文说明

6.3.1  井塔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箱型或箱框型结构,也可以采用钢结构。钢筋混凝土井塔应减轻结构自重,在地震区减轻自重降低地震影响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技术措施。

    唐山矿为11度区,新风井井塔直径Φ12m钢筋混凝土结构,底层进出车开了大洞口,与上层刚度差别大,地震时折断,坠落约6m歪斜。

    徐家楼为8度区,新井井塔为钢筋混凝土箱型结构,由于位于砂土液化区,震后不均匀沉降倾斜,底部有明显裂缝,修复后能继续使用。钢筋混凝土井塔应坐落在坚实土层上或全部消除可液化地基。

6.3.6  由于井塔和相邻建筑结构型式不同、高度不同、刚度不同、自振周期也不同,在地震作用下,井塔和相邻建筑之间很容易互相碰撞而产生破坏。因此,井塔与相邻建筑之间必须设防震缝。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与《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相邻建筑的最小抗震缝宽度为100mm,本条按此标准调整。

6.3.9  震害调查表明,破坏性强震具有持续时间长、脉冲往复次数多等特点,对房屋造成累计破坏。仅有一道防线的单一结构体系的房屋一旦破坏,持续地震将会造成房屋的倒塌,当房屋采用多道(两道及以上时)防线,后续的防线能接替抵抗后续的地震冲击,从而保证房屋最低限度的安全。由于地震的倒塌是由于结构丧失承受竖向荷载的能力而破坏,因此第一道防线应优先选择不负担或尽量少承担重力荷载的构件,即使第一道防线破坏,也不会对整个结构的竖向承载力有较大的影响。由于井塔一般为筒-框架结构,筒壁为第一道防线。承担主要设备及楼板重量的中柱为第二道防线,所以内框架柱不应中断。目前有些井塔设计为方便工艺布置,在第二层设转换过渡层,内框架柱在底层的中断造成了井塔仅为一道防线的结构体系,从抗震要求上是不推荐的。

6.3.11  钢筋混凝土井塔设计时是地震起控制作用,井塔自重占总重约90%,壁板约占60%,楼板约占20%,因此减少自重也减轻了地震作用,薄壁板、少楼层的井塔设计,不但能节省材料,还能达到地震时更安全的目的。“壁板厚度不宜小于层高的1/35或柱间宽度的1/35”,参见《煤矿多绳提升井塔土建设计暂行统一技术条件》(1975)第4.4.3条。

6.4 提升机房

6.4.1  提升机房宜采用钢结构,地下部分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6.4.2  提升机的基础宜与提升机房的基础及工作平台脱离布置,其基础宜布置在相同地基特征的土层上。

6.4.3  提升机房的山墙宜采用轻型墙体。

6.4.4  提升机房屋顶不应设置工艺设备及其附属建筑。

6.5 井口房

6.5.1  井口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时宜采用钢结构。

6.5.2  主斜井井口房与主斜井输送机传动设备的基础应脱开。

6.5.3  与井口房合建的高压配电室、空气加热室、变频器室及主控室等附属建筑,应采用与井口房相同的结构形式。

7 选煤厂工程

7.1 工艺布置
7.2 建筑结构
7.3 构造措施
7.4 栈桥
7.5 煤仓

7.1 工艺布置

7.1.1  选煤厂生产厂房工艺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厂房体型宜简单,平面、竖向宜规则,应避免局部突出或严重不规则。

    2  层高和柱网宜统一,不宜错层,不宜采用大跨度多层及复式框架结构。

    3  大型机械设备宜布置在较低的位置或单独设置设备平台,单独设置的设备平台应与厂房的整体框架脱开布置。

    4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厂房各层设备在平面和竖向宜均匀布置。同层同类型的振动设备的主振方向宜统一;缓冲仓不宜布置在厂房顶层,屋顶不应设置水箱。

7.1.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原煤筛分破碎系统不应布置在煤仓的顶上。

7.1.3  选煤厂的主要机械设备不应跨抗震缝布置。

7.1.4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不宜采用沉淀塔;浓缩池应采用落地式布置。

条文说明

7.1.1  本条是对于选煤厂生产厂房工艺布置的一般规定。

    洗选工程的工艺布置,与抗震有着密切关系。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工艺布置应为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创造有利条件。

    1976年唐山地震的破坏情况表明:厂房的立面、平面规整,体型变化小,厂房高度低、重心低,厂房采用钢框架结构等均有利于抗震。

    9度区唐家庄矿选煤厂,主厂房的平面呈L型,纵向跨距为9m,横向跨距有7m和9m两种,跨距大且不规则,结构体型复杂,在地震时发生严重的扭转和应力集中破坏,其破坏程度竟与位于11度地震区的唐山矿新选煤厂主厂房接近。

    10度区马家沟矿选煤厂,主厂房顶部设有缓冲仓、浓缩机等,厂房形成细长条,“头重脚轻”,震害严重。厂房顶层不宜布置缓冲仓,确需布置时仓容量不宜大于300t。

7.1.3  本条所指主要机械设备包括跳汰机、加压过滤机、压滤机、浅槽分选饥、浮选机、振动筛、离心机、破碎机、磁选机、旋流器组及刮板输送机等。各种管路、设备支架等必须跨抗震缝布置的设施,宜采用软连接或其他满足抗震要求的措施。

7.2 建筑结构

7.2.1  选煤厂主要生产厂房结构选型,宜符合下列规定:

    1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时,可选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宜选用钢结构。

7.2.2  选煤厂采用模块式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房主体结构应与模块结构脱开。

    2  模块宜采用钢结构。

    3  各模块之间应设置抗震缝,缝宽不应小于100mm。

    4  模块承重结构应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7.2.3  厂房结构单元平面内,抗侧力构件宜对称均匀布置,并宜沿结构全高设置;各柱列的侧移刚度宜均匀,并宜避免侧向刚度突变。

7.2.4  主要生产厂房采用大跨度框架结构时,应提高框架柱的承载能力,屋盖宜采用钢结构,支撑和屋盖结构应加强连接。

7.2.5  厂房屋盖及其支撑的选型和布置,应将屋盖的地震作用传递到下部支撑结构上。

7.2.6  框架结构的多层厂房不应采用部分由砌体承重的混合形式。楼梯、电梯间及局部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应采用框架承重,不应采用砌体墙承重。

7.2.7  主要生产厂房的围护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围护结构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2  框架结构的填充墙及隔墙宜选用轻质墙体材料。

    3  采用砌体填充墙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

7.2.8  厂房设置变形缝时,应同时满足防震缝的设置要求。

7.2.9  现浇钢筋混凝土厂房的最大适用高度及抗震等级,设有漏斗仓或水池的框架结构、框排架及框架-剪力墙结构,以及钢结构厂房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规定。

7.2.10  选煤厂生产厂房宜采用空间结构计算模型进行地震作用计算、结构构件截面抗震验算及抗震变形验算。

7.2.11  选煤厂生产厂房进行地震作用计算和结构抗震验算时,荷载取值及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结构、构件及装饰重力荷载代表值、机电设备重力荷载代表值和各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

    2  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除各厂房及结构另有规定外,应按表7.2.11选用。

表7.2.11  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

    注:设备自重按永久荷载确定。

7.2.12  结构支承或吊挂贮仓、机电设备支承高度超过楼面1.0m时,应计入水平地震的影响。

7.2.13  选煤厂生产厂房进行地震作用计算和结构抗震验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厂房平面及竖向布置不规则及特别不规则,且布置有储料漏斗仓、水池、大型机电设备等,进行结构分析时,应计及刚度突变对结构内力的影响,建立符合实际的计算模型,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结构扭转影响。

    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地区的大跨度储煤场屋盖结构、高度40m以上的落煤仓、高度30m以上栈桥支架及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高层厂房,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7.2.14  落煤筒抗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落煤筒应进行水平地震作用和作用效应计算,可采用底部剪力法计算。地震影响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规定。

    2  计算落煤筒自振周期及地震作用时,其仓内储料荷载可取用满仓储料荷载标准值的80%。

    3  落煤筒堆料的地震作用力的标准值及仓身截面抗震强度的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 50077的规定。

7.2.15  落煤筒地震作用效应组合,应按下式计算:

S=γG·SGE+γEh·SEk             (7.2.15)

    式中:S——地震效应组合值;

          γG——重力荷载分项系数,可取1.2,对结构有利时可取1.0;

          SGE——重力荷载代表值效应;

          γEh——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可取1.3;

          SE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效应。

7.2.16  落煤筒结构的抗震验算应按下式计算:

S=1.2R                        (7.2.16)

    式中:R——结构承载能力设计值。

7.2.17  落煤筒基础底面在荷载基本组合作用下,基底不应出现零应力区。在地震作用下,高宽比(高径比)大于4时,不宜出现零应力区;高宽比(高径比)不大于4时,可出现零应力区,但零应力区的面积不应大于底面全面积的15%。

7.2.18  下列结构宜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弹塑性变形验算:

    1  特别不规则且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楼层屈服强度系数小于0.5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框排架结构。

    2  柱支承的煤仓结构。

    3  厂房高度大于24m单跨钢筋混凝土结构。

    4  高度大于40m栈桥支架结构。

    5  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的结构。

7.2.19  厂房结构楼层内最大的弹性层间位移角及弹塑性位移角限值,应满足选煤厂功能及厂房结构允许的变形值要求,并宜符合表7.2.19的规定。

表7.2.19  弹性及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值

条文说明

7.2.1  开滦煤矿选煤厂主厂房唐山矿、唐家庄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林西矿、吕家坨矿底部两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以上各层为钢框架结构。其中,唐山矿为11度区,震害最重;唐家庄矿为9度区,震害次之;吕家坨矿为9度区,震害很轻。这表明钢框架结构有利抗震,林西矿、吕家坨矿经受住了考验。

7.2.2  模块式布置的厂房结构,模块结构为独立的结构受力体系,主要用于支承设备,应与主体结构分开并应进行单独的抗震验算,可不考虑风荷载的影响。

7.2.3  开滦煤矿选煤厂震害的经验教训是:主厂房体型应力求简单规整,柱网尺寸和层高宜统一,平、立面尽量避免凹进凸出,高低错落,刚度中心和质量重心尽量接近;设备布置力求均匀,重型设备尽量由高层移至低层,厂房宜尽量降低高度,必要时可布置地下室,工艺布置应尽量避免断梁缺柱的复式框架。

7.2.4  生产厂房的大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于18m的框架。

7.2.19  根据煤矿建筑工艺布置的特点,结合多年实际工程经验,选煤厂生产厂房使用期间主要是设备运转,人员参与的很少,由于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基本实现了无人值守的运营模式,所以选煤厂生产厂房的最大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比一般民用建筑适当放宽。但对于选煤厂生产厂房中高度大于24m的单跨建筑,可采取加强措施或比本规范更严的层间位移角限值,在实际工程应用中是安全可靠的。

7.3 构造措施

7.3.1  厂房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规定。

7.3.2  不规则的选煤厂生产厂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规定提高一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抗震等级为特一级时可不再提高。

7.3.3  落煤筒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筒壁的厚度不宜小于180mm;8度、9度时,不宜小于200mm。

    2  筒壁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水平和竖向钢筋的总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4%;内外层钢筋间应设置拉筋,其直径不宜小于6mm,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拉筋间距不宜大于600mm;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9度时,拉筋间距不宜大于400mm。

条文说明

7.3.2  选煤厂生产厂房根据工艺布置情况,一般都是空旷、高低错落的不规则建筑,以及高度大于24m的单跨建筑,因此本条规定其抗震构造措施比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规定有所提高。


7.4 栈桥

7.4.1  栈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栈桥檐口高度大于10m,且跨度大于18m时,宜采用钢结构。

    2  支承结构采用钢结构时,栈桥结构也应采用钢结构。

    3  栈桥抗震单元的划分可取相应防震缝间的区段。

7.4.2  栈桥设铰支座时应留有足够的行程,并应有消能及防坠落的措施。

7.4.3  栈桥的支承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

    2  同一抗震单元的支承结构宜采用相同材料。

7.4.4  支承结构应进行地震作用的内力组合计算,连接螺栓应进行抗剪计算。 

7.4.5  栈桥支承结构楼层内最大的弹性层间位移角及弹塑性位移角限值,应满足选煤厂功能及厂房结构允许的变形值要求,并宜符合本规范第7.2.19条的规定。

7.4.6  支承结构采用钢结构时,其杆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表7.4.6的规定。

表7.4.6  支承结构杆件容许长细比

    注:表中数值适用于Q235钢,采用其他牌号钢材时应乘以。

7.4.7  栈桥端部与相邻建筑之间应设置防震缝,防震缝的宽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规定。

条文说明

7.4.1  开滦煤矿统计74座各种型式栈桥,在强烈地震作用下,总的来说破坏是严重的。钢结构具有优良的抗震性能,采用钢结构的栈桥震后大部分能保持完好或震害轻微;钢筋混凝土结构具有较好的抗震性能,尤其是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支承结构,破坏虽然严重,但不致发生倒塌;砖石砌体的抗拉、抗剪等性能都很差,自重又大,不利于抗震,震后大部分倒塌或严重破坏。

7.4.2  采用钢支架的钢结构栈桥,其柔性较大,钢桁架的滚动支座支承面应适当加长加宽,并设置防坠措施。

7.4.5  矿井工业建筑内人员活动较少,大多数是运行设备。地震时对人员影响小,其地震作用下的抗震变形验算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比一般民用建筑可适当放宽。但对高度大于24m的单跨支承结构,可采取加强措施或更严格的层间位移角限值。

7.5 煤仓

7.5.1  抗震设防区的煤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煤仓外形宜简单、规则,质量和刚度宜均匀对称。

    2  平面形状宜采用圆形,仓体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3  采用方仓布置时,加强构造措施后可采用单榀框架结构形式。

7.5.2  直径大于18m煤仓宜采用独立布置。煤仓与相邻建筑结构之间宜设置变形缝,变形缝的宽度应满足防震缝的要求,其宽度宜根据结构相对变形分析结果确定,并不应小于100mm。

7.5.3  煤仓与栈桥搭接连接时,煤仓的支承点应满足地震相对位移的要求。

7.5.4  钢筋混凝土煤仓宜选用筒壁支承结构,可采用筒壁、带壁柱的筒壁及柱与筒壁混合支承的结构形式。直径大于15m的深仓,宜选用筒壁和内柱共同支承的结构形式。

7.5.5  矩形煤仓、槽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矩形煤仓、槽仓采用框架结构体系时,支承柱应伸至仓顶,并应与仓壁整体连接。

    2  仓下支承柱宜设柱间支撑,并应加强仓下支承柱的刚度。

    3  应加强基础对支承柱的嵌固作用。

7.5.6  仓上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钢结构,其围护结构应选用轻质材料,柱脚应满足抗剪要求。

    2  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时,围护结构宜选用轻质材料。

    3  屋盖宜采用轻型钢结构。

    4  仓上建筑不宜超过2层。

    5  仓上建筑宜采用向上延伸的仓壁作为支承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仓上建筑应采用向上延伸的支柱或圆形筒壁作为承重结构。

7.5.7  煤仓的地震作用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规定。

7.5.8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下时,钢筋混凝土筒承式圆形煤仓的仓壁与仓底整体连接时,其仓壁、仓底可不进行水平地震作用的抗震验算,其构件应满足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的要求。

7.5.9  钢筋混凝土筒承式煤仓的支承筒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筒壁的厚度,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不宜小于180mm;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9度时,不宜小于200mm。

    2  筒壁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竖向或环向钢筋的总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4%;内外层钢筋应设置拉筋,其直径宜大于6mm,间距宜小于500mm。

    3  仓下支承筒壁的开洞率不宜大于50%,洞间的中心角宜大于45°。

7.5.10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仓上建筑框架结构应按抗震等级三级采取抗震措施,8度时应按二级采取抗震措施,9度时应按一级采取抗震措施。

条文说明

7.5.1~7.5.4  开滦煤矿震害调查表明,钢筋混凝土圆筒仓的抗震性能较好,震害程度较轻,在轻微破坏与基本完好之间,有填充墙的钢筋混凝土框架支承方仓的抗震性能也较好,震害程度在中等破坏与轻微破坏之间,砖砌圆筒仓的抗震性能最差,震害最严重,接近于完全倒塌。

    范各庄矿为9度区,铁路装车仓为8个直径8m的圆筒仓组成的单排砖砌跨线仓,地震中倒塌5个,严重破坏3个。

7.5.5  矩形煤仓、槽仓采用框架结构时,支承柱只到仓底不向上延伸,容易形成上重下轻,上刚下柔的结构,对抗震不利。支承柱延伸到仓顶,可减少刚度突变,支承柱底端与基础的连接有较强的固接性能,增强基础与上部结构的整体性。仓下支承柱间设置必要的柱间支撑,不便双向设置时可单向设置。这些构造措施有利于结构吸收较多的地震能量,达到减少震害的目的。

7.5.6  通过对开滦煤矿震害调查发现,煤仓的仓顶震害普遍较为严重,其结构型式值得研究。在高烈度区,层数要控制,宜采用轻型围护。

7.5.10  仓上建筑一般为框架结构,下部仓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上下刚度差距很大,可以认为把仓上建筑置于刚性地面上,但仓上建筑又在煤仓顶部很高的位置,与一般的框架结构有所不同。为了方便实际工程的应用,并结合煤矿建筑的实际使用情况,仓上建筑的抗震等级根据设防烈度来确定。

8 供配电与综合信息化

8.1 一般规定
8.2 供配电系统
8.3 供配电设备安装
8.4 综合信息化

8.1 一般规定

8.1.1  下列设施应属重要电力设施:

    1  矿井地面主变、配电所及井下主(中央)变、配电所。

    2  直接向一级负荷供电的变(配)电所。

    3  矿井应急电源。

    4  发生地震后对抗震救灾和生产恢复有重要意义的系统或单位的变(配)电所。

    5  矿井电源线路。

8.1.2  重要电力设施中的电气设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50260和《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设计规范》GB 50556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

条文说明

8.1.1  重要电力设施是矿井的生命线,在建筑结构和设备安装方面应加强抗震措施,有利于抵御地震灾害,为灾后恢复创造条件。

     所述应急电源系指发电机组、专用的馈电线路等服务于矿井重要负荷的应急电源。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照明等系统所使用的蓄电池、UPS等应急电源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目前许多地方及有关单位相继出台了矿井设置应急电源的有关规定,应急电源有利于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包括地震灾害)情况下保障人员安全,应列入重要电力设施中。鉴于目前对应急电源的供电负荷范围、持续供电时间等具体细节尚无统一认识,本规范暂不对应急电源的具体内容进行规定。

8.2 供配电系统

8.2.1  矿井主变(配)电所的选址和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的规定。

8.2.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电装置,宜采用室外式配电装置,并宜采用中型布置方式。

8.2.3  矿井电源线路及向重要电力设施供电的6kV~110kV架空线路,其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径应避开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地层错位等地段,并宜避开可液化砂土地基。

    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各线路均应采用单回路架设方式,且应沿不同路径架设。

    3  必须沿相同路径架设时,不同电源线路之间的距离应大于倒杆距离。

8.2.4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时,矿井电源线路及向重要电力设施供电的电缆,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择路径时宜避开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地层错位的地段。

    2  两回电缆应沿不同路径敷设,只能在同一电缆沟内敷设时,应采用阻燃电缆且应分别敷设在沟的两侧。

    3  在电缆隧道内敷设时,隧道内照明、通风、排水等设备的负荷等级不应低于所有在隧道内的电缆供电负荷等级中的最高者。

条文说明

8.2.2  虽然室内成套电气设备本身的抗震能力优于室外安装的独立式电气设备,但当地震烈度较高时,建筑结构的抗震能力就成为恢复供电的基础性因素。

    唐山地震的经验表明,室外配电装置虽然受损严重,但由于不受破损建筑结构影响,检修和恢复供电的速度均较快。目前,汶川灾区尚有部分变电站在破损建筑结构内运行,成为供电隐患。

    考虑到室外布置受气象条件、污秽等级、地形条件、土地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无法作出统一规定,本条文规定“宜采用室外式配电装嚣,并宜采用中型布置方式”。

8.2.3、8.2.4  这两条规定的主要目的是减少两回电源线路同时受损停电的概率,为灾后恢复提供条件。

8.3 供配电设备安装

8.3.1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时,矿井主变(配)电所的变压器、消弧线圈、集合式电容器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取消滚轮及轨道,并应直接固定在基础上,同时应加宽基础。

    2  设备引线及设备间连线应采用软导线,且软导线不宜过长;当采用硬导线时,应有软导线或足够伸缩长度的伸缩接头过渡。

    3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35kV及以上主变压器宜增设对角拉线固定。

8.3.2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时,高瓦斯矿井井下供配电设备宜采用隔爆型或本安型电气设备;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采用隔爆型或本安型电气设备,且设备之间应采用软连接。

8.3.3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重要电力设施宜采用无油电气设备。

8.3.4  矿井电源线路及向重要电力设施供电的6kV~110kV架空线路,不应采用瓷横担。

条文说明

8.3.1  35kV及以上主变压器增设对角拉线加强固定是唐山地震的经验。变压器类安装设计的其他抗震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设计规范》GB 50556的规定。

8.3.2  地震后,井下有可能出现瓦斯、煤尘的异常升高,采用隔爆型(或本安型)电气设备可降低瓦斯、煤尘爆炸等次生灾害发生的可能。

8.3.3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降低设备受损后发生火灾的可能性。

8.3.4  瓷横担在地震作用力下易受损,不能应用在重要线路上。

8.4 综合信息化

8.4.1  矿井应设置信息化系统,其调度监控中心宜独立设置。

8.4.2  井下环网设备宜落地安装在硐室内。

8.4.3  矿井宜设置卫星通信设施。

8.4.4  下井电话电缆地面部分宜埋设于地下或沿电缆沟敷设,不应沿建筑结构外墙吊挂。

8.4.5  通信中心的电源应按二级负荷设计,并应配备有UPS作备用电源,其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8h。

8.4.6  调度监控中心机房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的规定。

条文说明

8.4.1  矿井信息化系统是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建设的必要条件之一,矿井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有利于地震后救援的实施。调度监控中心是矿井信息化系统的核心大脑,独立设置便于地震的设防和震后的恢复。

8.4.2  井下环网设备有壁挂和落地安装两种方式,落地安装能减少地震造成的损失。

8.4.3  在震后其他通信手段瘫痪的情况下,利用卫星通信设施及时与外界取得联系,对及时了解灾害状况、缩短救援时间、降低灾害损失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汶川“5.12”大地震,有线、无线通信系统震后瘫痪,震后的信息就是利用县城的卫星电话传递出来的。

8.4.5  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将矿井信息系统划分为二级负荷,通信中心的电源按二级负荷设计与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 50215的规定相一致。通信中心是矿井内部及与外部通信的枢纽,保证通信中心电源的可靠性,是维持通信畅通的有力保障,因此规定除外部电源外还应设有备用电源。

9 给排水供热与瓦斯储配

9.1 水源
9.2 给水排水
9.3 供热
9.4 瓦斯储配

9.1 水源

9.1.1  矿井水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矿井宜自建水源,水源的数量不宜少于两个,且宜采用不同类型的水源。

    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矿井应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一个水源应按抗震救灾水源的要求设计。

    3  应选择地震破坏小、灾后使用条件好的水源作为抗震救灾水源。

    4  赋存于基岩含水层的地下水可作为抗震救灾水源,其中自流水或水位埋深浅的承压水宜选择作为抗震救灾水源。

9.1.2  抗震救灾水源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源工程的选址及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的规定。

    2  深井取水设备宜采用潜水泵。

    3  管井水泵安装段的深度应留有冗余。

    4  取水泵房应有使用人力装卸设备的条件。

9.1.3  确定为抗震救灾水源的矿井井下水源,应根据水文地质及技术经济条件采取下列保障灾后供水能力的措施:

    1  平时仅向井下供水的井下水源应预设临时转换为向地面供水的设施。

    2  平时向地面供水的井下水源宜预设临时扩大供水能力的设施。

条文说明

9.1.1  本条是对抗震设计中矿井水源选择的规定。

    1  在强烈地震发生后,由于水源条件不同,震后受到破坏的程度也不相同。多个水源震后维持部分供水能力的概率较大,有助于震后的恢复工作。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规定:“位于地震区的大、中城市中的给水水源、气源和热源的设置不宜少于两个。”矿井不属于大、中城市,但多数矿井独立于其他人员集中区域,需要单独解决水源问题,这一点与大、中城市相同。另外,多数矿井在地下开拓,揭露或接近地下含水岩层,有相当多的地下水涌出。这些条件为发现地下水提供方便,建设多个水源相对容易。保留可供生活饮用的水源对本单位及周围区域灾后恢复意义重大,故专门作出本款规定。

    2、3  选择条件好的水源,重点采取加强抗震能力的措施,使其在震后仍旧能够提供有效的供水服务,代价小而实效显著。故提出“抗震救灾水源”的概念,并在后续的几条提出一些具体的要求。

    抗震救灾水源用于灾区人民的生活及震后恢复建设工作,应提供符合饮用水标准的用水。污水再生水源不应列入抗震救灾水源,但水质符合标准的净化后矿井水是可以的。

    4  根据资料,地震造成第四系含水层液化,水源井受到挤压变形,管井受到破坏;地震后地表变形、地表水源的取水构筑物倒塌,会造成水源失去取水功能。而那些取用基岩含水层的水源井则损坏较小。

    承压水水位高,便于取水。水位高于地表的自流水,取水不需要动力,对震后快速恢复使用有利。

9.1.2  本条从提高水源可靠性出发,规定了水源工程设计的若干重要原则。

    1  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工程的抗震规定。这里主要指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对场地选择及对工程布置作出的重要规定。

    2  潜水泵的电动机与泵体一同设在井下,不需要长传动轴。如果管井因地震发生变形,则潜水泵运行受到的影响很小。

    3  大地震发生后,地下水位可能发生改变。如果原来泵体没入水中的深度不大,则可能在水位下降时发生吊泵,无法取水。而管井设计时往往为了节省投资将管径下部的管径缩小,水泵无法向下延伸。为了适应抗震救灾,则应将管井的下泵段从正常的深度再向下多延伸一定深度,比如15m左右。这样震后的取水可靠性就能得到较大提高。

    4  取水泵房平时维修多采用电动机械装卸设备。震后恢复供电需要一段时间,如果泵房的构造不便于人力手动机械操作,则给恢复供水造成困难。以往的水源井多设可打开的房顶,现在则有可能只留安设吊车的环。无论何种方法,目的都是震后能尽快恢复取水功能。 

9.1.3  井下水源指的是取水设施设在矿井井下的供水水源。井下水源工程可能包括井下涌水的收集和储存设施、取水钻井及取水以及加压设施等,也可能包括设在井下的矿井水净化处理设施以及上述工程配套的管道工程及动力、控制系统等。矿井井下水源受震害一般较轻,是相对可靠的。但作为抗震救灾水源应为震后取用方便创造条件。

    在矿井运行期间,井下水源就具备平时用不着的抗震救灾供水能力,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必要的,但考虑预先设置一些简单措施,使震后方便快速地转换成抗震救灾状态,却是可行的和必要的。本条即为这一方面的规定。这些措施可从下列各项中选择:

    (1)设置备用取水钻孔。

    (2)预留增加水泵及电器设施的位置。

    (3)预设备用的井下输水管道。该管道应:

        1)延伸至距离矿井井口较近处;

        2)设置带阀门的接管口;

        3)接管口的规格应与该水源的供水能力相匹配;

        4)接管口位置应便于人员操作。

    (4)预留灾后安装新管道的位置及安装管道的支承构件。

    (5)井下水源的取水、输水设施的设计规格适当放大。

    以上措施是供选择的参考项,并不全面。随着技术进步,将有针对具体情况的更好方法可供采用,实际应用不要受以上举例的限制。

9.2 给水排水

9.2.1  矿井给排水工程设计,除应满足正常功能外,还应根据具体条件采取防灾、减灾及为震后救灾提供服务的措施。

9.2.2  矿井给排水工程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的规定。

9.2.3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地面输水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线宜避歼采煤地面沉陷区。

    2  输水管线应采用双管供水,两根管宜采用两条不同路径。

    3  敷设于地面沉陷区的输水管线应采用有利于适应地表变形的技术措施。

    4  预测地面变形较大地段的管线宜设置可伸缩管件。

    5  管道连接应采用抗拉的方式。

    6  钢制接头管件及零件应加强防腐。

9.2.4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矿井场地给水主干管道宜采用地沟敷设。

9.2.5  矿井场地供水系统的蓄水池宜采用圆形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单池容量不宜超过500m³。

9.2.6  矿井场地及居住区的供水调节设施,宜采用高位水池或变频调速供水装置。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地区不应采用水塔。高位水池不应布置在抗震不利或危险地段。

9.2.7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矿井的给水处理、矿井水处理及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多单元组合的整体构筑物。

    2  上下游构筑物之间的水位差宜增加0.3m以上的冗余。

    3  宜减少水的中间提升环节。

    4  盛水构筑物应设置溢流口,并应将溢流水有组织排放。

9.2.8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排水管道的设计坡度宜增加冗余。直接排至水体的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倒灌的措施。

9.2.9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安装在构筑物上的支架、吊架及托座不应采用膨胀螺栓。

条文说明

9.2.1  防灾、减灾及为震后救灾提供服务的措施,应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一般应包括系统设置和结构处理两方面的措施。一些重要的细节内容在相关的国家标准中已有规定,不在此重复。

9.2.2  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主要对给排水管线设计、盛水构筑物以及泵房设计中的结构抗震作出规定。其中第5.5节规定了埋地管道的抗震验算,第6章专门对盛水构筑物的结构计算及抗震措施作了规定;第10章对管道工程的抗震结构设计作了规定。各类地震设防都应该按该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本规范不再赘述。

    但是,本标准着眼于较大地震和地震后的抗震救灾,并且矿区也有一些特殊性。故在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作出的规定内容之外,对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8度的矿井作了特殊规定,分别在后面各条中予以规定。

9.2.3  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关于输水管线作了有关于线应敷设成环状,给水管道的管材材质应具有较好的延性,承插连接的接头材料宜采用柔性材料以及倒虹吸管、架空管道应采用焊接钢管,穿越铁路和主要交通干线以及位于地基土为液化土地段的管道宜采用焊接钢管等规定。由于采煤引起地表发生下沉,增加了特殊因素。另外,矿区一般处在人口密度较小区域,管线选择范围较宽广。故本条将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没有提到或要求不具体的内容列为本规范增加的新规定。

    1  地下煤层采煤后会引起地表沉陷。地表沉陷发生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会是一个逐渐发生的过程。在遇到地震影响的时候会集中发生沉陷。对于管道具有较大破坏性,虽然矿井的供水管线不一定能完全避开沉陷区,但管线选择还是尽量避开为好。

    2  由于各方面的条件不同,不同路径的管线受损的情况也很不相同。通过尚未采空或地面沉降已经完成的路径则地表变形小。同一路径的双管容易同时被破坏,故不同路径的双管保持部分输水功能的概率加大。

    3、4  管道采用砂垫层、采用强度较高的管材、提高管接头的抗拉能力以及采用伸缩管件等都是使管线在地面变形中保持完好的措施。

    5  一些给水管材采用的承插接头基本不能承受拉力,考虑抗震因素就应该避免采用。抗拉的管材连接有如下实例:钢管道采用焊接,铸铁管采用自锚式连接,非金属管道采用卡箍连接。

    6  埋地管道各种接头的焊缝及金属配件处应采取有效防腐措施。地震资料表明,使用时间较长的管线地震中常常在接头处断开。特别要注意的是非金属管道本不用另外考虑防腐措施,但其卡箍接头含有金属配件,应采取防腐措施。在设防烈度高的地震区,同时又是塌陷区的管道敷设时应引起特别的重视。

9.2.4  采用地沟敷设给水管道,能大大提高管道在发生变形时保持完好的性能。由于地沟敷设管道便于维修和更新,在有条件的地方早已被采用。重要的管道提高敷设标准对平时的运行管理也有利,抗震是又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故对于设防烈度大的地区推荐采用管沟。

9.2.5  为了提高水池的强度和刚性,增加抗震能力规定此条。

9.2.6  水塔在地震中倒塌会带来较大的次生灾害。而高位水池或变频调速供水装置是代替水塔的供水调节设施,已经普遍采用。高位水池应考虑设置在工程地质优良的地点,以防发生较大次生灾害。地震设防烈度高的区域更不应忽略。

9.2.7  在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基础上,本条为各类水处理构筑物抗震设计新增了规定。

    1  多单元组合成整体构筑物,并加强其强度,可以在地面变动时依靠自身的强度和整体性,保持原来的功能,提高抗震能力。煤矿的水处理规模一般比城市水厂小,构筑物相对较小,实现整体构筑物并保持整体强度是容易做到的。这样设计的构筑物还有利于减少水的中间提升环节,使系统简单,有利于恢复。为减少不同构筑物之间互相影响的可能,应按国家标准规定分散布置。

    2  这里的水位差指的是未组合成整体构筑物的上下游单元之间的高差关系。除按满足正常水力条件外还应考虑更多的情况。地震之后地面变形会使高差发生改变。设计时留出冗余可增加震后维持功能的概率。

    3  水的中间提升要使用动力。地震后动力一段时间不能恢复,故减少中间提升环节可避免这个恢复功能的障碍。

    4  地震后造成停电,水处理设施暂时不能运行,但会有污水或矿井水继续流进水处理厂,发生无组织的溢流会造成二次灾害。做好溢流的有组织排除可避免二次灾害。

9.2.8  大地震后地面变形,排水管道坡度随之改变。排水管道的设计留有一定冗余有可能使震后仍然维持功能。如果条件容许设计考虑大一些的坡度,例如比标准坡度增大0.003~0.005,是有利而无害的。

    防止震后发生倒灌的措施之一就是抬高排水口设置高度。当然,还有在排出口设置止回阀等其他方法。

    以上措施是否能在设计中实现要看具体条件。为留出冗余而增加过多的工程造价是不好的。但很多场合实现本条规定增加的造价很少,且对平时运行也有利。设计中不要忽略这个因素。

9.2.9  由于目前工程中经常采用构筑物主体完工后,再在墙体上打洞用膨胀螺栓安装管道及设备支架,不利于抗震,故作此条规定。

9.3 供热

9.3.1  锅炉构架不应兼作结构的受力构件。锅炉构架与结构间的连接平台等连接件应采取一端固定、一端简支的方式。

9.3.2  立式锅炉、卧式快装锅炉、热力式除氧器等大型设备,应固定在设备基础上,不得浮置。水泵与电动机的基础应采用整体式。

9.3.3  热力式除氧器水箱应有限位装置,但不应影响水箱的热膨胀。

9.3.4  安全阀宜选用弹簧式。当采用杠杆式安全阀时,应有防止重锤移动的固定装置。

9.3.5  分汽缸和水加热器不应固定在砌体墙上,宜采用支墩或落地式支架支承。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采用支墩或落地式支架支承。支墩不应采用砌体结构。

9.3.6  钢板烟囱的拉线不应锚固在砌体墙上。

9.3.7  供热热源系统应设有紧急排放水的设施,设备与管道连接应采用柔性连接方式。

条文说明

9.3.1~9.3.7  按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规定,锅炉选择时锅炉本体抗震性能应满足“其结构应与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相适应”的要求。

    快装锅炉可将锅炉条形底拖板与混凝土基础预埋板进行焊接固定。

    大型锅炉构架抗震设计的构造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钢结构设计规范》GB/T 22395的规定。

9.4 瓦斯储配

9.4.1  瓦斯储配场站建设场地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的规定。

9.4.2  瓦斯储配场站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场站的总进出口管上,应设置快速切断阀门,其位置应设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2  泵的基础与电动机的基础应采用整体式。

    3  场站内管道组成件不得采用铸铁材质。

    4  压缩机、泵的进出口管上应设有柔性连接。

    5  燃气调压站的调压器、过滤器以及前后设置的阀门,应设置支、卡架。

9.4.3  水槽式瓦斯贮气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贮气罐进行抗震强度验算时,宜只计算水平方向的地震作用。

    2  位于Ⅲ、Ⅳ类场地上的湿式罐,其高度与直径之比不宜大于1.2。

    3  与贮气罐相连的燃气管进出口,均应设置补偿器、金属软管或其他柔性连接措施。

    4  地震设防区,当水槽底板外圈板厚度大于或等于10mm时,内侧角焊缝应焊成具有圆弧过渡的不等边角焊,其喉高不应小于边缘板的厚度。

9.4.4  水槽式瓦斯螺旋轨贮气罐的导轮、导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进行抗震强度验算。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 50077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50260

    《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设计规范》GB 50556

    《煤矿矿井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 50592

    《煤矿采空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1044

    《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1144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

    《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GJ 83

    《公路工程抗震规范》JTG B02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 5059

最新修改于:2024-01-23